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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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是中國和周邊如日本、朝鮮、越南等地古代教育制度有別於官學的另一種教育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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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历史
中国最早的官办书院开始于唐朝,為開元六年(718年)唐玄宗所創設的麗正脩書院。宋代书院的兴起是始于范仲淹执掌南都府学[1][2][3],特別是庆历新政之後,在北宋盛极一时。这时候出现了四大书院的说法。到了南宋更盛,各延大儒主持,成為理學書院。
元朝时书院制度更為興盛,專講程朱之學,並供祀兩宋理學家。明朝初年書院轉衰,直到王陽明出,書院再度興盛。隨後書院因批評時政,遭當道之忌,明世宗、張居正皆曾毀書院,尤其是東林書院事件,魏忠賢盡毀天下書院,書院乃大沒落。
滿清入主中國,對書院所保存的元氣,猶有餘悸,繼續抑制書院。 雍正十一年(1733年),正式明令各省建書院,改採鼓勵態度,書院漸興;惟不分官立私立,皆受政府監督,不復宋元時的講學自由。
直到庚子後新政,庚子詔令將全國書院改制為新式學堂,書院制度瓦解。
[编辑] 現代
自民國年代起在香港、台灣均有不同學校稱作「書院」,但已與古代的書院有所出入。
香港中文大學是香港唯一「書院聯邦制大學」,所有學生及教職員除了有各學術學科上之學院(Faculty),尚會各自隸屬其中一間「書院(College)」;書院負責專業學科以外之事宜,如通識教育、宿舍、輔導、獎學金等。
[编辑] 构成
书院有自己的教学行政组织,有学田作为经费来源,在经济上独立。
[编辑] 具体功能
书院大约可分为
- 讲学
- 庙祀
- 课士
[编辑] 注釋
[编辑]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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