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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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条约》为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馬關(今下關市)签署的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稱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战争的结束。清朝代表为李鸿章和李经芳,日方代表为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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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背景
中日雙方代表在日本下關的「春帆樓」展開和談
1894年朝鮮發生東學黨事件,清朝應朝鮮要求下派兵進入朝鮮,並依照中日天津條約,知會日本有關行動。事件平息後,日方拒絕撤兵,後來更突襲駐守於朝鮮的清軍。清廷被迫向日本宣戰。由於該年是甲午年,故是次戰爭又稱中日甲午戰爭。其後中國戰敗,故清廷最終向日本求和。
[编辑] 主要内容
- 中国从朝鲜半岛撤军并承认朝鲜是“自主独立國家”;中國不再主張朝鮮之宗主國。
- 中国將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予日本[註 1]。
- 中国赔偿日本军费2億两白銀(二萬萬兩)。
- 中国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 允许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館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
- 中国给予日本和英、美等国一样的最惠国待遇。
- 中国不得逮捕为日本军队服务的人员。
- 臺灣澎湖地方人民,兩年之內任便變賣產業搬出界外。限滿未遷者,酌宜視為日本居民。
- 條約批准後兩個月內,兩國派員赴臺辦理移交手續。
[编辑] 影响
[编辑] 日本野心坐大
日本在甲午戰後得到朝鮮已脫離其宗主國清朝的國際證明,實質上,令中國東北失去了屏藩及中日之間的緩衝地帶。朝鮮其後更被吞併,成為日後日本繼續在亞洲進行侵略及發動戰爭的跳板。而台灣及澎湖列島的割讓,更增加了中國南方的軍事威脅。此外,日本在戰爭中打敗中國,增加了日本軍事擴張並最終吞併中國的信心。
[编辑] 推動變法及革命
甲午戰敗及馬關條約的簽訂令全國震撼。有識之士明白單靠片面學習西方的船堅炮利不足以抵抗外敵的入侵,提出改革政治制度。康有為及梁啟超於是推動維新運動,在北京發起舉人聯署簽名,要求清廷拒和、遷都、變法,史稱「公車上書」。另一方面,持續的對外作戰失利令人民知道清廷腐敗無能,故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運動亦展開。革命的主張是推翻滿清,建立共和政體。
[编辑] 軼事
傳說李鴻章曾上書慈禧太后“台灣乃蠻荒漳癘之區,蠻荒之島,鳥不語,花不香,山不清,水不秀,島上化外之民,男無情,女無義,棄之不足惜”[1][2]。
此事並不見於已知的任何書面資料,僅以網路流言模式流傳甚久,應為好事之徒的偽託創作
[编辑] 備註
- ^ 由於马关条约中規定將辽东半岛割讓給日本,危害了沙俄在東北的權益,故於马关条约簽署後六天則受俄羅斯、法國及德國的干涉,称为三国干涉。日本於是被迫同意歸還辽东半岛,但清廷須繳付三千萬兩「贖遼費」作為補償。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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