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社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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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社事件是台灣日治時期發生在台灣台中州能高郡霧社(今屬南投縣仁愛鄉)的抗日行動。事件是由於當地賽德克族(馬赫坡社),因為不滿台灣總督府與地方政府的壓迫而發起,犧牲人數近千人,僅次於西來庵事件。事件領導人莫那魯道自縊外,該族族民幾遭滅族,霧社事件是日本統治台灣期間最後一次激烈的台灣反抗行動。台灣總督府於此事件之處理方式遭日本帝國議會強烈質疑,總督石塚英藏與總務長官人見次郎遭到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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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背景
1895年,台灣日治時期始政後,台灣總督府為了礦藏、樟腦與木材,在山區大肆開發。樟腦是台灣總督府的重要財源,因此台灣總督府便積極的推行柔剛並濟之「理番」政策。於柔的方面,霧社設置蕃人公學校或蕃童教育所圖消弭出草等原住民習慣,剛的方面則是為了開發山地資源,修築道路派駐軍警等。
[编辑] 事件近因
為了於霧社大肆砍伐林木,台灣總督府優待入山工作人員,除正式警察外,其他入山勞工日人皆一律給以警察或隘勇名義;一日,因砍伐不當導致五個正在工作的原住民被壓死,且有許多族人在搬運木頭時被日人毆打。除此,根據日本警方1930年10月7日的紀錄,在一場婚宴時,莫那魯道長子塔達歐.莫那想跟與同僚一起路過的日警吉村克己巡査敬酒,當他拉著吉村的手時,吉村以「討厭那個不潔的筵席而欲加以拒絕,要將被握住的手甩開」為由,以警棍對塔達歐.莫那毆打兩次,其他原住民憤而群起圍毆日警。爾後在比荷.瓦利斯和比荷.沙波的策動下,成了「霧社事件」的近因。
[编辑] 事件過程
[编辑] 第一次霧社事件
日本昭和5年(1930年)10月27日,台灣總督府為紀念北白川宮能久親王陣亡(紀念碑設於基隆市)而舉行台灣神社祭,霧社地區照例舉行聯合運動會,此時警備鬆弛。賽德克族霧社群(即德奇達雅群)之馬赫坡、荷歌、波亞倫、斯庫、羅多夫、塔羅灣等6部落反日的賽德克族等共約1200人(含非戰鬥員),趁霧社地區晚秋季節之破曉時分,由霧社群馬赫坡社頭目莫那魯道首先發難,分隊襲擊附近的警察分駐所十三處。並同時進襲霧社警察分室、學校、郵政局、日本人官舍等。砍殺了各地警察及霧杜公學校舉行秋季運動會的日本平民136名(其中包含許多婦孺、另有2人是著日人服裝的台灣人被誤殺),又殺傷了215人,並縱火燒毀警察駐在所,獲得槍枝180挺和彈藥23037發。賽德克族人在霧社事件後,即切斷各通往外地的電話線。
當時同為賽德克族人的警察花岡一郎,則沒有參加起事,反而選擇帶著家人自殺。日本殖民政府以「以夷制夷」的方式,讓原住民擔任第一線鎮壓武裝部隊。
[编辑] 後續鎮壓
此事件爆發後,震驚全台灣,台灣總督府立即下令緊急調派台灣各地之警察隊與軍隊進攻霧社,台中州廳亦向台灣總督府請求派兵支援,除派屏東第八飛行連隊之飛機,飛來霧社山區實施偵察和威嚇飛行外,並調派台中州、台南州、台北州、花蓮港廳之駐軍往埔里、霧社挺進,鎮壓發起事件之原住民。
抗日六部落族人退回各部落後,分成二線,塔洛灣戰線由荷歌社頭目塔達歐.諾干率領,馬赫坡戰線由莫那魯道率領,1930年10月31日與日人軍警部隊對決後,除馬赫坡社外其他部落都被日人佔領,反抗主力退到馬赫坡社,其餘散在各溪溪谷。等到11月2曰馬赫坡社被軍警佔領後,起事原住民完全退入山中,大部份退至馬赫坡、塔羅灣兩溪溪谷,利用懸崖絕壁的有利地勢與日方作戰。
1930年11月5日,日軍臺南大隊在馬赫坡社東南方高地附近死傷頗重,遂增派部隊配備機關槍、飛機,並以飛機投擲「糜爛性毒氣彈」(路易斯毒氣彈),對躲藏在密林中的起義原住民進行攻擊。日軍使用毒氣彈,證據之一為11月3日台灣軍司令官寄予陸軍大臣的「有關兵器送附之文件」中有「有鑒於叛徒的躲藏區域為有斷崖的森林地帯,希望能使用腐蝕性投下弾及山砲弾並請儘快交付」的記錄。
先前此地的原住民時常因為爭奪獵地而彼此征戰,就在霧社事件之前,莫那魯道也曾經攻打過周遭的社;日軍解除之前對出草的禁令,並利用馬赫波社和他社爭奪獵地的嫌隙,脅迫利誘霧道澤、土魯閣、萬大、馬力巴、白狗諸等社的原住民,以提供賞金和槍枝彈藥為條件,命令諸社組成「味方蕃」襲擊隊以協助日人軍警部隊參與戰鬥。
由於,日軍採取對平民與起義民間無差別的屠殺、攻擊不設防村落(undefended towns, villages, hibitantions and buildings)、使用化武毒氣等手段進行鎮壓,已經嚴重違反1899年海牙公約、1907年第二次海牙公約(The Hague Convention respecting the laws and customs of war on land/ Hague Convention)等規範作戰手段、維護人道的國際法、國際戰爭法(The Laws of War)相關條文規定,因而引發國際,甚至日本國會的強烈譴責,後導致台灣總督石塚英藏、總督府總務長官(昔稱民政長官)人見次郎遭日本內閣撤換;而繼任總務長官的高橋守雄出身警務系統,於3個月後亦因處裡不當,發生二次霧社事件而去職。
[编辑] 彈盡援絕
在糧食彈藥皆有限的情況下,抗日族人退守馬赫坡岩窟,不是戰死就是在巨木下自縊。最後莫那魯道眼見大勢已去,持槍自殺。在內山巖窟的兒子塔達歐‧莫那不接受招降,與被迫前來招降的妹妹訣別後自盡。
事件結束後的統計:遭日軍攻擊致死者364名,自殺者225人,被拘禁者265名,另外有約500名原住民投降。日人出動包含台灣軍司令部、守備隊司令部、台北步兵第一聯隊等等軍隊,約1194名,另外還有1,306名警察部隊。根據事後日方戰報顯示,軍警共戰死者28名、受傷26名,協助日軍的原住民戰死22名、受傷19名。在進行了為期四十餘日的大小戰鬥後,始將事件弭平。
依據學者戴寶村〈莫那魯道與台灣原住民的反抗運動〉一文的調查,莫那魯道他們退到馬赫坡後面的洞穴之後,日本人用炸彈炸不到那個洞穴,但是他們實在沒有辦法反抗,最後就全部自殺。泰雅族人都是以上吊的方式自殺,從當時日本人所拍下來的照片可以看到,一棵樹吊了很多人,以至於樹枝都彎曲下垂。有的婦女為了讓男子沒有後顧之憂而勇敢作戰,就自己先自殺,十分悲壯。莫那魯道後來看到大勢已去,就在山上洞穴自殺。由於,他的屍體沒有完全腐化,有一半變成木乃伊,1934年才被尋獲,送到台北帝國大學當作人類學標本,後來才被送回霧社安葬。
[编辑] 第二次霧社事件
1930年11月10日道澤群總頭目泰目.瓦利斯被起義的原住民殺死,讓道澤群懷恨在心。更由於霧社事件日人使用「以夷制夷」策略,脅逼此二部族組成「味方蕃」襲擊隊,投入戰事,造成霧社各族群之間的仇怨擴大,但是因日本政府決定從輕處分霧社事件的參與者,造成道澤群憤恨不平,4月25日,道澤群的壯丁組成襲擊隊,攻擊霧社事件餘生者居住的容所,被殺死及自殺者共216人,達到報仇目的的道澤群襲擊隊員,共砍下101個首級,提回道澤駐在所向日警繳功。此保護蕃收容所襲擊事件被稱作第二次霧社事件。
[编辑] 日人對殘餘族人的處置
霧社事件發生後,台灣總督和台灣軍司令商量是否派軍隊鎮壓,經過行政程序,最後決定派兵鎮壓,並於來往文書中明定,毒氣、瓦斯等化學物質以代號表示。致日後研究學者試圖以官方文件否定使用毒氣之事實。
日本殖民政府藉由煽動泰雅族群間的敵對,以夷制夷,鼓勵泰雅部落出草,定出獎金以獎勵親日部落去殺害起事的部落:殺掉頭目可得二百元;殺壯丁得一百元;殺婦女得三十元。武裝鎮壓後,日人更以注射毒針的方式讓受傷的族人中毒身亡,並以集中管理方式,將霧社事件倖存的298名生還者,「集體遷村」,移居到北港溪與眉原溪交會處之川中島(今南投縣仁愛鄉清流部落),最終導致泰雅部落傳統成長文明的斷裂。
[编辑] 事件影響
事件前霧社是總督府理番政策的重點地區,儘管如此還是出現了大規模的反抗。因此總督府修正了台灣原住民的歧視政策,並且加速皇民化教育。對原住民做思想教育的同時,也嘗試將原住民遷移到平地定居,過著農耕生活。昭和14年1939年,日人興建了萬大水庫,耕地遭到淹沒,日人又將族人集體遷到北港溪中游台地,取名為中原社。原居霧社地區的賽德克族人,全部被移居到北港溪流域。
台史學者張炎憲觀察,台灣人於日本殖民時期的反抗運動,是以1915年的西來庵事件為分界。前期自1895年至1915年,是武裝抗日運動時期;後期自1915年至1945年,是政治抗日運動時期,如台灣文化協會林獻堂赴日請願設立台灣自治議會。據總督府統計,殖民時期,台灣當地的武裝抗日行動共有14起;與韓國所發生的五百多起的情形相比,差距頗大,甚至韓國人更將曾任韓國統監的伊藤博文暗殺於中國哈爾濱車站。中研院研究員林滿虹認為,當時的韓國是個國家,台灣不是,所以韓國人有國破家亡的切膚之痛,因而各地群起反抗,台灣沒有。
依據旅居日本的寫作家盧千惠(台灣獨立運動的重要領袖、台灣駐日本代表(2004年─)許世楷之妻)於2004年10月27日投書《中國時報》的〈永誌台灣英雄莫那魯道〉一文中,提及事件發生後,日本帝國議會的議員河野密,來台灣調查真相,並在1931年三月號的《中央公論》,發表一篇〈調查霧社事件的真相〉。文章說:
(一)原住民因為缺乏手段和方法,所以無法表達真相。 (二)事件的多數當事人,不論原住民或是日方警察,因為在事件中消失,無法判斷事件的是非。 (三)事件後,最早進入霧社的記者受到限制,無法報導真相。致使霧社事件到現在還是「謎」。 在強大的國家主義體制下,國會議員河內密不信任總督府單方面的證言,還親自來台灣找尋真相為公義發聲。 身高180公分,高魁、智武雙全的頭目莫那魯道,受總督府招待觀光日本後,曾說過:「日本人比濁水溪的石頭還多,他們有專門殺人的學校,每日製造機關鎗、大炮、炸彈……」。莫那魯道知道抗日沒有取勝的機會,分析給他的族人聽。他們不願意永被奴役,選擇拚死的決心,表達活就要活得有尊嚴。因此,莫那魯道率領三百名願為尊嚴玉碎的原住民,共赴慘烈的義舉。
此事件發生後,日本國會除眾議員河野密、河上丈太郎來台調查,另有以嚴詞抨擊拓務、陸軍、總理大臣施用毒氣的情事,此事件後,台灣總督石塚英藏、總務長官人見次郎遭日本內閣撤換,石井保警局長、台中州知事水越幸一亦去職以示負責。惟繼任的總督太田政弘,於短期間內雖提出善待原住民的政策試圖平息風波;但新任總務長官的高橋守雄仍因處裡不當,發生二次霧社事件而去職。
[编辑] 現在
國民政府將日本人殉難記念碑拆毀,改立原住民紀念碑。現在的霧社(屬南投縣仁愛鄉)當地設有霧社事件紀念公園。台灣公共電視台曾於2004年製作電視影集「風中緋櫻」,即敘述這段故事;另長期關懷原住民的作家鍾肇政亦著有長篇小說《馬黑坡風雲》描寫此事件。
為紀念奮勇維護家園的原住民英雄,發揚殖民時期原住民反對日本政府殖民暴政的英勇氣節,臺灣中央銀行在2001年7月發行以莫那魯道為肖像的硬幣以茲紀念,面額為20元。正面圖案為台灣原住民抗日英雄莫那魯道半側面肖像。
[编辑] 教科書的記載
1995年日本高中19種版本教科書,只有1、2種版本記載霧社事件,其餘均未提起。課文內容翻譯如下:
「1930年臺灣臺中州霧社居民(高砂族)爆發對課役(勞役)與歧視的不滿,殺死日本人百餘名。後因軍隊出動而被鎮壓下來。」
[编辑] 參考
- (正体中文)迷霧中的傳奇
- (正体中文)霧社事件
- (正体中文)台灣總督府法務部編:《霧社事件》。1930年,台灣總督府。
- (正体中文)師玉厚:《第二次霧社事件》。警察日記。
- (正体中文)鄧相揚(台灣原住民與平埔族資深田野調查報告學者):《埔里平埔族古文書》、《埔里盆地平埔族語言消失的原因》、《碧血英風》、《泰雅素顏》、《霧重雲深》、《霧社事件》、《風中緋櫻》。學術著作。
- (正体中文)盧千惠:〈永誌台灣英雄莫那魯道〉。2004年10月27日中國時報。
- (正体中文)河野密:〈調查霧社事件的真相〉。1931年三月號《中央公論》(日文刊物)。
- (正体中文)廖守臣,1984,泰雅族的文化 部落遷徙與拓展。台北:世界新專觀光宣導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