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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密约》又称《御敌互相援助条约》或《防御同盟条约》,是俄罗斯帝国與清政府於1896年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俄文共19頁,條約原存於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維護文化資產,現典藏於臺北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保存。
1895年中日馬關條約簽訂後,因俄德法三國干遼,清朝贖回遼東半島,連俄抵禦日本勢力成為清朝外交政策之一,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5月初,清政府钦差头等出使大臣李鸿章赴圣彼得堡,庆贺沙皇尼古拉二世加冕。沙俄以中俄共同防日为名,利诱贿赂李鸿章与其财政大臣謝爾蓋·維特、外交大臣羅拔諾甫秘密谈判,并于6月3日签订此约,條約共6款,主要内容是:
- 如果日本侵占俄国远东或中國、朝鲜领土,中俄两国应以全部海、陆军互相援助;
- 缔约国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不得与敌方签订和约;
- 战争期间,中國所有口岸均对俄国军舰开放;
- 为使俄国便于运输军队,中国允许俄国通过黑龙江、吉林修筑一条铁路[1]至海参崴。铁路的修筑和经营,交华俄道胜银行承办;
- 无论战时或平时,俄国皆可在此路运送军队和军需物资;
- 本约自铁路合同批准之日起,有效期15年,期满前双方可商议是否续约。
从此,中國东北三省逐渐变为沙俄的势力范围,但由於馬關條約後,朝鮮半島已成為日本勢力範圍,日俄雙方勢力在滿州地方產生衝突,1904年在中國東北爆發日俄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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