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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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歷史有文獻記載且較能考證時間點,大約從1624年荷兰進據台灣開始[1]。但在文獻記載之前,臺灣就已有人類活動。臺灣迄今為止最早的人類化石是在臺南市左鎮區發現的,考古學家認為,左鎮人是在3萬年前從歐亞大陸遷來到臺灣,屬於舊石器時代。而較晚近的新石器時代,則有較多的考古遺跡,這些遺跡屬於南島語系民族,而臺灣也是南島語系的發源地[2],亦是分布區域的最北端[3]。
臺灣的地理位置介於歐亞大陸、日本與東南亞間,是各國船隻的停泊與貨物轉運站。在17世紀上半葉,荷蘭及西班牙分別在臺灣西南部及西北部進行殖民統治。之後荷蘭人將西班牙人趕走,統治臺灣西部的大部。1661年4月,鄭成功以「大明招討大將軍」的名義,率兩萬五千名將士及數百艘戰艦進軍臺灣,迫使荷蘭在1662年2月1日簽約投降,臺灣進入鄭氏王朝時期。在此期間漢人開始大量移入臺灣。1683年,鄭克塽歸順大清帝國政府,臺灣進入清治時期。
1895年,由於清日甲午戰爭的爆發和《马关条约》的簽訂,臺灣割讓給日本,成為日本的一部分[4]。日本人征服居住於臺灣東部和中央山脈的原住民,成為第一個有效完全統治全島的政權。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戰敗。自該年秋天起,臺灣即為中華民國有效統治的領土、且為1950年起中華民國政府所實際管轄的主要國土。自1895年以來的100多年間,臺灣與中國只有過4年的短暫政治關係,而與此有所聯繫的中華民國已於1949年12月將中央政府遷至臺北市。臺灣與澎湖、金門、馬祖四地公民自1991年起以選舉決定全數中華民國國會議員法定席次、1996年起即直接選舉產生中華民國總統。與台灣從無實質行政關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稱擁有其主權。此外,台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也是主權爭議產生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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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臺灣 [编辑]
地質與住民 [编辑]
就地質學上來說,距離現今三百萬至一萬年的更新世冰河期期間,臺灣曾數次與亞洲大陸本土相連[5]。當兩地相連時,大陸的生物及古代人類可能來到臺灣定居。目前臺灣已知最早的人類,是在臺南市左鎮區一帶挖掘出的原始人類骨骸,被稱作左鎮人。然而在左鎮地區並沒有相對應的文化存在[6]。此外,在臺灣原住民的傳說中,有一些故事描述可能是關於矮黑人(尼格利陀人),但是目前並沒有相關考古證據。
在挖掘數處考古遺址後得知,臺灣在舊石器時代晚期(50,000年前-10,000年前),就已經開始有人類居住[7]。以現有的證據而言,目前臺灣最早的文化為長濱文化(以臺東縣長濱鄉的八仙洞遺址最具代表性),挖出了大量的粗製石器及骨角器[8]。雖然長濱文化與中國南方的文化有某種程度的相似性,然而以目前的考古學證據而言,尚不能確定臺灣的舊石器時代文化是哪一種族群的人類所留下的。
臺灣新石器時代及金屬器時代的文化與舊石器時代文化關聯性不高,較著名者有新北市八里區的大坌坑文化及十三行文化、臺北盆地的圓山文化及植物園文化、臺東縣的卑南文化等遺址。其中部分遺址中曾出土來自中國的錢幣等物品,說明部分文化可能與臺灣以外地區有所接觸[9]。目前我們已能夠確定,新石器時代(始於紀元前5,000年)以來的史前文化,是臺灣南島語系民族的遺留[9]。
根據「臺灣血液之母」林媽利教授關於臺灣人血液成分之研究,臺灣原住民的祖先是在1萬5000年前冰河時期結束之前,從東南亞島嶼等地遷徙至臺灣,90%以上的閩南人與客家人族群有古代百越族血統,「越族」(分布於中國東南沿海及今越南北部)不是純北方漢人的後代,反倒與東南亞較相近。所以台灣人可說是東亞大陸/中南半島、原住民以及東南亞島嶼等地區人種混血的結果。[10][11]
日本學者移川子之藏曾表示:「今日在臺灣被視為原住民的諸民族之間,不乏證明存在更早期先住民族的口頭傳承。自史前時代起,在本島即有近20種的先住民族。」。此外,也有部分文化可能是今日原住民的祖先,例如十三行文化人可能是凱達格蘭族的祖先,不過目前的考古證據還不能完全確定臺灣原住民與新石器時代文化間的一一對應關係。
臺灣的原住民族呈現多元而複雜的情況,中華民國官方認定的原住民族原為泰雅族、賽夏族、卑南族、阿美族、排灣族、布農族、鄒族、魯凱族、達悟族等9族[12]。21世紀後,又新認定邵族、噶瑪蘭族、太魯閣族、撒奇萊雅族、賽德克族5族,他們今日多居住在山地與東海岸縱谷,其文化特色至今大抵尚清晰可辨[12]。
除了官方認定的原住民外,臺灣尚有幾乎與漢人融合的平埔族。曾為全臺灣最主要族群的該族群,大致上則可分成10族:凱達格蘭族、噶瑪蘭族、道卡斯族、巴宰族、巴布拉族、貓霧捒族、洪雅族、邵族、西拉雅族,以及猴猴族[13]。臺灣原住民並沒有文字,因此只能由古籍記載及考古證據來推斷原住民的早期歷史,其中重要的歷史文獻包括《東番記》、《蕭壠城記》等。
對外關係 [编辑]
古中國 [编辑]
臺灣與古代中國的政治聯繫情況,學者間有不同解讀,但清康熙23年(1684年)以後納入大清帝國版圖是較無爭議的[14]。
中國史書,包括《三國志·吳志》、《隋書·流求傳》及《文獻通考》中,有疑似臺灣的記載出現。例如《隋書·流求傳》記載:「流求國在海中,當建安郡東,水行五日而至[15]。」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部分學者主張這是臺灣與中國早期聯繫的證據[16],不過一些觀點主張沒有證據顯示這些文獻中描述的就是臺灣,部分學者則認為史書所記載的是琉球群島[17]。
就歷史所載,澎湖群島在元朝統治時曾設澎湖寨巡檢司,被隸屬於中國福建省泉州府,而臺灣本土則在清康熙時方被納入大清帝國版圖。
日本 [编辑]
室町時代以來,日本人開始以高砂、高砂國、高山國稱呼台灣。安土桃山時代文祿2年(1593年),豐臣秀吉派遣使者原田孫七郎諭令高山國納貢,但是因使者找不到可以傳遞文書給高山國的人而無功而返[18]。江戶時代慶長14年(1609年),德川家康任命有馬晴信曉諭土番納貢。元和2年(1616年),德川家康任命長崎代官村山等安征服台灣,等安以次子村山秋安率領2、3千人征台,為規模最大的一次,但因遭遇風災無功而返。寛永18年(1641年),鎖國制度完成,交流漸次減少。明治28年(1895年),大清帝國在甲午戰爭中戰敗,將台灣割讓給日本,台灣正式納入日本版圖。
荷西時期 [编辑]
15、16世紀,歐洲國家對外擴張勢力,開闢往東亞的新航路,發現美洲新大陸,縮短了亞洲與歐洲的航行距離,世界從此進入大航海時代[4]。在海權爭霸國際環境下,臺灣進入歷史時代。17世紀初,除了一些零星的琉球人、漢人、海盜遊走進出於臺灣之外,西方重商主義國家也開始注意臺灣。此時遠東海面已成為歐洲三國角逐的形勢:租得澳門的葡萄牙、殖民菲律賓呂宋島的西班牙、據有爪哇的荷蘭,在遠東海面展開商業和殖民的競爭[19]。
荷蘭人在遠東的商業目的原以明朝為重要對象,但因受制於葡萄牙人的競爭和明帝國的抵制,荷蘭人只好轉向澎湖,先後在1604年、1622年兩度進占澎湖[20]。但因澎湖為大明帝國領土,所以明政府亦兩度派兵驅離荷蘭人。1604年沈有容出兵澎湖驅逐荷蘭人,歷經8個月不分勝負,荷蘭終而議和。在議和訂約中,明政府要求荷蘭退出澎湖,如果退出澎湖,去占領對面的「化外之島」臺灣,明政府則無異議。經此議和,荷蘭人遂在1624年進入南台灣,建「奧倫治城」,後又改建為熱蘭遮城。1653年建普羅民遮城[20]。
荷蘭人統治臺灣的第3年(1626年),西班牙也自菲律賓馬尼拉派兵占領臺灣北部[21]。他們先後佔據雞籠、滬尾一帶,並建造聖多明哥城,與南部的荷蘭人展開殖民與商業競爭,但情況不佳[21]。此外,西班牙統治者在金山、三貂角(San Diego)等地都建有天主教教堂,試圖向原住民傳教[21]。西班牙神父也對原住民語言作了一些研究,著有《臺灣島淡水語詞彙》(西班牙語:Vocabulario de la lengua de los Indios Tanchui en la Isla Hermosa)。1642年荷蘭人趕走了西班牙人,佔領了二城[22]。
荷蘭統治臺灣前後共約38年。其極盛時(1650年)的統治範圍包括嘉南平原為主的地區,北部的西班牙殖民地二城和以及今臺東沿海一帶。荷蘭人對原住民採取安撫、鎮壓、教化兼施的方式治理,採行「地方會議」(Landdag)制,從各村選出長老,每年集會以宣導荷蘭當局時政措施,地方會議分北路、南路、淡水和卑南四區,長老須向荷蘭當局宣誓效忠,擁有荷蘭當局授予的藤杖後在社內行使司法權。荷蘭人還廣泛宣傳基督新教的喀爾文教派,在傳教同時推廣文教工作,新港文書是為其範例之一[23]。
當時,移居臺灣的漢人也已有一定數量,也有部分漢人被招募來臺開墾。漢人在很多方面扮演輔助荷蘭人統治的角色,包括擔任「社商」(包稅商)等(社商可單獨享有一番社的商業交易權,其他商人不得干預,他們常用布匹、食鹽、鐵器、菸草來交換原住民的狩獵的獵物與農產品。),荷蘭東印度公司利用競標方式將某社的商業交易權外包給出價最高者,並且分四季向社商收稅,藉以增加財政收入,稱為「贌社」[24]。但因為賦稅沉重、人民無土地所有權,田地均為王田,歸荷蘭國王所有,導致部分臺灣人民對荷蘭統治者時有不滿。1652年,因甘蔗減產與人頭稅加重,爆發了郭懷一事件[1]。此外,1629年與1636年也分別發生麻豆溪事件與蕭壟事件兩次大型的原住民反抗活動。
經濟方面,荷蘭人引進了許多新物種,包括芒果、釋迦、甘藍菜、大豆、胡椒、波羅蜜、呂宋菸草、豌豆、蕃茄等等,同時也引進了黃牛[25]。當時荷蘭人所使用的土地面積單位「摩爾亨」(Morgen),相當於「甲」(1摩爾亨約等於0.96公頃),一直沿用至今。此外,荷蘭人在臺灣發展貿易,並以臺灣作為轉口站,臺灣成為明朝、日本、南洋、歐洲等地的貨物集散中心[26]。此時的臺灣已躍入以出口貿易為導向的海洋貿易體系,有別於傳統中國自給自足的封建式小農經濟。不過,荷蘭人在臺灣的統治畢竟是剝削式的統治,1650年左右,荷屬東印度公司在臺灣的每年淨收入約40亿荷幣(約4噸黃金)[26]。
大肚王國 [编辑]
另外在16世紀中期,臺灣原住民巴布拉族與貓霧捒族、巴則海族和一部份洪雅族成立了一個名為大肚王國的「跨族群準王國」。領域範圍主要在今天的臺中市,以及彰化縣和南投縣的一部分。大肚王國與鄭氏王朝之間關係相當對立,曾多次發生衝突[27]。
明鄭時期 [编辑]
1644年,滿族八旗軍攻佔燕京,明朝部分遺臣在中國南方,先後擁立幾位宗室為帝,組織流亡政府,繼續抗清,是謂南明。鄭成功就是當時抗清的一股強大勢力。鄭氏於1658年至1659年出兵金陵失敗後,決定轉進其父鄭芝龍和顏思齊等倭寇海商曾經經營過的臺灣。1661年,鄭成功率領軍隊約25,000人先抵澎湖,然後进入臺灣,迅速攻佔各地,展開對荷蘭人之熱蘭遮城的進攻,終於在翌年攻下熱蘭遮城,擊敗了在臺灣的東印度公司政權,佔領了台灣建立歷史上第一個漢人政權[4]。
鄭成功占領臺灣後,以延平郡王身份號召反清復明,並奉南明永曆年號為正朔。改臺灣為東都明京,設承天府,以新港溪(今鹽水溪)為界,北路為天興縣(縣治在今臺南市佳里區)、南路為萬年縣(縣治在今臺南市仁德區)。鄭成功由於島內糧食不足,鄭氏軍隊各營各鎮部隊,分批在嘉南平原、屏東平原上屯田開墾,故該地區留下帶有「營」、「鎮」、「勁」、「協」等稱號的地名(例如左營、前鎮、柳營等),延用至今[28]。
1662年,三十九歲的鄭成功病逝,之後由被貶謫的世子鄭經從福建返臺,打敗了叔父鄭襲,嗣延平王位及大明招討大將軍之職。鄭經稍後將所有留守廈門的鄭氏殘存勢力撤到臺灣。鄭經改東都為東寧,天興、萬年二縣為州。英國人以「臺灣國王」(The King of Tyawan)作為其外交稱謂[29]。
在參軍陳永華的輔佐下,鄭經經營與英國、日本及東南亞的貿易,並取得武器彈藥的補給。主要的出口品是蔗糖。英國東印度公司也一度在臺設立商館,但經營並不理想[29]。此外,鄭氏政權也有計劃的在臺灣植入漢文化,鄭經在陳永華的建議下,於1665年在臺南建孔廟,設學校,是為「全臺首學」[30]。沈光文則成立了臺灣最早的詩社「東吟社」[31]。
鄭經曾經和大清帝國五度談判,但鄭經堅持比照李氏朝鮮事例辦理、世守臺灣、不剃髮易服、稱臣朝貢等條件。大清帝國不允,談判沒有結果。1674年耿精忠、尚可喜、吳三桂等發動三藩之亂。鄭經率兵響應,渡海攻打大清帝國治下的福建與廣東,奪下泉、漳、汀、潮、惠數州府。1680年,鄭經海戰失利,棄守閩粵,撤兵回臺[31]。翌年,鄭經去世,鄭氏政權兵變,要員馮錫範弒監國世子鄭克臧,立其弟鄭克塽,國政日劣,人心渙散。1683年,由明鄭投奔大清帝國的施琅率軍攻臺,海戰失利,鄭克塽向大清帝國投降,結束鄭氏三代在臺23年的統治[31]。
清治時期 [编辑]
消極治臺時期 [编辑]
從荷蘭據台時期所引進的西方生產方式、生產項目加上台灣得天獨厚的氣候,稻米一年二熟、三熟。台灣又盛產蔗糖及茶,在水產有烏魚,每年所生產的烏魚子是世界名產,全世界僅有俄羅斯所生產的魚子醬可與比擬,在礦產上又金、煤、硫磺等。在林產上有檜木極為高貴的木材及樟腦。故在經濟上有極重大的利益存在。大清帝國雖領有臺灣,但剛開始對臺灣卻沒有強烈的領土野心。部分官吏認為「臺灣僅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倒不如「徙其人而空其地」,因此皇帝有意放棄臺灣,後因率兵攻臺的將領施琅力爭,才將臺灣留下,併入大清帝國之版圖[32]。清治初期,與福建廈門合署臺廈道,道署下設一府三縣,即臺灣府、諸羅縣、臺灣縣、鳳山縣,隸屬於福建省[33]。但是,自從朱一貴事件後,清政府於雍正元年(1723年)不但將臺灣與廈門分署,從臺廈道升格為臺灣道,又在諸羅縣北部增設淡水廳與彰化縣[34]。雍正五年(1727年),正式於臺南運作的臺灣道行政區劃之下,除既有一府四縣一廳外又於澎湖群島增設澎湖廳[33]。嘉慶十七年(1812年),在宜蘭地區增設噶瑪蘭廳[33]。
大清帝國統治臺灣共計212年(1683年—1895年),儘管其最後並未放棄臺灣,但早期對臺灣仍然採取為「為防臺而治臺」的消極態度,為節省行政、治安成本限制人口成長,規定官吏不得攜家帶眷;駐軍採班兵制[35],三年輪調換班,家眷不得隨軍來臺。根據「台灣編查流寓令」中有關渡臺限制如三:一、渡行台灣者必須事先取得許可,密航者處以懲罰。二、渡行台灣者不得攜眷,已渡臺者亦不得接取家族。三、廣東屢成海盜淵藪,因積習未改,其住民不許渡臺(即渡臺禁令,因為客家人在中國屢次幫助鄭軍對抗清軍)[36]。嚴禁閩粵漢人無照移民臺灣,且不准攜帶家眷;但閩粵人民因山多田少,資源有限,乃不斷湧入。他們或正式持有墾照入臺,或買通船頭偷渡,冒「黑水溝」之險前往臺灣。
禁渡措施對臺灣的社會產生巨大影響,數次強制違法移居臺灣者被返回原戶籍地;由於禁帶家眷,導致臺灣男女人口比例失衡,因此不少漢人男子娶平埔族女子為妻,造成平埔族人口減少;並致產生童養媳等問題。大量無業的單身男子(被稱作羅漢腳)游手好閒,亦因漢人移民多輕視官府與法令,使社會治安敗壞。直到1874年牡丹社事件後,福建巡撫沈葆楨才奏請解除該禁令[37]。
定居來臺的漢人,著重於土地開墾和水利建設。土地開發的區域呈現為「由南而北,先西後東」的順序。今日臺灣尚有大量帶有「股」、「份」、「結」的地名,如五股、頭份、五結等,顯示當時已有墾戶股份或結首制的形式來開發土地[38]。為了提高農作物收成,大量水利設施開始興修,著名的如位於今彰化縣的八堡圳、今臺北市的瑠公圳、今高雄市的曹公圳等。農業生產的主要作物則以稻米和甘蔗為主[39]。同時,經濟的發展伴隨了港口與商貿的興起,隨著貿易量的發展,在臺灣府城之後,又有鹿港、艋舺等口岸發展興起,有「一府二鹿三艋舺」的說法。
由於臺灣官府社會掌控力較低,仰賴土豪協調地方,在大清帝國統治臺灣的這兩百多年,臺灣民變迭起。班兵制度三年輪調,兵員素質低而擾民[40];清政府的政策無法有效約束臺灣移墾社會的發展,部分臺灣民眾乃因之起而反抗,發生變亂,較大規模者有70多次。「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亂」的俗諺乃形容清領二百多年,臺灣社會動亂的頻繁情況[41]。其中最著名的大規模民變有朱一貴事件、林爽文事件和戴潮春事件等。除了反清變亂之外,各族群內部也經常發生分類械鬥,其中既有不同族群間的(如頂下郊拼、閩粵械鬥、漳泉械鬥)、不同姓氏間的(如同治年間竹塹北門的蘇黃二姓械鬥)、職業團體間的械鬥和因商業利益而起的械鬥等[42]。
清政府將原住民分為「生番」(以高山族為主)和「熟番」(以平埔族為主)兩類,其中對生番採取封山隔絕政策,劃定「土牛溝」為界,嚴禁漢人越山開墾以避免番漢衝突,而熟番和漢人之間常因土地問題衝突,不少平埔族的土地被漢人違反禁令用欺騙或搶占等方式占有[43]。部分平埔族因此開始進行大遷徙,進入蘭陽平原、埔里盆地、東部山區,或則日益漢化。
積極治臺時期 [编辑]
清廷對臺灣的消極態度一直要到19世紀中葉才有了改變。然而,造成這種改變的原因卻不是源於清政府內部,而是由於國際環境的改變。第一次鸦片战争後,歐洲勢力衝擊著大清帝國統治下的台灣。第二次鴉片戰爭後,清政府同意讓臺灣開港通商(安平、淡水),不久又開放打狗(今高雄港)和雞籠(今基隆港)二港。此後,臺灣的對外貿易相當熱絡,臺灣盛產的茶、蔗糖和樟腦大量出口,這增加了就業機會與政府稅收,一些新的城市也紛紛興起[44];同時也導致原住民族被迫東遷、客家人地位上升、買辦興起與水土環境被破壞等社會和環境影響。
西方文化伴隨著臺灣開港再次傳入臺灣。在西方各教派中,以基督教的長老教會影響為最大,著名的來臺傳教士有馬雅各、馬偕、甘為霖、巴克禮等[45]。同時,各國的勢力也紛紛侵入臺灣,1867年(同治六年),發生了羅發號事件,十幾名美國船員在恆春一帶被原住民族殺害[46]。最後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與恒春半島十八社首領簽訂了《船難救助條約》,這等於否定了清政府在番地的管轄權,為其後大日本帝國出兵臺灣提供了理由[46]。
1871年,54名琉球人因颱風而漂流到恆春半島,被原住民族所殺。日本派代表要求清政府處理,而清政府以「生番係我化外之民」[47]為由拒絕,結果在1874年(同治十三年),大日本帝國派兵攻打臺灣南部牡丹社的原住民,是為牡丹社事件。之後清政府照會日方,要求日本撤軍,並承認此行動乃「保民義舉」,日方認為這等於放棄對琉球王國的宗主權,而清廷則認為「保民義舉」是指日方提出的受害漁民中有4人為小田縣人。 (實際上自從1609年日本出兵琉球之後,琉球王國就同時向中國明朝和日本薩摩藩雙方朝貢,已逐漸形成兩屬狀態。)同時自此以後,為因應國際局勢的變化,清政府於是積極擬定經營臺灣的方針。 1884年10月,中法戰爭中,法國海軍將領孤拔也曾佔領基隆,進攻淡水,並下令封鎖臺灣[48]。 。
1875年,沈葆楨以大清帝國欽差大臣身份再度來臺,儘管他在臺灣僅停留不足一年,卻對臺灣近代化有所建樹。他推行開山撫番的政策,以下令開北、中、南三路通往後山,鼓勵漢人入山開墾,至此臺灣東部才逐漸納入大清帝國的領土,但在以武力開拓東部的過程中,也殺害了不少原住民[49]。此外廢除渡臺禁令,積極推動近代化建設,如機器採煤;在安平建新式炮臺億載金城等。沈葆楨數度奏請調整臺灣行政區劃。次年增設臺北府、恆春縣、埔里社廳、新竹縣、淡水縣、基隆廳,並改噶瑪蘭廳為宜蘭縣、諸羅縣為嘉義縣及增設卑南廳,全臺至此共被分為二府八縣四廳[37]。之後經營臺灣的是大清帝國福建巡撫丁日昌,他繼承了沈葆禎的現代化政策,修建了臺灣最早的電報線。
光緒七年(1881)八月任劉璈任職分巡臺灣道,即臺灣實際統治者。1883年,中法戰爭爆發。劉璈率軍積極抗戰,創下碩果累累。[50]。連橫在其所著的《臺灣通史》中亦稱他為“有經國之才”的能吏“[51]。為冒領功名,擊其政敵,劉銘傳誣告劉璈十八款。[52]
1885年,中法戰爭結束後,清政府感到了臺灣的重要性,提升臺灣的行政層級,將隸屬於福建省將近兩百年的臺灣獨立出來,改設為行省,並任劉銘傳為首任臺灣巡撫。伴隨臺灣建省,行政區劃再次調整,全臺從南到北分為三府(臺南府、臺灣府、臺北府)、一州(臺東直隸州)、十一縣(淡水、新竹、苗栗、臺灣、彰化、雲林、嘉義、安平、鳳山、恆春、宜蘭)、三廳(基隆、澎湖、埔里社)[33]。劉銘傳在臺灣積極實施建設,於是,臺灣在1891年有了大清帝國第一條官辦客運鐵路(基隆—新竹),南北普設可通福州的電報線,同時也設立郵政與新式學堂,臺北城的街頭亮起了路燈。在劉銘傳的積極治理下,臺灣成為當時大清帝國近代化程度最高的行省[53]。其後的臺灣巡撫邵友濂、唐景崧也繼承了其政策方針,不過由於經費緊縮,建設步伐相對放緩。但是,臺灣建省還不到十年,由於甲午戰爭(1894年-1895年)失敗,清廷被迫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清領後期的樟腦為台灣特產,是合成塑膠的原料,19世紀後期國際需求量大增,使台灣產量曾達到得到世界第一。
甲午戰爭後 [编辑]
甲午戰爭後,大清帝國欽差大臣李鴻章代表清廷割讓臺灣給大日本帝國。清政府將臺灣割讓給日本的決定,在許多臺灣住民中引起不滿,時稱「紳民奔走相告,聚哭於市」,希望清政府改變態度。1895年5月25日,臺灣人民宣佈脫離大清帝國成立「臺灣民主國」,推舉巡撫唐景崧為大總統、劉永福為大將軍、李秉瑞為軍務大臣。同時,臺灣民主國制定「藍地黃虎旗」為國旗、刻有「臺灣民主國寶印」文字的國璽、並以「永清」為年號。發表宣言,向各國通告建國宗旨,希望能藉此引發國際干涉,使臺灣免於被日本統治。[54]
然而,日軍在5月29日於基隆附近的澳底登陸,6月3日占領基隆。臺灣民主國政府之領導人物,例如唐景崧和丘逢甲,都爭先恐後逃往對岸。台北士紳辜顯榮等在6月11日打開臺北城門,迎日軍入城。6月下旬,臺灣民主國餘眾在臺南擁立大將軍劉永福為第二任大總統。為籌措經費,劉永福曾發行紙幣、郵票等。有些學者將劉永福在臺南所建的政權稱之為「臺南共和」(Tainan Republic)[55]或「第二共和」(Second Republic)[56]。此後三個月,臺灣民主國和日軍發生不少規模不小的血戰,例如八卦山之役。但到了10月下旬,劉永福也棄守逃亡,日軍佔領臺南,結束臺灣民主國184天的歷史[57]。
日治時期 [编辑]
初期 [编辑]
臺灣民主國瓦解後,日本基本上已控制全臺,但各地仍常有抗日事件。早期著名的抗日領袖有簡大獅、柯鐵虎、林少貓等,但到1902年就先後被鎮壓下去。之後的重要抗日事件有1907年發生的北埔事件、1912年的林圯埔事件,1913年的東勢事件、苗栗事件、1915年余清芳領導的西來庵事件與1930年莫那·魯道領導的霧社事件[58]。後期的抗日運動除西來庵事件外普遍規模較小,且在密謀階段就被剿殺,此後漢人就不再有大規模的武裝抗日。
1896年,日本公布《六三法》,授權臺灣總督得頒布具有法律效力之命令[59]。早期總督都是武官,權力極大,融行政、立法、司法、軍事權於一人。前三任台灣總督樺山資紀、桂太郎、乃木希典的任期都不長;四任總督兒玉源太郎的任期則長達8年,但實際治理臺灣的是民政長官後藤新平[60]。後藤加強了臺灣的保甲制度與警察制度,用嚴格的手段對付抗日活動。醫師出身的後藤新平自命以生物學原理治理殖民地,其著名的治台三策,認為台灣人的弱點是「貪財、怕死、好面子」,所以同時採用高壓與懷柔的兩面手法,將台灣的游擊活動完全彌平[60]。并派大量警察監視人民的舉動,1922年時,平均每547名臺灣人中就有一人是警察。
在公共事業方面,日本在台灣建立詳細的戶政與地政檔案、統一度量衡、設立臺灣銀行、日台同步幣制,以及大興電信事業[60]。至1919年,全臺已有7,146支電話與6條電報線。交通方面,1908年西部縱貫線鐵路(基隆-高雄)通車,同時基隆港和高雄港也被加以修建。農業上推動綠色革命,使臺灣成為「米糖王國」。而在文化上,則施行同化懷柔的策略,對臺灣人教授日語,并實行日本人、漢人和原住民三種不同的教育體系[60]。佐久間左馬太總督在任時開始對原住民施行理蕃政策,以使其順應接受日本的統治[61]。社會方面,總督府致力廢除「三惡」,即鴉片、纏足與辮髮。同時加強衛生體制,改造下水道并進行捕鼠工作。改農曆為公曆,在街頭放置時鐘,培養臺灣人的守時觀念。推行市區改正計劃,對後來臺灣城市的營建影響深遠[62]。
文官總督時期 [编辑]
隨著民族自決的風潮與日本進入「大正民主」時代,1919年後,台灣總督可由文官擔任,軍權另設台灣軍司令官掌管,治理台灣的策略也改為同化政策[63]。臺灣在許多方面與日本逐漸接軌。1922年,《臺灣教育令》通過,臺灣實行與日本相同的學制[64]。1921年,日本國會通過《法三號》,修正部分六三法的內容,臺灣開始通用日本的民法、刑法與商法。1920年,全臺行政區劃改為州廳、郡市與街莊三級制,并推行有限的地方自治。在經濟上,臺灣陸續完成了數個大中型基礎設施建設,如桃園大圳、嘉南大圳、日月潭水力發電所等[65]。米糖產業也進一步發展,特別是蓬萊米的研發成功大大提高的稻米產量[66]。
日治中期,臺灣社會受到各種新思想的啟迪,民智已開,一些留日人士大力推行政治、社會文化運動,力求平等待遇。1914年,林獻堂奔走成立台灣同化會[67],追求台灣人與日本人的地位平等,但成立不久即被勒令解散。1920年1月,留日臺灣青年在東京發起新民會,推舉林獻堂為會長,主張改革臺灣政治體制[68]。并有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等社會政治運動的展開,要求臺灣自治[69]。1921年,蔣渭水等人在台北成立了台灣文化協會,藉著對台灣文化活動的關心,增進台灣人的知識以及對政治關心,以求喚醒台灣人的覺醒,啟蒙台灣人的意識,尤其想要喚起台灣人對日本殖民統治政策的批判。蔣渭水於1927年7月10日成立台灣民眾黨,台灣第一個政黨宣告誕生[70]。總督府終於在1935年和1939年在臺灣舉行州會議員和市會議員的選舉,這是臺灣人首次擁有選舉權。同時,農工運動也蓬勃展開,簡吉成立臺灣農民組合[71],是日治時期臺灣最大的農運團體。1928年,蔣渭水指導成立臺灣工友總聯盟,發動勞工罷工以爭取權益;同年,臺灣共產黨在上海成立,主張臺灣獨立[72],但被總督府認定為非法團體。面對農工運動的蓬勃展開,臺灣總督府開始進行全面鎮壓。1929年2月12日,臺灣農民組合與臺共數千名成員被捕,是為二一二事件。1931年,臺灣民眾黨被查禁,附生於民眾黨的臺灣工友總聯盟也趨於式微。之後,臺灣地方自治聯盟也在1937年7月自動解散,日本治臺進入緊縮階段。
1930年10月27日,霧社地區原住民因不滿日本政府的統治,在莫那魯道為代表,爆發霧社事件,砍殺了各地警察及霧杜公學校舉行秋季運動會的日本人136名,輕重傷百餘人。日方隨後進行武裝鎮壓,殺害霧社原住民近千人。而後日方的檢討報告顯示,起事原因有對原住民壓榨勞力、一些日警對原住民婦女始亂終棄及不當的男女關係、原住民想要回到傳統生活。時任臺灣總督石塚英藏等官員因此下臺。[73]
隨著社會運動的展開加上西方文化與當時中國新文化運動的影響,臺灣的文學、美術、繪畫等方面開始走向與日本和中國都不同的方向。臺灣新文學運動在1920年展開,領導者有黃朝琴等,他們主張使用白話文,認為文學的目的應是啟發民智,其中賴和被譽為「臺灣新文學之父」[74]。1933年,臺灣作家與日本作家組建臺灣文藝作家協會,刊行中日文并用的《臺灣文學》雜誌[74]。之后,又成立完全由臺灣作家組成的臺灣文藝聯盟[74]。這一時期令人矚目的畫家則有陳進、林玉山、郭雪湖、陳澄波和廖繼春等。雕塑藝術上以黃土水成就最大,代表作為〈水牛群像〉。音樂家則以江文也等人為代表。電影和廣播也在這時進入臺灣。
後期 [编辑]
1936年,隨中日關係惡化,自第17任總督小林躋造起,台灣總督復由軍方將領擔任。在這期间,日方推行對台灣人的皇民化運動、台灣產業的「工業化」、使台灣成為進出東南亞基地的「南進基地化」三大政策[75]。在日治中期蓬勃開展的社會與文藝運動也逐漸停擺。
皇民化運動展開后,總督府大力推廣講日語,在各地設立國語(日語)講習所。并取消報紙中的漢文欄,廢止學校中的漢文課。1940年2月,總督府公布改姓名辦法,準許臺灣人改為日式姓名[76]。最初臺灣人對此并不熱心,但后期在獎勵政策下,不少人改用日本姓名。同時,總督府大興日本神道,廣設神社,強迫學生參拜,同時壓抑民間信仰,裁并地方寺廟,這點引發不少臺灣人的反對[77]。日本以「農業義勇團」等名義招募臺灣人從軍,人數達12萬人以上、同時前后對原住民進行八次動員,計有四千名左右的高砂義勇隊前往戰場[78]。1942年,總督府實施志愿兵制度,總督府前后三次招募男子志愿軍,總數為16,000人[78]。1945年1月,全面實施征兵制度。臺灣籍日本兵總計207,183人,陣亡30,304人[78]。1941年4月,日本政府成立皇民奉公會,其與皇民化運動不同,是以皇民為口號達到戰爭動員的目的,但總體來說成效有限。
1936年,總督府成立臺灣拓殖株式會社,積極推動臺灣工業化,扮演「工業臺灣,農業南洋」的角色[79]。1935年在高雄港成立煉鋁工廠。1937年,臺灣總督府推動第一次生產力擴充五年計劃,增設水力與火力發電所[26]。1939年,臺灣工業產值首次超過農業產值[26]。珍珠港事變后,臺灣總督府又在1942年推行第二次生產力擴充五年計劃,力求臺灣工業自給[26]。
1944年10月起,美軍開始轟炸臺灣,大量官衙和工廠被炸,各項生產事業幾乎停頓[80],工業產量急劇減少。臺灣人在軍事管制、經濟統制金額消息封鎖下,自由全無保障。日本軍方控制了報紙、廣播等事業,戰爭真相消息全被禁絕,但是民間依然流言不斷,人心浮動。全臺各大城市都籠罩在戰爭的炮火下,人民經常需要「跑空襲」,生活節奏完全被打亂,不少都市居民被迫遷徙到鄉間[80]。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10月25日,末任臺灣總督安藤利吉在台北公會堂簽署降約,日本在臺灣的統治宣告結束[1]。
戰後至今 [编辑]
政治發展 [编辑]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戰敗並簽署《終戰詔書》,中華民國政府派何應欽為代表接收台灣[81]。而後設立與中國大陸省級行政體制不同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並由陳儀出任台灣行政長官[82]。但因為陳儀等接管官員貪污嚴重,軍警紀律敗壞,陳儀本人大權獨攬,加上戰後經濟崩潰導致人民生活陷入困境,和政府急於「去日本化」造成文化上的隔閡,以及部分新住民(外省人)相對於老住民(本省人)在社會地位上具高度優勢的不平等待遇,導致在1947年初,因查緝私煙所引發的警民衝突,二二八事件全面爆發[83][84]。數星期後,國府派兵來台鎮壓,後續還有清鄉行動,許多與事件無關的各界菁英與百姓也被無故殺害,或逮捕之後不經審判而被監禁、處死或就此失蹤。此事件揭開了1950年代「白色恐怖」政治高壓的序幕,並埋下後來族群對立態勢與台灣獨立運動的種子[85]。1948年到1949年,国民政府在台湾展开了大规模逮捕枪决学生的行动,该事件被称为四六事件。二二八事件後,國民政府調整台灣地方政治制度,廢除台灣省行政公署,改設台灣省政府,由文人出身的魏道明任首屆省主席,縮小公營事業範圍[84]。1949年,陳誠就任台灣省主席,改革幣制(舊台幣以四萬比一的比率兌換新台幣),實行三七五減租[86],通貨膨脹形勢得到緩解。
1949年底,中国共产党在大陸宣告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華民國政府撤至台灣[4]。國民黨新敗來台初期,堅持反攻大陸,但缺乏美國配合,只能發起一些小規模戰役,直至八二三炮戰雙方暫時停火後,反攻都未能實現[87]。國民黨政府在台灣透過《戒嚴令》和《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等法令,以穩定、維護中華民國政府為優先,暫停憲法條文實施,並配合黨、政府、軍隊、特務的結合掌控,持續政治與社會上的強勢壓制,鞏固一黨專政、獨裁的體制[85]。但這造成許多人因實際或是指稱的反對言論或行動,甚至無故被指為共產黨「匪諜」而受到非法迫害與殺害的案件,即白色恐怖[85]。
1950年起,台灣開始實行地方自治,縣級以下民意代表與行政首長及省議會由公民直選產生[88]。1950年代起雷震等知識分子在《自由中國》雜誌上批評時政,要求民主。1960年,雷震等人士籌組中國民主黨,但很快就被政府鎮壓[89]。在政府解除戒嚴之前,台灣的黨外運動團體一直透過私下發行的政論雜誌,醞釀對國民黨政府進行大規模抗爭,要求全面落實民主政治與言論自由。
1972年蔣經國担任行政院長後,實行“革新保台”政策[90]。在組閣時積極起用李登辉等本省人,以期化解省籍矛盾,開始部分推行本土化[90]。1975年4月5日,蔣中正去世,國民黨對社會的控制力亦開始下降。1979年5月,政府解除了1978年發布的停止雜誌登記的禁令,黨外人士掀起了創辦雜誌的热潮,知名的有《八十年代》、《美麗島》等。這些刊物對國民黨展開前所未有的抨擊,與執政當局矛盾日益激化,終於釀成1979年12月的「美麗島事件」,黨外人士遭到大規模逮捕[91]。1986年9月28日,黨外人士在圓山大飯店成立民主進步黨,國民黨未予取締。1987年7月15日零時,台灣本土和澎湖地區解除戒嚴(不含金門、馬祖等外島),全面恢復憲法條文實施,黨禁、報禁相繼解除。1988年1月13日,蔣經國去世[1]。
經由「狂飆年代」中不斷的民眾運動,民主意識深植民心,民主政治在台灣的推行速度也進一步加快。在國民大會代表超過四分之三絕對多數決下,動員戡亂臨時條款被廢止,總統李登輝宣佈自1991年5月1日零時起,結束施行長達44年的「動員戡亂時期」[1]。李登輝繼承蔣經國的民主化與本土化政策,並予以深化,但也有黑金政治與派系政治的包袱[92]。李登輝在總統任內陸續推動六次修憲,萬年國會在1991年宣告退職,並在1996年舉行首次正副總統公民直選[93]。
2000年3月18日總統大選,最終由民進黨提名的陳水扁及呂秀蓮當選中華民國第10任正、副總統,是台灣總統選舉第一次政黨輪替。2004年,陳水扁及呂秀蓮在總統大選以再度當選連任,泛藍陣營就提及陳水扁當選的合法性提出質疑,但無結果。[94]。
2005年,任務型國大通過憲法修正案,規定國會選舉改採單一選區兩票制,這有利於兩黨政治的形成[95]。並廢除國大採單一國會制。立法院為唯一的國會。2008年1月12日,國民黨在立委選舉中取得81席。在2008年3月22日舉行的中華民國第12任總統選舉中,國民黨的馬英九、蕭萬長取得勝利。民進黨則再度成為在野黨。
2012年馬英九改和時任行政院長吳敦義搭檔競選連任,雖遭到時任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及三度參選的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強力挑戰。但仍以689萬票的票數成功連任。
外交關係 [编辑]
1943年底,《開羅宣言》發表,其中表示日本所佔據的所有中國領土要歸還予中華民國,並於1945年《波茨坦宣言》再次重申[96]。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接受《波茨坦宣言》,無條件投降[96]。盟軍統帥令在台日軍向中華民國政府投降。在台日本政府於1945年10月25日在台北市中山堂向中華民國代表陳儀投降,中華民國政府正式接管台灣[96]。1951年,日本正式簽署《舊金山和約》,但因國共內戰中國情勢不明,和約沒有注明台灣主權歸屬[97]。在1952年的《中日和約》第二條中,日本依據《舊金山和約》,重申放棄對台灣、澎湖、西沙群島、南沙群島的主權,但從未提起台灣主權的最後歸屬[97]。1972年日本與中華民國斷交,並單方面宣佈《中日和約》失效,同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簽訂《中日聯合聲明》[98]。
在開放探親與解嚴之前,國民黨政府從早期的「反共抗俄」國策,演變成「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三不政策」來對抗中共的統戰攻勢[99]。1987年台灣政府開放民眾赴中國探親後,台灣與中國關係曾有過一段「蜜月期」,1993年於新加坡舉行的辜汪會談可謂最高點[100]。但在千島湖事件、李登輝1995年訪美及台灣海峽飛彈危機一連串事件的影響下墜入低潮。其後雖有所回溫,不過在1999年李登輝發表「兩國論」後跌倒冰點,此後台灣與中國關係長期處於「政冷經熱」的狀態中。2005年中,國民黨、親民黨與新黨等政黨前后訪問中國,引發台灣與中國政黨交流的熱潮,緊張的情勢有所緩解,台灣與中國關係仍充滿不確定性。2008年,國民黨取回政權後,以「不統、不獨、不武」[101]為原則,加上台灣與中國關係融冰,在北京舉行的吳胡會後,台灣與中國關係又到了另一個階段[102]。
關於台灣的政治地位,或曰台灣與中國是否走向統一,亦或是持續相互獨立狀態的問題,仍然沒有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國內及國際宣稱:「無論從歷史、政治還是國際法上,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政,並在統一無望以及某些其他前提下,不放棄以武力解決」。而主張台灣主權獨立的人士則認為:由美國、日本等國家所簽署的《舊金山和約》並未明白指出台灣的主權歸屬(此一說法稱為「台灣地位未定論」),而且台灣的未來走向應由全體台灣人民自主決定,不容許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武力威脅[103]。1970年代中期前,設都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堅持自己是全中國唯一合法代表(即「漢賊不兩立」),未放棄武力反攻中國的夢想;自1970年代中期後,中華民國政府對中共口號演變為「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到1980年代中後期,台灣政治日漸民主,加之冷戰結束這一背景,「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演變為「民主自由統一中國」。
但在1999年7月9日,時任中華民國總統的李登輝接受德國之聲記者專訪時表明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兩個對等的國家(即「兩國論」或「特殊兩國論」)[104]。2002年8月,陳水扁公開表示台灣與中國的關係是「一邊一國」,引發台灣各界、中國及美國的不少爭議[105]。2005年3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反分裂國家法》,首次以法律形式制訂「一個中國」政策[106]。部分台灣人民對此事感到強烈不滿,於同年3月26日在臺北發起 三二六護台灣大遊行,有數十萬人參加。
在修憲與總統直選後的民主鞏固時代,支持台灣獨立的比例緩步微升、且通常穩定地高於支持統一的比例,而均低於支持維持現狀的比例。換言之,與中共的任何政治結合在台灣都是最缺乏民意基礎與政治市場的選項。2010年12月,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所作的的民意調查,高達87.3%的絕大部分台灣民衆認為應該維持現狀(廣義):儘快宣布獨立:6.4%;維持現狀,以後走向獨立:17.6%;永遠維持現狀:28.4%;維持現狀,看情形再決定獨立或統一:34.2%;維持現狀,以後走向統一:7.1%;儘快統一:1.2%;不知道/無意見:5.2%。[107]
在台灣的國民黨政府直到1970年代,都被認為是國際社會裡中國的合法代表,但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逐漸增加。1954年,中華民國政府與美國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108]。到1971年,聯合國即將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之際(《第2758號決議案》),國民黨政府堅持「漢賊不兩立」,宣佈退出聯合國,此後中華民國的國際地位大幅度滑落[109]。其後1979年與美國斷交更是對中華民國的外交處境造成嚴重衝擊[110]。在1991年的亞洲銀行年會上,中華民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統治中國地區的合法政府,不再將中共視為「叛亂團體」[111]。近年來,中華民國政府多次試圖重新申請加入聯合國與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組織,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強力干涉下一直沒有成功[112]。
經濟變化 [编辑]
戰後初期,台灣物資缺乏,經濟蕭條,通貨膨脹嚴重。國府遷台後,首先發展農業,實行包括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及公地放領等一系列扶植農業的政策[113]。至1953年,台灣經濟已恢復到戰前水準。之後,政府奉行「以農養工」的政策,在日治時期的基礎、中國來台的資金人才與技術及美援等因素下,台灣經濟逐步走向迅速成長。在1950年代時期,政府實行進口替代的政策,將農業所得支援工業部門,以農產品出口來換取外匯以進口工業機器,發展民生工業[114]。並提高關稅,管制外匯,限制進口,以保護本土產業。到1960年代,台灣的進口替代產業面臨國內市場飽和的問題,同時一些工業化國家的工廠面臨工資上漲等因素,因此紛紛搬遷到一些具工業基礎又勞工成本低廉的地區,台灣的經濟政策遂改為出口擴張。1960年,政府通過《獎勵投資條例》,積極爭取外商在台投資。1966年,政府成立高雄出口加工區,是亞洲第一個出口加工區[115]。台灣以加工中繼站的角色,成為國際分工體系中的一環。1963年,工業佔台灣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已超過農業。此后直到第一次石油危機為止,台灣長期保持年均兩位數以上的經濟成長率。1971年,台灣對外貿易出現順差,從此台灣長期維持貿易出超的局面[26]。
1970年代初,台灣因外交受挫、石油危機與基礎公共設施不足等因素影響,民間投資意愿降低,經濟成長受到沖擊。蒋经国政府因此調整經濟政策,改采「第二次進口替代」,推出十大建設等一系列大型公共投資計劃,國內投資環境因此大幅改善,也有效提振景氣和就業率,經濟實現轉型升級[26]。台灣成為新興工業化國家,與香港、韓國和新加坡并列為「亞洲四小龍」[26]。1980年代后期,台灣面臨土地價格上漲;環保意識抬頭;治安形勢惡化;勞工意識勃興等一系列不利于投資的因素。政府于是再次推動經濟轉型。1980年,政府成立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大力鼓勵內外廠商投資積體電路、電腦等高科技產業,希望以耗能少;污染低;附加值高的技術密集型科技產業取代傳統產業[26]。
這樣的政策應該是屬於成功的,從1953-2000年平均年成長率高達8.1%,是同期世界之冠,2000年前通貨膨脹率從未超過3%,失業率也能維持在3%以內,貧富差距不大,所得分配差距倍數在2000年前也僅為5.5.台灣經濟日漸自由化國際化,并在2001年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的名義加入世界貿易組織[26]。加入世貿后,台灣國內的市場持續開放,大量外來產品沖擊了國內產品,以農產品和民生工業為甚。同時為降低生產成本,很多企業出走中國和東南亞地區,造成產業空洞化的現象[26]。經濟自由化也造成國內金融業競爭激烈,引發潛在金融風險等問題。為應對這些問題,台灣政府先后有不同的措施,在李登輝時期要將台灣建設為亞太營運中心;民進黨政府時期則提出發展生化產業,但前景如何仍未可知。如何提升自身生產力,經濟更趨多元化與提高科學研發能力,讓企業「根留台灣」,均是台灣經濟在未來要面臨的課題。
社會變遷 [编辑]
國民政府接管台灣之初,致力消除日本殖民教育的痕跡與影響,推動以中華文化為本位的教育政策[116]。國府遷台後,頒布《戡亂建國教育實施綱要》和一系列法令,在日常教學中大力灌輸反共思想與中華傳統文化,並推行髮禁等一些列規範學生日常行為的措施。1968年,即民國五十七學年度,政府開始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116]。該計劃對台灣的社會具有跨時代的重要意義,伴隨著更多人進入國中接受教育,勞動者的素質得到有效提升。解嚴之後,教育政策日益寬鬆,校園風氣日益自由自主;教科書由過去的一綱一本變為一綱多本,入學管道也多元化[116]。在教學內容上,加強鄉土教育的教學比例與本土語言的教學,出現了闽南話、客家話和原住民語言的教育[116]。但是,一綱多本造成學生負擔加重,補習風氣日盛,實施後也一直有要求恢復一綱一本的聲音存在。同時,推動十二年國教也成為了教育界的焦點[117]。
伴隨經濟的發展,台灣由農業社會轉為工業社會,生活形態發生了重大轉變。在1970年代,台灣省主席謝東閔提倡「客廳即工廠」,成為一道奇觀[118]。大量的農村人口湧入城市,導致各都會人口激增,形成了都會圈。但是,伴隨著城市生活品質的惡化,與鄉村建設的展開,又有一些農村居民回流,不少鄉鎮演變為中小城市。隨著人口的流動,家庭結構也隨之變化,核心家庭結構成為社會的主流,從而使老人安養與幼兒托教成為社會問題。伴隨著醫療條件的改善,台灣人的平均壽命不斷延長,人口成長已由高生育率,低死亡率轉變為低生育率,低死亡率。1951年,台灣男性平均壽命為53歲,女性為57歲;2004年,男性平均壽命增加為73.6歲,女性增加為79.4歲[119]。1981年,全年台灣新生人口數量為41萬4千人,每一婦女平均生育2.46個子女[119]。到2004年,全年台灣新生人口數量下降到廿萬六千人,每一婦女平均生育子女僅1.18人[119]。台灣已經成為高齡化、少子化社會。
解嚴之前,台灣人的結社、遊行、言論、出版、新聞自由都沒有保障,加上片面重視經濟效益,底層人民的權益卻不斷遭到剝奪,維權意識與社會發展都不健全。1970年代后,伴隨著教育的普及與中產階級的興起,人民的自主意識開始抬頭。1980年,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成立,象徵消費者維權意識的興起[120]。
1980年代,隨著民主運動的蓬勃展開,街頭抗爭也成為台灣社會的常見現象,如五一九綠色運動、三月學運、鹿港居民反杜邦設廠事件、五二〇農運、無殼蝸牛運動等[121]。各族群也開始注重維護自己的權益,例如台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發起的「還我姓名」、「還我土地」運動、外省人返鄉探親促進會開放中國探親的政治訴求、客家權益促進會發起的「還我母語」運動等[121]。此時性別平等的概念亦獲社會重視,女性在立法院已有保障名額,並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和《性別平等教育法》,女性的地位顯著提升[122]。此外,台灣首個同志組織我們之間也在1990年成立,爭取相關族群的權益,也帶起橫跨1990年代與2000年代的台灣同性戀權利運動[123]。
社會福利方面,《勞動基準法》等法令的通過使台灣勞工的地位獲得保障。1995年,全民健康保險正式實施,福利制度已初見端倪。2000年以來,大量中國和東南亞婦女來到台灣,形成了「外籍配偶」族群,亦產生一些社會適應的問題。而近年的樂生療養院、大埔農地事件等,在在顯示台灣在人權保障方面的不足與問題。
文化 [编辑]
國府遷台早期,就开始了戒严政策。戒嚴時期,政府以官方力量推動文化發展,推動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文化呈現反共、傳統、一元的特質。
1987年,台灣解嚴後,以中華文化為中心的思考受到質疑,多元文化思想也受國內外許多因素推波助瀾下逐漸興起。包含推動台灣本土文化的多元文化行動支持者認為:多元文化可肯定文化多樣性的價值,尊重文化多樣性下的人權,增加人民選擇生活方式的可能性,也促進台灣社會正義與公平機會情況的大幅進步。不過於實際上推動上卻也面對如種族主義與偏見歧視、文化價值判準上缺乏共識、文化差異和缺陷的區辨模糊不清、理論體系有待釐清和統整等問題[124]。
1996年,台灣學者蔡瑋將此文化態樣的改變稱為本土化或去中國化[125]。其中,首度出現的「去中國化」一詞,後來大量被支持中國傳統文化者引用。尤其於2000年民主進步黨開始於台灣執政後。這些反「去中國化」者認為,執政黨所推動這項運動,會讓「歷史記憶也難逃被切割肢解的下場」[126]。
文學 [编辑]
在國府遷台初期,政府大力推行反共、懷鄉文學,著名的反共文學作家有王藍、姜貴和司馬中原等。同時,西方現代文學也是當時台灣文壇的重要力量,白先勇、王文興是為其代表,而現代主義文學的代表作則有《台北人》、《家變》等。1960中後期開始,一些本土作家以《台灣文藝》、《笠詩刊》為陣地,重拾鄉土素材,關注農民與勞工等底層階級的命運,作品隱含批判精神,終致在1977年引發了鄉土文學論戰。解嚴後,文學更加多元化。近幾年,伴隨網路的興起,網路文學成為新的風潮[127]。
美術 [编辑]
1950年代,台灣的畫壇主流以中國來台的水墨畫家與日治時期的本土西畫家為主,繪畫技巧比較傳統。1960年代開始,新生代畫家引入西方的抽象畫等風格,美術風格走向西化。1970年代鄉土意識抬頭後,繪畫題材再趨本土化。解嚴之后,美術界生態多元自由,風格也日益前衛[128]。
戲劇與音樂 [编辑]
二戰后,一方面在政府的領導下,國劇(京劇)等中國劇種在台灣得到大力扶持;另一方面歌仔戲、布袋戲等本土劇種則仍是庶民大眾的重要娛樂方式。隨著電視的出現,布袋戲、歌仔戲開始講求聲光效果,重新獲得人們的重視。而國劇與國語話劇則融入創新元素,經常以小劇場等形式表演,舞台劇表演成為台灣最具活力的藝術活動之一。光復早期,台語歌曲一度流行,之後被官方鉗制。音樂界也被政治力延伸,創作了大量反共愛國歌曲。在民間,由香港傳入的國語流行歌曲和美國音樂風行一時。1970年代,知識青年疾呼「唱自己的歌」,校園民歌因此風行。在1980年代,講究「字正腔圓」的國語老歌風行一時,其代表人物是有亞洲歌后之稱的鄧麗君。近幾年台灣已經成為世界華語樂壇的中心,周杰倫等歌手紅遍兩岸三地,成為了樂壇的重要力量[129]。
電影 [编辑]
國府遷台伊始,台灣電影在官營製片廠的經營下,拍攝大量國語劇情片,其中不少都帶有反共色彩。同時,台語片也悄然興起,題材以民間故事等為主。1960年代,健康寫實電影成為電影界的主流,代表作有《蚵女》、《養鴨人家》等。同時,香港製作的電影也在台灣廣受歡迎,也影響到台灣本地的電影制作路線,愛情片、武俠片和功夫片成為一時的主流。1970年代,伴隨著外交困境,中影制作了大量的愛國政宣影片,如《梅花》、《汪洋中的一條船》等。1980年代起,《兒子的大玩偶》等影片開啟「新電影」風潮。解嚴之後,後新浪潮電影興起,李安與蔡明亮成為這一時期的代表導演。同時,由於美國好萊塢電影大舉進入台灣電影市場,台灣本土電影的環境與市場日益萎縮低迷[130]。
大眾傳播 [编辑]
1962年,台灣電視公司成立,這是台灣的第一家電視台。不久中國電視公司和中華電視公司陸續開播,台灣電視業進入「老三台」時代。但三台都由政府機構與國民黨掌控,在娛樂大眾的同時也扮演政府宣導的工具。1969年,中視播出《晶晶》,是台灣第一部電視劇。同時楊麗花、葉青歌仔戲與布袋戲演員也紛紛登上螢幕。1993年,政府開放成立有線電視台,隨后在1998年又開放了首家民間經營的無線電視台民視。而為普及多元文化與尊重弱勢群體,又陸續開播了公視、客家電視台與原住民電視台。但是,激烈的競爭導致電視節目嚴重商業化,收視率掛帥的風氣引人詬病,導致媒體亂象的出現,成為社會不安定因素。伴隨政治的民主,黨政軍也先後退出了電視經營[131]。
在解嚴之前,台灣影響最大的兩份報紙是《聯合報》與《中國時報》,1980年代後,《自由時報》興起,成為第三大報。2003年港商《蘋果日報》發行台灣版,報業格局再演變為四報鼎立迄今,另外各縣市均有其地方報[132]。前副總統呂秀蓮等政治人物或資深媒體人亦分別創辦玉山周報與新頭殼等結合網路的新型態報刊。廣播事業亦有發展,除中廣等舊有廣播公司外,飛碟電台、KissRadio等亦成為重要的廣播電台。網路也快速興起,網路文化亦成為台灣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131]。
相關條目 [编辑]
台灣專門史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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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编辑]
| 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台灣歷史 |
- 中央研究院漢籍電子文獻:臺灣文獻叢刊和臺灣方志逐字索引(正体中文)
- 臺灣史(正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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