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梅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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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梅协定》(日语梅津・何応欽協定うめづ・かおうきんきょうてい),1935年7月6日中国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复函日本中国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就解决河北事件问题,表示接受6月11日梅津就华北问题提出的备忘录(日文为觉书)全部条件,通称《何梅协定》。根据协定,中国在河北察哈尔的主权大部丧失,禁止中国人民进行抗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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