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之战
| 夷陵之战 | |||||||
|---|---|---|---|---|---|---|---|
| 三國戰役的一部分 | |||||||
|
|||||||
| 參戰方 | |||||||
| 蜀漢 | 東吳 | ||||||
| 指揮官和领导者 | |||||||
| 劉備 | 陸遜 | ||||||
| 兵力 | |||||||
| 50,000~100,000人(劉備本軍4萬人以上,另有後勤及武陵蠻加入) | 約50,000人 | ||||||
| 伤亡与损失 | |||||||
| 萬餘人~8万人[1] | 不明 | ||||||
夷陵之战,又称猇亭之战,是三国时期蜀漢君主劉備對東吳發動的戰役,三国“三大战役”的最后一场。221年7月,也就是劉備稱帝三個月後,立刻以替大將關羽報仇為由,揮兵東征,氣勢強勁。東吳國君孫權立即以陸遜率軍應戰,陸遜用以逸待勞的方法,阻擋了蜀军的攻勢,更在222年8月夷陵一带打败蜀军。
目录 |
戰事[编辑]
东汉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孙权袭取荆州,擒杀关羽。漢章武元年(221年),刘备为夺回荆州,以报关羽被杀之仇為由,亲率大军攻吴。孙权遣使求和不成,改向曹魏稱臣,表示願意修好,以避免兩面作戰,並任命陆逊為大都督率军应战。漢軍初期因亟欲想幫關羽報仇,因此士氣極高,屢戰屢勝,奪下巫縣,秭歸。陆逊以漢军势盛、求胜心切,决定先让一步,再相机决战,令吴军退至彝陵(今湖北宜昌北)、猇亭(今湖北宜昌东南)一带,据守有利地形。次年二月,刘备大军相继推进至夷陵、夷道(今湖北宜都),连营数百里,并得当地土著部族的支援,声势浩大。漢军频繁挑战,但陆逊坚守夷陵不出,孫桓也死守夷道.两军相持达半年之久,漢军疲惫、鬥志松懈,于是派吴班在平地立营以引诱吴军进行决战,但陆逊没有中计,刘备知道此计行不通,乃从山谷中引出八千伏兵,陆逊这时才开始反击。
陆逊在大举进攻之前,為了試探漢軍虛實,先攻漢军一营,结果失利。众将都说这是浪费兵力,陆逊却通过这次战略侦查发现了刘备军的营寨都是由木栅栏组成,陆逊决定使用火攻。吴军放火,并封锁江面,扼守彝陵道,全线出击,水陸並進,打了刘备一个措手不及。吴军克营40余座,漢军“舟船、器械,水、步军资,一时略尽,尸骸塞江而下”,兵败如山倒。馮習、张南、沙摩柯被吴军斩杀,杜路、刘宁向吴军请降,傅肜、程畿战死,黃權因退路被斷,便率众投降魏國。而刘备狼狈逃至白帝城(今重庆奉节东),竟一病不起。章武三年(223年)二月,刘备召唤在成都的諸葛亮到永安(今奉节县)。三月,刘备病勢加重,于是向诸葛亮交代后事,四月,在永安宮(今奉節師範學校內)病死。该战,吴军后退诱敌,击其疲惫,创造了由防御转入反攻的成功战例。
影响[编辑]
东吴守住了荆州,而蜀汉受到重创,元气大伤。此战两国实力都受到影响,為雙方日後消除矛盾、共同抗魏奠定基礎。
战役中失利的蜀汉昭烈帝刘备向西败逃,但是到了益州东部的永安便不再西行。孙权方面虽然获胜,但是听到刘备驻扎在离边境如此之近的地方仍然感到畏惧,遣使议和。因长期征战和兵败而心力交瘁的刘备同意停战,次年四月逝世,蜀汉军政大权全部托付于丞相诸葛亮,后者立即遣使与东吴恢复同盟,共同对抗曹魏。
蜀國在最強盛時期(未失荊州時)約有16萬左右軍隊,麥城之戰後,加上損失荊州三郡損失4~5萬軍隊、孟達害怕被害舉上庸之地投降魏國損失2~3萬軍隊、夷陵之戰後又至少損失了4~5萬軍隊,蜀國全國僅僅剩餘3萬餘軍隊。夷陵之敗讓新建的蜀漢政權受到致命的打擊,不僅損失大量士兵與物資,還有多名將領陣亡。而隔年君主劉備的死亡更讓這個建立在他名望之上的國家搖搖欲墜,國內叛亂四起。丞相諸葛亮花了約5年的時間才能重建軍隊與彌平這些叛亂,並讓國力提升到可以對外出兵的地步。
这场战役之后近40年的时间内,三国互相之间的疆域基本保持不变,吴漢重修于好的联盟再也没有发生动摇,三国局势出现稳定的对峙,彝陵之战也因此被认为是前后三国的分界点之一。
參戰人物[编辑]
三國演義[编辑]
此戰雖然是吳國獲勝,但由於小說《三國演義》主要是描寫蜀漢,所以很多部分為偏袒蜀漢而作出改寫,如下:
- 甘寧與黃忠早在夷陵之戰前病死,甘寧非為蠻將沙摩柯所射殺,黃忠也並非因逞強出擊而中潘璋的埋伏陣亡。
- 关兴與张苞正史中并未记载参与此战,且从张飞西乡侯爵位传于次子张绍来看,张苞很可能早于张飞去世。
- 朱然與潘璋等數位知名的吳國將領實在夷陵之戰中立下戰功,演義中則被寫成戰死於此戰。亦因此造成之後東吳對曹魏的江陵之戰沒有撰寫。
- 傅士仁與糜芳投降東吳後並未逃回蜀漢,也未殺馬忠,然而在演義中被描寫兩人見情況不對勁便殺死馬忠逃回蜀漢,遭劉備處刑。范彊與張達同理。
- 陸遜退兵是認為曹魏會趁隙攻擊而退兵,並非演義中的遭迷宮八陣圖所困無法追擊。
注釋[编辑]
- ^ 《傅子》
一
参考文献[编辑]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