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朝宗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江朝宗

江朝宗(1861年—1943年9月20日),原名雨丞,字朝宗,民國時改名宇澄,以字行,道號大中,齋名四勿軒。因排行第四,俗稱江四四先生安徽省寧國府旌德縣江村人,寄籍六安州麻埠鎮(今屬金寨縣)。清末中華民國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袁世凱的心腹[編輯]

早年他因家貧棄學,入清末淮軍將領劉銘傳麻埠鎮開的「繼勛典鋪」為學徒。光緒十年(1884年)赴台灣,投奔駐守台灣的劉銘傳,參與抗擊法軍的戰鬥。劉部克復基隆後,他升任海軍管帶。次年返中國內地。1894年甲午戰爭時,隨袁世凱出關,負責前敵餉械及偵探敵情。1895年跟隨袁世凱,參與創辦北洋新軍。1900年處理直隸地區義和團教民之間糾紛案件。袁一時失勢後,他投靠鐵良,任陝西省漢中鎮正二品總兵。

中國名人錄(第三版)》中的江朝宗

辛亥革命爆發後,江朝宗從陝西省逃到北京。江通過民政部侍郎趙秉鈞,在重新掌權的袁世凱手下任步軍參謀官。1913年(民國2年)7月,他署理步軍統領衙門統領。翌年12月,他正式就任步軍統領衙門統領。此後,他作爲袁的心腹活動。1915年12月袁世凱宣布恢復帝制,成立「登極大典籌備處」,江朝宗為該處成員之一。

代理國務總理[編輯]

1917年(民國6年)5月23日,總統黎元洪免除段祺瑞總理職務,即日任命江朝宗、陳光遠二人為京津警備副司令[1]王士珍任司令),維持治安。北洋系督軍以段祺瑞被免職為藉口,群起獨立,黎元洪急請張勳入北京調停,但張勳以解散國會為條件,脅迫黎元洪,代理國務總理伍廷芳不肯副署解散國會,黎元洪只好在6月12日任命江朝宗代理國務總理,副署解散命令。6月24日,李經羲就任總理,同日江朝宗解除代理總理。

7月1日,張勳擁立溥儀復辟,江支持復辟,參加復辟會議,獲授步軍統領。稍後段祺瑞馬廠誓師討伐張勳,江與段祺瑞聯絡。段祺瑞獲勝後,江的步軍統領一職被免去。

1918年(民國7年)10月,江朝宗任錢能訓內閣的防疫督辦。因瀆職、腐敗,他遭到輿論批判。1919年(民國8年),銭辭任。此後江朝宗和皖系糾合,1921年,江朝宗保薦許世英任安徽省省長,自己以「太上省長」自居。後來他還支持過吳佩孚直系,企圖在政治上東山再起。最後以失敗告終。

北平市市長[編輯]

1940年前後的江朝宗

1937年(民國26年)7月七七事變爆發,江朝宗以日本軍為後盾,就任北平(北京)維持會會長兼特別市市長。同年12月王克敏成立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江的北京市長一職被免去,北京維持會解散。江被任命為臨時政府委員,在與王克敏的鬥爭中處於下風,被迫下野。後來,江朝宗重回政界。汪精衛政權(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他任華北政務委員會委員。

1943年(民國32年)9月20日,死於北京。年八十三[2]

評價[編輯]

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袁世凱之子袁克文在《辛丙秘苑》一書中多次大力批判江朝宗,稱江朝宗之喜功妄殺甚於陸建章,江朝宗之悖謬十倍於陸建章,江朝宗統領步軍,廣布爪牙,冤殺枉戮,不可數計,甚至打算冤殺一個十幾歲的孩子。

註釋[編輯]

  1. ^ 命令 (PDF). 政府公報. 1917-05-24, (491號) [2023-08-26].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3-08-11). 
  2. ^ 徐友春主編『民國人物大辭典 増訂版』401頁、『朝日新聞』1943年9月21日作9月20日去世。劉壽林等編『民國職官年表』1058頁作同年10月1日去世。侯鴻緒「江朝宗」187頁以『江朝宗史略』記江朝宗1945年(民國34年)8月以漢奸罪名被國民政府逮捕、全部財産被沒收、同年冬在獄中死去。侯鴻緒認爲1943年死亡説存疑。

參考文獻[編輯]

  中國北京政府
前任:
烏珍
1912年3月-7月
首任步軍統領
步軍統領
1912年7月 - 1913年7月
繼任:
趙秉鈞
前任:
趙秉鈞
步軍統領
1913年12月 - 1917年8月
繼任:
李長泰
前任:
伍廷芳(代理)
國務總理(代理)
1917年6月12日 - 1917年6月24日
繼任:
李經羲
  大清張勳復辟
前任:
(創設)
步軍統領
1917年7月
繼任:
(廢止)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
前任:
(創設)
北京特別市長
1937年12月 - 1938年1月
繼任:
余晉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