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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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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事件
台湾抗日运动的一部分
日期1912-1913年
地点
结果 革命被镇压,中国同盟会台湾分会遭到取缔
参战方
中国同盟会 中国同盟会台湾分会

 大日本帝国

指挥官与领导者
罗福星 处决
陈阿荣  处决
张火炉  处决
李阿齐  处决
赖来  处决
佐久间左马太
伤亡与损失
20名被判死刑

苗栗事件,是1912年至1913年间发生于日属台湾各地的五次反抗日本统治事件之统称。台湾总督府认定罗福星是这些事件的领导者,于1914年2月16日在罗福星的根据地苗栗设立临时法庭,对五次事件的参与者进行集中审判,因而称之为“苗栗事件”。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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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后,罗福星至台湾成立同盟会支部,以大稻埕(今台北市大同区境内)为活动范围进行武力抗日运动,往来于台北及苗栗之间,以华民会同盟会三点会革命会等集会争取、招募更多起事者,并从中国走私武器运至台湾,主张以革命推翻日本殖民统治。罗福星提出“驱逐日人,收复台湾”的口号,宣称一旦起事,中国就会立即出兵前来。至1913年2月,已经拥有约五百名会员,并已密谋举事抗日。

事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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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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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12年12月间,罗福星在台中县(今台中市)徐香家中设立革命组织,于东势角南投埔里社等地招募陈阿荣等85人。原本预定于12月间在南投举事,并策动南北各地响应。结果事机不密,陈阿荣等干部遭日警逮捕,酝酿中的起事因而失败,史称“南投事件”。[1]

新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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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4月,罗福星在台中县策动张火炉设立革命组织,于大墓甲、下罕兰、大湖等地招募聚事人员。原本预定在台中的大甲与新竹的大湖两地同时举事,结果被人告密,张火炉等人遭到逮捕,起事未发而败,史称“新竹事件”。[1]

台南关帝庙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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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竹事件的同时,罗福星也在台南策动关帝庙人李阿齐设立革命组织。李阿齐于五甲庄设定革命基地,招募举事者。原本预定农历十月间举事,结果也被日警侦破,李阿齐遭到逮捕,起事未发而败,史称“台南关帝庙事件”。[1]

东势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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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前几次失败后,罗福星策动苗栗人赖来到台中继续发展革命组织,并拟订先袭击东势角支厅,夺取日方军械弹药后,再攻撀葫芦墩、大湖、苗栗等地,最后集中人马攻占台中,为控制全台打下基础。1913年12月1日清晨,赖来率领数十人,以刀枪攻击有日警驻守的东势角支厅。虽然杀了数名日警,但赖来中了流弹受伤,在群龙无首的情况下,加上警方反击火力强大,众人遂溃散而逃。在警方追捕下,共有21人被俘,起事因而失败,史称“东势角事件”。[1]

苗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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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9月,大湖警察支厅一批枪只遭窃,警方循线追查,罗福星在各地建立的组织一一遭到侦破。12月16日,罗福星逃到淡水,准备搭船暂避中国,然遭警方发现。根据罗福星身上所带党员名册,警方也逮捕了相关人士。在遭破获的组织中,只有赖来在东势角领导的组织,曾经攻击东势角警察支厅,其余成员皆不曾参与过实际行动。台湾总督府在苗栗成立临时法院,依情节不同,对参与人士分别进行审讯,史称苗栗事件。

大湖义民庙

在这次事件中,有921人遭到检举。1914年3月3日临时法院宣判,578人获得不起诉,另有4人受到行政机关处分。实际遭起诉者,被判死刑者20名,有期徒刑285名,34人无罪。以罗福星为首的20位反抗者,在台北刑务所(现台北监狱),分批送上绞刑台。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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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事件是日治时期武装抗日事件中唯一带有民族主义的事件,主因孙文革命成功的启发。[来源请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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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安然,《台湾民众抗日史》,海峡学术出版社,2005年,第101-1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