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权宣言
| 世界人權宣言 | |
埃莉诺·罗斯福與《世界人权宣言》(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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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建日 | 1948年 |
| 批准日 | 1948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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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埃莉諾·羅斯福(美國)、 張彭春(中華民國)、 Charles Malik(黎巴嫩)、John Peters Humphrey(加拿大)、 Rene Cassin(法國) 及其他人 |
| 目的 | 人类基本权利 |
《世界人权宣言》是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12月10日在法國巴黎夏樂宮通过的一份旨在维护人类基本权利的文献(联合国大会第217号决议,A/RES/217)。宣言起草的直接原因是對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反省,是第一份在全球範圍內表述所有人類都應該享有的權利的文件。其完整文件由联合国出版在其自己網站上。
世界人權宣言共有30條。與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其他兩個可選協約一起包含在國際人權法案中。前二者都是在1966年通過的,1967年執行。[1]
目录 |
起草與表决過程 [编辑]
《世界人权宣言》由1946年成立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负责起草。[2]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的遗孀埃莉诺·罗斯福是该委员会的主席,委员会副主席为中華民國籍的哲学家兼剧作家张彭春。[3]联合国秘书长邀请了加拿大籍的法学专家约翰·汉弗莱主持了宣言的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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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士 [编辑]
刚指派为联合国秘书处人权部的主任,[4]漢弗萊为宣言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完成第一稿。[5]其他重要的贡献者还有黎巴嫩哲学家、神学家、教育家和外交家查尔斯·哈比卜·马利克和法国法学家和法官瑞纳·塞缪尔·卡辛。[3]卡辛在第二稿时确定了宣言现有的结构。[6]张彭春在起草过程中展现了独特的亚洲视角,巧妙地将儒家学说应用于解决委员会成员之间的僵持局面。[3]
表决 [编辑]
该文件于1948年12月10日提交联合国大会表决。在出席的56个成员国中,48票赞成,0票反对,8票弃权(苏联、乌克兰、白俄罗斯、南斯拉夫、波兰、南非、捷克斯洛伐克和沙特阿拉伯),另有2国代表缺席。[7][8]尽管汉弗莱是宣言的主要起草人,但加拿大在最初对宣言的草稿的投票中弃权,但同意了最终稿。[9]
以下是投了贊成票的國家(其中一些國家的政府或政黨可能與現在不同):[10]
人权兩公約 [编辑]
《世界人权宣言》既包括了第一阶段的公民的政治权利,也包括了更进一步的第二阶段的公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用一个公约同时保证这两个阶段的公民权利较难在国际上达到共识。例如,一些国家比较关心公民的政治权利,而另一些国家则偏重于公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权利。为解决这个问题,联合国另外撰写了人权兩公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66年12月16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兩公約(联合国大会第2200号决议,A/RES/2200)。1976年1月3日开始生效。
这2个公约和《世界人权宣言》一般被合称为“国际人权法案”。 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声明,在台湾境内,司法判决可以立即引用国际人权法案。
世界人权日 [编辑]
自1950年起,联合国把12月10日定为“世界人权日”。
影响 [编辑]
由于《世界人权宣言》是由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因此它并非一个强制性的国际公约;但是它为以后的两份强制性的联合国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奠定了基础。
许多学者、律师和法庭的判决书经常引述《世界人权宣言》中的一些条款来佐证自己的立场。但也有一些国际法律师认为《世界人权宣言》是一部习惯法。对这一点学术界尚没有达成共识。
《世界人权宣言》的第五条(“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是最具争议性的。该条虽然沒有直接表明禁止死刑,但《世界人权宣言》的第三條規定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迄今在许多的国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日本、新加坡、東加王國、波札那共和國、白俄罗斯以及美国的某些州,死刑依然是一种刑罚。有學者認為,如果「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因此死刑必須癈止;因為「人人有權享有自由」,所有監禁的刑罰也應該癈止。
翻譯最多的文件 [编辑]
由於Unicode組織的協助[11]成為世界上語文翻譯數最多的文件。[12]
參見 [编辑]
注释和参考资料 [编辑]
- ^ Williams(1981年); 這是一個國家人權宣言的書面版,前言由吉米·卡特撰寫
- ^ Morsink(1999年),第4頁
- ^ 3.0 3.1 3.2 《世界人权宣言》问世经过. 《美国参考》(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主办). [2012-11-23].
- ^ Morsink(1999年),第133頁
- ^ Morsink(1999年),第5頁
- ^ Glendon(2002年),第62–64頁.
- ^ UDHR Drafting History, Center for New Media Teaching and Learning, Columbia University
- ^ See "Who are the signatories of the Declaration?" in Questions and answers about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United Nations Association in Canada.
- ^ Schabas, William. Canada and the Adoption of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fee required). McGill Law Journal. 1998, 43: 403.
- ^ Yearbook of the United Nations 1948–1949 p 535
- ^ UDHR in Unicode
- ^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is the Most Universal Document in the World
参考书籍 [编辑]
- Glendon, Mary Ann. A world made new: Eleanor Roosevelt and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Random House. 2002. ISBN 978-0-375-76046-4.
- Morsink, Johannes.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origins, drafting, and intent. 宾夕法尼亚大学出版社. 1999. ISBN 978-0-8122-1747-6.
外部链接 [编辑]
- 联合国《世界人權宣言》中文簡體版
- 聯合國 世界人權宣言 – 30條公益廣告 中文繁體、影片版
- 《世界人权宣言》原本的官方中文版本(1948年)。(见“A/RES/217(III)国际人权法案”)
- 中国新华社转载版本。(与“联合国《世界人權宣言》中文簡體版”相比,有一些打字方面的错误。)
- 联合国主页
-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