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主義者提出了可能決定了體型呈現的不同機制。在達爾文之前,艾蒂安·若弗魯瓦·聖伊萊爾認為,動物間共享的同源部分若是有一部分被擴大,另一部分就會作為補償被縮小。在達爾文之後,達西·湯普森在1917年的經典著作《論生長與形態》(On Growth and Form)中暗示了活力論,並提供了幾何學解釋。阿道夫·塞拉赫在埃迪卡拉生物群化石(如狄更遜水母)中發現了可以機械膨脹的「肺」結構。Günter P. Wagner認為,發育存在偏向性,胚胎發育存在結構限制。斯圖亞特·考夫曼贊成自組織,認為複雜結構由生物體所有部分的動態中整全、自發地湧現出來。Michael Denton認為,柏拉圖式普遍性或所謂「類型」是自組織的形式規律。史蒂芬·古爾德和理查德·陸文頓提到了「附特徵」(Spandrel),即在適應附近結構的過程中產生的特徵或器官。Gerd B. Müller和Stuart A. Newman認為,寒武紀大爆發中出現了大多數現存門的化石記錄,是物理因素引發的「前孟德爾」[a]演化。Wagner描述為「演化生物學的邊緣」的布萊恩·古德溫[2]不認為生物複雜性可歸結為自然選擇,認為模式生成源於形態形成場。
^Bowler, Peter J. The Eclipse of Darwinism: anti-Darwinian evolutionary theories in the decades around 1900.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89: 261–262, 280–281 [1983]. ISBN 978-0-8018-43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