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子不语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子不語
1934年版《子不语》

子不語》,又名《新齊諧》,文言筆記志怪小說清代袁枚著,共24卷,又有《续新齊諧》10卷。書成於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以前,内容引用极多,大多来自于他人口述,但也有一些来自于书面记录,它和不少前人以及同时代作家的志怪小说存在雷同情节,如紀曉嵐的《閱微草堂筆記》。

命名

[编辑]

「子不语」一語取自《論語·述而》記載:「子不語:怪、力、亂、神。」意思是孔子絕口不談關於「怪異、暴力、悖亂、靈異」等事。《子不语》书成後,袁枚发现元朝小說部中已有此书名,又改为《新齊諧》[1],取自莊子莊子·逍遥游》:“《齐谐》者,志怪者也。”

从《子不语》的袁枚自刻本开始,直到其清末刊本标题均为《新齐谐》,民国才开始正式用《子不语》之名出版。袁枚序所说的元人同名书已无从考证。据袁枚,他也曾打算以《续夷坚志》命名此书,但刊行时发现元好问已有《续夷坚志》而改为《新齐谐》。[2]

版本

[编辑]

现存最早的《子不语》版本是乾隆五十三年(1788)随园刻本(乾隆戊戌本[3]),此外还有嘉庆间《随园三十种》本、嘉庆三十年(1815)美德堂刊本、光绪十八年(1892)《随园三十八种》本等。[4]:1

据乾隆戊戌本,本书共24卷,740则故事,但目前中国国家图书馆收藏的乾隆戊戌本有二十余章缺失。嘉庆间《随园三十种》本收录较全,只缺《乡试弥封》一篇。[3]

查禁

[编辑]

自道光开始,它被清政府视为“淫词小说”。道光十八年(1838)江苏(裕谦主持),道光二十四年(1844)浙江、同治七年(1868)江苏(丁日昌)屡次将《子不语》列入查禁名单。前两次标注为“抽禁”,即查禁部分章节,主要是《蔡京后身》《暹罗妻驴》《控鹤监秘记二则》《急淫自缢》这四章,而丁日昌则直接封禁全书。[3]

目前并未发现道光和同治年间刊本,可能就是受查禁影响。光绪之后,虽然政府仍在查禁小说,但《子不语》已不在查禁之列。[3]

内容

[编辑]

《子不语》内容来源很多,其中大多[4]:6为袁枚收录的他人叙述,如《山西王二》中直接标注“熊翰林涤斋先生为余言”[4]:4,一些没有明说的也可以从内文看出是源自他人叙述,如《妖道乞鱼》“余姐夫王贡南,居杭州之横河桥”[4]。《子不语》中,直接指出源自他人叙述的有134则,间接指出的有45则,合179则[4]:6。此外,也有袁枚自述,如《大胞人》[4]:5

《子不语》的书面来源情况比较复杂,一些是当时的邸抄、公文,如《常格訴冤》“乾隆十六年八月初三日,阅邸抄”[4]:7;一些是来自于碑石、牌坊,如《田烈妇》[4]:7;一些来自于史书,其中《明史》最多[4]:7;一些来自于文人文集和其它典籍,如《本草纲目拾遗·蜜虎》同名章节[4]:14

此外,《子不语》中袁枚虽然对一些来源进行了标注,但也存在错误情况,如《奉行初次盘古成案》说引自《北史》,但其实是《南史》。[4]:20

相似故事

[编辑]

《子不语》的一些故事在前人的笔记小说中就已出现,如其《雀报恩》来源于《搜神记·黄衣童子》[4]:8。时间最近的是《阅微草堂笔记》(特别是其《滦阳消夏录》)和《夜谭随录》。其中,与《阅微草堂笔记》情节相似的有九篇,可能是袁枚直接录自原书[4]:7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曾表示是《夜谭随录》抄《子不语》,但现在学界普遍认为是《子不语》抄《夜谭随录》,因为《夜谭随录》在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就已有刊本,比最早的《子不语》乾隆戊戌本还早。[4]:12-13

评价

[编辑]

和清代大部分笔记小说不同,《子不语》对于所叙述的鬼故事和各种奇闻表现出怀疑的态度[5],体现了他对经学的批判[6]和反传统思想[7]

参考来源

[编辑]
  1. ^ 子不语·自序
  2. ^ 李小龙.《子不语》的作者命名与时代选择[J].北京社会科学,2017(06):31-39.DOI:10.13262/j.bjsshkxy.bjshkx.170604.
  3. ^ 3.0 3.1 3.2 3.3 王正兵.从“小说之禁”看袁枚《子不语》的版本流变[J].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11(04):122-125.
  4. ^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4.12 4.13 陈静静. 《子不语》材料来源考论[D].四川师范大学,2013.
  5. ^ 谭德贵,吴迪.对于神明、天道与国家的怀疑——《子不语》中的信仰观分析[J].世界宗教研究,2023(04):66-74.
  6. ^ 孙全敏.论《子不语》中袁枚的经学观念[J].牡丹,2020(10):144-145.
  7. ^ 邓婉君.《子不语》中女性观的认识与思考[J].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9(03):60-62.DOI:10.16322/j.cnki.23-1534/z.2019.03.022.

外部連結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