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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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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族志》,是唐太宗時代排定門閥世家地位高低的典籍,贞观十二年高士廉等修成。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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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執政不久,即下令申國公高士廉、黃門侍郎韋挺、禮部侍郎令狐德棻、中書侍郎岑文本等修《氏族志》,排定各姓氏名人的等級高下。高士廉出自渤海高氏,属于山东郡姓,韦挺出自京兆韦氏逍遥公房,是关中郡姓首族,令狐德棻出自敦煌令狐氏,是河西大族,岑文本出自南阳岑氏,属侨姓,編寫時將博陵崔氏崔民幹列為第一。

贞观十二年(638年)奏上《氏族志》一百三十卷[1]。太宗看後不滿意,指示按照“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2],要求重修。

《氏族志》是唐代君主為了加强皇权(即關隴集團),打击山東門閥集團的重要措施,特別是具有傳統地位的崔、盧、李、鄭山東大姓。据《旧唐书·高士廉传》,“是时朝议以山东人士好自矜夸,虽复累叶陵迟,犹恃其旧地”。张行成即表示“臣闻天子以四海为家,不当以东西为限;若如是,则示人以隘陋。”[3]《氏族志》收录的二九三姓,把姓氏定出九個等級,改以皇族宗室为首,外戚次之,崔氏改列第三[4]。

唐高宗時,许敬宗、李义府以《氏族志》中没有李氏和武氏的世系,奏请改修《氏族志》[5]。高宗命孔志约、杨仁卿、史玄道、吕才等十二人重新刊定,合计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显庆四年(659年)书成,高宗亲自撰写书序,说明类例,改名为《姓氏录》,“以四后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师、开府仪同三司、尚书仆射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叙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孙,余属不入。”[6]凡本朝官至五品以上均得列为士族。为使《姓氏录》能取代《氏族志》,李义府又奏请将《氏族志》全部收回并焚毁。

唐中宗时,左散骑常侍柳冲认为《氏族志》、《姓氏录》颁行已近百年.期間士族地位變化漸大,上表请加以改修。至唐玄宗即位,撰成《姓族系录》二百卷。

敦煌残卷《贞观氏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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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图书馆所藏敦煌唐写本《贞观氏族志》,藏品编号BD08679(原千字文编号位79,胶卷号8418)。卷末有贞观八年(634)五月十日壬(庚)辰高士廉奏疏和诏敕。卷末间隔2行为抄录人题记:“大蕃岁次丙辰(836年)后三月庚午朔十六日乙酉鲁国唐氏苾蒭悟真记”。残卷记66郡266姓,列于下表:

黎
阳
郡
二
姓
赵
郡
二
姓
内
黄
郡
一
姓
河
涧
郡
一
姓
范
阳
郡
三
姓
高
阳
郡
四
姓
广
平
郡
四
姓
中
山
郡
一
姓
雁
门
郡
三
姓
晋
阳
郡
三
姓
——— 太
山
郡
四
姓
鲁
国
郡
七
姓
东
平
郡
三
姓
高
平
郡
五
姓
濮
阳
郡
六
姓
齐
阳
郡
三
姓
梁
国
郡
三
姓
陈
留
郡
四
姓
荥
阳
郡
四
姓
弘
农
郡
四
姓
卫
州
赵
州
相
州
瀛
州
幽
州
冀
州
冀
州
恒
州
岱
州
并
州
兖
州
兖
州
兖
州
兖
州
濮
州
曹
州
宋
州
汴
州
郑
州
郭
州
璩
桑
李
眭
扈 邢 卢
邹
祖
纪
公孙
耿
夏
宋
焦
啖
游
甄 续
薄
解
仪
景
鱼
胡
周
羊
鲍
夏
孔
车
唐
曲
栗
齐
万
吕
毕
郤
檀
徐
曹
孙
吴
徐
袁
扶
黄
庆
蔡
丁
江
宋
乔
张
元
谢
卫
虞
郑
毛
潘
阳
杨
刘
张
晋
河
南
郡
七
姓
河
内
郡
九
姓
平
原
郡
三
姓
钜
鹿
郡
三
姓
清
河
郡
七
姓
上
谷
郡
四
姓
勃
海
郡
四
姓
上
党
郡
五
姓
太
原
郡
十
一
姓
平
昌
郡
一
姓
平
阳
郡
一
姓
山
阳
郡
三
姓
济
北
郡
一
姓
济
阳
郡
五
姓
汝
南
郡
七
姓
谯
国
郡
八
姓
东
来
郡
三
姓
颍
川
郡
七
姓
南
阳
郡
十
姓
洛
州
怀
州
德
州
邢
州
贝
州
燕
州
冀
州
潞
州
并
州
兖
州
兖
州
兖
州
洺
州
曹
州
(豫)
州
毫
州
(滑)
州
许
州
(邓)
州
贺兰
元
丘
士
穆
祝
宋
司马
苟
向
浩
淳于
车
寻
师
雍
封
莫
魏
时
崔
张
房
尚
傅
路
勒
寇
荣
侯
麻
吴
欧阳
高
刁
包
鲍
连
赫连
樊
王
郭
武
霍
廖[7]
郝
温
阎
鲜于
令狐
尉迟
管 孟 功
革
群
汜 董
卞
丁
都
苗
殷
昌
袁
应
和
荆
梅
戴
夏侯
桓
嵇
曹
娄
庞
费
成公
上官
陈
荀
韩
钟
许
庾
库
张
乐
赵
滕
井
何
白
邓
姬
丹
阳
郡
四
姓
余
康
郡
三
姓
吴
兴
郡
七
姓
会
稽
郡
七
姓
广
阳
郡
三
姓
下
邳
郡
四
姓
琅
琊
郡
六
姓
彭
城
郡
五
姓
临
淄
郡
三
姓
乐
安
郡
七
姓
——— 武
都
郡
一
姓
武
陵
郡
二
姓
浔
阳
郡
二
姓
临
海
郡
四
姓
润
州
杭
州
湖
州
越
州
扬
州
泗
州
沂
州
徐
州
青
州
青
州
果
州
(朗)
州
江
州
台
州
纪
甘
徐
左
金
褚
花
姚
明
丘
钮
闻
施
沈
虞
孔
贺
荣
盛
钟离
戴
高
盛
陈
郤
谷
国
王
颜
诸葛
惠
苻
徐
刘
曹
袁
引
受
史
宁
左
孙
任
商
元
薛
门
蒋
舟 供
仵
陶
翟
屈
谭
靖
弋
东
阳
郡
五
姓
盐
官
郡
三
姓
吴
郡
四
姓
长
城
郡
一
姓
东
莞
郡
四
姓
兰
陵
郡
一
姓
沛
郡
三
姓
成
阳
郡
二
姓
千
乘
郡
一
姓
南
安
郡
五
姓
长
沙
郡
四
姓
豫
章
郡
五
姓
松
阳
郡
四
姓
婺
州
杭
州
苏
州
胡
州
海
州
徐
州
徐
州
青
州
青
州
泉
州
谭
州
洪
州
括
州
蓟
姚
习
留
黄
难
岑
邬
戚
朱
张
顾
陆
钱 臧
关
竹
刀
萧 朱
张
周
成
盖
倪 黄
林
单
仇
盛
刘
茹
曾
秦
熊
罗
章
雷
湛
黄
濑
曲
豆

以前太史因尧置九州,今为八十五郡,合三百九十八姓。今贞观八年五月十日壬辰自今已后,明加禁约,前件郡姓出处许其通婚媾。结婚之始,非旧委怠,必须精加研究,知其囊谱,相丞不虚,然可为匹。其三百九十八姓之外,又二千一百杂姓,非史籍所载。虽赖三百九十八姓之限,而或媾官混杂,或从贱入良,营门杂户,慕容商贾之类,虽有谱亦不通,如有犯者剔除籍。光禄大夫兼吏部尚书许国公士廉等奉敕令臣等定天下氏族,若不别条举,恐无所凭准。令详事迄,件录如前,敕旨依奏。

大蕃岁次丙辰后三月庚午朔十六日乙酉鲁国唐氏苾蒭悟真记


贞观氏族志所载氏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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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明治大学教授堀井裕之和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生李生平依据《裴氏相公家谱之碑》,还原了部分《贞观氏族志》所载氏族代表的等级[8]

姓名 等级 谱系 官品 官爵官品
裴景汉 第二等 东眷裴 九命(从一品) 北周车骑大将军(九命)、仪同三司(九命)、司车路下大夫(正四命)、赠晋州刺史(八——正六命)
裴世矩 第三等 西眷裴 正三品 侍中(正三品)、户部尚书(正三品)、安邑县公(从二品)、赠绛州刺史
崔民幹 第三等 博陵崔氏第二房 正四品上 黄门侍郎(正四品上)、博陵郡公(正二品)
裴怀节 第四等 东眷裴 从四品上——正四品上 杨荆二大都督府司马(贞观二年,从四品下)→荆州都督府长史(贞观二年以降,从四品上)→工部侍郎(正四品下)→太子少詹事(正四品上)、太常少卿(正四品上)→银青光禄大夫(从三品)、行扬州都督府长史兼越王府长史(贞观十三年)
裴世清 第四等 中眷裴 从四品上 驾部主客二郎中(武德七年以前在任、从五品上)、 江州刺史[下州、贞观二年都督(旧总管)府废止、此后任此官。从四品上]
裴神安 第四等 中眷裴 从四品——从五品 安邑通守(安邑郡设置的期限是义宁元年至武德元年、从四品至从五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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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連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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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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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新唐书》藝文志作一百卷
  2. ^ 《旧唐书》卷六五高士廉传
  3. ^ 《旧唐书》卷78《张行成传》
  4. ^ 《旧唐书》卷65 高士廉传、《唐会要》卷36 氏族目
  5. ^ 《旧唐书》卷82 李义府传
  6. ^ 《新唐书》卷一百十八 高窦
  7. ^ 据《太平广记》
  8. ^ 堀井裕之 李生平, 《唐朝政权的形成与太宗的氏族政策——以金刘若虚撰《裴氏相公家谱之碑》所引唐裴滔撰《裴氏家谱》为线索》, 《唐史论丛》 (第01期), 2024年, (第01期): 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