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爾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Aronlee90留言 | 贡献2020年7月23日 (四) 08:43 (使用HotCat已移除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察哈爾省; 已添加Category:察哈尔省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察哈爾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1952年

首府張家口市
歷史 
• 成立
1949年
• 废除
1952年
前身
继承
察哈爾省 (中華民國)
河北省
山西省

察哈爾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前由華北人民政府成立的省級行政區,於1952年廢省,前後存在4年。

人口

1954年為171.8萬人。

行政沿革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中國共產黨趁勢擴大在華北地區的統治區,9月2日,晉察冀八路軍解放了宣化。根據晉察冀邊區政府的決定,同年11月,在宣化召開了察哈爾省人民代表會議,共139名代表到會,選舉出省政府委員,由張蘇任省主席,建立了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察哈爾省民主政府,並將原日偽宣化省公署改為民主政府辦公駐地。察省民主政府成立後,宣化設市,並且成為省會。

1946年10月10日,因國共衝突,中共撤離張家口、宣化等城市,察哈爾省民主政府也隨之撤離宣化,南遷保定、沫水縣,最終解散,前後僅僅存在一年。

1948年9月26日,華北人民政府成立,隨著解放軍在國共內戰接連獲勝,統治區域不斷擴大。

1949年1月19日,華北人民政府決定恢復察哈爾省建制,轄區包括原北岳行政區全部和原冀熱察行政區的部分,原冀熱察行政區所屬舊熱河省地區部分仍劃歸熱河,平古鐵路以東的舊河北省部分劃歸冀東行政區,其餘地區屬察哈爾。1月15日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省人民政府駐張家口市。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察哈爾省由中央直接領導。1952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19次會議決定,撤銷察哈爾省,其行政區域分別劃歸河北、山西二省。

行政區劃

轄張家口、大同、宣化3市及雁北、察南、察北3專區,共32縣。

省人民政府

察哈爾省人民政府主席
  1. 張蘇(1948年12月-1952年1月)
  2. 杨耕田(1952年1月-11月,中共察哈尔省委书记兼,兼察哈尔省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

参考文献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