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人民政府
| 主要领导 | |
|---|---|
| 主席 | 董必武 |
| 副主席 | 薄一波、蓝公武、杨秀峰 |
| 机构概况 | |
| 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1949–1954) |
| 机构类型 | 大行政区人民政府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共中央华北局 |
| 联络方式 | |
| 驻地 | |
| 实际地址 | 平山县王子村 → 东治村、王子村 → 北平市/北京市 |
| 机构沿革 | |
| 1941.7.–1948.9.26 |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 |
| 1938.1–1948.9.26 |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 |
| 1948.6.12.–1948.9.26 | 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 |
| 1948.9.26–1949.10.27 | 华北人民政府 |
| 1950.9.5-1952.4.18 | 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 |
| 1952.4.18–1952.11 | 政务院华北行政委员会 |
| 1952.11–1954.6.19 | 中央人民政府华北行政委员会 |
华北人民政府是中国共产党在1948年9月26日至1949年10月31日间设置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被视为中央人民政府的前身[1]。
历史
[编辑]1947年11月12日,晋察冀野战军攻占石家庄,晋察冀边区和晋冀鲁豫边区连成一片。1948年2月16日刘少奇发电报提出晋察冀与晋冀鲁豫党政军机构合并。1948年5月9日中央《关于改变华北、中原解放区的组织、管辖境地及人选的通知》,正式决定合并为华北局、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华北军区。1948年6月12日,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正式联合办公,改称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
为了尽快建立华北人民政府,1948年6月26日晋冀鲁豫和晋察冀两边区参议会驻会参议员在石家庄举行联席会议,由晋冀鲁豫边区参议会议长薄一波、副议长邢肇棠,晋察冀边区参议会议长成仿吾、副议长于力共同主持,决定尽快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成立华北人民政府。[2]根据联席会议的决定,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和晋察边区行政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暨选举办法的决定》。6月30日,华北局发出《关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并限各行署及县、市政府于7月20日左右选举完毕,代表于7月30日到达指定地点集中。选出区域代表394人,职业和团体代表173人,另外有邀请代表31人。其中2/3的委员是工农、革命知识分子、革命军人的代表,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占1/3,留有12个委员名额给待解放城市选出。
1948年8月7日,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在石家庄人民礼堂开幕,对外称“石家庄生产工作会议”,每晚19时开会。董必武致开幕词: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是一个临时性的,也是华北一个地区的,但是,它将成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前奏和雏形。因此,它是中国民主革命历史中划时代的一次大会”。到西柏坡中央机关开会的邓小平作为来宾代表致辞:“今天的华北临时代表大会,一定会鼓舞全国人民,增加全体解放军特别是中原解放军的信心,因为他们知道,华北家乡是巩固的、在建设的,他们会有更大决心、更高勇气和敌人作战。”大会听取审议了4个工作报告:华北军区军事报告、施政方针的建议报告、两个边区的政府工作报告。大会审议通过了4个法案:《华北人民政府组织大纲》、《村县(市)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条例》、《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条例》、《农业税税则》法案。大会审查了涉及军事、政治、农业、工商、民政等八个方面的1180件提案。8月18日大会选出董必武等27名为华北人民政府委员。8月19日大会闭幕。
华北人民政府委员会从成立到结束,共召开过3次委员会议、2次临时委员会议。华北人民政府第一次委员会推迟于1948年9月20日至24日在平山县王子村召开,通过了《华北人民政府各部门组织规程》,决定华北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设秘书厅、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工商部、农业部、公营企业部、交通部、卫生部、公安部、司法部、劳动局、华北财经委员会、华北水利委员会、华北人民法院、华北人民监察院和华北银行,共17个部门。会上选举了华北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各部、会、院、行、厅、局负责人。在华北人民政府委员会闭会期间,华北人民政府以政务会议的形式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参加政务会议的有华北人民政府正、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会后发布通令,华北人民政府正、副主席于9月26日就职视事。9月27日,发表公告:“华北人民政府宣告成立。自即日起,原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及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宣告撤消。”10月中旬,由于住房拥挤,华北人民政府核心单位迁至平山县东冶村,部分部门保留在王子村[3]。
由于傅作义部要闪击西柏坡,华北人民政府驻地迁往阳泉。11月2日迁正定县城。1949年2月,迁驻北平市。1949年2月20日,华北人民政府在北平开始办公。1949年5月初,完成全部搬迁。
1949年2月21日至25日在北平召开第二次委员会议,总结华北人民政府5个月的工作,决定部分人事任免事项。1949年4月16日,召开临时委员会议,主要商讨华北人民政府组织机构并入中央人民政府和变更行政区划的问题。1949年7月25日至27日,召开第三次委员会议,薄一波、杨秀峰分别就政府组织机构变动和变更行政区划的具体做法向委员会作报告。10月6日,华北人民政府又召开临时委员会议,总结华北人民政府成立1年多来的工作,部署华北人民政府准备结束的各项事宜。
由于形势发展的需要,形成华北人民政府代理一部分中央人民政府的职权,具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双重职能。特别是在财经委员会和银行的职权 范围上更是如此。为统一华北、华东、西北解放区的财政、经济、金融、贸易、交通等工作,1948年10月6日,中共中央决定华北财经委员会为统一领导机关,华东、西北各设财经分会,受华北财经委员会领导。为适应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经华北人民政府商得山东省政府和陕甘宁、晋绥两边区政府同意,决定统一华北、华东、西北3区货币。1948年11月22日,华北人民政府决定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原华北银行为总行,从12月1日起发行中国人民银行新币,定为华北、华东、西北3区本位货币,统一流通。
1949年10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发表撤销华北人民政府的命令[1]。10月28日,华北人民政府董必武主席发出公告:
奉中央人民政府10月27日命令,华北人民政府着即结束,原华北人民政府所辖5省2市改归中央直属,中央人民政府的许多机构应以华北人民政府的许多机构为基础建立起来。本府所属各单位于本月内交待手续分别办理完毕,本府定于本月31日结束,停止办公。
10月31日,举行华北人民政府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移交会议[2]。
组织架构
[编辑]来源[1]
- 主席:董必武
- 副主席:薄一波、蓝公武、杨秀峰
- 华北人民政府委员:董必武、聂荣臻、薄一波、徐向前、滕代远、黄敬、谢觉哉、范文澜、成仿吾、杨秀峰、宋劭文、南汉宸、戎子和、凌必应、张苏、陈瑾昆、蓝公武、于力、邢肇棠、薛迅、殷希彭、赵尔陆、贾心斋、晁哲甫、刘震、徐正、王复初等27人
- 华北人民政府党组干事会
- 秘书厅 秘书长陶希晋 副秘书长金城、董越千
- 参议室 参议安宅仁
- 外侨管理处 处长李棣华
- 民政部 部长蓝公武(兼),副部长雷任民
- 教育部/华北教育委员会:部长晁哲甫,副部长刘皑风、孙文淑
- 财政部:部长戎子和,副部长吴波
- 工商部 部长姚依林 ,副部长林海云
- 农业部 部长宋劭文,副部长张冲
- 司法部 部长谢觉哉,副部长郭任之
- 交通部 部长武竞天,副部长刘建章、张文昂、黎亮
- 航务总局:1949年4月1日成立。“统一领导天津航政局、天津招商局、塘沽新港工程局等国营航业,并对外商和私人航业以及华北的水上交通实行领导和管理”。局长张文昂
- 劳动局 局长栗再温,副局长赵国强
- 华北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董必武(兼),副主任薄一波(兼),黄敬(兼);秘书长方毅/宋劭文;委员曾山、贾拓夫、姚依林、南汉宸、戎子和、杨秀峰、宋劭文、武竞天、赵尔陆、方毅。
- 华北水利委员会 主任邢肇棠,副主任徐正、王化云
- 司法部:部长谢觉哉,副部长郭任之
- 华北法制委员会:1948年12月底,建立法制委员会。主任谢觉哉,委员蓝公武、郭任之、陈瑾昆、贾潜、王斐然、许建国、宋劭文、张曙时、李牧庵(专职未到任)、安志成(专职)
- 华北人民法院 院长陈瑾昆,审判长贾潜,副审判长王斐然,审判员杨显之、李国璐,代理审判员郭岚,书记员贺战军
- 华北人民监察院 院长杨秀峰(兼),副院长黄松龄、于力(董鲁安)、张曙时(1949.2.21增任),监察委员张曙时、张慕尧、王复初、王承周。
- 卫生部 部长殷希彭,第一副部长朱琏、第二副部长刘和一
- 公安部 部长许建国,副部长杨奇清
- 华北银行 1948年10月1日合并冀南银行与晋察冀边区银行成立。总经理南汉宸,第一副总经理胡景沄、第二副总经理关学文。发行处长王文焕,印刷局长贺晓初/凌必应。1948年12月1日改为中国人民银行。
- 公营企业部 部长黄敬,副部长刘鼎、徐达本、赖际发
- 华北电力公司 总经理鲍国宝
- 外事处——外侨管理事务处:1948年10月19日,华北人民政府第一次政务会议通过决议设外事处。处长李棣华/王荫圃
- 华北贸易总公司
- 文化艺术工作委员会:1948年12月第四次政务会议决定设华北文化艺术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扬,副主任委员沙可夫
- 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1949年5月20日,第五次政务会议决定建立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董必武,副主任委员:张奚若、周扬、钱俊瑞
- 北岳行政公署
- 冀中行政公署
- 冀南行政公署
- 太行行政公署
- 太岳行政公署
- 晋中行政公署
- 冀鲁豫行政公署
- 冀东行政公署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 阳泉市市人民政府
- 太原市人民政府
- 天津市人民政府
- 北平市人民政府
- 察哈尔省人民政府
- 绥远省人民政府
- 河北省人民政府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平原省人民政府
辖5省(河北、山西、平原、察哈尔、绥远)、2市(北平、天津),26个专区,334个县旗,4961万人。
关于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
[编辑]1948年5月9日,中共中央决定晋冀鲁豫、晋察冀两解放区合并为华北解放区,并决定在华北人民代表会议召开之前暂成立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的成员由原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和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的委员共同组成。1948年6月12日,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共同发出联合办公的通知:
战争形势胜利发展,华北两大解放区已完全联成一片,为更好的支援前线,建设后方,两区政府急需合并统一,建立新的政府组织,以肩负此重大任务。关于华北政府的产生,经与两区参议会议长、副议长商谈,确定于最近召开两区参议会驻会议员联席会议,商讨产生的新的政权机构问题。在新政府成立之前,为适应工作需要,两区政府已采用联合办公的办法进行工作。对外发布命令及处理一切重要问题,均用两区政府和边委会联合名义。
工作部门的名称用厅、处、院,并决定设临时性的7厅2处1院1行,作为联合行政委员会的工作机构。1948年9月26日,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结束。[4]。
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
- 主席董必武(1948.5-9)
- 副主席:黄敬(1948.5--9)、杨秀峰(1948.5-9)
- 委员:董必武、黄敬、杨秀峰、戎伍胜(戎子和)、刘伯承、刘岱峰、李一清、罗青、王振华、孙文淑、范纶五、李达、杜毓云、郝季甄、郝海如、赵霖、胡逊雪、牛佩琼、裴丽生、陈赓、谢富治、袁致和、金长庚、东方屏、丁一、史左卿、王新、陈武烈、阎庶苑、卢成、孟夫唐、徐达本、贾心斋、萬曉塘、杨汉章、孟枢垣、王任重、王儒林、段子敬、胥进之、王笑一、刘季兴、范若一、高镇五、杜佩珊、赵明甫、刘雨辰、万丹如、高元贵、贾光尧、时盖亭、韩哲一、张坚白、华南毅、谭英明、石惠蕲、张友渔、宋劭文、胡仁奎、聂荣臻、张苏、刘皑风、王九茎、王承周
- 候补委员:李春年、郭子安、李玉堂、孙尚志、朱元周、赵守攻、罗家年、崔东府、王林、赵金石、吴哲卿
- 秘书长宋劭文
- 秘书处处长 杨振亚
- 民政厅:厅长(不详),副厅长王九茎
- 教育厅:厅长晁哲甫,副厅长刘皑风
- 财政厅:厅长戎伍胜,副厅长吴波
- 农业厅:厅长张苏,副厅长张冲
- 工商厅:厅长姚依林,副厅长林海云
- 企业厅:厅长黄敬,副厅长刘鼎
- 交通厅:厅长武竞天,副厅长刘建章、张文昂、黎亮(黎锦炯)
- 公安管理处:由华北局社会部加挂牌子。处长许建国,副处长杨奇清、卜盛光
- 华北人民法院:院长贾潜(贾光尧),副院长王斐然
- 华北银行:行长(总经理)南汉宸,副行长(副总经理)胡景沄、关学文
- 太行行署
- 太岳行署
- 冀南行署
- 冀鲁豫行署
- 冀中行署
- 北岳行署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1.2 阎书钦、张卫波. 华北建政:为中央人民政府肇基. 京报网,来源:北京日报. 2014-09-29 [2016-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6) (中文(简体)).
- ^ 2.0 2.1 华北人民政府旧址.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2014-04-08 [2016-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05) (中文(简体)).
- ^ 记者:刘毅,实习生:杨宁,通讯员:曹永刚. 华北人民政府的平山岁月. 石家庄日报社数字报刊,稿件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2009-09-01 [2016-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05) (中文(简体)).
- ^ 赵秀山. 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始末. 石家庄日报社数字报刊,稿件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2013-09-04 [2016-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10)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