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新页面巡查/存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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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功能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

想调查下有多少人赞成将巡查功能的权限开放到注册用户(现在中文维基只有管理员才能巡查,而英文维基的注册用户都可以)的做法。如果赞成的人数占多,那么我们便去bugzilla提报让他们帮忙修改一下LocalSettings.php。巡查功能的简介请见Wikipedia:新页面巡查(还在翻译中)。—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2月28日 (四) 15:31 (UTC)

我预料开放大概也不能发挥所期待的效果,因为巡查品质无法保证或达到稳定的可信赖水平。--百楽兎 2008年2月29日 (五) 03:27 (UTC)
顺便补充一点,只有管理员才能巡查自己创建的页面(即创建页面即巡查)。即使巡查权限向注册用户开放,注册用户也是不能巡查自己创建的页面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2月29日 (五) 05:41 (UTC)
我认为作用不大,毕竟多数热心关注这类事务的维基人也已有管理员权限,不过如果开放我也不反对。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2月29日 (五) 09:42 (UTC)
我的意见同上。—Pagan (留言) 2008年3月4日 (二) 11:57 (UTC)
我认为如果开放,应该只对老用户开放。—不想放弃 (留言) 2008年3月5日 (三) 04:24 (UTC)
同意应该只对老用户开放。 —Munford (留言) 2008年3月6日 (四) 18:30 (UTC)
只对老用户开放在目前的系统上是无法实现的。--百楽兎 2008年3月8日 (六) 03:18 (UTC)
认同开放,不过似乎现时的技术是不可行的。—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3月11日 (二) 11:56 (UTC)
技术上是可行的,需要修改LocalSettings.php。—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3月11日 (二) 13:38 (UTC)
目前维基系统所定义的老用户好像是指注册4天以上或编辑数达50次以上的用户(确实数值我不记得了),和上面几位所指的老用户可能有落差。还是说那些参数可以调整?--百楽兎 2008年3月12日 (三) 01:34 (UTC)
我指的老用户和修改半保护页的标准一致。—不想放弃 (留言) 2008年3月12日 (三) 05:40 (UTC)
“老用户”要多老?这个定义太容易被人推翻了…我想可以用维基名誉来决定权限吧!—谈天说地一乐也 (交流) 贡献? 我的家 2008年3月14日 (五) 15:15 (UTC)
新注册的用户和注册满7天的用户是不一样的,新注册的用户不能编辑半保护的页面,但注册满7天(即所谓autoconfirmed的用户)则可以。无需对程序进行修改,就可以将巡查功能的权限开放至autoconfirmed的用户,但如果要按维基荣誉来区分,恐怕要对程序进行较大的修改——包括在系统内部对用户权限进行进一步的细分。而且,按荣誉来划分权限似有一些不符合维基的主旨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3月14日 (五) 16:35 (UTC)
的确,巡查页面与类似投票等需由见习编辑以上荣誉才可进行的事不一样,用荣誉来区分也许还有盲点:得到荣誉要经过提名,但是也有人不想得到荣誉。不如修改老用户的参数,把注册日数调久一点,仅五、七天就叫做老用户似乎怪怪的。—第73隻貓的貓砂盆 清理猫砂 (快速清法,维基工作提示用。) 、使用记录、 样式采买、 内容物。 2008年3月27日 (四) 10:32 (UTC)

方针通过讨论

两权讨论已经接近尾声,现提请通过Wikipedia:新页面巡查Wikipedia:回退功能成为指引方针。请讨论,如无异议将于2周后通过此两页面为指引方针。--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4月3日 (五) 03:25 (UTC)

另请参见Wikipedia:权限申请/方针草案/巡查权及回退权的解任门槛及办法并参与讨论。目前的草案将部分加入WP:PATROLWP:ROLL。--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4月3日 (五) 03:32 (UTC)

另外,亦连同Wikipedia:权限申请一并提交,以致两周后一并成为方针。有反对者,请提出。—J.Wong 2009年4月3日 (五) 04:25 (UTC)

WP:ROLL: (+)支持; WP:REQPERM: (+)支持; WP:PATROL: 请修改WP:PATROL#巡查者并建议像WP:ROLL一样加上 权限的获得与丧失 章节--Liangent留言 2009年4月3日 (五) 04:45 (UTC)
主要是目前解任的方针仍然在讨论中,达成共识后便可直接加入了—Ben.MQ 2009年4月3日 (五) 06:59 (UTC)
解任的方针仍然在讨论不影响现在的内容成为方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3日 (五) 09:19 (UTC)
我们预计2周后所有讨论都将结束,所以届时解任的方针肯定会加入到现有页面中。--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4月3日 (五) 10:07 (UTC)

WP:PATROLWP:ROLL作为方针还是指引?--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4月3日 (五) 10:07 (UTC)

既然牵涉到授权和解任,应作为方针—Ben.MQ 2009年4月3日 (五) 10:09 (UTC)
在下也认为应该作为方针。—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4月3日 (五) 15:27 (UTC)

嗯,没有其他意见了?--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4月10日 (五) 10:47 (UTC)

未见反对,已过1周,可以视为达成共识根据讨论开始时的说明再过一周—Ben.MQ 2009年4月10日 (五) 13:52 (UTC)

无异议。—Dingar (留言) 2009年4月13日 (一) 03:08 (UTC)

三项皆(+)支持章·安德鲁 (留言) 2009年4月13日 (一) 08:37 (UTC)

已有两周,该提案通过。--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4月17日 (五) 02:59 (UTC)

新条目巡查

建议在Wikipedia:新页面巡查中写明禁止掉这样这样的巡查行为。—Choij (留言) 2009年8月10日 (一) 05:50 (UTC)

有什么不当吗- -—Ben.MQ 参加动员令 2009年8月10日 (一) 06:01 (UTC)
我原来以为巡查者是要帮新手加分类、做维基化、清理内容之类的,现在明白了,原来用手稍微点个工具挂上uncategorized, wikify, cleanup就可以了,根本不用那么费劲。还有可笑的就是,refimprove, notability unreferenced, nofootnotes, underconstruction, intromissing, infoboxneeded,甚至是expand这种模板,都被挂上来了,不计后果,不考虑挂上之后根本没有人会去改善这些。比如这个粗劣翻译,挂了cleanup, expand, grammar, unreferenced, wikify五个模板之后就算是完成巡查了,实际上没有其他人发现的话,这种内容还是会留下来,总体效果是,挂了这么多模板,对改善质量仍然一点帮助没有。而对于真正有心的新手,刚发表文章本来是很兴奋的,别说五个模板,就算看到三个很碍眼的模板,就已经很灰心了。
(!)意见:有个人弄了个机器翻译的东西,大家有没有考虑到他为什么这样做?我觉得很有可能他会继续编辑,所以我个人是不赞成速删的,虽然达到了速删的标准,毕竟这个是新建立的条目,应该给与一段时间让条目建立人自行完善。-Sysywjel (留言) 2009年8月11日 (二) 15:33 (UTC)
unreferenced这个也没有什么必要。刚才用随机页面弄了五个条目,其中三个没有参考资料(山榄科短叶茳芏廖文毅),两个需要补充参考(荣赫鹏雷·尤里),都需要扩充,但这些文章不也都一个模板都没有,在维基待得好好的吗。为什么到巡查的时候,就要对新手那么狠?条目不都是一步步来的,今天英文的特色条目最初创建的时候就只有五段,没有参考资料,到现在不也写得好好的。巡查者要一上来就希望作者能写出至少3000字以上的文章,不仅有分类,不用维基化,不用清理,还要有参考,有infobox,有footnotes,有intro,甚至还不用expand,这简直就是优良条目!换句话说,我认为中文维基这种只注重 质 不注重 量,过分强调类似个人英雄主义的风气,本身就是不正确的。
你用随机页面去找一些不到位的条目,我查看Special:未归类页面,轻易就发现很多不到位的条目,除了本身未分类外,还有一些是未有维基化,语气不适合,甚至本来就不应存在的,但什么模版也没有,更不要说能获得改善了。而且,一些条目似乎应已被巡查,但还是能在这里找到。天啊。--K217 (留言) 2009年8月13日 (四) 14:08 (UTC)
(!)意见:如果你期望一个巡查者在巡察之后,会使条目达到不挂那些标签的质量,你有没有想到这样是不是对于一个巡查者过为苛刻了?你有没有想到这样做会使一个巡查者一天只能处理一个条目?这样会造成新条目长时间积压?-Sysywjel (留言) 2009年8月11日 (二) 15:40 (UTC)
Wikipedia:新页面巡查中写得很清楚,“首先尝试动手解决问题,否则请加入一些维护模板来标签那些需要照顾的条目”,可是现在的状况是巡查者只注意都有哪些模板能挂,一一对号入座,而把上面的前半句话完全忽略了。—Choij (留言) 2009年8月10日 (一) 07:24 (UTC)
现在愿意做Patrol的人就非常少,如果还要强迫他们去改善条目的话,那么广告、cv等等恐怕就没人查得出来了。--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8月10日 (一) 09:29 (UTC)
或许有人挂这些tag模板的时候没想到是在巡查。因为在加这些tag的时候friendly是默认自动标记巡查的--Liangent (留言) 2009年8月10日 (一) 10:07 (UTC)
Friendly在小工具库都写明了“主要供新页面巡查使用”,而且也有“标记页面为已巡查”的提示,应该不会意识不到。可能是小工具的出现大大简化了挂模板的过程。原来还得记unref、uncat之类的名字,现在画钩就行了,所以可能是小工具开始被滥用了。--Jimmy Xutalk·+ 2009年8月10日 (一) 10:23 (UTC)
个人感觉模板还是少挂为好吧,个人倒是挂过一些NPOV和fansite,其他感觉实在不是很需要。至于其他简单的分类、维基化应该尽量做的吧。—奔流沙 (留言) 2009年8月10日 (一) 11:48 (UTC)
这只能说,中文的参与者还是太少,否则理想状况下,有些人发现问题(挂模板),有些人解决问题(处理模板中提到的问题),有些人扩充内容.....条目就羽翼丰满起来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8月10日 (一) 12:21 (UTC)
认同User:Choij的意见,而且我认为有必要在新页面巡查权的页面中加入明确的工作指引,没有分类的应协助分类,格式不对应协助修正等。我的意见是请“新页面巡查员”不要高顾自己的能力,不要滥贴模版后就说了算,反而应积极修正自己熟悉的条目。目前我们有40名巡查员加上85名管理员,应有能力处理每天的工作。如能将巡查员数增加至60或80位,并提出清晰的工作指引,希望能做好这个第一门槛的工作。—LokiTalk 2009年8月10日 (一) 12:36 (UTC)
个人不太赞成滥用unreferenced和expand模板,这么做可以说是毫无价值。—Chief.Wei 2009年8月10日 (一) 12:42 (UTC)
(!)意见:上面的能不能举一个不“滥用”unreferenced和expand模板的例子?还是说你根本就是在反对在任何时候挂这些标签?如果说你反对在任何时候挂这些标签,那么就不是巡查者的责任了,请把这些标签从friendly里面删掉吧。如果你是这样的主张,我个人表示支持。但是如果一个巡查员在巡察过后,该加的标签而没有加,那是不是巡查者失职呢?-Sysywjel (留言) 2009年8月11日 (二) 15:47 (UTC)
那总不能让巡查者去替找来源吧?毕竟可供查证是正式方针--FrankLSF95·动员令 2009年8月10日 (一) 14:19 (UTC)
就是现在看到的巡查员+管理员数目,没有几个每天都会巡查的;若他们不查,就能留下200多条未巡查条目--Fantasticfears留言+记录2009年8月11日 (二) 00:46 (UTC)

我之前便曾提出过个解决小问题小组,偏偏又说要与个变了鬼城的扩充小组合并,令最终办不成。窗帘布(议会厅)(为动员令加油) 2009年8月11日 (二) 03:08 (UTC)

还是人少啊。要是每个条目都要打开修改一番,恐怕按目前的人数未巡查条目会越积越多。--FrankLSF95·动员令 2009年8月11日 (二) 11:22 (UTC)
  • (!)意见:是否可以考虑选择7天作为免巡查期?-Sysywjel (留言) 2009年8月11日 (二) 15:09 (UTC)
  • (:)回应:如果怕打击新手,我(+)支持废除unreferenced和expand等等模板,如果不能废除,请不要用这个来指责巡查者,这不是巡查者的责任。而该加模板而没加模板反而是巡查者的失职。参见:

什么样的页面应该被标记为已巡查

  • 任何被提交快速删除的页面,一般来说不需要浪费多个人的精力来多次重复检查。
  • 任何适合维基百科的页面。
  • 挂上模板,认为需要进一步改善的页面。

不应该被标记为已巡查的页面

  • 你自己不太确定的内容,并且需要其他人帮助再次检查的页面
  • 任何没有提交快速删除的页面,而且这些页面存在很严重的问题又没有挂上恰当的模板

以上-Sysywjel (留言) 2009年8月11日 (二) 21:14 (UTC)

unreferenced牵涉到可供查证方针中“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条款,绝对不能废除。--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8月12日 (三) 19:44 (UTC)

如果没有时间处理,而页面又没有严重问题的话,就不要再加上unreferenced和expand这种多余的模板,而直接标为已巡查即可。—Choij (留言) 2009年8月13日 (四) 11:06 (UTC)

(:)回应:请楼上总结出可以废除的模板,逐个讨论.本人支持废除.-Sysywjel (留言) 2009年8月13日 (四) 14:41 (UTC)
没必要废除,现在说的是对模板的滥用,那些模板在特定条件下都是有用的。—Choij (留言) 2009年8月13日 (四) 15:11 (UTC)

回复K217:能保留与不能保留的条目完全是两个概念。这里说的是在有保留价值的条目中乱挂模板,这与像你说的不应存在的条目的对待方法显然是有区别的。条目如果是本来就不应存在的,要么是明显的宣传,要么是侵犯版权,要么是机器翻译,那么无论如何也是要被删的,这是无可置疑的。但有保留价值的则不同,就算是小小作品,就算没列出两篇以上深入介绍该主题的独立文献,但它也是有价值的,这一点从名称就看得出来。以前有人拿常用的日用品、知名品牌去以知名度不足提删,甚至是以广告宣传提速删,结果被其他人用快速保留拦了回来,没提删成,还浪费他人的时间。从这点上来讲,不经搜索没事就给条目挂个标签也是一样,对于本来没有什么扩充余地的,非要加个小小作品、小作品、扩充([1],总共才活了16年),本来就很短的常识性文章或者翻译条目,非要加个原创研究、无来源[2]甚至来源过少、没有脚注[3],而本来已经很详实的人物生平资料,非要加个需要信息框[4],这明显不是建设性的编辑,而是恶意推定,对模板和工具的滥用,没有意义。这样的结果是,已经很迷惑的新手变得更加不知所措;一篇常识性文章上面挂没有来源挂了几年,没有改善;请求扩充模板被滥用至内容已经饱和的条目上;没有脚注模板用到了单一来源的小作品上;大量创建条目的编者最后发现自己的条目上不是被挂了这个,就是被挂了那个;而没有来源模板衍生出的分类让人看不出真正需要帮助找到来源的条目。总之就是,在英文维基都没出现的奇观,在中文维基都出现了;英文维基有专门用途的模板,在中文维基成了大众模板;英文那边的人可以随心所欲地大量创建所谓的小小作品,以后都有人补充内容,而中文这边对条目不仅多了超过小小作品的限制,还多了其他多项指标,而且要从新条目抓起,保证质量。—Choij (留言) 2009年8月13日 (四) 15:08 (UTC)

(:)回应:上面的意见有很多是对于我的,我愿意倾听大家对我的意见,现在逐一回应如下:
  1. [5]这个东西完全没有任何来源,鉴于可供查证方针中“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条款,我加了unreferenced模板。我这样错了吗?这样的条目内容难道是常识而不需要任何来源吗?
  2. [6]此条目,其中:“陈金凤名义上的父亲是福建观察使陈岩,陈岩有断袖之癖,宠爱男色侯伦,陈金凤即为侯伦与陈岩妻子陆氏所生的私生女。”一句遍查作者给出的参考来源《资治通鉴·卷279》,并没有找到文字支持。所以我加了nofootnotes模板,模板中说:“本条目包含了一些参考来源或外部链接,但由于条目内部缺少内文脚注,本条目中部分信息的来源仍然不明确。”难道我这么做错了?
  3. [7]我希望人物的条目都有一个信息框Infobox Biography,比如司马懿诸葛亮这样,也许是我这个要求过分了,不过为什么friendly里面会设计这个模板的添加选项呢?

以上-Sysywjel (留言) 2009年8月13日 (四) 18:41 (UTC)

1、摘自Wikipedia:列明来源

  • 维基百科所有的内容都应该可供查证。如果您对文章准确性有质疑,欢迎您直接进行修改,或在文章顶端加上{{改善来源}}模板。
  • 假若整篇条目没有任何补充资料来源,而且你也无法自行找出,你可以于文章顶端加上{{缺乏来源}};
  • 假若整篇条目中有一定的可靠来源,但不足以支持整篇文章,而且你也无法自行找出其他来源,你可以于文章顶端加上{{增加来源}};

2、有一句话没有来源,加上{{Fact}}不就好了。

3、工具里面有这个选项又不代表巡查时一定要对号入座,像刘乔这种生卒年不详的,也没有图像,使用一个一行的信息框有必要吗?

Choij (留言) 2009年8月14日 (五) 00:55 (UTC)

听了Choij兄的直言相劝,我觉得对新手还是稍稍放松些标准为好。毕竟PATROL的首要任务是抓侵权和速删。--FrankLSF95·动员令 2009年8月15日 (六) 05:48 (UTC)
(:)回应:可是Choij的方式错了,应该提议更改规则而不是在现有规则下责难巡查员。支持他的人可以提议更改规则,如果规定除了侵权和速删,别的都不用管,我会支持,甚至会巴不得呢。-Sysywjel (留言) 2009年8月15日 (六) 15:17 (UTC)

请冷静的讨论。— Kiva兔也2009年8月17日 (一) 03:15 (UTC)

还是前面那句话,既然没有效果,那么在一开始就不应该加上这些模板。—Choij (留言) 2009年8月17日 (一) 07:12 (UTC)

我不同意阁下的看法。现在没有效果,以后总会有人完善的。先把问题列出,总比回头再挑一遍要好。--FrankLSF95·动员令 2009年8月17日 (一) 11:49 (UTC)

一般来说挂维护性模板是为了引起其他人的注意。我以前翻译英文维基的某几个模板(其中一个是Template:Unreferenced/doc)的说明时,其中有一句话是:“从理论上讲,包括小作品在内的所有条目都应该列明来源;但意见在小作品上存在分歧:有人认为小作品的标记已能通知编辑者改善其条目,也有人认为需要通过本标记作出进一步的通知”。因此根据我当时的理解,就是有小作品标记的页面可以不用挂,而比较长的条目就应该考虑了。不过现在英文版本的doc修改了规定,对编者的要求有所提高。我的意见是,现时我们可以参考英文版以前的规定并作出一些修改:那就是小作品应该挂小作品标签而不用(但不是禁止)挂unref一类模板,非小作品则应该(而不是必须)挂unref一类模板。等到中文维基百科进一步发展,有更充裕的人力后,再考虑更详细的规定。--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8月18日 (二) 05:02 (UTC)

(!)意见:个人以为全无来源,不管大小一律要挂。这毕竟是维基正是方针确定的。-苹果派.留言 2009年8月18日 (二) 23:14 (UTC)
(!)意见:小作品也需要有来源以供查证啊。——快龙到此一游 阁下有话请讲 2009年8月19日 (三) 06:00 (UTC)

建议新用户讨论页和用户子页面自动标记审查

现在每一个新建立的用户讨论页或用户子页面都要审查一次,其实用户讨论页或用户子页面没有什么可审查的,建议将所有新建立的用户讨论页或用户子页面自动标记为已审查,省去新页面审查的麻烦。—蓝色☆枫叶@圆桌会有事您吱声 2010年6月13日 (日) 05:52 (UTC)

有广告和侵权的。--Fantasticfears留言+记录 2010年6月13日 (日) 07:33 (UTC)
我在当巡查员的时候一直都不知道用户讨论页也是要巡查的…… 囧rz…… --快龙后会有期 2010年6月13日 (日) 14:06 (UTC)
亦有传教和揭私的。—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6月13日 (日) 22:29 (UTC)

需要修改页面叙述

在“5.2 需要删除的新页面”,“侵犯版权。如果检查到新建的页面侵犯了版权,请提交到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疑似侵权。并且将页面内容用{{subst:Copyvio/auto|url=来源}}替换,并且用{{subst:CopyvioNotice|頁面名稱}}通知内容创建者。”。语法跟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疑似侵权,“如果所有的修订版本都侵犯了版权。(注意:Copyvio前面不加subst,搜寻器结果不能作为来源) ”,不一样。请问谁才是正确的?要修改吗?小胡子 - (对话) 2012年5月12日 (六) 13:04 (UTC)

修正叙述

巡查其本身,只不过是一种让每篇条目在某种意义上都能得到及时检查的手段,只不过是条目向“特色条目”迈进的过程中的一点助推力,只不过是让维基百科不被低质量的条目淹没的一点保证罢了;

巡查不代表这条目没有问题?

我想问,巡查不代表这条目没有问题?不然为什么有的条目被巡查之后,隔些日子才被人挖出问题,比如被发现侵权,被发现内文有关注度问题,被发现内文所写乱七八糟而疑似为恶作剧,被发现内文所写与引用来源不符合,被发现文句不通顺或结构写太零散,被发现完全没有添加内链及分类,被发现……等很多这类问题。--36.232.221.92留言2012年12月21日 (五) 15:26 (UTC)

巡查只代表“这个条目有人检查过了”,但检查是否细致,是否准确,都另说。乌拉跨氪 2012年12月21日 (五) 15:29 (UTC)
这么一来,巡查只不过是多此一举,毫无意义,巡查员岂不是“逛条目”逛好玩吗?--36.232.221.92留言2012年12月21日 (五) 15:32 (UTC)
事实的确就是巡查员逛条目好玩。这件事本身就不是强制要做的,人家只是好玩而已。乌拉跨氪 2012年12月21日 (五) 15:40 (UTC)
但是巡查本身能够过滤很多问题条目,也算是寓查于乐的事情。如果没有了这个好玩的事情,维基将会成为百度百科。--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1日 (五) 15:42 (UTC)

乌拉跨氪,您也够资深了,怎能开这种玩笑话来回应,我知道巡查员目的不是逛好玩,只不过您似乎没耐心解释罢了!--36.232.221.92留言2012年12月21日 (五) 16:01 (UTC)

他突然秀逗而已,别介意。平时他还是正常的。--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1日 (五) 16:04 (UTC)
我都说了,这就是巡查的事实。您或许认为巡查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但其本质就是一群叫做“巡查者”的人没事看看新条目有没有“他所知道的问题”而已。这不是玩笑,是事实。而从另一方面来说,巡查并不是巡查员的特权,任何人都可以对任何条目进行检查,包括您在的IP用户。所以,巡查员进行的巡查不代表条目不存在问题,也不代表对条目内容的认可,更不代表其他用户不可以对其巡查进行再巡查。最后,我们可以要求或提醒巡查员提高标准,但我个人认为这不一定有效。乌拉跨氪 2012年12月21日 (五) 16:11 (UTC)
起码我觉得我的工作还是靠谱的.....--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1日 (五) 16:18 (UTC)
维基百科上的人都觉得自己的工作是靠谱的,但维基百科的全部内容都是不可靠的。这您怎么看。乌拉跨氪 2012年12月21日 (五) 16:23 (UTC)
大人,袁芳在厕所。--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2日 (六) 04:40 (UTC)
只要人写出来的条目,即便是机器人,还是得仰赖人去操作或看管,所以维基百科上没有所谓内容都会是可靠的,只不过有些编辑争议是各方立场不同,也才有所谓互相指出错误、疏失或不妥的问题而协调不来,但这已经脱离话题了,就不再继续多述。--36.232.221.92留言2012年12月21日 (五) 16:45 (UTC)
如果您理解为什么维基百科的内容是不可靠的,那么我相信您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巡查员的巡查也是不可靠的。乌拉跨氪 2012年12月21日 (五) 16:52 (UTC)

我只是很纳闷是为何都是您们二位在答腔?巡查会神圣吗?我只不过把巡查工作视为一种对条目执行检查的动作,这到底神圣在哪?有谁可以解释一下?--36.232.221.92留言2012年12月21日 (五) 16:40 (UTC)

  • 所谓巡查员,只不过是部份用户有兴趣自发性检查条目后留下的标记,目的只是让其他兴趣检查条目的编辑知到那些条目有人看过,到内容是否完全及格没有很大保证。再退一步说,维基的编辑都只是好玩而矣,难道还有薪金吗?--Nivekin请留言 2012年12月21日 (五) 16:50 (UTC)
我觉得原PO才是太激动了,明显我们都是在半开玩笑地跟你解释问题了。在维基百科本来大家都不是专职的,没必要太局促与答案之中吧。其实你跟我们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不也有一种愉悦感?我相信巡查员也是跟你一样的感受,才去做这个事情,不是吗?--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2日 (六) 04:43 (UTC)

原来是因为被自己(也包括36.232.221.92在内)的“先入为主”观点所害,总算明白为何巡查是怎一回事了?难怪有的条目无人巡查。--36.232.218.66留言2012年12月22日 (六) 07:39 (UTC)

建议增高巡查员门槛

根据本人两年多来的观察,目前中文维基百科许多巡查员“业务不精”,导致出现许多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1. 乱挂关注度模板(一天挂几十个的都有),乱提删,尤其是对自己不了解的方面。
  2. 巡查时只用TW挂一堆维护性模板(一些条目甚至有十多个)就草草了事,殊不知挂了模板之后又有多少人会去关注这些巡查过的条目?有些条目维基化只需要一分钟的事而已。而且,有些新手看到自己写的条目被说成有这么多问题也会感觉受到了伤害。
  3. 对于维基化完善的条目不检查侵权,等等。

而这些问题,归根到底是因为巡查权太容易获得。许多人在满足注册30天和250次编辑的时候恐怕连维护性模板是什么也不知道吧?或者甚至没有意识到要维基化自己写的条目。更何况,许多巡查员可是已经远远超过了目前的门槛,却仍然有着以上问题。因此本人在此提议增高巡查员门槛,至少要和回退员一样(编辑1000次或以上,参与维基百科90日或以上,最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且在过去三个月内平均每日的编辑次数须多于一次)。不知大家有何看法?--CHEM.is.TRY 2013年3月23日 (六) 03:20 (UTC)

(+)同意。尽管英文版巡查权放开,但他们用户群面广量多,人海战术、专家策略都玩得转,条目有多次查核的机会。中文版跟其相比还远未成熟,条目有可能巡查员看过一遍的就放过去了。如何把关就至关重要了。PS:还可以直接打消某些人收集帽子的想法。--Numenor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03:30 (UTC)
(+)同意“乱挂关注度模板”应不是又说我吧。2.这是一个问题,如刚才找到这个,还好没被标记。不如加入“只挂模板就不能标记已巡查”的条款。加入“须创建三条以上合符标准的条目”的条件如何? --Risk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3:48 (UTC)
忘记“乱挂关注度模板”是哪几个人了,反正之前看到过的……至于“只挂模板就不能标记已巡查”,貌似TW默认来说挂了模板就是标记巡查了……--CHEM.is.TRY 2013年3月23日 (六) 04:02 (UTC)
在Twinkle/参数设置中可设置的。--Risk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4:32 (UTC)
(!)意见:总感觉挂维护模板的人多,解决问题的人少。另外,很多维护模板根本没人理会,模板一挂三、四年,问题仍然没有解决。--Kolyma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0:47 (UTC)
(:)回应:阁下对思源垭口的维护就是一项明显的例子,有心解决是好事,但可别用错方法,希望阁下继续努力改善,否则口头上说道理容易,做起来却不是这么一回事,那恐怕是白说一场!--36.232.246.99留言2013年3月24日 (日) 17:44 (UTC)
(:)回应:我承认挂模板是解决不了问题,但起码做法上不会比加入有争议的来源而引起更多问题来得好多吧。当条目有问题时,特别是曾经发生过争议,过去曾经有过一番讨论,这种情况就需要格外谨慎处理条目,并不能随便拿出来源就自以为问题解决,这种做法在这种条目的争议情况下处理,往往都是带来更多问题或更棘手的难题,所以当前争议及问题是无法立即解决时,挂模板是唯一可做,以提醒读者这条目背后有何问题或争议需要去质疑并解决的,而不是看到模板就想要为了把模板拿掉,就拿出的来源却仍然是讨论所言的争议,那么表示来源使用上需要特别谨慎,否则模板拿掉,也只不过是做表面样,争议的背后所提到问题没被厘清,到头来还不是白忙一场。也就是说,条目的核心问题也涉及到讨论中诸位所言质疑之处,需要面面俱到,而不是仗一人之为,就觉得问题解决了,模板可以被拿掉,这样子懂了吗?解决问题有时候不是一个人就可以的,可别忘了讨论中的各位意见,不然过去的讨论拿来存档做什么?现在又开始讨论是为了什么?--36.232.246.99留言2013年3月24日 (日) 18:01 (UTC)
(:)回应:希望Kolyma可以改改毛病,讨论的意见固然能当参考,但是做法还在停留于争议之中,对于别人意见而不予理会,那么讨论的精神就因此丧失,都这么资深了,应该不会不知道维基百科为何会设立讨论的用意吧?--36.232.246.99留言2013年3月24日 (日) 18:08 (UTC)
(*)提醒:请就事论事,勿涉及人身批判。--Kolyma留言2013年3月24日 (日) 22:58 (UTC)
(-)反对:少了巡查员也不见得问题可以改善。某生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7:32 (UTC)
至少可以减少需要提去WP:REVOKE的情况。--CHEM.is.TRY 2013年3月24日 (日) 09:14 (UTC)
    • 大家可能对巡查员的功能不太清楚. 挂模版不是巡查员的专利, 任何一个用户甚至是IP都可以挂模版; 巡查员与普通用户唯一的分别是巡查员检查过的会被标记, 让别的巡查员不用再花时间查. 其实挂模版最积极的用户部份根本不是巡查员... 另说没有改善条目, 其实这也不单是巡查员的工作, 所有见到条目的维基人也有一样的责任. 也请参考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2年12月#巡查员意见交换. 而上面几点, 我的回应是:
      1. 挂模版与是否巡查员一点关系也没有;
      2. 少了巡查员只会连最基本检查也少了人去干, 积极的做法是鼓励所有用户关心公告栏上有多少页面需维基化,多少个条目需清理。这些资料每天都公告中, 没人动手改善, 巡查员也做不了这许多;
      3. 当然有部份条目的巡查未必完善, 但也请看看巡查员们一天挡下了多少侵权, 广告, 不要只看漏网之鱼.

--Nivekin请留言 2013年3月24日 (日) 15:09 (UTC)

(&)建议:“现有835个页面需维基化10个条目需清理。”是维基最醒目的维护绩效指标,建议增加项目,并置于最热门的互助客栈页面上方。--Kolyma留言2013年3月25日 (一) 10:01 (UTC)
(+)支持,少聊天多干活-- 2013年3月27日 (三) 05:00 (UTC)
(-)反对:应当鼓励更多用户执行维护工作(但不一定要当巡查员),包括加入更多模组和将不适用的及时删除。--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3月25日 (一) 12:04 (UTC)
(-)反对:前面的讨论已经明确指出“任何一个用户、甚至是IP都可以挂模版”,所以这跟巡查员无关。如果大家想要改进问题,应该要由“增加维护和编写条目的维基人”来著手。--章安德鲁留言2013年3月29日 (五) 08:35 (UTC)
(-)反对:同楼上们反对的意见。--Lanwi1(留言) 2013年3月30日 (六) 05:46 (UTC)
(-)反对:我一直以来都符合要求,但是都不能够得到这个权限。--Gabriel Chi Hong Lee (找我算账) 2013年8月31日 (六) 06:19 (UTC)

巡查技巧

  1. 侵权:内容完善,但没有加链接和维基化,没有<ref>
  2. G11:没用户页的用户或IP用户,内容超长和侵权,没维基化,但有加链接

资料来源:我的巡查经验

--Carrotkit -> 工作室 / 客栈 (欢迎参加电子游戏条目质量提升计划!) 2013年7月3日 (三) 07:46 (UTC)

个人以为大概这样吧?
  • 侵权:是在Internet找到几乎一样的内容,但是对方标示为Copyright
  • 来源请求:没有<ref>
  • 扩充或专家:小作品或小小作品(很短的条目内容)
  • 清理:没有加链接和维基化, 或是内文杂乱或叙述不通顺
-P1ayer留言2013年7月3日 (三) 10:13 (UTC)
{{扩充}}一般是指明条目其他地方都ok,但某一部份内容有所不足,比如“1963-1968年的生涯需要扩充”。小作品相当于“全部内容都需要扩充”,所以挂再扩充模板也没啥意义,直接在底部挂对应的{{stub}}就可以。不过TW似乎没这功能,大家一般都用扩充模板代替了 囧rz...--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7月3日 (三) 12:55 (UTC)

(※)注意:这不是维基百科的方针,只是我巡查的经验,帮各位巡查员节省时间。--Carrotkit -> 工作室 / 客栈 (欢迎参加电子游戏条目质量提升计划!) 2013年7月3日 (三) 10:32 (UTC)

  • 内文不到五十字的挂{{substub}},除非觉得可以改善而且有办法把条目改成至少是小作品的规模。
  • 很少会挂{{cleanup}},因为挂了之后大概还是会忍不住先自己去清理好某些部份。
    • 没有内部连接、需要维基化、需要infobox这些都可以自己处理好,没有时间弄的话就先不要标示为已巡查好了,待下个人来接手,不然挂cleanup的下场通常都是大家都懒得去理。
    • 当然就得先熟习格式手册
  • 明显是宣传论调的内容当然就挂CSD G11。
  • 如果行文不像广告宣传的话,检查一下关注度,例如有没有连入页面(可能代表有建立这个条目的需求)、网上有否搜索结果。
    • 明显是自我宣传的话以此为由直接提删(有时用户名和条目名称一样就有点可疑),不然就挂关注度模板待三十天后再看有否改善,没有的话就提删。
    • 看似合乎关注度但无参考来源的挂{{notability unreferenced}}提示编者要补充来源。
  • 侵权还蛮容易看出来的,从内文选几句去搜索一下看有否类似的网页,有的话仔细对比有否雷同之处,然后检查出处有否版权声明之类。有时候还要核对发表时间(譬如说博客之类的话),比较一下维基条目的编辑历史,因为也有可能是他们反过来抄袭维基了。
    • 另外百度的词条看多了还不难辨认。啊对了,有时候编者还会把网址也拷贝到条目里去,去检查一下是不是原文照搬就好。
  • {{expand}}也是很少挂,通常都会努力根据条目内容来判断挂哪个小作品模板,还要尽量找个最仔细的。可以参考WP:小作品类别列表
  • 毫无来源的挂{{unreferenced}}。有来源但内文没有用脚注来引用这些来源的挂{{no footnotes}}。
  • 条目名称不合乎命名常规的看可否移动至合规格的新名称,移动后旧名称有简繁混用、标点错误等明显问题的挂CSD R3
  • 还有添加分类等等。
  • 不要偷懒,可以自己做的改善工作尽量去做。不要乱挂模板就当作巡查完毕草草了事。对非刻意破坏的新手要多加提点
  • 我想最重要的是:“若页面不符合下列快速删除准则,就应提案一般页面存废讨论档案存废讨论。然而,切记删除乃最后手段。提案或删除前,请考虑是否可以改进、合并、重定向、回退等处理。”(摘自WP:快速删除守则)。

Lif…lon 2013年7月3日 (三) 18:27 (UTC)

变一大篇论述了, 囧rz...Lif…lon 2013年7月3日 (三) 18:30 (UTC)

问:可否为巡查员的申请提高门槛?

可否为巡查员的申请提高门槛?

将申请巡查员的维基人的要求提高为:

编辑次数在500次或以上,参与维基百科30日或以上,一年内未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 由此一来,部分已是巡查员的维基人可能编辑次数还未达到500次,可以收回其巡查员权限,但应在其本人的讨论页发送提醒(编辑次数未满500次的巡查员将在十天后收回其巡查员权限)若在提醒十天后那位维基人的编辑次数还未等于或大于500次,应自动除去他的巡查员的权限。(如果恶意刷编辑次数将会立即解除其巡查员的职权。)

理由:使巡查员更能受到社群信任,也为巡查员能获取更多权限来方便巡查,最后一点,关于巡查员的申请门槛过低(很多维基人都怀疑巡查员的能力),提高门槛后,以获取更多维基人的信任。

--在下---诸路驰留言请点此★|帮助请点此♥ 2013年8月28日 (三) 01:33 (UTC)

我认为应该彻底提高门槛到和巡查豁免权的用户一样、甚至更高,比如创建75个有效条目且编辑次数达到1000次以上。因为一个很少参与编辑和创作的人,是没有可信度说服其他编辑,其具备巡查条目质量的资历。--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8月28日 (三) 03:55 (UTC)


但是我认为1000次的编辑次数对于巡查员的申请门槛过高,巡查任务繁重,如果门槛过高会不会造成巡查员过少,新条目不能被有效巡查呢?我认为先将门槛提升至500次编辑次数较好。

--在下---诸路驰留言请点此★|帮助请点此♥ 2013年8月28日 (三) 04:47 (UTC)

至少不用创建75个条目吧, 囧rz...--Carrotkit -> 工作室 / 客栈 (“知识无国界”计划) 2013年8月28日 (三) 05:01 (UTC)

创建75条条目就真的有点强人所难(好像我一直都是修葺条目的,基本很少建条目),或者1000次编辑和500次主空间非小修改编辑会比较好——Sakamotosan 2013年8月28日 (三) 05:20 (UTC)
我真的有点怀疑创建条目的部份,不只是巡查豁免,甚至维基荣誉的部份也一样。我申请维基执行编辑的时编辑次数已经3000次,可是创建条目数只有13个,还得特地创建条目获得荣誉。-十四任博士到同行评审的捷径动员令 2013年8月28日 (三) 14:08 (UTC)

创建七十五个条目作为巡查员的申请,门槛实在过高。而一千次的编辑次数也是否太高了呢?理由:(巡查任务繁重,如果门槛过高会不会造成巡查员过少,新条目不能被有效巡查呢?我认为先将门槛提升至500次编辑次数较好。) 所以我提议,先将门槛提至:(编辑次数在500次或以上,参与维基百科30日或以上,一年内未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先尝试。再与以往作对比,再得出是否继续新的申请资格的实施。 --在下---诸路驰留言请点此★|帮助请点此♥ 2013年8月28日 (三) 09:37 (UTC)

巡查员门槛我认为应该比巡查豁免权高。如果之前创建了几个毫无问题的条目那么可以直接授权,否则就按编辑数算。
至于编辑数,提报速删时讨论页通知一次、有些人用TW记录速删又算一次、讨论页再来个警告就三次编辑了,提删也是两次,侵权也是两至三次。这么算下来很快就达标了……--广雅 范 2013年8月28日 (三) 15:14 (UTC)

我不太同意编辑几个无问题条目就授权,巡查新页面难度我认为就在你是否会如何处置新页面(要挂模板是侵权还是速删,甚至是直接通过),有一些维基人在编辑次数在250-300就申请巡查员(我就是…),是申请成功了,但是来到新页面还是十分生疏,接下来我一直询问一些维基人以知道这个页面要怎么处理,那个页面要速删吗?……直到后来编辑次数到500多次时,才会熟练地处理一些页面……所以我认为将门槛:编辑次数提至500,而且需要创建一个没问题的条目(非小作品与小小作品),参与维基百科30日以上,一年内未有封禁过(不合理封禁除外)。还有:500次编辑,减去200次非条目的编辑,剩下300除以3,达到五百次编辑至少要看到并处理100个页面,再申请维基百科巡查员权限时,会积累起一些宝贵的经验,也更能被社群信任。

--在下---诸路驰留言请点此★|帮助请点此♥ 2013年8月29日 (四) 01:40 (UTC)

在未授权的情况下检查处理页面数可能会比较困难?另30日感觉略短……--广雅 范 2013年8月29日 (四) 03:00 (UTC)
(:)回应:创建条目有何难?纯粹跑数目的话,只要关注度没有问题,写50字已经可以算是一个条目了。--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8月29日 (四) 03:06 (UTC)

(:)回应:那编辑75个条目作为申请门槛是否太高了呢?(理由还是:巡查任务繁重,如果门槛过高会不会造成巡查员过少,新条目不能被有效巡查呢?我认为先将门槛提升至500次编辑次数较好。), 如果单单就创写条目的话,也要保证质量,怎么可以写五十字就算呢?或者可以提升到创写10个达标条目,及500次编辑,参与维基百科30日以上,一年内未有封禁过(不合理封禁除外)作为要求。三十日也不短吧...

--在下---诸路驰留言请点此★|帮助请点此♥ 2013年8月29日 (四) 03:53 (UTC)

  • (:)回应:任何用户都能提删没错,但是只有巡查员才能标记巡查。也就是说,一旦巡查员标记过,变很少还会有人复验,这还不够重要么?写条目的经验对新条目去留的判断很重要,本人是写到第50个新条目才敢申请巡查员。--天天 (留言) 2013年8月29日 (四) 04:51 (UTC)
    • (:)回应:标记巡查的条目依然问题多多,unreferenced、trivia、fansite、notability,很多都没挂模板。不过个人觉得问题最大是积压工作甚少有人肯花时间处理。--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8月29日 (四) 04:56 (UTC)

积压工作的处理的确是很大的问题,我们要设立一个新的积压工作处理员吗? --在下---诸路驰留言请点此★|帮助请点此♥ 2013年8月29日 (四) 09:59 (UTC)

提议对“一年内未受到封禁”进行修改

原句中“不合理封禁除外”的“不合理封禁”无明确定义,而且封禁乃用以预防破坏而非惩罚,有很多封禁理由显然不应该是巡查员等的申请的门槛,如用户名不当、账户被盗等,并且因为封禁不用于事后惩罚,有些滥用权限的行为因为发生时间非近期没有受到封禁。建议修改如下:

  • 巡查者:需编辑500次或以上,自首次编辑以来参与维基百科60日或以上,最近半年内没有滥用权限记录(包括未被封禁者),且在过去三个月内(新注册者由注册日起计至申请当日)有100次以上编辑。滥用权限指乱挂各类模板、违反生者传记或关注度指引、侵犯版权等
  • 回退员:需编辑1000次或以上,自首次编辑以来参与维基百科90日或以上,最近半年内没有滥用权限记录(包括未被封禁者),且在过去三个月内(新注册者由注册日起计至申请当日)有100次以上编辑。滥用权限指进行编辑战等。

有滥用权限记录者,管理员和其他用户有举证权。最近1年内因任何原因被封禁者,管理员若认为该用户可能不善用此权限,有权拒绝申请。--GZWDer留言2013年8月29日 (四) 05:21 (UTC)

参与维基百科60日以上是否过长?

--在下---诸路驰留言请点此★|帮助请点此♥ 2013年8月29日 (四) 05:57 (UTC)

WHHAT? 建立100个条目?10个DYK算吧!--Carrotkit -> 工作室 / 客栈 (“知识无国界”计划) 2013年8月29日 (四) 06:36 (UTC)

100个条目就太……另不移去方针版?--广雅 范 2013年8月29日 (四) 06:41 (UTC)
100个条目就太……+1 比如申请者知道消歧义括号不能用全形,不一定非要自己创造一个带括号的条目才能证明嘛--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8月29日 (四) 08:08 (UTC)
5000次编辑也要求太多了吧。。现在中文维基百科5000+编辑的活跃人数估计也就50~100个。--CHEM.is.TRY 2013年8月29日 (四) 09:28 (UTC)
  • (!)意见提高门槛到,巡查者:需编辑1000次以上;回退员:需编辑2000次以上吧,并朔及既往。宁缺勿滥,不然有些人常以一时新闻为由到处提删。-P1ayer留言2013年8月29日 (四) 10:14 (UTC)

(+)同意维基人:P1ayer的提议,但是对于巡查员的申请门槛(需参加60日是否太长?) --在下---诸路驰留言请点此★|帮助请点此♥ 2013年8月29日 (四) 12:12 (UTC)

我认为1000次的编辑有些过于高,我正努力成为巡查员,我认为500次编辑较好,参加60天也过于太长了,我认为45天较好,这样对于我的努力也可以较快实现,来为维基在出一份力。

--没有糖吃的孩子留言2013年8月29日 (四) 13:15 (UTC)

过短的参加门槛无法保证质量……我建个帐号,十几天才一次编辑,这样也符合“自首次编辑以来参与维基百科30日或以上”,但质量……--广雅 范 2013年8月29日 (四) 14:43 (UTC)

我认为有很少的人会一日就会编辑50到100次,就算有人会,也肯定只是随便打打,不会保证质量的。 --没有糖吃的孩子留言2013年8月30日 (五) 02:11 (UTC)

综上所述,新标准提议

巡查员标准过低被病诟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因为目前标准的确很低,区区250次的编辑等于是助理编辑,如果维基是一个工厂,让实习生去检验产品质量岂非冒险?另外还有一点,巡查员另外一个常被忽视的权利:巡查员创建的条目自动被标记为已经巡查,现有的标准如何保证没有人觊觎该项权利,用250次编辑换取自己创建的条目不用被巡查之便?因此本人认为,对创建条目的数量和深度的必须有要求。本人综合上述各类观点,列出以下新要求提议:

  • 需编辑500次或以上;
  • 创建条目10条以上,每条深度至少1500字节;
  • 自首次编辑以来参与维基百科60日或以上,最近半年内没有封禁记录。且在过去三个月内(新注册者由注册日起计至申请当日)有100次以上编辑;
  • 60内没有违反广告宣传、侵犯版权、不符合生者传记要求等明显违反维基编辑方针的行为。

变动解释:

  • 500次编辑目前没有大的异议;
  • 创建条目对巡查员的经历来说必不可少。1500字节只是DYK最低要求的一半,相比并不过分;
  • 两个月内100次编辑,是巡查员当选后能够切实执行巡查工作的保证;
  • 每个人都曾经是新手,违反方针往往不可避免,但是60日内的违反方针不可饶恕。

目前已经上任却不符合要求的巡查员,可以保留权利。给予60日时间达到上述要求,三个月后仍然不达标准,可以提议除权。以上为本人的意见,供各位评论。--天天 (留言) 2013年8月29日 (四) 17:44 (UTC)

(:)回应:现是否更改维基百科:新页面巡查中关于巡查员申请资格的说明?创建10条目是否太高?不如创建5个大于3000字节的条目或者一个特色条目。--在下---诸路驰留言请点此★|帮助请点此♥ 2013年8月30日 (五) 03:24 (UTC)

封禁记录指什么?还包括用户名不当被封禁?--GZWDer留言2013年8月30日 (五) 03:29 (UTC)

巡查员是甚么?

巡查员可以做的挂模版、挂速删、提删,都是所有自动确定用户都有的权力。唯一不同的是巡查员检查过的新建条目,会有标示让别的巡查员不用再查一次,因此花太多时间去讨论巡查员的资格本身没有太大意义,不如花多点时间去巡查吧,不管你有没有巡查员的名份。--Nivekin请留言 2013年8月30日 (五) 05:22 (UTC)

不过创建条目的条件是必须的,没写过条目如何巡查他人的条目?我认为只需创建过3条没被删的条目即可。--Risk留言 2013年8月30日 (五) 05:51 (UTC)
可能导致巡查员数量降低……--广雅 范 2013年8月30日 (五) 09:07 (UTC)
现活跃的巡查员有多少人?人手是否严重不足?我想我们应该先确定一下问题的征结。--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8月30日 (五) 09:24 (UTC)


投票

综合以上的讨论:
建议将巡查员的申请门槛改动至如下:
  • 编辑次数达到500次或者以上;
  • 单独创建未被删除的条目5条以上(每条不低于1500字节),或者有一条新条目推荐;
  • 自首次编辑以来参与维基百科60日或以上,最近半年内没有封禁记录,且在过去三个月内(新注册者由注册日起计至申请当日)平均每天的编辑次数多于一次;
  • 60天内没有2次以上违反广告宣传、侵犯版权、不符合生者传记要求等明显违反维基编辑方针的行为。(解释:每个人都曾经是新手,违反方针往往不可避免,但是60日内的多次违反方针不可饶恕。)

注1:目前已经上任却不符合要求的巡查员,可以保留权利。给予60日时间达到上述要求,两个月之后仍然未能达到巡查员申请的最低标准,可以提议除权。

注2:部分内容来自维基人:天天的发言。

注3:“且至少有一条新条目推荐”为天天后来加上,理由在下面注明,望讨论。

支持

  1. (+)支持,算是合理了。--Carrotkit -> 工作室 / 客栈 (“知识无国界”计划) 2013年8月30日 (五) 11:44 (UTC)
  2. (+)支持,如果有利于权限附加方案的话——Sakamotosan 2013年8月30日 (五) 12:40 (UTC)
  3. (+)支持,--~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8月30日 (五) 13:39 (UTC)
  4. (+)支持,--‥JC.hk2013年8月31日 (六) 03:06 (UTC)
  5. (+)支持,同2楼。--广雅 范 2013年9月2日 (一) 10:21 (UTC)
  6. (+)支持,一般用户一样能协助巡查,核定资格还是严一点好。--KevinSET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22:18 (UTC)

反对

  1. (-)反对两条特色条目。两个DYK还差不多。五次以上。。。。--♥VC XC 2013年8月30日 (五) 15:10 (UTC)
  2. (-)反对:要在建立5个条目之间学懂大部份模板的使用简直是天方夜谭。--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8月31日 (六) 10:10 (UTC)
  3. (-)反对,一次侵权都够了,还要5次。乌拉跨氪 2013年9月2日 (一) 10:45 (UTC)
  4. (-)反对:同上,侵权这么明显的事一次都算过分,五次实在不靠谱,若说是新手要宽容的话,在下不认为满足条件123者还会犯这种错误。--浅蓝雪 2013年9月4日 (三) 00:46 (UTC)
  5. (-)反对,我主要反对编辑次数的部分。编辑次数并不能真实的反映一个人为维基百科贡献的心力。我觉得有的巡查员巡查条目其实就是看一下条目大致字数,然后有没有来源之类。有Twinkle这种工具,用一次,一秒钟就可以在条目页、用户讨论页、提删页面获得好几次编辑次数。光靠这个刷个几千次编辑轻而易举,无需动脑筋。条目巡查应该是大家的事,巡查权也根本没啥好觊觎的,提高门槛,反而提高这种制度的价值,搞不好会有更多维基人被引去做没太大意义的事-镜海水手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02:10 (UTC)
  6. (-)反对,强制限定编辑数而不看质量是否会造成只需一次完成的编辑分成多次完成?在下认为改成5DYK比较好。--脳内補完。◕‿◕。讨论 2013年9月8日 (日) 05:01 (UTC)
    (~)补充,能通过DYK表明对一般的条目的方针及章程都有了大致的了解,符合巡查员标准。所以支持设计此门槛。但部份不同意编辑次数。--脳内補完。◕‿◕。讨论 2013年9月8日 (日) 06:29 (UTC)
    (:)回应:也就是说只有高级编者有资格当巡查员,创建几十个条目但没有DYK的一般编者也没有资格啦?--光热维(留言)(绝望的脚下草) 2013年9月8日 (日) 06:53 (UTC)
    (:)回应:如果真的在意条目质量的作者不可能乱创建小条目而不去提报DYK。私以为为了撰写有质量的文章,编者势必会去读各种编辑章程。--脳内補完。◕‿◕。讨论 2013年9月8日 (日) 07:07 (UTC)
    (:)回应:不是所有条目都能上DYK的。关注度不是很高的条目、不适合一部分人浏览的一部分条目(例如与性有关的条目)能上DYK吗?--光热维(留言)(绝望的脚下草) 2013年9月8日 (日) 09:33 (UTC)
  7. (-)反对:我对申请条件中的创建条目必须通过DYK持强烈反对的态度。一般人创建条目通过DYK很困难。--光热维(留言)(绝望的脚下草) 2013年9月8日 (日) 05:52 (UTC)
  8. (-)反对:呜呜,按标准我就不能当了....--Temp3600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09:21 (UTC)
  9. (-)反对,同光热维。--byfserag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11:54 (UTC)
  10. (-)反对, 巡查员的资格需要新条目和DYK来证明吗? 我一个DYK也没有, 自认是合格巡查员, 怎么办呢. Bluedeck 2013年9月10日 (二) 02:20 (UTC)
  11. (-)反对 :不如拟定个详细的巡查SOP(标准作业流程),若有违反者亦可依据提报弹劾。--安可 ♪留言2013年9月13日 (五) 02:30 (UTC)
  12. (-)反对:太苛刻,特别是至少有一条新条目推荐--Coekon-OBE 2013年9月13日 (五) 08:36 (UTC)
  13. (-)反对,反对用dyk作为评判标准。--CHEM.is.TRY 2013年9月18日 (三) 12:03 (UTC)
  14. (-)反对,反对一条DYK部份,现在DYK看起来很踊跃,但提名和投票的也只有那几个。反对过去三个月内平均每天的编辑次数多于一次部份。-十四任博士到同行评审的捷径动员令 2013年9月20日 (五) 03:10 (UTC)
  15. (-)反对,维基的巡查员素质良莠不齐,但是更重要的是维基的管理人员和真正的编辑相比,比率过高。所以一切为编辑条目质量和数量考虑,仍然可以让编辑安心创作;而让那些实无编辑能力和天赋的人担任巡查员,借此摄赏官瘾了罢。--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9月29日 (日) 17:20 (UTC)
  16. (-)反对,建议将500修改改为1000修改,并且与条目创建/DYK合并,满足其中一个即可,因为有些用户创建了很多条目,创建的条目都有500个了,但是没有巡查过他人的页面,例如User:Trymybestwikipedia,这类用户就不适合任命巡查员 --T-xb2002b;属性;留言 2013年10月1日 (二) 12:31 (UTC)

中立

  1. (=)中立 暂时中立。--在下---诸路驰留言请点此★|帮助请点此♥ 2013年8月30日 (五) 11:31 (UTC)
  2. (=)中立提案可能需再修缮。--GZWDer留言2013年8月31日 (六) 12:52 (UTC)
  3. (=)中立(&)建议:将编辑次数改为有效巡查页面数,比如有效巡查30个页面,编辑次数维持在250次比较合理。起码应当证明申请者有使用权限的需求--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9月7日 (六) 08:41 (UTC)

(=)中立:除了对申请条件里的创建条目必须通过新条目推荐持强烈反对的态度以外没有什么意见。--光热维(留言)(绝望的脚下草) 2013年9月7日 (六) 19:05 (UTC)

意见

  1. 仅反对“单独创建条目5条以上,每条深度至少1500字节;(或者单独创建两条特色条目。)”应改为“创建5条或以上没被删除的条目”。--Risk留言 2013年8月30日 (五) 11:37 (UTC)
(:)回应:已更改。--在下---诸路驰留言请点此★|帮助请点此♥ 2013年8月30日 (五) 11:40 (UTC)
应把字节及特色条目的条件去删去,并直接写“60天内没有违反广告宣传、侵犯版权、不符合生者传记要求等违反维基编辑方针的行为。”--Risk留言 2013年8月30日 (五) 12:06 (UTC)
(:)回应:创建条目对巡查员的经历来说必不可少;为何要去除呢?--在下---诸路驰留言请点此★|帮助请点此♥ 2013年8月30日 (五) 12:58 (UTC)
(:)回应:不是去除,而是减少创建条目内容的准则,创建未被删除的条目5条或以上已足够。--Risk留言 2013年8月30日 (五) 13:01 (UTC)

(:)回应:减去准则?那样创建一个小条目和特色条目是不能对比的吧,应保证质量啊。--在下---诸路驰留言请点此★|帮助请点此♥ 2013年8月30日 (五) 13:07 (UTC)

(:)回应:如Nivekin所言,巡查员非拥有特别的权力,只需保证巡查员有基本维基化的知识即可。阁下获得巡查员权限时也未符此条件,我不认为因此阁下就不能做好巡查工作。--Risk留言 2013年8月30日 (五) 13:39 (UTC)
  1. 我认为60天内没有多次违反广告宣传、侵犯版权、不符合生者传记要求等明显违反维基编辑方针的行为。的多次也应该定个数目,好让别人有个警戒线,别自己触犯后都不知道底线。--没有糖吃的孩子留言2013年8月30日 (五) 12:01 (UTC)
  • (!)意见
    • 特色条目要求也太高了,不如改为“5条中至少有一条DYK”,毕竟DYK和普通条目不同,也让新手体验写条目的辛苦
    • 违反方针里没有提到3RR;
    • 方针要避免语焉不详,何为“多次违反”?最好限定一个数目,例如3次;

以上。--天天 (留言) 2013年8月30日 (五) 13:34 (UTC) (:)回应:已斟酌更改,条目要求为:五条未被删除的条目,多次违反规定为:5次。

--在下---诸路驰留言请点此★|帮助请点此♥ 2013年8月31日 (六) 02:57 (UTC) 三次的确太少了,这个界限很容易就越过了,如果目前不缺人的话,三次也可以试一下,我认为3到7次为界限比较好。--没有糖吃的孩子留言2013年8月31日 (六) 09:16 (UTC)

基本上也就是“创建5个条目”这一条是有实质意义的。其他的只要每天在DYK投一票就搞定了。—Snorri留言2013年8月31日 (六) 10:14 (UTC)
  • 问题:
  1. 60天内没有5次以上违反维基编辑方针的行为,怎样算一次?创建一个侵犯版权页面算1次?那么新手一注册不知道什么是版权一下建立10个怎么算?
  2. 最近半年内没有封禁记录,有封禁如果不是用户名不当等不就是明显违反维基编辑方针的行为?那么新手因为广告宣传、侵犯版权等被封是半年都不能申请巡查员而不是60天?
  3. 单独创建未被删除的条目,当然不能算消歧义页、重定向、软重定向等,另外建的页面是小小作品被别人扩充也算?

--GZWDer留言2013年8月31日 (六) 12:50 (UTC)

    • (:)回应:回应GZWDer的提问:
  1. 每侵犯版权即为一次。新手多次侵犯版权后巡查员会挂警告模板。若无视警告继续犯规,那就要考虑慎重授权;
  2. 用户名不当直接封禁,不会解封。因为广告宣传,侵犯版权而非封禁者,基本都是多次警告直至最后警告仍不听劝。60天内有此类记录,不建议授权;
  3. “单独创建”就是不计别人的扩充。原来有字节要求(见本人原来的建议),不止为何后被删除,已著手修改。

--天天 (留言) 2013年8月31日 (六) 13:51 (UTC)

(:)回应: 回应 天天的问题(原句:原来有字节要求(见本人原来的建议),不止为何后被删除,),Risk认为不应设置过多的创建条目的准则。(原话:不是去除,而是减少创建条目内容的准则,创建未被删除的条目5条或以上已足够。),所以本人删除了部分准则。 --在下---诸路驰留言请点此★|帮助请点此♥ 2013年9月1日 (日) 06:14 (UTC)

  1. 关于注1,根据“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不应该对现任的巡查员以此规则进行审查。另“两个月之后仍然达到巡查员申请的最低标准”这句应该是否定语气吧。--Yvtou留言2013年9月1日 (日) 06:43 (UTC)

(:)回应:回应维基人Yvtou,阁下认为不应该对现任巡查员以此规则审核(原句:根据“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不应该对现任的巡查员以此规则进行审查。),但是有部分现任巡查员还是应该取消其巡查权(因为:部分巡查员经常进行编辑战,还有部分巡查员草率提起-版权验证·存废讨论·快速删除等,应加大对巡查员的资格(资格:即经验)要求。),阁下另外的提议(原句:另“两个月之后仍然达到巡查员申请的最低标准”这句应该是否定语气吧。)已经采纳,谨上。--在下---诸路驰留言请点此★|帮助请点此♥ 2013年9月1日 (日) 10:50 (UTC)

(:)回应:我本人目前除了对申请者创建条目必须通过新条目推荐、优良条目或特色条目持强烈反对意见以外没有什么意见。因为有一些用户很厌恶百毒百科等网站无耻地复制粘贴(即抄袭)维基百科的条目行为。--光热维(留言)(绝望的脚下草) 2013年9月1日 (日) 09:29 (UTC)

  • (:)回应:DYK是查看一个编辑编辑能力的标准。因为DYK要求来源充分,条目够长,这样授权后,巡查员才知道一个条目至少要具备哪些基本的要素,从而知道挂什么样的模板。本人也很厌恶自己的DYK老是被复制,但是一码归一码,不要因为百度的抄袭影响维基的质量。--天天 (留言) 2013年9月1日 (日) 23:33 (UTC)
  • 再提问:
  1. 如果有用户扩充10条条目且都申请了新条目推荐,但没有建立不低于1500字节的新条目,怎么算?
  2. 建立的新条目很长但没有wikify,难道也行?
  3. 如果新用户不知什么是3RR,进行了4次以上回退被封禁,是不是半年都不能申请巡查员?
  4. 编辑次数应该不计破坏、用户页及沙盒。--GZWDer留言2013年9月1日 (日) 10:41 (UTC)

(:)回应回应维基人GZWDer的提问:

  1. 阁下的问题一的解答:我认为应看这个用户的新条目推荐是否通过,再看其单独扩充的内容是否到达了1500字节,再做考虑。
  2. 阁下的问题二的解答:我认为,首先要看此条目是否被删除,若没有被删除且大于1500字节,也可以计入一个未被删除的条目。
  3. 阁下的问题三的解答:不,以上的提案中关于(自首次编辑以来参与维基百科60日或以上,最近半年内没有封禁记录60天内没有5次以上违反广告宣传、侵犯版权、不符合生者传记要求等明显违反维基编辑方针的行为。)我认为不应是绝对的,而只是一个帮助管理员判断是否应授予其巡查权的因素,若新用户进行了4次以上回退被封禁,并无恶意,其他编辑情况良好,也可以考虑授权。
  4. 阁下的问题四的解答:此建议我认为应该被采纳,但是先要让其他维基人来共同讨论。

在下的解答可能不会很完美(或者并不对题),也希望其他维基人来帮助更改,十分感谢。 谨上。--在下---诸路驰留言请点此★|帮助请点此♥ 2013年9月1日 (日) 11:09 (UTC)

有必要这么复杂么?巡查员不就是可以把条目标记为已巡查状态么?不是巡查员一样可以挂模板,用TW等,完全没影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9月3日 (二) 01:10 (UTC)

(:)回应维基人 : 乌拉跨氪浅蓝雪的反对意见,已斟酌更改为2次,望社群讨论是否通过。--在下---诸路驰留言请点此★|帮助请点此♥ 2013年9月6日 (五) 13:08 (UTC)

投票开始后再改投票草案的投票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乌拉跨氪 2013年9月6日 (五) 13:18 (UTC)

(:)回应:更改仅仅是符合社群的意思,取得共识。--在下---诸路驰留言请点此★♖互助请点此♥♖ 2013年9月7日 (六) 08:00 (UTC)

这种方式取得共识几乎不可能。乌拉跨氪 2013年9月8日 (日) 02:21 (UTC)

(:)回应:反对的意见大都是关于新条目推荐的,已改为: *单独创建未被删除的条目5条以上(每条不低于1500字节),或者有一条新条目推荐 望讨论。 --在下--诸路驰 留言(☏) 互助(♥) 新页面 2013年9月19日 (四) 05:23 (UTC)

(!)意见,偶尔路过,看到上面这些话语还真是长篇大论的,有这点时间还不如多巡查点条目,做点新条目的维基化,长时间的堆积待巡查条目,各位还觉得脸上有光么?再说了这讨论,有结果也罢,没有结果也罢,反正执行情况还是会一如既往的令人摇头,花时间制定这么多规规矩矩,不好好履行自己的职责,你难道还觉得自己是“志愿者”?当你被赋予一定的“非所有人都拥有的”能力的时候,须知“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若你说没时间没精力,那就请交出自己的能力和权力吧,别顾左右而言他了,我说的就是各位“有能力者们”(顺便我自省)。--Jet Alone 2013年9月21日 (六) 07:04 (UTC)

(:)回应哎,好想当巡查员,我有700多编辑了,条目却只建了两条小作品,看来条目根拿斯贝利站要赶紧建了。Huhao801 2013年10月3日 (四) 15:22 (UTC)

(!)意见,1条DYK可以证明有能力当巡查员吗?--203.156.207.249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1:21 (UTC)

结果

  1. 6支持,14反对,未能通过。

提出对“对于百度百科等类似的百科项目的授权问题”确定为共识

存档,我建议在{{copyvio}}和授权明确该规定:“凡是被认为侵权源类型是属于不符合我们适合授权方式的协作式编写内容的,不接受授权语句声明授权,必须使用使用正式邮件授权,并确定该源头历史上已知的所有编者的许可确认。”,以防没取得全部授权的情况私自单独授权所带来的侵权隐患。--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4日 (五) 04:02 (UTC)

(+)支持--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4月4日 (五) 05:13 (UTC)
在存档我就说了,要么首版本就语句授权(后面自动继承授权,除非有人删掉?),要么没授权语句就全部请求允许正式授权。——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4日 (五) 08:15 (UTC)
(:)回应:追根,看可以明显区分的上下版本的根版本是否使用语句式授权,不是的话就没继承性(或者请对授权协议更了解的能否说明一下完全重写是否影响授权(即A的版本1授权,然后版本2完全重写后不授权是否继承授权))。只要发现多个授权源(可能不只是协作源,还包括文宣等其他授权的话)就继续授权处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10日 (四) 00:58 (UTC)
(-)反对香港网络大典等wiki站是可以转载的--太刻薄留言2014年4月6日 (日) 11:42 (UTC)
(:)回应兼容我们的cc协议的网站不是“侵权源”,本来就可以转载,跟这个串没关联。Bluedeck 2014年4月6日 (日) 16:10 (UTC)
指南维基百科:捐赠版权材料/发送授权信首句即为下述提示:

您可以通过联系志愿者邮件回复团队(OTRS)来完成授权,但是由于效率较低,我们不鼓励您这样做。

而且目前中文维基百科有权处理此类邮件的只有7人,处理相关邮件时难免出现积压;OTRS请求对隐私的保护比较严格,非志愿者邮件回复团队成员无从具体了解相关邮件内容,极易产生争议。因此,我认为此建议不具有可操作性。--DukeAnt留言2014年4月8日 (二) 12:31 (UTC)
(:)回应你期望更好地遵守授权还是更好地效率,要知道哪个更接近我们的目标。commons使用OTRS确认图片授权的都会贴一个模板包括出处理该事项的链接,可以参考在已完成授权的讨论页使用这类型的模板表示,是OTRS成员就可以去确认,不是的也可以知道OTRS已经完成了该授权。——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10日 (四) 00:58 (UTC)
划票了,但保留我原有的看法。--DukeAnt留言2014年4月12日 (六) 02:24 (UTC)
(:)回应,某种程度就是要追求这种难以达到的效果以此阻止提交侵权文段和杜绝可能的不劳而获的问题。降低难度不是助长歪风,而且没必要花更多的人力帮手捡手尾,原编有心愿意重写就重写就更好,愿意花时间申请OTRS就让他过,如果不介意甚至打横来的,这里也要有手段阻止。——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17日 (四) 00:23 (UTC)
(※)注意,以接近一个月了,如果一个月大部分为支持意见的话,将申请添加到相应模板中。——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29日 (二) 02:24 (UTC)
(!)意见,以提出一个月,收到11个支持,2个反对,准备提到{{copyvio}}去,具体语句会加上链接。——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5月4日 (日) 05:51 (UTC)

具体语句

具体语句:“如果被认为侵权源类型在提报的时候,是属于不符合我们适合授权方式的协作式编写内容(如百度百科等百科类、基于Wiki等协作类项目)并且没有使用授权语句授权的,不接受授权语句声明授权,必须使用正式邮件授权,并确定该源头可见的历史记录上已知的所有编者的确认许可。”——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5月4日 (日) 06:04 (UTC)

具体操作

突然想起的,如果有些历史上就语句授权(例如有些维基人的授权搬运),咋办?所以上面句子在追加了一个限定条件,而且建议做巡查时这种源头最好留一个时间戳(~~~~~),方便追溯时间。——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5月4日 (日) 06:04 (UTC)

结果还没有吗?--ZLC.lclc 2014年7月24日 (四) 15:40 (UTC)

喜闻乐见烂尾楼嘛。不过我倒是觉得这毫无可操作性,不如干脆全部当做未授权材料处理。PS:最近爬几个站务页面,给我一种项目页面的活跃度要比条目页面来的高很多的感觉...--2thuriel留言2014年8月14日 (四) 07:33 (UTC)

Wikipedia:新页面巡查用辞修正

  • 原因:英文维基原文是”Throughout the entire process of new pages patrol, it is important to remember not to bite the newbies.

Far from being a monolithic horde ofvandals, trolls, and spammers,”这里的“trolls”被翻译成了“小白”,但trolls的意思类同于故意破 坏者,而在大陆,“小白”多半指新手,什么都不懂的人(因为什么都不懂,可能会无意做出一些破坏,但并非蓄意),类似英文的noob。 小白与"trolls" 意思不同,trolls描述的某些行为,比如“不负责任地挑起争端”等,“破坏者”比较适用。但译文中已列举“破坏者”, 且本人认为“troll”在中文尚没有广泛接受且完全对应的词汇,因此直接删除可能更好,因此改成:“一般来说,破坏者及垃圾信息张贴者不会是新手”。

  • 另外,本次更改已于2014年9月得到相应讨论,详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4年9月

--Lyqwan123留言2015年3月1日 (日) 08:4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