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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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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英語:Liberal Education),有兩層意義;一是指通才教育;二是指全人教育。通識教育作為近代開始普及一門學科,其概念可上溯至先秦時代的六藝教育思想,在西方可追溯到古希臘時期的博雅教育意念。

近代高等學校中的通識教育思想源於19世紀,當時有不少學者有感於現代大學的學術分科太過專門、知識被嚴重割裂,於是創造出通識教育這個跨學科,目的是培養學生能獨立思考、且對不同的學科有所認識,以至能將不同的知識融會貫通,最終目的是培養出完全、完整的人。自20世紀後,通識教育已廣泛成為歐美大學的一項必修科目。

各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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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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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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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轄下8所院校於90年代開辦各類型的通識課程供本科生修讀:[1]

「拓展科目」(Broadening Courses), 分四範疇為人文社會科學研究(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Studies)、科學技術研究(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ies)、文化價值研究(Culture and Value Studies) 及信息技術研究(Information Technology Studies)。

書院通識(College General Education)和大學通識(University General Education)。 大學通識包括四範疇科目,分別為文化傳承(Our Own Heritage)、自然、科技與環境(Nature, Technology and Environment)、 社會與文化(Society and Culture)、自我與人文(Self and Humanities)。

四範疇科目(工商管理、科學、工學、人文社會科學)及「通識科目」(GNED courses),「通識科目」由教學促進中心(Centre for Enhanced Learning & Teaching)負責統籌開設。 跨學科課程事務處(IPO)與各學院通力合作,糅合多個不同學科的知識,致力培育出具競爭力的跨學科專才。理、工、商及人文社會科學等各學院的同學均可以於修畢首年本科課程後,申請修讀跨學科課程。

「拓寬視野」(Broadening)通識科目,五範疇科目(哲理判斷、價值判斷、審美判斷、歷史判斷及科學判斷),由通識教育中心聯同校內外專家及大學各院系。通識教育中心(General Education Centre)於1998年設立,中心主要負責協調通識教育的各方面工作,同時亦提供師資,開設部分科目。

2008年,教育發展及精進教育處(Office of Education Development and Gateway Education)成立,精進教育(Gateway Education)由各院系及教育發展及精進教育處開辦。中國文化中心(Chinese Civilisation Centre)於1998年成立,中心課程旨在使學生能夠從文學、藝術、哲學、宗教、建築、科技等各方面掌握中國文化的基本要義,學習欣賞源遠流長,博大精深的文化遺產。

「分佈要求」(Distribution Requirements),分四範疇為人文學科(Humanities)、社會科學(Social Science)、商務與傳理(Business and Communication)、科學(Science)

四範疇科目,分別為理性思考(Rational Thinking)、價值與社會(Values and Society)、文化與理念(Culture and Ideas)以及科學科目(Science Courses) Cluster Courses: Creativity and Innovation(創意與創新)、 Humanities and the Arts(人文與藝術)、Management and Society(管理與社會)、Science, Technology, Mathematics and Society(數理、科技與社會)、Values, Cultures and Society(價值、文化與社會)

通識教育包含三個範圍,通識基礎課程、通識拓寬課程及通識鞏固課程。通識拓寬課程的範疇涵蓋四個組別:一、人性,詮釋及觀點;二、群體,社會及文化;三、自然,科學及技術及四、正向教育與價值教育。[2]

臺灣的通識教育起源於東海大學。1956 學年度,東海大學正式實施「通才教育」,並聘請美國有關專家前來指導。中華民國教育部於1984年4月5日,公布《大學通識教育選修科目實施要點》,通知各公私立大學及獨立學院,要求各大學院校在「文學與藝術」、「歷史與文化」、「社會與哲學」、「數學與邏輯」、「物理科學」、「生命科學」、「應用科學與技術」等七大學術範疇內開授各種選修科目,辦理通識教育共4至6學分之課程。這是台灣地區各大學全面辦理通識教育教學之開始。[3]

  • 哈佛大學的通識課程採用的是知識廣度的理念,即包含數理、文學等的「全方位」學習。由1980年,學校逐步把通識課程移為各院的核心課程(Core Curriculum),該核心課程共分為以下十類:外國文化、歷史A、歷史B、文藝A、文藝B、文藝C、倫理、科學A、科學B、社會分析。[4]

美國常春藤盟校基本以通識教育為基礎。文憑跨越文理分科,稱為「文理學士」(英語:BLibStud)。

  • 巴黎政治大學是一所培養法國精英人才的名校,從1872年成立以來為法國培養了大量的精英人才。其育人理念是以經濟、法律、社會學和歷史學作為基礎學科,以廣泛的知識面、國際眼光和與職業實踐相結合為主要的教學手段。

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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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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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能較為容易把社會人士訓練成為「全能的人」。[5]

負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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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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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香港各大學通識教育現況概覽 (PDF). [2019-03-16].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9-06-05). 
  2. ^ 香港教育大學 通識教育. [2021-06-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8). 
  3. ^ 黃俊傑. 5. 大學通識教育探索:臺灣經驗與啟示. 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2015-04-10: 74-79. ISBN 9789863500520. 1950 年代東海大學的「通才教育」培育不少人才,可視為台灣的大學通識教育的濫觴。 
  4. ^ 梁定澎. 美國大學通識教育模式. [2012-07-20]. (美國大學通識教育模式.pdf 原始內容 請檢查|url=值 (幫助) (PDF)存檔於2012-04-15) (中文(繁體)). 
  5. ^ Advantages & Disadvantages of a Liberal Arts Education. [2012-0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