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二二八事件/存档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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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盖文吗 新旧版本之议

  • 资深用户Winertai、Matt Smith、敝人都不认同KOKUYO这种修改,这种修改绝对是对其他用户的羞辱与冒犯。--Barter84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17:57 (UTC)
  • (※)注意现在发生编辑战,系因KOKUYO将条目未经讨论即全数盖文,而引发编辑战行条目管制,但请注意-保护并非对当前版本的认可
  1. 本条目极具争议,修编本不易,最早版本不善是可见,但业经数年数十人之反复协作、讨论共识,也由管理员调节及核修,决非KOKUYO自诩己优他人劣编之自大。条目也非仅KOKUYO长期稿编,若他人日后也来盖文,岂无章法。
  2. 就算国之大法宪法,也是就不宜处来增修,没有制宪停宪,来个全新版本。莫以KOKUYO似一人劳心撰编,赞貌不予苛究,而羞辱与冒犯其他协作者。
  3. 原版本已稳定多时,有他人提修时也见诸讨论页,或过或没修,就是尊重修编过程,也都经由管理核处。那来KOKUYO一人独尊,你们协作都差,我一文盖你通吃,KOKUYO都是引经据典,其他用户编辑无据。
  4. 条文不是不能修,但怎可全数推翻原版,且将数十次讨论有获共识且经管理员调节核处之内容全数蔽之。KOKUYO虽是管理员,也没此权限妄为来盖文。“方针: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方针与指引反映既定共识,并应保持其稳定性与持续性。 共识:如果一次编辑已被回退,而你随后的编辑也未逃此运,请在讨论页添加新的话题去讨论这个问题。”据上,对条目如有新编修看法,应先参照往前编辑讨论,已有论述"共识"者,本不宜推翻(保持其稳定性与持续性),如欲新的编修(共识是可以改变、挑战)则应先提出讨论,确保修改有绝大多数同意基础或没有争议的内容,以免生争议与再引编辑战。
  5. 另请注意下面用户意见:(1)Barter84-请K用户尊重维基人共识与协作精神,不要强行盖板,请K用户不要到处狂塞大量页码字眼,使读者产生字节增加的错觉。反对新版推新选拔。(2)Matt Smith-此条目极具争议,之前的稳定版本是多位用户讨论的结果,而User:KOKUYO在大量修改之前没有在讨论页征求大家的意见。反对新版提优、推新选拔。(3)Winertai-总不能以这个人花很多很多时间编修,这编修获得小组群认同(其中难免怠念编修者辛劳、“格式正确”)的这理由,把过去十年内包罗各种论点、考量各层面的协作给推翻吧?
  6. (!)意见:就上,请用户讨论此议。就此本条目极具争议,依方针: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然若新版未获绝大多数的同意,将来宜回复为原版本以保持其稳定性与持续性,若反之,则以新版新共识为之。Chinuan12623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19:43 (UTC)

  • 是否有“绝大多数”同意修改版本?不宜只以本条目讨论页为判断范围。如同上方讨论User:Pbdragonwang所言,新条目推荐、优良条目评选(请从本讨论页上方模板处点入,就可以看到讨论)已经有很多使用者认可修改版本,如果又走回“以正反声量判断内容是否适当”的老路,这些声音应该也被听见、纳入考量。--S099001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23:37 (UTC)
    • 为了中和妥协两方意见,建议以2/18编辑战起点前的版本来做新旧版本的讨论,也请KOKUYO君以善意堆定态度,别以“把持条目”既有成见来论断以前协作人员,商讨新版本那些段落比较不适合在此重要性且敏感条目呈现。--Winertai留言2022年2月19日 (六) 01:31 (UTC)
      • 见上KOKUYO新版之优良条目荐选,已根据WP:GAFAIL的第四点“在条目上有编辑战,使条目不稳定”而由提名人百战天虫撤回评选,@S099001而DYK新推荐也因编辑战而有疑虑,故所谓很多使用者认可修改版本,恐不具基点。请维友依编辑战处理方针,“当发现存在争论时,应当前往条目的讨论页进行协商。讨论的争论的主要途径应是该条目的讨论页,这样当管理员检讨此事时,可以在其中发现试图解决争论的证据。如果讨论没有结果,可以在更广的范围内(如:互助客栈)征求意见,以达成和解”。再论KOKUYO新编版如真有绝多数认同?何惧异议,因重大修改是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而非全数认同。请于条目-讨论页论出妥适共识结论后,再做后续条目编修为宜。Chinuan12623留言2022年2月19日 (六) 09:03 (UTC)
  • 没有什么不能盖文这种奇怪的规范。如果就者原文编修已经十分困难,全面重写不失为一种方式。--Reke留言2022年2月20日 (日) 08:10 (UTC)
  • 明知必然引发争议,却不愿与他人合作沟通、径自强行重写、径自移除大量内容的行为,已经明确违反维基百科方针的要求,维基人不应该故意犯这种错误。
WP:OWN方针规定:“尽管编者绝不可能“拥有”任何条目,您也必须尊重同工的作品以及想法。因此,移除或重写大量内容时请保持谨慎,尤其是内容仅由一人主编;与其与编者对抗,不如尝试与编者携手合作——即使您认为他们犹如“拥有”该条目。”--Barter84留言2022年2月20日 (日) 10:57 (UTC)
同意,此条目的争议性较大,先前的版本经过多位用户参与讨论,在中立度方面应该是比较令人信服的。重写大量内容的事情不适合仅由一人主编。--Matt Smith留言2022年2月20日 (日) 11:21 (UTC)
但是这样的体贴不是要求别人一定要保留原本不好版本的理由。在文字的中立性方面已在互助客栈那里提过,新的版本明显比较好。要求先讨论才准许修改才是违背五大支柱不要墨守成规的信念。--Reke留言2022年2月20日 (日) 12:31 (UTC)
阁下所称新的版本明显比较好,所以就能"忽略所有规则"?问题是新版本的第一句话就有问题了,第一句话将起因写成军警与民众冲突,致使政府武力镇压做断言,事实上起因是人民为了反贪官污吏而攻击官署的官民冲突,才引发军警民众间的冲突。--Barter84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12:37 (UTC)
我想,第一句话的确描述了二二八事件的起因(“导火线”,若依新版章节标题),“为了反贪官污吏”是事件的背景。而若看向第一句话之后的整段,这段文字剩下部分便描述了您所谓“事实上起因”,也就是二二八事件的背景。--S099001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13:09 (UTC)
请问S099001阁下了解该历史吗?“为了反贪官污吏而攻击官署的官民冲突,才引发军警民众间的冲突。”为了反贪官污吏而攻击官署的官民冲突根本不是事件背景,而是事件爆发后的行动。--Barter84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13:48 (UTC)
修正。国民政府和长官公署的“贪官污吏”是事件前的背景。官民冲突引发军警民众冲突,仍有在次段提到呀。第一句话概述整体事件主体,随后直到章节目录前的文字,应该足以覆盖背景、导火线等等各章节内容了。第一句要含括到哪些内容?是否够全面?留待讨论。但新版这句话未必是错的。--S099001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14:18 (UTC)
前因的叙述有问题,就会给读者错误的印象,会让二二八事件的责任归属配置错误,第一句话的问题断言会导致错误的归因,这是一个很大的缺失。--Barter84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15:01 (UTC)

敝人认为目前的缺乏共识的版本在参考文献之引用方面也颇奇怪,充斥着“几句话就引用一堆参考文献”的现象,例如这个例子。只不过是几句话而已,为什么要引用一堆文献?有这种必要吗?敝人没看过任何学术论文是这样引用的。--Matt Smith留言2022年2月20日 (日) 11:21 (UTC)

因为我很认真去查看可以参考的来源。反之,当其他人在条目评选、在互助客栈都说新的版本比旧版更好的时候,甚至明显有人数的差距的时候,这边却还有人在说这个新版本缺乏共识,这种情况也颇奇怪的。由于这个讨论页出现这种非常罕见的情况,我想如果有的人想要讨论这个条目要从哪一个版本继续深入发展、修正,应该去互助客栈那边。--KOKUYO留言2022年2月20日 (日) 13:02 (UTC)
关于阁下说的“我很认真去查看可以参考的来源”,敝人难以被说服,原因是阁下未能说明自己最初写的中国战区是出自于这堆来源中的哪一个。--Matt Smith留言2022年2月20日 (日) 14:34 (UTC)
@KOKUYOReke1.勿本末导置,KOKUYO是管理员应知编辑战处理方针,有争论时,应当前往条目的讨论页协商,再无结果才是再如于互助客栈等征求意见,且该客栈议论是某段落,而非条目盖文之论。2.现新版之二项荐选,一撤回一陷争议评选,也非多是-支持、符合标准..简字可译视认同你版支撑,优、劣都要理据于人。你也自说-我有点想退回提名了,我想没必要提DYK才对)。提优人已自撤免争议,你何不也自撤推新免后遗。3.你要是同前自诩你版编优,可请维友至此“条目的讨论页”讨论才是正办,何惧异议,方针说了-争论的主要途径是该条目的讨论页,管理员在其中检发证据解决争论。4.此题,我对事不对人,尊重共识-条目之重大修改是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但共识也非全数认同,请依规论出个妥适共识结论后,再做编修。Chinuan12623留言2022年2月20日 (日) 17:46 (UTC)

能了解KOKUYO对文献品质、来源、格式的执著,这长时间的埋首查详注也让我等人敬佩,但Matt Smith、Chinuan12623、Barter84、Winertai长期关心此条目,虽立场不同,但没有像User:Poptangtwe与其傀儡芄兰等是自始自终带着对台湾本土意识的恶劣态度与偏见。希望KOKUYO能接纳他们四人意见,在今日版本上作些文句修改,或至少把他们提供的资料放在相关条目。--Outlookxp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02:55 (UTC)

只要意见合理,新版本没有什么不能改的,但可能有问题的时候,就得要请社群帮忙审视意见是否合理。不过现在首要的问题应该是,有人坚持要回退旧版引发编辑战,导致这个条目又被全保护吧。--KOKUYO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05:34 (UTC)

互助客栈的讨论最终会移来此页面,且共识仍具效力。如果硬要说这页讨论为主,那发个文请参与过的人移师自此还不一样?与其在这里搞程序问题,还是尽早接受新共识,来处理新版本中不足之处才是正办。

当然若有人持续坚持,我不在意一一把人请来本页再次发表意见啦。 Reke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03:00 (UTC)

其实严格来说,也不算是程序问题,如同敝人在互助客栈所言,无论是编者的个人讨论页、条目的讨论页、条目相关专题的讨论页或是互助客栈的条目探讨,能使得问题被充分讨论与取得共识便是一个可以取得共识的好方法,简言之,一但互助客栈的新共识产生后,旧有的相关共识也只有参考的价值而不具效力。换言之,纵使再怎么不满意新的共识,也仅能遵守直至更新的共识产生。因此,不觉得共识产生与在何处讨论有关,倒是有一个要提醒的,就是现行在共识方针的“主要途径是该条目的讨论页”是建议性文字,不是强制规范,换言之,就算是在主编的个人讨论页,只要有经过充分的讨论并取得编辑共识,也不违反现行维基百科的编辑规范,敝人不明白此处的话题为何纠结在此处。--🍫巧克力~✿ 2022年2月21日 (一) 03:59 (UTC)

管理员章安德鲁威吓正当讨论,不可思议,请注意 。再论现于Talk:二二八事件之盖文讨论,系依处理编辑战方针,争执讨论应当条目讨论页讨论,指出这是主要途径,且条目编辑战挂版也是-请在条目讨论页提交您打算进行的修改)。又方针指出-若条目的讨论页协商,再无结果才是再如于互助客栈等征求意见)。请注意应当、主要途径是明确方针用词,而非-此是逻辑、不算程序、是建议性、不是强制或反正互助客栈的讨论最终会移来此页面),等模糊硬坳带过。又K君已邀卅余人其所谓认同他版之人来此编辑战处理依主要途径-条目讨论页来讨论,然只见四人参与,奈人寻味,还是多决定本末导置,硬以客栈未对题之段落讨论、撤优之述、提新之论,来强行过关为新版是获绝大多数之共识版。@KOKUYO,正反双方多请维友,应当至主要途径-条目讨论页来合理讨论新旧版本合者为宜,若有获决多数共识决,版本才有正当性。Chinuan12623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07:23 (UTC)

1.找“推荐”的次社群来发表意见容易产生回声室效应。2.K君编辑时,已非善意推定本条目受相同立场某群人把持,这说法从近年激烈攻防显然有点误解。3.在此仍建议以2/18编辑战之前版本为基准,关注条目的社群一起讨论来优化条目。--Winertai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10:06 (UTC)
阁下在讨论的同时,先厘清几个事情,首先维基百科的方针与指引并非白纸黑字的法条,所以在相关的方针与指引都不会把规则写死,而是更有弹性的运用在不同的条目、模板,使运作更加顺畅。在这前提之下,我们再来看现今的方针与指引的内容:
  1. 阁下再互助客栈再次提及DYKC的提冥是否应该无效,敝人在互助客栈也有提见解,在这边再次给予回应,DYKC和GAN的评选条件明显有重大不同,典优条目在评选规范有明言“每天它都不会因持续的编辑战或内容争议而有明显的变化”,意即评选为典优的条目需要有足够的稳定性,但是DYKC并没有这类的规范,为了鼓励编者创新条目与新手编辑踊跃投稿,要求只剩下“在参选时,出现的编辑战或争议提示模板不影响评定”,换言之,只要在评选期间能够把不足之处补足即可,并非与GAN同样高标准要求条目的稳定性。
  2. 阁下再次提及共识形成的过程,敝人在上方已有完整论述,但阁下再次搬出相关方针,那么这样的讨论势必要解释讨论与共识的形成,编辑战方针确实提及:“讨论的争论的主要途径应是该条目的讨论页”,但在共识方针有提及,除了在讨论页之外,亦可透过征求外部意见、互助客栈来达到共识的形成,值得一提的是,共识方针也有提及“尽管过去的“广泛讨论”能引导编者去了解过去的共识,但编者仍应重新审查每一提案的价值,进而重新确定共识是否已经改变”,换言之,一但互助客栈的新共识产生后,旧有的相关共识也只有参考的价值而不具效力。简言之,纵使再怎么不满意新的共识,也仅能遵守直至更新的共识产生,这样的理解也会符合方针所述“共识是可以改变的,过去的共识可被挑战,也并非必须遵守”。
综上所述,现阶段只要有经过充分的讨论并取得编辑共识,也不违反现行维基百科的编辑规范。--🍫巧克力~✿ 2022年2月21日 (一) 11:42 (UTC)
@卡達一直再屈解方针,甚而漏揭关键字-(当无法通过时),误导社群,令人遗憾。共识方针是说-当无法通过讨论页讨论时(无法就议题达成一致看法),维基百科还有几套既定的流程去征询外部编者的意见)。就上,方针指引-争执讨论应当条目讨论页讨论,且这是主要途径,又条目编辑战挂版也是-请在条目讨论页提交您打算进行的修改)。又若条目的讨论页协商,再无结果、当无法通过,才是再征询外部如于互助客栈等征求意见。很重要再说一遍-若条目的讨论页协商再无结果、无法通过,才是再征询外部)。注意,方针指引至终都是一致性,没那复杂难理解,而目前此页认同新版之论未及四人,再假设这页讨论续论若是旧版获绝大多数意见于新版,将为共识为之,但未来谁知,维友定之。Chinuan12623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12:48 (UTC)
KOKUYO君的变更被多位阻挠,也确实有“在条目讨论页协商无结果”的事实(#台湾是否属中国战区的讨论),至客栈进行讨论完全符合你自己指出的方针条文。--路西法人𖤐 2022年2月21日 (一) 13:25 (UTC)
路西法人你不已自承先前仅是讨论#台湾是否属中国战区乙节,但现在这理是讨论新版全篇盖文旧版本是否合宜,文不对题,这不仅是大量改,已是盖版,有先经讨论有共识来实施吗?还用推优、新来规避正规方针大修需讨论共识,可以吗?Chinuan12623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17:21 (UTC)
请阁下不要违反善意推定原则,用强烈的字眼指责他人“屈解”与“误导”,论讨论时序来看,在编辑战发生的部分早已在VPD展开讨论,后才于此处讨论页展开其他讨论,然此处讨论页未见有展开共识的讨论,反而是VPD的部分已有其他的编辑就版本的优异进行讨论,因此阁下不断反复提出以此处为优先,但在共识的形成的条件并未有充足的条件,甚至有无视互助客栈表态的编辑的意见可能,因此若要在此处展开新讨论应当是将在互助客栈讨论的编辑邀集此处,而非以“然只见四人参与,奈人寻味”来指涉共识的形成要件。--🍫巧克力~✿ 2022年2月22日 (二) 01:17 (UTC)
@DicKan葉又嘉Fire-and-IceSanmosa@NryaAizagPbdragonwangGhrenghren@Banyangarden桐生ここMatt SmithSo47009@Ericliu1912Barter84Longway22LuciferianThomas副知在客栈讨论的编辑,若有漏通知,请协助补通知参与讨论的编辑参与讨论。--🍫巧克力~✿ 2022年2月22日 (二) 01:25 (UTC)
如果我是管理员的话,我看到这种场面我一定会立即严厉处理。--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2日 (二) 06:04 (UTC)
@人人生來平等Djhuty再副知于互助客栈参与讨论的编辑前来此处讨论。--🍫巧克力~✿ 2022年2月24日 (四) 02:13 (UTC)
不希望有人有看没懂。本人不曾说了-一直坚持旧版本?如有请截词出来。此页讨论立场1.这条目极具争议,数年数十次的修编讨论,我都采条目讨论页共识,而非迳放他处论述,共识结论也由管理员调节、核处编定,但我不认同KOKUYO自诩己优他人劣编之自大,否定他人原版协作,全篇盖文竟未先讨论就擅行。2.编辑战在生起当下或后,本应依处理编辑战方针,争执讨论应当至条目讨论页讨论,指出这是主要途径,且条目编辑战挂版也是-请在条目讨论页提交您打算进行的修改)。又方针指出-若条目的讨论页协商,再无结果才是再如于互助客栈等征求意见)。请注意应当、主要途径是明确方针用词。3.编辑战在挂模生起之前的提优已撤,荐新指-除非讨论共识出现明显转变,否则将于一周后放行)即指共识未定,又客栈先前仅是讨论#台湾是否属中国战区乙节,但现在是要讨论编辑战保护后,新版全篇盖文旧版本是否合宜,本文不对题,当然是要讨论化出争议之共识,浅而易懂。4.我也前述,是对事不对人,尊重共识-条目之重大修改是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但共识也非全数认同,请依规论出个妥适共识结论后,再做编修。故最后条目讨论页讨论出何版本为决多数共识,我本会尊重,以前往后,我一向如此。Chinuan12623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07:51 (UTC)

个人支持以新版为基底,讨论后续编辑。主因:(1)原版文学笔法过多,有“满怀期望的三十万民众砌成人墙夹道欢呼热烈迎接”等语;新版行文笔法、语气相对客观。(2)原版有相当多的杂项(如“附录”章节及时人评论引述),新版拆分条目,主条目文章架构、内容较洗练。(3)新版所引参考文献,多为学术专著或论文,较之旧版大量一手文献(如当时报纸),更为严谨。整体而言,虽然除去 ref 标签内的正文字数减少,反而在某些章节叙述更完备,如“背景”提及从接管变成光复这段历史,对读者而言,当更能了解整体时空背景。至于条目用语是否过艰深、全称简称使用上的斟酌,均瑕不掩瑜,仍宜使用新版为全保护期的暂行版本,并于此版本基础上,参酌原版以讨论后续编修。--S099001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13:22 (UTC)

可做结论了

即使当互助客栈、条目评选时表态的都不算数,光从S099001在“2022年2月21日 (一) 13:22 (UTC)”的留言后,也有七位使用者表示支持新版的意见,这还没计入先前在本页面已表态支持新版的使用者。而坚称要回到旧版再改善的名单自Outlookxp点名后已无成长,不足支持人的半数。我想在这个主题上新的共识已明确足以成立:“解除保护后应以新版本为基底进行改善,无需回退到旧版再编修。”--Reke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4:14 (UTC)

  • (-)反对看到“已无成长”4个字,一半对本条目关注人叠替感到欣喜(有新血加入关注行列),一半则充满感伤(民主试验场?被积极运作拉来的7票投说这是马,就一定不是鹿?),所以来反对“解除保护后应以新版本为基底进行改善,无需回退到旧版再编修。”这个“不闻旧人哭”说法一下。也希望关注此条目新血能在往后优化条目时,能广纳多方文献,衡平多方意见。--Winertai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9:35 (UTC)
    • 人家在互助客栈都先自表态过,上头有人坚持要在讨论页讲才算,只好把人请来,现在倒有变成运作了。别哭了吧!维基一直就是新共识取代旧共识。还是现在又要说这不算有共识,要求去客栈再讨论个十年八个月的,结果只是自己满意的内容不准人动?--Reke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10:20 (UTC)
    • (!)强烈抗议Winertai君所言“被积极运作拉来的7票投说这是马,就一定不是鹿?”,请注意,此部分是由互助客栈的讨论引流,并不涉及投票方针有关拉票之叙述,阁下所言之“积极运作拉来”之措辞不当,请修正。--🍫巧克力~✿ 2022年2月24日 (四) 11:38 (UTC)
    • (!)强烈抗议Winertai君所言“被积极运作拉来的7票”,请出示证据我是被拉票而来的,老子一开始是从新条目看到而来,是自主来的,这种污蔑他人人格的言语,您真会阿--Djhuty留言2022年2月25日 (五) 01:56 (UTC)

你自己说“不闻旧人哭”,我当然希望旧人(们?)别用这种反应来面对新的共识,我想这跟礼仪没关系吧?如果可以动那就太好啰。过去讨论的历程如何是一回事,成果就是让关注到的人觉得不行。KOKUYO的版本固非十全十美,显然大多数人更希望有此机会重新开始。不要再加越来越多条件来反对大多数编者认同的新版本了。在此基础上个别地方做出修改共识才是正办。 Reke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11:45 (UTC)

  • (!)强烈抗议Reke卡达双双概念偷换我那段发言。另外,把短时间内编辑人数至少数十人的条目,将7票定义为“大多数”,这标准也太低了吧?--Winertai留言

其他编辑没来就此表达意见,不然怎么着?锁在新版本这么一阵子了,有意见早就在这或互助客栈发声。况且即便现在的结论过阵子有其他编者提了翻案囗又形成共识也能再改,至少我们不会一下嫌讨论地点、一下把不讲话的意见当反对。 Reke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15:27 (UTC)

结束讨论

依前揭-本讨论期程二周,同步至条目保护期(终止于2022年3月4日 (五) 11:29 (UTC)),以利依据共识来作为解编后之修编。在章安德鲁无理禁制依编辑战处理方针开版讨论之Chinuan12623,Sanmosa也来查水表举报,也同禁制反见之-Barter84、Matt Smith后,近一周已寒蝉效应,无人再论此题,是对章安德鲁君和Sanmosa之举措不满,社群自判。Chinuan12623留言2022年3月4日 (五) 15:09 (UTC)

呵,这只是证明这议题只有少数人在闹,大多数人是支持KOKUYO并认可这个判决。--Djhuty留言2022年3月6日 (日) 08:29 (UTC)

编辑请求

请求已拒绝(无共识)。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2日 (二) 03:52 (UTC)

将Top的首段中的“在文化上,台湾文化与中华文化亦存在着差异”改为“当时台湾的文化与中国大陆存在隔阂”。这样更加契合下文对事件背景的描述。--🎋🎍 2022年2月21日 (一) 14:57 (UTC)

我才发觉整篇条目竟然只提到“本省人”一次。——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21日 (一) 15:12 (UTC)
“中国籍接收人员取代日本人地位,独占政府重要中高级职位,长官公署高层仅有1名半山人士宋斐如;台湾人失去工作职位、或位居下层,政治地位和日治时期同样遭受差别待遇,(略)”应可斟酌调整为“中国籍外省人接收人员取代日本人地位,独占政府重要中高级职位,长官公署高层仅有1名半山人士宋斐如;台湾本省人失去工作职位、或位居下层,政治地位和日治时期同样遭受差别待遇,(略)”,顺其自然引入此词汇,之后则可不必再提,以“台湾人”、“台人”代替。——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21日 (一) 15:21 (UTC)
本省人、外省人是台湾特定时空背景下形成的词语,如果要用可能第一次要说明。不然也会跟所谓“本国”、“外国”一样有地域中心问题。(试想对福建省居民这两个词语的意义;更有趣的是中华民国治权所及的福建省居民)。但,确实觉得有必要在前述前题下,在条目中提及这两个词语,如User:Newbamboo所说,更契合当下背景。--Reke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03:15 (UTC)
“本省人”、“外省人”等词意味台湾是中国的一省,恐怕有中立性问题。--Matt Smith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02:15 (UTC)
@Matt Smith(仅就中立性问题表态)1945年以后、1949年以前的台湾确实毫无疑问是中(华民)国的一个省,二二八事件又是发生在1945年以后、1949年以前,你所说的中立性问题不存在。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2日 (二) 05:57 (UTC)
不是毫无疑问的,台湾领土主权的争议最晚从1946年就开始了。阁下不妨先搜寻相关史料,也可以在敝人的对话页询问。--Matt Smith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10:37 (UTC)
这个争议是在1949年开始才比较真的成问题,因为此前并没有类近现在两岸情势的情况(一方实际统治,另一方声索对方完整实际统治的范围的主权;两个政府都获得多于一个获普遍承认国家承认)。二二八事件发生时,只有一个(获普遍承认国家承认的)政府声索台湾主权(且实际统治台湾),而且获得国际社会的主流认可,因此我还是认为中立性问题不存在。--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3日 (三) 00:34 (UTC)
台湾的领土争议可不是只限于“两岸情势”这么简单,也就是说,不是只限于1949年开始的“台湾属于ROC或属于PRC”的争议,而是还有“台湾地位是否已定、是否属于ROC”的争议。在二二八事件发生前就已经存在“ROC尚未借由国际条约合法获得台湾主权”的争议了,二二八事件的发生使这个争议更明朗化,当时甚至有台湾人以此论据要求联合国托管台湾。--Matt Smith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04:43 (UTC)
当然,我这里也仅就中立性问题表态,我认为决定是否修改时除了要考虑中立性问题外,还要考虑文意本身与其上下文。--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3日 (三) 00:35 (UTC)
这个还需要根据国际法等实践里关系的变化来说的,如果要说给自主权之争议开口话、一战时期的解放运动就已经是了。论国际仅之于关联台海最主要权属课题,按时势当时只有是共产中国与中国之间的角力吧——直到东欧剧变八九学运时段,台湾到野百合学运在地再觉醒重拾国际地位,大概才属一个揭开自主叙事之序幕。无论二战冷战之间,这种争议于时所谓国际主流,或难有任何认可度可言--约克客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01:54 (UTC)
“本省人”与“外省人”系专有名词,只需同其他专有名词一样简单解释含义即可。何况KOKUYO君应该也不会接受“本省人”这个名词出现太多次。——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22日 (二) 18:34 (UTC)
只是台湾当地人的习惯用词,不算是“专有名词”。--Matt Smith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04:30 (UTC)
用久了就变成专有名词了,跟“半山人士”的道理差不多。简单带过即可。——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23日 (三) 04:48 (UTC)
专有名词是独有的,那两个词不属于此类。中国大陆也有人在使用“本省人”与“外省人”。--Matt Smith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06:43 (UTC)
那不代表上该二词不是专有名词。另外,该二词之条目中已经交代了两岸各自的用法,不觉得只做简单提及有什么问题。——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23日 (三) 15:27 (UTC)
希望多讨论再提编辑请求。另,新版似乎有意不涉及本省人、外省人二词?--S099001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09:36 (UTC)
(※)注意我已经修改了用词,将本省人和外省人换成台湾本地人与中国大陆官员和移民。--🎋🎍 2022年2月23日 (三) 07:19 (UTC)
首段就就是简单摘出重点即可,那照正文写“台湾与中国文化隔阂甚大”就好,没必要不断加长句子。--KOKUYO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08:31 (UTC)
我又缩减了语句,另外也可以改成“刚刚结束日治的台湾在文化上与中国大陆存在隔阂”,无论如何不应该忽略文化的不同时期而笼统的使用“台湾文化”。--🎋🎍 2022年2月23日 (三) 11:37 (UTC)
我倒觉得那是有人单纯胡思乱想没什么必要性,前面就已经讲日本投降,也标记1945年后了。这就像看到1949年前的中华民国简称中国,就说这是统派一样。--KOKUYO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12:56 (UTC)
你要的话用“当时”限制在特定时间就可以了,“在文化上,当时的台湾与中国文化隔阂甚大,政府并强力要求‘中国化’。”我反到觉得多的字数让给“政府并强力要求‘中国化’”还比较值得。--KOKUYO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13:02 (UTC)
然后关于Reke提到的外省人、本省人/台湾人说明,可以在正文提到“1946年,台湾举行地方选举……等事件,并出现区分原住台湾之‘台湾人/本省人’、及中国各省区之‘外省人’的省籍意识”。--KOKUYO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13:22 (UTC)
按照您的意见再做修改。--🎋🎍 2022年2月23日 (三) 15:19 (UTC)
觉得调整过的句子可以,唯“隔阂”跟“差异”可以再推敲一下。我认为“隔阂”比起“差异”较有负面意味,平常我会支持用相对中立的“差异”。但是因为本句话是要描述最后产生二二八事件的原由,“差异”是任两个文化都多少会存在的,好像确实要用“隔阂”才能说明这是造成事件的背景。以上提出犹豫的原因,看大家意见。--Reke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4:02 (UTC)
差异不一定会造成矛盾,隔阂才会。--🎋🎍 2022年2月25日 (五) 10:56 (UTC)

编辑请求 2022-02-28

请求已处理,由 User:KOKUYO 于 2022年3月5日 (六) 修改完毕。

二二八事件#缉烟事件第二段末句“查缉员学通在永乐町遭到群众抱住,情急下向群众开枪示警”→“”--61.224.218.59留言2022年2月28日 (一) 06:42 (UTC)

已经由KOKUYO君修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3月7日 (一) 22:30 (UTC)

二二八事件

我注意到在二二八事件条目之中,提到麦克阿瑟指派在台湾的日军向蒋中正投降一事,即便我修改了内容陈述方式,以使其更加符合来源的,用户Matt Smith仍然非常坚持己见。原本的版本经过修整之后,所呈现的内容是这样:

1945年8月15日,日本昭和天皇宣读《终战诏书》,向同盟国无条件投降,结束第二次世界大战。驻日盟军总司令道格拉斯·麦克阿瑟发布《一般命令第一号》,指示在台湾的日本军向中国战区最高统帅蒋中正投降;其后由中国接管台湾。美国与中国共同拟定对台湾的军事占领、派遣情报机构调查,而后者更动接管计划名称与执行,积极宣传是“台湾光复”。国民政府在重庆市成立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及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临时办公处,特任陈仪为台湾省行政长官、兼任台湾省警备总司令。9月20日,正式公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

然而Matt Smith修改之后,就变成这样: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宣布向美国、英国、中华民国、苏联等同盟国无条件投降。盟军最高统帅道格拉斯·麦克阿瑟元帅发布军事命令《一般命令第一号》,指示日军将北纬十六度以北法属印度支那(现今的越南北部和寮国)、台湾、澎湖等地区交由盟军将领蒋介石代表同盟国军事接管。

我们可以看到,他无视参考文献提供的内容,直接完全抹除掉整个接管的流程简介。同样地,在那个段落里面的图片也被硬是说要修改回以前的版本。原本的图片介绍,是参考其他来源的内容(虽然我没有附上):

1945年10月25日,台北公会堂举行中国战区第十五受降区受降典礼。尚未签订和平条约确立主权移交时,国民政府便将台湾视为中国的一省统治。

然而Matt Smith修改之后,就变成这样:

1945年10月25日,依照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发布的《一般命令第一号》第一条甲项规定,命令日军向麦帅指派的盟军将领蒋介石投降,国民政府代表同盟国接管台湾,在台北公会堂举行受降典礼,受降典礼台上悬挂着同盟国英、中、美、苏四国同等大小的国旗。

至于参考文献格式、图片大小之类的东西,我就不想提了。我想大家从这边就可以很明显地,虽然Matt Smith口口声声说自己是遵守方针指引,指控别人是原创研究,但都是自说自话。实际上,就是删除有来源佐证的内容,然后坚持要把内容呈现变成自己喜欢的版本。他会说自己会这么修改是因为以前的版本有讨论,但是以前的版本明明来就是把他们不想看到的东西删除后,又因为长期陷入编辑战后,长久没法更动条目的版本(但我相信如果是更新,他反而会指控更新的人士引战,然后继续回退)。有鉴于这是相当明显把持条目的行为,我觉得丢到这边可能会比较多人见到。--KOKUYO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07:24 (UTC)

当然,我不会像Matt Smith一样,连文献看都没看就指控别人是原创研究。他给的内容当然一定有来源佐证,因为一个就是照原始文献,一个就只是情况描述。但是根据维基百科的方针指引,很明显地除了要顾虑参考文献(特别是二手来源,而不是他爱用的一手来源),也要注意比重原则。大家可以见到新版与旧版的差别:
  1. 新版不认为有必要花一堆文字介绍到越南北部的投降区,而只要直接讲与二二八事件有关的“在台湾的日本军向中国战区最高统帅蒋中正投降”。然而Matt Smith坚持一定要整个写浪费文字空间,同时也不想说明与中国战区之间的关联。
  2. 新版选择把一部分篇幅拿来简单地介绍接管台湾与台湾光复的关系,及国民政府的接管安排等,当然更多的内容应该去建立接管台湾之类的条目说明。然而Matt Smith坚持的版本当然就把这些内容全部删除,至于这些历史事实当然就要当作没看到。
  3. 新版的图片同时描述这个图片的内容,以及接管台湾及之后的大致陈述。然而Matt Smith坚持的版本就只是浪费一大堆文字篇幅说明那张图片。附带一提,依照某些政治派系的想法,这样就足以证明某些政治主张,Matt Smith或以前的人是不是这样想我就不知道了。
总而言之,新版引用了参考文献写出,并设法在控制文字篇幅的情况下,提及到最多的事情。而不是像Matt Smith坚持的版本一样,只有特定内容可以有最多的内容,其他的东西都删除殆尽。--KOKUYO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07:42 (UTC)

(:)回应: 二二八条目是极具争议的条目,但User:KOKUYO坚持将长期存在的稳定版本修改成自己偏好的样子,因而引发了编辑战。敝人向他说明WP:共识:“如果一次编辑已被回退,而你随后的编辑也未逃此运,请在讨论页添加新的话题去讨论这个问题。”然而他却无意愿遵守该方针。

KOKUYO所说的“然而Matt Smith修改之后,就变成这样”云云是错误说法,敝人是将那些发生编辑战的内容恢复至以前的稳定版本。

无论KOKUYO认为自己添加的内容多么有理有据,但是在其他编者反对的情况下,他就应该先在讨论页寻求共识,而非不顾他人反对、坚持添加。如果每位编者都如此行事,维基百科早已大乱。敝人希望管理员规劝他遵守共识、不要一味地强加内容。--Matt Smith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07:52 (UTC)

大家有注意到吗?Matt Smith先用别人的东西是原创研究这个假造出来的理由,回退别人的编辑;然后当别人修改回来,他就说这是引发编辑战、要讨论,并把人拖入无止尽的讨论之中,直到有新编辑的人没力气。关于这样的情况,我大家相信可以从二二八事件讨论页上看到很多遍了。他表面上是遵循方针指引,但实际结果来说,某个版本就是不知为何能够以这种方式拖延、或者编辑战禁止其他人编辑的过程中撑得那么久。--KOKUYO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08:00 (UTC)
请阁下先证明台湾属于“中国战区”。并且阁下指控敝人“并把人拖入无止尽的讨论之中,直到有新编辑的人没力气”也是恶意推定,请自重,否则敝人将请管理员关切阁下的言行。--Matt Smith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08:14 (UTC)
你是不是转换概念了,现在条目的内容是“指示在台湾的日本军向中国战区最高统帅蒋中正投降”,哪里有提到“台湾属于‘中国战区’”,请不要在这个讨论条目章节段落的地方离题好吗。而依照现在的内容,依照现在的参考文献,完全可以佐证“指示在台湾的日本军向中国战区最高统帅蒋中正投降”。--KOKUYO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08:23 (UTC)
那是现在的折衷版本,阁下原本的写法不是现在这样。阁下原本的写法是“驻日盟军总司令道格拉斯·麦克阿瑟发布《一般命令第一号》,在中国战区内的日本军向蒋中正投降,并由后者派员接管台湾”,同时阁下在编辑摘要中说“投降时的中国战区本来就等同那些地区,根本没必要细列。”--Matt Smith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08:31 (UTC)
对啊,我改了文字叙述,所以呢?像这样离题讨论、坚持己见,每个维基人都如此,维基百科早已大乱。--KOKUYO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08:55 (UTC)
阁下当时认为“投降时的中国战区本来就等同那些地区”,因而将“中国满洲除外)、台湾北纬十六度以北之法属印度支那”合并为“中国战区”。这样不就是原创研究吗?--Matt Smith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09:24 (UTC)
我觉得如果你在这个地方继续离题,我们其实应该是可以不用理会你的。--KOKUYO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09:34 (UTC)
争论的起因就是因为原创研究之疑虑,这哪里有离题?阁下直到现在都没有说明自己当初添加的内容是出自于哪一个文献。算了,既然现在的写法已经修改了,敝人不再追究这个问题。但这不代表敝人认同阁下的版本,敝人认为阁下的版本不妥。详情可在该条目的讨论页讨论。--Matt Smith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12:53 (UTC)
主流历史学来源写什么就写什么。别人已列出一堆历史学家写的文献佐证上述说法。若想否定,就需要更强的文献否定上述表述。原创研究是指在没添加可靠参考文献的情况下把断言写进条目里。KOKUYO显然不是原创研究。为何到目前为止还是有人不明白在维基百科,来源是多么重要?--S叔 2022年2月18日 (五) 09:55 (UTC)
其实这边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没有原创研究但仍说是原创研究,一个是在有限篇幅内到底要挑选哪些内容写到条目里。Matt Smith当然会说自己不是原创研究(他的论点我也不是没看过),但问题在于:
  1. 他不看里面的来源就指控别人是原创研究(即便因为这个句号的来源因为还包含日本投降等等篇幅,所以使用的文献有点多,但是他应该还是要看过后才来批评);
  2. 他不顾篇幅比重、有哪些需要陈述的事情,就只是指控别人原创研究引发争议,然后就说要回退到那个借由编辑战维持稳定的旧版。
  3. 至于明明只是一般命令第一号延伸的陈述问题,理应就是更动那个句子内容即可。但是,为何最后会连同有可靠文献支持的中国与美国准备接管、国民政府成立长官公署的内容都要删除,我就懒得追究,反正他会说的还是那些。--KOKUYO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10:55 (UTC)
(+)支持 对于有争议的条目,尽管每个编辑者都有自己的观点,但要想让自己的观点成为正式内容,就应该找到比之前内容来源更有权威性的资料加以证明。同时,对于新资料里面没有提到,但同样已有可靠资料支撑的先前内容,不应删除。否则有破坏之嫌。--DicKan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11:36 (UTC)
其实先前内容我没有删除,都先丢到子条目那边,等待其他有心人重新消化整理。而且还是比重问题,旧的内容太多相对于这个条目太过琐碎的东西,不应当是在主条目,而是在子条目,或者更专门建立新的条目。--KOKUYO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11:54 (UTC)
我是支持您的做法的。我说的删除,指的是您在前面提到的,被别人删掉内容的情形。--DicKan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12:17 (UTC)
“并把人拖入无止尽的讨论之中,直到有新编辑的人没力气”。不好意思,我也是这么认为,在二七部队的讨论中我也是被你们这样对待,上次拿到互助客栈结果就是无止尽的反复跳针,甚至社群共识你们也不理会继续打泥巴战,最后直到我失去耐心。这点,我完全同意KOKUYO的论点。--Djhuty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2:58 (UTC)
你是不是应该为你的原创研究提出证据?--Ghren🐦🕓 2022年2月18日 (五) 08:08 (UTC)

请注意,该条目遭到用户Barter84以“请K用户尊重维基人共识与协作精神,不要强行盖板,请K用户不要到处狂塞大量页码字眼,使读者产生字节增加的错觉,请K用户不要大量删除黑历史”的理由回退到旧的版本。个人认为这个理由根本不成立,显然KOKUYO的版本在新条目推荐Wikipedia:优良条目评选#二二八事件优良条目评选那边已有相当数量的维基人支持,拿旧的共识来回退说不过去。而且还把KOKUYO增加来源出处的行为说成是“狂塞大量页码字眼”。--祥龙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11:38 (UTC)

(~)补充:该条目已经得到全保护,而在维基百科:请求保护页面中,维基人User:Outlookxp也认为“改善后版本在DYK有十六票以上支持、Wikipedia:优良条目评选也获七票以上肯定,显形成认同的共识”。--祥龙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11:52 (UTC)
虽然我不知道主编为什么要任凭喜好的坚持某些词汇一路用全称某些不用(简称同),还有一堆格式上的问题值得切磋,但是现行版本的整体水平肯定是比以前高,在此之上我支持保留他主编的版本。——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18日 (五) 11:58 (UTC)
因为这是一种美学的坚持,就像标题都要四个字一样。--KOKUYO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12:08 (UTC)
标题与内文不可一概而论。从执行上标准不一致之程度来看,那应该不算是什么美学吧,这种坚持很没有道理。我按照格式手册把那些常用的名称缩写,阁下仅以主观之所谓美学为由即回退,不甚妥当。——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18日 (五) 12:28 (UTC)
@Ericliu1912:考虑到条目的长度,那些名称不缩写是有好处的,至少对于台湾以外的读者来说比较友善。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8日 (五) 15:01 (UTC)
我也没有说全都用简称,但从头到尾都用就有点过头。另外我把某些全称写出来也一样被回退,所以才说是标准不一致。——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18日 (五) 15:07 (UTC)
因为我通常的全称是指条目名称喔,然后有些念起来很不顺、要分很多节的,我就有机会删减。--KOKUYO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15:12 (UTC)
您不妨说明一下客观上什么情况应使用全称或简称,而非全凭主观判断,例如专有名词长度,抑或出现次数等。您我都没有条目持有权,在用词格式上应当有科学的规范,以供他人遵循。另外,条目标题如何与显示全称与否不见得有关系,确立原则后可使用管道连结处理。——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18日 (五) 17:54 (UTC)
连结的条目名称(也就是理论上,这个事物的最常用名称),或者就是全名-->词汇真的有够长(好几个名词组合起来,什么AABBCCDDEE),而且出现频率过高,经综合考量只好缩写-->尽量保留连结的原始名称(例如三民主义青年团改三青团不行,说不定是三个青年爱爱团的简称;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改成长官公署还行)。大概就是这种经过相当复杂的综合判断与内心胶着后的判断。--KOKUYO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18:02 (UTC)
我能理解成按NC:FULL办事吗?--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9日 (六) 04:55 (UTC)
有些条目按命名常规以全称作为标题,但这不代表在条目中也需要使用全称。运用常识,“三青团”衡量前后文清楚可以指“三民主义青年团”,所以就还是别硬扯了吧,何况还有“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民主进步党”、“台湾独立”等缩写非常常用的例子。“国家发展委员会档案管理局”,只出现一次但用简称,“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工作委员会”出现了两次、“中国国民党台湾省党部”出现了四次却都用全称;“中国国民党”出现31次,多用全称;“台湾省专卖局”出现20次,却只用简称,这几个例子字数相去不远,处置却不同,未见有什么判断基准在。另外还存在“国民革命军陆军整编第二十一师”、“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局”、“台湾省政治建设协会”等各种全简称混用的例子,可见目前此条目完全没有一个客观处理词汇缩写的标准。——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19日 (六) 07:49 (UTC)
我觉得这点可以从长计议,毕竟这不是这次讨论最主要的讨论事项。就所有地方的中文读者而言皆为常用的缩写[1]而言,不论出现多少次,我建议全文首次提到时用全称,其余时候用缩写。就其余缩写而言,我建议按出现频率判定是否使用缩写:出现频率低的可以全部用全称[2],出现频率高的则在每个大章节(== ==包裹的章节标题)首次提到时用全称,其余时候用缩写[3]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0日 (日) 13:12 (UTC)
我怎么记得维基百科哪个时候曾经讨论到,不应该称呼“中共”这件事情。--KOKUYO留言2022年2月20日 (日) 13:20 (UTC)
是不可以用“中共”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除非前文已明确提及‘中国共产党’,否则不应将‘中国共产党’迳作‘中共’”,个人非常明白格式手册有这么一项规定,所以也没有反对至少提及中国共产党的全称一次。——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20日 (日) 13:49 (UTC)
那个是说不应该称呼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共”的事情(讨论连结),如果是把中国共产党(政党)本身称为“中共”的话是没有问题的(“‘中共’及‘共’两词应仅用于指代政党本身”)。--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0日 (日) 13:51 (UTC)
所以我才说“考虑到条目的长度”。这条目很明显是长条目,因此可以预期读者不一定会完整地把条目从一开始看到底,而并不是所有读者都知道那些简称的意思,因此“从头到尾都”不缩写对于台湾以外的读者来说是比较友善的(至少我自己是这样觉得)。--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9日 (六) 04:53 (UTC)
就是因为条目太长,才应该适度使用缩写,而某些特别常用的缩写也无不用之道理。另外即使是“从头到尾都不缩写”之说法亦没有在条目中获得实践。——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19日 (六) 07:49 (UTC)
“特别常用的缩写”如果就所有地方的中文读者而言确为常用的话我同意你的观点。--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0日 (日) 12:59 (UTC)
我同样支持保留KOKUYO主编的版本,原因是条目品质有极为显著的提升,KOKUYO他做的事情正正体现了勇于更新页面的精神。《忽略所有规则》:“如果有规则妨碍你恰当地改进或维护维基百科,请忽略该规则。”如果“如果一次编辑已被回退,而你随后的编辑也未逃此运,请在讨论页添加新的话题去讨论这个问题”的条文会明显对条目的品质造成严重损害的话,基于维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书的基本原则,我认为在此处忽略该条文是合理的,这也能有效防止游戏规则的情形。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8日 (五) 15:01 (UTC)
  • (+)支持,支持k大的版本,写的比较准确。--叶又嘉留言2022年2月18日 (五) 21:07 (UTC)
  • (...) 吐槽,这种编辑内容,很明显只是在做整理与堆砌文字,文章缺乏张力,丝毫起不了读者共鸣的作用;文章内容没有亮点,为了格式而写的文字记录;不能旁征博引,文本中没有指出是当时何方说法做为有力佐证,采用平铺直述的述说方式,这种写作方式完全缺乏客观性的说服力;正文内容比原来的还少,除去书籍页码的正文部分贴到WORD进行"字数统计"就可以作证;前言中一句军民冲突、政府武力镇压做断言,人民为图生存反贪官污吏攻占官署官民冲突,才引来军警镇压冲突的行动重点,从引言一看就知道被架空了。--Barter84留言2022年2月19日 (六) 01:18 (UTC)
你这种说法反而论证KOKUYO作此编辑的正确,以上种种观点与维基百科诸多基本方针相斥:
  • 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是要起什么“读者共鸣的作用”?
  • “平铺直述的述说方式”也为Wikipedia:中立的观点中“公正的语调”、“明确表达”的基本要求。
  • “正文内容比原来的还少”我反对用字数多少来评判条目素质的优劣,说白了不过是这次修改总字数少于原版本被你当作一种素质倒退的理由。
  • “完全缺乏客观性的说服力”,客不客观取决于来源,至于说服力是要说服谁?
如果有人想写有张力、能引起读者共鸣、有亮点、非平铺直述、能说服某人的内容,应该去投稿写小说或是在自媒体发挥,而不是在维基百科上反著方针搞编辑战。--Aizag留言2022年2月19日 (六) 02:15 (UTC)
阁下所提的是相对性的价值判断,如果故意为之,在这个敏感条目会被解读成刻意淡化历史、河蟹历史,掩饰历史,那就会形成偏离历史,这个责任要由做成的编辑者来承担。如果阁下真实了解此条目的编辑历史情况、讨论页历史、一字一句锱铢必较的情况,以及不停地被人以错误或造假资讯破坏的情况,就能知道维护这个条目的正确性是有多么的艰难了。这种全面覆盖的手法,K用户之前已经做过一次,而且叙述集中在事件冲突面,事件发生的原因只有稍微带过,导致整个条目的解读都变了调,这种问题情况不是任何一个极度热心的编者所能主动发现的。就K用户几年前的覆盖内容而言,在4日内就被敝人从里面挑出了二十几个问题与错误内容,而由其他人帮忙订正,如果敝人不说,是不是就一直误导读者到现在?敝人以前一直要求在讨论页先做讨论再编辑,就是因为编辑者多少都有盲点而不自知,这还是对善意的编辑者而言,还有很多用户是为了消除敏感讯息而来的。涉入这个敏感条目,几乎不可能当不沾锅,请阁下去看看过往的讨论页历史,就知道维护这条目的不是任何人所能独力承担的,就算是自称专门针对争议性条目的写手也是一样的,至于敝人的原则就是在符合维基百科规则的情况下,吁请编者不要使用任何方式去误导读者、制造偏离历史的内容,或者将条目弄残、规避读者所关注的重点弄成无关紧要变成没有人要看的无聊条目。--Barter84留言2022年2月19日 (六) 08:39 (UTC)
二二八事件只要还有人要做报告,就不会变成没人看。至于维基条目确实不应该“精彩”、“有张力”。这是百科全书不是历史小说或报导文学。我支持以K君的版本为基础,确实有错误再做修正。--Reke留言2022年2月20日 (日) 08:18 (UTC)
陋见粗疏谨提一点,遵循维基核心精神里,断不论对错或成败为编辑之归因,而为多样广度之视野作准绳一二,补正编修是免于阅者受局限之役使为大,惜人言时务繁复,路需社群共策--约克客留言2022年2月20日 (日) 14:28 (UTC)
还在就学的学生看了这种版本要来做报告,遇有不懂的语词内容还可以就近查资料问同侪,但是许多没有中高阶语文能力的社会人士该怎么办?K用户将这种版本写成这样,光是“镇压肃清”这个章节里面的小目录“因应决策”的一小段内容里,就有“执掌、策动、御用士绅、权宜处置、一来凿于、遂采取、虚与委蛇、拖延诓骗、请调军队、周旋、镇静处置、军事整备、致函赋予”等用词,搭配扼要造句,使得读者阅读的重心要一直不断放在理解文意上面,导致思考线一直中断而不利于连续阅读,除非特别有兴趣者才会选择继续看下去,否则一般人看没多久就会感觉伤神而选择离开。许多没有大专学历乃至高中学历的广大中老年人根本进不了这种人为制造的阅读门槛,这种版本到底是写给谁看?这与推广维基百科的目标完全背道而驰。--Barter84留言2022年2月20日 (日) 16:05 (UTC)
我发现我的一般人定义和你不一样,怎么办?Fire Ice 2022年2月20日 (日) 16:32 (UTC)
我是学生,我觉得旧版条目好像还比较难读一点。——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21日 (一) 01:14 (UTC)
“执掌、策动、御用士绅、权宜处置、一来凿于、遂采取、虚与委蛇、拖延诓骗、请调军队、周旋、镇静处置、军事整备、致函赋予”真的是那么困难艰深的词语吗?我怎么觉得是你在贬低“许多没有大专学历乃至高中学历的广大中老年人”的阅读能力?再说这些人如果会上网来维基看条目,真的有看不懂的词汇难道会不懂如何查维基或查网络字典之类的网站了吗?--祥龙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03:53 (UTC)
维基百科已经有明文要求:条目应遵循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编辑维基百科的编者就应该要遵守维基百科的规定。若是为了读懂维基百科文章而要来另外翻查字典,试问会有几人做这种事?就算为了读懂而另外去翻查字典,还有多少精神耐心来持续性阅读下去?长期性编辑维基百科文章的"维基人"对于用字遣词自然有一套,但是对于"读者"实应抱持同理心才是。譬如学生在进行阅读测验,阅读同样一篇文章,每个人测验出来的分数自然有高有低,这代表每个人的阅读能力就是不一样,但是维基百科不是在对读者考试,应该要尽最大力量照顾到绝大多数读者。就语词的部分来说,K用户在一小节里就使用了“执掌、策动、御用士绅、权宜处置、一来凿于、虚与委蛇、拖延诓骗、请调军队、周旋、镇静处置、军事整备、致函赋予”,就算是自称了解这些词意的维基人,大家也可以试试看,当场写下其白话翻译,再拿去跟辞典相对照,是会完全吻合、还是会产生或多或少的文意落差?实际试试看马上就能证明。维基百科词条内容是否有必要一定要这样编,来制造一般读者阅读的门槛?若是导致维基百科二二八事件条目让一般读者难以阅读下去,请问这个责任谁肯承担?--Barter84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11:43 (UTC)
“维基百科已经有明文要求:条目应遵循通俗易懂、深入浅出”请提供具体页面连结,我在VPP待了那么多年我还真没印象zhwiki有这样的规矩(如果你是说“文章应该是写给普罗大众,而非仅供学术”这条的话,那我认为你言过其实)。“执掌、策动、御用士绅、权宜处置、一来凿于、遂采取、虚与委蛇、拖延诓骗、请调军队、周旋、镇静处置、军事整备、致函赋予”等用词,除了“虚与委蛇”可能是初高中程度的成语、“御用士绅”是专有名词(但这种词语很明显能看出是专有名词,基本上可以直接理解成一个特定群体;以Barter84的逻辑外推到其他条目,难不成中文维基百科完全不能写太平局绅?)外,基本上但凡是通晓中文的人都能正确理解那些词语是什么意思(尤其是“执掌”、“策动”、“遂采取”、“周旋”,我觉得这个是Barter84举出的“例子”中最直白的几个词语)。--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1日 (一) 13:18 (UTC)
程度如果烂到连“执掌、策动、御用士绅、虚与委蛇、拖延诓骗、周旋、军事整备、致函赋予”这些大众媒体都会用的词都不懂,那想看“看得下去”的二二八可以看儿童版史普著作。维基是百科全书,这几个用语没有几个真的艰涩到超出一个百科全书的范围。不要自行制造虚拟的“读者”来代言。--Reke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13:25 (UTC)
维基百科:什么是条目内容指引说明:“基本原则:维基百科条目应遵循适用于百科全书编写的共通原则,如:通俗易懂、深入浅出、态度中立、使用规范术语等。”敝人认为在先行遵守维基百科编辑规则的前提下再来讨论才有意义。--Barter84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15:10 (UTC)
我还是认为你言过其实。“执掌”、“策动”、“遂采取”、“周旋”基本上小学生一定能看懂,“御用士绅”就算是小学生也很容易看出来是专有名词(就算不知道具体意思,理解成某一个特定群体就可以了),“一来凿于”、“拖延诓骗”、“请调(军队)”也很容易猜出来是什么意思(“一来凿于”的“一来”是小学生都能看懂的部分,“凿于”的“于”字可以推测为类近“由于”的词语;“拖延诓骗”的“拖延”是小学生都能看懂的部分,“诓骗”二字分开解是同一个意思,我不认为小学生不明白“骗”的意思;“请调”是两个单字词),“权宜处置”、“镇静处置”、“军事整备”、“致函赋予”这些我觉得顶多也是初中程度的东西。我认为但凡不是中文文盲都一定能看懂KOKUYO的版本。--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2日 (二) 00:25 (UTC)
现在大家正在告诉你的就是,这些用语基本仍在规则前提下。维基百科当然要通俗易懂,但并没有要求只能写成小学中低年级程度。--Reke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03:08 (UTC)
维基百科:什么是条目内容指引指出,撰写条目的基本原则有:“通俗易懂、深入浅出,这是该指引的三个关键重点之一,这属于撰写条目的基本原则,任何反其道而行的维基人自然有其责任。--Barter84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11:04 (UTC)
我还是认为你言过其实。请不要假定读者为文盲。另一方面,要真的这样说的话,KOKUYO修改前的旧版本的可读性更低,我看不出来旧版本如何“通俗易懂”、“深入浅出”。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2日 (二) 13:38 (UTC)
Sanmosa阁下说:“KOKUYO修改前的旧版本的可读性更低”,Sanmosa阁下此言可能已经攻击到同样KOKUYO的作品,阁下可能还不知道。--Barter84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15:24 (UTC)
唉。连多个人都已经说明这些用语没有违反“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原则了,还是有人坚不承认。大概可以理解先前在讨论页上形成的所谓“共识”,又是在怎样的讨论品质中被塑造出来的。--Reke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19:04 (UTC)
哎,我都不知道你到底是支持还是反对KOKUYO版本了。KOKUYO(与这里的大部分用户)是明白人,他(们)自然知道我的话的实际用意的。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3日 (三) 00:25 (UTC)
有一点我很认同Aizag:字数多寡不是评断条目品质的唯一指标,这也是当时DYKC规则修正的一个原因。--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9日 (六) 04:50 (UTC)
这是百科,不是小说,不需要共鸣产生,客观描述事情即可。--Nrya ✰沿路看风雨漫漫 2022年2月21日 (一) 05:01 (UTC)
当务之急,还是总结kokuyo做了哪些修改,具体有何争议,不然吵一万年也不会有结果。Fire Ice 2022年2月19日 (六) 08:03 (UTC)
(+)支持KOKUYO的版本。本来两个版本分开整篇读看不出哪个比较优,分别不太明显(或许是当时无心干涉,就快速读过),但经过Barter84自己点出自己的问题再重读就看见了分别。重读就看出语调的差别,旧版很多“于是”这个“于是”那个,又有“上午十时许,愤怒的市民冲入肇事查缉员所任职的专卖局台北分局,痛殴专卖局职员,当场打死两人、殴伤四人,捣毁办公器具及玻璃,并将烟、酒、火柴、汽车等物搬出户外焚毁”,这不是陈述语调吧,是在写故事还是在写百科?比对起来,KOKUYO版本叙述同一段事情的文字“上午10时,群众在专卖局台北分局集结,进入里面围殴打死2名职员,并打伤4名职员;并将专卖局所存的火柴、香烟、酒、器具、汽车与脚踏车等物品,全部抛到道路上纵火焚毁”,可看到明显更加客观陈述时间的发生。--路西法人𖤐 2022年2月19日 (六) 08:47 (UTC)
K O K U Y U ——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19日 (六) 08:54 (UTC)
e04,手残党4我((((已修,KOKUYUKOKUYO抱歉(((--路西法人𖤐 2022年2月19日 (六) 09:26 (UTC)

关于要用何种版本继续发展下去的问题

我想经过这几天的讨论,社群应该已经注意到在二二八事件条目的新旧版本之中,已经出现一种相当罕见的现象。当这个条目的新修版本在DYK推荐、优良条目评选、乃至于上面讨论之中,得到相当大量用户的鼓励、支持时(这也包括虽然认为内容尚有不足或可改进之处,但仍认为新修版本更好,并应以此继续发展),甚至几乎可以说对于这个条目的质量达成共识;但是我们也可以注意到在条目讨论页,仍然有相当少数用户坚持回退到旧版,且反而借此指控新版本没有共识。在这部分,我希望社群和其他管理员们应该注意到此现象,因为相关问题可能会持续到解除全保护之后。

虽然不知道以后会这个条目会怎样发展,也看到已经有人在讨论页说新版在其他地方没有得到共识,但我还是想先列个清单感谢先前所有支持新版本的编辑(有些人在多个地方帮忙这个条目,但就不重复列了),包括在DYK评选中投下支持票的@Alankang、@Outlookxp、@A635683851、@人人生来平等、@Banyangarden、@Jjiose1991a、@Boattoad、@卡达、@KKWong、@Ericliu1912、@So47009、@Shwangtianyuan、@A22234798、@Ghrenghren、@Kenchen945、@Mrmarkertw、@Suicasmo、@Jonathan5566、@Jacklamf1d14、@Felix.tsai、@Hoising、@Wetrace,在优良条目评选中投下支持票的@百战天虫、@Sanmosa、@Hihipk、@Nrya,及在讨论页与互助客栈发声的@Pbdragonwang、@LuciferianThomas、@DicKan、@叶又嘉、@Aizag、@Reke(希望我没有漏掉谁)。--KOKUYO留言2022年2月20日 (日) 13:43 (UTC)

可能需要从enwiki引入社群禁制处理。条目品质应当是决定此事件如何处理时必须且唯一需要考虑的事项。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0日 (日) 13:30 (UTC)
非论本地约定之评审规程,品质这回事到本地可也是有很多分异的,如该方针区案所示之部分条文再解读种种,相信这个不会是限于现个案情况。遗憾才学粗浅不识时务,但留微音,文案改进之后劲必须通盘考虑各种言路资料,非一两家独大可断之,亦要分列各种多方利害争议,才可完整呈现一个跨彩之百科万象,不使维基人与用家等失缺思量探索之道为大。--约克客留言2022年2月20日 (日) 14:20 (UTC)
可以直接在这边确立新的共识。假如真的怕基数不足,还可以请来所有(或这几年来)编辑过二二八事件条目的人,就不信这样还不够。——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20日 (日) 13:54 (UTC)
(1)虽然在下还没时间掌握现况,只是很粗略的浏览彼此就程序上的观点;不过,先感谢多方编辑们,对此重要议题条目的贡献与交流。(2)但为了鼓励参与贡献者,先提一个疑问,关于DYK票选的“天数”资格,是否有专案特殊延长的可能?避免因目前讨论与争议现况,导致这些贡献错过天数期限,之后无法上DYK。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2年2月20日 (日) 15:37 (UTC)
有关DYK能否专案延长可以先问问街灯君看看。--🍫巧克力~✿ 2022年2月21日 (一) 01:44 (UTC)
  • (※)注意1.勿本末导置,KOKUYO是管理员应知编辑战处理方针,有争论时,应当前往条目的讨论页协商,再无结果才是再如于互助客栈等征求意见,且现客栈多议论是某段落,而非条目盖文之论。2.现新版之二项荐选,一撤回一陷争议评选,也非多是-支持、符合标准..简字可译视认同KOKUYO版支撑,优、劣都要理据于人。KOKUYO也自说-我有点想退回提名了,我想没必要提DYK才对)。提优人已自撤免争议,何不也自撤推新免后遗。3.请维友至此“条目的讨论页”讨论才是正办,方针说了-争论的主要途径是该条目的讨论页,管理员在其中检发证据解决争论。4.此题,我对事不对人,共识-条目之重大修改是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但共识也非全数认同,请依规前往条目的讨论页论出个妥适共识结论后,再做编修。Chinuan12623留言2022年2月20日 (日) 18:02 (UTC)
    我倒是蛮好奇,大家觉得:如果当您很失望有群人竟然真的会无视多数人意见、提出无理要求,并因此讲说想要退回提名;结果现在互助客栈,又被那群人拿后面那一句话进行操作,这种时候的感想要是什么呢?--KOKUYO留言2022年2月20日 (日) 18:39 (UTC)
    针对阁下的问题,在此作一些简短的回应:
    1. 逻辑上确实该从编者的个人讨论页→条目的讨论页→条目相关专题的讨论页→互助客栈的条目探讨来循序渐进,但在实务上,无论是编者的个人讨论页、条目的讨论页、条目相关专题的讨论页或是互助客栈的条目探讨,能使得问题被充分讨论与取得共识便是一个可以取得共识的好方法,现有的方针与指引并没有强制规定条目应当在何处讨论,换言之,就算是在主编的个人讨论页,只要有经过充分的讨论并取得编辑共识,也不违反现行维基百科的编辑规范。
    2. DYKC和GAN的评选条件明显有重大不同,典优条目在评选规范有明言“每天它都不会因持续的编辑战或内容争议而有明显的变化”,意即评选为典优的条目需要有足够的稳定性,但是DYKC并没有这类的规范,为了鼓励编者创新条目与新手编辑踊跃投稿,要求只剩下“在参选时,出现的编辑战或争议提示模板不影响评定”,换言之,只要在评选期间能够把不足之处补足即可,并非与GAN同样高标准要求条目的稳定。
    3. 第三和第四个问题如第一点敝人的回应,恕不赘述。--🍫巧克力~✿ 2022年2月21日 (一) 01:55 (UTC)
大体支持K版本,对于内容有争议地方可再修改。--Nrya ✰沿路看风雨漫漫 2022年2月21日 (一) 05:03 (UTC)
(+)支持KOKUYO的版本,有充分的来源支撑其论述内容。--Banyangarden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04:45 (UTC)
我只看了导言部分,单纯只说导言部分我觉得KOKUYO的版本比较好,至于其他部分在没有阅读的情况下暂不发布意见。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2月21日 (一) 18:54 (UTC)
整体而言,我支持KOKUYO君编写的版本。理由同路西法人君所言,条目对事件的陈述方式和语调,我认为新版相较于旧版本来说更加合适。-- 人人生来平等留言 2022年2月23日 (三) 15:42 (UTC)
(+)支持,KOKUYO的版本,明显比较好,反对派毫无道理。台湾近代政治条目当前被少数人把持,需要改变这种现况-- Djhuty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0:45 (UTC)

管理员章安德鲁威吓正当讨论,请注意

以下为章安德鲁威吓本人事项: 请勿再挑起争端,包括(1)为了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引发编辑战(如阁下于条目二二八事件的编辑)(2)滥用议事程序,以游戏维基规则的方式触发下架新条目推荐候选(如阁下于条目二二八事件和新条目推荐候选的编辑)、(3)伙同他人联合劫持条目(如阁下于条目二二八事件、Talk:二二八事件和新条目推荐候选的编辑)等。如果再有这些违反维基方针的不当行为,阁下将会遭到封禁。(Barter84 、Matt Smith‎亦同被其威吓)

上不当威吓本人事项,已提请行政员注意或做处理,逐一回复如下:
  1. 本人历来二二八事件的编修讨论,均采绝多数共识决(可稽档历),又本次编辑战乃K君未经讨论而径自全数盖文旧版,引发B君之回退之编辑战,诱因无关本人。
  2. K君之优选连提名人都有疑虑而撤回,何来本人于新条目推荐候选意见-原此KOKUYO新版之优良条目同步荐选案,已根据WP:GAFAIL的第四点“在条目上有编辑战,使条目不稳定”而由提名人百战天虫撤回评选,而此DYK新推荐也因编辑战而有疑虑。请维友依编辑战处理方式,于条目-讨论页论出妥适共识结论后,再做后续条目编修为宜。再论KOKUYO新编版如真有绝多数认同?何惧异议,因重大修改是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而非全数认同)。来诬指本人滥用议事-{程序}
  3. 又现于Talk:二二八事件之盖文讨论,系依处理编辑战方针,争执讨论应当条目讨论页讨论,指出这是主要途径,且条目编辑战挂版也是-请在条目讨论页提交您打算进行的修改)。又方针指出-若条目的讨论页协商,再无结果才是再如于互助客栈等征求意见)。请注意应当、主要途径是明确方针用词,而非-此是逻辑、不算程序、是建议性、不是强制或反正互助客栈的讨论最终会移来此页面),等模糊硬坳带过。现之Talk:二二八事件盖文讨论之我述,是立于方针之我见,本人也说.我对事不对人,尊重共识-条目之重大修改是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但共识也非全数认同,请依规论出个妥适共识结论后,再做编修)。就上,何来诬我伙同他人联合劫持条目Chinuan12623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06:46 (UTC)
其实在那里回复其实也不一样,这样理解只能说是本本主义到家了。--Ghren🐦🕒 2022年2月21日 (一) 07:50 (UTC)
这种把方针当法条的解释就维基法匠。整体精神是“有争议取得共识”,现在明显有共识然后拿别人表达意见的地方不可以来装作没这回事。--Reke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09:47 (UTC)
我帮你在讨论页的内容然的后两透同步了,然后又通通回退了,只能说白做。--Ghren🐦🕕 2022年2月21日 (一) 10:15 (UTC)
章安德鲁君指出的三个问题都完全有效:
  • KOKUYO确实有在条目讨论页回应过(Talk:二二八事件#台湾是否属中国战区),讨论不果才来客栈提出的,完全符合你自己指出的编辑战方针所规定;此外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板发起的讨论和达成的共识本来就与条目讨论页的讨论有相同效力,您和Barter84、Matt Smith坚称KOKUYO版本“缺乏共识”是明显的STONEWALL
  • 尔等上述行为也明显构成“使用方针字面意思侵犯方针本质”的GAME行为,方针本质就是要发起(任何形式的)讨论以达成主流意见和共识,强行以方针字面意思否认客栈讨论的有效性属于明显侵犯方针的本质意义;
  • 一直坚持保留尔等所编修的旧有版本并阻碍其他用户发布新的版本的行为也明显构成OWN,尔等所言基本上是“一定要我们同意的大变更才能发布”。
以上,请自省。--路西法人𖤐 2022年2月21日 (一) 13:46 (UTC)
  • 阁下说“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板发起的讨论和达成的共识”,请问这里达成了足以采纳KOKUYO版本的共识了吗?
  • 阻碍其他用户发布新的版本”的前提必须是已经有共识了,请问目前的讨论情况足以形成共识了吗?--Matt Smith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02:19 (UTC)
    这里连同DYK、GA评选的讨论明显可以看到极主流意见支持KOKUYO版本,就算只算此处的讨论也明显有主流意见帮KOKUYO说话的,So47009DicKanGhrenghrenPbdragonwangEricliu1912Sanmosa叶又嘉AizagLuciferianThomasNryaBanyangarden等11人支持KOKUYO版本或认为KOKUYO版本没有问题,一直坚持旧版本的仍然也还是Matt SmithChinuan12623Barter84你们三人而已,新版本明显具有主流意见,达成普遍同意,已是共识的一种。尔等不认同内容语调,又指内容存在原创研究,但这些已经被所有其他参与讨论的维基人指出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且均指出论语调、非原创研究上反而KOKUYO君版本更佳,尔等始终未能基于方针指引作出有效反驳,然后就开始战程序问题,这不是STONEWALL是什么?甚至,发布新的版本从来没有要求必须(100%,must)达成共识才能发布,一向只是建议而已,无共识本身就不是合理的回退理由。--路西法人𖤐 2022年2月22日 (二) 03:42 (UTC)
    就算只算此处的讨论也明显有主流意见帮KOKUYO说话的”,敝人不否认有多位用户帮他说话。
    但是关于“又指内容存在原创研究,但这些已经被所有其他参与讨论的维基人指出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就敝人所见,不是那么回事,而是被指为原创研究的内容因为有争论而被改写了。--Matt Smith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04:29 (UTC)
路西法人,本人何时说了-一直坚持旧版本?请截词出来。1.这条目极具争议,数年数十次的修编讨论,我都采条目讨论页共识,而非迳放他处论述,共识结论也由管理员调节、核处编定,但我不认同KOKUYO自诩己优他人劣编之自大,否定他人原版协作,全篇盖文竟未先讨论就擅行。2.编辑战在生起当下或后,本应依处理编辑战方针,争执讨论应当至条目讨论页讨论,指出这是主要途径,且条目编辑战挂版也是-请在条目讨论页提交您打算进行的修改)。又方针指出-若条目的讨论页协商,再无结果才是再如于互助客栈等征求意见)。请注意应当、主要途径是明确方针用词。3.编辑战在挂模生起之前的提优已撤,荐新指-除非讨论共识出现明显转变,否则将于一周后放行)即指共识未定,又客栈先前仅是讨论#台湾是否属中国战区乙节,但现在是要讨论编辑战保护后,新版全篇盖文旧版本是否合宜,本文不对题,当然是要讨论化出争议之共识,浅而易懂。4.我也前述,是对事不对人,尊重共识-条目之重大修改是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但共识也非全数认同,请依规论出个妥适共识结论后,再做编修。故最后条目讨论页讨论出决多数共识,我本会尊重,以前往后,我一向如此。Chinuan12623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07:39 (UTC)
维基百科不墨守成规。既然VPD已经有讨论了,那更容易让有兴趣的人关注、更适合讨论的地方明显是VPD。如果你仍然坚持要这样曲解维基百科规则的话,这就是游戏规则,我会请其他管理员处理。--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2日 (二) 09:20 (UTC)
(※)注意章安德鲁已对本人不当禁制,已请行政员检视上情予以解除,并对章安德鲁之不当处置予以规制。(Barter84 、Matt Smith‎亦同被其禁制)Chinuan12623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6:49 (UTC)
哎,如果我是管理员的话,我2月18日就已经这样做了。我非常支持管理员的决定。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4日 (四) 07:20 (UTC)
所以续诬报就是Sanmosa路数,查水表还拉两人陪。看不懂我依方针之论述,偕类者诱导管理员对依方针讨论之三人禁制,还自喜。你等高兴就好,自便,懒理!Chinuan12623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15:04 (UTC)
(+)支持章安德鲁的裁决,请诸君先自省。--Djhuty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7:24 (UTC)
(&)建议:Matt Smith经警告后,于后续讨论中只询问“目前的讨论情况足以形成共识了吗?”经其他用户答复后,他未再有游戏共识的行为,也未有要回退条目的言论。盼能解除他的所有编辑禁制,十分感谢。--223.137.181.99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7:47 (UTC)
谢谢阁下。--Matt Smith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13:21 (UTC)
不客气,不打不相识,大家一起进步,一起加油。--223.137.181.99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13:46 (UTC)
🤝 --Matt Smith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14:52 (UTC)
就算真的有个别内容有问题,也不构成整篇回退至旧有版本的理据,因为某一微小错误就移除新增的大篇幅内容也是GAME的行为。如果你想用同一句来反驳说KOKUYO的行为有GAME的话,我会回答说如同Barter84自己所言,原有版本的语调是“引起读者共鸣”,而不是“客观中立描述”,不是适合维基百科的语调,通篇重写是合理的。另外我不会再回复Chinuan12623被多名用户指出有明显游戏百科规则的问题后仍然持续坚持曲解方针的任何其他言论,管理员章安德鲁已经警告过了,再犯引致他自己被封禁与人无尤。--路西法人𖤐 2022年2月22日 (二) 10:41 (UTC)
敝人在2022年2月19日 (六) 08:39 (UTC)已经澄清过了,请用户路西法人不要过度解读敝人的留言内容。--Barter84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12:57 (UTC)
哎,这“澄清”反而让回退旧版本的做法更不可取了。--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2日 (二) 13:37 (UTC)
请用户Sanmosa不要自行推测别人的想法,这并不准确。--Barter84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15:14 (UTC)
哎,这又不只是我一个人的想法,我哪需要“推测”呢,我就只是看其他人说什么,然后我总结一下而已。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3日 (三) 00:22 (UTC)
不过你的澄清改变不了原有版本不是客观中立描述而是存在“故事性叙述”以引起特定观点的事实。就算你的话不是这个意思,内文也确实存在这个问题,这是不争的事实。--路西法人𖤐 2022年2月23日 (三) 03:20 (UTC)
请教用户路西法人,何谓二二八事件的“客观”“中立”描述?什么标准才叫做二二八事件的“客观”“中立”描述?路西法人阁下既然能使用“客观”“中立”这种字眼来回应人,就应该具体说明何谓二二八事件的“客观”“中立”描述?请阁下正面具体回答。有很多认为二二八事件民进党美化暴民、造假抹黑以不实观点打击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读者,他们会看。--Barter84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10:07 (UTC)
“客观”、“中立”的意思就是让来源说话,来源说什么条目就说什么。这点《中立的观点》方针也有说明(“在尽可能没有任何偏见的前提下,平等地表达出任何曾在可靠来源中发表过的重要观点”),我认为你自己应该也是很清楚的。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3日 (三) 13:50 (UTC)
敝人所请教的是用户路西法人二二八事件要用什么标准才叫做“客观”“中立”描述?这个问题没有这么简单,请S用户让路西法人来回答,敝人想看他的回应。--Barter84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14:30 (UTC)
我觉得你找谁回答也一样(毕竟我上面提到的原则是所有条目通用的),不过我回答本身不会阻止他回答,他回答与否是他自己的决定,他想回答的话他自会回答。--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3日 (三) 14:43 (UTC)
路西法人你不已自承先前仅是讨论#台湾是否属中国战区乙节,但现在于条目讨论页是讨论新版全篇盖文旧版本是否合宜,文不对题,这不仅是大量改,已是盖版,有先经讨论有共识来实施吗?还用推优、新来规避正规方针大修需讨论共识,可以吗?方针不清,自省自留用。Chinuan12623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17:27 (UTC)
不,那是你们无视VPD已有讨论串讨论同一话题的情况下另外开的新讨论,你这样做是在曲解方针指引。曲解方针指引的人我实在见得太多了,此前我遇到过的那些曲解方针指引的人很多都被全域禁制了。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2日 (二) 00:29 (UTC)
建议阁下不用这么快就断定对方“你这样做是在曲解方针指引”,或许对方只是没看清楚某些程序或规定,而非刻意曲解方针指引。最后两句话亦同。--Matt Smith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02:26 (UTC)
问题在于包括我在内的其他用户已经解释过了,他还是拒绝按照正确的方式理解,这种情况只能是曲解。--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2日 (二) 05:54 (UTC)
来,你看,我留了前一个留言以后,他在上方还是一如既往地拒绝按照正确的方式理解维基百科规则,我能不认为他是在刻意曲解方针指引吗?这种事情是极容易预见与判断的。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2日 (二) 09:22 (UTC)

(&)建议:目前新版本如有不符合事实、原创研究和语调不中立处,盼能提出可靠文献大胆修改。尽量避免在全保护解除后,全数回退至旧版本,该行为可能因游戏共识形成程序导致被封禁,不值得。--223.137.181.99留言2022年2月22日 (二) 06:14 (UTC)

参考资料

  1. ^ 例如“中国国民党”明显可以简称为“国民党”,“中国共产党”明显可以简称为“中共”(考虑到条目也有提及到台湾共产党)。
  2. ^ “国家发展委员会档案管理局”、“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工作委员会”、“中国国民党台湾省党部”全文分别只出现1次、2次与4次,可以全部用全称。
  3. ^ “台湾省专卖局”全文出现20次,假设这算是出现频率高的词语的话,如果一个大章节内多次出现需要提及“台湾省专卖局”的情形,在第二次与以后简称为“专卖局”是恰当的。

典范条目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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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历史,提名人: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6日 (六) 01:55 (UTC)

投票期:2022年3月26日 (六) 01:55 (UTC) 至 2022年4月9日 (六) 01:55 (UTC)
下次可提名时间:2022年5月9日 (一) 01:56 (UTC)起

4票支持,2票反对,不符合标准。CBNWGBB留言2022年4月9日 (六) 02:43 (UTC)

维基百科何时变成纵容主观描述的宣传网站了

依据WP:POVWP:维基百科不是什么,即使是有根据的来源也不能直接引用原文的主观叙述。否则就沦为网络宣传刊物。

先前二二八事件大改版,中立性的问题有稍微下降;结果最近回来看又堕落成过去的低劣水准。我不相信编辑者有取得社群的共识。

顺便敬告所有用户:平时不断修改维基百科。等到他人编辑再找借口回退威胁编辑战;这种行为不可取。 --es91213留言2022年11月5日 (六) 01:50 (UTC)

"其他反应"一章节中"中华民国对二二八事件的的反应"和"中国共产党对二二八事件的的反应"是否要分开在不同章节说明?

中华民国对二二八事件的的反应和中国共产党对二二八事件的的反应有明显不同,且"中国共产党对二二八事件的的反应"本身为条目,若将中国共产党对二二八事件的的反应分出来为一个章节,并以前述条目的来源多描述一些细节,仍有扩充空间,亦可成为完整的章节,应可分开说明。 Uranuscat33留言2023年2月28日 (二) 16:17 (UTC)

首先,要先说明这个“其他反应”章节主要是处理1947年到1960年代左右的其他地区反应(因此“中国大陆”最后收尾在中华民国政府撤往台湾,“国际社会”最后收尾在海外台独运动),本来就不会把近代以后的发展视为重点。所以:
  1. “中华民国对二二八事件的的反应和中国共产党对二二八事件的的反应有明显不同”这种说法本身就是有问题的理由。旅沪台湾人团体、其他政党人士、国民党内不同派系人士在中华民国内都有明显不同的反应,美国、英国、日本对于二二八也有不同的反应,但这些没有必要在全部分别独立成一个章节。
  2. “‘中国共产党对二二八事件的的反应’本身为条目”这种说法本身就是有问题的理由。这个条目的建立只是先前觉得以前的东西可以先保存起来,方便后面有人可以更新改进。同样地,人们也可以把军统、中统、中央社、省工会、省建会、三青团等等组织在二二八事件期间的活动独立成为条目,但难不成依照此理由,全部都要在主条目这边独立成为一个章节(例如社会团体那边在分条目)?
  3. “仍有扩充空间,亦可成为完整的章节”这种说法本身就是错误地把条目归结成一堆资料的集合,而不需考虑比例等内容方针。根据目前可信赖的研究成果,中国共产党在整个二二八事件中本来就不是最主要的行动者(省工会本身就不是主导者,而更远的中国共产党自然重要性更低了),本来就不该在此条目中给予过长的篇幅加入琐碎细节(例如,我们不应该点列式加入中国共产党每个周年的声明)。
一个完整的条目并不代表里面有一堆琐碎细节、或者在不是重点的地方有着过长的篇幅。反之,如果人们想要毁了一个条目,加入琐碎细节、甚至将不是重点的地方加入过多细节,确实是一种方法。--KOKUYO留言2023年2月28日 (二) 16:28 (UTC)
琐碎细节的范例就如同在这类型的条目中还是要加入某某报导。这如果在专门条目或许还可以接受(例如二二八事件媒体报导之类的条目),但在这种大条目之中很明显是不能接受的(就像在台湾媒体的条目中坚持要加入这则报导一样)。同样的,自然也有办法逐年逐月逐日以一整篇条目的篇幅列出中国共产党不同时期的评论,但在这篇条目中就是过于琐碎的。--KOKUYO留言2023年2月28日 (二) 16:33 (UTC)
该报导有其特殊性,因为那是关于二二八事件首次外国媒体的实地采访(而非透过台北当局给出的资讯),而其中John W. Powell所写的那篇提到的关于台湾人希望联合国托管的部分,亦显示出另一个本条目没有提到的重要内容,也就是二二八事件对美国对台湾地位未定的立场的影响,同样也是本条目应该说明的。Uranuscat33留言2023年2月28日 (二) 17:10 (UTC)
“显示出另一个本条目没有提到的重要内容,美国台湾地位未定的立场的影响,同样也是本条目应该说明的”真是有趣。“国际社会”章节里面早就提到:“其后美国政界重新评估《开罗宣言》,推动台湾托管论、独立论等台湾地位问题,特别是葛超智扮演的角色;这导致在《旧金山和约》与联合国处置上,台湾人自决、台湾地位未定论等议题出现。”明明白白地提到美国和、葛超智和台湾地位未定论,请问您所谓的“没有提到”是什么意思?或者您觉得在一篇主题讲述二二八事件的条目中,花费一堆篇幅讲述这些正反意见比较重要(而有鉴于这篇条目的主题特殊性,我们几乎可以在所有章节内容中加入正反意见)?--KOKUYO留言2023年2月28日 (二) 17:19 (UTC)

当时政府有没有给林江迈、陈文溪二位交代?当时林江迈本人,以及当时陈文溪的家人对此事有何说法?

根据条目的叙述,人民在事发之初,其实是出于义愤,只是要求政府给林江迈、陈文溪二位交代,以还公道,然而政府并没倾听人民的声音,反而是将人民的义愤看成是群聚叛乱,导致后续发展是演变成全台湾的人民遭到政府军队的强力镇压,形成现在大家所称的二二八事件。

接着问题来了,既然条目是说政府打伤林江迈、杀死陈文溪,那么在后来的二二八事件发生当下,政府除了派出军队镇压,有没有给林江迈、陈文溪二位交代,还是等到镇压结束才来面对?还有,有没有史料记载当时林江迈本人,以及当时陈文溪的家人对此事的回应或说法?--111.253.22.117留言2023年10月26日 (四) 18:13 (UTC)

回应问题二,请参阅圆环缉烟事件,及自由时报电子报. 二二八纪录片/ 林江迈的真真假假. 自由评论网. 2007-02-09 [2023-11-16]. :“二二七那晚林明珠不只没有跟妈妈出去卖烟,她根本就不在台北,证人说是在桃园龟山山上的旧路坑(林江迈娘家)!跟在林江迈身边的是第三跟第四个儿子,土龙(绰号)和文山,林匏螺跟我说那天去卖烟的是文山。文化局的谎言被揭穿之后,就有很多人来关心这件事,特别是李宪文老先生、黄守礼教授和《一位台美人的奋斗传奇》的作者王桂荣先生,都表示事件发生当晚他们人在现场愿意作证,没有人看见林明珠这个小女孩,尤其王桂荣先生就在林江迈的隔壁卖烟。”-- Willy1018留言2023年11月16日 (四) 01:3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