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州 (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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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州隋朝時設置的

開皇九年(589年)置,因州治內有洪崖井得名。治所豫章縣唐朝寶應初改為鍾陵縣貞元中改名南昌縣,即今江西省南昌市)。大業三年(607年)改為豫章郡,唐朝武德五年(622年)復為洪州。轄境相當今江西省修水錦江潦河等流域和贛江撫河下游地。天寶元年(742年)復改豫章郡,乾元元年(758年)仍為洪州。

五代南唐交泰元年(958年)升為南昌府北宋初復為洪州,轄境縮小。建炎三年(1129年)十二月乙未金軍主帥耶律馬五屠殺洪州。南宋隆興元年(1163年)升為隆興府。州境水陸四通,沃野墾闢,有魚稻之饒,唐時有東南都會之譽。江南西道觀察使鎮南軍節度使先後治此。南唐末曾建為南都。宋為江南西路治。

唐朝洪州轄縣
618年 豫章縣建城縣建昌縣改屬南昌州
622年 豫章縣建城縣(改為高安縣,改屬靖州;新設豐城縣[1]
625年 豫章縣豐城縣高安縣建昌縣來屬)
651年 豫章縣豐城縣[2]高安縣建昌縣
683年 豫章縣豐城縣高安縣建昌縣(新設新吳縣[3]
704年 豫章縣豐城縣高安縣建昌縣新吳縣(新設武寧縣[4]
704年 豫章縣豐城縣高安縣建昌縣新吳縣[5]武寧縣
710年 豫章縣豐城縣高安縣建昌縣新吳縣武寧縣(改為豫寧縣
745年 豫章縣豐城縣高安縣建昌縣新吳縣豫寧縣[6]
762年 豫章縣(改為鍾陵縣,再改為南昌縣)、豐城縣高安縣建昌縣新吳縣豫寧縣(改為武寧縣
800年 南昌縣豐城縣高安縣建昌縣新吳縣武寧縣(新設分寧縣
905年 南昌縣豐城縣(改為吳皋縣)、高安縣建昌縣新吳縣武寧縣分寧縣

刺史[編輯]

唐朝洪州刺史

注釋[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