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使用者討論:守望者愛孟/2016年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問候各位[編輯]

首先,感謝管理員「1=0」。

其次,留下CU數據,避免其他用戶躺槍。請CUer記錄下本人的CU數據,謝謝!

再者,有感於眾多中文維基編輯希望本人直接回歸的願望,在此說幾句話吧:

  • 2年前,眾所周知的是,本人沒有惡意要破壞維基百科,憑藉所謂捕風捉影的「用戶在維基之外的言論」,就對本人執行永久封禁,並不公正。
  • 2年來,社群普遍看得到,本人在遭到嚴厲地封禁的情況下,依舊為貢獻維基百科積極地努力。
  • 如今,2年過去了,本人相信,管理員團隊也不是當年AddisWang一言堂的,如今,管理員團隊已經有明顯的改善。同時,社群也不是當年的社群,社群看得到:究竟誰是貢獻者;究竟誰是擾亂者。而且,愛孟也不是當年的愛孟。愛孟不會再像2年前那樣子,處事衝動,考慮問題不成熟。正如去年到現在的一樣,本人會一如既往地,站在為維基百科發展的高度,引領社群前進,盡己所能,為維基百科可以在中國大陸得到真正的長足發展,貢獻本人的力量,爭取早日使得維基條目每天增加5000以上,大陸維基聚會遍地開花。這才是本人的目標,相信也是關心維基百科的大家共同的心願。
  • 正如克拉克將軍所言:「(韓戰)美國是在錯誤的地點、錯誤的時間,同錯誤的敵人進行著一場錯誤的戰爭」。對中文維基來說,用2年的時間證明一個「錯誤」,代價已經不小了,本人希望這個無益於維基發展的紛爭可以到此為止。

最後,感謝所有支持中國維基發展的各位!相信困難都會過去的。

--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6年3月7日 (一) 14:33 (UTC)[回覆]

守望者愛孟好,雖然你目前被無限期封禁,但我想有一天你會被眾人歡迎回來,我等著。--Outlookxp留言2016年3月7日 (一) 14:38 (UTC)[回覆]
好,維基必須還愛孟和長者一個公道。--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7日 (一) 14:43 (UTC)[回覆]
+1 --Antigng留言2016年3月7日 (一) 14:46 (UTC)[回覆]

守望者愛孟應其他諸多編輯要求進行的申訴[編輯]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見上面的內容。本人應社群期待,特此申請解封,如此更有利於維基百科的發展,謝謝!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6年3月7日 (一) 16:33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予以解封或縮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維基是一個肩負著分享知識,服務社會的崇高責任的網站,不是個別人用來勾心鬥角,謀取個人利益的場所。用戶誠心表示願意繼續服務社群,從其大量條目貢獻來看也足以佐證這一點,就本人所知,用戶兩年來於站外社群積極指導新人,貢獻不菲。故而從公道之義出發,予以解封。
  處理人:--天天 (留言) 2016年3月7日 (一) 16:38 (UTC)[回覆]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再次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推翻之前的決定並拒絕這位用戶的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未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推翻之前的決定。
  封禁期間長期於站外騷擾及威脅其他管理員,且數次聲稱以傀儡擾亂RfA等,於申訴理由中均無任何表示。上列之處理未有任何與社群或封禁管理員之討論,於申訴一分鐘後即處理,頗顯倉促,且此舉與其RfA之聲明相悖,故此撤銷以觀後效。DreamLiner再解封就是車輪戰,其他管理員請在了解前因後果及有充分討論後逕行復檢。
  處理人:Jimmy Xu 2016年3月7日 (一) 17:37 (UTC)[回覆]


  • AddisWang會找人來繼續封禁,這點相信大家和我一樣都預料之中。只是,過了2年他們還是沒點新意,還是用「守望者愛孟站外聲稱OOXX」這種此地無銀三百兩的理由。
  • 不難看出,過了2年,本人已經站在為中國維基真正謀求發展的層次上在行事,而那幾個人還停留在2年前那種「如何嚴實地封住愛孟這個帳戶」的這種階級鬥爭思維(註:上個月「天天」管理員第二次管理員選舉,AddisWang使用了文革詞彙:「劃清界限」;這次吉米使用了老毛對於鄧小平的批示:「以觀後效」)。
  • @Jimmy Xu:善意告誡閣下,閣下若為利益集團背書,堅持錯誤的道路走到黑,那麼,當前,傷害的是您自己的聲譽,最終受害的,則是您傾注了很大心血的中文維基百科。
  • 2年的封禁,事實證明,實際上是失效的,而且只是讓社群更加看清了誰在貢獻,誰在破壞。如果有幾個人執意要讓這種錯誤繼續,那麼本人真的無力教會他們領悟「維基的精神和宗旨(包容合作,分享知識)」。
  • 對於中文維基在被封鎖一事,本人表示遺憾,並一直在努力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但可惜,正如此次失敗的溝通一樣,本人的努力一直收到利益相關者的干擾,那幾個人並不在乎維基,只在乎維基可以給他們帶去多少個人利益。
  • 最後,「中國維基人協會」籌備中,歡迎大家「預加入」或者提出寶貴建議,無論是誰,不管他曾經說過什麼,做過什麼,只要他領悟了維基的精神和宗旨,都可以來和我溝通,在此感謝「1=0」、「天天」和各位。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6年3月8日 (二) 03:51 (UTC)[回覆]

其實看到閣下仍沒有放棄維基,並再次在這個帳戶編輯,我似乎覺得還是有點希望的。上面可以看到,大家對閣下曾經的部分作爲還是認可的,但是大家也提到了閣下的地域歧視、人身攻擊等行爲,所以沒有辦法這麼突然地解除封禁。不過我希望其他永封用戶(如SiuMai,Time killer等)也能通過正常的渠道申訴,從濫用傀儡的路上走回來。我個人依舊對中國維基媒體協會充滿著興趣,但是我對閣下意圖建立的「中國維基人協會」的宗旨是否會與不接受審查、中立的觀點等維基百科的核心原則相違背表示懷疑。目前的中國維基媒體用戶組沒有真正的辦公地點,目前也沒有尋求在中國大陸解封維基百科中文版的舉措,維基百科在大陸的發展也因此步履維艱。閣下不妨談談「中國維基人協會」會是什麼樣的組織,會繼續原來中國維基媒體協會的籌備嗎?PS:請善用討論頁。--1=0歡迎河北維基人加入QQ群331736133 2016年3月8日 (二) 05:04 (UTC)[回覆]

  • 本人原先沒有想要申訴,因為知道AddisWang會找人來繼續封禁,這點相信大家和我一樣都預料之中。本人見社群希望本人在維基頁面直接回歸期望高漲,就加了一個申訴模板。非常遺憾,有些人仍然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問題。至於所謂污衊本人這個那個,請拿出本人在維基百科頁面破壞的證據。眾所周知本人沒有破壞行為,至於為何他們要抹黑我,這點很多人都問過我,在此再公開回答下大家:1、古語云:「功高蓋主,主無可賞臣只能賜死。」本人對於維基的貢獻,社群的信譽,都早就遠遠超過有些充滿自卑心態的管理員。2、之所以支持我的人多,因為我手裡握有那些人的「齷齪事」,事實上,吉米所謂的我威脅管理員,實際上是我威脅了利益集團的絕度權威,在中文維基現有的生態,站內要想監督管理員是不可能的(只要幾個管理員綁成了利益共同體)。而我,可以說是現在能夠唯一起到真正監督並制約那幾個自卑又濫權管理員的人
  • 你所指的「大家」是誰?或許就只有那個利益團伙的幾個人吧。本人從未地域歧視,相反是某些人自己對自己的家鄉「逆向歧視」,AddisWang自己是寧夏人,偏偏要冒充「上海人」,做人不誠信的人居然高居管理員,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被我揭穿他冒充,然後就反污衊我「地域歧視」。笑話。
  • 人身攻擊,再次重審,拿站外捕風捉影的或者根本沒影的事情來說是,違反了封禁方針,如果有個別管理員可以仗著自己在維基內握有實權就能亂來,那麼別人也可以仗著維基外的實力制裁你。比起言語上的所謂「人身攻擊」,某些管理員為了個人利益,封殺優秀編輯,打壓社群(甚至用了阻撓公告這種不上檯面的手段),才是真正的破壞維基百科。
  • 2年前我為了息事寧人,曾經道歉並承認了根本子虛烏有的指控,經過「周子瑜被類似ISIS的人被逼著近乎下跪道歉」這件事,本人意識到,對高居管理員職位的破壞者進行忍讓,就是對維基的傷害。他們2年前像ISIS一樣,拿著搶(封禁帳戶作為要挾),逼迫本人和京滬線道歉,這種行為,居然還能堂而皇之在維基百科存在,這真是對維基的侮辱。
  • 我從一開始就無所謂是否解封,封禁只會增加本人的聲望,並且讓社群更加看清那個利益集團的本質。說白了,封禁對我更有利,而對那個利益集團更不利。

--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6年3月8日 (二) 05:26 (UTC)[回覆]

    • 我寫的第二個「大家」用詞不當,應該是「有人指出」。另外,再次明確問一下中國維基人協會的事情。--1=0歡迎河北維基人加入QQ群331736133 2016年3月8日 (二) 05:48 (UTC)[回覆]
      • 既然是「有人指出」,那麼也就是「沒有社群共識」,管理員是社群共識的執行者,沒有社群共識就執行封禁,本身已經構成濫權。而且「有人指出」的,是所謂「站外言論」,那麼,應該前往站外的地方(認為QQ言論不當請向騰訊投訴,認為哪個論壇發言不當請在該論壇進行投訴)處理,而不是仗著維基頁面擁有生殺大權進行濫權封禁。
      • 籌建中的中國維基人協會,將是真正的中國(自願前提下,歡迎兩岸三地和海外華人甚至是其他國家的友人加入)維基人的組織,致力於中國維基的發展,力爭為解除中文維基百科在中國(大陸)的封鎖而努力。同時,本人不認可條目內容審查,但,前提是中文維基應該維護五大支柱核心之一的中立性,現在很明顯中文維基的不少條目不中立,比如,江澤民這個條目明顯違反生者傳記中立性等方針,但卻因為某些勢力和利益集團存在而無法得到合理編修,造成了方針失效的情況。
      • 與該條目類似,本人的封禁案,明顯是違反了封禁方針管理員避嫌要求等方針,但卻因為某些謀求個人私利的人的阻撓,而一直無法依據方針被秉公處置,同樣也是因為某些官僚思維的管理員阻撓,而造成方針失效。中國維基人協會,正是要糾正目前中文維基百科的這個大問題。另外,不同於某些立足於排斥其他用戶的所謂的「維基人小組」,中國維基人協會成立後,歡迎任何人,無論他之前做過什麼噁心的事情,只要他能夠理解維基的宗旨,改正自身問題,都可以加入。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6年3月8日 (二) 10:18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要說的都說得差不多了,擺在前面的是兩條路,合作還是對抗?相信明智的人,都會做出正確的抉擇。應社群呼聲,本人進行的本輪申訴,到此為止。若對於「中國維基人協會」的籌建感興趣,歡迎線下與我聯絡。謝謝各位的關注和支持!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6年3月9日 (三) 12:54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經過檢查,管理員決定拒絕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您沒有承認因為一時衝動而犯的錯誤。您必須保證跟其他用戶發生衝突時不要太衝動。
  處理人:Lanwi1(留言) 2016年3月18日 (五) 16:26 (UTC)[回覆]

本申訴的相關討論[編輯]

封禁不是為了懲罰用戶,愛孟已經表示出了繼續貢獻的決心,繼續封禁不合方針,任何管理員都不應該阻止愛孟繼續貢獻。@User:OutlookxpUser:DreamLinerUser:Alexander_Misel請予解封。--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9日 (三) 11:01 (UTC)[回覆]

@User:Jimmy Xu愛孟從未說要將他人怎麼樣,指出他人錯誤是個人的言論自由,如果對愛孟的說法持不同意見,請給出意見反駁並遵守維基禮儀而不是濫權封禁,不過我認為在維基上愛孟不應該老拿他人家鄉說事,應該就條目論事。愛孟被封導致維基少了很多工業的專業條目。另外愛孟已經不是那個血氣方剛衝動的人了。--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9日 (三) 12:45 (UTC)[回覆]
我只是認為,做人都必須誠信,正如其他資深用戶所言,「每個地方都有值得驕傲的地方,刻意隱瞞自己家鄉(籍貫/國籍),謊稱「我是某某地區(國家)的人」,實際上卻做著危害這個地區(或國家)信譽的事情,這是一種極度自卑心裡的表現」。而這種行為,應該是被揭露並予以批評的。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6年3月9日 (三) 12:51 (UTC)[回覆]
  • 另外,請CUer務必記錄下本人的CU數據,以免其他用戶無辜躺槍。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6年3月9日 (三) 12:57 (UTC)[回覆]
  • (+)支持解封。剛剛圍觀了上述那麼多對話評論,我只想提醒管理員也好、普通用戶也罷。A管理員總聲稱受到威脅,以此綁架了整個管理員團隊為其背書。結果兩年來,那個管理員比以前還要胖,這是受到了威脅的結果?有肉體上受到了任何傷害?吵架歸吵架,吵架期間難道有好話?有誰會因為兩年前鄰居和你吵架就一直久久不能釋懷?現在,那個管理員受到威脅我倒是沒看到。反倒是兩年來事實證明,管理員Addiswang閣下,總是利用受到威脅這樣的話語,維持著高壓的態勢。這就讓我想起了我們的鄰國,朝鮮那個三胖,總是說美韓要入侵,所以國內要過苦日子,要服從他的個人意志。我也不知道我們的管理員們為什麼那麼怕Addiswang,難道就沒有人想想兩年來社群活動都成什麼樣子了?曾經的天津聚會呢?曾經的雙周聚會呢?所以,我也敦請Jimmyxu再考慮一下愛孟的請求。愛孟無非就是脾氣暴躁了些,說話沖了些。他在維基到底還是個有著37條dyk的編輯。那麼多貢獻,就因為一兩個人把外網一些不知道有沒有被改編過的東西送進了封禁郵件就查封了?先不論證據的真偽,維基百科什麼時候說外面的東西也能成為證據了?即使有些所謂證據是真的,那麼把這種私密對話外洩的行為就是維基百科所讚許的?大家總說良知,結果良知就是互相告密,互相網羅罪名?整個社群就這樣匍匐在AddisKing的腳下了,連管理員在內的所有人都被他玩弄於鼓掌啊。所以,希望包括Jimmyxu在內的管理員再仔細考慮下愛孟的申請,不要讓維基百科又成為你們所討厭的那個社會風氣的延續。(p.s 坐等Addiswang呼喚管理員封禁我,反正照他看來,我是連一個屁都不能放的。上次Dreamliner選管理員還要把我拿出來鞭屍,所作所為真是太刻薄。管理員們千萬不要學他小小年紀染了成年社會所有不好的東西)--SP RailwayGuest 2016年3月10日 (四) 05:15 (UTC)[回覆]

(!)意見本人作為管理員,從方針出發,說以下幾點:

  1. 封禁不是為了懲罰用戶,而是要阻止可以預見的破壞。如果一個管理員連這個都領悟不了,而是糾結著有沒有道歉,有沒有劃清界限,那真是管理員當得昏了頭,連方針都忘了。無論哪位管理員,若要拒絕此申訴,請務必說服社群,闡述解封愛孟會造成其對社群的破壞的具體理由。
  2. 有沒有站外威脅管理員,雙方各執一詞,社群並不清楚。社群知道的是,至少「被威脅」的管理員,目前沒有遭受任何人身上的傷害,而是繼續活躍在維基百科。
  3. 維基的解封申訴向來就是通過討論頁,抑或unblock,由一名管理員決策。其他管理員若要推翻,也符合方針。但是提醒@Jimmy Xu,解封用戶不需要與社群或封禁管理員之討論,已接受的封禁申訴裡面將近200個解封的案例,哪一個是社群和管理員討論的結果?閣下這是在擅自增添修改維基方針麼?

以上。--天天 (留言) 2016年3月10日 (四) 06:02 (UTC)[回覆]

我認為如果我處於天天管理員的位置,合理的做法是我將進行一定程度的迴避。Bluedeck 2016年3月10日 (四) 06:08 (UTC)[回覆]
殊不見這段話我只提意見,沒有處理麼?使用(!)意見而非支持或反對,就已經是最大程度的避嫌了。本人為了避免車輪戰,對於這次申訴,只說自己的想法。閣下是要剝奪我提意見的權利?!--天天 (留言) 2016年3月10日 (四) 06:14 (UTC)[回覆]
我只是以己度人罷了。您有權採用和我不相同的標準。此外,我的意見針對的是您之前的解除查封操作。Bluedeck 2016年3月10日 (四) 06:22 (UTC)[回覆]
  • 本來作為和守望者等人聚會過的,並不想多說什麼。不過,我認可Bluedeck一點,就是管理員的避嫌要求,因此,2年前烏拉和廣雅範兩名管理員未按要求避嫌,所以最後是烏拉封禁的,該封禁由於違反了避嫌(記得當時Lanwi1說要解封,然後烏拉趕緊來封禁,最後連討論頁也封了),所以該封禁實際上是違規的,應屬無效,所以依據@Bluedeck的理據,天天回退烏拉違規的封禁,是正確的。其實現在,理應是愛孟在可自由編輯狀態下,被社群討論「站外捕風捉影的言論該不該封」;而不是愛孟在被封的狀態下,大家討論,該不該解封。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0日 (四) 10:45 (UTC)[回覆]
  • 我也來說兩句,我覺得如果某位管理員閣下認為自己的人身受到威脅,應該收集證據,走社會的法律途徑解決啊,為啥在網絡上的維基百科上封禁他的帳號?難道封禁他的帳號後,人身威脅的問題的就解決了?這很搞笑吶,如同任大炮在天涯發布了他揚言要殺死張朝陽的帖子後,新浪只是把他的微博號關閉,卻不找公檢法解決一樣可笑。--Fayhoo留言2016年3月10日 (四) 12:20 (UTC)[回覆]
  • 不好意思,這段時間比較忙,才有些許空閒來這裡為這次事件評評理。說實在的,我對於愛夢能夠解封並不看好,因為當初封禁本來就不是正常程序、正當理由,管理員又怎能為此承認當初的錯誤,如果解封了還讓不讓他們有台階下了?儘管如此,我仍然希望社群能夠給愛夢一次機會,封禁畢竟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當然有些管理員或者愛夢的敵人可能不這麼看)。如果某些管理員不願意解封,那麼把當初愛夢怎麼「破壞」的證據拿出來啊(我們都看到這次Addiswang從始至終沒有回應過一句話),捏造子虛烏有的罪名整看不順眼的人誰都會啊,岳飛是怎麼死的全中國人民都知道啊。還是一句話,一切交給社群評判,就像千秋功罪交給時間評說一樣,管理員是管理者,不是既得利益的維護者。若某些管理員問心無愧,怕什麼呢?以上。——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0日 (四) 14:49 (UTC)[回覆]
    • 愛孟更像是于謙,拼死拼活保衛京師最後被徐有貞、石亨「意欲」整死,天下為此二人齒冷。也難怪最終二人一個充軍煙瘴,一個瘐死獄中,報應不爽。不過徐有貞和石亨終究沒敢公布于謙的具體罪狀(壓根就沒有),最後還是李賢破解了二人的無恥邏輯,還于謙一個清白。難道現在又要回到1457年不成?廿五冤魂仇得報 三八死靈不輪迴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07:21 (UTC)[回覆]

我在此就Galaxyharrylion在2016年3月10日10時45分(UTC)寫出的發言進行評論。

「天天回退烏拉違規的封禁,是正確的。」--Galaxyharrylion

以下是天天管理員的解封理由:

「維基是一個肩負著分享知識,服務社會的崇高責任的網站,不是個別人用來勾心鬥角,謀取個人利益的場所。用戶誠心表示願意繼續服務社群,從其大量條目貢獻來看也足以佐證這一點,就本人所知,用戶兩年來於站外社群積極指導新人,貢獻不菲。故而從公道之義出發,予以解封。」--天天

我非常抱歉我要說出這些話來,我也無意評價天天的一般發言水準,然而,就此封禁申訴解除理據而言,除了我給出高亮的部分,全都是道理正確,但對解封意義為零的廢話。即使是高亮部分,也是模稜兩可、且意義不甚明確的主觀性表述。

我單獨拿出高亮的部分在天天的討論頁面詢問詳情,得到了這樣的回答。

  • 「兼聽則明,Bluedeck 願聞其詳。」--Bluedeck
  • 「這一點,本人沒有「偏聽」,甚至都沒有「聽」。耳聽為虛眼見為實,本人在Q群中看到的。」--天天
  • 「我沒有說你偏聽,我是說我願意聽您說一說詳細信息,說的是我。」-Bluedeck
  • 「據我所知,閣下在愛孟的Q群里不是麼,我在那個群里是只看,不說話。眼見才為實,閣下不妨和我一樣,親自去觀察一段時間。這比聽誰的都來的更貼近事實。」--天天
  • 「如果我們都在一個群里的話,那麼你應該知道我已經不用QQ好幾年啦。如果您不願為我多費口舌,那麼我可以理解並支持。不過,我覺得當您把本段落標題所述的句子寫入查封解除理由當中時,應該已經做了費口舌的覺悟了。」--Bluedeck
  • 「所以嘛,我才會讓閣下親自去看看。閣下願意來問我相關情況,我怎會有不耐煩之理。只是這種長期以來,在站外的活動,不是一句兩句能解釋清楚的。Q群畢竟內容沒有維基的單一性這麼強。」--天天
  • 「不是一句兩句能解釋清楚的,那麼請使用三句四句解釋。我的希望是,既然被作為查封解除理由,那麼「就本人所知,...,貢獻不菲」這聲明是可以以一定程度說明的,而不是基於個人感受得出的結論。」--Bluedeck
  • 「閣下想必知道他已經是維基百科群的群主了吧。The power toy由於學業繁重,將Q群託付。願意將自己辛辛苦苦建立起來的社群,交由愛孟代為管理,可見對其的信任。說一句帶有私心的話,維基百科群是目前中文維基在站外最大的交流群之一,一個被群里認可的群主,卻遲遲得不到解封,這種怪像,也不是我所願意見到的。」--天天
  • 「完全不是這回事吧,我一進Q群,他立刻就湊上來,開始攻擊6+。」--Jasonzhuocn
  • 「@DreamLiner。」--Bluedeck
  • 「Jason的意思是,他是新人?具體到兩個維基人之間的矛盾,還是不要找第三者討說法,直接去問本人多好。」--天天
  • 「您既已甘從第三方的角度對事件做出判斷,也應對我的問題有所解答,哪怕不能獲得所有人的同意,這也很正常。您不能總是讓我去問本人或者看QQ,那麼沒有QQ的人怎麼辦?」--Bluedeck
討論串原文(固定連結)見於[1]

至此,我對天天所持續避免正面回答的態度感到十分喪氣。如果天天管理員對自己解封理據中唯一可以成立的理由的解釋就是「The powder toy 信任他(愛孟)」「請您自行觀察」和「直接去問本人多好」的話,那麼實際上天天管理員所給的解封理據是零。天天身為管理員,卻沒有表現出可以處理查封解除的素質。我不能得知 Jimmy Xu 管理員退回天天的解封是否是這個思路,然而,其退回理由中,「(原封禁理由)於申訴理由中均無任何表示」「(天天的處理)頗顯倉促」「其他管理員請在了解前因後果及有充分討論後逕行復檢」是對天天的粗糙處理的正確回應。但天天並未嘗試理解對方的意圖,而是在之後的發言中針鋒相對地指出「如果一個管理員連這個都領悟不了,...,那真是管理員當得昏了頭。」「閣下這是在擅自增添修改維基方針麼?」,這是十分失態的。

我相信天天目前所做的操作一定是按照其自覺正確的方法在進行,天天也一定是和所有貢獻者一樣地努力貢獻於維基百科的。然而我希望這個留言能使天天和 Galaxyharrylion 明白從上述的角度出發得出的結論是,天天的做法是不適切的。我希望天天能好好地對其解封理據予以展開/補充,或者收回其自己都不願詳細說明的封禁解除理由,不要這樣無疾而終。

@天天Bluedeck 2016年3月11日 (五) 00:46 (UTC)[回覆]

  • 提到我了,那就回應幾句,闡述下方針。
  1. Bluedeck既然要說避嫌,那麼眾所周知當初封禁愛孟的管理員——烏拉夸克並沒有避嫌,所以,天天依據方針回退這個本來就違規的封禁,當然是正確的
  2. 摘錄:2年前Bluedeck自己的話「本來不是什麼大事,雙方互相及時理解就沒事了。二人對維基有不小內容貢獻,應該肯定。本來不應該是在wing閣下這裡說的,但也跟隨留言了。如有煩攪,請閣下原諒。其他意見同於蘇州。支持。Bluedeck 2014年2月5日 (三) 11:09 (UTC)」[2],當時蘇州和現在蘇州的意見都是封禁是違規的,閣下難道要反覆無常、出爾反爾?
  3. 至於攻擊6+的問題,作為也在那個群里的,我倒是經常聽到劉嘉在群里罵愛孟「你這個共狗」「你這種劣等種族」,難道維基百科管理員要像祥林嫂那樣,把他們QQ吵架的事全部搬到維基百科理論一番?另外,Bluedeck在截取對話時,刻意斷章取義,把在下和蘇州等人的內容「架空」了,這種做法屬於故意誤導他人。
  4. 關於愛孟是不是幫助新人的問題,我看要不這樣吧,我們就在這裡開一個投票,以兩周為期限,如果有十個以上自動確認用戶認可(其中至少必須有5個是註冊時間晚於愛孟的「新手(相對愛孟)」),那麼天天的解封理據就成立,屆時請@Bluedeck來操作解封,如果沒有,那麼就請Bluedeck關掉(拒絕)這個申訴。這樣公平吧。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1日 (五) 05:21 (UTC)[回覆]

您好。謝謝您對我的關注,以及耐心的看完我的發言。我來回應。

1. 我並未要求天天避嫌。我希望天天迴避,但是我接受天天的做法。我的原話是,「如果是我,我會迴避」。
2. 我認為天天的操作是不負責任的,甚至是對守望者封禁申訴的正常處理有害的。但是,我對天天封禁解除的粗糙處理的態度與我對守望者的態度無關。
3.1 我無意將愛孟在維基以外的行為搬上維基批駁。天天所述封禁理由對其有提及,我只是詢問了詳情。
3.2 我對於對話的截取,是按照留言順序時間截取的。[3]。您和蘇州等人的內容是在後來插入進去的,所以我沒有收錄。我的截取非常守規矩,任何省略和添加都會使用標點標明。
綜上,我認為您的留言全部出於誤會。

Bluedeck 2016年3月11日 (五) 05:41 (UTC)[回覆]

1.正如閣下說,天天不需要避嫌。那麼,天天回退的是原本就違規的濫權封禁,證明天天敢於不迴避這個封禁案,敢於做出社群共識的正確決斷,敢於回退原本就是違規的濫權封禁,這正是一個優秀管理員所需要的素質。(閣下說的迴避,很多時候,迴避是出於明哲保身、怕得罪人而不去依據方針改進維基百科)
2.既然閣下認可這個封禁案也該解封,那麼,請像「天天」、「Outlookxp」和「Lanwi1」等管理員一樣,按照方針執行解封操作。
其他的,既然閣下在其他頁面單獨ping我,我已經在您的討論頁繼續與您討論。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1日 (五) 15:57 (UTC)[回覆]

「敢於回退原本就是違規的濫權封禁,這正是一個優秀管理員所需要的素質。」--Galaxyharrylion

回退違規的濫權封禁,必須以對原查封理由的推翻作為查封解除理據。天天的申訴解除理由中根本沒有推翻原封禁理由,而是扯了一堆沒用的,所以他的解封操作根本不是「敢於回退原本就是違規的濫權封禁」的回退,而僅僅是一個實際理據為零的粗糙處理。

Bluedeck 2016年3月11日 (五) 17:11 (UTC)[回覆]

  • 天天以維基發展考量,回退違規封禁,閣下居然說理據為零。難道閣下認為:「維基不是分享知識的平台,而就應該是勾心鬥角謀求私利的地方」?至於幫助新人的情況,很簡單,正如我所言,大家來投票嘛,如果投票通過,你來解封,如果投票不通過,你就拒絕申訴,你又不回應。如果您只是想拉長這裡的討論,稀釋社群對於「本封禁不符方針,要求解封」的意見,請恕我不再此頁面繼續回應。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02:21 (UTC)[回覆]

@Bluedeck即使是從其他角度其他理由來看,也應該給愛孟解封,其他的討論你也看見了,道理你們都懂,即使這樣也要濫用封禁,不就是明知故封,閣下想拿這段文字說什麼,增加無意義的討論?轉移話題?找解口?其他看法我們也給出來了,為什麼不正面回應,比起尸位素餐和修煉法輪大法的管理員,愛孟一直在爭取在大陸解封。--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1日 (五) 05:27 (UTC)[回覆]

同樣的一則留言,先被指為斷章取義,惡意誤導;後被指為稀釋討論,惡意洗版。還是同一人所指出的。可見我發言的技巧之低下。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05:21 (UTC)[回覆]

作為一個跟守望者愛孟沒有啥恩怨的人,我想說一說我的看法:

  • 我對守望者愛孟的條目貢獻頗有好感,因為工科條目可不好寫。
  • 我對守望者愛孟抗擊某些新興宗教團體對維基條目的胡亂修改頗有好感,因為這是很得罪人的。
  • 我對守望者愛孟亂開地圖炮,進行地域攻擊的行為非常厭惡,因為我覺得有話說話,別扯些無關的事情。「AddisWang自己是寧夏人,偏偏要冒充『上海人』」這種事情與維基何干?更何況「上海人」的定義本就多樣。貴地原住民口中的「硬碟」,在我看來也是上海人。
  • 我對守望者愛孟的發言隨意質疑對方的動機的行為非常厭惡。「閣下若為利益集團背書,堅持錯誤的道路走到黑」、「本人的努力一直收到利益相關者的干擾,那幾個人並不在乎維基,只在乎維基可以給他們帶去多少個人利益。」之類的話,讓我感受到極大的困擾。非常的結論需要有非常的證據,如果有證據證明存在黑幕,請把證據擺出來,扣帽子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 我很喜歡看RFA,因為總有些有趣的問題和有趣的回答。Carrotkit經常問一個問題:破壞者,擾亂者,尸位素餐的管理員,無禮待人、但貢獻優秀的用戶和作品素質低下、但有心貢獻的編者中,哪一種用戶對維基百科的危害最大。我的觀點是無禮待人、但貢獻優秀的用戶對維基百科的危害最大,因為維基百科本質上是一個協作的項目,無禮待人本質上是反協作的,而貢獻優秀加劇了這種反協作。因為對於新手來說,是很難有勇氣去對抗貢獻優秀的老用戶的。而就這件事情而言,我不得不非常遺憾地說:守望者愛孟在我看來是符合「無禮待人、但貢獻優秀的用戶」的定義的。
  • 我和守望者愛孟沒有恩怨,如果有足夠的證據可以構成我的判定的反證,我是有可能改變立場的。--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03:09 (UTC)[回覆]
強烈( ✓ )同意上文的觀點,並要求有關人士停止一切攻擊。--喜歡用IRCCarrotkit 2016年3月12日 (六) 03:19 (UTC)[回覆]
先說好哦,我稱范為法輪范是讚揚他的真善忍修為高。我可以替愛孟保障,與維基無關的東西不會拿到維基來說,比如誰又黑又胖,誰冒充哪裡人給哪裡人抹黑,就條目論事。那些證據的話我們一直在搜集。--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2日 (六) 03:30 (UTC)[回覆]
  1. 說起來,范還得罪過我。就是因為他,我才成為中文維基百科裡面少有的沒有巡查權的回退員。但是,話說回來,我沒有發現范是法輪功練習者。如果您認為他是法輪功練習者而且這件事情與中文維基百科有關,還是那句話,把證據擺出來。
  2. 您是守望者愛孟的支持者,這與我無關。但是,請不要代表他做出任何許諾。民法的原則,除非是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的監護人,沒有徵得另一個自然人的授權,您是無權代替他表態的。我是很反感「被代表」的。
  3. 請不要說「一直在搜集」,請直接把已有的證據擺出來。否則我可以懷疑您是喵星人派到地球來從事特殊任務的——至於證據嘛,我「一直在搜集」。--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04:03 (UTC)[回覆]
既然范把追跡未來的發言給OS掉,那我支持解封守望者愛孟。--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05:27 (UTC)[回覆]
既然有人總結了OS掉的內容,那我劃掉我之前的話。--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06:05 (UTC)[回覆]
作為長年潛伏於IRC的人,我有點噁心了。Carrokit一面口口聲聲要求別人「停止一切攻擊」,一面卻在IRC里一直辱罵「愛孟這傢伙真賤!」「愛孟真的好賤!」,簡直。。。One jar ball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03:32 (UTC)[回覆]
如果您是說剛剛我發表觀點之後的事情,我恰好也在IRC,那我可以說我確實沒有發現他有辱罵守望者愛孟。如果您是說在這之前的事情,那我就沒有發言權了。畢竟IRC沒有存檔,我不好判定他是否說過這樣的話。--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04:09 (UTC)[回覆]
@Miao233我在維基百科十年了,雖然原先我很少參與討論,但那麼多年來,我知道罵來罵去很多,但這都不是濫權封禁的理由。(更何況是搞笑的「站外(不在維基頁面)互相罵人」,然後一方封禁了另一方)天天管理員選舉你可以去看看,第一次,有人公然遊戲維基規則但沒人處理,第二次,也有人辱罵「上海人」同樣沒人管。我認為,觀點不同吵架很正常,但仗著有權限就封禁,這才是不協作。關於利益嘛,其實啊,你只要去查詢這個頁面里被提及最多的那個人(當然除了守望者愛孟)在元維基的編輯記錄,就會發現蛛絲馬跡(些許證據),這個的確,我們很多人都看到過(中國古話:有X能使磨推鬼)。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03:54 (UTC)[回覆]
我的一些話。--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05:05 (UTC)[回覆]
已經在討論頁回應,為縮減這裡的討論串。這裡最好是扣住主題,依據方針,站外捕風捉影的言論,是不是可以封禁一個用戶2年或者更久?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05:27 (UTC)[回覆]
簡單地說,我很討厭守望者愛孟。在我看來,他在此次事件中的發言已經足夠被拉去永久封禁。但是,范沒有避嫌地親自OS掉追跡未來的發言,我更反感。--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05:34 (UTC)[回覆]
范為什麼OS是因為追跡未來的發言裡含有非公開信息。--Lanwi1(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5:39 (UTC)[回覆]
那他至少應該OS之後把不涉及非公開信息的那些內容給大致概括一下吧?不然很容易讓我聯想到「追跡未來拿出證據,然後范把證據給OS了」這樣的狗血情節。--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05:49 (UTC)[回覆]
涉及某人的真實姓名。--Lanwi1(留言) 2016年3月12日 (六) 05:57 (UTC)[回覆]
證據是OS不掉的。如果換我確實地持有證據,發出來卻被OS,我會以具名或不具名的方式張貼/電郵給各個參與本串的使用者之討論頁面/郵箱。如果您持有證據,請這麼做。如果您沒持有證據,您依舊有權懷疑,但必須收回指控。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06:36 (UTC)[回覆]
簡單地說,我並不喜歡守望者愛孟,但我反對濫權的封禁。Miao233,你不喜歡守望者愛孟,沒關係,我不喜歡,也沒關係,但我們不會也不具備能力去封禁他(殺掉),但他得罪了已經成幫派的管理員,導致了封禁,但這已經違反了方針。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05:46 (UTC)[回覆]

(※)注意插路過。我翻看了上次守望封禁討論,守望對烏拉、AddisWang的人身攻擊已"多次"致歉,但烏拉身為當事人,守望最後有6次申訴,烏拉都搶在別的管理員前面,一手包辦拒絕,如同法官,真不避嫌,嚴重違反方針。而AddisWang是不是只要高舉"自認為"守望道歉誠意不夠,就可以堅持封禁到底,又貌似幾位管理員也還滿挺AddisWang的。這讓我想起上次罷免烏拉案時[4],本人認為[5]烏拉的罵人說應道歉,但烏拉始終否認罵人,也不致歉,更好笑的是Jimmy Xu還恐嚇說不能再摘講烏拉此損話(摘:警告E再提是擾亂),後還真藉故封了E君[6],乖乖啊,一堆罵人的沒事,質疑的被封。Jimmy Xu為何不敢動烏拉,不敢要烏拉向當事人和社群道歉,烏拉這州官有損話免責權,此來比對Jimmy Xu現在拒絕DreamLiner對守望之解封,還真是二套標準。另我也想不通有人要DreamLiner迴避對守望之申訴,是依據哪一條?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3日 (日) 17:04 (UTC)[回覆]

(!)意見:閣下講道理有什麼,他用疑似傀儡封了雄鷹,卻查Hanteng一堆傀儡不封主號,不如再聯名5個人就此罷免他。--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3日 (日) 19:26 (UTC)[回覆]

陳述在下所知事實看法 自占一樓:遙想兩年前圍繞愛孟封禁問題的種種,至今歷歷在目。如今申訴後似乎重現了當時霸道管理員阻撓解封的場景,雖談不上感慨萬千,但也是又再一次看到了一些人的無理要求。下面在下想說說自己的觀點。

  • 對新人態度在下有自身經歷。就個人而言,若不是愛孟的幫助,在下今天絕不可能繼續留在維基百科。在下記得初來乍到時仍按照百度百科那一套行事,後因侵犯版權被管理員封禁。話說回來那位管理員說話還真是狠,最後一次在下解釋是他找到的網頁侵犯版權時時倒是看在下前幾次被警告於是打上了「一面之詞」的標籤。愛孟實際上是另一種人,封禁那幾天聯繫到在下,其對在下的幫助不必多說。我一直覺得,維基百科是個標準較高的地方,新人因不理解規則犯錯,予以理解並指導方針會極大地促進維基百科的發展,而不是去潑冷水。如愛孟這樣的人越來越多才利於對新人的發展。有的管理員喜歡用封禁和警告去解決問題,往大了說,作為學生來看,這樣的人若去做老師或父母,在下簡直不敢想像他們的學生或子女會受到如何的教育。總的來說,愛孟是一位積極指導新人方針,促使其融入維基社群的前輩。在下現在編輯並不是非常活躍,但愛孟所幫助的人中,一定會有將來能為中文維基做很大貢獻的用戶。
  • 愛孟的貢獻,熟悉愛孟的人應該都知道。被封禁之前,愛孟確實為條目中立化和上海相關條目做出極大貢獻。且不是靠拉票霸屏贏得,此不贅述。
  • 關於封禁問題,在下兩年前說過一些話,不過有些管理員似乎並沒有那份閒情逸緻去看眾人申請解封的原因。在下以兩年後的三觀再想囉嗦幾句。也許一些人看樓上幾位的討論甚至爭吵的確十分煩人,但申請人數足以說明重要程度。兩年前管理員給出的封禁理由似乎與眾人的討論毫無關聯,直接無視,勇氣可嘉。再說理由。管理員當時給出的理由是什麼在站外辱罵其他用戶,然而在下似乎並沒有看到管理員給出繼續讓人信服的證據,倒是在社交平台和電郵秘密聲稱找到了來源。之後有人貼出某位管理員爆粗口的證據使其迅速打臉,不過該事最後也不了了之。事件發生後愛孟發表聲明進行道歉,不過管理員又打上沒有說服力的標籤。一些人反覆聲稱愛孟的破壞行動構成了威脅卻不給出任何公開證據,聲稱愛孟對條目破壞有違中立性也不考慮自身的鍵盤滑鼠是否進行的中立編輯,聲稱愛孟立場激進卻直接無視愛孟對維基務實貢獻,兩年前的封禁體現的雙重標準簡直讓人寒心。希望這次申訴,眾人的理由陳述能夠成功抵禦理虧管理員的看家本領歪曲事實大法和選擇視盲技能。

總之,(+)支持解封守望者愛孟。--小鄭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09:21 (UTC)[回覆]

    • (+)支持解封:關鍵是部分管理員辦事有點不地道,封禁別人完全匪夷所思,你整不明白理由,咱就比方說,這周誰誰喝酒上頭,瞅某某某不爽,biaji,封了;下周誰誰吃頭孢噁心,看某某某來氣,kucha,封了;再下周誰誰喝完酒又吃頭孢……得,把自己封了!廿五冤魂仇得報 三八死靈不輪迴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10:46 (UTC)[回覆]
      • 說到底,都是為了利益。他們之所以打壓原上海社群,必須消滅掉原上海社群(利用社會上對於上海人的誤解,煽動管理員團隊,針對上海用戶),只是因為,原上海社群(京滬線河北愛孟遭濫權封禁案之前)非常活躍(積極貢獻條目,貢獻圖片,自費定期聚會,在中國大陸努力擴大維基社群,增加編輯),這很有可能最終引起基金會的注意,基金會最終將發現哪些人在推廣維基百科,哪些人拿了基金會的錢卻沒有推廣(反而封殺,最終導致2014年以後中文維基持續走下坡路)。所以嘛,為了利益,什麼都顧不得了。現在好了,自從2014年愛孟和京滬線封殺案後,上海社群如他們所願地瓦解了,定期的聚會都停了,大陸幾乎沒有聚會了,這種打壓,最終導致了維基百科很多優秀編輯出走,劣幣驅逐良幣,條目喪失了中立性,在大陸也徹底被GFW。即使到了這一步,他們還是不死心,依舊繼續打壓。所以,他們當然不會解封,會盡力阻撓愛孟搞起「中國維基人協會」。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11:12 (UTC)[回覆]
  • (+)支持解封:以我的良心與眾人的心願來說,贊成解封。--Outlookxp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11:33 (UTC)[回覆]
  • (+)支持解封:依照善意推定無上限理論,支持解封並觀察。Innocentius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18:10 (UTC)[回覆]
  • (+)支持解封:愛孟不是壞人,不會破壞維基,相反會繼續貢獻。僅憑這點就可以解封了。--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3日 (日) 05:07 (UTC)[回覆]
  • (=)中立:認可此人的認錯態度。不過,在下與此人的傀儡賬戶有過一些交流,認爲此人直到最後一次被封禁前做法都較爲無禮,盲目解封可能會再次在某些方面引發戰爭。故投中立票。-- Panzer VI-IIFug 7 中華民國 105年 2016年3月13日 (日) 08:13 (UTC)[回覆]
  • 守望者愛孟積極幫助新人,(+)支持解封--嘀嘀嘀·討論·用戶框·測試 2016年3月13日 (日) 09:12 (UTC)[回覆]
  • (-)反對:為了不被代表,被人罵我也要出來反對一下。地域攻擊是最無謂的攻擊,傷人。而在這個討論裡面,非常遺憾地我看到了守望者愛孟的地域攻擊。支持守望者愛孟的一方總是說有黑幕,卻又不肯把黑幕的證據爆出來給所有公眾。就算某些管理員在基金會有人撐腰,你投書各大媒體,把這個黑幕的證據搞得世人皆知,我就不相信基金會那些人敢不要逼臉地袒護他們。要是把黑幕爆出來,成了舉世皆知的醜聞,就算是吉米老頭撐腰的管理員,恐怕也要被借「人頭」一用吧。--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3月13日 (日) 10:52 (UTC)[回覆]
    • 閣下沒有郵箱呢。--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3日 (日) 11:00 (UTC)[回覆]
      • 我之前是動心了。但是我後來覺得吧,如果要保密,不能爆出來給大家看,那就沒意思了,畢竟我是想要搞個大新聞的人。至於先騙你們說願意保密,然後過後再公開,那就沒意思了。我可是寧可不要權限也不說謊話的喵,我的節操是大大的。--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3月13日 (日) 11:11 (UTC)[回覆]
        • 其實證據在網上,也就是維基上整理的編輯記錄,但是范是監管員,如果他刪了的話管理員都不能恢復,反而會成為我們憑空造謠,這要等到罷免的時候拿出來,保命用的,但是我們相信閣下的人品……為了避免一案多審,罷免的證據只能用一次,所以要保證成功。我們整理還不全,沒有搜集完整,但是他們大大小小的濫權行為我們都會記下來。--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3日 (日) 11:44 (UTC)[回覆]
    • (?)疑問:請miao指出:您聲稱「我看到了守望者愛孟的地域攻擊」,請問,他那句話是地域攻擊?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3日 (日) 12:04 (UTC)[回覆]
      • 「某些人自己對自己的家鄉『逆向歧視』,AddisWang自己是寧夏人,偏偏要冒充『上海人』」,「正如其他資深用戶所言,『每個地方都有值得驕傲的地方,刻意隱瞞自己家鄉(籍貫/國籍),謊稱『我是某某地區(國家)的人』,實際上卻做著危害這個地區(或國家)信譽的事情,這是一種極度自卑心裡的表現』。」,這項事情和維基百科有毛線關係?論證對錯我不反對,但是用質疑對方人格的做法來論證自己的正確,我認為這是一種不正當的做法!如果這些話不算是對所謂「硬碟」的地域攻擊,那只能說你我對這個詞語的定義不同。(另外聲明一下,我沒有在上海工作過,也沒有「硬碟」朋友,上海原住民朋友倒是有一個,已確定他爹是在上海出生的,他本人也是在上海出生的,所以請不要給我貼「玻璃心硬碟」的標籤,謝謝!)--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3月13日 (日) 12:19 (UTC)[回覆]
        • 他要說自己是哪裡人也沒什麼,但是後來他破壞上海條目了,愛孟就跟他急了,愛孟說這些是希望他能夠回頭,不要被別人利用,別人也因此看不起他嗆他說黑胖。--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3日 (日) 12:26 (UTC)[回覆]
        • 我不認為愛孟那些話是地域攻擊,因為他並沒有指責任何特定地區。愛孟的發言說道:「每個地方都有值得驕傲的方面」,從這句話,我可以判斷,他的發言並不屬於地域範疇。當然,我捍衛您的解讀和言論自由。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3日 (日) 12:33 (UTC)[回覆]
          • 所以說你我對這個詞語的理解不同嘛。說起來,我壓根不認識當事人,解不解封他關我X事。但是後來他說的那些話,反倒讓我覺得封禁他似乎也不是完全不可以的嘛。而部分支持者的激烈言論和實務上又沒有公開證據(比如受人收買的指控,是不是應該有銀行流水、電話錄音或者聊天記錄作為強有力的證據呢?我是被人指控過受指派美化江澤民先生的條目的,所以我十分反感無實據的指控)來對抗邪惡的做法,更加劇了我對他的負面印象。(我知道嚴格按照法理,不應該如此,但連帶討厭這種事情,是人之常情嘛。)--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3月13日 (日) 12:52 (UTC)[回覆]
  • (+)支持解封,本來我認為這不是一場投票,所以不適用投票模板。而且我一貫的態度是,我並不認可愛孟的部分言行。我一直是基於維護維基方針的考慮,我希望通過方針來解釋這個不符程序和違反方針的封禁。但現在,我必須指出,Miao所謂「在本頁面看到愛孟地域攻擊」這個並不成立,至少我沒有看到愛孟的哪一句話有攻擊特定地方的人,所以我認為有必要使用「支持票」的模板來抵消「無理的反對票」。反倒是Miao233那句:「貴地(上海)原住民」才更加接近於地域攻擊性描述。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3日 (日) 11:50 (UTC)[回覆]
  • (+)支持解封,1.如記得的沒錯,當初討論此封禁案時,應有八、九成社群是支持解禁[12],其中也包含有Outlookxp、T.A Shirakawa、Lanwi1三位管理員反覆做出解禁,但為何被討論頁上似不到三人之不同意見來回退解禁,就可將守望封禁了二年多,至今仍百思不解。2.很不苟同Jimmy Xu說DreamLiner再解封就是車輪戰之似威嚇詞,...於申訴一分鐘後即處理,頗顯倉促,?這案大家心裡都有底多時了,DreamLiner才能馬上做出決定啊。而Jimmy Xu幾次對我無理濫權封禁,讓我都懶的申訴,希望不再發生。支持 DreamLiner不需迴避來做出解封,期待守望歸隊,繼續為維基做出貢獻。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3日 (日) 12:10 (UTC)[回覆]
  • 應社群希望?爲什麼我甚至對此事一無所知。我就這樣「被代表」了麼?(我相信同樣「被代表」的維基人不在少數)這麼早就說應社群希望,會不會給人一種內定欽點的感覺?(手動滑稽)-- Panzer VI-IIFug 7 中華民國 105年 2016年3月13日 (日) 08:05 (UTC)[回覆]
⊙﹏⊙那就改成社群多數人吧,那樣閣下就無法反駁了(手動doge臉)。--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3日 (日) 08:10 (UTC)[回覆]
多數人也不對,第一,維基百科殭屍用戶較多。第二,活躍用戶也有很多不願意參與這樣的討論。非要說的話,改成「部分維基人」較好。-- Panzer VI-IIFug 7 中華民國 105年 2016年3月13日 (日) 08:15 (UTC)[回覆]
摘:2014年3月1日,守望者愛孟封禁案相關的討論:閣下的發言如下:「(+)支持:封禁不是目的,只是手段而已。能不封就不封。-- パンサ VI-II Fu7ラツ『『オI love シャナ 2014年3月1日 (六) 07:56 (UTC)」 [13]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3日 (日) 08:20 (UTC)[回覆]
或許在下確實做過類似發言,但是,人的觀點是可能隨時間而變化的,我想這各位都應該會承認。而且,這和主題有何關係?-- Panzer VI-IIFug 7 中華民國 105年 2016年3月13日 (日) 08:25 (UTC)[回覆]
據我所知愛孟沒有傀儡,因為愛孟是希望解封的。愛孟的崇拜者有很多,也有很多人會像愛孟一樣作出正確的事。--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3日 (日) 08:26 (UTC)[回覆]
屁大點事怪到愛孟頭上。--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3日 (日) 08:27 (UTC)[回覆]
還是證據說話吧。--Antigng留言2016年3月13日 (日) 08:29 (UTC)[回覆]
愛孟友善對待新手,值得肯定。如果要解封,我一定投一票。--V (1984) 2016年3月13日 (日) 09:58 (UTC)[回覆]
(+)支持解封,本來當初的封禁也沒有達成共識。--CHEM.is.TRY 2016年3月13日 (日) 12:43 (UTC)[回覆]
(-)反對解封,遺禍無窮。--喜歡用IRCCarrotkit 2016年3月13日 (日) 12:51 (UTC)[回覆]
咳咳,大家聽我說。守望者愛孟是否有愧疚之情、是否願意痛改前非,以及大家是否贊成解封是兩碼子事兒。如果上面的支持者仗著多數意見來要求解封,這就是民粹主義、多數人暴政的表現,對於維基百科肯定是弊大於利的(雖然可以考慮把他解封之餘,組織一個小團練監視他的行為,待他違紀立刻鍘除,但是這並不合理)。今天Wikimedia-I郵件列表才提到,如果一項討論的參與者少,或者討論過於草率,那麼類似的討論有可能再出現,也就是該討論的結果有可能被推翻。--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16年3月13日 (日) 13:02 (UTC)[回覆]
不認同是"民粹"之說。我想應改成「多數人共識」-當初討論此封禁案時有八、九成社群是支持解禁[14],請注意-其中也包含有Outlookxp、T.A Shirakawa、Lanwi1三位管理員反覆做出解禁。「少數人暴政」-某些偏執的管理員不避嫌拒絕申訴與反覆做回封禁。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3日 (日) 13:50 (UTC)[回覆]
如果所謂「多數人暴政」肯定對維基百科弊大於利,那麼首先應該推翻的不就是所謂的「討論共識」麼。個人感覺現狀封禁方拿不出站得住腳的證據支持進一步的封禁,那還有什麼說的呢。Innocentius留言2016年3月13日 (日) 17:34 (UTC)[回覆]
(+)支持,人被封禁的時候本易衝動。尤其是永久--William is Wikipedia!5PENFA 2016年3月13日 (日) 13:16 (UTC)[回覆]
(+)支持解封,多數支持解封是民粹,多數支持禁言是社群共識。--そのだ うみ 2016年3月13日 (日) 13:55 (UTC)[回覆]
真沒想到這地方竟然熱鬧起來了呀……這裡變得也有點像互助客棧了……--№.N留言2016年3月13日 (日) 15:38 (UTC)[回覆]
(~)補充:話說我真的覺得這裡的一部分討論放在互助客棧里更適合……--№.N留言2016年3月14日 (一) 08:31 (UTC)[回覆]
也只是氣氛像客棧吧……客棧裡面其實還是不太適合討論關於解封問題的吧……把客棧裡面的資源還是留給其他話題吧。--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3月14日 (一) 08:35 (UTC)[回覆]
客棧里實際上有過關於此用戶被封禁的話題的(可以翻一下2014年2至5月的存檔,2月份的時候這個話題尤為熱鬧,雖然不知道是否比現在還熱),當然我也不會強迫說一定要在客棧討論,一切都隨便,反正我對此事了解的不多(也不想了解太多),只是看到這個討論頁幾天間這麼多留言感覺有點……尤其是在用戶討論頁搞投票真有著不小的違和感,因為投票類的討論通常就是在客棧或者一些專用的投票頁面進行的,像這樣在用戶討論頁搞我還是第一次見。--№.N留言2016年3月14日 (一) 12:07 (UTC)[回覆]
  • 路過推廣一下,該設立調解委員會了吧?--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3月13日 (日) 17:13 (UTC)[回覆]
  • (+)支持解封,被封禁者實在有夠無辜,還永久有效,懷疑管理員下太重的手段,拒絕解封的理由說得有點無厘頭,若連封禁這麼草率的話,在下看維基百科只會更加淪陷。--深愛學習的Engle躍】 2016年3月14日 (一) 05:55 (UTC)
  • (+)支持解封。我的理由在上面已經陳述過了,不再贅述。我還是那句話,一切交給社群判斷。有共識最好。如果沒有共識是否解封,那當初也沒有共識是否封禁,最終結果還是回歸原狀讓愛夢解封。至於上面說的愛夢地域攻擊,我是沒有看到,就算真有,那也不足以永久封禁,須知他沒有造成編輯的破壞,與「影武者」之流大大不同,豈能因言獲罪?那不成了文革遺毒了?當然,我對於愛夢解封並不看好,因為犯錯的管理員不會承認自己錯了,至少不會馬上承認,但是,我們在這裡大聲疾呼還是有必要的,對於濫權的管理員至少是一種壓迫。祝愛夢早日解封,回歸維基做貢獻,兩年了,實在太長了。以上。——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4日 (一) 06:30 (UTC)[回覆]
(-)反對解封: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4年5月#行走京滬線與守望者愛孟遭封禁事件(續)指出守望者愛孟的恐嚇言論有「您(AddisWang)若再殘害其他任何一個無辜的用戶,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氣了,這次是正式警告(現實中)!」與「多行不義必自斃」,以上言論使我認為守望者愛孟被永久封禁合情合理。即使守望者愛孟實際上沒有做出傷害維基人肢體之行為,亦無破壞條目,但是其言論恐嚇仍然足以構成永久封禁之理由。以前影武者也曾經發表言論恐嚇,結果他不但被封禁,甚至被檢察官起訴(Wikipedia:互助客棧/消息/存檔/2007年11月)。--M940504留言2016年3月14日 (一) 09:06 (UTC)[回覆]
這個我不得不說說,「不要怪我不客氣了」、「多行不義必自斃」這兩句話在現實中都是常用的表示憤怒的話,如果現實中說這種話就要遭受起訴,那麼這兩句話誰還敢說?況且「自斃」是啥意思?也就是自我毀滅的意思,又不是愛夢要毀滅他,不要告訴我語文老師沒有教。我可以說任何人「多行不義必自斃」,難道我就要被起訴?——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4日 (一) 09:51 (UTC)[回覆]
(~)補充無厘頭,....您(AddisWang)若再殘害其他任何一個無辜的用戶,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氣了,多行不義必自斃....這是威嚇詞?在一個有法制公義國家,任何有"殘害其他無辜的人",人人得而譴之,正是「多行不義必自斃」,難道還「多行不義還自爽」?如果世上真有殘害無辜此等不義之人,世人應皆希望他受懲罰。假若某管理員濫權嚴重,因守望之警示而有收斂,不敢妄為,自收其效;管理員若做的正,誤會解釋開來,又何須畏哉(管理員也會有錯,否哪來有罷免之提案,輕重而已),就怕己身不正,何以正人。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4日 (一) 10:13 (UTC)[回覆]
(:)回應:若「多行不義必自斃」屬實,那麼濫權管理員自然會有禍害,為何需要守望者愛孟對該管理員「不客氣」呢?人言可畏。--M940504留言2016年3月14日 (一) 11:00 (UTC)[回覆]
「多行不義必自斃」是勸世詞,不是違法濫權者必得禍害,"大多"為善者善終,惡者惡終,這是比例原則,否何須法律規範、司法判決。又詭厲之人、善偽變、遊走邊緣,有時不易察覺,或官官相護,結黨營私罷了,就算逃得一時,也難掩良知;在維基清譽之管理員多為社群肯定,而受議受評之管理員也是繞著那幾個,尤其是執行封禁常有錯判、引眾質疑不公、公報私仇之人,更應檢討。是啊,人言可畏,好自為之。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4日 (一) 12:36 (UTC)[回覆]
(~)補充一句,「多行不義必自斃」是古訓,是直白地和善意地教育別人,如果誰認為這句話是所謂的「威脅」,那我還是要說:AddisWang,給我聽清楚了!多行不義必自斃!多行不義必自斃!多行不義必自斃!(重要的事情說三遍!)管理員如果認為這句話是「威脅」,要警告還是要封禁都請隨意。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3月14日 (一) 15:48 (UTC)[回覆]
  • (+)支持解封。@M940504可能是誤會了。本人長期活躍於其他上海線上論壇,我可以作證:由於AddisWang一直想要把自己看不爽的、質疑他的用戶從維基百科「河蟹」,而且,還極力阻撓自己看不慣的用戶當管理員:DreamLiner管理員選舉的兩次都是,總之一直在維基百科搞地域鬥爭和地域污衊,屢屢非常惡劣地坑害上海用戶。所以2014年的事情鬧得很大,並不是守望者或者京滬線某個人的因素,AddisWang才是真正的這個始作俑者。後來,這件事的確引起了一些網友的對AddisWang一連串惡行的憤怒,然後愛孟反覆以:「這事是維基內部紛爭,請維基以外的人不要干涉」,勸告對AddisWang惡行不齒的網友。所以,愛孟警告AddisWang,其實是為他好,是警告他不要再繼續做壞事激怒別人,正所謂:忠言逆耳利於行,愛孟的警告其實是想保護AddisWang。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3月14日 (一) 15:27 (UTC)[回覆]
(:)回應:DreamLiner第一次管理員選舉我也有參與,當時我投了反對票;一人一票、票票等值,將該次落選原因怪罪到最後投票的AddisWang,我認為是想太多了;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有辦法像霧島聖或是Antigng一樣獲得一面倒的支持票,有些參選人的編輯行為較具爭議時(例如我當初的反對理由),以些微差距落敗實屬正常。我完全看不出來守望者愛孟那些言論是善意的勸告,我可不認為所謂的「勸告」是能使用「不要怪我不客氣了」這類字眼的,若我在現實生活中對人說「不要怪我不客氣了」,用常理判斷,沒人會將此話當成一種勸告的。忠言逆耳,但逆耳的不一定是忠言。--M940504留言2016年3月14日 (一) 16:00 (UTC)[回覆]
(:)回應:沒錯,是票票等值,就算最後一分鐘投票也有效,但請注意AddisWang在結票前幾分鐘這一張反票成了當選之否決票,有14天幾百個小時可投票,有需要搞到此似手段心態欠缺光明磊落之勢,還有AddisWang在此結票前幾分鐘的編輯衝突爭議。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5日 (二) 03:11 (UTC)[回覆]
(:)回應:AddisWang在兩次投票的目的都十分明顯。我仔細看了第一次投票,AddisWang的手段的確太「陰」,最後幾分鐘進行「發電報」式編輯,故意製造編輯衝突,阻撓他人投票,維持自己「個人判定」的結果(支持率剛好打下到低於80%)。所以,您M940504也投票反對,但沒人對您的行為非議。至於「不要怪我對你不客氣了」,我只能說,或許兩岸用語習慣有所不同,至少,在大陸這邊,這句話有時候是朋友(或者情侶)之前開玩笑的,大陸播出的《名偵探柯南》TV版裡面,毛利蘭跟工藤新一這對情侶之間也說過這句話(大陸播中文翻譯版)。當然,這句話更多是告誡他人停止不道德行為的警告用語。看了您給的例子,「影武者」說:「我要殺死某某維基人」,這才是威脅他人。但,「多行不義必自斃」和「如果您再殘害他人,就不要怪我對你不客氣了」這兩句話,只是告誡用語,並不是威脅用語。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3月15日 (二) 12:51 (UTC)[回覆]
(+)支持解封,愛孟沒有破壞,相反幫助新人。--貴州路三十四號共和國總統(留言) 2016年3月14日(一)15:16 (UTC)
(+)支持解封,本人不是上海人,但本人作證,愛孟對待各地用戶都一視同仁,沒有地域攻擊。--V (1984) 2016年3月15日 (二) 09:18 (UTC)[回覆]

「我有證據」[編輯]

@user:追跡未來user:Galaxyharrylion,請提出證據。說自己證據被OS掉是十分幼稚的行為。請向我所訂閱的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提交證據(公開),或者向bluedeck@outlook.com提出(可要求保密)。在任何一種情況下,我將公開我對「證據」的意見。如果我認為證據有力,我將將我在維基百科工作的所有重點轉移到對抗惡質斂財行為上。如果你們連這都做不到,就不要再說你們有任何證據。Bluedeck 2016年3月13日 (日) 17:21 (UTC)[回覆]

  • 您好,您一直迴避在下提出的問題,並且歪曲在下的意思,並且把在下沒有說過的話經過自己加工後在貼到客棧拿我「遊街」,這是非常不禮貌的。
  • 您先前指控:天天所謂「愛孟積極幫助新人」的解封理據為零,後來諸多用戶(新手)均作證:愛孟積極幫助新人。但您卻遲遲沒有收回您的不當指控。
  • 您曾經說過此案應予以解封,卻遲遲不秉公行事(其他發表過解封意見的管理員,早都已經依據方針解除過這個違規封禁)。
  • 所以,在您能夠直接面對這些,並且履行義務之前,恕在下生活忙碌,無力和您無意義糾纏下去。本人的觀點就在這個頁面,如果要說證據,我認為那麼這個違規的封禁就是最好的證據。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4日 (一) 01:52 (UTC)[回覆]
    • 「愛孟積極幫助新人」的解封理據為零並沒有錯,因為原封禁理由本來就不是「愛孟咬新手」。就像如果有一個用戶,寫100個FA罵一次人,重複6次之後被封禁了,你能不能以「此人寫了600個FA」為由解封之?--Antigng留言2016年3月14日 (一) 04:36 (UTC)[回覆]
      • 若該用戶保證不再罵人,Antigng自己看看VIP頁面的那個保護江澤民條目的管理員講道理嗎,就我所知,劉嘉在QQ群上罵別人共狗,這個QQ群上看見的人可以作證,但他不會被封,而拿不能證明的愛孟站外的言論做封禁理由,這能說明什麼,封禁早就變成了那些管理員看心情了,我也不生劉嘉的氣,他曾私聊我要我把某人的符合優良改成不符合,說了一堆句子,哪個字不好。只有閣下上去,他們(阿迪王、范等人)下來,維基才能獲得解封。--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4日 (一) 04:55 (UTC)[回覆]
      • 閣下此言差異。友善幫助新手,證明用戶領悟維基宗旨,而封禁本身不是懲罰用戶,封禁為了防止破壞,既然用戶領悟維基精神,並且一直貢獻維基百科,那麼當然應當解封。再者,當初的封禁並無社群共識,只是有人宣稱「我被人站外威脅了」,然後就這樣封禁了?正如其他多名用戶指出的事實,聲稱被威脅的人,一直都好好的。這也說明了所謂的「被站外威脅」只是沒有事實根據的一面之詞罷了。秦檜至少只是說岳飛「莫須有」,現在有人卻把連「莫須有」都未必的事情,說成了「就是有」,然後還「終身監禁不予假釋」。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4日 (一) 04:54 (UTC)[回覆]
        • 解封本身就是答一道題,「封禁理由XXXXXXXX是否不成立或者已經消失,為什麼?」。答題說理由的時候你不能答非所問,如果答非所問,就算判斷是正確的,也是一分都得不到。--Antigng留言2016年3月14日 (一) 05:03 (UTC)[回覆]
          • 這些道理大家都懂,但是有濫權的管理員聽了道理就自己下來的嗎,愛孟的封禁原因(封禁愛孟的道理)想必你也知道是手段和藉口了,即使如此愛孟也要和他們講道理嗎,反正解釋權在權力大的那一方,如果他們做惡,那就更可怕了。--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4日 (一) 05:15 (UTC)[回覆]
            • 他們也是懂道理的,但是做的事情沒有道理,我們說道理是給圍觀者聽的,他們現在嘴裡也崩不出什麼道理,但是即使他們不給出道理用戶拿他們沒辦法,但是用戶是可以也只能罷免那些濫權管理員的。--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4日 (一) 05:22 (UTC)[回覆]
              • 「愛孟的封禁原因(封禁愛孟的道理)想必你也知道是手段和藉口了」,有完整而且經得起推敲的證據鏈條支持這個觀點嗎?--Antigng留言2016年3月14日 (一) 05:30 (UTC)[回覆]
                • @user:Galaxyharrylion,我沒有迴避過您的任何問題,若有,請貼出diff,我當場解答。另一方面,您一直迴避回答我的問題則是事實,這些問題的列表見此,請您立刻解答。此外,您宣稱「Bluedeck 曾經說過此案應予以解封」,然而我相信愛孟封禁案期間我尚無管理員身份,不可能以管理員身份發表觀點,並且我未能找到我的此項言的diff,煩請您提供;最後,我對封禁案的態度與您是否停止對AddisWang的無理據指控沒有關係,請您勿要顧左右而言他。Bluedeck 2016年3月14日 (一) 16:02 (UTC)[回覆]

2年前的部分討論[編輯]

  • 一直關注此案,2年前因為此案還一度有退出維基的想法,現在看到社群還是有點希望,但因為在下工作繁忙,對愛孟抱歉,我無法一直予以關注。
  • 在此擺上2年前的部分討論,看看當初的社群共識,不少用戶都表示記憶猶新。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4日 (一) 02:02 (UTC)[回覆]
(+)支持,他們曾經為維基百科做出的貢獻想必您也是知道的,就再給他們一次機會吧。 ——Nigel 2014年2月5日 (三) 03:04 (UTC)
(+)支持為zh wiki 很大貢獻-- 9shi緊急聯絡 2014年2月5日 (三) 03:13 (UTC)
(+)支持:現在真相未明,封禁只會讓人感覺管理員團隊欲蓋彌彰,還請解封並予以正式的澄清,方能讓人信服。——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2月5日 (三) 05:05 (UTC)

希望能給努力貢獻的維基人一次機會。-- ZLC. talk 2014年2月5日 (三) 05:53 (UTC)

(+)支持:他們為條目做的貢獻很多,解封也許對於維基百科更有利。--南瓜留言) 2014年2月5日 (三) 07:14 (UTC)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他們犯錯,可是願意改過;而且他們對維基百科的編纂也不是毫無貢獻。懇請大人高抬貴手,給他們一個機會。--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2月5日 (三) 07:37 (UTC)
(+)支持:人非聖賢,孰能無錯。縱使兩位編輯者之前的不理智行為確實造成了一些不良影響,但他們一直在為維基做出努力,貢獻有目共睹。永久封禁的處罰確實有些過重,實際也剝奪了兩人悔過的機會。因此懇切希望給與兩位維基人一次改過的機會,寫出更多優秀的條目為自己的行為「贖罪」。相信維基是個和諧寬容的大家庭。--Vickyzw大蘋果cogito ergo sum 2014年2月5日 (三) 08:44 (UTC)
本來不是什麼大事,雙方互相及時理解就沒事了。二人對維基有不小內容貢獻,應該肯定。本來不應該是在wing閣下這裡說的,但也跟隨留言了。如有煩攪,請閣下原諒。其他意見同於蘇州。支持。Bluedeck 2014年2月5日 (三) 11:09 (UTC)
我也覺得處罰過重,我因此解封這二人。--Lanwi1(留言) 2014年2月5日 (三) 12:00 (UTC)
(!)意見又一次封禁了-- 9shi緊急聯絡 2014年2月5日 (三) 15:09 (UTC)
請別太急。共識的達成需要時間。范恢復封禁設置估計是因為時間太短討論範圍太小不能太早處理。(@:)。再有,白河提到的那些內容我並沒有機會看到,所以也不能保證所有判斷都是完整準確的。那麼這樣處理並沒有錯。再耐心等等吧。Bluedeck 2014年2月5日 (三) 17:25 (UTC)
首先祝您新春愉快!這次關於兩名活躍用戶:「行走京滬線 (User:Legolas1024)」和「守望者愛孟」的封禁案。的確,縱使這件事背後卻有什麼隱情,但他二人利用微博散發不當信息的行為是錯誤的,他們二人也對此深表歉意[來源請求],我們也認為他們這麼做是不對的,是應該受到懲罰的。 只是維基百科,真正的目的是分享知識,需要無私奉獻的編輯來擴充修繕條目,他們二人現在都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他們也保證絕不再犯此類錯誤[來源請求],並且已經將維基站外的不當言論全部刪除了。由於封禁目的並非懲罰用戶,而是防止更大的破壞,所以,既然他們二人已經停止了不當行為,所以請求能夠解除永久封禁。
-Mys_721tx (留言) 2014年2月5日 (三) 17:36 (UTC)
我就是過來說在Echo壞掉的期間@是@不到任何人的……--廣雅 范 2014年2月5日 (三) 17:38 (UTC)
哦。Bluedeck 2014年2月5日 (三) 17:46 (UTC)
行走京滬線(User:Legolas1024)以及守望者愛孟(User:守望者愛孟)在維基百科之外進行不文明行為[來源請求],經用戶檢舉,兩人在維基百科以外的網站毀謗他人[來源請求],以及煽動他人在各大社群網站散發不實[來源請求]資訊,相關當事人在無任何證據支持自己是正確的情況下捏造流言[來源請求],故意吸引站外社交網站等無關人員對用戶的投票行為進行施壓和干擾[來源請求]通過大量人潮轉發和評論對其他管理員施壓[來源請求],並對該維基人的聲譽乃至人身安全構成了威脅[來源請求],此類行為對維基百科的投票和管理制度構成明顯擾亂,加上恐嚇他人以及維基百科內外拉票的行為是社群不能夠允許的行為,證據確鑿並且動機明確[來源請求],經管理員討論後判定違反WP:NPA、WP:CIV、WP:POINT、WP:HA等方針與指引,將兩人依照封禁方針給予「永久封禁」。
--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4年2月5日 (三) 18:33 (UTC)
樓上:相關的證據均提交在unblock-zh郵件列表中。目前我只能以管理員身份證實上述內容均有充足證據。 --達師 - 276 - 465 2014年2月5日 (三) 20:04 (UTC)
(!)意見:以前在哪裡看過,維基百科並不存在真正的「永久封禁」。只要被封禁用戶確實承認之前的錯誤並且正式保證不會再犯,在得到社群的諒解之後,就應該解禁。--Gilgalad 2014年2月5日 (三) 20:09 (UTC)
(+)支持:有句話叫亡羊補牢,為時未晚。二人雖然犯了種種的錯誤,但對維基百科一直是懷著赤誠的心。中文維基百科現在人才漸漸流失,如果用戶都因為錯誤被處以極刑,不念及以前他們為維基百科無私做出的貢獻,只會涼了老用戶的心。本人建議將永封改為有限封禁1個月,不能因為犯錯而不受到懲罰,這樣維基百科的規則何在?二人能及時糾正錯誤,說明已經有悔悟之心,還望管理員有一顆海納百川的心,尊重維基百科的自由方針,給他們一個機會。二人如果再次犯錯,再永封不遲。周子儀浪漫謊言 2014年2月6日 (四) 02:08 (UTC)
(+)支持:希望給他們兩人最後一次機會。--Outlookxp留言) 2014年2月6日 (四) 02:32 (UTC)
  • (!)意見:我覺得應該順便檢討一下永久封禁及其相對解封的制度。現在任何一個管理員都可以將普通用戶永久封禁或解封的做法似乎過於主觀化和一言堂,透明度略嫌不足。--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2月6日 (四) 02:47 (UTC)
(+)支持:孰是孰非仍未明?但不管真相為何,我也私下請守望要自律言行,尤其身為管理員者更要自律,莫引非議。1、守望者愛夢被封禁,似因他私下支持天天參選投票頁面與一群管理員意見不同互指摘而起,守望被檢舉遭封禁。2 、2014年2月5日 (三) 11:44 Lanwi1(討論 | 貢獻)解封守望者愛孟(討論 | 貢獻) (處罰過重,給您一次機會),隨即被2014年2月5日 (三) 14:56 范(討論 | 貢獻)「守望者愛孟(討論 | 貢獻)」(帳戶創建停用、不能編輯自己的討論頁面)再次查封,終止時間為永久 。3、我說范你倒真不避嫌,渠等方被疑身為管理員搞到最後三小時才搞小動作投票拉人下馬不甚光明,現仍案移客棧討論中,現在Lanwi1解封守望,你馬上復禁倒明快不手軟,是此地無銀三百兩。望請尚有爭議的Jimmy Xu烏拉AddisWang廣雅 范等管理員莫涉此申訴案以避嫌。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2月6日 (四) 04:15 (UTC)

封禁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防止維基百科遭到持續或嚴重破壞,而絕非懲罰用戶。

一般情況下,我們建議給該用戶一個最後機會——在某段時間暫時解封該用戶,並在被觀察的情況下繼續編輯,以確保他/她未來不再違反維基百科的政策。

對一個用戶不斷的封禁和解封被稱為車輪戰。車輪戰是十分有害的,要極力避免。解封之前儘可能同實施封禁的管理員討論,並理解他們可能更了解整個事件的經過和細節。

9shi緊急聯絡 2014年2月6日 (四) 04:12 (UTC)
我的確沒有處理此申訴啊,Lanwi1也沒有處理呢。沒有處理卻解封用戶,且該事件尚在討論中,恢復封禁有何不對?@Chinuan12623:。--廣雅 范 2014年2月6日 (四) 05:06 (UTC)
說Lanwi1沒有處理。摘1、2014年2月5日 (三) 11:44 Lanwi1(討論 | 貢獻)解封守望者愛孟(討論 | 貢獻) (處罰過重,給您一次機會)。2、我也覺得處罰過重,我因此解封這二人。--Lanwi1(留言) 2014年2月5日 (三) 12:00 (UTC)-難道是我眼拙?任何管理、行政員均可妥處此申訴案,唯就你等三人宜避嫌,此連署討論,是在加其深度,避免你等妄斷。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2月6日 (四) 05:25 (UTC)
請列出用戶明顯申訴的證據。若用戶未申訴則更改封禁的管理員必須先聯繫執行封禁的管理員。我可以明確的告訴您 Lanwi1沒有聯繫。--廣雅 范 2014年2月6日 (四) 05:27 (UTC)
你真明確的知道守望無訊於Lanwi1或他人協處?就你上次對我的烏龍封禁(幸由他人解封),與你對天天的"要再段煉"之無俚頭反對理由,還撐到最後三小時投票的小動作,現又火速恢復守望封禁,坦言說對閣下言行沒多大信心,觀後再說吧。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2月6日 (四) 05:45 (UTC)

(!)意見:我認為此案該封或解封答案已出,本人將不再論述,棧論非我所在。摘~1、執行禁封T.A Shirakawa-因為兩位沒有對當事人進行人身攻擊,並沒有對當事人做出正式的道歉,其實本來只是一場誤會而引發的糾紛,但是演變到後來變成自己人攻擊外來者般的敵對,因此我將兩位同時封禁,其實我本來不想封禁兩人...(意指可封與不封,全在白河考量)2、198.2.232.80-說白了,管理員你們是否真的執行社群共識,還是你們自己的共識呢。最後一句話我給白河兄一點面子,就不標識黑體了。3、Galaxyharrylion-維基中無私奉獻者正在流失,在補充一句不要因為一件捕風捉影的小事造成中文維基族群的對立,編者與管理員的對立,4、蘇州宇文宙武-現在真相未明,封禁只會讓人感覺管理員團隊欲蓋彌彰,還請解封並予以正式的澄清,方能讓人信服 。5、Lanwi1-解封守望者愛孟 處罰過重,給您一次機會。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2月6日 (四) 08:37 (UTC)

(+)支持:人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望給予兩人機會--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4年2月6日 (四) 09:17 (UTC)
(+)支持:處罰過重,詳細描述在下面。--小鄭留言) 2014年2月6日 (四) 13:34 (UTC)
(+)支持:二位對於維基百科有過不小的貢獻,寫了很多高質量的條目,雖然因性情過於剛烈有時和其他用戶發生衝突,但大家對二位的貢獻還是比較認可的。最近他們因此我贊同給二位一個機會,不要因為社群的內部紛爭而使維基百科流失優秀的編者。--DeBit留言) 2014年2月7日 (五) 01:41 (UTC)
(+)支持:處罰過重,管理員有區別對待之嫌。觀光團小F 2014年2月7日 (五) 04:42 (UTC)
(+)支持解除永久封禁「User:Legolas1024)」和「User:守望者愛孟」,Wikipedia:封禁方針;「封禁的目的是透過移除干擾來源,或鼓勵其改過,以避免未來出現問題的機會。封禁不應被用作復仇和懲罰的工具,也不應在不涉及行為問題的情況下使用封禁。」。--安可 ♪留言 ) 2014年2月7日 (五) 10:32 (UTC)
(+)支持永封重了點--Temp3600留言) 2014年2月7日 (五) 16:22 (UTC)


關於守望者愛孟被永久封禁的看法[編輯]

我認為守望者愛孟被永久封禁的導火索是AddisWang在天天的第1次RFA結束前的最後十分鐘內的編輯。兩年前我和守望者愛孟聊天時他承認他在百度貼吧和QQ上攻擊其他管理員,但否認他在微博和寬帶山做過。--Lanwi1(留言) 2016年3月14日 (一) 07:11 (UTC)[回覆]

  • 居然連QQ裡面的言論和百度貼吧都越權去管?人家QQ裡面說話關維基管理員什麼事?另外,如果所謂的「證據」是截圖,我敢說,以現代科技(僅僅靠PS技術),「一坨屎都能P成一個帥鍋」。這麼看來,事情很清楚了,守望者在維基一直貢獻,沒有破壞,AddisWang實在沒辦法了,只能抓所謂:「站外攻擊」來污衊人了。另外,攻擊有2種,1種是主動攻擊,另一種是被逼無奈下被迫反抗,AddisWang既然擁有封殺大權,別人被他逼的走投無路,也只能反擊了。。。更何況,事實上守望者最終還是想要保護AddisWang的。所以,本人同意其他部分用戶意見,不看好解封,因為想要搞霸權的管理員是不會認錯的。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3月14日 (一) 15:41 (UTC)[回覆]
    • 當時提供的是百度貼吧和微博的連結地址,不是截圖。拜這所賜現在已經查不到了。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3月15日 (二) 05:08 (UTC)[回覆]
      • 哦,客觀來講,如果當初確有連結,到今天過了那麼久,查不到也正常。不過這仍然不能說明什麼啊,微博、貼吧發言有問題,應該去微博和貼吧解決呀,況且是和維基管理員的矛盾,如果不願意按理去微博和貼吧里解決,也應該好好協商,不應該繼續在維基封禁,如果管理員繼續憑藉自己的霸權在維基裡面(有點報復性的)封禁,不是更加加劇矛盾嗎?如果因為矛盾不和,就在維基裡面把用戶禁言,不是逼別人去外面發飆嗎?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3月15日 (二) 14:53 (UTC)[回覆]

(~)補充:回憶一下-沒錯,票票等值,就算最後一分鐘投票也有效,但請注意AddisWang在結票前幾分鐘這一張反票成了當選之否決票,有14天幾百個小時可投票,有需要搞到此似手段心態欠缺光明磊落之勢,還是貴為管理員之尊。回憶一下天天第一次參選,除了最後四小時內有四人集中反投手段欠光明?ZLC懷疑AddisWang在結票前幾分鐘有故意造成編輯衝突,其版本歷史如下:

(當前 | 先前) 2014年1月31日 (五) 18:38? AddisWang(討論 | 貢獻)? .(53,765位元組)(+1)? .(不好等會錯別字又要被別人噴了)(撤銷|感謝)
(當前 | 先前) 2014年1月31日 (五) 18:37? Fayhoo(討論 | 貢獻)? 小 . . (53,764位元組) (+287)? . . (→?支持) (撤銷 | 感謝)
(當前 | 先前) 2014年1月31日 (五) 18:36? AddisWang(討論 | 貢獻)? . . (53,477位元組) (+12)? . . (撤銷 | 感謝)
(當前 | 先前) 2014年1月31日 (五) 18:35? AddisWang(討論 | 貢獻)? . . (53,465位元組) (+176)? . . (撤銷 | 感謝)
(當前 | 先前) 2014年1月31日 (五) 18:33? AddisWang(討論 | 貢獻)? . . (53,289位元組) (+6)? . . (→?支持) (撤銷 | 感謝)
(當前 | 先前) 2014年1月31日 (五) 18:32? AddisWang(討論 | 貢獻)? . . (53,283位元組) (+156)? . . (→?支持) (撤銷 | 感謝)
(當前 | 先前) 2014年1月31日 (五) 18:31? AddisWang(討論 | 貢獻)? . . (53,127位元組) (+494)? . . (→?反對) (撤銷 | 感謝)
但AddisWang要ZLC把每個編輯的diff重新看一遍再問?此AddisWang在結票前幾分鐘的編輯衝突為何?社群自判!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5日 (二) 02:45 (UTC)[回覆]
和守望者愛孟是否封鎖無關。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3月15日 (二) 05:08 (UTC)[回覆]
是在補充Lanwi1說:我認為守望者愛孟被永久封禁的導火索是AddisWang在天天的第1次RFA結束前的最後十分鐘內的編輯。怎會沒關連,說不定Lanwi1看法是對的,如真是起因,那後面禁因恐淪為推託、欲加之罪之詞。好像我說上烏拉罵人、劉嘉罵人後,烏拉、Jimmy Xu三不五時就安我個封禁,到最後我都懶的申訴。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5日 (二) 06:25 (UTC) [回覆]

好奇一問[編輯]

「有14天幾百個小時可投票,有需要搞到此似手段心態欠缺光明磊落之勢」。--Chinuan12623 對 AddisWang 最後時刻才投票的評論。

所以 AddisWang 的最後一分鐘投票並頻繁編輯是搞手段搞詭計,那麼聲稱自己最後一分鐘被 Addis 編輯衝突無法投票的人是什麼?Bluedeck 2016年3月15日 (二) 13:39 (UTC)[回覆]

您說的不對。因為有幾個人明顯在最後幾個小時要拉人下馬(任何規則都可能有讓人可以「作弊」的瑕疵),所以應該是有人看不下去想用支持票抵消,然後被AddisWang編輯衝突。我仔細看了兩次投票,很明顯,今年天天管理員選舉第二次投票,天天的選票很高,已經進了光榮榜,正因為2年前那場投票中有人使詐,所以今年第二次投票社群反彈很強烈。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3月15日 (二) 13:48 (UTC)[回覆]
(:)回應:Bluedeck的提問好解的很。維基對重要選舉之"提問"旨在讓被選舉人回覆,或許有誤解而澄清,AddisWang未投反票前,天天兩年前就已當選,但最後十分鍾那張反票,卻要有四張同意票才能抵沖,故也才有結票末日(時)之四張反票抵一張正票探討之爭議。如果大家投票都光明正大,本來就是正、反票等值,但Bluedeck質疑"麼聲稱自己最後一分鐘被 Addis 編輯衝突無法投票的人是誰?"一般人猜想應是要投"同意票"之人,同意票之人本認同選舉人,最後幾分鐘投票無大爭議,再說,就算他一張正票沒編輯衝突也是不夠,還需三票,這也就是本人評論「有14天幾百個小時可投票,有需要搞到此似手段心態欠缺光明磊落之勢」。天天第二次再選,社群睜著眼都在看,沒人敢再耍心機,要投反票可提前投,旨在給人答覆釋疑,若批評的人要說之有理,反票自會跟出,但AddisWang最後十分鍾那張反票,就像安理會之一票否決權,難怪社群多看不下去。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5日 (二) 14:10 (UTC)[回覆]
嗯,我可以領會支持方看到態勢反轉的不甘,以及用支持抵消的理由。不過,為了抵消而投票本身是有違投票初衷的。不如說,如果這一票是為了抵消別人的票而投出的,那麼這樣的票甚至不比「最後一分鐘才投票」更加光彩。這是我的個人觀點。而且我覺得如果被衝突的話,應該第一時間提出,而我的記憶中似乎被衝突的人都是隔一陣才提的,所以基此我也有點疑惑這些人是不是真的被衝突到了。不過感謝你的解答。Bluedeck 2016年3月16日 (三) 05:18 (UTC)[回覆]
(:)回應:很佩服Bluedeck有不同於常人的見解?1.維基是有若干管理員喜歡玩差邊球,遊走法律邊緣,理據是自己解釋,但不知社群是很不滿,就像烏拉說"央視的-你媽.."不是罵人,就不是罵人[15],但幾乎管理員群與社群都認為是罵人,但他就是沒事,而質疑他此話的人,還招來被Jimmy Xu封禁[16],怪哉!2.應該是說,結票前十分鐘,天天是當選票數,但AddisWang很不甘讓他上,來個臨門一腳,雖然正方擬用支持抵消,但A的編輯衝突讓票難進,Bluedeck是倒因為果反述。3.Bluedeck的記憶是否被某些既定情結沖退,說質疑是隔一陣才提的?煩請詳閱當天即有二人提出選舉不公,而引發討論,且當事人還向行政員申訴,基此我也懷疑惑某些人是不是記退、迴護過了頭。4.迴護AddisWang的人,乾脆直說,有違規定嗎,投都投了,拉都拉下來了,阿不然你要怎麼辦?我套句近來很夯的話,雖不違法,但"社群觀感"很重要,選舉有需要搞到此似手段心態欠缺光明磊落之勢。5.那如果有人說前一天投反票就能改變、拉票嗎?但重點應是要給選舉人有答辯機會,贏的光明磊落,輸的是心服口服。依上,天天第二次再選,小人步數因社群在看,方未再出而當選。不過還是感謝Bluedeck的抽空回應。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6日 (三) 10:03 (UTC)[回覆]
同意Chinuan12623的看法。最後一分鐘投反票的問題是維基中的投票非為勝利,而為給予參選人檢討自己的機會。最後一分鐘投反票,等於參選人失去了為自己辯護的機會,無助社群加深對參選人的認識,有違投票目的。--Temp3600留言2016年3月16日 (三) 07:39 (UTC)[回覆]
話說怎麼提得越來越遠?--深愛學習的Engle躍】 2016年3月16日 (三) 10:15 (UTC)

李4的意見[編輯]

什麼時候可以投票解封用戶了?這樣封禁用戶是否也能投票決定了?這個投票連個期限都沒有,根本就不符合程序,用戶本人又不在乎,這個投票可以結束了。--4Li 2016年3月15日 (二) 00:54 (UTC)[回覆]

那麼就改成罷免阿迪王吧。--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5日 (二) 05:14 (UTC)[回覆]
誰說這是投票的?這是在凝聚解封共識,讓濫權違規封禁的現象無所遁形,還無辜者一個清白。——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5日 (二) 05:17 (UTC)[回覆]
好吧,上面一堆投票模板的你硬要說不是投票我竟無言以對。--4Li 2016年3月17日 (四) 01:21 (UTC)[回覆]

已經公然違背了自己當初在社群面前信誓旦旦的承諾,在下當初就預感會如此,現在看來,在下要考慮是否要把當時的反對票變成罷免案了。--4Li 2016年3月15日 (二) 01:02 (UTC)[回覆]

誰會怕閣下去罷免呀,同樣支持愛孟解封的票也是罷免的支持票,不介意的話同時罷免兩個人看看好了。--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5日 (二) 04:19 (UTC)[回覆]
天天當選後並未立刻解封愛夢,而愛夢也是在天天當選一個月後才申請解封並獲通過的,符合法定程序。之前也有其他管理員予以解封,只不過被某些管理員攔住了,所以什麼叫「擅自」?想罷免請便,不過我想是不可能通過的。——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5日 (二) 07:44 (UTC)[回覆]
我看只是新官上任三把火,以前燃玉剛開始當管理員的時候,還做了比解封愛孟蠢得多的蠢事——刪除首頁。放過他吧,雖說君子無戲言。--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16年3月15日 (二) 11:24 (UTC)[回覆]
翻了以前紀錄,不出所料,出這種要天天表態是否解禁守望的就是劉嘉,心態什麼?社群是否都猜的到?當然啊,不管天天怎麼回答,劉嘉與李4樓主都是當然的反對票,心態什麼?社群也是否都猜的到。在維基裡,真或假,需時日見人心。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5日 (二) 11:36 (UTC)[回覆]
"之前也有其他管理員予以解封"我這邊的記錄怎麼沒顯示呢?不會是把允許編輯討論頁當作解封了吧?--4Li 2016年3月17日 (四) 22:05 (UTC)[回覆]
"點"守望-封禁紀錄"裡有三禁、三解似管理員的車輪戰,爭議很大,熱鬧的很,最後守望的6次申訴申請,全被烏拉不避嫌與他有嫌隙的狀況下,全攔了下來,拒絕,而封禁至今有二年,真是很不可思議。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8日 (五) 00:29 (UTC)"[回覆]
明白,還是指兩年前的那些破事,這我就不摻和咯。--4Li 2016年3月18日 (五) 00:48 (UTC)[回覆]

這和管理員基本無關,要怪就怪維基百科為何不更名為黨基百科。--4Li 2016年3月15日 (二) 01:09 (UTC)[回覆]

畢竟的自由(造謠)的百科全書。--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5日 (二) 04:19 (UTC)[回覆]
( ✓ )同意李4所言。解封守望者愛孟並罷免AddisWang就能讓防火長城不擋維基嗎?我看沒那簡單的。--M940504留言2016年3月15日 (二) 04:46 (UTC)[回覆]
Template:神邏輯:處理破壞也不能讓解封。--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5日 (二) 04:51 (UTC)[回覆]
閣下的發言似乎有漏字,我看不太懂。--M940504留言2016年3月15日 (二) 08:20 (UTC)[回覆]
( ✓ )同意解封,在此送守望者愛孟閣下一句話:Stay Block,Stay H.K.!--Fayhoo留言2016年3月15日 (二) 11:45 (UTC)[回覆]

希望大家可以給愛夢一個機會[編輯]

如果說愛夢以前非常衝動,那麼現在他已經很穩重了。畢竟用戶做了這麼多貢獻只換個永久解封實在讓人心寒。希望大家可以給他一個機會。祝好。——~~~~ Clear Sky C留言2016年3月16日 (三) 12:53 (UTC)[回覆]

(!)意見:綜上,應"幾近"共同看法,本來社群就是要給愛夢一個機會,但貌似就那少數人,似乎要把持大家意見,還有管理員以"車輪戰"口吻來似脅迫其他管理員不得解禁,不可思議!天天解封愛夢剛被Jimmy Xu回退,請@OutlookxpT.A ShirakawaLanwi1三位管理員審酌實況與社群理性要求,再次解封守望者愛夢。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6日 (三) 14:41 (UTC)[回覆]
守望者愛孟的無限期封禁,是中文維基百科的不斷滴血的傷疤,但若解封傷疤恐怕也會再大,因我見到守望者愛孟在2016年03月08日, 星期二 (8日前), 01:26 PM (UTC+8)所寫:「而我,可以說是現在能夠唯一起到真正監督並制約那幾個自卑又濫權管理員的人」等話,讓我會有此感--守望者愛孟被封禁的「理由」並未消失。
守望者愛孟若能不再發這類有攻擊性的言論,不再去觸及這些過往事情,不要涉及管理衝突,專心貢獻條目,那鄉愿的我會冒上被解職的可能,承受被其他管理員責怪的壓力,讓解封中止傷疤。--Outlookxp留言2016年3月16日 (三) 15:54 (UTC)[回覆]
Outlookxp說得對,守望者愛孟被永久封禁事件已導致一些人不相信中文維基百科。守望者愛孟自身有個問題就是太衝動,但不會蓄意害人。即使社群同意解封,關鍵還是要看守望者愛孟本人是否承認因自身的一時衝動而犯的錯誤,我還要提醒的是即使優秀編輯做出巨大貢獻也不會抵消現在的違反行為方針的行為。--Lanwi1(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19:55 (UTC)[回覆]
守望脾氣太硬,較我尤甚。某些管理員是會遊走邊緣藉故封你,但在沒有卻確實證下,如被激怒反擊是會引來自傷。在維基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社群會看,守望不必爭一時,建議@守望者爱孟重新遞出申訴,刪劃「而我,可以說是現在能夠唯一起到真正監督並制約那幾個自卑又濫權管理員的人」等話,並為一時衝動而犯的錯誤致歉,讓@OutlookxpT.A ShirakawaLanwi1等管理員有理據做出解封。衝動罵人本不對,致歉本宜,不必僵那,但也誠摯呼籲若干管理員日後封禁依理非情結、據方針莫挾怨,共同為維基做出貢獻。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7日 (四) 00:53 (UTC)[回覆]
謝謝各位,我猜愛孟應該是鐵了心不會再對他們低頭了。--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7日 (四) 04:56 (UTC)[回覆]
翻看了以下記錄,2年前愛孟多次道歉,結果都被個別管理員都聲稱:「不具備誠意」拒絕申訴直至封禁討論頁。所以這次就算再道歉,結果可能還是一樣的。我覺得,比較認可Walter Grassroot的見解,建議守望者愛孟:請力主封禁的幾個管理員吃頓飯,然後每個人送一個鼓鼓囊囊的「紅包」,這樣才有效。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7日 (四) 05:00 (UTC)[回覆]
自力更生的愛夢看他能改變什麼樣的局面。--深愛學習的Engle躍】 2016年3月17日 (四) 05:03 (UTC)
(!)意見如果已在愛孟願承諾克制衝動,為不當言論致歉,與不再擴觸此事之肇因過往之前提下,並專注於努力推廣維基,Lanwi1、Outlookxp、DreamLiner、T.A Shirakawa應再審視社群多數意見,承擔壓力來解封,Lanwi1、Outlookxp是社群中獲多數肯定的清流的管理員,我們要對他們有信心。(※)注意少數管理員所謂愛孟「不具備誠意」多次道歉,是"主觀"心證,但不應牴觸"廣大社群-要求解封"之認知,且當初此一"封禁-確有瑕疵",方引起管理員群之禁、解封車輪戰,並撼動中文維基百科之信賴感,如藉此解封而彌平,何而不為?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7日 (四) 05:59 (UTC)[回覆]
@Chinuan12623現在他們不正要發起對Dreamliner的解任案嘛,想要達到的目的很明顯,就是恐嚇其他想要依據事實和方針解封的管理員。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7日 (四) 07:12 (UTC)[回覆]
看了客棧對AddisWang、Dreamliner的罷免案討論,當真、笑話?維基社群的水平?我也跟著攪和,被某些人弄的快神智不清了?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7日 (四) 07:46 (UTC)[回覆]

關於本人解封的動作[編輯]

有人一口一個擅自解封,似乎是鐵了心故意要污衊我的解封動作的合理性。故而本人就這個問題說一下幾點:

  1. User:守望者愛孟3月7日請求編輯討論頁,作為被封禁的用戶,其有權這麼做。管理員User:Alexander Misel准許其編輯自己討論頁面的請求。
  2. User:守望者愛孟在最上方提出解封請求的記錄都在,社群討論合情合理。
  3. 用戶遵照維基的程序,展開對自己封禁的正式申訴程序。
  4. 本人根據其申訴的內容,同意解封,並闡述解封理由。

程序上符合維基的方針,本人並非毫無徵兆得擅自解封用戶。--天天 (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2:40 (UTC)[回覆]

@天天,可否請您在回復的時候,指名道姓地指出回復的對象?您回復的是「有人」,讓我並不清楚您是否在暗示我。Bluedeck 2016年3月18日 (五) 05:26 (UTC)[回覆]
他們都是聰明人,說這個有什麼用,不用怕,會有人頂你的。--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7日 (四) 04:54 (UTC)[回覆]
是啊,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還好天天不是岳飛,他們也成不了宋高宗。——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7日 (四) 05:21 (UTC)[回覆]
問題是現在已經有人報名想當徐有貞石亨張軏(車+兀),還有一位正貓在宮裡不出來呢。廿五冤魂仇得報 三八死靈不輪迴留言2016年3月17日 (四) 05:55 (UTC)[回覆]

回憶一下:就守望封禁與烏拉跨氪烏語錄事件簿論(因烏拉在客棧罵守望下三濫...意思堅持要封,故提出來比較)[編輯]

本說不要再發言,但當..烏拉、AddisWang、廣雅 范..等此管理員在此依序大談闊論後,讓我感覺很不舒服,汝等除多些權限,其他在我看什麼都不是,尤其在"天天選舉管理員"中,會採最後三小時集票式投反票時(依理要有12支持票方可抵沖,拉人下馬意圖甚明),已知渠等管理員是懂等玩規則的人,尤其AddisWang在最後幾分鐘的連續6次編輯,有製造編輯衝突之嫌,手法不甚光明,除證明爾等有能力以少搏大,搞點小聰明外,什麼都不是。另烏拉跨氪去年二月烏語錄事件簿,對他人回應真是不要臉他媽給不要臉開門原來不要臉他媽不在,是不要臉的奶奶開的門,Symplectopedia示警烏拉人身攻擊,並刪兩段羞詞烏拉回應Symplectopedia-人參公雞長這麽大啊,管這麽寬啊。並回復羞詞內容,我怎不見70多管理員中有人處份封禁烏拉?他是連二次羞詞,別人示警刪他詞,還反嗆對方,且再恢復羞詞,更重要的是烏拉至今未承認罵人,也沒管理員正式說這話是人身攻擊。烏拉、AddisWang、廣雅 范..檢討此案時,先想想自己,守望者愛孟對此案至少還有表示歉意,烏拉呢?餘管理員也請比較,是否合理對待。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2:14 (UTC)[回覆]

Chinuan12623如果是用羞辱回應羞辱,那你的話不看也罷。汝等、爾等這種詞明顯是你想俯視他人。另外IP用戶們,冷不丁的出沒只會讓你們更多蒙上傀儡的陰影。再有就是上面參加過上海線下聚會的人,人多也好聲大也好不等於有理,何況有的用戶連自動確認都是虛的。--Zhxy 519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2:40 (UTC)[回覆]
真是不要臉他媽給不要臉開門原來不要臉他媽不在,是不要臉的奶奶開的門。上詞是去年烏拉應人的話。Zhxy 519你要否表個態?因為至今還沒個管理員處理或封禁,我們的烏拉閣下還將別人刪詞做恢復並回嗆-人參公雞長這麽大啊,管這麽寬啊,但我至少有請守望對他要注意修詞,勿有羞人讓人不禮貌不適之處。我會平視他人,不會俯視他人,你應觀察某些管理員會不會俯視他人,還是希望用戶都來仰望他?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5:49 (UTC)[回覆]
Chinuan12623詞窮了也就會拿這些無關的事情出來晾曬,以表示他位於道德制高點上。然後也不見Chinuan12623對同信人士編造他人言論事實的詭辯上有任何的所謂歉意。所謂的合理不過取決誰會與之同流,誰不會罷了,何必說得這麼清高。烏拉跨氪 2014年2月7日 (五) 03:40 (UTC)[回覆]
我不會詞窮。我也沒這麼清高,你去翻老本,本人若與他人論戰要是理虧,還會至個歉,我也認為守望有不當可議處,但須永封嗎?你也可問守望,我有無請他要注意修詞,勿有羞人讓人不禮貌不意之處,且此頁多人已引述守望已表歉意,倒是烏拉你對你的真是不要臉他媽給不要臉開門原來不要臉他媽不在,是不要臉的奶奶開的門,至今未表,也無管理員參理,倒讓我常提做類比,與回贈他人,你若要向社群致歉,自封禁或請他人封禁個月,我會另外看你,重新評估,站務能力行,也得搭個高尚人品,可早投天天反對票,偏與三個人來個最後三小時回馬槍,只是證明熟念規則技巧,而行事做法不光明點,則什麼都不是,此頁面這麼多人支持解封,甚質疑與影射某些管理員打壓,難道還不自省嗎?本案守望應適處與適封,不必要到永久封禁,再犯則累懲。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5:30 (UTC)[回覆]
還是那句話,你對幫助M某編造事實的詭辯你什麼時候致歉了?你就顧左右而言他吧。我不認為我存在什麼過失,即是Jxu有不同意見我也依舊這麼認為,所以我不會致歉,你也不用再問。若你想作為道歉的標杆,請你就幫助M某編造事實的詭辯先致歉吧。投票規則里規定了只要在投票期內投票即為合理,請問閣下你所謂的合理又是以什麼個人標準制定的?你口口聲聲說的雙重標準,在你身上都體現得淋漓盡致了。我還能和你辯解什麼。閣下自省吧。烏拉跨氪 2014年2月7日 (五) 06:43 (UTC)[回覆]
你是管理員嗎?問話思維讓我為難?你說-你對幫助M某編造事實的詭辯你什麼時候致歉了?"M某是Marvin 2009嗎?我跟他熟嗎?你質疑與處份他捏造jsjsjs1111事,關我何事?我是質問你(全摘)--煩請烏拉跨氪閣下釋疑!因我是真無法說服自己-你話"真是不要臉他媽給不要臉開門與原來不要臉他媽不在是不要臉的奶奶開的門"不是人身攻擊,大家都是用戶,有些還多些權限,如這都不算損罵,那是否意味爾後可使用這些話應搭,而管理員是無權制止。論辯讓人生火生氣難免,情緒用語克制很重要。Chinuan12623--請問用戶就算真錯,管理員就可罵人嗎?我有質你處份你所謂M某編造事實而做之處份嗎?還無厘頭的要我先致歉,怪哉!另我何時又說天天投票是雙重標準,只是認為管理員頭腦都很清晰,要正、反票應早有譜,不必到與三個人來個最後三小時回馬槍投反票,光明正大點,至少我不會做那事,還有人搞最後幾分鐘的6次連續編輯有製造編輯衝突讓人無法進票之嫌,但現閣下等已教了這點小技巧,以後會不會就不知?是要光明正大論表,還是有樣學樣,贏了再說,手段其次呢?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7:14 (UTC)[回覆]

感嘆己身不正,還想正人,貌似正義化身[編輯]

  1. 烏拉罵人案發當時,有人舉報,但未有管理員對其警告,僅Jimmy Xu在烏拉跨氪討話頁屬聊天對話之是否罵人之"屬性"探討,但Jimmy Xu辯稱那已是警告,唯烏拉仍不承認罵人,一般人要是如此,連二次罵人,別人刪其損話,又故意回復,又不承認罵人,應屬惡性,早就封禁。
  2. 烏拉辯稱是引用央視節目,非罵人。今年奧斯卡頒獎,主持人嘲諷亞裔之橋段,遭受批評,事後節目與主持人致歉;不是所有節目內容都可引用,要知取捨,身為管理員知法犯法,不知悔改,罪加一等。這是態度問題。
  3. Jimmy Xu等相關迴護烏拉,辯稱此是過去式,事後追處有違方針;但此案在"罷免烏拉案"中提出實屬正當,唯在烏拉仍辯稱是"未罵人"之情況下,Jimmy Xu等仍續其迴護,且威脅E君不得再提,否以擾亂處份,後E君果真為Jimmy封禁。摘Ebay5678申訴文:Jimmy本已警告我不可再談烏拉罵人案,以"閣下的擾亂行為"來直接威嚇我。而他現在只是假借我摘錄Zhxy519留言而行封禁之實。同此,反對頁中還有個化學jsjsjs1111影射本人:"連垃圾條目都能拿去選GA的人",與罷免案中烏拉罵人狀況....兩案對照處理本人的案例,顯然標準不一。...此申訴再遭廣雅範拒絕。後本人就此感嘆-請注意Zhxy519Z連這次有3次罵人被封是累犯,在舉報二天後才處理僅封一周,還犧牲了Ebay5678以diff=32596860來提醒管理員重視與處理,但也換來莫名奇妙的擾亂封禁加身。某些管理員處理舉報速度是看人,像化學J誣告我犯3RR(實未犯,冤二個月才解封),烏拉很快沒幾分鐘就封我一個月,比起Z有3次罵人累犯才封一周。
  4. 說真的,我很感嘆若干管理員是依情結封人;Jimmy Xu這資深但又年輕的管理員,我很不以為然,除極力迴護烏拉,砍我是不手軟。翻些紀錄,讓社群看了嚇一跳:1.1u, 別人舉報-7罵Chinuan12623 ,罵-本人骨子裡是一個非常非常壞的人。但Jimmy Xu拒絕處分。2.-7再罵Chinuan12623的更兇-說:就讓他生兒代代做賊,生女世世為娼,讓他所有的朋友、親人全部不得好死。讓他痛苦一生,死後也要下拔舌地獄。我舉報-7,但反倒被Jimmy Xu封禁。3.看-7自薦優良條目[辣媽島]Jarodalien用傀儡帳戶造票,要是別人傀儡馬上封禁,但Jarodalien -7他竟未受任何處份。試問管理員誰公、誰私、誰真、誰假?談罷免?
  5. 再問,硬說AddisWang遭守望威脅,請問這二年來AddisWang有受害嗎?無法行使職權嗎?天天第二次選舉時他還是激昂陳述反對,他有受迫害嗎?但反觀自本人於2013年2月15日質疑烏拉罵人不道歉未處份後,接連遭到烏拉與其友好管理員廣雅範、Jimmy Xu四次藉故的無理封禁,前二次由瓜皮仔、Lanwi1接受本人的申訴解封;第三次是我追問Jimmy Xu對烏拉四人罵人話看法-烏拉:是他媽的不要臉.、化學君:拿垃圾條目來選優特.、Zhxy519:生殖器想跟誰做愛就做愛.、cobrachen:推優特拿橡皮圖章和濫投充斥的結果也好拿出來說..,結果我反被Jimmy Xu說我擾亂而封禁,我未申訴,留做白色恐佈證據。最後那次更扯,我舉報-7連二次罵人,但反倒被Jimmy Xu封禁。在心痛維基沉倫之虞,我消失維基有一段時間,我這才是管理員給我的"白色恐怖",而現渠等管理員還好意思化正義之身,來拒絕與回退守望之解封。
  6. 犯錯不可恥,知錯能改善莫大焉,重提烏拉罵人案與守望封禁案相比,只是要社群比較:1.守望在外網站罵人,烏拉在維基罵人,網外互罵,維基來封禁適宜嗎?2.就算守望在外網站罵人,已在維基多次致歉,且禁封二年了,而烏拉在維基罵人,至今未承認,也未受處份,有違比例原則。3.現烏拉在客棧罵守望下三濫...,己身不正,還想正人,還似正義化身,真令人不生噓唏。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8日 (五) 01:25 (UTC)[回覆]

這麼多年了還是一樣的劇本[編輯]

看來爭論雙方都沒有實力繼續爭論了,不過這對於維基也許並不是壞事吧。--Gkb1402留言2016年4月5日 (二) 02:22 (UTC)[回覆]

給您一個星章![編輯]

原星章
感謝分享! Yangdeyue留言2016年6月25日 (六) 11:26 (UTC)[回覆]

給您一個星章![編輯]

原星章
感謝分享! Yangdeyue留言2016年6月25日 (六) 11:26 (UTC)[回覆]

您好,您先前上傳的檔案「File:人民日報1990年4月23日專題報導時任黃埔區長陳良宇.jpg」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檔案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上傳檔案,但請先看看合理使用準則圖像使用守則

大多問題圖片可以通過添加圖像版權標誌等重要資訊解決。請參與檔案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著作權IRC聊天頻道--Techyan留言2016年7月16日 (六) 11:11 (UTC)[回覆]

送你一隻南極熊[編輯]

送你一隻南極熊
送你一隻南極熊 南極的熊留言2016年8月3日 (三) 03:27 (UTC)[回覆]

餡餅送給您![編輯]

等你回來 Wolffy.C跟我去環校跑雪梨及獎牌·手冊·扣分 2016年8月12日 (五) 12:52 (UTC)[回覆]

授予維基助理主編榮譽[編輯]

恭喜!您現在已經符合維基助理主編的最低要求;透過申請榮譽審核後現在授予 閣下:

感謝您對中文維基百科的貢獻。根據您的貢獻,現授予您維基助理主編榮譽。歡迎您繼續幫助改進維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後如果要申請更高級的榮譽請再到維基百科:維基榮譽與獎勵/申請與變更申請。

授予人:—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8月15日 (一) 16:09 (UTC)[回覆]

用戶查核通知[編輯]

您好,一名維基用戶對您的帳號提請了用戶查核,因為您可能違背了傀儡方針。您可以在了解相關方針後,前往用戶查核請求頁面發表您的意見。--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8月19日 (五) 17:03 (UTC)
如果您確有違反維基百科相關政策的行為,請知悉:社群對初犯、尚未意識到錯誤的新手或保證不再犯者比較寬容。然而濫用多個帳號是非常重大且需要處理的行為,應嚴肅待之。

封禁申訴[編輯]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我希望各位停止爭論,我不希望不要再為無意義的事情爭吵。烏拉跨氪等人封禁我,是不是濫權,相信經歷過事情、看過相關用戶發言的,都心裡很明白。縱使,嘴上,大家未必說,因為出於立場,出於明哲保身等等,我都理解。不管有些人對我的各種攻擊言辭,是真實,是虛假,是誤會,是重傷,都讓他過去吧。我承認我過去曾一時衝動做過錯事,正如每個人都會做錯事一樣,希望不要再有人因此無意義地被受傷。不管某些人是不是願意化解矛盾,從現在開始,我都願意以最大誠意,包容他們,接納他們,希望大家都能放下過去的成見,共同為維基百科發展出力。如果管理員來解封,我就專心寫條目,完成這兩年多我因封禁而耽誤了大量條目拓荒計劃,這當然最好(我的工作忙碌,真的應該沒時間再去扯爭論)。如果管理員不肯解封,就算了,那我就繼續在線下貢獻,推廣(即使封禁讓我的推廣有些受阻),我都會堅持下去。我實在無心無力去扯那些無聊的爭議了,如果明年,我還不能讓中文維基還不能使得大陸維基有根本性的突破,我肯定是引退了,實在沒精力。最後,我希望各位管理員,在點擊封禁的時候,三思而後行。我也一樣,也要克制以前的衝動。就這樣吧,我這裡現在上維基都難,密碼都差點找不回來。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6年8月20日 (六) 15:54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予以解封或縮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您承認您被封禁的最重要原因是衝動,再給您一次機會,望勿再犯。
  處理人:Lanwi1(留言) 2016年8月20日 (六) 17:44 (UTC)[回覆]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再次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推翻之前的決定並拒絕這位用戶的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未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推翻之前的決定。
  2014年User:中華愛國陣線違反方針的一系列行為,未見提及。
  處理人:Kegns留言2016年8月20日 (六) 18:24 (UTC)[回覆]


只有用戶查核員才能瀏覽的checkuser.wikimedia.org/?curid=5768有您使用User:中華愛國陣線的記錄,守望者愛孟。--Lanwi1(留言) 2016年8月20日 (六) 19:16 (UTC)[回覆]

的確,[17]看來需要解釋。--❦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21日 (日) 06:58 (UTC)[回覆]

新問題?[編輯]

見Antigng於VPM的發言:

和平君贴到Telegram上的图,经过teleirc转发到了IRC。原始文件在Techyan的服务器上。似乎是QQ截图。--Antigng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3:58 (UTC)[回覆]

若上面的CU也道完歉,承諾不再犯,歡迎回來,但請注意 QQ截圖 所示的行為並未AGF,若您認為我有用傀儡,請上WP:RFCU。--❦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21日 (日) 06:56 (UTC)[回覆]

Hanteng!很高興看到你啊,應該不止我一個人可以作證,那個中華愛國(張岩11)和守望者愛孟是兩個人呀,這不能搞混的。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01:05 (UTC)[回覆]
我見過這兩個人,非一個人。——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8月29日 (一) 04:43 (UTC)[回覆]
如果所言屬實的話,也許把2016年8月26日15:12那封郵件的大致內容公開出來會有一些幫助。--Antigng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01:10 (UTC)[回覆]
或者組織一次聚會驗明正身?--4Li 2016年8月29日 (一) 03:24 (UTC)[回覆]

謝謝大家支持[編輯]

  • 本人誠摯感謝社群眾多用戶對本人的信任和支持。相信維基會好起來的。本人因為現實生活忙碌,以後可能會減少貢獻維基的時間,但只要我有精力,在中國大陸地區推廣維基並且爭取解除中文維基的封鎖等事務我會盡力堅持下去。
  • 張岩是一位愛打抱不平的耿直的山東漢子,具體情況我已經郵件告知了幾位管理員,張岩同學也在他的用戶討論頁作了說明。不管怎麼說,他在2014年後的一些行為是不妥當的,而我把帳戶給他是因為我擔心他遭到管理員報復。畢竟他的過激行為較大程度是由於我的爭議性封禁引起,對此我願意承擔一定責任。
  • 其他手段多樣的,對本人的侮辱、詆毀和造謠,我認為是沒有意義的,除了阻撓大陸地區維基百科的存續發展之外,沒有任何作用。
  • 我的郵件地址一直沒有變,歡迎任何友善的問候、交流和質詢。
  •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6年9月16日 (五) 10:07 (UTC)[回覆]
如果把上面CU問題解決到的話,回來或者不是問題,倒希望有人指出到CUwiki的信息真與你無關,又有管理員願意為你出頭。——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9月29日 (四) 04:48 (UTC)[回覆]

用戶查核通知[編輯]

您好,一名維基用戶對您的帳號提請了用戶查核,因為您可能違背了傀儡方針。您可以在了解相關方針後,前往用戶查核請求頁面發表您的意見。--N-C16留言2016年12月25日 (日) 08:26 (UTC)[回覆]
如果您確有違反維基百科相關政策的行為,請知悉:社群對初犯、尚未意識到錯誤的新手或保證不再犯者比較寬容。然而濫用多個帳號是非常重大且需要處理的行為,應嚴肅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