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于越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置酒咸阳宫,博士官周青臣讚歎秦朝的郡縣制,淳于越則說周青臣阿諛,建议皇帝实行分封,以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秦始皇讓丞相李斯處理此一提案,李斯驳斥淳于越的看法,認為有這種想法的人,就是受到諸子的學術思想荼毒太深,建議秦始皇焚書。[1][2]
参考文献[编辑]
![]() | 这是一篇关于秦朝人物的小作品。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