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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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是中國共產黨對各地方工作進行領導的組織機構,包括各地方的代表大會及由其產生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各地方組織在《中國共產黨章程》中稱為黨的地方組織,其中對地方組織的地位、職權和任務作了規定。[1]

創立初期(1921年-1927年)[編輯]

1921年7月,中國共產黨成立。1921年11月,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通知上海、北京、廣州、武漢、長沙分別成立「區執行委員會」[1]。1922年7月,在中共二大上通過了《關於共產黨的組織章程決議案》和《中國共產黨章程》,其中規定:如果一個地區有兩個支部以上,可組織成立地方執行委員會;各地區有兩個地方執行委員會以上,可組織成立區執行委員會。直至1927年中共五大召開時,中央直屬地方組織共有湖南、湖北、上海、廣東、北方、山東、江西、豫區、陝甘9個區執委;福州、大連、北滿、安徽、重慶5個地執委;奉天、蕪湖、六安、南陵5個特別支部;濉溪、壽縣堰口集支部。1927年中共五大修訂的黨章,撤銷了各區執委、地執委的建制。[2]

在此時期,中共中央直屬的地方組織包括:[2]

北方區
滬江浙皖區
  • 中共上海地委中共上海地執委兼中共上海區執委中共上海地執委中共上海區執委(1921年12月-1927年6月)
  • 中共南京地執委(1924年4月-1927年)
  • 中共中央直屬浙江各支部
    • 杭州支部(1924年4月-1925年8月)
    • 溫州獨立支部(1924年12月-1925年8月)
    • 紹興支部(1924年4月-1925年1月)
  • 中共中央直屬安徽各支部(特支)、安徽地執委
    • 安慶支部(1923年冬-1924年3月)
    • 安慶特支→安徽地執委(1926年1月-1927年5月)
    • 安徽其他支部(特支)
湘贛區
鄂川區
粵桂閩滇區
  • 中共廣東支部→中共廣東區執委→中共廣州地執委→中共廣東區執委→中共廣東特委(1921年8月-1927年7月)
  • 中共中央直屬莆田黨團支部、莆田支部,中共福州地執委(1926年4月-1927年4月)
旅外組織
  • 中共旅莫支部→中共旅莫地執委→中共旅莫支部(1921年12月-1926年夏)
  • 中共旅歐支部(1921年-1927年)

第一次國共內戰時期(1927年-1937年)[編輯]

1927年中共五大黨章對地方組織的建制進行了調整,此後中共地方組織形成了省委、市或縣委、區委的建制。1928年中共六大又新增了「特別區」一級,包括幾縣或省之一部分。黨章分為城鄉區的組織、縣或市的組織、省之組織三章,對各級地方組織的地位、職權和任務作了規定。[1][3]至1937年7月抗日戰爭爆發前,省委或省工委組織在陝甘寧革命根據地有中共陝北、陝甘寧省委,在國民黨統治區有中共河北、山東、陝西省委,山西、綏遠、河南、廣西省工委,雲南臨時工委,山西公開工委等。[4]

在此時期,中共中央、中央局直屬的地方組織包括:[4]

中央及湘贛、湘鄂贛、閩浙贛、左右江革命根據地
  • 中共閩粵贛特區委→中共閩粵贛省委→中共福建省委(1930年12月-1935年4月)
  • 江西省行委→中共贛西南特區委和贛東、贛南、永吉泰特委,中共江西省委(1930年10月-1935年5月)
  • 中共閩贛省委(1933年4月-1935年5月)
  • 中共粵贛省委(1933年8月-1934年10月)
  • 中共贛南省委(1934年7月-1935年3月)
  • 中共湘贛省委(1931年8月-1937年12月)
  • 中共湘鄂贛特區委→中共湘鄂贛省委(1931年3月-1937年12月)
  • 閩西軍政委員會→閩西南軍政委員會→中共閩西南特委(1935年3月-1937年10月)
  • 中共閩東特委(1934年6月-1935年10月;1936年9月-1938年1月)
  • 中共閩粵邊、瑞西、贛粵邊、閩中特委(1934年5月-1938年1月)
  • 中共贛東北特區委→中共贛東北省委→中共閩浙贛省委→中共皖浙贛省委(1930年7月-1937年2月)
  • 中共閩北分區委→中共閩贛省委(1935年1月-1938年1月)
  • 中共閩浙邊臨時省委(1935年10月-1937年7月)
  • 中共廣西前委→中共紅七軍前委(1929年10月-1932年12月)
湘鄂西、湘鄂川黔革命根據地
  • 中共湘鄂西特委、中共湘鄂西省委(1930年9月-1933年12月)
  • 中共鄂豫邊特委→中共鄂豫邊省委→中共鄂豫邊工委→中共鄂豫邊省委(1930年10月-1937年12月)
  • 中共湘鄂川黔省委(1934年11月-1936年2月)
  • 中共川滇黔省委(1936年2月-3月)
鄂豫皖、川陝及鄂豫陝革命根據地
  • 中共鄂豫皖邊特區委→中共鄂豫邊特區委→中共鄂東北特區委→中共鄂豫皖特區委(1930年2月-1931年5月)
  • 中共鄂豫皖臨時省委→中共鄂豫皖省委(1931年5月-1934年12月)
  • 中共鄂東北、皖西北道委(1934年11月-1937年7月)
  • 中共川陝省委(1933年2月-1935年7月)
  • 中共鄂豫陝省委(1934年12月-1935年9月)
  • 中共鄂豫陝(陝南)特委(1935年9月-1937年8月)
長征途中所建省委、特委
  • 中共川康省委(1935年7月-11月)
  • 中共大金省委→中共金川省委(1935年10月-1936年7月)
  • 中共四川省委(1935年11月-1936年2月)
  • 中共川康省委(1936年4月-7月)
  • 中共甘陝川省工委(1936年9月-10月)
  • 中共甘肅省工委(1936年9月-10月)
  • 中共川南→川滇黔邊、川陝邊特委(1935年2月-1940年春)
陝甘寧革命根據地
  • 中共陝北特委(1933年3月-1935年2月)
  • 中共陝甘邊特委(1933年3月-1935年2月)
  • 中共西北工委中共陝甘晉省委(1935年2月-11月)
  • 中共陝北省委(1935年11月-1937年7月)
  • 中共陝甘省委(1935年11月-1936年5月)
  • 中共陝甘寧省委(1936年5月-1937年9月)
  • 中共陝甘省委(1936年12月-1937年4月)
  • 中共神府特區委、甘州中心縣委(1936年1月-3月、1937年2月-11月)
國民政府統治南方地區
  • 中共湖南省委→中共湖南省工委→中共長沙中心市委(1927年5月-1932年12月)
  • 中共安徽臨時省委→中共安徽省委→中共安徽省臨時工委(1927年5月-12月;1928年3月-1929年5月;1931年2月-6月)
  • 中共江蘇省委(兼上海市委)→中共江南省委→中共江蘇省委(1927年6月-1937年9月)
  • 中共江西省委(1927年8月-1930年5月)
  • 中共浙江省委、中共浙江工委(1927年6月-1929年4月;1933年1月-3月)
  • 中共四川省委(1927年8月-1935年6月)
  • 中共湖北省委(1927年7月-1930年8月)
  • 中共廣東省委→中共兩廣省委→中共兩廣工委→中共香港工委(1927年8月-1934年9月)
  • 中共福建省委→中共福建臨時省委(1927年12月-1931年7月;1934年1月-4月)
  • 中共雲南省臨委→中共雲南省特委→中共雲南省臨委→中共雲南省委、中共滇黔桂邊臨委、中共雲南臨時工委(1927年12月-1930年12月;1935年11月-1938年8月)
  • 中共廣西省委、中共廣西省工委(1928年9月-1929年4月;1936年11月-1937年7月)
  • 中共貴州省工委(1935年1月-1937年6月)
  • 中共中央北方局南方臨時工委(1936年9月-1937年9月)
  • 中共中央、中央局直屬南方地區各特(市、中心縣)委
    • 雲南特委(1927年7月-12月)
    • 閩南臨委(1927年8月-12月)
    • 閩北臨委(1927年8月-12月)
    • 福州中心市委(1931年7月-1934年4月)
    • 廈門中心市委(1931年7月-1936年4月)
    • 蕪湖中心縣委(1929年5月-1930年6月;1931年6月-1932年3月)
    • 安慶中心縣委(1929年6月-1930年8月)
    • 六安中心縣委(1929年10月-1931年1月)
    • 皖西北中心縣委(1931年8月-1932年7月)
    • 皖北(壽縣)中心縣委(1932年7月-1934年10月)
    • 皖西(合肥)中心縣委(1932年7月-1934年10月)
    • 皖西北中心縣委→皖西北特委(1934年10月-1937年8月)
    • 皖豫邊區中心縣委(1934年8月-11月)
    • 杭州中心市委→杭州市委(1929年4月-12月;1930年3月-8月)
    • 永嘉中心縣委→浙南特委→溫州中心縣委(1929年4月-1930年8月;1931年1月-12月)
    • 台州中心縣委→台州中心區委→台州中心縣委(1929年5月-1930年6月;1931年5月-12月)
    • 永康中心縣委(1929年8月-1930年6月;1932年10月-1933年1月)
    • 建德中心縣委(1930年上半年-7月)
    • 東陽中心縣委(1933年秋-1935年10月)
    • 武漢市委→武漢工委(1930年9月-1932年10月)
    • 鄂北區特委(1927年8月-9月)
    • 鄂西區特委(1928年12月-1929年9月)
    • 鄂南中心縣委(1929年6月-1930年7月)
    • 瓊崖特委(1934年9月-1936年9月)
    • 東江特委(1934年9月-1935年夏)
    • (上海)臨時工委(1935年1月-1937年7月)
    • 浙南臨時革委會→浙南黨委(1936年5月-1937年3月)
    • 阜陽、徽州、皖南、湖州、漢川中心縣委或工委(1929年5月-1935年4月)
    • 廣西地執委、廣西特委、鬱江特委籌委(1927年5月-10月;1930年8月-1931年3月;1935年11月-1936年11月)
國民政府統治北方地區
  • 中共順直省委→中共河北省委(1927年5月-1937年7月)
  • 中共山西省委、中共山西特委→中共太原工委→中共山西工委(1927年5月-1929年3月;1930年10月-12月;1933年5月-1937年7月)
  • 中共陝西省委→陝西黨團工委→中共西安中心市委、中共陝西省委(1927年5月-1930年12月;1931年5月-1934年12月;1935年8月-1937年7月)
  • 中共河南省委→中共河南省工委(1927年6月-1929年4月;1930年1月-1932年9月;1933年1月-1934年12月;1936年7月-1937年7月)
  • 中共山東省委→中共山東省工委→中共山東省委(1927年6月-1937年7月)
  • 中共綏遠省工委(1936年7月-1938年5月)
  • 中共滿洲省委(1927年10月-1936年6月)
  • 中共南滿省委(1936年7月-1937年7月)
  • 中共北滿臨時省委(1936年9月-1937年7月)
  • 中共吉東省委(1937年3月-7月)
  • 中共中央及中央局、中央代表團、東征紅軍黨委直屬北方地區各特(市、中心縣)委或工委、地區特支
    • 中共中央直屬特(市)委或工委、地區特支、中心縣委
      • 磁縣縣委→磁縣中心委(1929年冬-12月)
      • 內蒙古臨特支(1928年8月-1932年9月)
      • 內蒙古特委(1932年9月-1933年5月)
      • 蒙古工委(1936年6月-10月)
      • 西北特支(1936年春-12月)
      • 衛輝中心縣委(1929年4月-12月)
      • 開封中心市委(1929年4月-1930年2月)
      • 鄭州中心市委(1929年9月-1930年2月)
      • 信陽中心縣委(1929年5月-1930年4月)
    • 中共上海中央局直屬工委
      • 魯東工委(1934年4月→秋)
    • 中共中央北方局直屬中心縣(市)委及地區工委
      • 萊陽中心縣委(1933年7月-9月)
      • 南陽縣委→南陽中心縣委(1934年12月-1936年12月)
      • 宛屬工整委(1936年9月-1937年2月)
      • 煙臺工委→煙臺市委(1936年6月-11月)
      • (內蒙古)墾區工委(1936年秋-1937年10月)
    • 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直屬特委、工委
      • 西蒙工委(1929年7月-1937年2月)
      • 西北特委(1931年7月-1933年8月)
      • 哈爾濱特委(1936年1月-1937年4月)
      • 下江(烏蘇里江)特委(1936年3月-1937年2月)
      • 道北特委(1936年7月-12月)
      • 道南特委(1936年9月-1937年3月)
    • 人民紅軍抗日先鋒軍黨委所屬工委
      • 山西河東工委(1936年3月-11月)
      • 中陽工委(1936年2月-5月)

抗日戰爭時期(1937年-1945年)[編輯]

自1937年七七事變前夕至1945年抗日戰爭結束,這一時期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的規模有了很大的發展,省(區)委由17個增至30多個,地、縣委遍布中國大部分地區。[5]

在此時期,中共中央、中央局、中央分局直屬的地方組織包括:[5]

西北地區
  • 中共陝甘寧特區委→陝甘寧邊區委→中共陝甘寧特區委→中共陝甘寧邊區委(1937年5月-1940年9月)
  • 中共陝甘寧邊區中央局、中共中央西北局直屬地(特、分區)委
    • 陝甘寧邊區延屬地委(1943年1月-1945年8月)
    • 陝甘寧邊區隴東分區特委→陝甘寧邊區隴東地委(1940年10月-1945年8月)
    • 陝甘寧邊區三邊分區委→陝甘寧邊區三邊地委(1940年10月-1945年8月)
    • 陝甘寧邊區神府分區委(1940年10月-1945年2月)
    • 陝甘寧邊區關中分區委→陝甘寧邊區關中地委(1940年10月-1941年4月;1943年1月-1945年8月)
    • 陝甘寧邊區洛川特委→陝甘寧邊區洛川工委(1940年10月-1943年3月)
    • 陝甘寧邊區綏德特委→陝甘寧邊區綏德地委(1940年10月-1945年8月)
    • 陝甘寧邊區伊克昭盟工委(1940年10月-1941年4月;1945年2月-8月)
  • 中共陝西省委(1937年7月-1943年1月)
  • 中共甘肅省工委(1937年10月-1941年11月)
  • 中共隴東特區委、中共甘寧工委(1937年7月-1938年春;1942年10月-1943年夏)
  • 中共寧夏省工委(1937年10月-1940年4月)
晉綏地區
  • 中共山西工委→中共山西省委(1937年7月-1938年5月)
  • 中共山西公開工委(1936年10月-1940年初)
  • 中共晉西省委(1938年2月-5月)
  • 中共晉西南省委→中共晉西南區委(1938年5月-1940年2月)
  • 中共晉西北工委→中共晉西北臨時省委→中共晉西北省委→中共晉西北區委(1937年10月-1940年2月)
  • 中共晉西區委(1940年2月-1942年8月)
  • 中共晉西北區委、中共中央晉綏分局直屬西北區各地委(1942年8月-1945年8月)
  • 中共晉西南工委、中共沿黃河工委(地委)(1942年8月-1945年8月)
  • 中共綏遠省委→中共晉綏邊區委→中共綏察邊區委→中共塞北區工委→中共綏蒙區委(1938年11月-1945年8月)
  • 中共中央北方局直屬晉綏地區各特委、工委
    • 正太鐵路工委(1937年7月-11月)
    • 正太鐵路沿線特委(1937年7月-11月)
    • 晉中特委(1937年11月)
    • 曲沃特委(1937年11月-1938年3月)
晉察冀地區
  • 中共河北省委(1937年7月-1938年10月)
  • 中共平漢線省委(1937年7月-10月)
  • 中共平津唐點線工委(1938年9月-1942年2月)
  • 中共晉察冀省委→中共晉察冀邊區委→中共北嶽區委→中共北嶽區工委(1937年9月-1944年9月)
  • 中共冀晉區委(1944年9月-1945年8月)
  • 中共冀察區委(1944年9月-1945年11月)
  • 中共保屬省委、中共冀中省委→中共冀中區委→中共冀中區工委→中共冀中區委(1937年10月-1945年8月)
  • 中共冀熱察區委(1939年1月-1942年2月)
  • 中共冀熱邊特委→中共冀熱遼區委(1943年7月-1945年12月)
  • 中共中央晉察冀分局直屬第十三(冀東)地委(1942年3月-1943年7月)
晉冀魯豫地區
  • 中共直魯豫(晉冀魯豫)邊省工委(1937年11月-1938年3月)
  • 中共冀豫晉省委→中共晉冀豫區委(1937年10月-1940年1月)
  • 中共晉冀豫區委→中共太行區委(1940年1月-1945年8月)
  • 中共太岳區委(1940年1月-1943年1月)
  • 中共晉豫區委(1940年1月-4月)
  • 中共太南區委(1940年1月-4月)
  • 中共太南區委→中共晉豫區委(1940年4月-1943年1月)
  • 中共太岳區委(1943年1月-1945年8月)
  • 中共冀魯豫區委(1940年4月-1941年6月)
  • 中共冀南(冀魯豫)省委→中國冀南區委(1938年3月-1944年5月)
  • 中共冀魯豫區委(1941年7月-1944年5月)
  • 中共冀魯豫區工委、中共冀南區工委(1944年5月-1945年10月)
山東地區
  • 中共山東省委→中共蘇魯豫皖邊區省委(1937年7月-1938年12月)
  • 中共(山東)第一(大魯南)區委(1939年7月-1940年5月)
  • 中共魯南區委(1940年5月-1945年10月)
  • 中共魯中區委(1940年10月-1945年10月)
  • 中共濱海區委(1943年4月-1945年10月)
  • 中共魯西(山東第二)區委(1939年1月-1941年7月)
  • 中共蘇魯豫(山東第五)區委(1939年5月-1940年11月)
  • 中共冀魯邊區委(1941年2月-1944年3月)
  • 中共清河區委(1940年10月-1944年3月)
  • 中共渤海區委(1944年3月-1945年10月)
  • 中共膠東(山東第三)區委(1938年12月-1945年10月)
  • 中共中央北方局、山東分局直屬山東地區特(地委)
華中地區
  • 中共湖北省工委(1937年10月-1939年1月)
  • 中共鄂西北區委(1939年2月-1940年8月)
  • 中共鄂中區委(1939年2月-12月)
  • 中共河南(豫皖蘇)省委(1937年9月-1939年1月)
  • 中共豫西省委(1938年12月-1939年10月)
  • 中共豫南(豫鄂邊)省(區)委(1939年1月-10月)
  • 中共河南省委(1939年10月-1943年5月)
  • 中共安徽省工委(1938年4月-1939年1月)
  • 中共鄂豫皖區委(1939年1月-11月)
  • 中共皖西省委(1940年2月-5月)
  • 中共鄂豫(豫鄂)邊區委→中共鄂豫皖湘贛邊區委(1939年11月-1945年8月)
  • 中共皖鄂贛(皖江)區委(1942年5月-1945年10月)
  • 中共河南(豫西)區委(1944年9月-1945年9月)
  • 中共湘鄂贛邊區臨委(1945年5月-7月)
  • 中共蘇皖區委(1939年12月-1941年5月)
  • 中共江南區委→中共蘇皖區委→中共蘇南區委(1941年5月-1945年8月)
  • 中共浙西區委(1945年5月-8月)
  • 中共蘇浙區委(1945年8月-10月)
  • 中共閩浙邊臨時省委(1937年7月-1938年5月)
  • 中共浙江省工委→中共浙江省委(1937年11月-1942年2月)
  • 中共浙東區委(1942年7月-1945年11月)
  • 中共福建省委(1938年6月-1945年8月)
  • 中共蘇北區委(1940年9月-1941年3月)
  • 中共蘇中區委(1941年3月-1945年10月)
  • 中共豫皖蘇省委→中共豫皖蘇邊區委(1939年3月-1941年5月)
  • 中共蘇皖邊區委(1939年6月-1941年5月)
  • 中共皖東北區委(1941年5月-8月)
  • 中共淮北蘇皖邊(淮北)區委(1941年8月-1945年10月)
  • 中共淮海區委(1941年5月-1942年11月)
  • 中共鹽阜區委(1941年2月-1942年11月)
  • 中共蘇北區委(1942年11月-1945年10月)
  • 中共蘇皖省委(1939年4月-1940年1月)
  • 中共皖東津浦路東省委→中共皖東津浦路東區委(1940年1月-1943年2月)
  • 中共皖東津浦路西省委→中共皖東津浦路西區委(1940年1月-1943年2月)
  • 中共淮南蘇皖邊區委(1943年2月-1945年10月)
  • 中共皖南、閩浙贛、閩東、湘鄂贛、皖贛→皖浙贛、贛南、贛東→贛東北、贛北→贛東北特委(1937年7月-1942年4月)
  • 中共中央長江沿岸委員會、長江局、東南分局→東南局、中原局、華中局直屬華中地區各特(地)委或工委
    • 長江沿岸委員會、長江局、中原局、華中局直屬地(市)委或工委
      • 南京市委(1937年9月-11月)
      • 皖中工委(1937年11月-1938年4月)
      • 皖東工委(1938年8月-1939年4月)
      • 豫皖邊工委(1938年11月-1939年3月)
      • 巢湖(無為)地委(1941年2月-1942年4月)
      • 鄂皖地委(1941年10月-1942年4月)
      • 南京工委(1944年6月-1945年10月)
    • 東南分局→東南局直屬特委或工委
      • 蘇南工委→蘇南特委(1938年7月-1939年12月)
      • 蘇皖特委(1939年7月-12月)
      • 蘇北工委→蘇北特委(1939年5月-12月)
      • 南昌市臨時工委→南昌市委(1938年1月-8月)
華南、西南地區
  • 中共湘鄂西區委(1939年3月-1940年8月)
  • 中共鄂西、湘鄂邊、湘贛特委(1940年8月-1943年9月)
  • 中共湖南省特委→中共湖南省工委→中共湖南省委→中共湖南省工委(1937年12月-1945年8月)
  • 中共雲南省特委→中共雲南省工委(1938年8月-1945年8月)
  • 中共貴州省工委→中共貴州省臨時工委(1938年2月-1943年7月)
  • 中共四川省工委(1938年1月-11月)
  • 中共川西→川康、川東特委(1938年11月-1945年8月)
  • 中共廣東省委(1938年4月-1940年12月)
  • 中共粵北省委(1940年12月-1942年5月)
  • 中共粵南省委(1940年12月-1942年5月)
  • 中共廣東臨時省委(1942年2月-1945年7月)
  • 中共廣西省工委(1937年7月-1939年7月)
  • 中共廣西省工委(1940年12月-1945年8月)
  • 中共閩粵贛邊省委→中共閩西南潮梅特委(1937年10月-1940年11月)
  • 中共閩粵邊委(1942年2月-1945年8月)
  • 中共江西省委(1938年8月-1941年12月)
  • 中共川南、川北、上川東、下川東特委(1941年2月-1945年8月)
  • 中共中央長江局、南方局及南方工委直屬華南、西南地區各特(市)委或工委
    • 瓊崖特委(1937年10月-1938年4月;1940年12月-1945年春)
    • 廣州市工委(1937年10月-1938年4月)
    • 廣州外縣工委(1937年12月-1938年4月)
    • 香港市工委→香港市委(1937年7月-1938年4月)
    • 香港海員工委(1937年8月-1938年4月)
    • 閩西特委(1941年1月-1942年2月)
    • 閩南特委(1941年1月-1942年2月)
    • 潮梅特委(1940年12月-1945年8月)
    • 湘南特委(1941年春-8月)
    • 衡陽中心縣委(1941年春-1944年6月)
    • 南路特委(1944年7月→冬)
    • 重慶市委(1944年4月-1945年8月)
東北地區
  • 中共北滿省委(1937年7月-1942年9月)
  • 中共吉東省委(1937年7月-1942年9月)
  • 中共南滿省委(1937年7月-1941年3月)
  • 中共東北特支局→中共東北抗聯教導旅委員會→中共東北委員會(1942年9月-1945年10月)

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1945年-1949年)[編輯]

1945年中共七大黨章修訂了中共的組織系統,規定了省/邊區/地方黨委、縣/市委、區委的建制。[6]此後,隨着第二次國共內戰的進行,地方組織不斷進行調整,至1949年9月共有中共省委21個、省(區)工委3個、區黨委16個、直轄市委10個、特委或工委6個。[7]

在此時期,中共中央、中央局、中央分局直屬的地方組織包括:[7]

西北地區
  • 中共中央西北局直屬地(特)委、工委
    • 陝甘寧邊區延屬地委(1945年8月-1949年5月)
    • 陝甘寧邊區綏德地委(1945年8月-1949年5月)
    • 陝甘寧邊區三邊地委(1945年8月-1949年5月)
    • 陝甘寧邊區隴東地委(1945年8月-1949年8月)
    • 陝甘寧邊區關中地委→陝甘寧邊區三原地委(1945年8月-1949年9月)
    • 陝甘寧邊區榆橫特委(1946年10月-1947年12月)
    • 陝甘寧邊區榆林地委(1947年8月-12月;1949年2月-5月)
    • 洛川工委→黃龍特委→陝甘寧邊區黃龍地委(1945年8月-1949年5月)
    • 陝甘寧邊區西府地委(1948年4月-1949年5月)
    • 陝甘寧邊區寶雞地委(1949年5月-9月)
    • 陝甘寧邊區彬縣地委(1949年5月-9月)
    • 東府工委→陝甘寧邊區東府地委→陝甘寧邊區大荔地委(1948年7月-1949年9月)
    • 陝甘寧邊區渭華地委→陝甘寧邊區渭南地委(1949年3月-9月)
    • 陝甘寧邊區咸陽地委(1949年5月-9月)
    • 漢中工委(1945年11月-1949年9月)
    • 伊克昭盟工委及伊東工委、伊西工委、伊克昭盟黨委(1945年8月-1949年9月)
    • 晉西工作委員會(1945年8月→冬)
  • 中共陝北區委(1949年5月-1950年4月)
  • 中共陝西省工委(1946年1月-1947年3月)
  • 中共甘肅省工委(1945年9月-1949年7月)
  • 中共寧綏工委、中共寧夏工委(1947年1月-1949年9月)
晉綏地區
  • 中共呂梁區委(1945年9月-1948年8月)
  • 中共雁門區委(1945年9月-1946年11月)
  • 中共綏蒙區委(1945年9月-1949年6月)
  • 中共臨汾工委→中共晉南工委(1948年5月-1949年5月)
  • 中共中央晉綏分局直屬地委
    • 晉綏邊區第一地委(1945年8月-1947年12月;1948年5月-12月)
    • 晉綏邊區第二地委→晉綏邊區五寨地委(1945年8月-9月;1946年11月-1949年5月)
    • 晉綏邊區第三地委→晉綏邊區離石地委(1945年8月-9月;1948年8月-1949年5月)
    • 晉綏邊區第六地委→晉綏邊區雁南地委(1945年8月-9月;1946年11月-1949年5月)
    • 晉綏邊區晉南中心地委(1949年6月-9月)
    • 晉綏邊區晉西北中心地委(1949年6月-9月)
華北(晉察冀、晉冀魯豫)地區
  • 中共冀晉區委(1945年8月-1947年11月)
  • 中共察哈爾省委(1945年11月-1947年11月)
  • 中共北嶽區委(1947年11月-1949年1月)
  • 中共察哈爾省委(1949年1月-9月)
  • 中共冀中區委(1945年8月-1949年7月)
  • 中共張家口市委(1945年9月-1946年11月)
  • 中共石門市委→中共石家莊市委(1947年11月-1949年8月)
  • 中共太行區委(1945年8月-1949年8月)
  • 中共太岳區委(1945年8月-1949年8月)
  • 中共冀南區委(1945年8月-1949年7月)
  • 中共冀魯豫區委(1945年10月-1949年8月)
  • 中共晉中區委(1948年8月-1949年2月)
  • 中共太原市委(1948年10月-1949年8月)
  • 中共邯鄲、陽泉市委(1946年3月-1947年11月;1948年7月-1949年1月)
  • 中共北平市委、中央局直屬北平各系統工委(1945年9月-1949年1月)
  • 中共中央晉察冀、華東、南京(上海)局直屬天津黨組織(1945年11月-1949年1月)
冀察熱遼(冀熱遼)地區
  • 中共冀東區委(1945年12月-1949年7月)
  • 中共熱河省委(1945年11月-1949年9月)
  • 中共熱遼區委(1946年7月-10月)
  • 中共冀熱察區委(1946年10月-1949年1月)
東北、內蒙地區
  • 中共遼寧省工委→中共遼寧省分委→中共遼東省委遼寧省分委→中共遼寧省委(1945年10月-1946年4月;1946年5月-1948年7月)
  • 中共安東省工委→中共遼東省委安東省分委→中共安東省委(1945年10月-1946年4月;1946年11月-1949年5月)
  • 中共遼東省委(1946年1月-12月)
  • 中共通化省委(1946年2月-5月)
  • 中共遼南省分委→中共遼南省委(1946年6月-1948年7月)
  • 中共遼寧省委(1948年8月-1949年5月)
  • 中共遼西省委(1948年12月-1949年5月)
  • 中共旅大區委(1949年2月-1950年12月)
  • 中共吉合區委(1945年10月-11月)
  • 中共吉林省工委→中共吉遼省委→中共吉林省委和中共吉遼省委吉林、吉東、遼北、通化分省委(1945年11月-1949年9月)
  • 中共遼北省工委→中共遼北省委(1945年10月-1946年1月)
  • 中共遼西省委(1945年12月-1946年6月)
  • 中共遼吉省委→中共遼北省委(1946年6月-1949年5月)
  • 中共吉江省委(1946年1月-3月)
  • 中共嫩南區委(1946年3月-5月)
  • 中共嫩江省工委→中共黑龍江省工委→中共黑龍江省委(1945年10月-1947年1月)
  • 中共嫩江省工委→中工嫩江省委(1945年11月-1947年1月)
  • 中共中央西滿分局直屬黑嫩省各地(市)委
    • 西滿第一(北安)地委(1947年1月-9月)
    • 西滿第二(嫩江)地委(1947年1月-9月)
    • 西滿第三(龍南)地委(1947年1月-9月)
    • 西滿第四(三肇)地委(1947年1月-9月)
    • 西滿第五(黑河)地委(1947年1月-9月)
    • 齊齊哈爾市委(1947年1月-9月)
  • 中共黑龍江省委(1947年9月-1949年5月)
  • 中共嫩江省委、白城子分委(1947年9月-1949年5月)
  • 中共濱江地區工委→中共松江省工委→中共松江省委(1945年10月-1949年5月)
  • 中共合江省工委→中共合江省委(1945年11月-1949年5月)
  • 中共綏寧省委→中共綏寧分省委(1946年4月-10月)
  • 中共牡丹江省委(1947年8月-1948年7月)
  • 中共東蒙工委→中共興安省工委、興安省分工委(1946年4月-1947年5月)
  • 中共內蒙古委員會(1946年9月-1947年5月)
  • 內蒙古共產黨工委(1947年5月-1949年12月)
  • 中共瀋陽市委(1945年10月-11月)
  • 中共瀋陽特別市工委→中共瀋陽市委(1948年11月-1949年9月)
  • 中共長春市委(1946年4月-5月)
  • 中共長春特別市委→中共長春市委(1948年10月-1949年5月)
  • 中共哈爾濱市委→中共哈爾濱特別市委→中共哈爾濱市委(1945年11月-1949年4月)
  • 中共鞍山、撫順、本溪市委(1949年5月-9月)
  • 中共中央東北局及北滿、西滿、遼東(南滿)、冀察熱遼分局直屬地(市、中心縣)委、工委
    • 遼西地委(1945年9月-1946年1月)
    • 牡丹江地委(1945年9月-1946年4月;1946年10月-1947年8月)
    • 哈北地委(1946年3月-6月)
    • 旅大地委(1946年12月-1949年2月)
    • 納文慕仁盟工委(1946年6月-)
    • 呼倫貝爾地區工委(1946年9月-1947年7月)
    • 瀋陽市工委(1948年8月-11月)
    • 大連市工委→大連市委(1945年10月-1946年6月)
    • 長春市工委(1948年2月-10月)
    • 錦州市委(1948年10月-1949年1月)
    • 泰來中心縣委(1946年2月-)
    • 延方通中心縣委(1946年2月-4月)
華東、華中地區
  • 中共膠東區委(1945年10月-1950年5月)
  • 中共渤海區委(1945年10月-1950年5月)
  • 中共魯南區委(1945年10月-1948年7月)
  • 中共魯中區委(1945年10月-1948年7月)
  • 中共魯中南區委(1948年7月-1950年5月)
  • 中共濱海區委(1945年10月-1946年7月)
  • 中共濟南、濰坊特別市委(1945年8月-1949年9月)
  • 中共中央華東局山東分局直屬地(市)委、工委
    • 濱海地委(1946年7月-1948年7月)
    • 昌濰地委(1948年7月-1949年9月)
    • 青島市委、青島市工委、青島市委(1945年10月-1949年9月)
    • 徐州市委(1948年12月-1949年4月)
    • 蕪湖市委(1949年5月-8月)
    • 淮南工委(1947年3月-1948年2月)
  • 中共蘇中區委(1946年8月-1947年11月)
  • 中共蘇北區委(1947年3月-11月)
  • 中共淮南蘇皖邊區委(1945年10月-1946年9月)
  • 中共淮南區委(1948年2月-6月)
  • 中共江淮區委(1948年5月-1949年4月)
  • 中共安徽省委(1949年2月-4月)
  • 中共浙東工委→中共浙東臨時工委(1947年1月-1949年5月)
  • 中共福建省委中共閩浙贛區委中共閩浙贛省委(1945年9月-1949年8月)
  • 中共贛東北區委(1949年5月-9月)
  • 中共中央華東局華中分局直屬皖南地委(1946年2月-1949年5月)
  • 中共上海市委(1945年8月-1949年5月)
  • 中共中央華中分局、中共華中工委直屬地(特、市)委、工委
    • 蘇皖區第一地委→華中第一地委(1945年10月-1946年8月;1947年11月-1949年4月)
    • 華中第二地委(1945年12月-1946年8月;1947年11月-1949年4月)
    • 華中第五地委(1945年12月-1947年3月;1947年11月-1949年4月)
    • 華中第六地委(1945年11月-1947年3月;1947年11月-1949年4月)
    • 華中第七地委(1945年10月-1946年11月;1947年4月-1948年5月)
    • 華中第八地委(1945年10月-1946年12月)
    • 華中第九地委(1947年11月-1949月4月)
    • 華中第十地委(1947年11月-1948年5月)
    • 皖西工委(1945年10月-1947年9月)
    • 淮南工委(1946年12月-1947年3月)
    • 蘇浙皖特委→蘇浙皖邊區工委(1945年10月-1947年5月)
    • 淮北鹽區特委→兩淮鹽場特區委→淮北鹽區特委(1946年11月-1947年5月;1947年11月-1949年4月)
    • 蘇常太工委(1947年11月-1948年8月)
    • 澄錫虞工委(1947年11月-1948年8月)
    • 浙南特委(1945年10月-1947年5月)
    • 南京市委(1946年4月-1947年1月)
    • 清江市委(1945年11月-1946年2月)
    • 兩淮市委(1948年12月-1949年3月)
    • 寧波工委(1946年2月-1947年1月)
    • 皖南山地中心縣委(1945年10月-1946年2月)
    • 沿江中心縣委(1945年10月-1946年2月)
  • 中共中央上海分局中共中央上海局直屬市委或工委
    • 南京市委(1947年1月-1949年4月)
    • 杭州市委(1949年3月-5月)
    • 杭州市工委(1946年3月-1949年2月)
    • 淞滬工委(1945年10月-1948年3月;1948年5月-1949年5月)
    • 杭嘉湖工委(1948年1月-3月)
    • 淞滬杭嘉湖工委(1948年3月-5月)
    • 寧波工委(1948年1月-6月)
  • 中共鄂東區委(1945年9月-1946年6月)
  • 中共江漢區委(1945年8月-1946年8月)
  • 中共河南(桐柏)區委(1945年10月-1946年1月)
  • 中共鄂西北區委(1946年8月-1947年2月)
  • 中共豫鄂陝邊區委(1946年9月-1947年7月)
  • 中共皖西區委(1947年11月-1949年4月)
  • 中共江漢區委(1947年12月-1949年5月)
  • 中共桐柏區委(1947年12月-1949年2月)
  • 中共太岳前委、中共豫陝鄂後方工委(1947年7月-1948年6月)
  • 中共豫西區委(1948年6月-1949年3月)
  • 中共陝南工委(1948年6月-1950年1月)
  • 中共豫皖蘇邊區委(1946年12月-1948年6月)
  • 中共湖北省工委、中共武漢市委(1947年10月-1949年5月)
  • 中共鄂豫皖中央局中共中央中原局中共中央豫皖蘇分局直屬地(市)委或工委
    • 豫南地委(1946年1月-6月)
    • 豫東南地委(1946年3月-6月)
    • 鄂豫皖(鄂皖)地委(1946年7月-12月)
    • 豫皖蘇邊區第一地委(1948年6月-1949年2月)
    • 豫皖蘇邊區第二地委(1948年6月-1949年2月)
    • 豫皖蘇邊區第三地委(1948年6月-1949年2月)
    • 豫皖蘇邊區第四地委(1948年6月-1949年2月)
    • 豫皖蘇邊區第五地委(1948年6月-1949年2月)
    • 豫皖蘇邊區第六地委(1948年6月-1949年2月)
    • 豫皖蘇邊區第七地委(1948年6月-1949年2月)
    • 豫皖蘇邊區第八地委(1948年6月-1949年2月)
    • 豫鄂邊工委(1946年7月-11月)
    • 豫東南工委(1947年8月-11月)
    • 鄂中地委(1945年9月-11月)
    • 豫鄂陝邊區第一地委(1946年8月-9月)
    • 豫鄂陝邊區第二地委(1946年8月-9月)
    • 豫鄂陝邊區第三地委(1946年8月-9月)
    • 豫鄂陝邊區第四地委(1946年8月-9月)
    • 皖西工委(1947年9月-11月)
    • 沙河城市工委(1948年6月-1949年2月)
    • 開封特別市委→開封市委(1948年11月-1949年2月)
    • 商丘市委員會(1948年11月-1949年3月)
  • 中共台灣省工委(1945年-1952年)[8]
西南、華南地區
  • 中共湖南省工委(1945年8月-1949年8月)
  • 中共四川省委(1946年4月-1947年3月)
  • 中共川康特委(1947年8月-1950年1月)
  • 中共川東臨時工委、中共川東特委(1947年11月-1949年11月)
  • 中共川北工委(1948年春-1949年12月)
  • 中共貴州省工委(1949年2月-11月)
  • 中共雲南省工委(1945年8月-1949年7月)
  • 中共粵桂邊工委(1947年5月-11月)
  • 中共桂滇(桂滇黔)邊工委、工委前委(1947年11月-1949年7月)
  • 中共滇桂黔邊區委(1949年8月-1950年2月)
  • 中共廣東區委(1945年7月-1948年5月)
  • 中共瓊崖特委→中共瓊崖區委(1946年10月-1950年5月)
  • 中共閩粵邊臨委、中共閩粵邊工委→中共閩粵贛邊區工委(1945年11月-1949年9月)
  • 中共粵桂邊區委(1948年6月-1949年12月)
  • 中共廣南分委→中共粵中分委→中共粵中臨時區委(1948年6月-1949年11月)
  • 中共粵桂湘邊(西江)工委(1947年7月-1949年11月)
  • 中共粵贛湘邊區委(1948年5月-1950年3月)
  • 中共港粵工委→中共香港工委→中共香港臨時工委(1946年6月-1949年)
  • 中共廣西省工委(1945年8月-1947年7月)
  • 中共香港(港粵)城工委(1947年5月-1949年)
  • 中共中央香港分局華南分局直屬桂柳區工委、廣西省農工委(1947年7月-1949年12月)
  • 中共中央南方局重慶局香港分局直屬特(市、地、中心縣)委、工委
    • 川康特委(1945年8月-1946年4月)
    • 重慶市委(1945年8月-1946年4月)
    • 南充工委(1945年9月-1946年4月)
    • 川南地方工委(1946年1月-4月)
    • 川北第二工委(1946年3月-4月)
    • 巴縣中心縣委(1945年8月-1946年4月)
    • 萬縣中心縣委(1945年8月-1946年4月)
    • 珠江三角洲地方工委(1948年6月-12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至文革時期(1949年-1976年)[編輯]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國共產黨成為執政黨。1956年中共八大黨章規定了地方黨組的職權,並規定了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自治州委員會每屆任期為3年,縣、自治縣、市委員會每屆任期為2年。[1]1967年文化大革命發動後,各地黨委紛紛被奪權,革命委員會相繼成立。[9][10]

在此期間,中共中央、中央局、中央分局直屬的地方組織包括:[9][10]

  • 中共北平市委→中共北京市委、中共北京市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北京市委(1948年12月-1976年10月)
  • 中共天津市委、中共天津市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天津市委(1948年12月-1958年6月;1967年1月-12月;1970年4月-1976年10月)
  • 中共河北省委、中共河北省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河北省委(1949年7月-1967年1月;1968年3月-1976年10月)
  • 中共山西省委、中共山西省核心小組→中共山西省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河北省委(1949年8月-1967年1月;1967年2月-1976年10月)
  • 中共平原省委(1949年8月-1952年11月)
  • 中共熱河省委(1949年10月-1955年12月)
  • 中共察哈爾省委(1949年10月-1952年11月)
  • 中共綏遠省委(1949年6月-1952年8月)
  • 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直屬中共內蒙古東部區委(1949年11月-1955年5月)
  • 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前指領導小組→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1955年7月-1967年1月;1968年2月-1976年10月)
  • 中共瀋陽市委(1953年3月-1954年7月)
  • 中共旅大市委(1953年3月-1954年7月)
  • 中共鞍山市委(1953年3月-1954年7月)
  • 中共撫順市委(1953年3月-1954年7月)
  • 中共本溪市委(1953年3月-1954年7月)
  • 中共遼東省委(1949年5月-1954年8月)
  • 中共遼西省委(1949年5月-1954年8月)
  • 中共遼寧省委、中共遼寧省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遼寧省委(1954年8月-1967年1月;1970年3月-1976年10月)
  • 中共長春市委(1953年7月-1954年8月)
  • 中共吉林省委、中共吉林省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吉林省委(1949年10月-1967年1月;1970年3月-1976年10月)
  • 中共哈爾濱市委(1953年8月-1954年7月)
  • 中共松江省委(1949年5月-1954年7月)
  • 中共黑龍江省委、中共黑龍江省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黑龍江省委(1949年5月-1967年1月;1970年3月-1976年10月)
  • 中共上海市委(1949年5月-1967年1月;1971年1月-1976年10月)
  • 中共南京市委(1949年5月-1952年11月)
  • 中共蘇南區委(1949年4月-1952年11月)
  • 中共蘇北區委(1949年4月-1952年11月)
  • 中共江蘇省委、中共江蘇省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江蘇省委(1952年11月-1967年1月;1970年3月-1976年10月)
  • 中共浙江省委、中共浙江省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浙江省核心小組→中共浙江省委(1949年5月-1967年1月;1968年3月-1976年10月)
  • 中共皖北區委(1949年4月-1952年1月)
  • 中共皖南區委(1949年5月-1952年1月)
  • 中共安徽省委、中共安徽省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安徽省委(1952年1月-1967年1月;1969年11月-1976年10月)
  • 中共福建省委、中共福建省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福建省委(1949年6月-1967年5月;1970年4月——1976年10月)
  • 中共江西省委、中共江西省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江西省委(1949年6月-1967年1月;1968年1月-1976年10月)
  • 中共山東省委、中共山東省革委會核心領導小組→中共山東省委(1954年8月-1967年1月;1969年9月-1976年10月)
  • 中共河南省委、中共河南省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河南省委(1949年3月-1967年8月;1969年10月-1976年10月)
  • 中共武漢市委(1949年5月-1954年6月)
  • 中共湖北省委、中共湖北省革委會核心領導小組→中共湖北省委(1949年5月-1967年1月;1970年3月-1976年10月)
  • 中共湖南省委、中共湖南省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湖南省委(1949年3月-1967年8月;1970年4月-1976年10月)
  • 中共廣州市委(1953年3月-1955年1月)
  • 中共中央華南分局直屬各區委
    • 瓊崖區委→海南島區委(1949年10月-1955年7月)
    • 粵西區委(1951年4月-1955年7月)
    • 粵東區委(1951年6月-1955年7月)
    • 粵北區委(1952年9月-1955年7月)
    • 粵中區委(1952年11月-1955年7月)
  • 中共廣東省委、中共廣東省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廣東省委(1955年7月-1967年3月;1968年2月-1976年10月)
  • 中共廣西省委→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1949年9月-1967年1月;1970年4月-1976年10月)
  • 中共重慶市委(1949年12月-1952年6月)
  • 中共川東區委(1949年12月-1952年8月)
  • 中共川南區委(1949年12月-1952年8月)
  • 中共川西區委(1950年1月-1952年8月)
  • 中共川北區委(1949年12月-1952年8月)
  • 中共西康區委→中共西康省委(1950年1月-1955年9月)
  • 中共四川省委、中共四川省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四川省委(1952年9月-1967年1月;1969年12月-1976年10月)
  • 中共貴州省委、中共貴州省革委會領導核心小組→中共貴州省核心領導小組→中共貴州省委(1949年11月-1967年2月;1967年12月-1976年10月)
  • 中共雲南省委、中共雲南省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雲南省委(1950年2月-1967年1月;1968年9月-1976年10月)
  • 中共西藏工委、中共(西北)西藏工委→中共西藏工委→中共西藏自治區委、中共西藏自治區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西藏自治區委(1950年1月-1967年2月;1969年9月-1976年10月)
  • 中共西安市委(1953年3月-1954年8月)
  • 中共陝西省委、中共陝西省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河北省委(1950年1月-1967年1月;1970年3月-1976年10月)
  • 中共甘肅省委、中共甘肅省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甘肅省委(1949年7月-1967年2月;1970年5月-1976年10月)
  • 中共青海省委、中共青海省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青海省核心小組→中共青海省委(1949年9月-1967年3月;1967年8月-1976年10月)
  • 中共寧夏省委(1949年9月-1954年9月)
  • 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工委→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委、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委(1957年11月-1967年1月;1970年3月-1976年10月)
  • 中共中央新疆分局直屬區委
    • 喀什區委→南疆區委(1950年1月-1955年9月)
    • 迪化(北疆)區委(1950年1月-1952年2月)
    • 伊犁區委(1950年7月-1952年5月)
  • 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革委會核心小組→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1955年10月-1967年1月;1970年3月-1976年10月)

文革結束至今(1976年至今)[編輯]

1982年中共十二大修訂黨章,對的地方組織體作了許多調整,專門列有「黨的地方組織」一章,規定了地方組織的地位、職權及產生辦法等。其中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和自治州代表大會每5年舉行一次,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代表大會每3年舉行一次;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和自治州委員會每屆任期為5年,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委員會每屆任期為3年。十二大黨章還規定設立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同時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顧問委員會。顧問委員會是中共幹部新老交替的過渡機構,1992年中共十四大後不再設立。十四大黨章還將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代表大會改為每5年舉行一次,相應的委員會每屆任期亦改為5年。[1][11]

職責[編輯]

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主要實行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承擔下列職能[12]

  1. 對本地區重大問題作出決策。
  2. 通過法定程序使黨組織的主張成為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或者其他政令。
  3. 加強對本地區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領導,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話語權。
  4.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任免和管理幹部,向地方國家機關、政協組織、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等推薦重要幹部。
  5. 支持和保證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人民團體等依法依章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發揮這些組織中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
  6. 加強對本地區群團工作和統一戰線工作的領導。
  7. 動員、組織所屬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團結帶領群眾實現黨的目標任務。

設置情況[編輯]

1976年至今,中共中央、中顧委、中紀委下屬的地方組織包括:[13]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蔣建華等主編 (編). 党的地方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料手册》.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 ^ 2.0 2.1 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黨史研究室、中央檔案館.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一卷:党的创建和大革命时期(1921.7-1927.7). 中共黨史出版社. 2000. 
  3. ^ 中国共产党党章(1928年7月10日中共六大通过). 新華網. [2012年7月2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10月21日). 
  4. ^ 4.0 4.1 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黨史研究室、中央檔案館.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二卷: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7.8-1937.7). 中共黨史出版社. 2000. 
  5. ^ 5.0 5.1 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黨史研究室、中央檔案館.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三卷:抗日战争时期(1937.7-1945.8). 中共黨史出版社. 2000. 
  6. ^ 中国共产党党章(1945年6月11日中共七大通过). 新華網. [2012年7月2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3月13日). 
  7. ^ 7.0 7.1 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黨史研究室、中央檔案館.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四卷:全国解放战争时期(1945.8-1949.9). 中共黨史出版社. 2000. 
  8. ^ 中共台湾工委因何覆没:书记自曝身份索贿. 鳳凰網. 2010-08-10 [2012-07-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18). 
  9. ^ 9.0 9.1 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黨史研究室、中央檔案館.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五卷: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1949.10-1966.5). 中共黨史出版社. 2000. 
  10. ^ 10.0 10.1 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黨史研究室、中央檔案館.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六卷:“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5-1976.10). 中共黨史出版社. 2000. 
  11.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1992年10月18日通过). 人民網. [2012年7月2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3月4日). 
  12. ^ 中共中央.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20-1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09). 
  13. ^ 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黨史研究室、中央檔案館.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七卷: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新时期(1976.10-1997.9). 中共黨史出版社. 2000. 
  14. ^ 許家屯. 《许家屯香港回忆录》. 香港聯合報有限公司. 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