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條目頁的主題是1946年—1948年存續的馬來亞政治實體。關於其繼承者,請見「
馬來亞聯合邦 」。
馬來亞聯邦 (英語:Malayan Union ,1946年—1948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戰 之後,英國 殖民 政府為整合英屬馬來亞 而實行的聯邦制 英國皇家殖民地 ,由第一任總督 愛德華·佔德 在1946年4月1日宣佈成立。後來在馬來人 民族主義 高漲的反對聲浪下,於1948年1月31日終止,由馬來亞聯合邦 所取代。
馬來亞聯邦由馬來聯邦 、馬來屬邦 與原屬海峽殖民地 的檳城 、馬六甲 組成,共11個州屬。
1945年10月,二戰 結束,英國軍部有意成立馬來亞聯邦(計劃已於最早公元1944年5月呈於當時的戰爭內閣)。同一月哈羅德·麥克米歇爾爵士(Sir Harold McMichael)受委負責獲取各州統治者批准成立馬來亞聯邦(使用不合法手段)。他很快成功獲取各統治者之批准。馬來亞聯邦方案剝奪許多馬來統治者之政治權利,惟馬來統治者因有於日治時期 與日軍 合作之嫌,怕受英殖民政府對付而王位遭罷黜,故同意該方案。
公元1946年4月1日,馬來亞聯邦成立,愛德華·真特爵士(Sir Edward Gent)為其總督,吉隆坡為其首府。
馬來人 (巫來由人)反對馬來亞聯邦通過報紙,和平集會。
1946年1月23日,翁惹化 投書《馬來前鋒報》,呼籲馬來人 反對成立馬來亞聯邦。
1946年5月11日,全馬來亞馬來民族大會第三次會議成立馬來民族全國統一機構(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zation),簡稱巫統(UMNO),由翁惹化擔任主席。
1948年1月30日, 英國 廢除馬來亞聯邦,被馬來亞聯合邦 取代
北美洲
1. 同美國共同佔據。
2. 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案 》通過,加拿大和其他英國自治領 獲准成立自治政府。
3. 1934年放棄自治 ,但法理上仍為自治領,直至1949年加入加拿大 。
非洲
6. 國際聯盟託管地 。
7. 自治的 南羅得西亞於1965年單方面宣佈獨立(羅得西亞 )並作為一個不受承認的國家持續存在,直至1979年《蘭開斯特府協議》。1980年獨立受到承認後,津巴布韋為英聯邦成員,直至2003年退出。
南極洲和南大西洋
14. 自2009年起為聖赫勒拿、阿森松和特里斯坦-達庫尼亞 的一部分;阿森松島(1922起)和特里斯坦-達庫尼亞(1938起)前為聖赫勒拿的附屬地。
15. 1908年宣稱;1962年建立英屬南極領地,1985年建立南佐治亞和南桑威奇群島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