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異數 (數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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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數論中,奇異數(或稱奇怪數)是指不是半完全數的豐數,[1] 也就是說此自然數之所有真因數(即小於此自然數之正因數)之和比此數自身大(豐數的定義),但其真因數不論如何組合,其和都不等於此自然數(因此不是半完全數)。
許多的豐數都是半完全數,如12的真因數有 1, 2, 3, 4, 6,總和為16>12,因此為一豐數,但 2+4+6=12,因此12也是半完全數,大多數的豐數都可以找到部份真因數,使其和等於本身,
最小的奇異數是70,其真因數有 1, 2, 5, 7, 10, 14 及 35,總和為74,其中無法找到一組子集合,使其總和為70。因此70是奇異數。
奇異數有無窮多個,最小的一些奇異數是:70, 836, 4030, 5830, 7192, 7912, 9272, 10430, ... (OEIS中的数列A006037)。
目前已知的奇異數均為偶數,還不確定是否存在奇數的奇異數,若其存在,其數值必大於 232 ≈ 4 × 109。
參照 [编辑]
- ^ Benkoski, Stan. E2308 (in Problems and Solutions). The American Mathematical Monthly. Aug.-September 1972, 79 (7): 774. doi:10.2307/2316276.
参见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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