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鼎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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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鼎丞(1898年-1981年),又写为张鼎亟,原名张福仁,福建永定县金砂乡西湖寨村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一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编辑] 简介
1928年,张鼎丞同邓子恢等一起,领导福建西部龙岩、永定、上杭等县农民举行武装暴动,进行土地革命,建立了苏维埃政权,是闽西革命根据地主要创建者之一。1930年,担任闽西苏维埃政府主席。1931年出席第一次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委员、土地部长。1932年,被选为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主席。1934年任闽西军政委员会、闽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1937年任中共闽粤赣省委书记。1938年任兼新四军第二支队司令员兼中共东南局委员[1]。
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任华中军区司令员,中共中央华东局常委、组织委员会书记等职。1949年7月,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省人民政府主席、省军区政委。1953年至1954年,相继担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第四书记、华东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兼政法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组织部第一副部长、代理部长。
1954年9月至1975年1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75年1月至1980年9月任第四、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第七屆、八屆、九屆、十屆、十一屆中央委員。1981年年底病逝,終年83歲。
[编辑] 参考文献
- ^ 《铁血1941——纪念新四军军部重建70周年缅怀皖南英烈大型书画图片展》之“红军出山,铁流东进”(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 [201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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