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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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強
浦志強,攝於2013年
英文名Pu Zhiqiang
出生 (1965-01-17) 1965年1月17日59歲)
 中國河北省唐山專區灤縣
居住地 中國北京市豐臺區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籍貫河北唐山
民族漢族
語言漢語英語
教育程度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
母校南開大學歷史系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所
職業律師、社會活動家
活躍時期1989年至今
機構華一律師事務所
研究領域法律學、歷史學
運動八九學運
網站浦志強的X帳戶

浦志強(1965年1月17日),河北唐山市灤縣人,中國著名維權律師,也是六四天安門事件廣場絕食活動的參與者之一,曾為北京市華一律師事務所律師、執行合夥人,自稱哈兒哈某(愣頭青、傻瓜蛋之意)。

浦志強積極主張廢除勞動教養制度[1]、妥善解決六四天安門事件。常代理維權辯護案件,案件以涉及公民權利為多。浦志強曾經因參與調查多起案件而數次遭到中國警方逮捕,例如著名的譚作人案、艾未未案,但均全身而退。他於2013年2月6日公開實名舉報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要求中共高層清算周及其在任時的政法委系統十年維穩的問題,並支持政府建立一個切實的法治社會和憲政體制[2][3][4]。2014年6月13日,因為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5],2015年12月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翌年4月12日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銷其執業律師資格。2020年12月10日,浦志強就五年前被定罪的煽動民族仇恨罪尋釁滋事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進行申訴,並獲得受理。[6]

生平[編輯]

浦志強出生在河北唐山市灤縣,排行最後,有2位哥哥、2位姐姐。他幼時就被舅舅收養為獨子。文化大革命時期,因為養父家曾是富農,經常挨批鬥、掛牌子站街,浦志強則給養父送飯[7]

1982年進入南開大學歷史系,加入「魯迅國民性研討會」,1986年畢業後,被分配於河北省物資學校任歷史教師。1991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碩士。1993年取得經濟師職稱,1995年取得律師資格,1997年浦志強32歲才半路出家當起律師。起步時律師執業工作領域所涉及的主要是商業性質的法律案件,包括涉及金融、房地產、民事侵權法、企業破產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等法律服務領域。2000年至2003年曾在北京廣播學院法律系任教[7]

2003年,浦志強的名字開始進入公眾視野。他代理了一系列名譽侵權案件,其中包括轟動一時的「中國農民調查」一案。該書上市後,在中國國內與國際間獲得廣泛迴響,但書中所涉的阜陽市政協副主席張西德隨後將作者與出版社告上法庭,官方也加以查禁。在得知作者陳桂棣夫婦被控告後,浦志強主動聯絡對方並成為這件案子的辯護律師。

我相信歷史。我不說謊言,是因為我對歷史真相有敬畏之心。任何說謊的人在歷史面前都會成為一個玩笑。任何玩弄歷史的人都沒有好下場。他們可以打扮歷史,但左右不了歷史。
浦志強,《南方人物周刊》

八九學運[編輯]

1989年5月10日,浦志強在北京參加遊行活動以爭取言論自由

浦志強回憶:「1989年6月3日我在廣場,算是許個願吧,如果可以活著出去,以後每年都要回來看看。」[8]自1989年起,每年6月3日,浦志強都親自到天安門廣場,每年親自給失去孩子的天安門母親丁子霖教授打電話[9]。自稱20年前不懂政治的浦志強解釋,其中的關鍵就在於複雜的利益與政治派系問題,地方政府看準了執政者既要有親民形象、又不想做太多改革的心理,因此敢於做出許多令外界難以想像的事。

律師維權[編輯]

浦志強曾在北京公開演講表示,中國律師工作環境很差,不可能做到「清廉如水」,因為中國社會就是一潭污水。問題癥結之一是中國司法制度缺少獨立性,導致很多法律工作者,包括律師、法官、辦案人員,不得不為自己的生存各顯神通[10][11]。代理維權案件,浦志強也多次遭到中共當局壓迫,例如:2010年10月10日,浦志強在北京與法國世界報記者約六點鐘面談關於劉曉波獲諾貝爾和平獎的事情,有中共國保人員出面阻攔,根據浦志強的描述,他並未聽從國保勸阻,之後浦便與外界失去聯繫。

維權案件(部分)[7]
其他案件[7]

談台灣[編輯]

浦志強接受中央社專訪表示,沒去過台灣,但從媒體知道許多台灣事,他認為「台灣的今天,應該就是大陸的明天」,而那個符合普世價值的「明天」,是需要大家不斷爭取與耐心等待的。[3]

實名舉報周永康[編輯]

浦志強2011年12月公開抨擊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維穩模式。2013年2月6日,他再透過新浪、騰訊和搜狐三大博客實名舉報周永康禍國殃民、荼毒天下,「實民賊也」。他批評十年來的維穩不講秩序、法律,「使公權力、司法的信用下降到了極點」、「維穩是中國不穩定的最大的一個禍患」;浦並向美國之音表示,維穩十年中,中國的社會矛盾沒有一項真正得到解決,例如六四問題、法輪功問題、徵地拆遷所引起的與民爭利問題、環境破壞問題、公平和秩序問題;BBC則指出,近年中國社會動蕩顯著增加。2011年約發生18萬起民眾抗議事件,涉及廣泛議題包括腐敗、政府搶奪土地及警察使用酷刑,多與維穩措施違法擴權有關。他強調,若中國想走出維穩的陰影,必須清算周過去十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模式」,並建立法治社會和憲政治國。他指「中國最應該樹立的是司法權威,而不是黨的權威。」他的博文受網友廣泛轉載,但新浪網已刪除,其帳號也被封殺。他對外表示,公開舉報後,目前人身安全並未受威脅[13][14][15][16]。周永康最終在2013年12月1日被中央紀委調查,並於2015年6月11日被判處無期徒刑。

BBC引述中國民眾江卓在微博的支持文表示,「周永康問題在海外已是天大公開話題,現在終於爆發。世紀改革大轉變,就是要有歷史的清算!」維權人士胡佳也在推特以個人受迫害證據聲援,胡在2007年發文指「周永康應被送上絞架」,中共2008年以此為證據定其「煽顛罪」[2][17]

浦志強2月6日舉報周永康後,9日浦在微博帳號「復活」報平安,10日浦稱要「大年初一許個願:堅持挺一年,力爭超越自己,熬到粉絲過十萬,我XX的再舉報個更大的。」浦表示「更大的」「至少是聯合國的,秘書長級往上!」「多大的老虎?一定要是噁心我們好多年的虎王!」13號,浦的新浪微博再次遭封殺。有媒體分析認為,「更大」是指江澤民,浦志強的舉動讓中共高層陷入進退兩難境地。[18]

六四研討會被捕[編輯]

香港星島日報和福州東南快報報道,2014年5月6日六四天安門事件二十五周年前夕,繼高瑜被刑事拘留之後,北京著名維權律師浦志強近日也和外界失去聯繫,內地多名律師在網際網路「尋人」。有消息稱浦志強前晚(四日)深夜被有關人員帶走,其寓所昨晚「被抄家」。失聯前一天,浦志強在北京參加了由教授學者、律師、天安門母親等10多位人士與會的「六四紀念研討會」,與會者表示:六四不是「暴亂」,呼籲當局調查六四天安門事件真相,還原歷史本來面目,合理解決遺留問題[19]。中國律師斯偉江向BBC中文網證實,浦志強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罪名是「尋釁滋事」,目前被關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20][21]。同樣參加「六四研討會」被傳喚和刑拘的還有異議人士胡石根﹑時年67歲的學者徐友漁80後作家劉荻以及北京電影學院教授郝建[22],也都是因「尋釁滋事」關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23]。據報導,中共當局在六四事件25周年臨近之際加大維穩力度。中國維權人士胡佳稱2014年「六四」維穩是近10年之最,當局只是希望藉帶走或刑拘浦志強等人以阻嚇民眾悼念六四事件[19][24]。5月6日人權觀察表示,中國政府應該立即撤銷對著名人權律師浦志強的檢控,說明記者高瑜的狀態,並釋放其他因為紀念1989年6月4日天安門屠殺而被捕的維權人士[25]。香港團體社民連前往中聯辦抗議出版商姚文田被重判十年,並呼籲要求北京當局釋放因參加「六四研討會」而被捕的五人,梁國雄認為幾個人只在一個房間裡開個討論竟然會「尋釁滋事」,是很荒謬的事情[26]。現年87歲的張思之大律師擔任浦志強案的辯護律師[22]。6月13日,浦志強因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27];而據一些人士透露,「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協助記者調閱周濱(中共前常委周永康長子)家族的企業註冊資料。[28]隨後國際特赦組織發表聲明稱,對浦志強的指控是「捏造的」,「中國當局必須停止對維權人士的迫害」。[29]

2015年被指控和判刑[編輯]

  • 2015年5月15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被告人浦志強涉嫌煽動民族仇恨罪、尋釁滋事罪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浦志強利用信息網絡,先後多次發布微博,煽動民族仇恨,情節嚴重;公然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30]
  • 浦志強案於12月14號周一上午9點,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第六法庭開庭。場外也有許多支持者到場,美國駐中國大使館政治處副處長白丹利和歐盟的官員也到了現場,並在法院外對媒體發表談話,對浦志強案的審判表示關切。
    • 佔據機動車道的抗議者與部分前去交通管制的便衣員警發生口角衝突,至少有一名外國記者被推倒在地。[來源請求]
    • 事後,駐華外國記者協會發表聲明,譴責北京警察騷擾和粗暴對待海外媒體及其中國籍雇員。聲明說,這種震懾新聞採訪的行動完全違反中國政府有關外國記者的規定,根據有關規定,任何人只要本人同意,就可以接受媒體採訪。浦志強妻子孟群作為其唯一的家屬到場旁聽,此案將擇期宣判。[31]
  • 12月22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布被告浦志強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確定,即表示未來三年監管期間表現良好將可免除入獄,浦本人表示不上訴,當天下午他離開被關押了1年7個月的看守所;浦志強的律師莫少平在判決後對法院外的香港媒體說,對浦獲相對較輕的緩刑感到高興,只要浦志強能走出看守所他都感到欣慰,但他強調浦志強無罪,浦志強重申了認錯不認罪的個人主張。國際特赦組織人權觀察則對浦志強獲刑表示司法不公[32][33]
    • 環球時報評論則對此反駁,表示浦不上訴是他和代理律師接受這一判決的標誌性信號。其署名單仁平的評論文章認為西方批評是價值觀優先的,沒有考慮中國法律與浦案判決的契合度。文中強調,言論自由是中國憲法規定的權利,中國有權根據自己的國情劃設言論自由邊界;判決是依照中國法律和證據的。[34]
  • 浦志強的緩刑刑期從2016年1月2日起到2019年1月1日期滿。他於2019年1月1日透過推特帳戶發消息說,豐臺新村司法所當天十點宣告對他解除社區矯正,接下來將對他「施以三年的繼續幫教」[35]

獲得的榮譽[編輯]

2013年11月榮獲中國大陸網站網易「英雄盛典」年度大獎。[36]頒給浦志強的推薦理由為[36]

「浦志強——從重慶到唐山,他揭去了不合法的勞教制度最後一片遮羞布,一記重拳讓勞教所的圍牆轟然倒塌。他傳承著道義江湖古老的傳統,為他人抗爭,也為自己抗爭。他是個俠客,然後才是律師,仗義行走天下,用法律抱打不平,爭取言論自由的空間。他懂政治,講技巧,法律『稀里糊塗』,但堅持原則,有了別人無法複製的成功。」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浦志強 一點點促進勞教制度廢除. 人物周刊. [2012-09-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5月13日) (中文(簡體)). 
  2. ^ 2.0 2.1 實名舉報周永康 浦志強呼籲憲政治國. BBC中文網. 2013年2月6日 [2013-0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09). 
  3. ^ 3.0 3.1 記者周慧盈. 1989到2009 浦志強的十年維權路. 台灣中央通訊社CNA (北京特稿). 2009-04-24 [2013-0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0-09). 
  4. ^ 林珊珊. 專訪著名律師浦志強:我守住了,他們沒守住. 新世紀新聞網. 中國《南方人物周刊》. 2013-02-09 [2013-02-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2-17). 
  5. ^ 平安北京. 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等两罪逮捕浦志强. 中國新聞網. [2014-06-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6-14). 
  6. ^ 浦志強申訴書稱其尋釁滋事罪判決沒有事實和證據. [2020-1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14). 
  7. ^ 7.0 7.1 7.2 7.3 哈兒律師浦志強. 南都周刊. [2012-09-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年9月29日) (中文(簡體)). 
  8. ^ 浦志強絕食照片(1989-5-14). 64MEMO網站. [2013-02-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4). 
  9. ^ 浦志強在天安門廣場說六四. 大紀元時報EPO. 2007-06-05 [2013-02-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4). 
  10. ^ 記者田娜. 浦志強談中國律師的"苦辣酸甜". 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 2010-02-07 [2013-0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9). 
  11. ^ 浦志強三味書屋講座暨賀衛方點評錄音文字整理稿. 2010-02-05 [2013-0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06). 
  12. ^ 田溪、方亮. 艾未未律師浦志強的律師事務所遭查抄. 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SOH. 2011-11-30 [2013-02-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10). 
  13. ^ 記者駱亞. 實名舉報周永康後安危如何?浦志強稱「一切安好」. 大紀元時報. 2013年2月8日 [2013-0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1). 
  14. ^ 浦志強指控周永康10年暴政維穩. 自由亞洲電台RFA. 2013-02-07 [2013-02-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10). 
  15. ^ 美國之音專訪浦志強談微博實名舉報周永康. 美國之音VOA. 2013-02-07 [2013-02-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9-21). 
  16. ^ 浦志強:舉報周永康是為表達自己觀點. BBC中文網. 2013年2月7日 [2013-0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2-10). 
  17. ^ 維權律師浦志強具名控周永康民賊. 台灣中央廣播電台RTI. 台灣中央通訊社. 2013-02-07 [2013-02-08]. [永久失效連結]
  18. ^ 記者童若魚、田淨. 浦志強要舉報「虎王」微博再被封 中共高層兩難. 新唐人電視. 2013-02-14 [2013-02-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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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 国际特赦呼吁中国释放人权律师浦志强. BBC中文網. 2014年6月1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7月5日). 
  30. ^ 北京维权律师浦志强被正式公诉. BBC中文網. 2015年5月1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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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 浦志强谈从“社区矫正”转为“安置帮教”对象. 自由亞洲電台. [2019-02-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30). 
  36. ^ 36.0 36.1 浦志强获2013网易英雄盛典特别大奖. 網易. 2013-1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4).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