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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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障佛教術語,二障之一。

  • 二障:指的是煩惱障(事障)及所知障(理障)。
  • 理障指的是眾生因為無始無明而對法界實相真心如來藏不知不證,因此障礙了成佛之道。[1]
  • 在佛法修行的意義就是遮蔽,意謂有情眾生被無明、煩惱、惡業等種種障礙所障蔽,不能經由佛法的正確教導而得見正道,、不得解脫生死、不能成就般若智慧功德、不能成佛[2]
  • 相對於事障會令眾生不得解脫,眾生生生世世在三界六道之中不斷的生死流轉輪迴,理障並不會直接的障礙有情出離三界生死輪迴,但卻因為對法界的實相不知不證,因而會障礙有情不能在菩薩道上的次第修行、障礙有情不能成佛。
  • 在整個佛法的修行內涵三乘菩提上,障礙解脫生死的事障的意義通於的二乘解脫道、以及大乘佛菩提道。但理障的修斷只通大乘佛菩提道、而不通二乘解脫道。
  • 理障,是大乘別教所斷的惑,對法界實相如來藏的正確的智慧一無所知,直道成佛為止,理障是無法究竟斷除。
  • 因為事障及理障的深淺差別,便有不同的種種眾生。[3]

參考條目[编辑]

參考文獻[编辑]

  1. ^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卷2:「一者理障礙正知見 根本無明也。不達法界性相。是礙正知見義故。故彼論云。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以不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忽然念起名為無明。」 (CBETA, T39, no. 1795, p. 552, b18-21)
  2. ^ 《佛祖綱目》卷35:「故世尊曰。理障礙正知見。事障能續生死。」 (CBETA, X85, no. 1594, p. 699, b3-4 // Z 2B:19, p. 326, a6-7 // R146, p. 651, a6-7)
  3. ^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卷1:「一切眾生由本貪欲,發揮無明顯出五性,差別不等;依二種障,而現深淺。云何二障?一者理障礙正知見,二者事障續諸生死。云何五性?善男子!若此二障未得斷滅名未成佛;若諸眾生永捨貪欲,先除事障未斷理障,但能悟入聲聞、緣覺,未能顯住菩薩境界。善男子!若諸末世一切眾生,欲泛如來大圓覺海,先當發願勤斷二障,二障已伏即能悟入菩薩境界;若事、理障已永斷滅即入如來微妙圓覺,滿足菩提及大涅槃。善男子!一切眾生皆證圓覺,逢善知識依彼所作因地法行,爾時修習便有頓漸;若遇如來無上菩提正修行路,根無大小皆成佛果;若諸眾生雖求善友遇邪見者,未得正悟,是則名為外道種性,邪師過謬,非眾生咎。是名眾生五性差別。」 (CBETA, T17, no. 842, p. 916, b20-c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