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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爾果斯口岸

座標44°14′N 80°29′E / 44.233°N 80.483°E / 44.233; 8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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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4′N 80°29′E / 44.233°N 80.483°E / 44.233; 80.483

霍爾果斯陸路(公路)口岸[1]
國家(地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
位置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霍爾果斯市
類型國家級一類公路口岸
出入境
管理機關
新疆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
霍爾果斯出入境邊防檢查站
海關烏魯木齊海關
開通日期1983年11月16日
2020年9月10日,霍爾果斯口岸進出口貨運量超1700萬噸

霍爾果斯口岸是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霍爾果斯市一個陸路口岸,與哈薩克斯坦霍爾果斯河相望。精伊霍鐵路G30 連霍高速 312國道中國-中亞天然氣管道在這裡結束,反過來 218國道又以此為起點。[2]

1983年11月16日,口岸恢復開放。1992年8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哈薩克斯坦兩國政府同意該口岸向第三國開放。2002年口岸出入境人員14.68萬人次,出入境運輸工具2.9萬輛次,進出口貨物34萬噸。[3]

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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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位於霍爾果斯口岸地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哈薩克斯坦兩國合作的元首工程,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其他國家建立的首個跨境經濟貿易合作區,總面積5.28平方公里,其中中方區域3.43平方公里,哈方區域1.85平方公里,於2006年開工建設,2012年4月正式運營。中心功能包括貿易洽談、商品展示和銷售、倉儲運輸、賓館飯店、商業服務設施、金融服務、舉辦各類區域性國際經貿洽談會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持居民身份證在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或持其他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證件即可進入,哈薩克斯坦公民亦可持有效的哈薩克斯坦出入境證件進入,第三國的公民則需要持有有效的出入境證件進入,停留期限不超過30天[4][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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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 中國口岸協會. 《中国口岸年鉴2017》. 北京: 中國海關出版社. 2017.12. ISBN 978-7-5175-0240-1. 
  2. ^ 胡錦濤離開哈薩克斯坦前往土庫曼斯坦訪問. 新華社. 2009-1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12-17). 
  3. ^ 中国西向开放第一门户——阿拉山口. 新亞歐大陸橋國際信息網. [2009-12-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4-05). 
  4. ^ 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简介. 霍爾果斯市人民政府. 2018-05-28 [2019-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4). 
  5. ^ 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哈方部分简况. 駐哈薩克斯坦使館經商參處. 2012-04-24 [2019-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30). 

參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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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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