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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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doe 120talk2018年3月2日 (五) 05:03 (UTC)

@Sanmosa:斷章取義,請看後面寫了什麼。--Xiplus#Talk 2018年2月16日 (五) 09:23 (UTC)
@Xiplus:算了,總之無擴充可能已經不構成刪除理由就是了。(○)保留。— 留言 2018年2月16日 (五) 09:47 (UTC)
理由理解不能。-- Stang 2018年3月2日 (五) 09:48 (UTC)
@Stang:應該是指存廢討論中決議保留的並非管理員,而是普通用戶的意思。—AT 2018年3月2日 (五) 13:33 (UTC)
存廢討論的關閉者參與了存廢討論。參考英文維基百科的刪除方針討論頁指引,包括存廢討論在內的任何討論應由未參與討論的用戶關閉。此外,關閉存廢討論被認為是管理操作,普通用戶完成雖無不可,但也應比照管理員方針,避嫌自己參與的討論。因此,存廢討論已打開並重新關閉。但,存廢結果仍然為保留。--Antigng留言2018年3月2日 (五) 14:1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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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完全沒有添加本人任何的分析和闡釋,不應當屬於第一手資料的原創研究而只是統整、組織現有的第一手資料—NTooru🇨🇳🍻 2018年1月26日 (五) 21:05 (UTC)
    • (~)補充:附一段原資料「楚州舊在城及寶應、淮陰、鹽城縣,北神堰、黃浦、馬邏、謝陽八務,歲六萬一千六百八十七貫。熙寧十年,在城:六萬七千八百八十一貫五百八十七文;寶應縣:一萬六千八十貫一百七十文;淮陰縣:二千一百九十七貫二百三十九文;鹽城縣:六千四百八十七貫二百三十三文;漣水縣:二萬一千一百九十一貫六百九十一文;黃浦:一百三十七貫五十一文。」——NTooru🇨🇳🍻 2018年1月26日 (五) 22:00 (UTC)
    • 「而只是統整、組織現有的第一手資料」,這已經可能構成原創研究了。我自己是讀歷史的,像這樣的歷史數據,要多少有多少,但是是否適合作為條目來收錄,我認為不。既然是源於一手資料的內容,建議放在維基文庫可能比較適合。如果「北宋熙寧十年州府商稅」符合關注度的話,可以創建條目,但是像這樣的列表,恐怕就離不開了WP:NOT。—AT 2018年1月27日 (六) 08:11 (UTC)
  • @Virgil Guo君︰請問此段—「楚州舊在城及寶應、淮陰、鹽城縣,北神堰、黃浦、馬邏、謝陽八務,歲六萬一千六百八十七貫。」是應用於列表何處?--J.Wong 2018年2月25日 (日) 11:20 (UTC)
    • @Wong128hk:應用於列表的是「熙寧十年,在城:六萬七千八百八十一貫五百八十七文;寶應縣:一萬六千八十貫一百七十文;淮陰縣:二千一百九十七貫二百三十九文;鹽城縣:六千四百八十七貫二百三十三文;漣水縣:二萬一千一百九十一貫六百九十一文;黃浦:一百三十七貫五十一文。」這一段 — — NTooru🇨🇳🍻 2018年2月25日 (日) 22:54 (UTC)
    • 所以該一列之中,其他欄目諸如「楚州」、「山陽縣」、「緊州」、「山陽郡」、「團練」以至「207202」又從何以來?--J.Wong 2018年3月2日 (五) 17:06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8年3月11日 (日) 10:0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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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此條目非關注度不足,除了在其本身的官方網站上,現在也搜索到有大量傳媒對此條目(鄭丹妮@GNZ48)的關注,包括但不限於:

CCTV報導 鄭丹妮所屬團體舉行一年一度的總決選
YAHOO新聞 GNZ48舉辦首次演唱會
鄭丹妮出道報道
微博北京絲芭影視 鄭丹妮出演電影《狄大人駕到》
鄭丹妮出演謝霆鋒綜藝《鋒味》
騰訊娛樂 鄭丹妮出道一周年紀念活動
搜狐新聞 鄭丹妮受邀出席NBA球星中國見面會
鄭丹妮於SNH48G B50演唱會上以《青澀的香蕉》一曲和成員陳珂獲得第三名的好成績

由此可見,鄭丹妮條目有多於一個可靠來源能作證關注度,無論是中國內地或其他地方,鄭丹妮在偶像事業、綜藝發展以及影視方面都受到各方媒體關注,有可觀的關注度,並不符合刪除頁面的準則。—延海留言2018年2月6日 (二) 17:38 (UTC)

您好,全部來源均是團體參與,並非鄭丹妮個人參與的活動,這只能證明團體關注度,難以證明個別成員的關注度,未知能否舉出其個人活動的來源?—AT 2018年2月6日 (二) 19:52 (UTC)

您好,本人添加以下資料以證明鄭丹妮個人關注度,資料如下:

百度百科 鄭丹妮
韓國網絡百科全書 介紹鄭丹妮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延海對話貢獻)於2018年2月7日 (三) 19:02 (UTC)加入。日網 介紹鄭丹妮
搜狐 15歲的跆拳道美少女網媒壹讀 鄭丹妮,這位深圳女神甜美得很夢幻!
網媒 鄭丹妮化身彩雲之南「小仙女」,戲裏戲外反差太大萌爆表
網媒大視野 獨家:活捉鄭丹妮 妹子是吃可愛長大的嗎!
網媒文章 鄭丹妮:沒有永遠的失敗,只有暫停的成功
新浪看點 深圳95後極品女神,原來這城市這麼多美女!
GNZ48 專屬綜藝《GNZero 〇蛋廚房》

以上資料顯示鄭丹妮的個人作爲偶像的身份也得到外界的關注度,不單單是所屬的團體得到留意。鄭丹妮在華人社區和鄰近亞洲地區都備受關注,得到網媒進行鄭丹妮的個人報導,如新浪、搜狐等在中國具代表性網媒。鄭丹妮在中國內地和韓國百科全書都有介紹的個人頁面,有足夠的第三手來源,符合維基百科:關注度的原則。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延海對話貢獻)於2018年2月7日 (三) 19:12 (UTC)加入。

而在鄭丹妮的個人活動中,同樣能證明鄭丹妮的關注度。本人並不同意您所説的上次我所列出的資料只能證明團體關注度。確實,①、②、③、⑥、⑧資源來源中主要是包含SNH48和分團GNZ48團體內部所舉辦的活動,如GNZ48的出道活動和SNH48的B50演唱會。而在⑧當中證明了鄭丹妮在團的關注度,在SNH48 Group第四屆年度金曲大賞BEST 50鄭丹妮在粉絲的投票下在多達五十首歌曲中獲得第三名的好成績,顯示了鄭丹妮在團體內的高人氣。而在④中,是爲鄭丹妮出演的電影作品。在SNH48的專屬影視公司北京絲芭影視中鄭丹妮得到在電影作品擔任主演的角色,顯示鄭丹妮在影視方面得到一定程度上的關注,才能勝任重要的崗位之一。


再者,在⑤、⑦中都證明了鄭丹妮個別的關注度。鄭丹妮不但是有參與所在團體的專屬綜藝和專屬活動,更有參與團體以外的活動。例如,出席外界由其他電視臺所組織的熱門綜藝節目《鋒味》,鄭丹妮作爲團體的現有成員之一,媒體在進行報導是理所當然會在鄭丹妮的名字前加上GNZ48。另一方面,鄭丹妮作爲所在團體SNH48 GROUP約300名成員當中被挑選作爲代表之一出席商業活動可見其有相當的人氣。

一方面,以上資訊證明了鄭丹妮有多於一個的可靠來源能作證其獨立關注度。另一方面,其實本人正在就鄭丹妮的條目進行大量的擴充工作。
故此,本人認爲鄭丹妮並不符合當初刪除頁面的準則,宜保留頁面。

請先理解何謂WP:關注度,關注度在維基上不單是字面的意思,一項可引證關注度的來源必須為可靠、第三方、詳細介紹,上述列出的來源幾乎都不是可靠來源,某百科固然不用說,其他如搜狐等實為網上用戶發文,而非媒體報導。第9項來源則並非第三方來源。—AT 2018年2月8日 (四) 10:53 (UTC)

您在處理了此頁面的存廢討論後再次處理它的存廢覆核不合適吧?難道不是有失公正嗎?

NBA巨星湯神Freestyle尬舞GNZ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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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Z48出道一周年慶典 粉絲互動嗨翻全場
SNH48總決選倒計時 GNZ48全員衝刺「北上反攻」 (內文包含鄭丹妮報導) 此來源是由網易、新浪新聞媒體娛樂編輯所編寫報導,並非一般網絡使用者。


延海留言2018年2月8日 (四) 12:11 (UTC)

當然鑑於避嫌原則,我不會處理這次的存廢覆核,我只是在誘導您找出可以引證關注度的來源。以上仍然並非可以引證關注度的來源,來源需要以鄭丹妮為主題作介紹才算,提及並不足以滿足關注度。通常如果標題有其名字的話,能夠引證關注度的可能性會較高。—AT 2018年2月8日 (四) 13:16 (UTC)
無重要內容。花教大於2008年併入東華後,原址改稱美崙校區,3年後改為現名。自2011年美崙校區所有單位遷至東華壽豐校區後,花教大原址僅做為場地出租之用,供民間或政府單位租用進駐,如大漢技術學院、臺灣觀光學院、海星中學、勞動部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等單位租用及進駐,唯一與國立東華大學運作相關的只有設在音教館的罕用書庫。現有內容與國立東華大學國立花蓮教育大學條目內容重疊性高,未來也難有再擴增內容的可能,故提請刪除。淡月抄留言2018年2月23日 (五) 06:3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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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我想請問wiki對於廣告定義的標準是什麼?對於一個網絡平台的介紹,我不認為它有比"耐克""食尚玩家""三立電視""遠見雜誌""步步驚心""古馳"....的內容還要廣告,那請問我應該如何來書寫這個平台的介紹??隨便檢舉就刪文,又讓資訊莫名被貼上廣告原因被刪除這真的很不合理!!(請比較已具知名品牌的wiki與我建的內容,請問你廣告定義的標準在哪裏?)—Pdu668888留言2018年2月27日 (二) 01:17 (UTC)
  • 覆核理由:比較"基富通""耐克""藝人專頁"....我不認為此頁新增的有比他們廣告,太不公平了,請問標準到底在哪裏?—Pdu668888留言2018年2月27日 (二) 08:59 (UTC)

這不就説明了嗎?— 2018年2月27日 (二) 13:24 (UTC)

  • @Pdu668888:還有,您可以改寫條目,但要參考一下《格式手冊》,否則這條目還是會被其他人不斷地提出刪除。— 2018年2月27日 (二) 13:34
  • 覆核理由:"夜市人生 (2009年電視劇)"都有wiki了,我格式參照"基富通"寫的(寫公司介紹以及歷年事)寫的還比他少,成立時間也久於基富通,卻要一直被刪文貼上"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的污名標籤,為了拿掉這個標籤才一直花時間重複修正,審核充滿了偏見無標準可言,歧視"不知曉的人事物"在系統端就應該設不出現關鍵字可建文,何必害人平白被貼上污名標籤!!!
  • @Pdu668888:其實,只要條目符合《格式手冊》要求就好了…… 囧rz... 2018年3月1日 (四) 15:09 (UTC)
  • 廣告,請參見WP:中立的觀點WP:NOT,駁回。—AT 2018年3月14日 (三) 10: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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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只是做創立沿革歷史記錄,1766 一起聊聊網絡廣播電台 該網絡電台,目前已在 google 關鍵字 "網絡廣播" 中,長達一年以上自然搜尋中,第一頁可找到。—Austin 2018年3月6日 (二) 04:45 (UTC)
  • 不完全是廣告,暫時還原,改掛關注度。—AT 2018年3月14日 (三) 13:3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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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這廣播劇確實有在商業電台播出過 刪除頁面理由(節目播出時應有報導,但現實在找不到。請補充)並不合理 在商台節目重溫還有相關頁面只是時間太久官方網頁已經沒法重溫但相關介紹還在 而且有出版相關小說 以下是相關網頁連結 如需書本內文證明本人可以上傳

Season1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ProPublic_42.aspx?page=1
Season2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ProPublic_43.aspx
Season3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ProPublic_44.aspx
Season4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ProPublic_45.aspx
黃金少年全集
https://www.hkbookcity.com/showbook2.php?serial_no=113860—Ltfly0611留言2018年3月4日 (日) 16:1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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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之前因關注度不足而被合併,但《多啦A夢最終研究》(世田谷多啦A夢研究會著,ISBN9789869270199)中「野比家的現在、過去與未來」一章中,已對野比伸助(書中翻譯為大助)作出有效介紹,例如「大雄與雙親的年齡大約是幾歲?」、「為什麼大雄的父親有兩個名字?」、「大助在公司擔任什麼職位?」等章節,而此書並非由官方出版,是為獨立於主題的來源。因此,此條目應符《關注度指引》,特提請與此,望推翻原決。—【和平至上】💬📝 2018年3月7日 (三) 12:59 (UTC)

User:AT:希望閣下能處理一下本提案。--【和平至上】💬📝 2018年3月16日 (五) 13:41 (UTC)

希望您提供相關文獻的內文,以便判斷。—AT 2018年3月16日 (五) 13:59 (UTC)
@AT:「……接下來要探究的是大雄的父親。在第②集中,曾經有一篇畫到大雄與多啦A夢實在不忍心看父親辛苦通勤,就使用未來道具打造出地下鐵。然後,兩人假扮成聖誕老人,在聖誕節當天將那張地下鐵的「月票」送給父親。那張月票上寫着大雄父親的名字與年齡,由此可知父親年齡為「三十六歲」。……」,「前面提到的地下鐵故事中,大雄父親收到的「月票」上有手寫的名字,我們也因此得知名字為「野比伸三(野比のび三)」(另譯野比阿助,野比三,野比大三)。然而在之後的第⑭集裏畫到他做夢的場景,他的父親(大雄的爺爺)出現在夢裏面,並說:「大助(のび助),我說大助呀,看來你實在太寵大雄了!」之類的話。另外,在第⑯集中,爸爸喝得醉醺醺地痛罵了大雄一頓,大雄搭上時光機讓父親回到十年前,讓他見母親(大雄的奶奶,依據其他故事可得知奶奶在大雄讀幼稚園時過世),當時母親也是喊自已的兒子為「大助」。而且,在這之後的故事裏也一直維持「大助」的名字。那麼,為什麼名字會從「伸三」改成「大助」呢?畢竟這個世界不會有父母叫錯自己孩子的名字,因此可以肯定「大助」這個名字絕對不會錯。那麼,比較可疑的就是「伸三」這個名字,不過既然寫有名字的「月票」是出自多啦A夢之手,也有可能是多啦A夢寫錯了名字,這麼想應該是比較合理的。……」等內容已對主題構成介紹,至於其他段落,因為版權原因,就不引用那麼多了。--【和平至上】💬📝 2018年3月16日 (五) 14:56 (UTC)

標準可以是【符合維基百科收留標準(包含已經擁有頁面和尚未擁有頁面)的,擁有該國國籍或者曾經擁有該國國籍的,人物】;

根據維基百科: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維基百科提供了數種方法予編者組織條目:分類、列表(包括嵌入列表,例如「參見」章節中的列表)和維基百科:導航模板。當條目以上述其中一種方式組織時,不能抹殺它們以其他方式組織的可能性。反而,每種方法都各有利弊,應該獨立地根據各自的指引或方針在維基百科上使用。這些方法之間並無矛盾,相反,它們是協同而相互補足的。例如,由於編者的風格有所不同,有些編者傾向採用列表而另一些編者傾向採用分類,使維基百科出現了兩種以連結為主的系統。有些讀者喜歡以列表瀏覽維基百科,而另一些讀者則喜歡使用分類;而列表對新讀者來說比較明顯,因為他們可能未曾發現分類系統。因此,列表不應因為分類的存在而被刪除,而分類也不應因為列表的存在而被刪除,否則珍貴的資源會被浪費。兩者應互相幫助,使資料得到及時的更新。」故分類可替代的理由不成立;

綜上所述,申請恢復該頁面。—Jasonnn~zhwiki留言2018年1月31日 (三) 08:36 (UTC)

合併處理。--M.Chan 2018年2月1日 (四) 04:15 (UTC)
@Michael Chan:為什麼要刪除我的留言?

請參考上年年尾的討論 維基百科討論:格式手冊/列表#是否應該建立「X國人列表」?--202.155.246.98留言) 2018年2月1日 (四) 02:55 (UTC)

抱歉,合併時漏了處理。--M.Chan 2018年2月1日 (四) 08:23 (UTC)
Michael Chan,泰國人列表是由AT刪的,你這樣合併變相令AT無法處理本案。--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2月26日 (一) 09:23 (UTC)
沒關係,可以部分復還的。--M.Chan 2018年2月26日 (一) 09:25 (UTC)

維持原決:依照最近通過的存廢討論中體現的共識。--Techyan留言2018年3月19日 (一) 03:48 (UTC)

雖有此說,但在此案例,即使人數多少被忽略,理據較充份的一方似乎傾向主刪方,而主留方未能提供合理反駁。MCC214君於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甲分段也有言:

我們可以隨時推翻過往的共識。另:經常被使用的論述可作為決策依據,但並非經常被使用的論述。另:請注意《是英文維基說的》這篇經常被使用的論述:不是所有他國語言條目或列表都能照搬到中文維基。— 2018年3月15日 (四) 09:47 (UTC)

同意上述意見。如南開大學校友列表,裏面很多人物連中文名字都未知且本身沒有維基條目都收入在內。退一步來說,條目本身內容的好壞並不能成為刪除該條目的理由。--萬水千山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9:07 (UTC)

刪除:依照最近通過的存廢討論中體現的共識。—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Techyan對話貢獻)於2018年3月19日 (一) 03:53 (UTC)加入。

  1. 〈新專綫小巴路綫行將開辦〉,香港政府新聞公報,1988年6月27日。(這是最有力的來源)
  2. 第3368號公告,《香港政府憲報》第29卷第41期,1987年10月9日。(第二最有力)
  3. 運輸署交通通告:〈調整九龍專線小巴第60號線的車費〉,2013-10-09(輔助性質)—ATR50 HX8152 歡迎找我談談 2018年3月7日 (三) 15:37 (UTC)
  1. 〈上水小巴站 訂週五啟用〉,《華僑日報》,1988年1月28日。
  2. 運輸署,〈Proposed Maxicab Services - Kln. & N.T.〉[案卷],1982年11月24日至1986年1月27日。香港政府檔案處歷史檔案館館藏編號HKRS1501-2-18,歸檔序號17。ATR50 HX8152 歡迎找我談談 2018年3月7日 (三) 15:26 (UTC)
  • Zetifree君、AT君︰「運輸署,〈Proposed Maxicab Services - Kln. & N.T.〉[案卷],1982年11月24日至1986年1月27日。香港政府檔案處歷史檔案館館藏編號HKRS1501-2-18,歸檔序號17」此來源似乎可以提供非單純路線資料,可有意見?--J.Wong 2018年3月12日 (一) 14:07 (UTC)
    • 這該怎麼確定詳細介紹?我都不知道材料的內容是什麼。--Zetifree (Talk) 2018年3月12日 (一) 21:16 (UTC)
      • 算有詳細介紹吧。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3日 (二) 10:54 (UTC)
        • 雖不知內容,但是反對以任何政府來源來引證公共交通關注度。—AT 2018年3月13日 (二) 16:53 (UTC)
          • 此處可以推測該來源應該是路線計劃。但因為已經是歷史文件,正正就可為條目提供非路線資料,雖為一手來源。但必須再次強調,一手來源並無為《可供查證方針》及《非原創研究方針》所禁止。《關注度指引》作為下位指引,不應在此與上位方針有所抵觸。--J.Wong 2018年3月14日 (三) 11:33 (UTC)
            • 「憲示第359號,香港政府憲報第126卷第05期,1984年2月1日。」亦可引證關注度。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4日 (三) 12:51 (UTC)
              • 「一手來源並無為《可供查證方針》及《非原創研究方針》所禁止」《非原創研究方針》不是規定了「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主要依賴於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嗎?--M.Chan 2018年3月15日 (四) 08:32 (UTC)
              • 3ATENUW1君︰請問憲報當中有何內容?可否提供連結?如未能提供連結,可否扼要描述一下憲報內容?
              • M.Chan君︰無錯,《非原創研究方針》是有此一句,但主要使用二手來源並不代表禁止使用一手來源。同段就有「已發表且可靠的第一手來源(如由大學出版社或主流報紙發表)可能可以使用於維基百科,但應小心謹慎,以避免濫用。」既然方針並無完全排除使用一手來源,《關注度指引》作為下位指引,就不應禁止使用一手來源。完全排除一手來源亦是不切實際。
              • 以上。--J.Wong 2018年3月15日 (四) 09:13 (UTC)
                • (:)回應 維基百科:關注度#通用關注度指引指明,「來源」需滿足關注度要求,必須是第二手來源(二次文獻);這不是說要在條目內禁止使用一手來源,而是說一手來源不能滿足關注度要求。是否滿足關注度與是否條目內容的可靠來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宜混淆。比方說,現在我自己出版一本漫畫,那角色的設定義 (年齡、喜好等),當然是在我的作者網頁上的介紹是最權威,但這不能用來證明我這本漫畫有關注度吧?--Nivekin請留言 2018年3月15日 (四) 09:29 (UTC)
  • (○)保留:@Wong128hk這份報導可證此線很有關注度,這份也可以,亦符合WP:NTRANSPORT的符加條件。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5日 (四) 09:53 (UTC)
  • @Wong128hk:請留意一下本案。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7日 (六) 04:15 (UTC)
  • 3ATENUW1君︰此來源對此路線僅屬提及,未符《關注度指引》要求;而此來源則僅屬該撰寫人個人觀察,屬非可靠一手來源,未符《非原創研究方針》及《關注度指引》,遂請再提供其他來源。
  • Nivekin君、M.Chan君︰此處並非討論方針指引之處。但《關注度指引》確確切切作為下位指引,應該是旨於令各條目符目《收錄準則》、《可供查證方針》、《非原創研究方針》、《可靠來源指引》等方針指引要求,而非再另立額外要求。所以必須之說,誠不可取。另外,無錯,《非原創研究方針》的確有指出條目應該主要依靠二手來源。然而,《刪除方針》亦都指出,刪除門檻是「六、沒有可靠來源支持的條目,包括新詞、原創理論與推論、以及自成惡作劇;七、徹底嘗試後仍無法由可靠來源查證的條目,尤其是不符合相關關注度指引且已經掛相應模版30天的條目」,即來源可靠與否遠遠比是否二手來源重要。真正致刪因素應在於缺乏可靠來源,而非有可靠來源但缺乏二手來源。
  • 以上。--J.Wong 2018年3月19日 (一) 02:59 (UTC)
    • [101]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9日 (一) 05:48 (UTC)
    • 那是否代表使用藝人經紀公司的來源可以創立該公司藝人的條目?使用校史作來源便可創建學校條目?而無需其他來源?如果只需要可靠來源的話,而不用同時為獨立來源的話,什麼東西都可以寫成條目而不受任何限制,這樣甚至可以用IKEA的網站來替其家品寫篇條目,因為IKEA都是可靠來源,藝人經紀公司和校史等亦是如此。刪除門檻6提到的「沒有可靠來源支持的條目」便要刪除,不等同於有可靠來源支持的條目便應保留,這正正是關注度的用途之一。—AT 2018年3月19日 (一) 05:59 (UTC)
    • 3ATENUW1君︰此來源與前列來源幾無分別,請提交其他來源。
    • AT君︰首先,來源獨立與否與是否二手來源並無任何關係。一手來源與二手來源分別應在於來源資料經整理之程度。而如果來源並非獨立,則很有可能條目會是廣告,那就會違反《收錄準則》。關於門檻六,但如果根本不符合該等門檻,請問何以刪除?不符關注度指引亦尚有其他方法去處理,例如合併。《關注度指引》只是眾多收錄標準之一,而非唯一。--J.Wong 2018年3月19日 (一) 06:54 (UTC)
  • @Wong128hk:來源也有:[102],而條目亦符合WP:NTRANSPORT的符加條件二。可有異議?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9日 (一) 08:12 (UTC)
  • 一、此來源同樣僅屬提及,未符《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
  • 二、姑勿論《關注度(交通)》並未確立,現在觀乎此提案上下,亦未見保留方論證該路線在小巴系統中如何不可或缺,如何無可取代。
  • 以上。--J.Wong 2018年3月19日 (一) 10:41 (UTC)
  • @Wong128hk:「現在觀乎此提案上下,亦未見保留方論證該路線在小巴系統中如何不可或缺,如何無可取代。」現補回:自從鄉村車停止服務以後,河上鄉和羅湖監獄只有此小巴服務該區。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9日 (一) 11:02 (UTC)
  • 一、請勿自行修改提案狀態。狀況未有改變,《關注度(交通)》確仍在議,社群並未承認當中任何收錄條件。其次,在下亦想保留方論證一下,就以「自從鄉村車停止服務以後,河上鄉和羅湖監獄只有此小巴服務該區。」為例,假設此解讀無誤,為何路線如此就值予收錄。請勿在此回覆,請在互助客棧論證此事。
  • 二、《關注度指引》附註五,如此寫「由主題實體自身發表的作品,或與之有緊密聯繫的作品,不太可能成為世界範圍內對該主題普遍關注的證據。參見維基百科:利益衝突以了解處理此種情況的詳細資訊。」首先,請論證為何政府作為公營機構會屬於緊密聯繫。《利益衝突‧維基百科目的》︰「維基百科作為百科全書,其使命是向公眾提供總結公認知識、中立書寫且可靠來源的條目,而不是讓人們當作公司或個人網站、放置服務或產品廣告、和自抬個人身價的平臺。讀者希望在這個地方找到獨立於其對象撰寫的中立條目。」如果政府僅有監管角色,請問容許條目援引,就算容許主要依賴於政府來源,會令條目成為廣告或會令條目不中立嗎?「獨立」不應過於擴大解釋。就算以《收錄準則‧禁雜瑣》去判斷,要求也只是「條目不應僅僅羅列數據,而應將數據整理好,以提供足夠紋理,務求言之有物,令條目有百科價值。」。現在演繹成要篩選條目,甚至乎是「只要來源將某範疇事物都幾乎介紹一遍,該來源就不應獲得接納。」都未見有任何方針指引支持。當然,條目是否可以有其他處理方式,個人覺得值得社群去探討。--J.Wong 2018年3月19日 (一) 11:57 (UTC)
(×)刪除:上面那兩個來源沒有對道路本身構成有效介紹。來源二……--【和平至上】💬📝 2018年3月13日 (二) 11:22 (UTC)
@MCC214:提醒一下雖然這些公共交通設施符合關注度的可能性通常比較低,但是就經驗而言,SA或PA有較大機會找到符合關注度來源,希望一併提出時稍為注意一下更好。謝謝。—AT 2018年3月14日 (三) 10:53 (UTC)
琴浦PA:[126]、明石PA:[127][128],保留。其餘刪除。—AT 2018年3月20日 (二) 16:02 (UTC)

因為缺乏關注度就刪掉別人費時建立的頁面的人,自己就很有關注度嗎?如果沒有為何不把自己給刪掉。--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8.169.33.197留言)於2018年3月12日 (一) 17:20 (UTC)加入。

長龍島為例,條目列出了六個來源,但這六個來源都只是在介紹中國公佈該區的島嶼名稱和領海基線而不是介紹該等島嶼本身……——C933103(留言) 2018年2月7日 (三) 19:05 (UTC)
固然,地理知識保留在維基是有意義的,但是既然每個島嶼本身能描述的內容不多,將他們集中在主條目中一併介紹不是更有效率也更方便讀者閱讀嗎?——C933103(留言) 2018年2月7日 (三) 19:05 (UTC)
@C933103:個人認同屈原蟲君的想法。另: 集中在主條目介紹會使主條目過長,並使主條目佔用空間過大。— 留言莫生氣 2018年2月10日 (六) 10:22 (UTC)
  • 根據Wikipedia:關注度 (地理特徵)中,對於已命名的自然特徵的要求:「(例如山脈、河流、湖泊、島嶼)有多於坐標和簡單統計數據的來源便可支持其關注度。來源的數量和質量必須確保能夠為一篇百科全書式的文章提供足夠的可查證信息。如不然,關於該特徵的信息應當被寫入一篇主題更廣泛的文章。例如一個只知位置和名字的小島可以寫入其所屬河流的條目中。」,由於上述條目確實無法顯示「來源的數量和質量必須確保能夠為一篇百科全書式的文章提供足夠的可查證信息。」,基本上同飛瀨理據。因此,准許用戶自行合併至相關頁面。—AT 2018年2月19日 (一) 16:44 (UTC)
  • (○)保留,本來不想討論此事,沒有想到提刪者如此過分。當初提刪者在短期之內連續提刪了以上數百條目,其實對於絕大多數普通編輯,根本無力全力挽救。卻未曾想到遇到的是我,而且我確實利用了自己的數據庫、耐心和充分的編輯能力,把釣魚島近百條目短期內反覆重寫完成。很多人在討論內容時候,總以為「就事論事」就能具體討論問題,卻遺忘了一個人在短期之內提刪數百條目已然並非「就事論事」,而是明顯WP:SOAP,是希望利用規則能夠短期提刪數百條目。這類編輯其實維基百科中並不少見,幾年就會來一茬,如果熟悉提刪者之前的編輯行為,其意圖自然瞭然清晰。所以我反對合併,並且認為這種事情繞開所有編輯,是一種失德行為。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2月21日 (三) 11:49 (UTC)
  • 我的立場是保留,忽視關注度指引。因為關注度指引想要避免的hoax問題和clog索引問題均不存在。目前唯一無法量化的就是這些條目是不是「首都機場線上的第44個電樁」這類瑣碎條目,我從主觀上認為不是。Bluedeck 2018年2月22日 (四) 13:36 (UTC)
  • 如果各位這麼不滿管理員基於方針所作的決定的話,各位可以考慮在整個社群範圍下討論要不要修改相關方針?我不想說把相關資料合在一起以後又有其他人再分拆開來這樣幹無用功——C933103(留言) 2018年2月23日 (五) 10:18 (UTC)
    • 修改關注度指引是實際上不可行的做法,原因就在於上面所說的無法量化的變量。如果您研究出了量化瑣碎程度的函數,我立刻就提修改關注度。Bluedeck 2018年2月24日 (六) 00:56 (UTC)
    • 請@C933103君小心你的言行:Bluedeck也是管理員,管理員可以對方針有不同見解,亦可基於方針推翻原先決定。— 2018年2月24日 (六) 00:50 (UTC)
      • 如果對方針的不同見解指的是對方針的合理與否的看法,這個是完全可以的;如果是說對方針的同一個條文可以做出不同的解讀,我覺得是不好的(說明方針不嚴謹)。我在這裏的看法是,我認識到這些條目目前不滿足關注度指引的需求,但同時我認為關注度指引的標準在這裏是荒唐的。至於荒唐怎麼不改指引這個問題,可以看關注度指引例外論述頁面的回答。Bluedeck 2018年2月24日 (六) 01:01 (UTC)
  • 個人認為現在的情況需要其他管理員介入處理。— 2018年2月25日 (日) 01:46 (UTC)
  • C933103君︰龍頭溪︰當中有幾份線下來源,呈請如何確認當中僅有坐標及簡單統計數據,故未符《關注度(地理特徵)指引》?另外,此來源當中有其命名歷史介紹,並非簡單統計數據。--J.Wong 2018年2月25日 (日) 12:59 (UTC)
  • C933103君︰西溪 (釣魚島)︰條目當中尚有兩個線下來源,即「中國釣魚島地名冊」及「中國海洋發展報告 2013」,請問如何確認當中僅有坐標及簡單統計數據,故未符《關注度(地理特徵)指引》?--J.Wong 2018年3月2日 (五) 17:40 (UTC)
  • C933103君︰同樣,順風港條目之中亦有數個線下來源,請問如何確認當中僅有坐標及簡單統計數據,故未符《關注度(地理特徵)指引》?--J.Wong 2018年3月3日 (六) 17:24 (UTC)
  • 回覆:@Wong128hk:在進行查找過程中,我運用了Google圖書,還有卓越亞馬遜中國的預覽功能,對一部分的來源進行檢查,並在可查閱的範圍內只發現到有關數年前圍繞整個群島的爭議及命名過程程的敘述。雖然有部分來源或部分來源的局部章節的內容未能獲取參考,但由於該等來源與已確定來源是用來標注作為同一描述句的參考來源,因此個人不相信相關來源內有更加詳盡的說明。在近月的討論中,也沒有看到相關的條目的貢獻者提出對於來源質量的反論。——C933103(留言) 2018年3月8日 (四) 08:50 (UTC)
  • C933103君︰「對一部分的來源進行檢查,並在可查閱的範圍內只發現到有關數年前圍繞整個群島的爭議及命名過程程的敘述。」及「雖然有部分來源或部分來源的局部章節的內容未能獲取參考」如此立論非常不穩。原編者用數個來源標註同一句子並不等於該等來源均沒有更詳盡說明。以上兩項立論,建基於片面或未全面審視來源而作出或者有邏輯錯誤。如需繼續覆核,應該如同二○十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存廢議§飛瀨一樣,對條目之中,每個來源作出論述,以令其他用戶知悉此等來源如何不符《關注度(地理特徵)指引》。--J.Wong 2018年3月9日 (五) 10:50 (UTC)
(!)意見:我覺得此列表的收錄標準可以由編輯者們共同決定。該條目有實質作用,意為給讀者提供在各政治經濟文化領域裏知名重要的芬蘭人。--萬水千山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5:38 (UTC)
  • (×)刪除,收錄標準不是主編說了算,明顯的文不對題(有說是芬蘭人列表但卻不是所有芬蘭人都可以錄入),「知名」的定義?所有都是主編自說自話,明顯的原創研究,加上有沒有實質作用。--【和平至上】💬📝 2018年3月3日 (六) 14:50 (UTC)
    • (!)意見:請注意此條目的活躍編輯者不止一人,人物收入的標準不是一個編輯者說了就算的,而是在編輯者之間達成了共識的。因此上面提刪的理由也不成立。--萬水千山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2:49 (UTC)
  • (○)保留:理由一是該條目已有其它七種語言的版本,既然在維基其它語言版本都可以存在,那麼在中文版也應該可以存在。理由二是有關芬蘭主題的維基條目大多數是冷門條目,日訪問量不會太多,有些人物的條目在創建後的很長時間內可能都沒有連結至該條目的頁面,因此保留這個列表至少可以讓對芬蘭感興趣的讀者有機會閱讀到這些條目。當然列表的收錄標準較難把握,但可以在編輯者之間討論。退一步來說,這種列表本來就是動態未完成列表,收入標準也沒有必要太高。--萬水千山留言2018年3月5日 (一) 20:42 (UTC)
(!)意見:理由一不成立,其他維基有中文維基不一定能有。理由二也不成立,條目的功能不是增加其他條目的連結和瀏覽量。--【和平至上】💬📝 2018年3月7日 (三) 13:09 (UTC)
(!)意見:我不再堅持我上面的理由。可是此條目跟任何其它的動態未完成列表有何區別,以至於必須刪除這個條目而可以保留其它條目呢?--萬水千山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2:49 (UTC)
沒有分別,所以其他同類型列表都應該刪除。—AT 2018年3月16日 (五) 13:17 (UTC)
您的意思是所有在Category:未完成列表Category:動態列表分類里的條目都該刪除?--萬水千山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5:25 (UTC)
非也,僅是XX人列表。—AT 2018年3月16日 (五) 15:31 (UTC)
那我的問題是為什麼其它動態未完成列表可以存在,而此條目不能存在呢?--萬水千山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5:33 (UTC)
重點是在於收錄標準,而非動態與否。—AT 2018年3月16日 (五) 15:44 (UTC)
可現在已有收錄標準,即「來自芬蘭的知名人物」。如果有某個人物能不能列入此列表,可以有編輯者們具體討論。而這種討論不能成為刪除整個列表的理由!--萬水千山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5:51 (UTC)
能不能加進列表,還要每次討論嗎?這樣的收錄標準如我上述所言,過於寬鬆、籠統,知名與否在不同人看來也會有分歧,不適合作為標準。其餘理據,您可以參照存廢討論和客棧的相關討論。—AT 2018年3月16日 (五) 16:02 (UTC)
那這是您和我之間的不同理解。我的理解是該收錄標準「來自芬蘭的知名人物」有足夠的範圍和明顯的界限。如您理解不同,那我們可以討論怎樣來使本條目的標準更為精確,但這也不成為刪除本條目的理由。我的理解是如果應該刪除本條目的話,那也請您刪除如Category:中國各高校校友列表等之內,以及其它所有未完成列表,因為我覺得本條目存在的理由跟其它未完成列表存在的理由是一樣的。--萬水千山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6:37 (UTC)
一個具體的例子是客家人物列表。請您給出為什麼本條目必須刪除而那個條目可以保存的理由?--萬水千山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6:42 (UTC)
首先,分類與列表本質不同,無法比較。其次,重點是收錄標準過於寬鬆,而非未完成。其三,我認為像這樣的人物列表沒有意義,您舉出的客家人物列表也是如此,只是相對地寫得比芬蘭人列表好一點而已。要說精確的話,應該改成像芬蘭總統列表或芬蘭奧運金牌得主列表,比較具系統性,且關連度較高,僅僅是將相同國籍的人物羅列在同一列表中,在我看來沒有實質用途。—AT 2018年3月16日 (五) 17:30 (UTC)
首先,您錯誤理解了或者我沒有寫清楚,我不是說分類,而是說屬於那些分類的條目。其次,我們可以討論條目收錄的標準,但這不成為刪除該條目的理由。其三,您覺得這樣的人物列表沒有意義,而我覺得這樣的人物列表是有意義的,那該由誰來決定是否真的有意義呢?如果客家人物列表因為寫得好一點就可以保留的話,那我們可以討論怎樣把芬蘭人列表寫得更好,但不能因為該列表寫得更差一點就把該條目刪除。關於精確度,難道「芬蘭人」就不精確嗎?沒有系統性嗎?客家人物就精確了?誰來界定客家人物的範圍:其本人會說客語,還是父母一方或雙方是客家人?芬蘭人比客家人明顯精確多了。再重複一次,您覺得僅僅將相同國籍的人物羅列在同一列表沒有實質用途,而我卻覺得有實質用途,那該由誰來界定是否真的有用途呢?--萬水千山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8:55 (UTC)
您說道由誰界定的話,我可以很清楚地告訴您,由社群界定。顯然,社群是傾向刪除多於保留。—AT 2018年3月17日 (六) 07:30 (UTC)
第一,我希望本列表的討論不要和其它某國人列表討論相提並論。因為每個國家的情況不一樣,並且每個列表現有的編輯狀況也不一樣。所以請大家在討論時再閱讀一下本列表本身的內容,然後再對照維基的手冊來做出決定。第二,在本次的存廢討論中,主刪方的依據是「收錄標準顯然過於寬鬆,缺乏實質作用」,而主留方也已提出「收錄標準有足夠的範圍和明顯的界限」、「有實質作用」、及符合手冊中「列表的三個目的:提供資訊、導航、發展,也達到了列表格式和內容的要求」。您說結論是由社群中傾向人數的多寡來決定,而下面有人說共識是理據較充分的一方,又能適當地妥協到反對方的意見,不是看人數的多少。現在討論的狀況是主留方提供了合理的反駁,而主刪方未能進一步提供理據。--萬水千山留言2018年3月17日 (六) 10:28 (UTC)
完全不認為保留方有合理反駁,將所有相同國籍的人放在同一列表中對您來說是合理?—AT 2018年3月18日 (日) 09:27 (UTC)
這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華文讀者來說,創建一個「中國人列表」可能不太合理,但是對於華文世界來說不太熟悉的小國芬蘭來說,創建一個「芬蘭人列表」就可能更有道理了。您能一口氣從您的記憶中說出100個芬蘭人的名字來嗎?另外,不能因為人數眾多不可能全部列清來反對。如果這樣的話,所有不完全列表都應該刪除。例如:LGBT人物列表,世界上所有自十九世紀末已知的LGBT人物能列清嗎?--萬水千山留言2018年3月18日 (日) 18:26 (UTC)

雖有此說,但在此案例,即使人數多少被忽略,理據較充份的一方似乎傾向主刪方,而主留方未能提供合理反駁。MCC214君於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甲分段也有言:

我們可以隨時推翻過往的共識。另:經常被使用的論述可作為決策依據,但並非經常被使用的論述。另:請注意《是英文維基說的》這篇經常被使用的論述:不是所有他國語言條目或列表都能照搬到中文維基。— 2018年3月15日 (四) 09:41 (UTC)

在編寫內容不清晰的情況下,本列表的刪除是無可避免的。— 2018年3月17日 (六) 01:18 (UTC)

那請問本列表的內容如何不清晰?請對比一下客家人物列表,評價一下哪個列表的內容更清晰?--萬水千山留言2018年3月17日 (六) 01:25 (UTC)
在同一格式手冊您引用的句子之前是這樣寫的:

--萬水千山留言2018年3月17日 (六) 01:30 (UTC)

(:)回應:@TuhansiaVuoria:其實單看客家人物列表,內容也不是很清晰,也可以刪。另:雖有「某程度的彈性下應用」一說,但在此例,未見有需彈性處理的需要。如果中文維基也有en:WP:LISTPEOPLE的話,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但引入en:WP:LISTPEOPLE勢必會引起另一番爭論。— 2018年3月17日 (六) 04:01 (UTC)
(:)回應:@Sanmosa:我並沒有要求規則對本列表做任何彈性應用。相反的,我是指出了本列表完全符合規則對列表的一般要求。請你回應此問題:「那請問本列表的內容如何不清晰?」--萬水千山留言2018年3月17日 (六) 10:28 (UTC)
(:)回應:@TuhansiaVuoria:抱歉,想不到您竟然看不出不清晰的地方。我唯有說,整個列表本身,以及其收錄標準都不清晰。如客家人物列表:是從父系,還是從母系?要如何知名才能收錄?— 2018年3月17日 (六) 14:30 (UTC)
(:)回應:@Sanmosa:抱歉,想不到您竟然看不出我們討論的主題。我是在問您本列表芬蘭人列表的內容如何不清晰,您確談客家人物列表如何不清晰。現時芬蘭人列表的內容有何不清晰?收錄標準是「芬蘭人」,即擁有或曾今擁有芬蘭國籍的人物,要能在維基上提及,顯而易見得需要有知名度。如果您及其他人對「知名」的標準抓住不放,那我們可以修改本列表的導言部分來達到共識,而不能因為列表的不足而來否定整個列表存在的合法性。題外話,客家人物列表也曾兩次提交存廢討論,但現在還得以保留。而另外一個例子LGBT人物列表也討論多次得以保留。--萬水千山留言2018年3月17日 (六) 15:15 (UTC)
(:)回應:@TuhansiaVuoria:抱歉,誤解了。如果芬蘭人列表的「知名」的標準未有共識,可收錄的範圍就會過寬,內容過於蕪雜。— 2018年3月17日 (六) 15:22 (UTC)
(:)回應:@Sanmosa:「知名」的標準就是維基百科:關注度,即該人物值不值得在維基上出現。不能因為可收錄的範圍寬而刪除某列表。範圍更加寬廣的列表(如之前我舉的例子)在維基里還有更多。另外本列表的內容還沒有過於蕪雜,並不能因為將來可能會出現的問題而把現有的條目刪除。等本列表的內容達到過於蕪雜的狀態時提出刪除請求也不遲。--萬水千山留言2018年3月18日 (日) 18:26 (UTC)
(:)回應:謝謝您提出的建議!還能進一步說明怎樣分成幾個類別嗎?現在是按行業來分類的,當然還可以繼續細分下去。--萬水千山留言2018年3月18日 (日) 18:26 (UTC)
  • (!)意見:我已經修改了本列表的導言部分,明確了一下列表的收錄範圍。請大家過目一下。我的觀點還是保留這個列表,認為它符合中文維基中對未完成列表的要求。我誠摯邀請大家把討論的重點移至怎樣把本列表建設得更好。討論可以轉移到該條目的討論頁上。謝謝大家!--萬水千山留言2018年3月18日 (日) 18:26 (UTC)

刪除:依照最近通過的存廢討論中體現的共識。--Techyan留言2018年3月19日 (一) 03:52 (UTC)

  • (※)注意嚴重抗議一下!!!管理員未考慮直接有關本列表的現有內容及在此的討論就直接刪除本列表,給出的依據是在其它地方的討論結果。聲明1:我在這裏的討論中一直強調每個別表/國家應該個案處理,因為每個國家在華文世界的影響及知名度是不一樣的。聲明2:我沒有精力去追隨在別處的討論,有關本列表的處理結果只能從直接有關該列表的討論中得到依據。如果管理員沒有這樣做的話,那TA就犯了程序上的錯誤,其刪除結論應該回退。聲明3:關於本列表的存廢,至少還有一位同仁@Jasonnn~zhwiki:持強烈反對意見。這表明討論結果絕非達到了共識。如果達不到共識,按維基章程規定應該保留原狀。謝謝大家的考慮!--萬水千山留言2018年3月19日 (一) 21:00 (UTC)
@Sanmosa[136][137](2017年8月1日)、[138][139] -- 42.98.242.189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5:47 (UTC)
請管理員協助審視以上來源是否具持續性且足夠的關注度。— 2018年3月17日 (六) 00:38 (UTC)
驟觀以上來源,其關注度似乎僅限於一時,請問是否有近期的報導?— 2018年3月17日 (六) 00:43 (UTC)
即使依《人物收錄準則》,也未見符合「國家、一級行政區劃級的重要政治人物」或「傳媒有廣泛報導的政治人物」以上兩項條件之一之處。— 2018年3月17日 (六) 00:46 (UTC)
{{封禁申訴|你的理由}}

又或經e-mail向管理員申訴。其實個人覺得您的一些維護提刪也是好的,但拜託,不要以傀儡IP繞過永封,我不是反破壞小組,沒那麼多時間查您恆河沙數的傀儡IP!— 2018年2月24日 (六) 00:58 (UTC)

Lanwi1龜縮了嗎?為什麼不説明一下當初保留的「理由」?--14.0.152.52留言2018年3月14日 (三) 11:07 (UTC)

李勁鋒是優秀的鋼琴演奏家,並是劍橋大學工程系博士。且有足夠的某體關注度。刪除詞條認為有所不妥。提刪者應查看相關報道連結。—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iala2679對話貢獻)於2018年2月13日 (二) 15:37 (UTC)加入。

2018年3月20日 (二) 06:02 (UTC)

"東京タイプディレクターズクラブ" -wikipedia。--Iokseng留言2018年3月19日 (一) 14:50 (UTC)

以上。— 2018年3月20日 (二) 08:58 (UTC)

是的,但這篇個人意見明確地指出了指引所需的例外情況及其理由,因此會影響討論結果。請記住,指引有例外情況,而我恰恰就在說明這個例外情況。如果您覺得我的意見有誤,也可類似的說明之。Bluedeck 2018年3月27日 (二) 10:54 (UTC)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  · 查看或恢復
  • 覆核理由:頁面是介紹一家中國大陸的網站的,極客圈裏很有名。因連續兩次因為G11問題不能給與通過,所以對審核標準有所疑惑,是詞條本身具有廣告性質,還是我編輯的內容具有廣告性質?特次提出請求希望審核人員明確指出不符合規定的地方和語句,以便進行修改,而不是因為詞條本身具有宣傳性做出的魯莽判斷;

在創建頁面前參照了新浪、搜狐、網易、微博、知乎的相關樣式和內容製作的,與其樣式及本質類似,十分不明白為什麼我的不能通過?

期望審核者明確標識錯誤語句,協助編輯者維護維基內容生態的正向發展。—Bai2kl留言2018年3月21日 (三) 02:40 (UTC)

來源1:https://www.hk01.com/%E6%B8%AF%E8%81%9E/152677/%E8%8B%B1%E5%9C%8B%E8%A3%BD%E4%BD%8E%E5%9C%B0%E5%8F%B0%E5%B0%8F%E5%B7%B454M%E7%B7%9A%E5%91%A8%E4%BA%94%E9%A6%96%E8%88%AA-%E5%BE%80%E8%BF%94%E7%91%AA%E9%BA%97%E9%86%AB%E9%99%A2%E5%8F%AF%E9%9B%BB%E8%A9%B1%E9%A0%90%E7%B4%84%E8%BC%AA%E6%A4%85%E4%BD%8D

來源2:https://www.hk01.com/%E6%B8%AF%E8%81%9E/153429/%E4%BD%8E%E5%9C%B0%E5%8F%B0%E5%B0%8F%E5%B7%B4%E9%A6%96%E6%97%A5%E6%8A%95%E5%85%A5%E6%9C%8D%E5%8B%99%E4%BE%86%E5%BE%80%E7%91%AA%E9%BA%97%E9%86%AB%E9%99%A2-%E5%8F%B8%E6%A9%9F%E6%8C%87%E6%9A%AB%E6%9C%AA%E6%9C%89%E8%BC%AA%E6%A4%85%E5%AE%A2%E9%A0%90%E7%B4%84

來源3: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80124/s00001/1516795850566

ATR50 HX8152 歡迎找我談談 2018年2月15日 (四) 15:15 (UTC)

樓上已指出有兩條來源,我不明白為何還需要新的來源,因為『是否還有別的來源』這個問題可以一直重複下去。Kamikaze2017留言2018年3月14日 (三) 20:21 (UTC)

  1. 〈豪華小巴開始行走山頂中環 試辦1年全程收費1元〉,《工商日報》,1972年5月2日。
  2. 〈豪華小巴走中環山頂線 第1天來往情形 車廂冷氣短期內可裝備〉,《華僑日報》,1972年5月2日。
  3. 〈山頂豪巴3線 專利權昨批出〉,《大公報》,1978年11月25日。
  4. 〈一小巴商人獲得 港島3綫專利權〉,《華僑日報》,1978年11月25日。
  5. 〈PLB 'Maxicab' Services in Hong Kong - An internal guide〉,Transport Studies Report 4/81(香港:運輸署,1981年10月),第2-3頁。
  6. 關注專線小巴1號線的服務,中西區區議會交通及運輸委員會會議討論文件44/2011。—ATR50 HX8152 歡迎找我談談 2018年3月7日 (三) 03:23 (UTC)
@3ATENUW1::其實這次存廢討論並不是討論刪除條目與否,而是上次存廢討論和在互助客棧的討論中多數人認為應該移除多餘未經篩選的內容,但這IP君卻堅持要保留該些內容,所以才提存覆廢核。我所指的「刪除」也是刪除不經篩選的內容,所以這和關注度無關(我也同意這有關注度)。--【和平至上】💬📝 2018年3月28日 (三) 11:26 (UTC)

〈大埔居民投訴23K綠巴收費高 運署:收費合理〉,明報新界東專線,2001-05-29。

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0日 (六) 12:52 (UTC)

(○)保留 user:reddeck/!gng Bluedeck 2018年3月27日 (二) 07:37 (UTC)

是的,但這篇個人意見明確地指出了指引所需的例外情況及其理由,因此會影響討論結果。請記住,指引有例外情況,而我恰恰就在說明這個例外情況。如果您覺得我的意見有誤,也可類似的說明之。Bluedeck 2018年3月27日 (二) 10:53 (UTC)

〈九龍豪華小巴再增三線〉,大公報,1979-07-06

〈茶果嶺觀塘專線小巴〉,香港政府新聞公報,1981-02-14—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0日 (六) 13:07 (UTC)

〈由樂華邨至觀塘地鐵站 新小巴專線週五起行駛〉,香港政府新聞公報,1983年4月7日。 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0日 (六) 13:17 (UTC)

  • 上列來源均未能提供單純路線以外資料,未符《收錄準則》及《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而將兩條路線合二為一,置於同一條目下,亦實在難以理解當中因由。如果確實要合併,或者應該正式建立列表。現在有點非驢非馬。--J.Wong 2018年3月31日 (六) 08:29 (UTC)
@Rollor star: 根據此頁面所示 [252],該條目被刪除的原因是 WP:NOTAD,而且網上還未有相關報章、雜誌(至少需要兩篇不同主題和刊登時間的新聞)報導 貴公司以彰顯長期關注度; 貴公司可參考以下條目 [253] 中第3、5個參考來源了解何謂長期關注度,同時亦可詳閱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 [254]。 -- Iron Daruma留言2018年3月23日 (五) 14:10 (UTC)
@Rollor star已經被封了。— 2018年3月24日 (六) 14:18 (UTC)
  • 謝謝大家的意見,回覆這題:「網上還未有相關報章、雜誌(至少需要兩篇不同主題和刊登時間的新聞)報導 貴公司以彰顯長期關注度」
  • 我發現我們品牌其實有上過新聞,至少兩篇,

「瞄準橘世代商機 中嘉攜手東森、滾動力首創銀髮樂活專區:https://cnews.com.tw/119170929-03/」、 「對台灣一見鍾情 她連鐵飯碗也砸: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0801/1172455/」、

  • 想詢問是否能提出回覆我們原來的頁面?我們會將內容修正為,客觀不具廣告宣傳等模糊字眼的內文,並解除封鎖我們的帳號,感恩:)

—Rollor star 2018年3月25日 (日) 21:47 (UTC)

  • 是我小工具顯示有問題還是這個人真的是簽明天--Suaveness對話貢獻 2018年3月25日 (日) 15:46 (UTC)

*我上筆留言的確是星期天晚上九點發的呀~你的明天是指?發佈時間很重要,但可否回覆我們頁面回復的訊息,plz~ —Rollor star 2018年3月26日 (一) 02:22 (UTC)

第二個資料來源可部份証明短期關注度,而第一個資料來源中的主角是中嘉這間公司,管理員只會以「僅屬提及」為由拒絕 貴公司此次申請。另外,在維基百科留言後必須以四個「~」形式簽名(適用於 IP 用戶及個人帳戶),那就能自動顯示世界協調時。 -- Iron Daruma留言2018年3月26日 (一) 11:4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