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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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夫(梵語:पृथग्जन,羅馬化:pṛthag-jana;巴利語:puthuj-jana),音譯必栗託仡那,又譯為異生,也稱凡夫俗子、毛頭凡夫、毛道凡夫、愚夫、愚癡凡夫、小兒凡夫(梵語:बालपृथग्जन,羅馬化:bāla-pṛthag-jana),音譯婆羅必栗託仡那,略稱凡[1]。佛教術語,指未能證果,流轉生死的凡人。
釋義
[編輯]pṛthag義爲異的、分別的,jana是人、眾,譯爲「異生」,謂「凡夫輪迴六道,受種種別異之果報,又凡夫種種變異而生邪見造惡」[2]。
在菩提流支、真諦、達摩笈多等僧的譯本裏,也將bāla-pṛthag-jana譯為毛道凡夫、嬰兒凡夫、嬰愚凡夫、小兒凡夫等,其中的「毛道」、「嬰兒」等稱名來自bāla,音譯爲「婆羅」,義爲年輕的、幼小的、兒童、常引申爲愚蠢、愚者的意思。
概述
[編輯]凡夫是指妄執有我,不辯真義,沒有無漏智,流轉生死六道不能出離的眾生[1]。《俱舍論》將有為法中非心非色的法性,稱爲凡夫性或異生性,爲凡夫的體性。因凡夫流轉六道(或五道),故稱「六凡」或「五凡」;與之相對的是證果,出離生死的聖人,有四聖者:佛陀聖者、菩薩聖者、緣覺聖者、聲聞聖者[2]。
就行證而言,凡夫還有內凡、外凡、底下凡夫三種[3]。俱舍宗以四善根為內凡,三賢(十住、十行、十迴向)為外凡,三賢以下為底下凡夫。大乘則以初地以前為凡夫,十住、十行、十迴向(三賢)為內凡,十信為外凡,外凡以下稱為底下凡夫[2]。
註釋參考
[編輯]外部連結
[編輯]- 部派佛教中有關「異生不能斷諸煩惱」的討論(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西部佛學網,西北大學佛教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