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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討論:Wildcursive/存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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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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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明顯「搗蛋」,我認為不應因此君曾破壞而對其編輯進行全盤否定。--Lakokat 2013年1月7日 (一) 13:50 (UTC)[回覆]

如非破壞,進行撤消即代表內容有爭議。有異議的請往請求保護頁面提請解除頁面保護。--Lakokat 2013年1月7日 (一) 14:13 (UTC)[回覆]

LH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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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對114.137.0.0/16作封禁六小時處理。UTC+8今天下午我將不在線,遇到破壞請尋其他管理員,謝謝--Kegns 2013年1月10日 (四) 04:23 (UTC)[回覆]

韓台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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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與台灣是沒有正式官方外交關係的,台灣也不是聯合國和其它國際組織的成員國,不是世界公認的國家。北韓與韓國是敵對國家,因此需要在文中列出。請閣下尊重事實,中立地進行編輯。螺釘留言) 2013年1月12日 (六) 02:06 (UTC) 韓國與日本也不是簡單的敵對關係,雙方經貿文化關係緊密。「愛國裁判」是POV。 網絡實名制的取消需要資料來源支持。螺釘留言2013年1月12日 (六) 02:08 (UTC)[回覆]

對閣下的這個版本,我不爭議。不過在韓國與台灣斷交後,韓國就應該是不承認台灣的國家地位了。我是一直都同意,以小篇幅提及韓國與台灣的關係的,不是徹底刪除。螺釘留言2013年1月12日 (六) 03:13 (UTC)[回覆]

您是否贊同經您修改後的user:螺釘大韓民國條目版本烏拉跨氪 2013年1月12日 (六) 08:38 (UTC)[回覆]

愛國主義教育條目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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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現在的投票最終結果為第二項領先,請問你是否願意改變想法支持第二項?--下限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16日 (三) 00:19 (UTC)[回覆]

呃,補充一下,是4:2。......第一個方案是我提出的,第二個方案也不見得是「貴國」的意見。這次投票我已經反覆問過之前參與DYK投票的人過來發表意見,但人數目前還看不出什麼代表性,為免最終結果產生異議所以希望大家能將就一下。我自己還是比較喜歡1。--下限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16日 (三) 01:55 (UTC)[回覆]

您好,關於原創研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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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娜娜小妹妹/小南,在法輪功李洪志兩條目中,涉嫌原創研究。

  1. 依據Wikipedia:非原創研究方針:「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的場所。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未發表的事實、爭論、推論和想法;以及對已發表材料進行的未發表分析或總結,並產生了新的立場。以上意味着維基百科不是存放你的個人觀點、經驗或爭論的場所。」
  2. 小南以 法輪功明慧網文章,1.大陸法輪功學員文章回憶曾經參加學習班的低廉學費,2.外國法輪功學員學習免費。做出「中國學員要錢,海外不用錢」的原創研究結論。小南 這個極具針對性的「原創研究」意圖,我無法知悉,但他只要上網查證,就會發現並非他所寫。且他自行得出之原創研究結論,亦無其他來源支撐。
    1. 然而,其實上網查證可知,早期 李先生親自辦班教課時(經查是1992~1994左右),因為租借上課場地、資料費用、中國官方氣功科學研究會要求抽成,因此李先生早期親自傳法期間有收過低廉的學費(例如:9天課程,共10元人民幣)
    2. 經查證,後來,法輪功全面都是免費的,無論在中國、海外。
  3. 當我刪除其原創研究內容時,小南 卻指我是「破壞編輯」。因此,若您有空時,前往法輪功李洪志條目,提供您的意見。感謝!!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0日 (日) 07:38 (UTC)[回覆]

謝謝您的意見。以及協助修改一處破壞。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0日 (日) 14:24 (UTC)[回覆]

價值觀外交,是否考慮送D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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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觀外交,是否考慮送DYK?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1日 (一) 02:31 (UTC)[回覆]

很好的條目主題,我想寫 「人權外交」擺了很久,價值觀外交主題更廣。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1日 (一) 02:38 (UTC)[回覆]

受到您的刺激與鼓勵,我剛剛創編了PeoPo公民新聞,內容還算陽春,會持續增補;希望五天內可提DYK 介紹台灣的公民新聞機制。 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1日 (一) 11:32 (UTC)[回覆]

對價值觀外交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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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個條目本身對定義、細節等均未有很好的描述,不應放上DYK。--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24日 (四) 11:00 (UTC)[回覆]

關鍵是「既然尚未見到一個可含括全部的、一致的學術性定義」,如果一樣東西是沒有定義的話,又何來描述的百科全書?不如你問問那個牛津政治廚有沒有資料可以補充一下,不然現在這樣子真的沒意思。--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24日 (四) 14:17 (UTC)[回覆]
最近的多個編輯,讓我真心感到所謂的社會科學,尤其是涉及政治的東西,基本上連定義都不明確,原本的定義過幾年來個原創研究就一點意義都沒有。兩個字:無聊。--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25日 (五) 03:23 (UTC)[回覆]
自然科學的理論/定義都會被推翻、被修訂了,何況是社會科學?即使是政治學,同樣的詞彙,不同的學者各有不同說法。而政治又比政治學更難捉摸。涉及人的,很少是不變的吧?五年後的你跟現在的你、現在的你跟五年前的你,觀點都一樣嗎?但這個條目的核心原則還是長期存在且持續的。--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月25日 (五) 03:57 (UTC)[回覆]

提名User:Alvin_Lee專家獎項,歡迎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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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User:Alvin_Lee經常協助新手、關心其他用戶的創作並指導、在條目貢獻很大,許多用戶獲益良多。我已主動提名其獲專家獎項;理由詳見 提名投票區。Alvin雖然想當「維基隱士」,但他的行止應足為表率,表揚他 有利鼓勵 維基社群的正向成長。歡迎您前往表達意見Wikipedia:維基獎勵/授獎提名投票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5日 (五) 03:34 (UTC)[回覆]

又見中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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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Sleepingstar繪圖專家獎,歡迎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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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注意到Sleepingstar很熱心,創編並參與了許多 中華民國民主各級選舉系列條目,並自行繪編了超過80張以上的「選舉結果圖表」維基共享_繪編圖表查閱記錄,對維基條目的可看性貢獻良多,值得表揚。因此我主動提名他「繪圖專家獎」。歡迎您表示意見:Wikipedia:維基獎勵/授獎提名投票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5日 (五) 11:56 (UTC)[回覆]

您好,周仲南推薦提問已改,請予關注。另如你也是黃埔出身,可對"陸軍官校"條目潤筆,有人提議此篇送優良條目。另陸軍官校專科五期如改往"陸官專科班"撰,來源有限,可見我刪討意見,我看法此篇宜先"暫時保留",讓我再蒐來源補強。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1月26日 (六) 04:03 (UTC)[回覆]

Re: 立法院席次各選區勢力分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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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dCursive 您好,

分佈圖已上傳了,不過由於在下並不是特別理解應該在那一個章節填入地圖(後續效應?),所以可能還是得勞煩您去做編輯。

--Sleepingstar留言2013年1月26日 (六) 21:52 (UTC)[回覆]

檔案在此:

立法院席次分佈圖。

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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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星章
感謝您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中,為人民網輿情監測室按理據表達保留意見,此條目的確需要外部媒體的研究觀察補充,請期待將有的學術論文發表(wink wink)。(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27日 (日) 01:33 (UTC)[回覆]

另外,若可以,也請您按您自己的獨立判斷,考量是否該目滿足DYK新條目推薦基本要求來到此投票,若我沒弄錯,之前似乎有特定條目因為獲選DYK而成為該條目快速保留的理由,按此慣例,若上DYK則可獲快速保留。 --(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27日 (日) 01:33 (UTC)[回覆]

對宗主國的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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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1997淪陷前,一般大眾多以「事頭婆」稱呼英女皇及其英國政府,又有以「英國佬」或「英國人」稱呼英籍統治者。澳門在一二·三事件後「提早『解放』」了,我不知道葡萄牙政府的俗稱。就是愛我中華,所以關心中華民國條目;如有寫錯,請指正啃!祝一切安好! ——CommInt'l留言2013年1月27日 (日) 17:34 (UTC)[回覆]

  • 英國人當然不想香港人愛英國,以避免大量移民申請。或許我年輕吧,據我所知,97前的港人多直呼英國,「英國本土」的稱呼也少出現。
既然內容超越中華民國範圍,我沒有意見。 ——CommInt'l留言2013年1月28日 (一) 17:43 (UTC)[回覆]
  • 新春大吉呀!
從北極企鵝君的用戶名稱看(民建聯成功爭取北極有企鵝事件),我初時認為他的寫法是表面親共實際反共。但他對香港獨立運動的描寫太偏向形容為「香港獨立勢力強大,而且邪惡,必須正義的中共來打擊」,例如不加「XXX認為」就寫從來沒有自稱支持香港獨立的公民黨是「急進港獨」,及寫上「二十三條立法無期導致港獨勢力失去制衡」等等。 ——CommInt'l留言2013年2月10日 (日) 19:55 (UTC)[回覆]

thumb

從北極企鵝上載的圖看,他還是像個反諷(香港叫「曲線」),哈哈。關於更多過火的寫法,Talk:香港獨立運動#公民黨是港獨派﹖傻的嗎﹖
對!我是共產國際呀。中共官僚階級剝削平民,違反共產主義呀!其實我比較傾向北歐、德國的主義及孫文的民生主義。共勉之! ——CommInt'l留言2013年2月10日 (日) 20:31 (UTC)[回覆]

給您一些果仁蜜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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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參與客棧其它版的方針討論系列,現在是對條目勛銜的探討。--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28日 (一) 00:20 (UTC)[回覆]

臺灣外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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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將「中華民國-越南關係」移至「臺越關係」之意是指包含其他臺灣外交關係條目也應改為「臺X關係」嗎?那若有頭字重複者該如何?

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1月28日 (一) 11:17 (UTC)A900040a900040[回覆]

感謝閣下的回應,若將這些條目改為「臺X關係」,是否於條目內之內容中仍沿用中華民國做為對於我方之稱呼?還是於條目開頭時在中華民國後加注(臺灣)二字<ex.中華民國(臺灣)>,並於後方之內容以「臺灣」代替「中華民國」做為我方稱呼之簡稱(在開頭部份標註:<以下簡稱:「臺灣」>)?

內容之部份是否應將中華民國於中國大陸時期(遷臺前)之內容併入「中X關係」以做切割?因中華民國早已非「中國政府」之代表政權。

另外,本人相當立挺您對於將本國,臺灣與外國之關係併入「中國與外國關係」之否定義舉!因臺灣已非中國領土!

敬請 福安

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1月29日 (二) 01:28 (UTC)A900040a900040[回覆]

給您一塊曲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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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討論已經移動到方針版,我希望對政府文件,作為第一手來源確定其可靠性。希望你能參與討論。--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29日 (二) 01:32 (UTC)[回覆]

果仁蜜餅送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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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和平獎已提刪,感謝你的建議。 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30日 (三) 04:35 (UTC)[回覆]

Talk:上海市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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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您好,若閣下有時間的話,請前往Talk:上海市正在討論上海市條目中關於很大爭議的 「上海市是中國第一大城市」 炫耀性、誇耀性、自誇、自吹、誇口式描述已引發編輯戰。希望您能發表見解討論,感謝!--Jackac留言2013年1月30日 (三) 05:10 (UTC)[回覆]

維基人權專題創建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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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您人權星章,表揚價值觀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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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星章
謝謝您創建高質量的價值觀外交條目,並在質疑中持續改善擴充,通過DYK,向讀者推廣人權觀念!Wetrace留言2013年1月30日 (三) 06:34 (UTC)[回覆]

新建臺灣外交關係條目-臺泰關係 意見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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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您好,鄙人新建臺灣外交關係條目-臺泰關係,因首次採用以非中華民國名稱撰寫之緣故,請您予以指正,謝謝。最終確定撰寫模式後,鄙人將以該模式繼續撰寫、新建其他臺灣外交關係之有關條目。感謝您的指教。

敬請 道安

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1月31日 (四) 08:30 (UTC)A900040a900040[回覆]

啟蒙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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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請各位回歸來源和內容,不要被魔法少年愛德華User:Edouardlicn先前的(有意或無意地)誤讀英文維基條目內容來混淆可靠來源可支撐的內容和這裏的討論。--(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2月1日 (五) 06:26 (UTC)[回覆]

台灣外交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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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必要的移動。真心覺得這樣會沒完。Lakokat 2013年2月1日 (五) 15:31 (UTC)[回覆]

我能理解你們會覺得沒必要、故意的、很可笑、浪費時間、沒完沒了... 但,首先,這不是從「台湾」移動到「臺灣」,而純粹是臺灣內部的俗字轉到較正式的用法,不涉維基的正簡爭端。其次,如同「臺灣」等許多以臺灣為名的條目般,我們只是依循這項指標性的共識,尤其這條目主要是描述政府活動,而包括總統府、立法院、外交部等臺灣各官方機構招牌或網站絕大多數都是用「臺」這個字。最後,如同許多臺灣維基人天天都在移動或替換這個字般,這涉及我們最核心的認同與不認同:我們就是要做區隔!所以,只要不違規,我和其他臺灣維基人還是會不顧勸阻繼續進行的。多謝關心,也請見諒!--WildCursive留言2013年2月1日 (五) 16:06 (UTC)[回覆]
(+)支持---有些事情是你們中國人不會了的。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2:28 (UTC)A900040a900040[回覆]
上綱上線沒意思。我僅覺得這是沒必要,假如我看見有人將臺灣外交史移到台灣外交史,我一樣會留言說這樣沒必要。我認為維基百科是所有地球人平等地擁有的,不多解釋。我覺得將一個條目的移動共識理解為可將所有(適合的)條目按照該規則移動是過分解讀。在討論時,參與者可能會因為討論主題的局限性而沒有想到如果廣泛推行又會怎麼樣,因此我認為該共識只適用於單獨條目。回歸到這兩個字上面,「台」跟「臺」在這個情況下是互通的。我認為文字語言是約定俗成的,這篇報道提到了幾個觀點。在香港澳門,無論在民間或者官方,「台」也比「臺」常用。再說,維基百科不是公文、政府文件,甚至連教科書都不是。在這兩個字的問題上,「」應該早在大概三十年前(我沒考證)就公佈了「標準字」吧,然,我相信我不需多解釋。我只是想說,只要一天「台」不是錯字,這樣的移動(無論從「臺」移動到「台」還是相反的)都是沒有必要的。我認為應維持現狀,這能防止移動戰和節省系統資源。最後,我主觀希望閣下別代表整個台灣社群並將自己的意見強加在別人身上。我認為將用字問題扯上社群、文化圈層面,然後「你們」「我們」的稱呼,是政治把戲,用字問題根本與政治問題無關,除非閣下想說這樣的移動是有政治意味。謝謝。Lakokat 2013年2月2日 (六) 03:17 (UTC)[回覆]
在臺灣,所有的教科書以及公家機關皆都採用「臺」字(中華民國教育部 國語推行委員會),因此具有教育基能的維基百科在臺灣正體方面應順勢採用「臺」字,港澳繁體的「台」字,會在開頭繁簡轉換「港澳繁體」部分標注使用「台」字。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3:28 (UTC)A900040a900040[回覆]
再說臺灣字古皆用「臺」字。見圖。
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3:37 (UTC)A900040a900040[回覆]
一個決定、一項行動,支撐的理由可以有很多,我們在這裏提及的都是,這些都不互斥。但這不僅是個人信念,而是集體價值,雖然不見得每位臺灣維基人都會在這裏主動表達出來。就以過去這一年來說,我好像還沒見過哪位臺灣維基人反對任何類似的條目正名移動、或將正體「臺灣」標題移動到「台灣」。如果是休閒娛樂或民間類條目,可毋須講究;內文也隨隨便便通用即可。但外交既為官方事務,標題優先依循官方用字應無不妥中華民國較重要的各級政府都用正體字,涉及「臺灣」、「臺北」、「釣魚臺」等完整名詞者之官方用字亦然,如中華民國總統府網站首頁用字中華民國外交部網站首頁用字中華民國教育部網站首頁用字臺灣省政府網站用字。這麼做還有個好處就是間接創造重定向,我偶爾會發現某些「臺灣XX」的連結是紅鏈,透過這個過程可使兩者均更容易連結與被搜尋。P.S.Google打「台灣」會連正體字「臺灣」一併出現,打「臺灣」就只出現正體字「臺灣」。
--WildCursive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4:22 (UTC)[回覆]
我希望您別再將自己及與您持同樣觀點的人的主觀價值觀強加於別人,並將被動沉默解讀為支持。我也可以說這些沉默的人看到這樣的移動沒意見是因為他們覺得兩個字在這個情況下根本一樣,因此我認為閣下作出這樣的解讀並不公平。這裏是中文維基百科,服務的是懂中文的人,並不僅是一個社群。「無不妥」並不代表有必要。另外,評論Google搜尋結果時,請先翻幾頁看看,我已將「台灣」二字加上英文引號,搜索結果中不會出現僅有「臺灣」而沒有「台灣」的網頁。重定向可以,移動不必要。套用一下閣下的文句:維基百科既然是給大家看的,文字語言是約定俗成,標題用字按使用習慣亦應無不妥。我只是想指出這樣沒有必要。望君明白。Lakokat 2013年2月2日 (六) 05:53 (UTC)[回覆]

條目切割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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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為全名這樣會比較好一些,因為真的碰到有歧義的就很難操作。中華民國-巴布亞新幾內亞關係中華民國-斐濟關係中華民國-哈薩克關係中華民國-喬治亞關係,這些也都是之前新創的但現在需要修正的。我會去跟他打招呼的。像中華民國-美國關係這麼大的條目需要更動是否需要經過原作者同意還是要進行投票?

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3:05 (UTC)A900040a900040[回覆]

臺灣與哈薩克關係實驗編輯完成,請過目,謝謝。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3:12 (UTC)A900040a900040[回覆]
因此就是在內容豐富後這些外交關係的條目1912-1949年的有關事務就是用「中華民國-XX關係」,而1949-的有關事務就是「臺灣與XX關係」。那英文版的部分呢?他們都是「Republic of China-XX Relations」...需要我們更改嗎?還是就讓外國人去弄就好了?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5:21 (UTC)A900040a900040[回覆]

反媒體壟斷與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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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2 中天新聞獨家示範「雞同鴨講」

這種媒體真是無恥至極。--Outlookxp留言2013年2月3日 (日) 14:13 (UTC)[回覆]

幫祥龍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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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維基獎勵/授獎提名投票/維基攝影專家/Pbdragonwang,貢獻很多日治圖片與行政圖。--Outlookxp留言2013年2月5日 (二) 08:06 (UTC)[回覆]

重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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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2個內容完全相同,是否重定向沒完成?--Hikaru留言2013年2月6日 (三) 12:11 (UTC)[回覆]

根據紀錄,你確實已經將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移動到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移動後「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也確實成為重定向頁面,但是問題在重定向建立後,你又在「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進行編輯,因此這個重定向頁面又被改成完整頁面。我已經把它恢復為重定向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12:35 (UTC)[回覆]
好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7日 (四) 23:51 (UTC)[回覆]

提名Wetrace專家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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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Wetrace經常協助新手,對人權條目有很好貢獻,我已提名維基指導專家獎項,歡迎您前往表達意見Wikipedia:維基獎勵/授獎提名投票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7日 (四) 06:17 (UTC)[回覆]

打聲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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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留言,在下已經去表達意見了,拖到這個時候才留言真不好意思,因為在下生活忙碌,上維基多半是只看不修改,除非覺得偏離事實或遭算改才回擊。維基上的朋友當然是越認識越多越好,尤其志同道合的並不多見。希望以後能有多多機會合作。--蜻蜓留言2013年2月7日 (四) 17:30 (UTC)[回覆]

蛇年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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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年大吉
祝您新年快樂。 烏拉跨氪 2013年2月9日 (六) 10:47 (UTC)[回覆]
可以看看眼鏡蛇瓶子草這個條目哦。烏拉跨氪 2013年2月9日 (六) 11:01 (UTC)[回覆]
多謝誇獎。烏拉跨氪 2013年2月9日 (六) 11:32 (UTC)[回覆]

蔡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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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您好!有關於該條目「蔡衍明」,由於發現近期因媒體事件之爭議,有心人士特以此「維基百科」為工具,刻意僅提供單方面之陳述來攻訐當事人,甚至出現「污辱」與「污衊」性質字眼,個人深感有誤導視聽之嫌,特將相關當事人之回應具體陳述,並提供出處與來源(您於2013.02.13亦要求補充部分來源,之後立即有進行修補),但相關人等卻於之後刻意進行「撤銷」,個人於期間要求進行討論,對方則置之不理,最終則提報破壞!!現因,遭管理員對本人(POTTER6278)進行「封禁」之處分(但對另一位當事人卻不知是否同樣處分),對此處分雖感尊重,但仍有所異議,特此說明:

  • 此類議題並非「一般事件可供討論」,而是攸關當事人的「人格」議題,處理方式與使用語言均牽涉「法律」之保障,雖該些編輯用語非「維基百科」所應承擔,但「維基百科」若成為攻訐之工具,就應非此處所願意樂見的!
  • 若遍查該議題相關報導事證,如今尚未定論,雖仍有部分主導輿論的聲音,但至少應將雙方說詞均提現以昭公評,但持續不斷有人刻意刪除與修改,是否應考慮進行管制或是特殊處理,以維公評、降低爭端與避免此處淪為有心人刻意主導輿論之工具,方為正道!
  • 現該條目「蔡衍明」,遭管理員「禁編」,但其內容卻刪除該當事人之說明事證,甚至更保留「污辱」與「污衊」字眼,此期間將維持1個月之時間,對當事人確有不公平之處,尚請鈞座明察,並代為處理與修正!
  • 對於個人於該條目中,涉及文辭用語若屬爭議與不當,均尊重其可修正與調整,但刻意刪除將令人難以接受,尚請遍查編修歷程定奪!

以上陳情,主要乃請閣下深知此條目攸關當事人的「人格權」,盼請協助將其內容以「雙方說法並陳」與「刪除污衊與污辱字眼」以維公義!--PAN6278留言2013年2月14日 (四) 02:21 (UTC)[回覆]

又見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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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你很贊成香港獨立運動,但不應當做這類編輯[1],因[2]已經清楚說明這是個人寫的文章,內容也是發表個人評論,而非在陳述有價值的事實。--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2月15日 (五) 22:19 (UTC)[回覆]

正在嘗試清理...如果是很普通的個人寫的文章發表自己的感受,請不要收錄。如果是一個有較有價值的個人文章,請說明這是其本人的觀點,而不應當作為一個事實或者調查結果。例如,你不應當說,釣魚島是日本的,或者台灣人認為釣魚島是日本的。你應當說,李登輝說過釣魚島是日本的,或者根據XX調查,%的台灣人認為釣魚島是日本的,等等。--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2月15日 (五) 22:27 (UTC)[回覆]

2次提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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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刪:反台南鐵路地下化東移自救會本條目因內容與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劃重合......需要合併....雇請移駕至上方提刪連結進行表決....ltdccba--Jason--Lin2013年2月16日 (六) 06:11 (UTC)[回覆]

張惠妹

[編輯]

了解,我會多加注意。-Hikaru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01:10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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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台(討論頁)有新意見,請參酌。 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21日 (四) 03:36 (UTC)[回覆]

征清將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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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熱賣一時的征清將棋,可反映當時的日本國民的心態。--Outlookxp留言2013年2月21日 (四) 09:30 (UTC)[回覆]

大幅修改東亞病夫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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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就覺得奇怪,沒在外國文獻看過這種稱呼,也沒見到當時日本人這麼稱呼。後來查了一些資料才知道是自己搞出來的。--Outlookxp留言2013年2月24日 (日) 15:04 (UTC)[回覆]

你好,我第一次推薦的新條目是陸軍官校,但被裁以中斷五天不符資格,事後有維基朋友表示陸官條目質量不錯,可逕提優良條目,我想也請你先過目,如可,幫忙再予潤筆或增補參資註解來源與圖片。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26日 (二) 02:03 (UTC)[回覆]

全或劉條目我有寫,但惜無"全"之年籍。另H君所提重疊之部分,有幾處已酌刪減。本篇於來台後篇幅,多為我補述,專科紀事我較熟,你如有正期部份(有創期屬性)煩勞補述,謝了。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27日 (三) 07:32 (UTC)[回覆]

原"將領"章節僅列國、共人員,故我增列"專科"將領,倒是沒注意來臺灣後將領,現已增列曾任陸總、參總、國防部長等"廿餘名陸官將領"。另我對專科紀事較熟,你如有正期部份(有創期屬性),煩勞補述於"年表"或相關章節,重點是讓陸官篇上維基優良條目,見證歷史。反對票意見我多參改,但不知為何不劃票,你如曉其癥結,煩請以你所見,逕行調修條目。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7日 (四) 02:28 (UTC)[回覆]

阮福映正進行優良條目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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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福映正進行優良條目評選,誠邀您至相關頁面發表意見,謝謝。--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 (Ajouter un message) 2013年2月26日 (二) 06:33 (UTC)[回覆]

黃榮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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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榮燦的《恐怖的檢查》

對這位版畫家的作品應該有印象,特選今天建立黃榮燦的條目。--Outlookxp留言2013年2月28日 (四) 01:29 (UTC)[回覆]

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13:03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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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vin Lee已在Wikipedia: 優良條目候選推薦陸軍官校為優良條目。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4日 (一) 11:27 (UTC)[回覆]

不知你要刪"大陸在1994年6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紀念黃埔軍校建校七十周年,發行了紀念郵票1枚,面值20分,票面為黃埔軍校大門全景。"之用意?它也是大陸官方郵票,應予保留,如對來源"新浪博客"有議,可刪此來源或另引來處即可。"陸官"篇推優與現在你都有修改潤筆,但都未投票?是還有那裏要修嗎?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13日 (三) 05:49 (UTC)[回覆]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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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其他語言版本有提到再說吧

個人覺得閣下已經過度強調對於中無用戶的關係了(這點在其他日期上都差不多)。另外咱是參考其他語言版本跟自己的一套規則來編輯一整串的。--KOKUYO留言2013年3月5日 (二) 12:39 (UTC)[回覆]

囧rz……:打錯了,是「強調對於中文用戶的關係」,意思就是放了一大堆有的沒有的中國戰役資訊。基本上咱認為條目未來的發展性(從其他語言來判斷可以的發展程度與重要度)比單就中文世界的關聯更為重要。--KOKUYO留言2013年3月5日 (二) 12:49 (UTC)[回覆]

與荷蘭守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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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可靠來源明確說明此為連橫偽託鄭成功所作?你所指的熱蘭遮城日誌可有中文版以對證?--Zhxy 519留言2013年3月7日 (四) 11:08 (UTC)[回覆]

我是中文維基文庫的管理員,看到你在文庫做的修改便來問你。雖然你給了幾個來源,但如Djhuty所說,並非學界定說。而且若不能提供真正可靠來源,連相關的標注都難以保留。請理解。--Zhxy 519留言2013年3月8日 (五) 13:05 (UTC)[回覆]

有證據,連橫改寫江日昇《臺灣外記》所記,將原文「此地非爾所有,乃前太師練兵之所。今藩主前來,是復其故土。」改成〈與荷蘭守將書〉的「然臺灣者,中國之土地也,久為貴國所踞。今余既來索,則地當歸我。」[1]

  1. ^ 陳昭瑛. 《臺灣文學與本土化運動》. 臺灣: 正中書局. 1998-04-01. ISBN 9789860197495 (繁體中文).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Outlookxp對話貢獻)加入。 at 2013年9月20日 (三) 02:17‎

多謝Outlookxp兄的持續關注與補充!陳昭瑛通常不被視為本土派,因而其研究或註解更為客觀。有時因時間或可察考資訊等限制而暫擱某些條目,但總有一天會回頭處理的。理論上,維基百科對某些人或團體而言,該是個越來越危險的地方,因為資訊不斷匯聚、累積、強化,或可使真相重見天日,或足以推翻被陳腔濫調建構出的謊言...大家繼續共同努力!
-- WildCursive留言2013年9月20日 (五) 06:25 (UTC)[回覆]

鹽寮海濱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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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幫修,真不好意思...--lzk留言2013年3月7日 (四) 13:12 (UTC)[回覆]

關於守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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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台灣史說穿了我不是專家,看我的用戶頁就知道我是希臘化迷,只是鄉民來湊熱鬧的。言歸正傳,我看過您給的資料,很抱歉科學講得是證據和邏輯,政治是政治,某某人是藍是綠也沒關係,只要能合理。畢竟有關學術討論,若有冒犯,見諒。

首先第一個,一位不知名人物的讀書心得,連維基百科這種網絡百科都不能當作參考資料的心得,很可惜,這沒有可信度去說服人。

第二個,「連家沒有投降的字眼?」該文,很抱歉這文也跟陳昭瑛教授沒有關係,該文作者是不知名的成大某所的博士生,同上也沒有可信度,何況陳教授是中文系教授,風牛馬不相及。另外文中有提到台灣外紀,好吧,不過這是半史的小說,有關鄭成功的事蹟只有這本有記載嗎,這我不是專家我不清楚

第三個,邱作家之文,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專精台灣史,同樣該文沒有提出任何證據說連橫是偽作。

第四個,鄧孔昭的著書,好吧,終於有本像樣論書,但閣下同樣也沒給出鄧先生的論述,我完全不知他怎麼導出是偽作的。

第五個,丟三個不能預覽的googlebook,叫人怎麼看......

總而言之,我想看到的學術文章,或是合理的史料分析,而不是這種某某某的結論。不能因為某某某是大學者,他說八卦山大佛是荷蘭人建的,我們就直接全盤相信,是要看他的怎麼推理地,這才合理。另外,同個道理我也可以說連橫是用了家鄉父老的口耳相傳,你要怎麼反駁哩--Djhuty留言2013年3月7日 (四) 17:00 (UTC)[回覆]

回覆: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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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恢復到正確版本。烏拉跨氪 2013年3月9日 (六) 17:13 (UTC)[回覆]

盯緊點吧。PS,閣下的討論頁應該要存檔了。烏拉跨氪 2013年3月9日 (六) 17:24 (UTC)[回覆]

感謝您補充今日台灣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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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表達保留該條目之意見。再次感謝您。 --42.78.252.2留言2013年3月13日 (三) 14:10 (UTC)今日台灣電子報[回覆]

回覆:關於Hanteng之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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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可能沒有細看我在WP:VIP提報中的原話:「屢次拿「發正念」、「template:中國神話」等無關條目擾亂Template:中國維權律師存廢討論的進行。警告後,仍如此。」
在存廢討論中,您可以看到,他已經跳脫出了就事論事的範疇。如他在存廢討論中多次說的「怎不見高標準的用戶:烏拉跨氪去提刪發正念?」。在我警告他不要拿這種擾亂性的理由做回復的時候,他依舊給出:「需要列舉完所有例子的相關方針?您能列舉完所有的template:中國神話嗎?」這樣無厘頭的回答。他的回答並未依據事實的理由與根據,而是像你為什麼不去提刪其他的條目,其他的條目也如何如何,這樣的雄辯作為論據了。所我才在makecat的提報下面給出了這樣的一條意見。
他對template:中國神話可能站得住腳,但是他提刪的目標並不是單純了為了提刪template:中國神話這一個模板。他的目的是想通過大量的提刪看似類似的條目而保留Template:中國維權律師。他可能歪打正着提刪了某個應該提刪的條目,但目的依舊是擾亂。所以他的提刪是擾亂這點我認為沒有什麼可以否認的。此外,Jimmy xu wrk還考慮到了他在多個頁面中進行的長期編輯者,所以才得出了2周的封禁期。
對於他對維基方針的了解,我覺得他本人對維基做了大量的研究的前提下應該是有一定了解的。他也並非新用戶。如果閣下認為封禁期過長,可以提供一個閣下認為恰當的封禁期作為參考。烏拉跨氪 2013年3月14日 (四) 16:49 (UTC)[回覆]
一個模板的範圍是決定其區別於原創研究的因素。模板里所列的名單不可能是中國內所有的維權律師,因為中國內存在多少維權律師不可查證。所以,現在的內容即維權律師名單是中國所有維權律師的一個子集。而這個子集是怎麼得出來的呢?無標準。是隨意的,看到一個寫一個,即人為的框定了一個「中國維權律師」的範圍,而這個範圍實際並不存在。因此,他們陷入了一個悖論:存在於這個模板內的是維權律師,因為有來源;而不存在於這個模板內的不是,因為沒有來源。而這個模板內的又不是所有的維權律師,因為還有其他維權律師因為沒有來源或其不知道而未能出現。結果就是,他們即認定存在於模板內的人物即是維權律師又不是維權律師。
我承認維權律師存在,但不認為這應該建立一個維權律師的模板,因為分類即可現實歸類維權律師的功能。有些人覺得我貌似是在和諧對於大陸官方「冒犯性」的內容,但我並沒有反對他們建立維權律師的條目,我反而是贊成的。所以,部分人反對的理由並不是單純的從這個模板是不是有問題的角度看問題了,和政治敏感性過強,政治過敏。
參考您的建議,已將Hanteng封禁期更改為10日。
已封禁Yang989,3個月。
因為用戶出現於維基上時刻一般是有規律的,破壞者大部分也如此。如封禁1日,其第二天同一時間在其實施破壞的時候封禁就會解除,所以常會造成破壞者在可以等候封禁期過期而馬上再進行破壞。31小時則可以打破這個規律,但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此外,31還是個素數,這或許是個無厘頭的理由。烏拉跨氪 2013年3月16日 (六) 10:49 (UTC)[回覆]
首先我們要明確這個模板與Template:司法院大法官的根本差異在哪裏。Template:中國維權律師的範圍是整個中國,而Template:司法院大法官只是司法院,兩者誰能查證,誰幾乎不可能,顯而易見。
使用那個網站的名單或許是一種折中的辦法,但如果對方要求增加該網站內未提及的人物時要怎麼辦?
如果這個模板更名為「Template: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關注的法律工作者」則不存在上述問題,這個方法或許可以,但前提上原模板不再使用。
如果範圍有來源即可。
Category:中國維權律師的建立沒有問題,我不反對。我之前的意見就是刪除模板改為分類。
我體會過慈濟的活動,感覺還是不錯的。但移除有來源的資料已是破壞,而且因為同樣原因,他已被封禁過多次。所以,相比全保護條目,這樣的處理已為最優。
如果閣下認為折中的方法已形成,也可以和對方聊聊,看他們什麼態度吧。烏拉跨氪 2013年3月16日 (六) 13:36 (UTC)[回覆]
    • (!)意見--謝謝 Wildcursive很熱心提出的折衷意見,尤其 讓 Hanteng被封禁的日數減少。在下的回應如下:
      1. 我接受「折衷方案」。「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網站,也是我在建立該模版時的重要參考來源。至於沒有列在網站上的,我會再另行查證,在第三方可靠來源基礎上去增添,不會隨意添加。非常謝謝!
      2. 關於該存廢討論,我想,我個人也有不足的地方,關於烏拉管理員 所提一些質疑.....。此模版 在我認為是一個階段性擴編的過程,加上對Template的用法是很廣的,我也看到維基上許多 模版 都存在類似狀況,尤其提刪者 一開始所提的理由是「原創研究」----從而,讓我感到「中國維權律師」被針對了。Wetrace留言2013年3月17日 (日) 00:15 (UTC)[回覆]
我會關注這個模板的後續變化,希望閣下有空也進行關注。烏拉跨氪 2013年3月17日 (日) 06:39 (UTC)[回覆]
關於Hanteng的封禁更改,Jimmy Xu認為本人不應操作,所以他退回了。您可以再與其做進一步闡述。烏拉跨氪 2013年3月17日 (日) 16:19 (UTC)[回覆]

送給您一枚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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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主意星章
謝謝您在Template:中國維權律師存廢討論議題中,熱心提供意見,在兩方不同意見的矛盾中,您能冷靜理性觀察,從中思考、協調出初折衷方案,令人佩服。--Wetrace留言2013年3月17日 (日) 00:25 (UTC)[回覆]

想辦法不被提刪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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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許多傳統棋牌遊戲連書籍、網絡介紹都沒有,若創立條目可能很快就被提刪,我考慮自己寫幾本相關書籍,不過要慢慢寫。

說不定我在老外有小些知名度,有本法國的遊戲史書《L'Odyssée des jeux d'échecs》就提有我。--Outlookxp留言2013年3月19日 (二) 14:30 (UTC)[回覆]

四色牌在福建、台灣都有。但這十二生肖牌,可是台灣特有的牌戲,不知你是否玩過?--Outlookxp留言2013年3月21日 (四) 11:59 (UTC)[回覆]

邀請參與2013SP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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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美景
台北美景
中文維基百科 2013年台灣維基春聚邀請函

熱血台灣維基人Wildcursive/存檔5您好:

充滿精力的維基人漸漸流失,「2013年台灣維基春聚」期盼您的參與,活動地點及時間正在進行討論,歡迎提供意見。

廖添丁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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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六騎車去八里區,除了去媽媽嘴咖啡照相外,還去廖添丁廟照相與收集資料作建立條目用。今天就建了此條目。--Outlookxp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06:39 (UTC)[回覆]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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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係首次使用討論功能,不知是否有誤會閣下情事?若有則尚祈見諒。 本人在編輯蘋果日報文化立場欄目,屢屢被有心人破壞,且遭竄改後後的內容完全相同。本人查詢編輯歷史時,得知是時為閣下所編。本人先前也編輯過蘋果日報其他內容,但也是迅促遭竄改。本人高度懷疑有人無時無刻不在關注此一頁面的動向並過濾之,不知是否即閣下所為?—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8.169.140.233對話貢獻)加入。 at 2013年3月19日 (二) 8:27 (UTC)

我對我的編輯負責,不對他人的編輯負責。該段文字寫的明明是對傳統文化的儒家,所以原文是「反儒」,卻有人故意改成非臺灣常用語的「反華」,實在啟人疑竇。至於某些連結,有心人改了之後就不見了,如「臺灣省戒嚴令」被刪、或將「黨外人士」改成「黨外人士」。俄羅斯通常且迄今不被視為西方國家,在註釋內評論亂亂加是混淆視聽。維基可不是某些人的自由創作,遇有如上破壞或錯誤,大家自可隨時迅速將內容修訂或回復至先前更正確的文字。--WildCursive留言2013年3月24日 (日) 03:40 (UTC)[回覆]

關於條目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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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你移動了我建立的頁面白宮新聞發言人白宮新聞秘書

如果按直譯,這樣是沒有錯。

不過,白宮新聞發言人,是大陸地區官方媒體已經沿用多年的譯名,這個移動實際是不必要的。

就像白宮辦公廳主任和白宮幕僚長一樣。

個人淺見,不過我暫時主要是在建立和更新電影相關的頁面,還沒有時間來翻這個頁面,你有心的話就多謝了先。

--ALIEN留言2013年4月5日 (五) 16:00 (UTC)[回覆]

  • 可能我表達有問題,我再說一下,我說的是:白宮新聞發言人,是大陸官方媒體已經沿用多年的譯名,就像白宮辦公廳主任。這只是譯名不同而已,大陸也沒有將聯邦政府的總統譯為主席或者民主共和黨領袖譯為總書記。這真的只是譯名不同,與地域中心這個也沒有關係。如:http://news.sina.com.cn/w/2011-02-18/085421975204.shtml。

google搜索白宮新聞發言人,有約176萬條結果,白宮新聞秘書約135萬項,不過估計有可能是因為我的作業系統是簡體中文版本的吧。

我只是覺得這個移動不是很有必要,因為這只是兩岸不同的翻譯習慣,而並不一定可以說得明白到底哪一個更加準確。此外白宮幕僚長的頁面,也有「白宮新聞發言人」這個詞,不知道其貢獻者是否也是大陸地區的。--ALIEN留言2013年4月5日 (五) 17:27 (UTC)[回覆]

送給您一枚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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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倦星章
感謝您不倦地位人權條目付出!欣賞您!

在一陣子就可以全力投入條目製作,這陣子是忙於課業故無法經常參與編輯。--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4月6日 (六) 13:06 (UTC)[回覆]

有用戶提出刪除台灣妖怪列表,請參加討論,謝謝。-Hikaru 2013年4月6日 (六) 16:02 (UTC)[回覆]

對於日領時代的台灣怪談,我稍微知道一點,補充上一些。--Outlookxp留言2013年4月6日 (六) 16:42 (UTC)[回覆]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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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於維基百科條目內加入評論或閣下自己的分析(如閣下於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的編輯),蓋此舉有違維基百科中立觀點方針,亦破壞了一部百科全書當有之正式語調。敬請合作 什麼叫「替惡勢力塗妝抹粉」?什麼叫「天安門大屠殺」?你作為有一定資歷的用戶,連如何以中立的觀點來撰寫都不知道嗎? ♥VC XC 2013年4月10日 (三) 02:00 (UTC)[回覆]

(:)回應:確實有許多人稱六四事件為「天安門屠殺」或「天安門大屠殺」,已如條目內文引證說明。那段文字當中可沒什麼「自己的分析」,建議您閱讀那幾則合理可查證來源及相關條目與註釋後自行撤銷不當留言。--WildCursive留言2013年4月10日 (三) 02:20 (UTC)[回覆]
「很多人」認為是天安門屠殺並不表示「所有人」認為是天安門屠殺。來源中這麼寫的並不表示你在條目中就可以這麼寫。按照你的邏輯,很多人說共產黨是共匪,我是不是就可以把「中國共產黨」批量替換到「共匪」了?請你好好閱讀中立方針,以第三方角度撰寫。--♥VC XC 2013年4月10日 (三) 02:23 (UTC)[回覆]
怎樣算屠殺、死多少人算大屠殺,即使有不同觀點,當不致有天壤之別,波士頓大屠殺死5個人、代爾亞辛村大屠殺死107人、特拉特洛爾科大屠殺死30-1000人,是否都要更改移動條目名稱?否則不中立?還是不同國家有不同標準?但我已修訂為「八九年天安門廣場軍事鎮壓」(專訪原文:1989 military assault on student protesters in Tiananmen Square);「惡勢力」是新聞原文,現代以拒絕中時運動原文的「中國」;至於「塗妝抹粉」是新聞原文、也是運動訴求原文「擦脂抹粉」,沒什麼可改的。--WildCursive留言2013年4月10日 (三) 03:10 (UTC)[回覆]
"被視為向強權靠攏、替中國塗妝抹粉的蔡衍明",被誰視為?你這麼寫,只會讓讀者認為是「被人們普遍視為」或「被維基百科視為」,而且你的段落從頭到尾語調、語氣都具偏向性。你作為有一定資歷的用戶不會連如何控制語調都不會吧?如果你不會改,我幫你改好了。--♥VC XC 2013年4月10日 (三) 03:22 (UTC)[回覆]
別人怎麼說你就怎麼寫嗎?那還有很多來源是正面讚揚中時集團的,你怎麼不去寫?寫條目不是有來源就可以隨便寫,況且你寫的段落里連是誰說的都沒註明,怎麼讓人家認為你是中立的?--♥VC XC 2013年4月10日 (三) 03:34 (UTC)[回覆]

優良條目評選和同行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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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Indiscussion 你好,我的兩個條目,終結者2:審判日美利堅合眾國制憲會議目前正在進行優良條目評選同行評審,請抽寶貴時間給予審核,給出您寶貴的意見並投下你神聖的一票,謝謝。--ALIEN留言2013年4月14日 (日) 03:01 (UTC)[回覆]

  • 好吧,我還探討一下以下幾個字詞的翻譯:
  1. 原文:「Americans had never known much besides bicameral legislatures, both in Britain and in most state governments」,現在的譯文是「但美國人對兩院制之外的所知甚少,不管是英國還是大多數州的立法部門。」我不知道是否與兩岸語言習慣有關,但是大陸這邊的話念起來是有一點點不通順的。另外我感覺這後面也不應該是「大多數州的立法部門」,因為州就是美國人自己在治理的,其立法部門實在沒有理由他們自己也「所知甚少」,這也為什麼我一開始會翻譯成「其他大多數國家」的原因,因為我覺得這話的意思大概是說,美國人對於兩院制以外的立法部門所知甚少,並且其實對英國的兩院制的認識也不夠(因為英國的上議院是需要有貴族來選出的)就一早早想當然地認為兩院制那肯定是要的,所以相當於有一點自嘲只是啃到了一點皮而沒有嚼到根的感覺。這裏我想,如果改成:「但美國人除了兩院制以外,無論是對英國還是其它國家的立法部門都所知甚少」,你覺得合適嗎?
      • (:)回應:是"most state governments",而非"most states"或"most governments of states",且依文意,在提了英國之後應該加"and in most other...". 如果是國會,可直稱Congress或Parliament, 毋須稱legislatures. 更何況在1787那時還有哪些國家採bicameral legislatures? 因此這裏肯定是指他們自己的各州。Americans應該是包括那55位出身軍旅與各行各業之代表的整體或一般美國人,也看不出這55位有多少曾為州議會成員。文中已暗示各州較有經驗者(可包括有自己的會要開的州議會成員),不會閒到去賓州開四個月的會。
    • 我重新念了一下,感覺還有可能是這樣:「無論是在英國還是在多數州政府中,美國人對兩院制以外的立法部門都一直所知甚少」,語氣上有點像:美國人只知道兩院制,別的啥都不懂,在英國就是如此,在現在的州政府中也是如此。
  1. 「並反映出他強烈的聯邦主義觀點」這個原文是「nationalist」,一般認為有民族主義(者)或是國家主義(者),我覺得民族主義不妥因為會議上並沒有什麼民族性的議題,所以用了國家主義者。但是聯邦主義或者是民國有這個詞?我這邊沒有所以我並不明白其含義,會不會與「聯邦至上」這個意思一樣?聯邦至上的確能夠表現出弗吉尼亞方案的特點,但其在英語中有別的詞。
      • (:)回應:中文的「國家主義」對應到英文較適合的字詞是Statism。雖然「國家主義」與「聯邦主義」兩者都有全國或強大政府之意涵,但「國家主義」的某些意涵和現代國家有關,放在兩百多年前美國當時的脈絡中不妥。而且,那時並不是沒有強大的政府,而是這個權力屬於誰?譬如州政府或Commonwealth確有所屬銀行,但不是national bank,稅權在13個相對獨立的政治體,故翻成「聯邦主義」更符合實情。
    • +這個我接受了
  1. 「完全」用「僅」來代替這一點。我一般的習慣是,如果有「僅」,則說明程度上有所限制或減弱,比如力量、權力削弱了之類。不過結合上下文,如果「由行政官員和法官共同組建委員會來」「取消國會的不當立法」,那麼由於權力分散給了行政和司法兩者,因此實際效力肯定要比「以否決權的形式賦予行政部門」要弱,換言之,這等於是對國會的制衡有所增強,所以是否的確還是應該用「僅」?
      • (:)回應:"Instead, the power was given solely to the executive in the form of the veto." solely並無「完全」之意。該句前所談的是如何制衡立法權,結果由行政與司法權合議「決定」使國會立法無效的建議未獲接受,故翻成「僅」完全符合文意。而且,總統否決後,國會仍可以2/3多數覆議反否決,因此總統的否決權並非絕對,所以對立法權來說是更弱的。
    • 這個我有把握並沒有「更弱」,因為之前的共同組建委員會來取消國會的不當立法,一樣是可以由國會以三分之二多少推翻的……現在的區別只不過是只要行政一支就可以決定而不需要兩支一起。並且結合下文,這樣防止「其過度受制於一個專橫的立法部門」,如果說之前的否決(兩個分支一起),國會就不能推翻,現在只由行政否決國會就可以推翻,那才像是「更弱」,但這樣就明顯與「防止」「其過度受制於一個專橫的立法部門」不符了。
  1. 「黨派極端」的問題。美國建國之初和之前都是沒有黨派的,所以制憲會議上,會有很多代表擔心總統不能正常地由選舉團選出來而需要眾議院再來投票表決。另外,也正是因為沒有預料到政黨,所以憲法的制訂也有着嚴重的失誤,導致之後的總統選舉出現了嚴重的危機。之後再通過第12條修正案時,就非常具體,不厭其煩地進行規定,與之前憲法中儘管大而化之,言簡意駭的風格大相逕庭,所以,我認為這裏用黨派極端不是很合適,因為一來那個時候沒有黨派,二來代表們也沒有預料到會出現政黨。
    • 托馬斯並沒有參加制憲會議,而聯邦黨民主共和黨都是在喬治任後才逐漸因政見分歧形成的。憲法中原本規定,正副總統分開選舉,選舉人可投兩次票,無需註明是投總統還是副總統,得選舉人票最多的是總統,次之為副總統。如果料到會出現政黨,應該會意識到這樣將會導致兩個很可能相互敵對黨的候選人在同一屆政府中擔任正副總統,「同床異夢」。後來的事實也的確如此,約翰·亞當斯和托馬斯·傑弗遜分別當選為新總統和副總統,兩人政見不同,分屬形成中的聯邦黨和民主共和黨。再者,結合條目中的上下文,代表們普遍接受的是要建立較為穩定不易受民意影響的第二院,而並沒有隻言片語(除了這個地方外)提及黨派,不過話兩頭說,我也覺得「partisan extremes」有黨派的味道,但是我個人認為,英文頁面中的這個表述也略有不當……

以上是我的幾點看法,不過你改的「其過度受制於一個專橫的立法部門」這個實在是太棒了!謝謝你的熱心。--ALIEN留言2013年4月14日 (日) 11:52 (UTC)[回覆]

(:)回應:見以上各段。--WildCursive留言2013年4月14日 (日) 23:40 (UTC)[回覆]

英國樞密院、英國上議院與中國疆域史提出第二次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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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由於您曾在這三個條目參與投票,在此留言,希望得到您的關注。謝謝!--晃晃留言2013年4月14日 (日) 10:40 (UTC)[回覆]

意見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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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閣下:這個看了令人反感的重定向點要提刪嗎?

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4月20日 (六) 14:15 (UTC)A900040a900040[回覆]

您好,您先前上傳的檔案「File:國立海洋大學教授 廖中山 Liao Chung-Shan.jpg」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檔案的存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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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互助客棧著作權IRC聊天頻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4月24日 (三) 01:10 (UTC)[回覆]

馬三家勞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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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已重新提交DYKN,歡迎前往投票。--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4日 (三) 05:48 (UTC)[回覆]

世界大學生運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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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問您能不能幫此頁也申請半保護世界大學生運動會? 破壞此頁的跟破壞2017年夏季世界大學生運動會的是同一人。個人對維基不熟不知道怎申請,謝謝。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Jjj84206對話貢獻)加入。 at 2013年4月27日 (六) 04:53

能不能給我先前討論「台」變更為「臺」的討論串位置?我好修改的同時在編輯摘要加上連結作為說明。--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4月27日 (六) 01:57 (UTC)[回覆]

好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4月27日 (六) 02:37 (UTC)[回覆]

反河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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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為七年級生的好處之一是:在這反河蟹,不會有台大哲學系事件發生在我身上。--Outlookxp留言2013年5月2日 (四) 03:20 (UTC)[回覆]

今日小弟我又作了反河蟹的善事,見陳以生‎編輯歷史。--Outlookxp留言2013年7月16日 (二) 08:38 (UTC)[回覆]

來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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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沒打算再多說,但看你到寫的訊息,還是決定來說幾句。我很久以前也有編輯,當時也覺得參與中文維基的人好像減少了,但當時最少大家也會重質。現在好像甚麼東西都可以成為優良條目...。我想我日後會註冊,但不是現在。有緣的話再見。112.119.147.196留言2013年5月3日 (五) 15:51 (UTC)[回覆]

鬥獸棋的教育意義就是告訴小孩社會是弱肉強食,但最弱者依舊可以反抗強者。--Outlookxp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9:58 (UTC)[回覆]

從條目的前言、右側模板、正文及導航模板,無不在提及該主題為中華民國。存在不準確的問題則進行修改即可,其內容還沒有偏題到需要移動的地步。烏拉跨氪 2013年5月8日 (三) 14:54 (UTC)[回覆]

更好的是把要加的內容直接放在臺灣與澳大利亞關係裏面。最後,在來看哪個合併到哪個裏面。烏拉跨氪 2013年5月8日 (三) 15:11 (UTC)[回覆]
我的意思是,如果覺得「台灣」相對於「中華民國」更具有豐富的內容及獨特性,那麼就應該將「台灣」獨特於「中華民國」的內容放置於現在的重定向頁面內。而當該關於「台灣」的頁面完成後,再來討論,應該成立兩個獨立頁面,或是進行合併。烏拉跨氪 2013年5月8日 (三) 15:26 (UTC)[回覆]

我很懷疑你們台灣那裏,繁體字是否等同於正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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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台灣那裏,正體字和繁體字的概念是否一致(或者說正體中文和繁體中文概念是否等同)?因為在我們印象中,你們是比較排斥繁體字這個術語,如果你們都不釆用繁體字這個術語的話,你你在談論的時候也不應該出現類似這樣:正體字又稱繁體字。

既然是這樣的關係,那繁體字和正體字只是不同地區的不同表述,像大陸使用流動裝置,台灣用行動裝置,大陸用詞組,台灣用片語,大陸用軟件,台灣用軟體。像這樣的情況,你用谷歌搜尋「軟體」出來的結果肯定是Software這樣的含義,在大陸軟體是作為形容詞,如軟體動物,其意思完全不同,你不能因為大陸軟體這個詞用得超少,台灣用的超多,搜索顯示為Software含義詞條超多,且在前排首頁就能改變大陸人對軟體的含義。

如果台灣那裏也有使用繁體字這個稱謂,那可以考慮將台灣也稱為正體字這樣的稱謂,如果不是這樣,那應該像「軟體」這樣的詞條一樣,直接由維基系統實現各地區術語自動轉換,而不宜在詞條加上又稱為這樣表達。

維基百科如果詞條表述不嚴謹,就很容易自相矛盾,如繁體中文本詞條,既然稱之為正體中文,那很明顯和正文提到的大陸正體指規範漢字的表達自相予盾(因為詞條一開如就指出又稱的意思,那就是全局都說明正體字等於繁體字,即使台灣人看到這一段也會感到予盾)。

在大陸,「正體」和「正體字」這兩個詞語自簡化字推廣以來一直都存在,且有明確概含義。大陸最權威的漢語詞典《現代漢語詞典》各版本都有這兩個詞語,在第5版(2005年出版)的1740頁給出這兩個詞語和解釋:

【正體】zhèngtǐ 名 ①規範的漢字字形。②楷書。③拼音文字的的印刷體。

【正體字】zhèngtǐzì 名 形體合於規範的字。一般對異體字而言,如「堤」是正體字,「隄」是異體字。

正體中文在大陸是個短詞而不作單獨收錄,就像蘋果樹這樣的表達一樣。

但是現在大陸有一些復繁體字主義者整天都說正體字是繁體字,還拿維基百科的繁體中文詞條來證據,像百度的正體字吧整天在討伐。

但顯然又稱正體中文並不是針對大陸地區,而是面向台灣地區,正體字在大陸很明確,也是早在2004年以前就已經清楚指規範的漢字。

對於繁體中文這樣的表達應該和台灣的正體中文區分開來。可建立這樣詞條: 正體中文(台灣) 正體中文(大陸) 繁體中文概念不完等同正體中文,建議另設詞條。

或者最簡單的,由維直本身不同地區差異表達自動轉化。

要這樣才有可能消除繁體中文概念的自相矛盾。221.179.85.204留言2013年5月10日 (五) 07:13 (UTC)[回覆]

大陸人對於文字感興趣的本身相當少,除了那些繁派的人在網上大肆宜傳繁體字,還有人想改變正體字在大陸固有的意思。

對普通人來說,本身不會排斥繁體字,也可根據自己喜好學繁體字,但是一個復繁派的人只能給普通用戶裝逼的感覺,而在身活中是極其少見會寫繁體字的人,網絡上有人用繁體字那不是寫出來的,而是用拼音輸入法打出來。大陸還有很多人用菊花文和火星文來表達,像這些文字要比繁體字更加複雜。

但不論如何,已有的意思不是由幾個人說改就變,你不能因為菊花文出現得多就可以指代菊花。

而「正體字」除非像「小強」「旺財」那樣指代「蟑螂」「狗」那麼普遍,在華文地區都有這樣稱法,即便這樣,也不宜介紹狗的詞條上加上:又稱旺財,最多可以在正文中提及狗的文化時加上這些介紹。221.179.85.204留言2013年5月10日 (五) 07:38 (UTC)[回覆]

(:)回應

首先,討論比編輯戰好,編輯摘要已顯現明顯反對,就應先討論。

1. 在臺灣,「繁體中文」與「繁體中文」兩者指涉基本相同,異名同義,但兩者之別自有其意涵。

2. 「正體字」可與「簡體字」相對;亦可與「異體字」、「俗體字」或「變體字」相對。

3. 本條目名稱是「繁體中文」或「繁體中文」,編碼中也說了本條目不用自動轉換的理由。如果你要另建與「正體字」、「異體字」、「俗體字」或「變體字」相關的條目,沒人說不可以。

4. 維基是世界性的百科,是儘可能從世界的角度看條目,繁體中文一詞在Google上有上千萬則搜索結果,其來源並不限於臺灣,是確實存在的用語和事實,前後併呈是很合理的,已存在許久,也更為彈性。維基上有許許多多的又稱也稱亦稱,我不認為改掉能得到維基社群的多數支持。--WildCursive留言2013年5月10日 (五) 07:48 (UTC)[回覆]

( ✓ )同意W君說法+1。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5月10日 (五) 07:59 (UTC)A900040a900040[回覆]

如果方便,懇請您直接在條目上更改擴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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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K上的回覆,複製過來吧: 不知道為什麼我這方面的資料是不一樣的,我這裏來源上的原文是:「1913年的第16條修正案,推翻了1895年一項禁止徵收聯邦所得稅的判決;」同時英文頁面用的詞是「Pollock overruled」,所以我譯為推翻了這一案件判決,不過問題我還是先改了吧,謝謝你指出。此外有關憲法的標題我手上的三本來源都用的是「第XX條修正案」,所以暫時我沒有去掉這個字,個人認為「第XX條修正案」,似乎也並不至於會導致讀者誤以為這是專門針對「第XX條憲法的修正案」,再說客棧那邊那幾位還在爭論要全部改名呢,所以暫時也不想來考慮這個名稱的事情。這兩天都是在完善第十七條修正案,剛剛才完成提交GA。對稅法這一塊我還缺乏基本的了解,這也是為什麼我看到稅務法院基本是空白但仍然沒有涉足的重要原因。懇請閣下如果方便,請直接在條目上將這一條增加一點完善一下,在下感激不盡。--ALIEN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0:47 (UTC)[回覆]

  • (:)回應
這修正案是推翻了Pollock案,但Pollock案「不是禁止徵收所得稅」而只是「某些聯邦徵收所得稅的方式違憲」(only held that a tax on the income derived from real or personal property was so close to a tax on that property that it could not be imposed without apportionment.)所以被推翻的就不是你說的。
  • This amendment exempted income taxes from the constitutional requirements regarding direct taxes, after income taxes on rents, dividends, and interest were ruled to be direct taxes in Pollock v. Farmers'...
  • After Pollock, while income taxes on wages (as indirect taxes) were still not required to be apportioned by population, taxes on interest, dividends and rent income were required to be apportioned by population.
  • the Sixteenth Amendment was to relieve all income taxes when imposed from [the requirement of] apportionment...
  • the Sixteenth Amendment removes the Pollock requirement that certain income taxes (such as taxes on income "derived from real property" that were the subject of the Pollock decision), be apportioned among the states according to population
  • the federal income tax statute does not violate the Fifth Amendment's prohibition... does not violate the Article I, Section 8, Clause 1...
  • the Sixteenth Amendment itself did not grant the Congress the power to tax incomes, a power the Congress had since 1789, but only removed the possible requirement that any income tax be apportioned among the states according to their respective populations.
-- WildCursive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1:33 (UTC)[回覆]

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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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東三省後加上「滿洲」、西藏後加上「圖博」、新疆後加上「東突」的行為是完全不可接受的。東三省、西藏、新疆都是世界普遍使用的名稱,整個維基都接受的通用名稱。以「要尊重人家自己的用語」為由摻入你個人的見解可視作破壞行為。按照你的觀點我是不是要在所有的中國後面加上「支那」、台灣後面加上「福爾摩斯」、香港後面加上「維多利亞」,只為「尊重少數人的用語」?縱觀你近日的多次編輯,將自己的非中立觀點、詞彙滲入維基百科條目已經發生不止一次兩次了(「竟遭……」、「……行徑」)。你說這裏是維基百科,不是百度百科,但我也要提醒你這裏也不是台灣百科,謹記。--♥VC XC 2013年5月12日 (日) 18:14 (UTC)[回覆]

  • 恐怕不是只是個人見解,也非破壞。
建議加上註解,用這如以下表格作對比。
一般中文稱呼 獨立運動份子中文稱呼
西藏 圖博
新疆 東突厥斯坦
... ....
我是認為這篇寫得好,見 lovetibet.ti-da.net/e2659817.html 西藏?圖博?圖伯特?。引述文:因此,我沒有「定於一尊」的想法,也沒有怎樣才是最「政治正確」的僵硬立場,作為一個台灣人,我期待,最終還是讓Tibetans來告訴我,他們覺得哪一個稱謂最好。--Outlookxp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04:57 (UTC)[回覆]

(:)回應

1. 我可不是什麼「把新疆改為東突厥斯坦」,在我編輯的長期版本是用「東突厥斯坦」,有個ip改成「新疆」,為免編輯戰,所以用括號併呈應該是最好的方式,也符合維基的精神。

臺灣國會接待流亡政府財政部長
流亡政府財政部長拜會立法院

2. 感謝Outlookxp兄所提供文章,該文介紹不同用法及其意涵,各界意見多元,其中提到圖博這一名稱在二十世紀末經西藏流亡政府議會通過,為Tibet的標準中文表達。」包括臺灣在內的許多世界組織或人士現在都稱圖博,有時括弧加西藏,Google「圖博 OR 圖博」有3,130,000項結果。並稱是很合理的。

臺灣,與圖博、東土耳其斯坦,是不同的國家,臺灣人不可能、也沒有必要自行為他國創造新名,這當然首先是來自博巴、維吾爾人民自己的用法。

File:East Turkistan and its Neighbors.jpg
南蒙古東土耳其斯坦圖博

3. 這裏談的條目是去中國化,去中國化的重點之一自然是名稱,與其他條目無關。這正是「漢城」改為「首爾」的相同邏輯。

南蒙古、東土和圖博的啟示 國際研討會

一般中文稱呼 復國運動人士與其他中文稱呼
西藏 圖博、圖伯特
新疆 東土耳其斯坦、東突厥斯坦、維吾爾斯坦
內蒙古 南蒙古
... ....

東三省或東北九省雖較不顯目,Manchuria或滿洲在Google上有4,660,000項搜尋結果,其用法並非少見。

《大員港市鳥瞰圖》,藏於密德堡哲烏斯博物館

4. 至於臺灣一詞,源於大員,荷蘭人所稱的Taioan也是從當時當地平埔族台窩灣社(Teyowan)之名的發音轉借轉化而來。所以臺灣一詞非中國或歐洲所原創葡萄牙人所稱的美麗島福爾摩沙,而非英國小說偵探福爾摩斯,別搞混了!福爾摩沙在臺灣是常見詞,完全沒什麼不妥或不可以的。

5. 你說的香港後面加上維多利亞?我看不出有何可比性。

6. 關於「竟遭」,那是因為某ip把「、挖中華民國僑界牆腳等」刪成「、中華民國僑界牆腳等」;把「名稱被迫更改」刪成「名稱更改」,所以回退其變更至前版,但我同意加入一個[誰?]。至於「行徑」,我實在不記得我有這樣寫,後來查到在新疆獨立運動有筆ip濫刪有BBC中文網來源的段落,我只是予以撤銷至原版本。那可不是我加的,請看清楚。亂刪有合理來源之整段內容是破壞,我自然可予以回復,維基社群只會回退但毋需細看內容字句是慣常作法。

7. 我不會無中生有,如果你懷疑其存在,我只好把你沒聽過的事寫成條目。指責別人前應該多瞭解中國之外的歷史。被佔領國與佔領國同樣都有發聲權。世界至大,尤其是自由維基,可不可以接受或是否破壞,豈是一人所能認定?我有空時會再回頭增補去中國化

--WildCursive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21:26 (UTC)[回覆]

「指責別人前應該多瞭解中國之外的歷史」,1,我了解的歷史不比你少,不要以為全維基就你一人知道南蒙古;2,你的意思是「滿洲」是被佔領的?被誰佔領的?誰被佔領了?用google搜滿洲,搜出的結果基本都是七十年前的滿洲國,跟現今的東三省毫無關係。現今根本就沒有人這麼用。3,「自由維基」,可不是指修改「毫無底線的自由」。4,「被佔領國與佔領國同樣都有發聲權」,從你這句話就可看出你完全將你的個人傾向帶入了維基,沒什麼好勸你的了。--♥VC XC 2013年5月13日 (一) 21:35 (UTC)[回覆]

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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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於某些條目所作出的修改,其標的物是實際上並不存在的內容。請勿將維基百科作為你的個人觀點宣傳平台。--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02:15 (UTC)[回覆]

關於2013年菲律賓公務船攻擊臺灣漁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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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3年菲律賓公務船攻擊臺灣漁船事件,個人認為不需要太詳列PRC各單位的意見,但是有個IP用戶不這麼認為,不知您的意見如何。--Hikaru 2013年5月16日 (四) 04:53 (UTC)[回覆]

雲龍橋命名的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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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先生在去年就有懷疑,我是今天才在互助客棧看到其他人質疑,錯誤真是大。我已將交通部、仁愛鄉鄉公所的謬誤改正。--Outlookxp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1:43 (UTC)[回覆]

Re:正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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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改回去了,貌似根源是您近期有封禁記錄~Liangent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15:54 (UTC)[回覆]

有點不記得放哪了,找到一些碎片:

  1. 26624603 @ 2013-03-22 12:15:46 ... hinet-VAND-bd-removal-VAND-cat-removal http://zh.wikipedia.org/?diff=25886287 done.
  2. 26624624 @ 2013-03-22 12:17:26 ... hinet-VAND-bd-removal-VAND-cat-removal http://zh.wikipedia.org/?diff=25886308 done.
  3. 26627101 @ 2013-03-22 14:34:37 ... hinet-VAND-bd-removal-VAND-cat-removal http://zh.wikipedia.org/?diff=25888264 done.
  4. 26641421 @ 2013-03-23 10:47:13 ... hinet-VAND-bd-removal-VAND-cat-removal http://zh.wikipedia.org/?diff=25899667 done.
  5. 26647247 @ 2013-03-23 16:46:35 ... hinet-VAND-cat-removal http://zh.wikipedia.org/?diff=25904828 done.
  6. 26656096 @ 2013-03-24 08:02:12 ... hinet-VAND-cat-removal http://zh.wikipedia.org/?diff=25912071 done.
  7. 26725741 @ 2013-03-28 05:19:38 ... hinet-VAND-cat-removal http://zh.wikipedia.org/?diff=25962867 done.

Liangent留言 2013年5月16日 (四) 04:37 (UTC)[回覆]

關於車諾比核事故污染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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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車諾比污染分佈如此不規則的原因確實是跟風向、氣候(例如是否降雨)等因素有關,像是車諾比電廠雖然在烏克蘭,但根據統計有60%的放射性物質是落在白俄羅斯。要模擬的話如果能知道當地氣候狀況應該可行,不過我在大氣科學方面就比較不在行了!照那張圖來看,之前核四影響評估用同心圓大概是想得太簡單了!

另外再附上兩個相關網頁[3][4] --SSR2000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07:2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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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度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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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王尚智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31日 (五) 05:15 (UTC)[回覆]

這樣編輯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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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人這樣修改條目,不知閣下有甚麼高見?--112.118.207.121留言2013年6月2日 (日) 03:08 (UTC)[回覆]

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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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不要手工剪貼條目內容,例如台灣政治與黑社會,因為這樣會丟失條目的編輯歷史。請使用移動功能或到Wikipedia:移動請求申請。謝謝。--Mys 721tx(留言) 2013年6月2日 (日) 20:00 (UTC)[回覆]

「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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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真是誤人子弟,bumbler都被他解釋是大智若愚。他還認為「最...之一」這是病句,認為「之一」古代沒人這樣用,讓許多人誤信,我就用古書舉了各例,見[5]。--Outlookxp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4:24 (UTC)[回覆]

特色條目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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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於GFW的限制,大陸仍然不能正常訪問維基百科,所以條目關注度也低,在此打擾了。我的兩個條目,華盛頓訴德克薩斯州案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十七條修正案目前正在參加特色條目評選。請抽寶貴時間給予審核,給出您寶貴的意見並投下神聖的一票,謝謝。--ALIEN留言2013年6月6日 (四) 13:00 (UTC)[回覆]

關於Template:中國歷史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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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關於Template:中國歷史的修改,我現在發起投票,想要知道大家的意向為何,如果有興趣可否表達你的想法呢?謝謝你--118.165.177.18留言2013年6月12日 (三) 03:31 (UTC)[回覆]

您好,現在關於這個模板的爭議仍有達成共識的可能,遠未達到需要靠投票解決問題的程度,投票不能代替共識,希望您加入討論達成共識,而不是貿然投票,謝謝!——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6月12日 (三) 05:44 (UTC)[回覆]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6月24日 (一) 01:05 (UTC)[回覆]

請把陳智雄翻譯為英文條目en:Chen Chih-hsiung[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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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2013年是陳智雄烈士「殉國」50週年,麻煩請把他的條目翻譯為英文條目,感恩!--114.24.216.171留言2013年6月28日 (五) 16:24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