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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Wildcursive/存档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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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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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明显“捣蛋”,我认为不应因此君曾破坏而对其编辑进行全盘否定。--Lakokat 2013年1月7日 (一) 13:50 (UTC)[回复]

如非破坏,进行撤消即代表内容有争议。有异议的请往请求保护页面提请解除页面保护。--Lakokat 2013年1月7日 (一) 14:13 (UTC)[回复]

LH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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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对114.137.0.0/16作封禁六小时处理。UTC+8今天下午我将不在线,遇到破坏请寻其他管理员,谢谢--Kegns 2013年1月10日 (四) 04:23 (UTC)[回复]

韩台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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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与台湾是没有正式官方外交关系的,台湾也不是联合国和其它国际组织的成员国,不是世界公认的国家。北韩与韩国是敌对国家,因此需要在文中列出。请阁下尊重事实,中立地进行编辑。螺钉留言) 2013年1月12日 (六) 02:06 (UTC) 韩国与日本也不是简单的敌对关系,双方经贸文化关系紧密。“爱国裁判”是POV。 网络实名制的取消需要资料来源支持。螺钉留言2013年1月12日 (六) 02:08 (UTC)[回复]

对阁下的这个版本,我不争议。不过在韩国与台湾断交后,韩国就应该是不承认台湾的国家地位了。我是一直都同意,以小篇幅提及韩国与台湾的关系的,不是彻底删除。螺钉留言2013年1月12日 (六) 03:13 (UTC)[回复]

您是否赞同经您修改后的user:螺钉大韩民国条目版本乌拉跨氪 2013年1月12日 (六) 08:38 (UTC)[回复]

爱国主义教育条目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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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现在的投票最终结果为第二项领先,请问你是否愿意改变想法支持第二项?--下限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16日 (三) 00:19 (UTC)[回复]

呃,补充一下,是4:2。......第一个方案是我提出的,第二个方案也不见得是“贵国”的意见。这次投票我已经反复问过之前参与DYK投票的人过来发表意见,但人数目前还看不出什么代表性,为免最终结果产生异议所以希望大家能将就一下。我自己还是比较喜欢1。--下限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16日 (三) 01:55 (UTC)[回复]

您好,关于原创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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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娜娜小妹妹/小南,在法轮功李洪志两条目中,涉嫌原创研究。

  1. 依据Wikipedia:非原创研究方针:“维基百科不是发表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的场所。所谓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指的是未发表的事实、争论、推论和想法;以及对已发表材料进行的未发表分析或总结,并产生了新的立场。以上意味着维基百科不是存放你的个人观点、经验或争论的场所。”
  2. 小南以 法轮功明慧网文章,1.大陆法轮功学员文章回忆曾经参加学习班的低廉学费,2.外国法轮功学员学习免费。做出“中国学员要钱,海外不用钱”的原创研究结论。小南 这个极具针对性的“原创研究”意图,我无法知悉,但他只要上网查证,就会发现并非他所写。且他自行得出之原创研究结论,亦无其他来源支撑。
    1. 然而,其实上网查证可知,早期 李先生亲自办班教课时(经查是1992~1994左右),因为租借上课场地、资料费用、中国官方气功科学研究会要求抽成,因此李先生早期亲自传法期间有收过低廉的学费(例如:9天课程,共10元人民币)
    2. 经查证,后来,法轮功全面都是免费的,无论在中国、海外。
  3. 当我删除其原创研究内容时,小南 却指我是“破坏编辑”。因此,若您有空时,前往法轮功李洪志条目,提供您的意见。感谢!!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0日 (日) 07:38 (UTC)[回复]

谢谢您的意见。以及协助修改一处破坏。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0日 (日) 14:24 (UTC)[回复]

价值观外交,是否考虑送D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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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观外交,是否考虑送DYK?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1日 (一) 02:31 (UTC)[回复]

很好的条目主题,我想写 “人权外交”摆了很久,价值观外交主题更广。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1日 (一) 02:38 (UTC)[回复]

受到您的刺激与鼓励,我刚刚创编了PeoPo公民新闻,内容还算阳春,会持续增补;希望五天内可提DYK 介绍台湾的公民新闻机制。 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1日 (一) 11:32 (UTC)[回复]

对价值观外交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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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个条目本身对定义、细节等均未有很好的描述,不应放上DYK。--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24日 (四) 11:00 (UTC)[回复]

关键是“既然尚未见到一个可含括全部的、一致的学术性定义”,如果一样东西是没有定义的话,又何来描述的百科全书?不如你问问那个牛津政治厨有没有资料可以补充一下,不然现在这样子真的没意思。--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24日 (四) 14:17 (UTC)[回复]
最近的多个编辑,让我真心感到所谓的社会科学,尤其是涉及政治的东西,基本上连定义都不明确,原本的定义过几年来个原创研究就一点意义都没有。两个字:无聊。--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25日 (五) 03:23 (UTC)[回复]
自然科学的理论/定义都会被推翻、被修订了,何况是社会科学?即使是政治学,同样的词汇,不同的学者各有不同说法。而政治又比政治学更难捉摸。涉及人的,很少是不变的吧?五年后的你跟现在的你、现在的你跟五年前的你,观点都一样吗?但这个条目的核心原则还是长期存在且持续的。--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月25日 (五) 03:57 (UTC)[回复]

提名User:Alvin_Lee专家奖项,欢迎表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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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User:Alvin_Lee经常协助新手、关心其他用户的创作并指导、在条目贡献很大,许多用户获益良多。我已主动提名其获专家奖项;理由详见 提名投票区。Alvin虽然想当“维基隐士”,但他的行止应足为表率,表扬他 有利鼓励 维基社群的正向成长。欢迎您前往表达意见Wikipedia: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5日 (五) 03:34 (UTC)[回复]

又见中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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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Sleepingstar绘图专家奖,欢迎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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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注意到Sleepingstar很热心,创编并参与了许多 中华民国民主各级选举系列条目,并自行绘编了超过80张以上的“选举结果图表”维基共享_绘编图表查阅记录,对维基条目的可看性贡献良多,值得表扬。因此我主动提名他“绘图专家奖”。欢迎您表示意见:Wikipedia: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5日 (五) 11:56 (UTC)[回复]

您好,周仲南推荐提问已改,请予关注。另如你也是黄埔出身,可对"陆军官校"条目润笔,有人提议此篇送优良条目。另陆军官校专科五期如改往"陆官专科班"撰,来源有限,可见我删讨意见,我看法此篇宜先"暂时保留",让我再蒐来源补强。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1月26日 (六) 04:03 (UTC)[回复]

Re: 立法院席次各选区势力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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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dCursive 您好,

分布图已上传了,不过由于在下并不是特别理解应该在那一个章节填入地图(后续效应?),所以可能还是得劳烦您去做编辑。

--Sleepingstar留言2013年1月26日 (六) 21:52 (UTC)[回复]

档案在此:

立法院席次分布图。

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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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星章
感谢您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中,为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按理据表达保留意见,此条目的确需要外部媒体的研究观察补充,请期待将有的学术论文发表(wink wink)。(研究维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27日 (日) 01:33 (UTC)[回复]

另外,若可以,也请您按您自己的独立判断,考量是否该目满足DYK新条目推荐基本要求来到此投票,若我没弄错,之前似乎有特定条目因为获选DYK而成为该条目快速保留的理由,按此惯例,若上DYK则可获快速保留。 --(研究维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27日 (日) 01:33 (UTC)[回复]

对宗主国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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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1997沦陷前,一般大众多以“事头婆”称呼英女皇及其英国政府,又有以“英国佬”或“英国人”称呼英籍统治者。澳门在一二·三事件后“提早‘解放’”了,我不知道葡萄牙政府的俗称。就是爱我中华,所以关心中华民国条目;如有写错,请指正啃!祝一切安好! ——CommInt'l留言2013年1月27日 (日) 17:34 (UTC)[回复]

  • 英国人当然不想香港人爱英国,以避免大量移民申请。或许我年轻吧,据我所知,97前的港人多直呼英国,“英国本土”的称呼也少出现。
既然内容超越中华民国范围,我没有意见。 ——CommInt'l留言2013年1月28日 (一) 17:43 (UTC)[回复]
  • 新春大吉呀!
从北极企鹅君的用户名称看(民建联成功争取北极有企鹅事件),我初时认为他的写法是表面亲共实际反共。但他对香港独立运动的描写太偏向形容为“香港独立势力强大,而且邪恶,必须正义的中共来打击”,例如不加“XXX认为”就写从来没有自称支持香港独立的公民党是“急进港独”,及写上“二十三条立法无期导致港独势力失去制衡”等等。 ——CommInt'l留言2013年2月10日 (日) 19:55 (UTC)[回复]

thumb

从北极企鹅上载的图看,他还是像个反讽(香港叫“曲线”),哈哈。关于更多过火的写法,Talk:香港独立运动#公民党是港独派﹖傻的吗﹖
对!我是共产国际呀。中共官僚阶级剥削平民,违反共产主义呀!其实我比较倾向北欧、德国的主义及孙文的民生主义。共勉之! ——CommInt'l留言2013年2月10日 (日) 20:31 (UTC)[回复]

给您一些果仁蜜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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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参与客栈其它版的方针讨论系列,现在是对条目勋衔的探讨。--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28日 (一) 00:20 (UTC)[回复]

台湾外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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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将“中华民国-越南关系”移至“台越关系”之意是指包含其他台湾外交关系条目也应改为“台X关系”吗?那若有头字重复者该如何?

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1月28日 (一) 11:17 (UTC)A900040a900040[回复]

感谢阁下的回应,若将这些条目改为“台X关系”,是否于条目内之内容中仍沿用中华民国做为对于我方之称呼?还是于条目开头时在中华民国后加注(台湾)二字<ex.中华民国(台湾)>,并于后方之内容以“台湾”代替“中华民国”做为我方称呼之简称(在开头部分标注:<以下简称:“台湾”>)?

内容之部分是否应将中华民国于中国大陆时期(迁台前)之内容并入“中X关系”以做切割?因中华民国早已非“中国政府”之代表政权。

另外,本人相当立挺您对于将本国,台湾与外国之关系并入“中国与外国关系”之否定义举!因台湾已非中国领土!

敬请 福安

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1月29日 (二) 01:28 (UTC)A900040a900040[回复]

给您一块曲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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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讨论已经移动到方针版,我希望对政府文件,作为第一手来源确定其可靠性。希望你能参与讨论。--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29日 (二) 01:32 (UTC)[回复]

果仁蜜饼送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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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和平奖已提删,感谢你的建议。 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30日 (三) 04:35 (UTC)[回复]

Talk:上海市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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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您好,若阁下有时间的话,请前往Talk:上海市正在讨论上海市条目中关于很大争议的 “上海市是中国第一大城市” 炫耀性、夸耀性、自夸、自吹、夸口式描述已引发编辑战。希望您能发表见解讨论,感谢!--Jackac留言2013年1月30日 (三) 05:10 (UTC)[回复]

维基人权专题创建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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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您人权星章,表扬价值观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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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星章
谢谢您创建高质量的价值观外交条目,并在质疑中持续改善扩充,通过DYK,向读者推广人权观念!Wetrace留言2013年1月30日 (三) 06:34 (UTC)[回复]

新建台湾外交关系条目-台泰关系 意见寻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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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您好,鄙人新建台湾外交关系条目-台泰关系,因首次采用以非中华民国名称撰写之缘故,请您予以指正,谢谢。最终确定撰写模式后,鄙人将以该模式继续撰写、新建其他台湾外交关系之有关条目。感谢您的指教。

敬请 道安

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1月31日 (四) 08:30 (UTC)A900040a900040[回复]

启蒙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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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请各位回归来源和内容,不要被魔法少年爱德华User:Edouardlicn先前的(有意或无意地)误读英文维基条目内容来混淆可靠来源可支撑的内容和这里的讨论。--(研究维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2月1日 (五) 06:26 (UTC)[回复]

台湾外交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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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必要的移动。真心觉得这样会没完。Lakokat 2013年2月1日 (五) 15:31 (UTC)[回复]

我能理解你们会觉得没必要、故意的、很可笑、浪费时间、没完没了... 但,首先,这不是从“台湾”移动到“臺灣”,而纯粹是台湾内部的俗字转到较正式的用法,不涉维基的正简争端。其次,如同“台湾”等许多以台湾为名的条目般,我们只是依循这项指标性的共识,尤其这条目主要是描述政府活动,而包括总统府、立法院、外交部等台湾各官方机构招牌或网站绝大多数都是用“臺”这个字。最后,如同许多台湾维基人天天都在移动或替换这个字般,这涉及我们最核心的认同与不认同:我们就是要做区隔!所以,只要不违规,我和其他台湾维基人还是会不顾劝阻继续进行的。多谢关心,也请见谅!--WildCursive留言2013年2月1日 (五) 16:06 (UTC)[回复]
(+)支持---有些事情是你们中国人不会了的。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2:28 (UTC)A900040a900040[回复]
上纲上线没意思。我仅觉得这是没必要,假如我看见有人将臺灣外交史移到台灣外交史,我一样会留言说这样没必要。我认为维基百科是所有地球人平等地拥有的,不多解释。我觉得将一个条目的移动共识理解为可将所有(适合的)条目按照该规则移动是过分解读。在讨论时,参与者可能会因为讨论主题的局限性而没有想到如果广泛推行又会怎么样,因此我认为该共识只适用于单独条目。回归到这两个字上面,“台”跟“臺”在这个情况下是互通的。我认为文字语言是约定俗成的,这篇报道提到了几个观点。在香港澳门,无论在民间或者官方,“台”也比“臺”常用。再说,维基百科不是公文、政府文件,甚至连教科书都不是。在这两个字的问题上,“”应该早在大概三十年前(我没考证)就公布了“标准字”吧,然,我相信我不需多解释。我只是想说,只要一天“台”不是错字,这样的移动(无论从“臺”移动到“台”还是相反的)都是没有必要的。我认为应维持现状,这能防止移动战和节省系统资源。最后,我主观希望阁下别代表整个台湾社群并将自己的意见强加在别人身上。我认为将用字问题扯上社群、文化圈层面,然后“你们”“我们”的称呼,是政治把戏,用字问题根本与政治问题无关,除非阁下想说这样的移动是有政治意味。谢谢。Lakokat 2013年2月2日 (六) 03:17 (UTC)[回复]
在台湾,所有的教科书以及公家机关皆都采用“臺”字(中华民国教育部 国语推行委员会),因此具有教育基能的维基百科在台湾正体方面应顺势采用“臺”字,港澳繁体的“台”字,会在开头繁简转换“港澳繁体”部分标注使用“台”字。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3:28 (UTC)A900040a900040[回复]
再说台湾字古皆用“台”字。见图。
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3:37 (UTC)A900040a900040[回复]
一个决定、一项行动,支撑的理由可以有很多,我们在这里提及的都是,这些都不互斥。但这不仅是个人信念,而是集体价值,虽然不见得每位台湾维基人都会在这里主动表达出来。就以过去这一年来说,我好像还没见过哪位台湾维基人反对任何类似的条目正名移动、或将正体“臺灣”标题移动到“台灣”。如果是休闲娱乐或民间类条目,可毋须讲究;内文也随随便便通用即可。但外交既为官方事务,标题优先依循官方用字应无不妥中华民国较重要的各级政府都用正体字,涉及“臺灣”、“臺北”、“釣魚臺”等完整名词者之官方用字亦然,如中华民国总统府网站首页用字中华民国外交部网站首页用字中华民国教育部网站首页用字台湾省政府网站用字。这么做还有个好处就是间接创造重定向,我偶尔会发现某些“台湾XX”的连结是红链,透过这个过程可使两者均更容易连结与被搜寻。P.S.Google打“台灣”会连正体字“臺灣”一并出现,打“臺灣”就只出现正体字“臺灣”。
--WildCursive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4:22 (UTC)[回复]
我希望您别再将自己及与您持同样观点的人的主观价值观强加于别人,并将被动沉默解读为支持。我也可以说这些沉默的人看到这样的移动没意见是因为他们觉得两个字在这个情况下根本一样,因此我认为阁下作出这样的解读并不公平。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服务的是懂中文的人,并不仅是一个社群。“无不妥”并不代表有必要。另外,评论Google搜索结果时,请先翻几页看看,我已将“台灣”二字加上英文引号,搜索结果中不会出现仅有“臺灣”而没有“台灣”的网页。重定向可以,移动不必要。套用一下阁下的文句:维基百科既然是给大家看的,文字语言是约定俗成,标题用字按使用习惯亦应无不妥。我只是想指出这样没有必要。望君明白。Lakokat 2013年2月2日 (六) 05:53 (UTC)[回复]

条目切割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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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为全名这样会比较好一些,因为真的碰到有歧义的就很难操作。中华民国-巴布亚新几内亚关系中华民国-斐济关系中华民国-哈萨克关系中华民国-乔治亚关系,这些也都是之前新创的但现在需要修正的。我会去跟他打招呼的。像中华民国-美国关系这么大的条目需要更动是否需要经过原作者同意还是要进行投票?

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3:05 (UTC)A900040a900040[回复]

台湾与哈萨克关系实验编辑完成,请过目,谢谢。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3:12 (UTC)A900040a900040[回复]
因此就是在内容丰富后这些外交关系的条目1912-1949年的有关事务就是用“中华民国-XX关系”,而1949-的有关事务就是“台湾与XX关系”。那英文版的部分呢?他们都是“Republic of China-XX Relations”...需要我们更改吗?还是就让外国人去弄就好了?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5:21 (UTC)A900040a900040[回复]

反媒体垄断与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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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2 中天新闻独家示范“鸡同鸭讲”

这种媒体真是无耻至极。--Outlookxp留言2013年2月3日 (日) 14:13 (UTC)[回复]

帮祥龙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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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维基摄影专家/Pbdragonwang,贡献很多日治图片与行政图。--Outlookxp留言2013年2月5日 (二) 08:06 (UTC)[回复]

重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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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2个内容完全相同,是否重定向没完成?--Hikaru留言2013年2月6日 (三) 12:11 (UTC)[回复]

根据纪录,你确实已经将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移动到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移动后“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也确实成为重定向页面,但是问题在重定向建立后,你又在“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进行编辑,因此这个重定向页面又被改成完整页面。我已经把它恢复为重定向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12:35 (UTC)[回复]
好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7日 (四) 23:51 (UTC)[回复]

提名Wetrace专家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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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Wetrace经常协助新手,对人权条目有很好贡献,我已提名维基指导专家奖项,欢迎您前往表达意见Wikipedia: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7日 (四) 06:17 (UTC)[回复]

打声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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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留言,在下已经去表达意见了,拖到这个时候才留言真不好意思,因为在下生活忙碌,上维基多半是只看不修改,除非觉得偏离事实或遭算改才回击。维基上的朋友当然是越认识越多越好,尤其志同道合的并不多见。希望以后能有多多机会合作。--蜻蜓留言2013年2月7日 (四) 17:30 (UTC)[回复]

蛇年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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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年大吉
祝您新年快乐。 乌拉跨氪 2013年2月9日 (六) 10:47 (UTC)[回复]
可以看看眼镜蛇瓶子草这个条目哦。乌拉跨氪 2013年2月9日 (六) 11:01 (UTC)[回复]
多谢夸奖。乌拉跨氪 2013年2月9日 (六) 11:32 (UTC)[回复]

蔡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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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您好!有关于该条目“蔡衍明”,由于发现近期因媒体事件之争议,有心人士特以此“维基百科”为工具,刻意仅提供单方面之陈述来攻讦当事人,甚至出现“污辱”与“污蔑”性质字眼,个人深感有误导视听之嫌,特将相关当事人之回应具体陈述,并提供出处与来源(您于2013.02.13亦要求补充部分来源,之后立即有进行修补),但相关人等却于之后刻意进行“撤销”,个人于期间要求进行讨论,对方则置之不理,最终则提报破坏!!现因,遭管理员对本人(POTTER6278)进行“封禁”之处分(但对另一位当事人却不知是否同样处分),对此处分虽感尊重,但仍有所异议,特此说明:

  • 此类议题并非“一般事件可供讨论”,而是攸关当事人的“人格”议题,处理方式与使用语言均牵涉“法律”之保障,虽该些编辑用语非“维基百科”所应承担,但“维基百科”若成为攻讦之工具,就应非此处所愿意乐见的!
  • 若遍查该议题相关报导事证,如今尚未定论,虽仍有部分主导舆论的声音,但至少应将双方说词均提现以昭公评,但持续不断有人刻意删除与修改,是否应考虑进行管制或是特殊处理,以维公评、降低争端与避免此处沦为有心人刻意主导舆论之工具,方为正道!
  • 现该条目“蔡衍明”,遭管理员“禁编”,但其内容却删除该当事人之说明事证,甚至更保留“污辱”与“污蔑”字眼,此期间将维持1个月之时间,对当事人确有不公平之处,尚请钧座明察,并代为处理与修正!
  • 对于个人于该条目中,涉及文辞用语若属争议与不当,均尊重其可修正与调整,但刻意删除将令人难以接受,尚请遍查编修历程定夺!

以上陈情,主要乃请阁下深知此条目攸关当事人的“人格权”,盼请协助将其内容以“双方说法并陈”与“删除污蔑与污辱字眼”以维公义!--PAN6278留言2013年2月14日 (四) 02:21 (UTC)[回复]

又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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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你很赞成香港独立运动,但不应当做这类编辑[1],因[2]已经清楚说明这是个人写的文章,内容也是发表个人评论,而非在陈述有价值的事实。--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2月15日 (五) 22:19 (UTC)[回复]

正在尝试清理...如果是很普通的个人写的文章发表自己的感受,请不要收录。如果是一个有较有价值的个人文章,请说明这是其本人的观点,而不应当作为一个事实或者调查结果。例如,你不应当说,钓鱼岛是日本的,或者台湾人认为钓鱼岛是日本的。你应当说,李登辉说过钓鱼岛是日本的,或者根据XX调查,%的台湾人认为钓鱼岛是日本的,等等。--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2月15日 (五) 22:27 (UTC)[回复]

2次提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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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删:反台南铁路地下化东移自救会本条目因内容与台南市区铁路地下化计划重合......需要合并....雇请移驾至上方提删连结进行表决....ltdccba--Jason--Lin2013年2月16日 (六) 06:11 (UTC)[回复]

张惠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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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我会多加注意。-Hikaru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01:10 (UTC)[回复]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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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台(讨论页)有新意见,请参酌。 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21日 (四) 03:36 (UTC)[回复]

征清将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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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热卖一时的征清将棋,可反映当时的日本国民的心态。--Outlookxp留言2013年2月21日 (四) 09:30 (UTC)[回复]

大幅修改东亚病夫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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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就觉得奇怪,没在外国文献看过这种称呼,也没见到当时日本人这么称呼。后来查了一些资料才知道是自己搞出来的。--Outlookxp留言2013年2月24日 (日) 15:04 (UTC)[回复]

你好,我第一次推荐的新条目是陆军官校,但被裁以中断五天不符资格,事后有维基朋友表示陆官条目质量不错,可迳提优良条目,我想也请你先过目,如可,帮忙再予润笔或增补参资注解来源与图片。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26日 (二) 02:03 (UTC)[回复]

全或刘条目我有写,但惜无"全"之年籍。另H君所提重叠之部分,有几处已酌删减。本篇于来台后篇幅,多为我补述,专科纪事我较熟,你如有正期部分(有创期属性)烦劳补述,谢了。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27日 (三) 07:32 (UTC)[回复]

原"将领"章节仅列国、共人员,故我增列"专科"将领,倒是没注意来台湾后将领,现已增列曾任陆总、参总、国防部长等"廿余名陆官将领"。另我对专科纪事较熟,你如有正期部分(有创期属性),烦劳补述于"年表"或相关章节,重点是让陆官篇上维基优良条目,见证历史。反对票意见我多参改,但不知为何不划票,你如晓其症结,烦请以你所见,径行调修条目。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7日 (四) 02:28 (UTC)[回复]

阮福映正进行优良条目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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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福映正进行优良条目评选,诚邀您至相关页面发表意见,谢谢。--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 (Ajouter un message) 2013年2月26日 (二) 06:33 (UTC)[回复]

黄荣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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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荣灿的《恐怖的检查》

对这位版画家的作品应该有印象,特选今天建立黄荣灿的条目。--Outlookxp留言2013年2月28日 (四) 01:29 (UTC)[回复]

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8日 (四) 13:03 (UTC)[回复]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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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vin Lee已在Wikipedia: 优良条目候选推荐陆军官校为优良条目。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4日 (一) 11:27 (UTC)[回复]

不知你要删"大陆在1994年6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纪念黄埔军校建校七十周年,发行了纪念邮票1枚,面值20分,票面为黄埔军校大门全景。"之用意?它也是大陆官方邮票,应予保留,如对来源"新浪博客"有议,可删此来源或另引来处即可。"陆官"篇推优与现在你都有修改润笔,但都未投票?是还有那里要修吗?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13日 (三) 05:49 (UTC)[回复]

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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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其他语言版本有提到再说吧

个人觉得阁下已经过度强调对于中无用户的关系了(这点在其他日期上都差不多)。另外咱是参考其他语言版本跟自己的一套规则来编辑一整串的。--KOKUYO留言2013年3月5日 (二) 12:39 (UTC)[回复]

囧rz……:打错了,是“强调对于中文用户的关系”,意思就是放了一大堆有的没有的中国战役资讯。基本上咱认为条目未来的发展性(从其他语言来判断可以的发展程度与重要度)比单就中文世界的关联更为重要。--KOKUYO留言2013年3月5日 (二) 12:49 (UTC)[回复]

与荷兰守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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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可靠来源明确说明此为连横伪托郑成功所作?你所指的热兰遮城日志可有中文版以对证?--Zhxy 519留言2013年3月7日 (四) 11:08 (UTC)[回复]

我是中文维基文库的管理员,看到你在文库做的修改便来问你。虽然你给了几个来源,但如Djhuty所说,并非学界定说。而且若不能提供真正可靠来源,连相关的标注都难以保留。请理解。--Zhxy 519留言2013年3月8日 (五) 13:05 (UTC)[回复]

有证据,连横改写江日昇《台湾外记》所记,将原文“此地非尔所有,乃前太师练兵之所。今藩主前来,是复其故土。”改成〈与荷兰守将书〉的“然台湾者,中国之土地也,久为贵国所踞。今余既来索,则地当归我。”[1]

  1. ^ 陈昭瑛. 《臺灣文學與本土化運動》. 台湾: 正中书局. 1998-04-01. ISBN 9789860197495 (繁体中文).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Outlookxp对话贡献)加入。 at 2013年9月20日 (三) 02:17‎

多谢Outlookxp兄的持续关注与补充!陈昭瑛通常不被视为本土派,因而其研究或注解更为客观。有时因时间或可察考资讯等限制而暂搁某些条目,但总有一天会回头处理的。理论上,维基百科对某些人或团体而言,该是个越来越危险的地方,因为资讯不断汇聚、累积、强化,或可使真相重见天日,或足以推翻被陈腔滥调建构出的谎言...大家继续共同努力!
-- WildCursive留言2013年9月20日 (五) 06:25 (UTC)[回复]

盐寮海滨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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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帮修,真不好意思...--lzk留言2013年3月7日 (四) 13:12 (UTC)[回复]

关于守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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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台湾史说穿了我不是专家,看我的用户页就知道我是希腊化迷,只是乡民来凑热闹的。言归正传,我看过您给的资料,很抱歉科学讲得是证据和逻辑,政治是政治,某某人是蓝是绿也没关系,只要能合理。毕竟有关学术讨论,若有冒犯,见谅。

首先第一个,一位不知名人物的读书心得,连维基百科这种网络百科都不能当作参考资料的心得,很可惜,这没有可信度去说服人。

第二个,“连家没有投降的字眼?”该文,很抱歉这文也跟陈昭瑛教授没有关系,该文作者是不知名的成大某所的博士生,同上也没有可信度,何况陈教授是中文系教授,风牛马不相及。另外文中有提到台湾外纪,好吧,不过这是半史的小说,有关郑成功的事迹只有这本有记载吗,这我不是专家我不清楚

第三个,邱作家之文,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专精台湾史,同样该文没有提出任何证据说连横是伪作。

第四个,邓孔昭的著书,好吧,终于有本像样论书,但阁下同样也没给出邓先生的论述,我完全不知他怎么导出是伪作的。

第五个,丢三个不能预览的googlebook,叫人怎么看......

总而言之,我想看到的学术文章,或是合理的史料分析,而不是这种某某某的结论。不能因为某某某是大学者,他说八卦山大佛是荷兰人建的,我们就直接全盘相信,是要看他的怎么推理地,这才合理。另外,同个道理我也可以说连横是用了家乡父老的口耳相传,你要怎么反驳哩--Djhuty留言2013年3月7日 (四) 17:00 (UTC)[回复]

回复: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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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恢复到正确版本。乌拉跨氪 2013年3月9日 (六) 17:13 (UTC)[回复]

盯紧点吧。PS,阁下的讨论页应该要存档了。乌拉跨氪 2013年3月9日 (六) 17:24 (UTC)[回复]

感谢您补充今日台湾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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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表达保留该条目之意见。再次感谢您。 --42.78.252.2留言2013年3月13日 (三) 14:10 (UTC)今日台湾电子报[回复]

回复:关于Hanteng之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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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可能没有细看我在WP:VIP提报中的原话:“屡次拿“发正念”、“template:中国神话”等无关条目扰乱Template:中国维权律师存废讨论的进行。警告后,仍如此。”
在存废讨论中,您可以看到,他已经跳脱出了就事论事的范畴。如他在存废讨论中多次说的“怎不见高标准的用户:乌拉跨氪去提删发正念?”。在我警告他不要拿这种扰乱性的理由做回复的时候,他依旧给出:“需要列举完所有例子的相关方针?您能列举完所有的template:中国神话吗?”这样无厘头的回答。他的回答并未依据事实的理由与根据,而是像你为什么不去提删其他的条目,其他的条目也如何如何,这样的雄辩作为论据了。所我才在makecat的提报下面给出了这样的一条意见。
他对template:中国神话可能站得住脚,但是他提删的目标并不是单纯了为了提删template:中国神话这一个模板。他的目的是想通过大量的提删看似类似的条目而保留Template:中国维权律师。他可能歪打正着提删了某个应该提删的条目,但目的依旧是扰乱。所以他的提删是扰乱这点我认为没有什么可以否认的。此外,Jimmy xu wrk还考虑到了他在多个页面中进行的长期编辑者,所以才得出了2周的封禁期。
对于他对维基方针的了解,我觉得他本人对维基做了大量的研究的前提下应该是有一定了解的。他也并非新用户。如果阁下认为封禁期过长,可以提供一个阁下认为恰当的封禁期作为参考。乌拉跨氪 2013年3月14日 (四) 16:49 (UTC)[回复]
一个模板的范围是决定其区别于原创研究的因素。模板里所列的名单不可能是中国内所有的维权律师,因为中国内存在多少维权律师不可查证。所以,现在的内容即维权律师名单是中国所有维权律师的一个子集。而这个子集是怎么得出来的呢?无标准。是随意的,看到一个写一个,即人为的框定了一个“中国维权律师”的范围,而这个范围实际并不存在。因此,他们陷入了一个悖论:存在于这个模板内的是维权律师,因为有来源;而不存在于这个模板内的不是,因为没有来源。而这个模板内的又不是所有的维权律师,因为还有其他维权律师因为没有来源或其不知道而未能出现。结果就是,他们即认定存在于模板内的人物即是维权律师又不是维权律师。
我承认维权律师存在,但不认为这应该建立一个维权律师的模板,因为分类即可现实归类维权律师的功能。有些人觉得我貌似是在和谐对于大陆官方“冒犯性”的内容,但我并没有反对他们建立维权律师的条目,我反而是赞成的。所以,部分人反对的理由并不是单纯的从这个模板是不是有问题的角度看问题了,和政治敏感性过强,政治过敏。
参考您的建议,已将Hanteng封禁期更改为10日。
已封禁Yang989,3个月。
因为用户出现于维基上时刻一般是有规律的,破坏者大部分也如此。如封禁1日,其第二天同一时间在其实施破坏的时候封禁就会解除,所以常会造成破坏者在可以等候封禁期过期而马上再进行破坏。31小时则可以打破这个规律,但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此外,31还是个素数,这或许是个无厘头的理由。乌拉跨氪 2013年3月16日 (六) 10:49 (UTC)[回复]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个模板与Template:司法院大法官的根本差异在哪里。Template:中国维权律师的范围是整个中国,而Template:司法院大法官只是司法院,两者谁能查证,谁几乎不可能,显而易见。
使用那个网站的名单或许是一种折中的办法,但如果对方要求增加该网站内未提及的人物时要怎么办?
如果这个模板更名为“Template: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关注的法律工作者”则不存在上述问题,这个方法或许可以,但前提上原模板不再使用。
如果范围有来源即可。
Category:中国维权律师的建立没有问题,我不反对。我之前的意见就是删除模板改为分类。
我体会过慈济的活动,感觉还是不错的。但移除有来源的资料已是破坏,而且因为同样原因,他已被封禁过多次。所以,相比全保护条目,这样的处理已为最优。
如果阁下认为折中的方法已形成,也可以和对方聊聊,看他们什么态度吧。乌拉跨氪 2013年3月16日 (六) 13:36 (UTC)[回复]
    • (!)意见--谢谢 Wildcursive很热心提出的折衷意见,尤其 让 Hanteng被封禁的日数减少。在下的回应如下:
      1. 我接受“折衷方案”。“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网站,也是我在建立该模版时的重要参考来源。至于没有列在网站上的,我会再另行查证,在第三方可靠来源基础上去增添,不会随意添加。非常谢谢!
      2. 关于该存废讨论,我想,我个人也有不足的地方,关于乌拉管理员 所提一些质疑.....。此模版 在我认为是一个阶段性扩编的过程,加上对Template的用法是很广的,我也看到维基上许多 模版 都存在类似状况,尤其提删者 一开始所提的理由是“原创研究”----从而,让我感到“中国维权律师”被针对了。Wetrace留言2013年3月17日 (日) 00:15 (UTC)[回复]
我会关注这个模板的后续变化,希望阁下有空也进行关注。乌拉跨氪 2013年3月17日 (日) 06:39 (UTC)[回复]
关于Hanteng的封禁更改,Jimmy Xu认为本人不应操作,所以他退回了。您可以再与其做进一步阐述。乌拉跨氪 2013年3月17日 (日) 16:19 (UTC)[回复]

送给您一枚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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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主意星章
谢谢您在Template:中国维权律师存废讨论议题中,热心提供意见,在两方不同意见的矛盾中,您能冷静理性观察,从中思考、协调出初折衷方案,令人佩服。--Wetrace留言2013年3月17日 (日) 00:25 (UTC)[回复]

想办法不被提删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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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许多传统棋牌游戏连书籍、网络介绍都没有,若创立条目可能很快就被提删,我考虑自己写几本相关书籍,不过要慢慢写。

说不定我在老外有小些知名度,有本法国的游戏史书《L'Odyssée des jeux d'échecs》就提有我。--Outlookxp留言2013年3月19日 (二) 14:30 (UTC)[回复]

四色牌在福建、台湾都有。但这十二生肖牌,可是台湾特有的牌戏,不知你是否玩过?--Outlookxp留言2013年3月21日 (四) 11:59 (UTC)[回复]

邀请参与2013SP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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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美景
台北美景
中文维基百科 2013年台湾维基春聚邀请函

热血台湾维基人Wildcursive/存档5您好:

充满精力的维基人渐渐流失,“2013年台湾维基春聚”期盼您的参与,活动地点及时间正在进行讨论,欢迎提供意见。

廖添丁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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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六骑车去八里区,除了去妈妈嘴咖啡照相外,还去廖添丁庙照相与收集资料作建立条目用。今天就建了此条目。--Outlookxp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06:39 (UTC)[回复]

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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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首次使用讨论功能,不知是否有误会阁下情事?若有则尚祈见谅。 本人在编辑苹果日报文化立场栏目,屡屡被有心人破坏,且遭窜改后后的内容完全相同。本人查询编辑历史时,得知是时为阁下所编。本人先前也编辑过苹果日报其他内容,但也是迅促遭窜改。本人高度怀疑有人无时无刻不在关注此一页面的动向并过滤之,不知是否即阁下所为?—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8.169.140.233对话贡献)加入。 at 2013年3月19日 (二) 8:27 (UTC)

我对我的编辑负责,不对他人的编辑负责。该段文字写的明明是对传统文化的儒家,所以原文是“反儒”,却有人故意改成非台湾常用语的“反华”,实在启人疑窦。至于某些连结,有心人改了之后就不见了,如“台湾省戒严令”被删、或将“党外人士”改成“党外人士”。俄罗斯通常且迄今不被视为西方国家,在注释内评论乱乱加是混淆视听。维基可不是某些人的自由创作,遇有如上破坏或错误,大家自可随时迅速将内容修订或回复至先前更正确的文字。--WildCursive留言2013年3月24日 (日) 03:40 (UTC)[回复]

关于条目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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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你移动了我建立的页面白宫新闻发言人白宫新闻秘书

如果按直译,这样是没有错。

不过,白宫新闻发言人,是大陆地区官方媒体已经沿用多年的译名,这个移动实际是不必要的。

就像白宫办公厅主任和白宫幕僚长一样。

个人浅见,不过我暂时主要是在建立和更新电影相关的页面,还没有时间来翻这个页面,你有心的话就多谢了先。

--ALIEN留言2013年4月5日 (五) 16:00 (UTC)[回复]

  • 可能我表达有问题,我再说一下,我说的是:白宫新闻发言人,是大陆官方媒体已经沿用多年的译名,就像白宫办公厅主任。这只是译名不同而已,大陆也没有将联邦政府的总统译为主席或者民主共和党领袖译为总书记。这真的只是译名不同,与地域中心这个也没有关系。如:http://news.sina.com.cn/w/2011-02-18/085421975204.shtml。

google搜索白宫新闻发言人,有约176万条结果,白宫新闻秘书约135万项,不过估计有可能是因为我的操作系统是简体中文版本的吧。

我只是觉得这个移动不是很有必要,因为这只是两岸不同的翻译习惯,而并不一定可以说得明白到底哪一个更加准确。此外白宫幕僚长的页面,也有“白宫新闻发言人”这个词,不知道其贡献者是否也是大陆地区的。--ALIEN留言2013年4月5日 (五) 17:27 (UTC)[回复]

送给您一枚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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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倦星章
感谢您不倦地位人权条目付出!欣赏您!

在一阵子就可以全力投入条目制作,这阵子是忙于课业故无法经常参与编辑。--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4月6日 (六) 13:06 (UTC)[回复]

有用户提出删除台湾妖怪列表,请参加讨论,谢谢。-Hikaru 2013年4月6日 (六) 16:02 (UTC)[回复]

对于日领时代的台湾怪谈,我稍微知道一点,补充上一些。--Outlookxp留言2013年4月6日 (六) 16:42 (UTC)[回复]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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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勿于维基百科条目内加入评论或阁下自己的分析(如阁下于旺旺中时媒体集团的编辑),盖此举有违维基百科中立观点方针,亦破坏了一部百科全书当有之正式语调。敬请合作 什么叫“替恶势力涂妆抹粉”?什么叫“天安门大屠杀”?你作为有一定资历的用户,连如何以中立的观点来撰写都不知道吗? ♥VC XC 2013年4月10日 (三) 02:00 (UTC)[回复]

(:)回应:确实有许多人称六四事件为“天安门屠杀”或“天安门大屠杀”,已如条目内文引证说明。那段文字当中可没什么“自己的分析”,建议您阅读那几则合理可查证来源及相关条目与注释后自行撤销不当留言。--WildCursive留言2013年4月10日 (三) 02:20 (UTC)[回复]
“很多人”认为是天安门屠杀并不表示“所有人”认为是天安门屠杀。来源中这么写的并不表示你在条目中就可以这么写。按照你的逻辑,很多人说共产党是共匪,我是不是就可以把“中国共产党”批量替换到“共匪”了?请你好好阅读中立方针,以第三方角度撰写。--♥VC XC 2013年4月10日 (三) 02:23 (UTC)[回复]
怎样算屠杀、死多少人算大屠杀,即使有不同观点,当不致有天壤之别,波士顿大屠杀死5个人、代尔亚辛村大屠杀死107人、特拉特洛尔科大屠杀死30-1000人,是否都要更改移动条目名称?否则不中立?还是不同国家有不同标准?但我已修订为“八九年天安门广场军事镇压”(专访原文:1989 military assault on student protesters in Tiananmen Square);“恶势力”是新闻原文,现代以拒绝中时运动原文的“中国”;至于“涂妆抹粉”是新闻原文、也是运动诉求原文“擦脂抹粉”,没什么可改的。--WildCursive留言2013年4月10日 (三) 03:10 (UTC)[回复]
"被视为向强权靠拢、替中国涂妆抹粉的蔡衍明",被谁视为?你这么写,只会让读者认为是“被人们普遍视为”或“被维基百科视为”,而且你的段落从头到尾语调、语气都具偏向性。你作为有一定资历的用户不会连如何控制语调都不会吧?如果你不会改,我帮你改好了。--♥VC XC 2013年4月10日 (三) 03:22 (UTC)[回复]
别人怎么说你就怎么写吗?那还有很多来源是正面赞扬中时集团的,你怎么不去写?写条目不是有来源就可以随便写,况且你写的段落里连是谁说的都没注明,怎么让人家认为你是中立的?--♥VC XC 2013年4月10日 (三) 03:34 (UTC)[回复]

优良条目评选和同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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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Indiscussion 你好,我的两个条目,终结者2:审判日美利坚合众国制宪会议目前正在进行优良条目评选同行评审,请抽宝贵时间给予审核,给出您宝贵的意见并投下你神圣的一票,谢谢。--ALIEN留言2013年4月14日 (日) 03:01 (UTC)[回复]

  • 好吧,我还探讨一下以下几个字词的翻译:
  1. 原文:“Americans had never known much besides bicameral legislatures, both in Britain and in most state governments”,现在的译文是“但美国人对两院制之外的所知甚少,不管是英国还是大多数州的立法部门。”我不知道是否与两岸语言习惯有关,但是大陆这边的话念起来是有一点点不通顺的。另外我感觉这后面也不应该是“大多数州的立法部门”,因为州就是美国人自己在治理的,其立法部门实在没有理由他们自己也“所知甚少”,这也为什么我一开始会翻译成“其他大多数国家”的原因,因为我觉得这话的意思大概是说,美国人对于两院制以外的立法部门所知甚少,并且其实对英国的两院制的认识也不够(因为英国的上议院是需要有贵族来选出的)就一早早想当然地认为两院制那肯定是要的,所以相当于有一点自嘲只是啃到了一点皮而没有嚼到根的感觉。这里我想,如果改成:“但美国人除了两院制以外,无论是对英国还是其它国家的立法部门都所知甚少”,你觉得合适吗?
      • (:)回应:是"most state governments",而非"most states"或"most governments of states",且依文意,在提了英国之后应该加"and in most other...". 如果是国会,可直称Congress或Parliament, 毋须称legislatures. 更何况在1787那时还有哪些国家采bicameral legislatures? 因此这里肯定是指他们自己的各州。Americans应该是包括那55位出身军旅与各行各业之代表的整体或一般美国人,也看不出这55位有多少曾为州议会成员。文中已暗示各州较有经验者(可包括有自己的会要开的州议会成员),不会闲到去宾州开四个月的会。
    • 我重新念了一下,感觉还有可能是这样:“无论是在英国还是在多数州政府中,美国人对两院制以外的立法部门都一直所知甚少”,语气上有点像:美国人只知道两院制,别的啥都不懂,在英国就是如此,在现在的州政府中也是如此。
  1. “并反映出他强烈的联邦主义观点”这个原文是“nationalist”,一般认为有民族主义(者)或是国家主义(者),我觉得民族主义不妥因为会议上并没有什么民族性的议题,所以用了国家主义者。但是联邦主义或者是民国有这个词?我这边没有所以我并不明白其含义,会不会与“联邦至上”这个意思一样?联邦至上的确能够表现出弗吉尼亚方案的特点,但其在英语中有别的词。
      • (:)回应:中文的“国家主义”对应到英文较适合的字词是Statism。虽然“国家主义”与“联邦主义”两者都有全国或强大政府之意涵,但“国家主义”的某些意涵和现代国家有关,放在两百多年前美国当时的脉络中不妥。而且,那时并不是没有强大的政府,而是这个权力属于谁?譬如州政府或Commonwealth确有所属银行,但不是national bank,税权在13个相对独立的政治体,故翻成“联邦主义”更符合实情。
    • +这个我接受了
  1. “完全”用“仅”来代替这一点。我一般的习惯是,如果有“仅”,则说明程度上有所限制或减弱,比如力量、权力削弱了之类。不过结合上下文,如果“由行政官员和法官共同组建委员会来”“取消国会的不当立法”,那么由于权力分散给了行政和司法两者,因此实际效力肯定要比“以否决权的形式赋予行政部门”要弱,换言之,这等于是对国会的制衡有所增强,所以是否的确还是应该用“仅”?
      • (:)回应:"Instead, the power was given solely to the executive in the form of the veto." solely并无“完全”之意。该句前所谈的是如何制衡立法权,结果由行政与司法权合议“决定”使国会立法无效的建议未获接受,故翻成“仅”完全符合文意。而且,总统否决后,国会仍可以2/3多数覆议反否决,因此总统的否决权并非绝对,所以对立法权来说是更弱的。
    • 这个我有把握并没有“更弱”,因为之前的共同组建委员会来取消国会的不当立法,一样是可以由国会以三分之二多少推翻的……现在的区别只不过是只要行政一支就可以决定而不需要两支一起。并且结合下文,这样防止“其过度受制于一个专横的立法部门”,如果说之前的否决(两个分支一起),国会就不能推翻,现在只由行政否决国会就可以推翻,那才像是“更弱”,但这样就明显与“防止”“其过度受制于一个专横的立法部门”不符了。
  1. “党派极端”的问题。美国建国之初和之前都是没有党派的,所以制宪会议上,会有很多代表担心总统不能正常地由选举团选出来而需要众议院再来投票表决。另外,也正是因为没有预料到政党,所以宪法的制订也有着严重的失误,导致之后的总统选举出现了严重的危机。之后再通过第12条修正案时,就非常具体,不厌其烦地进行规定,与之前宪法中尽管大而化之,言简意骇的风格大相径庭,所以,我认为这里用党派极端不是很合适,因为一来那个时候没有党派,二来代表们也没有预料到会出现政党。
    • 托马斯并没有参加制宪会议,而联邦党民主共和党都是在乔治任后才逐渐因政见分歧形成的。宪法中原本规定,正副总统分开选举,选举人可投两次票,无需注明是投总统还是副总统,得选举人票最多的是总统,次之为副总统。如果料到会出现政党,应该会意识到这样将会导致两个很可能相互敌对党的候选人在同一届政府中担任正副总统,“同床异梦”。后来的事实也的确如此,约翰·亚当斯和托马斯·杰弗逊分别当选为新总统和副总统,两人政见不同,分属形成中的联邦党和民主共和党。再者,结合条目中的上下文,代表们普遍接受的是要建立较为稳定不易受民意影响的第二院,而并没有只言片语(除了这个地方外)提及党派,不过话两头说,我也觉得“partisan extremes”有党派的味道,但是我个人认为,英文页面中的这个表述也略有不当……

以上是我的几点看法,不过你改的“其过度受制于一个专横的立法部门”这个实在是太棒了!谢谢你的热心。--ALIEN留言2013年4月14日 (日) 11:52 (UTC)[回复]

(:)回应:见以上各段。--WildCursive留言2013年4月14日 (日) 23:40 (UTC)[回复]

英国枢密院、英国上议院与中国疆域史提出第二次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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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由于您曾在这三个条目参与投票,在此留言,希望得到您的关注。谢谢!--晃晃留言2013年4月14日 (日) 10:40 (UTC)[回复]

意见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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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阁下:这个看了令人反感的重定向点要提删吗?

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4月20日 (六) 14:15 (UTC)A900040a900040[回复]

您好,您先前上传的文件“File:国立海洋大学教授 廖中山 Liao Chung-Shan.jpg”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文件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上传文件,但请先看看合理使用准则图像使用守则

大多问题图片可以通过添加图像版权标志等重要资讯解决。请参与档案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著作权IRC聊天频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4月24日 (三) 01:10 (UTC)[回复]

马三家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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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已重新提交DYKN,欢迎前往投票。--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4日 (三) 05:48 (UTC)[回复]

世界大学生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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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您能不能帮此页也申请半保护世界大学生运动会? 破坏此页的跟破坏2017年夏季世界大学运动会的是同一人。个人对维基不熟不知道怎申请,谢谢。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Jjj84206对话贡献)加入。 at 2013年4月27日 (六) 04:53

能不能给我先前讨论“台”变更为“臺”的讨论串位置?我好修改的同时在编辑摘要加上连结作为说明。--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4月27日 (六) 01:57 (UTC)[回复]

好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4月27日 (六) 02:37 (UTC)[回复]

反河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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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为七年级生的好处之一是:在这反河蟹,不会有台大哲学系事件发生在我身上。--Outlookxp留言2013年5月2日 (四) 03:20 (UTC)[回复]

今日小弟我又作了反河蟹的善事,见陈以生‎编辑历史。--Outlookxp留言2013年7月16日 (二) 08:38 (UTC)[回复]

来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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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没打算再多说,但看你到写的讯息,还是决定来说几句。我很久以前也有编辑,当时也觉得参与中文维基的人好像减少了,但当时最少大家也会重质。现在好像什么东西都可以成为优良条目...。我想我日后会注册,但不是现在。有缘的话再见。112.119.147.196留言2013年5月3日 (五) 15:51 (UTC)[回复]

斗兽棋的教育意义就是告诉小孩社会是弱肉强食,但最弱者依旧可以反抗强者。--Outlookxp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9:58 (UTC)[回复]

从条目的前言、右侧模板、正文及导航模板,无不在提及该主题为中华民国。存在不准确的问题则进行修改即可,其内容还没有偏题到需要移动的地步。乌拉跨氪 2013年5月8日 (三) 14:54 (UTC)[回复]

更好的是把要加的内容直接放在台湾与澳大利亚关系里面。最后,在来看哪个合并到哪个里面。乌拉跨氪 2013年5月8日 (三) 15:11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如果觉得“台湾”相对于“中华民国”更具有丰富的内容及独特性,那么就应该将“台湾”独特于“中华民国”的内容放置于现在的重定向页面内。而当该关于“台湾”的页面完成后,再来讨论,应该成立两个独立页面,或是进行合并。乌拉跨氪 2013年5月8日 (三) 15:26 (UTC)[回复]

我很怀疑你们台湾那里,繁体字是否等同于正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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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台湾那里,正体字和繁体字的概念是否一致(或者说正体中文和繁体中文概念是否等同)?因为在我们印象中,你们是比较排斥繁体字这个术语,如果你们都不釆用繁体字这个术语的话,你你在谈论的时候也不应该出现类似这样:正体字又称繁体字。

既然是这样的关系,那繁体字和正体字只是不同地区的不同表述,像大陆使用移动设备,台湾用行动装置,大陆用词组,台湾用片语,大陆用软件,台湾用软体。像这样的情况,你用谷歌搜索“软体”出来的结果肯定是Software这样的含义,在大陆软体是作为形容词,如软体动物,其意思完全不同,你不能因为大陆软体这个词用得超少,台湾用的超多,搜索显示为Software含义词条超多,且在前排首页就能改变大陆人对软体的含义。

如果台湾那里也有使用繁体字这个称谓,那可以考虑将台湾也称为正体字这样的称谓,如果不是这样,那应该像“软体”这样的词条一样,直接由维基系统实现各地区术语自动转换,而不宜在词条加上又称为这样表达。

维基百科如果词条表述不严谨,就很容易自相矛盾,如繁体中文本词条,既然称之为正体中文,那很明显和正文提到的大陆正体指规范汉字的表达自相予盾(因为词条一开如就指出又称的意思,那就是全局都说明正体字等于繁体字,即使台湾人看到这一段也会感到予盾)。

在大陆,“正体”和“正体字”这两个词语自简化字推广以来一直都存在,且有明确概含义。大陆最权威的汉语词典《现代汉语词典》各版本都有这两个词语,在第5版(2005年出版)的1740页给出这两个词语和解释:

【正体】zhèngtǐ 名 ①规范的汉字字形。②楷书。③拼音文字的的印刷体。

【正体字】zhèngtǐzì 名 形体合于规范的字。一般对异体字而言,如“堤”是正体字,“堤”是异体字。

正体中文在大陆是个短词而不作单独收录,就像苹果树这样的表达一样。

但是现在大陆有一些复繁体字主义者整天都说正体字是繁体字,还拿维基百科的繁体中文词条来证据,像百度的正体字吧整天在讨伐。

但显然又称正体中文并不是针对大陆地区,而是面向台湾地区,正体字在大陆很明确,也是早在2004年以前就已经清楚指规范的汉字。

对于繁体中文这样的表达应该和台湾的正体中文区分开来。可建立这样词条: 正体中文(台湾) 正体中文(大陆) 繁体中文概念不完等同正体中文,建议另设词条。

或者最简单的,由维直本身不同地区差异表达自动转化。

要这样才有可能消除繁体中文概念的自相矛盾。221.179.85.204留言2013年5月10日 (五) 07:13 (UTC)[回复]

大陆人对于文字感兴趣的本身相当少,除了那些繁派的人在网上大肆宜传繁体字,还有人想改变正体字在大陆固有的意思。

对普通人来说,本身不会排斥繁体字,也可根据自己喜好学繁体字,但是一个复繁派的人只能给普通用户装逼的感觉,而在身活中是极其少见会写繁体字的人,网络上有人用繁体字那不是写出来的,而是用拼音输入法打出来。大陆还有很多人用菊花文和火星文来表达,像这些文字要比繁体字更加复杂。

但不论如何,已有的意思不是由几个人说改就变,你不能因为菊花文出现得多就可以指代菊花。

而“正体字”除非像“小强”“旺财”那样指代“蟑螂”“狗”那么普遍,在华文地区都有这样称法,即便这样,也不宜介绍狗的词条上加上:又称旺财,最多可以在正文中提及狗的文化时加上这些介绍。221.179.85.204留言2013年5月10日 (五) 07:38 (UTC)[回复]

(:)回应

首先,讨论比编辑战好,编辑摘要已显现明显反对,就应先讨论。

1. 在台湾,“繁体中文”与“繁体中文”两者指涉基本相同,异名同义,但两者之别自有其意涵。

2. “正体字”可与“简体字”相对;亦可与“异体字”、“俗体字”或“变体字”相对。

3. 本条目名称是“繁体中文”或“繁体中文”,编码中也说了本条目不用自动转换的理由。如果你要另建与“正体字”、“异体字”、“俗体字”或“变体字”相关的条目,没人说不可以。

4. 维基是世界性的百科,是尽可能从世界的角度看条目,繁体中文一词在Google上有上千万则搜索结果,其来源并不限于台湾,是确实存在的用语和事实,前后并呈是很合理的,已存在许久,也更为弹性。维基上有许许多多的又称也称亦称,我不认为改掉能得到维基社群的多数支持。--WildCursive留言2013年5月10日 (五) 07:48 (UTC)[回复]

( ✓ )同意W君说法+1。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5月10日 (五) 07:59 (UTC)A900040a900040[回复]

如果方便,恳请您直接在条目上更改扩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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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K上的回复,复制过来吧: 不知道为什么我这方面的资料是不一样的,我这里来源上的原文是:“1913年的第16条修正案,推翻了1895年一项禁止征收联邦所得税的判决;”同时英文页面用的词是“Pollock overruled”,所以我译为推翻了这一案件判决,不过问题我还是先改了吧,谢谢你指出。此外有关宪法的标题我手上的三本来源都用的是“第XX条修正案”,所以暂时我没有去掉这个字,个人认为“第XX条修正案”,似乎也并不至于会导致读者误以为这是专门针对“第XX条宪法的修正案”,再说客栈那边那几位还在争论要全部改名呢,所以暂时也不想来考虑这个名称的事情。这两天都是在完善第十七条修正案,刚刚才完成提交GA。对税法这一块我还缺乏基本的了解,这也是为什么我看到税务法院基本是空白但仍然没有涉足的重要原因。恳请阁下如果方便,请直接在条目上将这一条增加一点完善一下,在下感激不尽。--ALIEN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0:47 (UTC)[回复]

  • (:)回应
这修正案是推翻了Pollock案,但Pollock案“不是禁止征收所得税”而只是“某些联邦征收所得税的方式违宪”(only held that a tax on the income derived from real or personal property was so close to a tax on that property that it could not be imposed without apportionment.)所以被推翻的就不是你说的。
  • This amendment exempted income taxes from the constitutional requirements regarding direct taxes, after income taxes on rents, dividends, and interest were ruled to be direct taxes in Pollock v. Farmers'...
  • After Pollock, while income taxes on wages (as indirect taxes) were still not required to be apportioned by population, taxes on interest, dividends and rent income were required to be apportioned by population.
  • the Sixteenth Amendment was to relieve all income taxes when imposed from [the requirement of] apportionment...
  • the Sixteenth Amendment removes the Pollock requirement that certain income taxes (such as taxes on income "derived from real property" that were the subject of the Pollock decision), be apportioned among the states according to population
  • the federal income tax statute does not violate the Fifth Amendment's prohibition... does not violate the Article I, Section 8, Clause 1...
  • the Sixteenth Amendment itself did not grant the Congress the power to tax incomes, a power the Congress had since 1789, but only removed the possible requirement that any income tax be apportioned among the states according to their respective populations.
-- WildCursive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1:33 (UTC)[回复]

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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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东三省后加上“满洲”、西藏后加上“图博”、新疆后加上“东突”的行为是完全不可接受的。东三省、西藏、新疆都是世界普遍使用的名称,整个维基都接受的通用名称。以“要尊重人家自己的用语”为由掺入你个人的见解可视作破坏行为。按照你的观点我是不是要在所有的中国后面加上“支那”、台湾后面加上“福尔摩斯”、香港后面加上“维多利亚”,只为“尊重少数人的用语”?纵观你近日的多次编辑,将自己的非中立观点、词汇渗入维基百科条目已经发生不止一次两次了(“竟遭……”、“……行径”)。你说这里是维基百科,不是百度百科,但我也要提醒你这里也不是台湾百科,谨记。--♥VC XC 2013年5月12日 (日) 18:14 (UTC)[回复]

  • 恐怕不是只是个人见解,也非破坏。
建议加上注解,用这如以下表格作对比。
一般中文称呼 独立运动份子中文称呼
西藏 图博
新疆 东突厥斯坦
... ....
我是认为这篇写得好,见 lovetibet.ti-da.net/e2659817.html 西藏?图博?图伯特?。引述文:因此,我没有“定于一尊”的想法,也没有怎样才是最“政治正确”的僵硬立场,作为一个台湾人,我期待,最终还是让Tibetans来告诉我,他们觉得哪一个称谓最好。--Outlookxp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04:57 (UTC)[回复]

(:)回应

1. 我可不是什么“把新疆改为东突厥斯坦”,在我编辑的长期版本是用“东突厥斯坦”,有个ip改成“新疆”,为免编辑战,所以用括号并呈应该是最好的方式,也符合维基的精神。

台湾国会接待流亡政府财政部长
流亡政府财政部长拜会立法院

2. 感谢Outlookxp兄所提供文章,该文介绍不同用法及其意涵,各界意见多元,其中提到图博这一名称在二十世纪末经西藏流亡政府议会通过,为Tibet的标准中文表达。”包括台湾在内的许多世界组织或人士现在都称图博,有时括弧加西藏,Google“图博 OR 图博”有3,130,000项结果。并称是很合理的。

台湾,与图博、东土耳其斯坦,是不同的国家,台湾人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自行为他国创造新名,这当然首先是来自博巴、维吾尔人民自己的用法。

File:East Turkistan and its Neighbors.jpg
南蒙古东土耳其斯坦图博

3. 这里谈的条目是去中国化,去中国化的重点之一自然是名称,与其他条目无关。这正是“汉城”改为“首尔”的相同逻辑。

南蒙古、东土和图博的启示 国际研讨会

一般中文称呼 复国运动人士与其他中文称呼
西藏 图博、图伯特
新疆 东土耳其斯坦、东突厥斯坦、维吾尔斯坦
内蒙古 南蒙古
... ....

东三省或东北九省虽较不显目,Manchuria或满洲在Google上有4,660,000项搜寻结果,其用法并非少见。

《大员港市鸟瞰图》,藏于密德堡哲乌斯博物馆

4. 至于台湾一词,源于大员,荷兰人所称的Taioan也是从当时当地平埔族台窝湾社(Teyowan)之名的发音转借转化而来。所以台湾一词非中国或欧洲所原创葡萄牙人所称的美丽岛福尔摩沙,而非英国小说侦探福尔摩斯,别搞混了!福尔摩沙在台湾是常见词,完全没什么不妥或不可以的。

5. 你说的香港后面加上维多利亚?我看不出有何可比性。

6. 关于“竟遭”,那是因为某ip把“、挖中华民国侨界墙脚等”删成“、中华民国侨界墙脚等”;把“名称被迫更改”删成“名称更改”,所以回退其变更至前版,但我同意加入一个[谁?]。至于“行径”,我实在不记得我有这样写,后来查到在新疆独立运动有笔ip滥删有BBC中文网来源的段落,我只是予以撤销至原版本。那可不是我加的,请看清楚。乱删有合理来源之整段内容是破坏,我自然可予以回复,维基社群只会回退但毋需细看内容字句是惯常作法。

7. 我不会无中生有,如果你怀疑其存在,我只好把你没听过的事写成条目。指责别人前应该多了解中国之外的历史。被占领国与占领国同样都有发声权。世界至大,尤其是自由维基,可不可以接受或是否破坏,岂是一人所能认定?我有空时会再回头增补去中国化

--WildCursive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21:26 (UTC)[回复]

“指责别人前应该多了解中国之外的历史”,1,我了解的历史不比你少,不要以为全维基就你一人知道南蒙古;2,你的意思是“满洲”是被占领的?被谁占领的?谁被占领了?用google搜满洲,搜出的结果基本都是七十年前的满洲国,跟现今的东三省毫无关系。现今根本就没有人这么用。3,“自由维基”,可不是指修改“毫无底线的自由”。4,“被占领国与占领国同样都有发声权”,从你这句话就可看出你完全将你的个人倾向带入了维基,没什么好劝你的了。--♥VC XC 2013年5月13日 (一) 21:35 (UTC)[回复]

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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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于某些条目所作出的修改,其标的物是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内容。请勿将维基百科作为你的个人观点宣传平台。--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02:15 (UTC)[回复]

关于2013年菲律宾公务船攻击台湾渔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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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菲律宾公务船攻击台湾渔船事件,个人认为不需要太详列PRC各单位的意见,但是有个IP用户不这么认为,不知您的意见如何。--Hikaru 2013年5月16日 (四) 04:53 (UTC)[回复]

云龙桥命名的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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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先生在去年就有怀疑,我是今天才在互助客栈看到其他人质疑,错误真是大。我已将交通部、仁爱乡乡公所的谬误改正。--Outlookxp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1:43 (UTC)[回复]

Re:正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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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改回去了,貌似根源是您近期有封禁记录~Liangent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15:54 (UTC)[回复]

有点不记得放哪了,找到一些碎片:

  1. 26624603 @ 2013-03-22 12:15:46 ... hinet-VAND-bd-removal-VAND-cat-removal http://zh.wikipedia.org/?diff=25886287 done.
  2. 26624624 @ 2013-03-22 12:17:26 ... hinet-VAND-bd-removal-VAND-cat-removal http://zh.wikipedia.org/?diff=25886308 done.
  3. 26627101 @ 2013-03-22 14:34:37 ... hinet-VAND-bd-removal-VAND-cat-removal http://zh.wikipedia.org/?diff=25888264 done.
  4. 26641421 @ 2013-03-23 10:47:13 ... hinet-VAND-bd-removal-VAND-cat-removal http://zh.wikipedia.org/?diff=25899667 done.
  5. 26647247 @ 2013-03-23 16:46:35 ... hinet-VAND-cat-removal http://zh.wikipedia.org/?diff=25904828 done.
  6. 26656096 @ 2013-03-24 08:02:12 ... hinet-VAND-cat-removal http://zh.wikipedia.org/?diff=25912071 done.
  7. 26725741 @ 2013-03-28 05:19:38 ... hinet-VAND-cat-removal http://zh.wikipedia.org/?diff=25962867 done.

Liangent留言 2013年5月16日 (四) 04:37 (UTC)[回复]

关于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污染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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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切尔诺贝利污染分布如此不规则的原因确实是跟风向、气候(例如是否降雨)等因素有关,像是切尔诺贝利电厂虽然在乌克兰,但根据统计有60%的放射性物质是落在白俄罗斯。要模拟的话如果能知道当地气候状况应该可行,不过我在大气科学方面就比较不在行了!照那张图来看,之前核四影响评估用同心圆大概是想得太简单了!

另外再附上两个相关网页[3][4] --SSR2000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07:22 (UTC)[回复]


提示: 您好,感谢您为维基百科作出贡献。机械人留意到您的一些编辑中转换了页面原始码的繁简或地区词,例如修订版本26723391,这可能违反了中文维基百科的指引,因而已被自动撤销

维基百科有繁简及地区词转换功能,即原始码与实际显示可以不一样。如系统未能正确转换,请您不要直接修改原始码,而是使用转换标签

  • 以“中国大陆使用‘陆’、港澳使用‘港’、马新使用‘马’、台湾使用‘臺’”为例,您可以写上:
    • -{zh-cn:陆; zh-hk:港; zh-sg:马; zh-tw:臺;}-

您亦可前往互助客栈寻求其他维基人的帮助。

请留意,如果维基百科能够正确转换,那么变更原始码的繁简或地区用语即属破坏。如您重复类似行为,您的账号可能会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若您的浏览器安装了同文堂等中文字体转换软件,请在编辑时将其关闭。但如您认为机械人判断错误,请撤销该自动撤销。祝编辑愉快!Liangent-bot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05:00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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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王尚智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5月31日 (五) 05:15 (UTC)[回复]

这样编辑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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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人这样修改条目,不知阁下有什么高见?--112.118.207.121留言2013年6月2日 (日) 03:08 (UTC)[回复]

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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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不要手工剪贴条目内容,例如台湾政治与黑社会,因为这样会丢失条目的编辑历史。请使用移动功能或到Wikipedia:移动请求申请。谢谢。--Mys 721tx(留言) 2013年6月2日 (日) 20:00 (UTC)[回复]

“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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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真是误人子弟,bumbler都被他解释是大智若愚。他还认为“最...之一”这是病句,认为“之一”古代没人这样用,让许多人误信,我就用古书举了各例,见[5]。--Outlookxp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4:24 (UTC)[回复]

特色条目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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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于GFW的限制,大陆仍然不能正常访问维基百科,所以条目关注度也低,在此打扰了。我的两个条目,华盛顿诉德克萨斯州案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七条修正案目前正在参加特色条目评选。请抽宝贵时间给予审核,给出您宝贵的意见并投下神圣的一票,谢谢。--ALIEN留言2013年6月6日 (四) 13:00 (UTC)[回复]

关于Template:中国历史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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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Template:中国历史的修改,我现在发起投票,想要知道大家的意向为何,如果有兴趣可否表达你的想法呢?谢谢你--118.165.177.18留言2013年6月12日 (三) 03:31 (UTC)[回复]

您好,现在关于这个模板的争议仍有达成共识的可能,远未达到需要靠投票解决问题的程度,投票不能代替共识,希望您加入讨论达成共识,而不是贸然投票,谢谢!——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6月12日 (三) 05:44 (UTC)[回复]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联络管理员,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6月24日 (一) 01:05 (UTC)[回复]

请把陈智雄翻译为英文条目en:Chen Chih-hsiung[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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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2013年是陈智雄烈士“殉国”50周年,麻烦请把他的条目翻译为英文条目,感恩!--114.24.216.171留言2013年6月28日 (五) 16:2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