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海郡
勃海郡[1],或为迎河郡、勃海国、沧水郡,中国古代的郡、国。
建置沿革
[编辑]西汉
[编辑]汉文帝十五年(前165年),除河间国,分其浮阳、东光、阜城、章武、中邑、东平舒、束州等县置勃海郡,治浮阳(今河北省沧县东南)。
汉武帝元朔三年(前126年),河间国推恩置成平、广、参户三侯国,别属勃海郡。元朔四年(前125年),齐国推恩置定、山原、柳、高乐等侯国,别属勃海郡。元封五年(前106年),置十三刺史部,勃海郡属幽州刺史部。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清河国推恩置蒲领侯国,别属勃海郡。汉宣帝本始四年(前70年),清河国推恩置条市侯国,别属勃海郡。地节二年(前68年),河间国推恩置景成侯国,别属勃海郡。[2]
至西汉晚期,勃海郡领有二十六县(侯国):浮阳、阳信、东光、阜城、千童、重合、南皮、定、章武、中邑、高成、高乐、参户、成平、柳、临乐、东平舒、重平、安次、条市(或作“脩市”)、文安、景成、束州、建成、章乡、蒲领。辖境相当今天津市、河北省廊坊市以南,文安县、泊头市、阜城县以东,山东省乐陵市、河北景县、安平县、吴桥县以北地区。[3]
东汉
[编辑]东汉时,勃海郡改属冀州刺史部,移治南皮城(今河北省南皮县北)。
汉光武帝建武六年(30年),省并阳信、阜城、千童、定、中邑、高乐、参户、柳、临乐、重平、条市、景成、建成、章乡、蒲领十五县。汉章帝建初四年(79年),东光、成平二县改属乐成国。后乐成国推恩置条侯国,别属勃海郡。汉和帝永元二年(90年),分乐成国、涿郡、勃海郡置河间国,东平舒、文安、束州三县改属河间国。永元七年(95年),削乐成国东光县,别属勃海郡。永元八年(96年),复置广阳郡,安次县改属广阳郡。汉安帝延光元年(122年),复置阳信县。至此,勃海郡领八县(侯国):南皮、高城、重合、浮阳、东光、章武、阳信、条(或作“脩”)。[4]
汉质帝本初元年(146年),徙封乐安王刘鸿为勃海王,改勃海郡为勃海国[5]。汉桓帝延熹八年(165年),降勃海王刘悝为廮陶王,改勃海国为勃海郡。永康元年(167年),复勃海国[6]。汉灵帝熹平元年(172年),勃海王被诬谋反,国除为勃海郡[7]。后析置饶安县。
汉献帝建安十八年(213年),分平原郡、乐安郡、勃海郡置乐陵郡,阳信县改属乐陵郡。后又分勃海郡、河间国置章武郡,章武县改属章武郡。至此,勃海郡领七县(侯国):南皮、高城、重合、浮阳、东光、条(或作“脩”)、饶安。[4]
魏晋北朝
[编辑]曹魏时,分脩县置东安陵县。晋武帝泰始元年(265年),封宗室司马辅为勃海王,改勃海郡为勃海国,领十县:南皮、东光、浮阳、饶安、高城、重合、条、东安陵、广川、阜城[8]。咸宁三年(277年),徙封勃海王为太原王,复为勃海郡[9]。晋惠帝时,分清河国、勃海郡、长乐国置广川国,广川县改属广川国[10]。
十六国时期,勃海郡先后为汉(314年-319年)、后赵(319年-350年)、冉魏(350年-351年)、前燕(351年-370年)、前秦(370年-385年)、后燕(385年-396年)所有。约此前后,东安陵县改为安陵县,阜城县改属武邑郡。后赵勃海郡有赵安县。[11]
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396年),取后燕勃海郡。北魏太武帝初,改勃海郡为沧水郡。正平元年(451年),重合县并入安陵县。北魏文成帝太安四年(458年),沧水郡移治东光城(今河北省东光县东)。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年),分沧水郡、章武郡置浮阳郡,浮阳、饶安、高城三县改属浮阳郡。太和十八年(494年),复置重合县。太和二十一年(497年),复沧水郡为勃海郡。北魏孝明帝熙平二年(517年),重合县改属乐陵郡。至此,勃海郡领四县:东光、南皮、条(又作“脩”、“蓧”、“蓨”)、安陵[10]。
北齐文宣帝天保七年(556年),勃海郡移治东光县陶氏城(今河北省东光县东南);省并安陵县;省并武邑郡,其所领阜城县改属勃海郡。至此,勃海郡领东光、南皮、条、阜城四县。[11]
人口
[编辑]- 汉平帝元始二年(2年),勃海郡有256377户、905119口。[3]
- 汉顺帝永和五年(140年),勃海郡有132389户、1106500口。[12]
- 晋武帝太康中(280年-289年),勃海郡有40000户。[8]
- 东魏孝静帝武定中(543年-550年),勃海郡有37972户、140482口。[10]
长官
[编辑]勃海太守(前148年-9年)
[编辑]勃海太守(23年-146年)
[编辑]勃海相(146年-165年)
[编辑]勃海太守(165年-167年)
[编辑]勃海相(167年-172年)
[编辑]勃海太守(172年-265年)
[编辑]- 杨琁,字机平,会稽乌伤人,汉灵帝时在任。[17]
- 袁绍,字本初,汝南汝阳人,汉少帝光熹元年(189年)至汉献帝初平二年(191年)在任。[18]
- 公孙范,辽西令支人,汉献帝初平二年(191年)出任。[19]
- 王弘直,曹魏时在任。[20]
- 孟康,字公休,安平人,魏齐王嘉平末离任。[21]
勃海相(265年-277年)
[编辑]勃海太守(277年-289年)
[编辑]勃海内史(289年-310年代)
[编辑]- 邹湛,字润甫,南阳新野人,晋惠帝永熙元年(290年)离任。
勃海太守(310年代-318年)
[编辑]勃海内史(319年-330年)
[编辑]勃海太守(330年-420年代)
[编辑]- 逄约,勃海人,冉魏永兴二年(351年)在任。[27]
- 封放,勃海人,前燕景昭帝三年(351年)出任。[27]
- 封懿,勃海人,前秦宣昭帝建元二十一年(385年)为后燕所执。[28]
- 常澄,辽西人。[29]
- 拓跋拔干,代人,北魏明元帝时在任。[30]
沧水太守(420年代-497年)
[编辑]勃海太守(497年-500年)
[编辑]勃海相(500年-520年代)
[编辑]- 裴彦先,河东闻喜人,北魏宣武帝正始中出任,延昌中卒官。[34]
- 李伯贵,勃海蓨人,北魏宣武帝时追赠。[36]
- 裴约,字元俭,河东闻喜人,北魏孝明帝延昌四年(515年)行郡事,城陷遇害。[34][37]
- 王世弼,京兆霸城人。[34]
勃海太守(520年代-577年)
[编辑]- 宋季预,广平人。[38]
- 高干,字干邕,勃海脩人,北魏孝明帝孝昌末在任。[37]
- 封延之,字祖业,勃海脩人,北魏孝庄帝永安二年(529年)至三年(530年)行郡事。[39]
- 元朗,字仲哲,河南洛阳人,元晔建明二年(531年)在任。[40]
- 暴显,字思祖,魏郡斥丘人,东魏孝静帝天平二年(535年)至元象元年(538年)在任。[41]
- 裴瑜,字文琬,河东闻喜人。[34]
- 李兰和,赵郡平棘人。[42]
- 王偃,字槃虎,太原晋阳人。[43]
- 于扬仁,代人,东魏孝静帝武定中在任。[44]
- 封子绘,字仲藻,勃海蓨人,东魏孝静帝武定五年(547年)至北齐文宣帝天保二年(551年)在任。[37]
- 赫连子悦,字士忻,北齐文宣帝天保中在任。[45]
- 封子绣,勃海蓨人,北齐后主武平中在任。[37]
勃海郡守(577年-583年)
[编辑]国主
[编辑]- 勃海孝王刘鸿,146年-147年在位。
- 勃海王刘悝,148年-165年、167年-172年在位。
- 勃海王刘协,189年在位。
- 勃海王司马辅,265年-277年在位。
- 清河康王司马遐,277年-300年在位,289年增封勃海郡。
- 赵公石勒,318年-319年在位,勃海郡为赵国封内十三郡之一。
- 赵王石勒,319年-330年在位,勃海郡为赵国封内二十四郡之一。[25]
- 勃海郡开国敬公高飏,500年追封。
注释及征引文献
[编辑]- ^ 北朝后期,开始出现少量“渤海”的写法,但仍以“勃海”为主,隋朝以后“渤海”取代“勃海”。参见《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唐代墓志汇编》。
- ^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
- ^ 3.0 3.1 3.2 《汉书·卷二十八上·地理志第八上》
- ^ 4.0 4.1 李晓杰《东汉政区地理》
- ^ 《后汉书·卷六·孝顺孝冲孝质帝纪第六》
- ^ 《后汉书·卷七·孝桓帝纪第七》
- ^ 《后汉书·卷八·孝灵帝纪第八》
- ^ 8.0 8.1 《晋书·卷十四·志第四·地理上》
- ^ 《晋书·卷三·帝纪第三》
- ^ 10.0 10.1 10.2 《魏书·卷一百六上·地形志二上第五》
- ^ 11.0 11.1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十六国北朝卷》
- ^ 《续汉书·志第二十·郡国二》
- ^ 13.0 13.1 《汉书·卷十九下·百官公卿表第七下》
- ^ 《汉书·卷七十二·王贡两龚鲍传第四十二》
- ^ 《后汉书·卷四十四·邓张徐张胡列传第三十四》
- ^ 《后汉书·卷七十七·酷吏列传第六十七》
- ^ 《后汉书·卷三十八·张法滕冯度杨列传第二十八》
- ^ 《后汉书·卷七十四上·袁绍刘表列传第六十四上》
- ^ 《后汉书·卷七十三·刘虞公孙瓒陶谦列传第六十三》
- ^ 《三国志·卷二十九·魏书二十九·方技传第二十九》
- ^ 《三国志·卷十六·魏书十六·任苏杜郑仓传第十六》裴注引《魏略》
- ^ 《宋书·卷二十九·志第十九》
- ^ 《晋书·卷九十二·列传第六十二》
- ^ 《晋书·卷三十九·列传第九》
- ^ 25.0 25.1 25.2 《晋书·卷一百四·载记第四》
- ^ 《晋书·卷八十一·列传第五十一》
- ^ 27.0 27.1 《资治通鉴·卷九十九·晋纪二十一》
- ^ 《资治通鉴·卷一〇六·晋纪二十八》
- ^ 《魏书·卷八十三上·列传外戚第七十一上》
- ^ 《魏书·卷十五·昭成子孙列传第三》
- ^ 《魏书·卷二十四·列传第十二》
- ^ 《魏书·卷四十八·列传第三十六》
- ^ 《魏书·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
- ^ 34.0 34.1 34.2 34.3 34.4 《魏书·卷七十一·列传第五十九》
- ^ 《魏书·卷六十九·列传第五十七》
- ^ 《周书·卷四十六·列传第三十八》
- ^ 37.0 37.1 37.2 37.3 《北齐书·卷二十一·列传第十三》
- ^ 《北齐书·卷四十七·列传第三十九》
- ^ 《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魏故侍中司徒尚书左仆射封公墓志铭
- ^ 《魏书·卷十一·废出三帝纪第十一》
- ^ 《北齐书·卷四十一·列传第三十三》
- ^ 《魏书·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四》
- ^ 《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魏故勃海□王君墓铭
- ^ 《魏书·卷三十一·列传第十九》
- ^ 《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齐开府仆射赫连公铭
- ^ 《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
- ^ 《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