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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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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檀梵语सिद्धान्त罗马化:Siddhānta[1]巴利语Siddhanta[2]标准藏语གྲུབ་མཐའ罗马化:grub-mtha'),意译为宗义[3]印度哲学用语,意指任何特定学派之中,其公认的主张、观点。

释义[编辑]

悉檀(Siddhānta)的意思是“公认的观点或学说,教义,公理,被接受或承认的真理,公认的经典在任何主题上的谈论”,来自 siddha 悉达,形容词:已完成的,已实现的;已达到最高目标,彻底熟练或精通。[4]

慧远在《大乘义章》卷二,释“悉檀”为“宗”,或“成”,或“理”。众多法门、教义的宗要、归趋,称为“宗”。根据教义说其宗要,义理无违,称为“成”。诸法之理趣,称为“理”[5]

窥基在《妙法莲华经玄赞》卷四,释“悉檀”为“宗”。澄观在《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八十三说“悉檀”,诸三藏译皆云“义宗”,具云“悉檀多”,并提到有人(指天台宗)解释为“遍施”,是意释(不拘字面而从意义上加以解释)。

智云在《妙经文句私志记》提到“悉檀”古来翻译多滥辨,其正翻为“宗”,谓“义宗”,翻为“宗义”允矣[3]

藏传佛教学者翻译这个词为“宗旨”。藏族学者嘉木样·久美旺波在他著名的哲学写作中提道:悉檀的词源是“宗旨”:一个坚定的宗旨或意义,一旦从可靠的文本和推理而决定或者建立它后,并不会因为别的东西将它放弃。

四悉檀[编辑]

四悉檀之说出自《大智度论》,一、世界悉檀、二、各各为人悉檀、三、对治悉檀、四、第一义谛悉檀,认为佛法有这四种悉檀的缘故,而是真实的[6]。并且不是只有第一义悉檀是真实的,四悉檀各各有其真实。

天台宗将悉檀解释为“遍施”,认为佛陀以此四法遍施众生,故称悉檀[7][8]。主要意义为“称机说法”,认为佛陀针对众生的根机,用这四种悉檀遍施一切众生,利益一切众生[9][10][11]

世界悉檀[编辑]

世界悉檀,又称“乐欲悉檀”,即佛陀随顺世间法而阐明因缘和合的道理[12]

各各为人悉檀[编辑]

各各为人悉檀,又称“生善悉檀”,即佛陀应众生根机与能力不同,而解说各种出世的实践法,令众生起善根;即先观察众生禀赋与根器,再随机说法,建立信心,循序渐进,善根滋长[13]

对治悉檀[编辑]

对治悉檀,又称“断恶悉檀”,即佛陀针对众生的贪、瞋、痴等烦恼,对症下药,使其灭除烦恼并摆脱恶业[14]

第一义悉檀[编辑]

第一义悉檀,又称“入理悉檀”,导入真实理之悉檀,指佛陀以大乘般若实相的智慧,各种善巧方便度人,依最直接的、根本旨意来诠明佛法,令众生破除疑惑,证明真理[15]

对天台宗释义的批评[编辑]

陈寅恪提到,“隋智者大师天台宗之祖师,解悉檀二字,错得可笑。好在天台宗乃儒家五经正义二疏之体。说佛经,与禅宗之自成一派,与印度无关者相同,以不要紧也。…”[16]以及“‘悉檀’乃是梵语Siddhānta之对音,楞伽注之言是也,其字从语根Sidh衍出。‘檀施’之‘檀’,乃Dana之对音,其字从语根Da衍出。二字绝无关涉,而中文译者,偶以同一之‘檀’字对音,遂致智者大师有此误解,殊可笑也”[17]

陈寅恪所言之“误解”,为智𫖮引其师南岳慧思之言,出《法华玄义》[18]:“释名者,悉檀,天竺语。一云:此无翻,例如脩多罗多含;一云:翻为宗、成、墨、印[19]、实、成就[20]、究竟等,莫知孰是。⋯⋯南岳师,例“大涅槃”,梵、汉兼称。“悉”是此言,“檀”是梵语,悉之言遍,檀翻为施。佛以四法,遍施众生,故言悉檀也。”

参考文献[编辑]

  1. ^ Siddhanta, Siddhānta, Siddha-anta, Siddhamta: 26 definitions. 
  2. ^ 《Subodhālaṅkāraṭīkā》:“Ādo soyeva yo ante, majjhimassādi majjhimo;Siddhantādīsu vattantaṃ, asaṅkhatapadaṃ vadā”
  3. ^ 3.0 3.1 智云《妙经文句私志记》:“然此通名,西方乃有多名,其声相远,致令古来翻译多滥辨之。可于释玄义中非所明,此类固多,不独一二,今亦未暇具辨。《密严经》中寻古今章疏皆云悉檀正翻为“宗”,谓“义宗”也。今案《天亲菩萨传》云天亲作论破外《全(金?)七十论》,其枝末虽存,而悉檀已坏。案:宗者,本也,言其枝末虽复存,而其根本已被破坏,故知悉檀翻“宗义”为允矣。即是四宗名四悉檀,不与世诤故从允矣。”
    清远《圆觉经疏钞随文要解》:“梵语悉檀,此云宗义。”
  4. ^ Monier-Williams Sanskrit Dictionary
  5. ^ 大乘义章·卷二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6. ^ 《智度论》一曰:“有四种悉檀:一者世界悉檀,二者各各为人悉檀,三者对治悉檀,四者第一义悉檀。四悉檀中总摄一切十二部经八万四千法藏,皆是实相,无相违背。佛法中,有以世界悉檀故实,有以各各为人悉檀故实,有以对治悉檀故实,有以第一义悉檀故实。”
  7. ^ 《法华经玄义》(卷一):“南岳师例大涅槃,胡汉兼称,悉是此言。檀是胡语,悉之言遍,檀为施。佛以四法遍施众生,故言悉檀也。”
  8. ^ 《玄应音义》二:“悉昙此云成就,论中悉檀者亦悉昙也,以随别仪转音名为悉檀。”
  9. ^ 智𫖮《维摩经玄疏》卷二:“佛有四种之说,皆是悉檀方便入假利物,而诸众生颠倒不了,或执外人邪说四边,或执佛法经论四边,而生见著。……若解四悉檀意,如前异说,皆大利益众生、兴显佛法也。”
  10. ^ 智𫖮《摩诃止观》卷三下:“佛知众生种种性、欲,以四悉檀而成熟之。”
  11. ^ 《摩诃止观》卷一上:“圣说多端,或次说,或不次说;或具说,或不具说;或杂说,或不杂说。众生禀益不同,或次益,不次益;或具益,不具益;或杂益,不杂益。”
  12. ^ 龙树《大智度论》卷一:“有法从因缘和合故有,无别性。譬如车,辕轴辐辋等和合故有车,无别车;人亦如是,五众和合故有,无别人。”
  13. ^ 龙树《大智度论》卷一:“观人心行而为说法,于一事中或听或不听。如经中所说,‘杂报业故,杂生世间得杂触杂受’;更有《破群邪经》中说,‘无人得触,无人得受’”。
  14. ^ 龙树《大智度论》卷一:“有法对治则有,实性则无。譬如重、热、腻、酢、醎、药草、饮食等,于风病中名为药,于余病非药”。“佛法中治心病亦如是。不净观思惟于贪欲病中名为善对治法,于瞋恚病中不名为善,非对治法。所以者何?观身过失名不净观,若瞋恚人观过失者,则增益瞋恚火故。”
  15. ^ 龙树《大智度论》卷一:“一切法性、一切论议语言、一切是法非法,一一可分别破散;诸佛、辟支佛、阿罗汉所行真实法,不可破,不可散”。“过一切语言道,心行处灭,遍无所依,不示诸法,诸法实相无初无中无后,不尽不坏,是名第一义悉檀。如摩诃衍义偈中说:语言尽竟,心行亦讫,不生不灭,法如涅槃。说诸行处,名世界法;说不行处,名第一义。一切实,一切非实,及一切实亦非实,一切非实非不实,是名诸法之实相。”
  16. ^ 陈寅恪. 〈與妹書〉. 《金明館叢稿二編》. 陈寅恪集 第3卷 第一版. 北京: 三联书店. 2001年4月: 第356页. ISBN 9787108031822. 
  17. ^ 陈寅恪:〈大乘义章书后〉
  18. ^ 法華玄義. [2021-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1). 
  19. ^ 《法华玄义》引《地持.菩提分品》的“优檀那”(忧檀那),解释为“印”,慧远《大乘义章》卷二亦解释“优檀那”为“印”。在《梵本菩萨地》中,“四忧檀那” 对应文句的梵语是“catvārīmāni dharmoddānāni”,所以此处的忧檀那应是uddāna,指摄颂。
  20. ^ 吉藏《净名玄论》:“天竺经题在后,而初皆云悉昙。悉昙云成就,亦云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