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晶書庫
外觀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8年5月19日) |
成立時間 | 199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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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書店、文創空間 |
法律地位 | 合夥事業 |
總部 | 臺灣臺北市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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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標 | 25°01′05″N 121°31′45″E / 25.018131°N 121.529159°E |
合夥事業負責人 | 賴正哲 |
目標 | 以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女性主義、性別議題為主題的複合式消費空間 |
網站 | https://www.ginginshop.com |
晶晶書庫是1999年1月1日創立於臺灣臺北市的LGBT主題書店,採合夥事業型態經營。是華人地區第一家同性戀主題書店。長期參與台灣同志遊行,爭取台灣同志權益,是台灣同志運動的重要代表象徵[1]。
歷史
[編輯]- 1999年1月1日晶晶事業由一群非血緣家族的團隊夥伴創立,是台灣同志運動的重要精神指標。在當初創立的時空背景下,男同志只有夜行權,女同志更幾乎是沒有屬於自己的空間。晶晶打破一般異性戀的二元思維,創造一個屬於男同志、女同志、跨性別、雙性戀,以及對性別議題友善人士的空間,希望藉由融合多元顧客的組成,以期達到與來客的溝通,進而與社會對話。以當時台灣文化背景與企業經營實務上的考量,初步以書籍、影音類商品作為主要傳遞多元文化理念的具體呈現。
- 2000年同志主題咖啡館「晶晶咖啡館」開幕,2003年結束營業。
- 2001年一月間,晶晶書庫大片落地玻璃窗被砸毀[2]。
- 2001年同志主題藝廊「晶晶藝廊」開幕,2005年與書庫合併。
- 2003年台灣首次同志大遊行,成為當年台北市政府主辦、同志團體協辦的「台北同玩節」活動項目之一,但自2004年開始同志大遊行便與「台北同玩節」脫鉤,完全由民間的同志社群自行獨立策劃主辦。晶晶書庫為台灣同志大遊行發起人之一,晶晶自首屆同志大遊行開始,參與及贊助台灣同志大遊行。
- 2011年獲得台北市政府邀請,參與台北市首次的同志業務會報。
- 2011年4月發動連署呼籲政治人物停止歧視同志言論,主要重點有四:
一、性傾向公開與否 應尊重個人選擇。 二、看見同志處境 不要成為歧視的幫凶。 三、不良示範將使青少年同志處境困難。 四、關注同志政策而非消費同志議題。
- 2011年起舉辦「同志文創季」。
- 2012年台灣與香港官方文化交流活動「台灣月」,代表台灣赴香港分享同志文化的發展與經驗分享。
- 2013年12月晶晶發表聲明,呼籲政府與政治人物應該站人權的高度思考,正視同志的婚姻平權,不該縱容散播仇恨言論的個人及團體踐踏台灣人權,罔顧同志族群追求平等的權利,應有實際的政策方向與積極作為,持續推動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婚姻平權的先進國家。
- 2014年晶晶提倡LGBTs,多元性別自由主義,多種多樣貌的性別存在,打破現今主流社會霸權對多元同志群族的【刻版印象多樣化】與【刻版標籤多樣化】的思維,主張每個人都是特別的,進步的公民社會下,更應該有每一個人都擁有個體的自主權、自由度與參與權、溝通上多一份體貼、同理心與關懷!(LGBTs如同英語的書Book,多種樣貌的書籍Books,無須過度繁複,而是一份自由度的精神)
晶晶妨害風化官司案
[編輯]- 2003年3月晶晶書庫從香港進口男性寫真雜誌,遭基隆關稅局查扣,函請基隆地檢署偵辦。8月基隆刑事組檢警人員持搜索票進入晶晶書庫,查扣「猥褻刊物」,帶走5百多本封套完整、貼有警告標語之男體寫真雜誌。
- 2004年6月晶晶書庫遭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以刑法235條「猥褻罪」提起公訴。2005年5月基隆地方法院宣判,晶晶書庫負責人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晶晶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12月晶晶妨害風化官司上訴案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全案定讞不得上訴,得易科罰金新台幣4萬5千元[3]。
- 2006年2月27日,晶晶書庫與其他民間團體組成「廢刑235行動聯盟」;6月27日(石牆騷亂紀念日),廢刑235行動聯盟聲請大法官釋憲,推動廢除或修改刑法235條散布猥褻物品罪。10月26日,大法官作出釋字第617號解釋,雖未判定違憲,卻對猥褻做出進一步的限縮與解釋[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