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荷蘭關係
中华人民共和国 |
荷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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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機構 | |
中國駐荷蘭大使館 | 荷蘭駐華大使館 |
代表 | |
大使 谈践 | 大使 贺伟民[1] |
中荷關係(荷蘭語:Chinees-Nederlandse betrekkingen),是指荷蘭王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雙邊關係。
歷史
1800年代至1900年代
早至17至18世紀時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荷蘭人已經在廣州及台灣西部設立貿易港。[2] 1622年,荷蘭軍入佛堂門,新安縣知縣陶學修率領軍民,荷蘭軍退。[3] 中国明朝在1622至1624年和荷蘭東印度公司發生爭執,而明朝軍隊在澎湖海戰擊退了荷蘭人。在1633年,鄭芝龍率領軍隊在崇禎明荷海戰再次打敗荷蘭人。清廷與荷蘭曾於17世紀中期組成「清荷聯軍」以試圖對抗明鄭政权。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向荷兰派驻外交代表。1913年10月6日,荷兰外交承认中华民国北洋政府。1950年3月27日,荷兰与中华民国断交。
1950年代至1990年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荷兰于1954年11月19日建立代办级外交关系[4][5]。1972年5月18日升格为大使级关系[6][4][5]。
此后,双方关系起伏发展。1981年5月11日,因荷政府批准荷公司向台湾出售潜艇,两国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4][5]1984年2月1日,中荷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4][5]1989年,荷蘭随同欧共体对中國實施制裁,两国关系受到较大影响。[4][5]
1990年10月后,中荷关系逐渐改善。[4][5]1997年4月,中荷关系因人权问题再次受到影响。[4][5]1997年底,荷改变在涉华人权问题上的立场,中荷关系再度恢复。[4][5]近年来,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两国关系保持稳定发展。中荷两国已建立开放务实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7]。
2010年代至今
2014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習近平首次到荷蘭訪問,受到广泛关注[8]。
經貿關係
荷蘭对华出口的貨品包括石油產品、機械、交通工具、食品、高科技產品及化石燃料等[9]。 中国運至荷蘭的貨品有電腦、電子產品、玩具及衣物[9][10][11]。从2003年起,荷兰连续11年保持中国在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2014年降至第三),连续12年成为中国在欧盟的第二大出口市场。2014年,双边贸易额742.8亿美元,同比增长5.9%,其中中方进口93.5亿美元,下降4.9%;出口649.3亿美元,增长7.7%。自1980年以来中国对荷贸易一直顺差,但对荷出口70%都属转口贸易,50%以上属于加工贸易。[4]
截至2014年,荷兰对华投资项目2957个,实际投入147.4亿美元。其中2014年,荷兰对华投资项目122个,实际投入6.39亿美元。截至2014年底,中方对荷投资共103.43亿美元,其中2014年非金融类直接投资71.9亿美元,同比增长18倍。目前,共有400多家中资企业在荷设立运营机构。[4]
2019年起,荷蘭政府在美方的要求下禁止ASML向中國出口极紫外光刻機器。[12]
文化關係
中荷签有文化合作协定(1980年),双方文化交流活跃。2005年和2009年,中国在荷先后成功举办阿姆斯特丹中国节和中国电影展。“欢乐春节”系列活动连续9年在荷兰举行。荷兰阿姆斯特丹皇家音乐厅管弦乐团等著名文艺团组多次来华演出。[4]
中国系荷兰3个优先发展教育合作的国家之一。2013年,中国赴荷留学人员总数为2176人,截至2013年底,共有9321名中国留学生在荷兰学习。2013年全年在华学习的荷兰学生为1808人,其中64人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现已有20多所荷兰高等院校与中国有关高校建立了长期校际交流关系,主要有:莱顿大学、阿姆斯特丹大学和北京大学;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和清华大学等。2005年5月两国政府签订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及入学的协议(2006年6月生效)。中国在莱顿大学海牙分校和格罗宁根大学各设有一所孔子学院。[4]
荷兰是最早同中国开展战略性和长期性科研合作的西方国家之一。1999年,中荷签署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2001年,两国科技部门签署科学合作与交流谅解备忘录,并于2011年续签,其中合作内容包括科技合作交流、联合研究项目合作计划等,合作领域涉及环境、新材料、新能源、医学等方面。2012年,双方签署关于创新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旨在促进两国科研机构、大学、企业间的产学研创新合作。[4]
军事關係
1978年中国在荷兰设立武官处,中荷两军开始建立联系。1995年,荷兰海军“内斯”号和“加伦”号导弹护卫舰对上海进行非正式访问,两军交往由此增多。2006年10月,荷在华设立武官处并派驻首任武官。2015年1月底,中国海军第十八批护航编队访问荷兰鹿特丹港,系两国建交以来中国海军舰队首次访荷。目前,两国军事交流与合作开展顺利。[4]
参见
参考文献
- ^ 驻华大使到任顺序及递交国书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22-05-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15).
- ^ Yong Liu, (2007), The Dutch East India Company's tea trade with China, 1757–1781, Volume 6 of TANAP monographs on the history of the Asian-European interaction, BRILL, ISBN 90-04-15599-6, ISBN 978-90-04-15599-2, 277 pages, 17–89, 91–117
- ^ 17世紀香港. 维基百科, 2017(20170426)[2017-04-26.
- ^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4.12 4.13 中国同荷兰的关系. [2014-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14).
- ^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China and the Netherlands. [2014-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6-22).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2015-04-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13).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荷兰王国关于建立开放务实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 [2015-04-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13).
- ^ Historisch bezoek Xi aan Nederland. NOS. 22 March 2014 [22 March 2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01) (荷兰语).
- ^ 9.0 9.1 存档副本. [2014-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14).
- ^ 存档副本 (PDF). [2010-07-02].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1-07-18).
- ^ 存档副本. [2014-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14).
- ^ 美國晶片戰碰壁!要ASML也不能賣舊機台,荷蘭反彈:不會因被施壓兩年就同意.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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