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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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市
City of London(英文)

倫敦金融城
The City、Square Mile
倫敦市的天際線(2007年)
倫敦市的天際線(2007年)
倫敦市City of London(英文)旗幟
旗幟
倫敦市City of London(英文)官方圖章
圖章
格言:Domine dirige nos
拉丁文:主,引領我們)
倫敦市在大倫敦的位置
主權國 英國
構成國家 英格蘭
區域 大倫敦
狀態 sui generis城市名譽郡
行政總部 市政廳
羅馬帝國行政區劃 50年
(Londinium)
威塞克斯時期 886年
(Lundenburgh)
政府
 - 管理單位 倫敦市法團
 - 市長 白爾雅
 - 議員 馬克·菲爾德
面积
- 總計 2.6平方公里(1.0平方英里)
海拔 6-18米(20-59英呎)
人口 (2006年估計)
- 總計 7,800
- 密度 3,000/平方公里(7,800/平方英里)
- 種族 84.4% 白人
(68.3% 英國籍
12.8% 非英國籍
3.3% 愛爾蘭)
6.8% 南亞裔
2.6% 非裔-加勒比海
2.0% 華裔
- ONS 00AA
人口第353
時區 GMTUTC0
- (夏令 BSTUTC+1
郵遞編號
(皇家郵政)
EC & WC
區號(電話) 020
主保聖人 聖保羅
網站 伦敦金融城网站中文版 CityofLondon.gov.uk
伦敦市和西敏市交界处的界碑。

倫敦市英语City of London),音譯西堤區,官方在海外亦譯為倫敦金融城[1],是英國英格蘭大倫敦地區正中央的城市。行政區級別與周邊32個倫敦自治市相同,共同組成所謂的「大倫敦」,但同时又是名义上的独立,名义上行政级别和整个大倫敦相同。除此之外倫敦市與其隔鄰的西敏市,形成一個現代的英國組合城市。倫敦市的邊界自中世紀起就基本沒有改變,及至今日,它仍然是大倫敦都會區中,一個在行政組織與經濟地位上較為獨立特殊的區域。

伦敦市位于现代伦敦市中心的东北部,西敏市以东,泰晤士河的北岸(但包括伦敦桥全部)。伦敦市和其他区市的交界处一般有饰以市徽的拴马柱作为界碑,在旧城门原址和其他重要通道的界碑则立有伦敦市的标志──的塑像。

伦敦市的首长是伦敦市市长,现任(第685任)为葛若杰(英语Roger Gifford)。

目录

金融中心 [编辑]

今日的倫敦市是整個倫敦的商業金融中心,與紐約市同樣,對於全球金融業具有相當的領導地位[2]。口語上,倫敦當地人習慣以「The City」稱呼倫敦市,或稱它為「平方英里」(Square Mile),之所以如此稱呼除了是因為其面積正好約為1平方英里(2.6平方公里),“The City”這用法同時也成为英国、乃至欧洲金融业的别称,因為在大英帝国时代,全世界的金融服務業幾乎是由聚集在這狹窄面積內的大小公司行號所控制,因而如此轉喻

历史 [编辑]

伦敦市地域狭小而地位重要,主要是因为从罗马帝国在此建立不列颠行省省会以后,以至中世紀時期,倫敦市一直等於倫敦的市区,四周有城墙和碉堡(包括今天的伦敦塔)拱卫。城外则是一些修道院和庄园。当时的西敏(即今日的西敏市)就是以其中一座修道院为中心的一个小村落(“Westminster”,西敏,即是“西区修道院”的意思)。但在經過數世紀的發展之後,倫敦乃至於整個大英帝國的政治與文化中心,卻逐漸西移至西敏境內的西區(West End),倫敦市則保持其金融中心的地位。

人口 [编辑]

由於是倫敦都會區的中心商業區(CBD),倫敦市的常住人口約只有在1萬人以下,但在上班時間卻會有高達34萬的受雇專業人口(主要為金融業)湧入此地區,造成運輸系統在某些特定的尖峰時間,會有極度壅塞的現象。

特殊地位 [编辑]

倫敦市由一個非常特殊的自治团体「倫敦市法團」(City of London Corporation)管理。該市的座右銘Domine dirige nos」在拉丁文中意指「主,引領我們」。

虽然伦敦市是大伦敦区的一部分,且参与大伦敦议会和大伦敦市长的选举,但在一些方面仍保持了它的特殊独立地位。例如:代表女王象征性监督大伦敦的大伦敦郡尉的辖区包括整个大伦敦但不包括伦敦市;伦敦市的警务由独立的伦敦市警察负责,而大伦敦其他地区则由倫敦都市警察负责。

作为仪式上的郡级单位,伦敦市有独立于大伦敦的郡尉设置,但根据传统伦敦市郡尉不是一人专任,而是由委员会代任。伦敦市市长是郡尉代任专员之首。

管辖整个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中央刑事法院位于伦敦市境内。历史上中央刑事法院最早是伦敦市市长的公堂,后来才由英国政府为了维持司法公正而将辖区扩展至整个英格兰和威尔士。因此至今中央刑事法院驻地老贝利的产权仍为伦敦市法团所有,并且整个法院的运作都由伦敦市法团出资并管理。

行政 [编辑]

行政上,倫敦市分为25个坊(英语Ward),虽然各坊的边界在历史上有变动,但25坊的名字和基本区域自中世纪时代形成之后就基本没有变过。

此外,位于倫敦市区域以内的圣殿地区地位比较特殊。由于历史上这里是圣殿骑士团管辖的自由地,在圣殿骑士团被打倒之后这里就成为了由继承的律师学院——内殿中殿自主管辖的特殊行政区。

參考資料 [编辑]

  1. ^ http://www.cityoflondon.gov.uk/Corporation/LGNL_Services/Business/Business_support_and_advice/Promoting_the_City/city_china.htm
  2. ^ Z/Yen Limited. The Competitive Position of London as a Global Financial Centre (PDF). CityOfLondon.gov.uk. November 2005 [2006-09-17]. 

外部連結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