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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优良条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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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条目的“虚构人物必须影响世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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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用Wikipedia:什么是优良条目中的一条内容:“对于小说类的条目、所述的内容、角色、位置皆必须对小说外的世界具有影响,而非只是对小说内的世界具有影响;否则更应置放在专为小说世界而置的维基。”反对了一个虚构人物的条目,评选过程中发现似乎对于这个原则大家并无共识,我想应该讨论一下这一条的存废,或是加以详述免得对虚构条目太强人所难。WiDE 写于世界时间 09:55 2007年4月11日 (UTC)

(暂时采用折衷之方法)

关于Wikipedia:什么是优良条目的某些标准

什么是优良条目当中曾提及“小说类的条目、所述的内容、角色、位置皆必须对小说外的世界具有影响,而非只是对小说内的世界具有影响;否则更应置放在专为小说世界而置的维基。”一句,虽然没有明指这句为优良条目的必要标准,但是在优良条目候选关于凯瑟琳·珍妮薇的讨论中,WiDE曾经提及过此乃优良条目标准之一,而其他用户则为此作出反对。

就以上情况,本人想提出两个意见。第一、在什么是优良条目当中对小说类条目要求的解说含糊不清,既没有说明是必要的标准,也没有说明只是建议。个人认为如果要采纳此标准的话,必须清楚注明是必须还是建议,否则易起争议。第二、个人认为此标准实在有点不合理,小说能够对真实世界具有影响的并不多,如此一来大大限制了小说类作品成为优良条目的空间。建议如果小说类作品如果能够有充足而且来源可靠的评价,则应该为优良条目的建议标准,情况可留待读者自行斟酌;至于要对真实世界具有影响的情况,也许应为特色条目标准之一。同时建议标准(基本标准除外)不应生硬搬套,以免使一些其他方面非常优秀的作品,因为先天影响评价不足而被扼杀成为优良条目之可能性。—Ray1118x 真的要按下去吗?阁下要留言呀… 10:26 2007年4月11日 (UTC)

    • (×)删除我认为这个标准过高,对现实世界产生影响有困难,而且规则不该生搬硬套。但是,最好写些与显示世界有关的内容,如原型等。—出木杉 10:42 2007年4月11日 (UTC)
  • (!)意见,在撤销刚铎的投票中,我投了支持票,因为我认同Quarty说的:“如果虚拟事物在现实世界没有任何影响,那么它的重要性相信十分有限,“置放在专为小说世界而置的维基”应是合理的解决方案。”这句话,是以才对虚构人物条目在与现实世界的互动描写从严把关。我不否认这样的要求对大部分的虚构条目是“强人所难”,希望这个讨论能够达到适度放宽门槛,比如说必须像凯瑟琳·珍妮薇这样在内文中一一标上何处引用到该作品哪集的注释,才对爱好者有帮助,而非像刚铎这样只列四本书而没有标明细部的参考页目。并且必须写明该虚构条目对该作品的重要性,而非只是像“剧情详介”一样描述该虚构条目在该作品中发生的经过。(其它…还在想…也许我们可以弄一个“优良虚构条目”奖章?)WiDE 写于世界时间 11:09 2007年4月11日 (UTC)
    • (!)意见我认为不需要建立一套特殊标准来限制虚构事物成为优良条目。虽然我也认为不应该写成只有爱好者看得懂的条目,但是这种问题即使不加规定,也会在评选过程中被提出。而且这是任何类型的条目都要避免的问题,即使是“蒋中正”条目,也一样不能写成只有爱好者看得懂或喜欢看的条目。另外就是也许可以稍微修改一下规定,要求条目应该要写像“哆啦A梦 (漫画角色)”一样,以角色设定和产生过程为主,而不是像“凯瑟琳·珍妮薇”一样,从第一段开始就写的像真实人物一样。MLLTALK 11:26 2007年4月11日 (UTC)MLLTALK 11:31 2007年4月11日 (UTC)
虚拟人物对现实世界的影响应该很容易找到,例如文学评论中谈论到,其他的文学著作中谈论到,在多种游戏、玩具、影视作品中被使用或受其影响。如果一个虚拟人物只出现在本部作品中,而没有对本部作品以外的任何事物产生影响,一般来说其重要性非常值得怀疑--百無一用是書生 () 02:20 2007年4月12日 (UTC)

“对小说外的世界具有影响”一句太笼统,如果不在Wikipedia:什么是优良条目中具体解释是什么意思,应该取消。--Wikijoiner 04:43 2007年4月12日 (UTC)

    • 题外话,以优良条目作条件的话,可能只有亚瑟王才有资格,怎样说好,可以只有千分之一的人物才可以成为优良条目。—费勒姆 费话连篇 13:12 2007年4月13日 (UTC)
      • 个人认为这里面的很简单判别标准,就是如果有重样文献专文介绍的虚拟人物,就是可入百科的人物。拿维基“知名度”判别标准来模拟,那就是这些于百年后,除了相关书本或影视作品外,还会不会有别的地方提及。这种标准下,鲁智深绝对可以上榜,但是王定六就可能欠周详,另外相同的,寇克船长绝对可以进入,但是凯瑟琳·珍妮薇就有些勉强了。--winertai 04:44 2007年4月14日 (UTC)
      • 这里有一些问题:我们要怎么确定一个人物在百年后会不会有人提到?另外,成为优良条目的条件,是知名度本身,还是条目里面关于知名度的内容?如果是前者,那鲁智深条目应该合格;如果是后者,那还差的远呢。而且可不可以成为普通条目,和可不可成为优良条目是不一样的。MLLTALK 08:43 2007年4月14日 (UTC)
  • 我觉得这个讨论有点奇怪,一个虚拟人物如果他没有办法找到任何对真实世界的影响,请问为什么要做一个条目出来特别介绍呢?反过来说,假使一个虚拟人物有足够的显著性,可以写一篇百科条目来介绍,那应该会有其影响力才是。例如福尔摩斯就因为他在小说中的推理出神入化,所以往往被人用来形容破了某个棘手案件的探员是福尔摩斯,这就是很简单很清楚的一个真实世界影响。应该不会有矛盾也不会很难吧?→真的很啰唆的阿佳 10:07 2007年4月14日 (UTC)
    • 阿佳兄的推论有些倒错。很多时候我们也不了解为什么要做一个条目出来特别介绍某位虚拟人物?而现在的讨论正是想讨论怎么去判定该条目是否存在,而非去探讨为什么会有人去建立此类型条目。至于百年后是否存在的假设,是理性判别的根基﹔在世人物适用,虚拟人物亦适用。

以下方法也可以用来测试某人物是否值得收录于百科全书:

    • 此虚拟人物是否比一位普通大学教授更广为人知?
    • 确证测试:现在或十年以后,条目中的所有资料还可以被独立确证吗?
    • 条目长短:有没有可能加长至超过wikipedia:小作品?有没有可能写成完美条目?
    • 百年测试:一百年后,此虚拟人物除了阅读该书本或其他媒体阅听者外,还会否有人对他感兴趣? --winertai 10:29 2007年4月14日 (UTC)
      • “百年测试”实在是有点难懂,不知道该怎么实行才好。为何百年后是否存在的假设会是理性判别的根基,希望可以解释一下。MLLTALK 11:52 2007年4月14日 (UTC)
  • 若虚拟人物不够重要,应该充实其登场作品。除了少数的情况下会有人物比作品重要的情形。--RalfX) 12:53 2007年4月14日 (UTC)
    • (!)意见:我认为winertai提出的“百年测试”和费勒姆提及的“千分之一”论,都只是个人见解,不是或不应该是维基方针。他们论及的,其实等同条目的Wikipedia:知名度,维基已有所方针。找遍中英文的维基的en:Wikipedia:What is a good article?Wikipedia:什么是优良条目,都没有指出“优良条目”要比一般的条目有更高的“知名度”。我确切认为,维基不是一堆百多册,放在图书馆里尘封的百科全书,收录的内容应该开放一点。2014 18:52 2007年4月15日 (UTC)我发觉“百年测试”原来是Wikipedia:成为维基百科传记的标准,那么真的很奇怪,而且跟英文维基的指引有很大分别。(我不是说中文维基必要跟从英文维基,而是英文维基的方针,通常都比中文写得详细合理。)2014 19:07 2007年4月15日 (UTC)
  • 关于本规范,定义第五条的5.必须稳定。不需要频繁大幅更动,并且不能是会导致编辑战的主题。,这规则存在逻辑上缺陷,其实任何主题都有可能导致编辑战,以近期发生的ACG译名争议为例,那所有的ACG条目岂不就全部无法符合资格,若送审期前后没有发生编辑战,该应该已经稳定也不会大幅频繁编辑,故应该改成“该条目评审期的前后一个月内没有发生编辑战 ”。
    因此修订定义如下:
5.必须稳定。不需要频繁大幅更动,并且送审期的前后一个月内没有发生编辑战
Enco 安可 (欢迎来酒馆坐坐) ~更新日期: 2010年8月13日 (五) 14:46 (UTC)[回复]
优良条目标准不应只针对送审中的,故改为“最近一个月内没有发生编辑战。”— Enco 安可 (欢迎来酒馆坐坐) ~更新日期: 2010年8月15日 (日) 13:18 (UTC)[回复]

优良条目标准的“虚构人物必须影响世界”原则修改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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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维基百科:优良条目标准中的一条内容:“对于小说类的条目、所述的内容、角色、位置皆必须对小说外的世界具有影响,而非只是对小说内的世界具有影响;否则更应置放在专为小说世界而置的维基。 ”这个原则在曾于2007年4月于本客栈讨论中已取得一定共识,但该规则仍“屹立如山、毫无更改”,在下思酌应该讨论这一条规则进一步的修改细则。
    关于本规范,目前在英文维基百科en:Wikipedia:What is a good article?找不到相关特殊标准来限制虚构事物成为优良条目。
    因此本规则应当作删除、修订或扩充。参照英文维基的优良条目指引,这段话摘录自英语维基:“articles dealing with fictional subjects, characters, objects, or locations, must establish and discuss significance outside the "fictional universe," together with the process of authorship”,译文如下:“对于小说类条目,包括主题为小说内的人物、物件或地方有关的,在写作时都应解译并讨论其在小说世界以外的重要性”因此建议在此规则修改或补充增加此说明。举例刚铎条目曾被选为优良条目,但再重审中落榜,若添加其在小说世界以外的重要性有关的内容,那就可重新符合优良条目标准。
    亦可翻译en:Wikipedia:Manual of Style (writing about fiction)以补强虚构世界条目内容相关指引。该标准应该不只针对小说类条目,亦影响到现时流行的电子游戏的虚构世界条目,因此更该予以修改。
    本讨论经过二周后,不管讨论结果为何,敝人将以参与本次讨论的意见或之前的讨论结果作为参考内容,“预计8月18日之后执行修改本规则”,敬请提出修改规则的内容本身而非仅于想法。—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 ~更新日期: 2010年8月4日 (三) 07:57 (UTC)[回复]
  • 任何人皆可对方框内的草稿进行修改或添增建议:
原文内容

小说类条目

  • 对于小说类的条目、所述的内容、角色、位置皆必须对小说外的世界具有影响,而非只是对小说内的世界具有影响;否则更应置放在专为小说世界而置的维基。
修改细则如下:

虚构类条目的要求

对于文学影视动漫电子游戏等虚构的人物事件物件地方设计等相关的条目,所述的角色内容物品地点概念等,除了符合上述定义要求列出该主题虚构世界的相关叙述,尽可能至少列举出以下其中一项以上的补充内容,以成为符合优良条目条件之一。该补充内容必须为来自“独立于主题实体的第三方来源”资料,并且符合中立非原创可靠来源三大方针:
  1. 引用该主题对虚构世界以外具有哪些值得受人注意的知名度重要性、流行度与影响性的相关来源资料。
  2. 或者引用该主题为另外一个作品原型的相关来源资料,且需叙述被采用原型那些作品中的相关细节对照。
  3. 或者引用该主题为可证明受关注的相关来源资料。需强调的是某一主题的关注度并不一定依赖于该主题的知名度、重要性或流行度。细则可参考关注度指引
  4. 若难以取得以上相关来源资料,但得到了基于现实世界的可靠来源非资料陈列式介绍,且以真实世界或虚拟事物之外的框架进行分析。细则可参考虚构事物关注度指引
以上修订由 Enco 安可 (欢迎来酒馆坐坐) ~更新日期: 2010年8月13日 (五) 16:36 (UTC)[回复]

(~)补充维基社群似乎不少人通晓日文,因此亦可参照日文版的规则良质な记事の基准。—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 ~更新日期: 2010年8月5日 (四) 06:20 (UTC)[回复]

改成“对于文学,影视,动漫、电子游戏等虚构的人、事、物相关的条目,必须.....“如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8月5日 (四) 07:10 (UTC)[回复]
(+)同意并再追加关注度要求,补充一点,维基百科:重要度在英文版是遭否决的提议,而关注度本来就是条目的基本要求,维基编者通常应遵循的指引方针 。—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 ~更新日期: 2010年8月5日 (四) 08:20 (UTC)[回复]
“人物、物件或地方”用“人、事、物“代替,涵盖面更为广泛一些吧?对小说内外的影响似乎过于苛刻?假设一个虚构地点,在好几部不同作者写的小说中都被不同程度提及,那么不能说这个虚构地点没有重要性吧?很多流传数百上千年的文学形象就是如此,或者由于某部小说影响广泛,从而被其他作者借用也很正常(许多奇幻小说)中的事物就如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8月5日 (四) 12:27 (UTC)[回复]
的确要更宽松点,已做出调整,事实上有些虚构人事物影响性不比真实人事物低(如福尔摩斯貂蝉诸葛四郎、诸葛亮设空城计),因为事关数百条可能符合优秀条目的虚构类人事物,因此再让敝人想个几天吧…可以的话邀请几位曾参与之前讨论的维基人来进一步探讨吧。—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 ~更新日期: 2010年8月5日 (四) 16:10 (UTC)[回复]
(:)回应怎么会繁复难解呢?简单的说,就是虚构类条目的相关叙述内容,只要具备第三方的补充内容,这些内容只要有知名度、重要性、流行度、成为哪些作品的典型、关注度,甚至最低限度的现实世界可靠来源非资料陈列式介绍(例如杂志评析),只要符合其中几项要件,就可以成为优良条目的条件之一。也就是说不必仅因为虚构类条目没有显著对现实世界造成影响性才可成为优良条目的条件,可参见哆啦A梦 (角色)刚铎的编写方式互相比较,而且这只是对原有定义原则作修改,至于想对条目要求标准的具体内容有所了解请至优良条目评选草案讨论中进一步探讨,相信会有让你更理解相关细节。— Enco 安可 (欢迎来酒馆坐坐) ~更新日期: 2010年8月13日 (五) 01:38 (UTC)[回复]
(:)回应以往优良条目的重要度要求相信是为了避免知名度与关注度问题产生,充斥动漫角色只要不违反相关方针即可,毋须多作无谓之收录标准讨论。当然此现象亦代表维基百科已有逐渐朝ACG化倾向…(连最近争论最凶的也是ACG)。— Enco 安可 (欢迎来酒馆坐坐) ~更新日期: 2010年8月24日 (二) 15:23 (UTC)[回复]

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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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优良条目的标准之一,是资讯来源必须可以验证,内容必须令人信服、符合可验证性。但另一方面,又说内文注释来源并非必须,未免有点自相矛盾。另外,有关注脚,有“资深”维基人说注脚并非必需。要是真的话,那么No footnotes模板要来干什么?我看人家英文维基的条目普遍都有注脚,没有注脚的话,原先编辑的甚至会被人直接删掉。越来越觉得中文维基有点“自我感觉良好”。112.118.50.20留言2013年5月10日 (五) 08:04 (UTC)[回复]

优良条目有无长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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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带风暴富兰克林_(2005年)正在评选(2016年8月5日18:45:57,北京时间)优良条目,有投票者说长度不够(10,429字节),投了不符合票。但是拉里·奥布赖恩冠军奖杯(7,924字节)却评选上了优良条目,并且拉里·奥布赖恩冠军奖杯被重审过一次,理由就是内容太少,结果是维持。这是2012年的事情,四年了拉里·奥布赖恩冠军奖杯都没再次以内容太少重审过。再以相同理由对待热带风暴富兰克林_(2005年)是否合适。WP:GA?是否需要明确候选条目的长度要求?--Fxqf留言2016年8月5日 (五) 10:53 (UTC)[回复]

优良条目原则上没有长度限制。但是按我这几年的观察,社群似乎还没能接受过于短小(大概是少于二、三万字节)的条目成为优良条目。除了几篇有计划选GA,但是没提名的,其余好几篇由我主编、在英文版是GA,但是在中文版没计划选GA的条目就是因为“过于短小”而不能提名。另外我觉得楼主提到投反对票的行为似乎有点为心所欲。--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16年8月5日 (五) 12:16 (UTC)[回复]
既然你们接受滥投支持,有人滥投反对的后果也要接受啊。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8月6日 (六) 07:29 (UTC)[回复]
有。长度合适,无琐碎细节也不遗漏重要内容。--Antigng留言2016年8月8日 (一) 13:14 (UTC)[回复]

条目内容比英文版少的条目是否仍符合GFA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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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这个话题大家讨论下-- 晴空·和岩 讨论页·协作计划 2016年11月13日 (日) 07:08 (UTC)[回复]

提案将优良条目标准成为方针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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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出现对于优良条目标准的理解不一,因此希望大家对优良条目标准有个大概的共识,避免不必要的纷争,促进条目的品质,希望得到大家对于目前的维基百科:优良条目标准成为方针或指引的意见,或是对标准的意见--叶又嘉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16:41 (UTC)[回复]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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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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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就是因为大家对优良标准没有大致的共识,所以才不是方针。--Antigng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16:49 (UTC)[回复]
(-)反对,它只不过是提供一个大方向引导编者写优良条目,实际上并不是一个硬邦邦的标准(所以说把"What is a good article"翻译成“优良条目标准”其实也不是很准),实作上现有很多优良条目都不会完全依足,而就算符合了那个大方向我亦不见得一定就可成为优良条目。--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11月29日 (二) 17:25 (UTC)[回复]
    • (:)回应,如果不符合,应该提出重审,实际的优良条目不符合不是理由,这些标准应该是优良条目的最低标准--叶又嘉留言2016年12月2日 (五) 11:22 (UTC)[回复]
      • (:)回应,这些条件我只认为是一种建议而不是“最低标准”,而且该页一开头就已经定位了跟那些条件比差距,而不是要高于那些条件,即是说本身是容忍优良条目可以不符合那些所谓的条件(但不能差太远),那么“最低标准”的说法本身就已不成立了,因为优良条目本身就可以跌出少许范围,而敝人更不希望只要有少许不符合条件就要提出重审的做法。我仍然认为,维持它的论述地位就够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12月2日 (五) 11:49 (UTC)[回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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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觉得需要有某些标准,现在投票根本就是看心情。改的方向或许可以强制投票时对内容完整、格式、文句等分项评论符不符合标准,然后最后再给出yesGA或noGA,或许可以减少水票,也可以让所有人看到各个面向的意见,而不是只是一连串无聊的争议。--Iv0202留言2016年12月1日 (四) 16:09 (UTC)[回复]

请问绿链是否能作为优特条目的反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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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在下最近提交疟疾帕金森氏症两条目参与特色条目评选,管理员百无一用是书生以“绿链过多”为由反对,但我无法找到相关的指引获共识以佐证其想法合理,因此希望社群能对此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以避免类似争议再次发生---Koala0090留言2016年11月28日 (一) 12:12 (UTC)[回复]

我记得用户可以自己设定版面将原本是绿连的连结变成与一般红连无异,这样不就符合书生兄的主张?最后,个人认为既然绿连符合格式手册的规定,因此无论绿连还是红连的多少均不是合适的反对理据。—AT 2016年11月28日 (一) 12:18 (UTC)[回复]
引述部分用户的意见:
  • 根据达师的说法,“书生的理由并非这是FL,而是反对跨语言的绿链处理方式。你把所有link-en换成红链就可以叫他来划票了。”(Special:Diff/42235768
  • 根据书生本人的说法,“关于绿链(中文版的奇葩之一),我不认为特色条目应该使用,红就是红,为何要绿,岂不是掩耳盗铃”(Special:Diff/42257097
  • Iv0202书生上方意见的回复:“绿键可以让一堆翻译名词不需要括号英文(有些没有内连或括号英文还真的要猜意思是什么),手机版不方便游标操作因此就会直接红键配合括号内英文;此模板同时也方便日后机器人运作,以免使用不同译名导致没有连到内链。至于为何其他语言没有,许多语言拉丁语可以直接转写。这么多人会采用不是没有原因的。”(Special:Diff/42257462
个人同意AT和Iv0202的意见。亦即,以“绿链过多/有绿链”为由作为noGA/noFA之理据显非适当。再加上根据共识,使用红链或者绿链尊重每位编者个人偏好。如以个人红绿连偏好作为反对理由,有WP:POINT之疑虑。-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2016年11月28日 (一) 12:29 (UTC)[回复]
绿链一直是一种非常规的手段,在特色条目中使用完全不应该。为什么要链接到其他语言而不是本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28日 (一) 12:49 (UTC)[回复]
  • 请提出“不应该”的理据,而不是只是信口说说。至少目前就特色条目的标准或格式而言是完全说不通的,我想如果阁下有此想法,何不提案要求“特色条目内不得有绿链”,等方针通过后再来反对恐怕较为适当,否则就是过度解释。---Koala0090留言2016年11月28日 (一) 13:14 (UTC)[回复]
Wikipedia:特色条目标准:“符合相关专题的标准,也符合格式指南”,而绿链是完完全全符合格式手册以及社群共识的。如认为在特色条目中完全不应该使用绿链,则应提案修改格式手册,而非因个人喜好主观判定“不应该”如此、“不符合”标准。不过,按照当前的社群成员来看,红连绿连的偏好者仍然是都占有一定比例,所以更不应该以单方的偏好来否定社群对于红绿连先到先得的共识。至于“为什么”,相信很多人已经对此作出回应了,不再赘述。-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2016年11月28日 (一) 14:21 (UTC)[回复]
有助于翻译工作的话,就不应该默认开启绿链,而是应该让用户自行开启。中文版没条目就是没条目,为何要掩耳盗铃连接到其他语言?--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29日 (二) 02:39 (UTC)[回复]
绿链其实就等于中文维基没有该条目,条目一旦建立,BOT会自动更改至蓝链。我看不到有任何坏处。还是你认为用户看到红链会有更大诱因建立条目?--202.155.246.98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02:54 (UTC)[回复]
肯定绿链在优特条目中的正面功能,反感“掩耳盗铃”这种无客观性可言的指谪。中文维基没有此条目,但其他语言有,这样自然有连结的需求,因为这么做对了解该外语的读者和主编有益(拓展了解范围、参考依据),对不了解该外语的读者无害,重点是还比[[:en:|]]这种没任何附加功能的简陋连结实用的多。在此坚决(+)支持所有优特条目主编在其条目中使用绿链的权利,并(-)反对任何人将绿链作为条目不合标准的依据。-—Howard61313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04:52 (UTC)[回复]
理由同Howard61313,绿𦈐有助于对中文版还不存在的条目提供参考的依据,有心者更可直接取其翻译消除空白条目,如果不懂相对应外语的读者大可略过,红𦈐除了看到空页面外试问有何价值?绿𦈐蓝𦈐不用点下去,从看的就知道差异,故极不认同“掩耳盗铃”一说,更不同意这种类似自行设立的假方针,跟书生自创规则“外部链接要翻译”用反对票施压一个样。--Aizag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05:51 (UTC)[回复]

应注意GAFA投票并无理由限制,不写理由直接反对也是可以的。--Temp3600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06:33 (UTC)[回复]

绿链显示的小工具脚本被设置的默认选项,对于已登录用户来说是可以自行调整的,而对于非登录用户来说也不过是调整默认启用脚本而已。——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1月29日 (二) 06:39 (UTC)[回复]
红链诚实地告诉读者我们目前没有这个条目,绿链其实点击也是和红链一样,却非要造成视觉混乱(告诉我用这种绿色是哪里的颜色规范?参考en:Help:Link color),差异只是鼠标悬停时会弹框让去其他语言看条目(而且绝大多数时候是英文),这给读者造成的一个错觉是,中文版只是英文版的一个附庸,中文版只是英文版的翻译版本。如果非要使用,我的建议一种是默认显示为红链,显示其他效果在小工具中自行设置(另外建议小工具中的绿链工具能不能合成一个,非要弄一大堆么?);另外一种方案是仍然显示红色,但是点击链接后进入创建条目页面时,通过脚本在编辑框上方或其他合适的地方提示可以参考某个外文条目进行翻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29日 (二) 06:56 (UTC)[回复]
真有趣,一方面说红色连结才能增加别人创建条目的机会,但是却以为这个内容创建是很简单的;另一方面,绿色连结具有提供特定版本,让其他编辑者方便创建条目的优点,就要说成会让别人当作是英文版的附庸。那么假设这种意见可以成立,我们可以完全禁止特色优良评选翻译了,因为会“给读者造成的一个错觉是,中文版只是英文版的一个附庸”。啊……我忘了尽管书生很久没写条目了,仍然是当一名理性的评论者,专门提供务实的建议,借由投票指导我们这些晚辈如何写条目。咱们中文维基百科应该自强而不仰赖翻译啊!--KOKUYO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07:21 (UTC)[回复]
不是技术党,但猜测有几点可以很简单就能解决书生当前提出的问题,还不用另外写脚本:
  1. 把当前绿色连结改成红色,自动解决颜色规范。
  2. 将“条目“xxx”尚未创建,可参考***维基百科的对应页面:ooo。”改成““xxx”页面不存在,可参考***维基百科“ooo”创建条目。”,自动解决误以为有条目的问题。
当然啦,提删模板和删除方针相关话语也是一个办法。最好还加上禁止特色优良评选是提名翻译条目,因此只有这招才能全面解决“给读者造成的一个错觉是,中文版只是英文版的一个附庸”的问题。--KOKUYO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07:29 (UTC)[回复]
根本不需要,因为“绿链”只是默认启用了相关脚本组中的“跨语言链接:光标悬浮时显示Tooltip”为默认启动脚本,如果默认启用“跨语言链接:只显示红链”的话,你就看不出这是挂了ilh的字段。本来这是一个面向编者的工具模板,可以帮助编者确认需要作为翻译蓝本的来源,当然也是一种鼓励读者去翻译或者创作新条目的提醒。如果只是颜色不符合常见用色要求的话,那只是改颜色的问题,甚至只是更改启动脚本的问题。如果只是为了强调不要做其他的翻译奴隶的话,我认为这个观点有点过了。BTW,我现在用的是“跨语言链接:在Tooltip中显示原文链接”,鼠标不移上去,其实看上去就是红链。——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1月29日 (二) 07:54 (UTC)[回复]
在ilh和tsl的doc中,都有多个小工具启用下的效果。不想看绿链只看“红链”的话,还有3种方案,可以选。——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1月29日 (二) 07:59 (UTC)[回复]
绿链不一定连接到英文维基,可以是日文、德文、韩文或任何一外文的维基条目。根本没有任何从属的意思。--202.155.246.98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07:39 (UTC)[回复]
同意上面IP君,除了“掩耳盗铃”之外,现在又跳出一个“附庸”这种让人傻眼的夸张说法,啧啧。现在列出来的日语跟韩语可说是我写条目时最常用到的前几大绿链语种之一了(之前还一度包括瑞典语、乌克兰语),难道绿链这作法让中文维基变成上述日、韩、瑞、乌等外语维基的小弟了吗?并没有!所谓的“附庸”的确就只是错觉而已,别把自己的感觉当成所有人都必然会有的感觉。记住这句话:越这样夸张下去,就越是支持绿链。-—Howard61313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09:17 (UTC)[回复]
    • (!)意见,貌似优特条目的标准没有方针或指引,所以似乎所有跟条目有关的理由都能成立,当然个人认为绿链也符合标准,但不是否定别人的标准--叶又嘉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08:51 (UTC)[回复]
    • (!)意见,反对绿链的人士大可将绿链模版提交存废讨论,反过来要候选条目无辜受戮,岂不是捉错用神、本末倒置之举?如果绿链不准使用,那为何让绿链模版存在?既然没有明文规定禁用绿链,我看不到投反对票人士单凭个人喜恶的理据何在。--Clithering10 years of service since 2006 2016年11月29日 (二) 09:53 (UTC)[回复]
    • (!)意见:绿链有害中文维基主体性之类的反对理据根本就不成立,一开始也不应该用这种狭隘的地域之见来看待维基百科。维基的立意是分享知识,读者因为中文版本没有而去看外语版本是常有之事。编辑只不过是用绿链方便读者,同时便利日后的创建和修改。明明有利知识传播,为什么硬要觉得矮化了中文维基?再进一步,中文维基部分领域内容贫乏,到底是绿链红链的错,抑或是中文维基缺乏人手?我依稀记得,红链过多也曾经是反对理由呢。Oneam 01:00 AM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11:25 (UTC)[回复]
我说的附庸的错觉,不是我的错觉,而是容易给读者留下印象的错觉。我并不反对使用绿链模版,只是反对在高质量的条目中仍然使用绿链模板。另外,我提议绿链小工具默认使用红链的效果,保持视觉一致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29日 (二) 12:37 (UTC)[回复]
(:)回应:会有“附庸”这种想法是读者自己的问题,不是绿链的问题。-—Howard61313留言2016年11月30日 (三) 02:18 (UTC)[回复]
附庸感觉貌似来自玻璃心发作。--202.155.246.98留言2016年11月30日 (三) 02:24 (UTC)[回复]

优特条目的投票理由并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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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重申看法:

我无意讨论绿连好不好之类的问题。但如我和叶又嘉所言,优特条目的投票理由并没有任何指引,也不设划票制度。如果你不同意他人的投票理由,目前唯一可行做法就是投支持票扺消。
另外我上方已指出优特条目的反对票无须依据。既然无须依据,自然没有合理或不合理之说。
除非社群有意引入划票制度,否则本讨论实务层面而言并无意义。--Temp3600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13:49 (UTC)[回复]
我同意您的看法,我对于应否使用绿链也没有既定立场。不过,看到不少编辑在符合方针的情况下使用绿链,在使用绿链时又没有收到警示,结果在候选阶段却突然被人以使用绿链为理由投反对票,观感上令人觉得以这个理由投反对票的人如果不是刻意栽人,就是无意中制造了一个人为的雷区。如果条目以这种人为原因落选,实属非常不幸。鉴于没有任何机制处理这种畸形问题,仅能在此予以谴责。--Clithering10 years of service since 2006 2016年11月29日 (二) 14:43 (UTC)[回复]
我知道就目前的投票制度来说,务实层面的意义不大。我不能阻止某些用户的个人意见和行为,但如果今天讨论结果有所共识,往后遇到类似情形,其他用户能提出本次讨论结果作为判例,使其他用户能更明确的判定该意见的有效性。另外还是希望能协商出明确的投票意见的规则,否则优特评选的意见堆积“同上”、“抵销无理票”等没有实质建议的意见,或是拉拢朋党,做出子虚乌有的指控等情形永远不会解决---Koala0090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15:45 (UTC)[回复]
同意上述诸位看法(不过不同意“没有合理或不合理之说”,因为大家都可以自行判断该票合不合理,与合不合规是不同的事。但是这只是个定义问题,就别扯太多了)。我也觉得投票制度是应该改了,积弊已久,跟风支持票以及跟风反对票满天飞。-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16:09 (UTC)[回复]
@Antigng:我的意思是明显乱投的情形再进行划票。规则可以先针对几个比较严重的情形开铡,其余等待讨论有共识后再修改方针,如果无共识就尊重各投票者。---Koala0090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16:54 (UTC)[回复]
参考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5年8月#请协助修改维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应避免的理由这个讨论:“成为论述就可以了,还是不要成为方针或指引,就如存废讨论的理由一样。建议是若真的出现极为不合理的理由,赋予行政员一定程度上的自行裁量权利。”我想理由有争议的票交由其他的行政员们自由心证地裁量有效性,可能比直接订立规则来得更加实际,况且,某一个理由在某一次的个案中就算不合理,也难确保同一个理由在另一个案也是不合理的,是故硬邦邦订立一个标准禁令方针我并不赞成。--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11月29日 (二) 18:02 (UTC)[回复]
“理由有争议的票交由其他的行政员们自由心证地裁量有效性,可能比直接订立规则来得更加实际”,不认为如此。ZHWP当前情况是行政员几乎不会(如果会的话)去处理争议讨论的结论判定与争议性票的有效性,以免自身也卷入争议之中。-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2016年11月30日 (三) 01:37 (UTC)[回复]
多年前在特色内容评选曾经出现过有人因为投下具争议的反对票而被社群动议,而过程甚至未需要行政员的参与也能视之因为WP:POINT而裁定无效兼封禁,且不用订立任何新规例。敝人仍然认为,仍应等到有争议的票出现时才个别抽出来给社群讨论判定(但判定结果也不应成为往后的绝对标准),而不是钉定规则去禁止某些理由来免去争拗。事实上,比条目评选更严谨的管理人员和存废讨论理由也都只能列出很可能不适当的理由,也都不能列出一定不适当的理由,在条目评选规定不能用某些理由我不认为具有实务性。--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11月30日 (三) 07:39 (UTC)[回复]
不认同由行政员裁量,优特评选与存废讨论性质不同。存废讨论具有完整的方针和定义,因此只要稍加熟谙方针的人就可以进行裁量,优特评选则没有一个很好的方针。我还是提出列出一些明显不符投票规则的行为(如宣扬政治理念但无实际建议等),如果违犯可以划票。至于像参考文献那些没有共识的争议我们就尊重投票者的意见。---Koala0090留言2016年11月30日 (三) 13:19 (UTC)[回复]

个人看法,编辑应该优先为读者服务,维基百科上的票选什么的,真的因为奇怪的审美理由而落选那就算了。一个读者都赞赏的条目上不了荣誉榜,损失的是中文维基百科评选的权威性,而不是百科的实际品质。别为这种小事争论了,交给时间来证明一切。--Reke留言2016年11月30日 (三) 09:08 (UTC)[回复]

目前GAFA选的不是“给读者服务、读者想要、读者喜欢”的条目,而是“给编者提供最优良的范例、告诉他们如何写百科全书条目”的条目。维基百科的底线是百科全书,它被一整套的规范束缚。这底线保证了我上一句话说的两个定义不可能重合,按照维基百科的标准好的条目,未必是按照大众观点好的条目,反之亦然。举例而言之,读者可能根本不在乎我一句话有没有来源,是否是原创研究,但是作为一部追求卓越又没有专业编者的百科全书,它不可能容忍任何的原创研究。如果你们想要符合前一种定义的条目,抑或是让他们上首页,那么请另立一个新评选。--Antigng留言2016年11月30日 (三) 12:51 (UTC)[回复]
不,GAFA既是给编者提供优秀范例,也是给读者提供优质内容的,同时也向读者和外界展示自由编辑的维基百科也是能够撰写出非常优秀的条目来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30日 (三) 14:21 (UTC)[回复]

个人希望至少要有遏止这种摆明就来乱的票的规范,不要被动等有人跳出来做什么“抵销”。--Aizag留言2016年12月7日 (三) 02:13 (UTC)[回复]

关于优良条目的参考来源是否应该标明页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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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条目评选优良条目时,有如沐西风达师Temp3600 以参考文献中的参考书目未标明引用页码为由,认为候选条目达不到优良条目的标准。我想征求大家的意见,是否能够在此达成共识,将这一条作为评选优良条目的标准,即:“优良条目的参考文献需要标记页码,以便读者查证”。--我爷爷留言2017年2月19日 (日) 17:08 (UTC)[回复]

(※)注意@如沐西风hat600Temp3600:很多谷歌图书虽然提供了部分内容,但并没有页码,例如这本山东省财政国库管理探索文集。因此编者虽然引用了里面的内容,并不知道具体页码。所以,以“未填写页码“为由说条目不符合优良条目是很过分的。--我爷爷留言2017年2月19日 (日) 18:09 (UTC)[回复]
你说不知从何查起,纯粹是借口。你根本没去查!相关内容就在第二章第四节。--我爷爷留言2017年2月20日 (一) 11:39 (UTC)[回复]
即使不赞成我的观点,也不要生气好不好。所谓条目探讨是讲道理,那我来客串一下您的角色,帮您补充一下反方论点:1、很多书籍已经数位化,利用Google图书(或者读秀等等)可以轻松在全书内进行搜索,所以不标页码影响不大。2、本条目引用的大多数参考资料,即便不标出页码,读者也可以进行查证,例如《山东通史》《山东省志·军事志》等书以时间顺序写就,可以按照目录查找相应时段的章节,不在文中标章节也找的到。3、本条目引用的很多参考资料是多余的,读者通常不会去查,这些内容本就多余,所以标不标页码实在无所谓。比方说,“…引发了五四运动[51]”51号引用是“叶曙明. 《重返五四现场:1919,一个国家的青春记忆》. 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2009年4月.”,上过大陆中学历史课的人大都听说五四运动,不用查这个书。
好了,那我再回到我的角色。阁下的说的话无非是讲,就算不标页码读者也可以查的到,可以实现“可供查证”。然而,其实这只是极少数的情况。例如《山东省财政国库管理探索文集》,不给页码恐怕还真不知道哪儿有“1992年至1995年GDP增幅超过20%”这样的内容(幸好有页码)。就算是《山东通史》,也不见得大多数读者都知道去哪一章查。再看维基百科:可供查证:“编者应完整引用来源,尽可能多地提供出版物信息,在引用书籍时应注明至章节”。我想这个讨论可以结束了吧(虽然原文没有明说要页码,要求稍低一些,但也要到了章节。道理是一样的,不给章节也不给页码,读者只好从头到尾小心翼翼地一路找过去了)。如果您的条目没有注明页码但是注明了章节,我不会有意见。但是山东省条目的情况显然不是这样的。此外,“未注明页码”只是我投反对票的理由之一,该条目在很多方面都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最后,有来这儿吵的时间,那十几处缺的页码只怕是早也找好了吧?
补充几点与本讨论关系不大的个人观点。1、山东省条目现在有两百多条引用,但是在我看来很多引用都是多余的。例如“1914年日本借口参加一战而入侵山东[49]。1919年巴黎和会上,因北洋政府未能收回山东主权[50],引发了五四运动[51]。”这么一点对于大陆中学生都算是常识的东西,居然要给三个引用。2、很多来源很别扭,“拼凑感”非常强。就说33号,要找来源支持明朝苛政,应该找历史书里关于明代的章节呀,何必要去《南阳师范学院学报》这么一个不大重要的期刊上找一篇研究明初重典治国与靖难之役关系的文章?“1978年GDP总量位列全国4位。此后30年,山东GDP年均增速11.6%,仅次于粤、浙、闽和蒙居全国第5位,其中1992年至1995年GDP增幅超过20%”之类的经济发展历程,可以到新闻、地方志、政府网站、统计年鉴等等地方去找,何必要引用《山东省财政国库管理探索文集》这种看书名就觉得奇怪的东西?再以历史一章为例,从11号到69号引用来源可谓五花八门。我以为更好的做法是,查资料之前不光要想好打算查什么,还应该大概想好要去哪些书刊里查,而不是查出什么算什么。如果写山东历史,最好以某几本山东历史的书为主干,需要补充时再引用一些相关的论文或者是网页。来源拼凑的结果,很可能是拼凑内容。3、推荐先读书再写条目。写山东条目的历史章节,建议通读一本山东通史著作,没时间的话可以找本薄的来读,或者摘要性地速读。不然仅凭一些印象式的模糊了解,条目质量恐怕不会太好。举一个上次评选说过的事情为例(主编好像没有理解我上次说的意思)。“然而由于经历小冰期(约1550年至1770年),全球粮食减产、饥荒连年[31],再加朝廷苛政[32],明朝农民叛乱此起彼伏[33]。”此句的问题有a.32号来源是“《明初重典治国对靖难之役结果的影响》.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2009年11月, 第8卷 (第11期).”,此论文讲的是明初的情况,与后文“明朝农民叛乱此起彼伏”并不完全相关。b.看起来这句话的逻辑是:31来源支持事实甲(小冰期、粮食减产、饥荒),32来源支持事实乙(“朝廷苛政”——就算这里的引用是对的,能够支持),33支持事实丙(民变此起彼伏)。但是没有来源支持“甲、乙是丙的原因”。换句话说需要有来源证实“经历小冰期”等等是“明朝农民叛乱此起彼伏”的原因。不然,此处疑有原创研究之嫌(换个角度说,也是一个“拼凑”的例子,拿三个来源拼出这么一句内容来)。如果读了通史书再来写(或者有更多的学术训练),大概不致出这样的问题。--如沐西风留言2017年2月20日 (一) 15:50 (UTC)[回复]
我明白你的意思。只是,眼见现在的讨论要扩大到“优良条目是否必须加页码”(似乎已经有答案)、“优良条目是否允许有来源冗余”(可以作为一个主题单独讨论)、“哪些来源属于可靠来源”、“是否存在原创研究”等多个问题了。我认为这样泛泛的讨论对这个条目的改善没有太大意义。我们其实可以换个角度来讨论——就事论事。如果你觉着文中哪句话真实性可疑、或者涉嫌原创、或者来源里找不到,可以使用相关的模板单独标注出。我乐意解决问题。但是你不应该这样泛泛的指责,让人理解成要求把所有书籍的引用重新加上页码、把相关的来源删除而只保留《山东地方志》、《山东通史》等几本书。且不论你这种要求是否合理。这难免让人理解成为,你给人提出一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实际上是为了反对而找的借口。--我爷爷留言2017年2月21日 (二) 09:47 (UTC)[回复]
阁下的理解有偏差。关于“讨论扩大到多个问题”,我只是在完成上面标页码的问题之后随口给了一些编辑建议,并不打算和谁讨论。与条目评选或是同行评审处写的意见相近,写在后面的这些话并不要求有人回复我的意见,我也不打算和谁讨论这个事情(根据以往经验,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我花了很多时间,自己却得不到什么东西)。至于我说的话对于条目改善有没有意义,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见解(就像对于条目的品鉴一样,很差的条目一样会有人叫好,优秀的条目也会收到一些无端的反对票)。阁下认为不好,那不听也无所谓。所谓换个角度就事论事云云,我本来就是在就事论事,反而是某位编辑非要把一个条目里发生的事情上升到指引、规则层面,本来可以在优良条目评选版面解决的事情非要在条目探讨里面开出来。如果只是打算讨论条目的事情,在讨论页也好,评选页面也好,都可以说,没必要拿到公共空间占用社群资源。至于说我“泛泛的指责”,我且问你,上面说的哪一个问题没有举出具体的例子?或者你觉得哪个地方我只是指出了问题没有给解决方案?“提出一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就那么几本书,标个页码怎么就成了世纪难题,还“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移掉多余的来源只是一个建议,而且并非不合理,也并非做不到(当然,如果编辑水平不够、看不出多余不多余,那大概真是做不到)。至于“为了反对而找的借口”,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当然要给理由。如果你不同意,你可以说那是偏见。别人提出意见,你非要说是“借口”。那您觉得我的意见不能提高条目质量,还是说这个意见谁也做不到?还是说只要是投某位主编写的条目的反对票,肯定就是怀着恶意为了反对而反对、一定是借口?如果您认为您的条目没有问题、白璧无瑕,那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话说我为这个条目的评审写下的意见大概比其他任何一个条目都要多,挑出的问题、给出的修改意见也比别的条目都要多。然而收到的回复里,却没有关于条目里问题的讨论与修改,反而说我是为了反对找借口。如果阁下就是这样对待别人意见的话,那您的条目我不评也罢。如果阁下真的想把条目搞好,真的想与其他编辑讨论,那么直接回应上面三点意见就好。如果真的认为那些小事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写一个优良条目肯定是比查页码更难,那么更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不论如何,参评条目的主编有义务回复其他编辑的建议,有义务将条目改到更好。再者说来,相互尊重应当是维基百科编辑之间沟通协作的基础。如果这两点都没有,还是那句话,不评也罢。--如沐西风留言2017年2月21日 (二) 11:37 (UTC)[回复]
阁下的确给了不少建议,我也根据阁下的建议做了多处修改。实际上我不认为阁下是为了反对而反对,否则投一个反对票,就跑了,多简单,反正“优特评审的反对票并没有限制投票理由。”当阁下具体指出文中哪个句子存在问题的时候,我都做了修改。包括涉嫌原创研究的哪句话,实际上我已经在条目中补充了来源。还有《山东通史·先秦卷》你说“不知从何查起”,我也补充了引用章节。总的来说,只要阁下提出的要求或建议我能做到的,我都做了修改。唯独,要求所有书籍全部加页码,和删除多余的相关来源。恕难从命。所以才在这里讨论的是“AB[1],C[2]是否属于原创研究”,“优良条目允不允许冗余来源”以及“优良条目要不要加页码”等一般性问题。再次强调,如果阁下能够具体到文中哪句话有问题,我会认真检查并改善。最后我还想说,这个条目并不是我一个人完成的,我并没看过每一个来源话说,并不是每一句都查证过,每一个来源都看过,才能推荐优良条目吧?,当然主要的来源,存疑的话语我还是查证过的。--我爷爷留言2017年2月21日 (二) 17:40 (UTC)[回复]
  1. 余敏. 出版集团研究 (M). 北京: 中国书籍出版社. 2001: 179–193 (中文(中国大陆)‎).
  2. 昂温G; 昂温PS. 外国出版史 (M). 陈生铮. 北京: 中国书籍出版社. 1988.
  3. 全国文献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七委员会. GB/T 5795-1986 中国标准书号 (S).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1986.
  4. 辛希孟. 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 (C). A集.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4.
  5. 赵耀东. 新时代的工业工程师 (PDF). 台北: 天下文化出版社. 1998 [1998-09-26] (中文(台湾)‎). 新时代的工业工程师应培养世界观的气质,切忌划地自限,坐井观天,如此才能 ...
  6. 盛洪昌. 国际贸易实务.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6. ISBN 7-302-11904-X.
(!)意见,然而此指引写 常用维基语法(拷贝并贴上以下的文字,并删除你不需要的栏位变数),并没有说一定要写页码,否则应该都不能删除--叶又嘉留言2017年2月19日 (日) 17:26 (UTC)[回复]
(!)意见,优良条目本来就没有严谨标准,都是随投票人的想法而改变的--叶又嘉留言2017年2月19日 (日) 17:28 (UTC)[回复]
(!)意见,所以不需要更改规则,说不定他们下次投票想法就变了--叶又嘉留言2017年2月19日 (日) 17:31 (UTC)[回复]
  • 不同意以没有列出来源页码为由在优良(或特色)条目评选上投反对票。就算在最严格的学术出版物中,也没有必填页码的惯例。这样投反对票是对评审规则的误解或曲解。在现用的投票评审制中就会出现这种不按实际评审要求的情况(连同“符合规定”这种支持票)。我对这制度没什么希望,不再多加评论。钢琴小子 留言 贡献 2017年2月20日 (一) 02:38 (UTC)[回复]
(!)意见:能填页码最好,不填也没关系。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年份、出版地、ISBN就很够了。-游蛇脱壳/克劳 2017年2月20日 (一) 05:34 (UTC)[回复]
如果你认为我的理由并不合理,可用自己的赞成票扺消我的反对票。这个制度对评审是好是坏,我不评论。--Temp3600留言2017年2月20日 (一) 10:01 (UTC)[回复]
这是一个非常糟糕的情况,不利于社群和谐。——꧁༺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
学术出版物也不会要求内容大部分有来源覆盖,允许单纯文后列出参考文献的学术出版物也比比皆是,说到底不可能有哪个学术出版物以“可供查证”作为对内容的要求。在引用的问题上维基百科应该比学术出版物更严格才对。 --达师 - 345 - 574 2017年2月21日 (二) 14:26 (UTC)[回复]
同意要求有页码太严格,如果希望提出质素可以先由“要求有章节”讨论。我不同意“对于大陆中学生都算是常识的东西,居然要给三个引用”是个问题,是否有“参考来源只在有争议/误会的地方才需要”的前设?——愚蠢的人类 2017年2月21日 (二) 15:13 (UTC)[回复]
纸质书或者Google Books的页码还相对好找,但是对于Kindle这样的电子书来说最多也只能标注到章节。能尽量详细固然不错,但确实无法标明页码时,只有章节也应该是可接受的。--#young[谁?] 2017年2月22日 (三) 04:34 (UTC)[回复]
  • 如果能留下页码最好留下;如果查不到来源那一定是你技术没有到位。因为以后的优良标准会不断水转船高,就算此次能够选入优良标准,也很难说两年内被其他编辑拉下来。八年前的优良条目甚至都不需要来源,但如果拿到现在,恐怕连DYK都无法通过。--Walter_Grassroot 2017年2月22日 (三) 00:32 (UTC)[回复]
  • 看到西风兄如此细致耐心,我很佩服;条目撰写上确实需要这种打破砂锅的精神。很多好的条目,都是从enwiki搬运过来的,所以没有经历像山东省这样的中华本土条目的这种辛苦的过程,这位编者(恕用户名引发歧义)可能是看到很多翻译的条目不需要这个过程,被西风“指出”额外的任务而感到意外和沮丧。  我补充几句,希望编者能更好地理解西风的意思:引用来源,其实并不是越多越好,引用的恰当性、引用的前后一致性、正文的叙述逻辑性、引用摆放的位置,这些都很重要;如果是单纯的堆积型方式,那就难以写成好的文章——我倒是见过这样的条目,一个新闻条目,AKB48握手会伤人事件,那是因为这个条目全靠网络上一条一条的新闻堆积形成,不需要历史性的叙述。  但其实这又牵扯到一点,往往好的文字叙述,都写在版权出版物上了,有些话你很难再paraphrase成你自己的话语;不过我相信,维基百科的语调是独特的,就算以传统百科、通史、地方志作为主要参考书目,仍然能写出不一样的文本来。  我免不了又想起西风曾与我探讨过ref放在标点前面还是后面的问题;西风可能现在也不完全同意我的观点,不过我想借这个机会澄清一点,我也觉得过度堆放不好,但如果是翻译的条目,或者是新闻性比较强的条目,难免会大量填写ref,这时候我的那种强行塞入句中的做法就有用了。 -- SzMithrandirEred Luin 2017年3月2日 (四) 02:02 (UTC)[回复]

”六个优良条目标准“的编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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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看到的“六个优良条目标准”分别是1.、3.、3.、3.、4.、5. ……这个能修正一下吗?--JuneAugust留言2019年8月18日 (日) 10:04 (UTC)[回复]

“不包含侵犯版权或抄袭行为”为什么放到“可供查证且无原创研究”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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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可靠来源不是才更符合“可供查证”和“无原创研究”吗?连曲解引用的可能性都下降了不少。这条放到第一项“精心编写”或者单独拿出来不好吗?--洛普利宁 2022年1月3日 (一) 17:09 (UTC)[回复]

优良条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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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英维了Wikipedia:优良条目标准不是什么,里面明确指出关注度长度不是GA标准。而最近“2012年夏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吉布提代表团”的GAN也有很激烈的讨论,里面反对条目入选的两个主要理由正是关注度和篇幅问题。

关于英维“关注度不是GA标准”的说法,我的理解是优良条目首先得是篇条目。而没有关注度的主题无法成为条目,自然也就谈不上成为GA。条目篇幅问题也是同理,如果条目过短就应该合并,但如果不合并,则只要条目内容完整,无论多短都不妨碍成为GA。

不严谨地说,检查分为两步——

  1. 内容是否应该作为独立条目?比如主题是否具有关注度,是否足够长不用合并到更大的主题。
  2. 如果上一问的答案是“是”,则只需比对标准检查。满足标准的条目就应当入选。

GA标准不要求关注度,所以无关注度的条目就适合入选GA?显然这个问题答案是“否”:杀关注度这只鸡用不到GAN这把牛刀。而且关注度问题涉及条目生存,应当由关注度讨论来裁判。GAN论证关注度属于越俎代庖。至于关注度讨论没有共识的问题,专业的地方都没有结论,GAN就更不可能造出轮子了。

然后是长度过短问题。英文维基倾向合并短条目,因为多篇短条目支离破碎,不如一篇长条目好阅读。条目能留下就表示长度可以接受;而GA评审可以讲内容不完整,但不能拿篇幅本身说事。如果“一边承认内容完整,一边又嫌条目短”(=很短且没有扩充空间),那这个条目就会被干掉。而且同样的,长度短不短本身也应该由合并讨论(而不是GAN)决策。

中维对短条目格外宽容,原因我想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人少,大家普遍都有“欢迎先建小条目,后面可以慢慢扩充”的心态;另一方面还是人少,存废讨论的合并裁定都没人执行,就更不可能像英维那样有大把的编辑主动盯着短条目合并了。所以在中维,就有了Cdip150提出的“2.5 kB完整条目”矛盾此讨论最下方:一方面大家都不满意这种条目,另一方面条目从WIAGA上看确实无法指摘;但是如果真要讲合并,大概又有人说“还好”。

DYKN的提名要求叫“门槛”,满足门槛的条目未必适合入选;而DYK评审人也是自由心证,认为条目还好就可以支持。但GA的类似内容叫“标准”,即使条目不符合“自己心目中的GA”,但如果从标准上找不出毛病,那也只能承认条目“符合优良条目标准规定的要求”。(虽然务实上,我们的GA评审基本也是自由心证。)

英维的做法是模块化,关注度问题去关注度区吵,GAN就清静地检查内容本身。但是我们或者一些模块不活跃,或者一些问题的处理思路和英维不同,这就真的导致一些荒谬的结果出现。所以今后面对类似问题,我们有没有其他做法——比如修改GA标准,把合并讨论该干的活也揽过来,至少说不符标准名正言顺。或者能否形成一个初步的探讨,至少下次能甩个讨论连结,不用就同样的问题再吵一遍?--洛普利宁 2023年5月26日 (五) 16:25 (UTC)[回复]

  • 支持展开讨论取得共识,不论是采用哪一种做法,至少不用就同样的问题再吵一遍。
  • 倾向英维的作法,GA评选遇到关注度问题时,暂停评选并进入关注度流程。
--CaryCheng留言2023年5月26日 (五) 17:30 (UTC)[回复]
  • 反正现在也已经从评选退休了,这GA有关标准的讨论基本上不会参与。因为独裁社群本来就对GA标准一直都存在不一了,没有必要为了一个常年提案来做争执。正因如此,所以为何每一次提条目推荐/候选时都要特别备注“仅尝试提名看能否通过DYK,不考虑{{produceEncouragement}}、GA或FA”,正是其道理之一。条目应该是要写给读者看的,而不是写给自己爽的。那些所谓的条目推荐/候选(绝对不能加“新”一字,但独裁社群并没有考虑更名),其实和GA、FA之类的都有可能会有连带影响。如果不备注的话,还可能要回答其他人之相同提问,那不如直接备注说不考虑。--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3年5月27日 (六) 06:19 (UTC)[回复]
    上述发言摘要:“⋯⋯独裁社群⋯⋯独裁社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5月27日 (六) 13:52 (UTC)[回复]
    就算社群真的存在问题,张嘴闭嘴都不离“独裁社群”这四个字,是个人都会看厌,建议视情况折叠。--🔨留言2023年5月27日 (六) 14:25 (UTC)[回复]
    真可悲,说是常年提案就是个事实,独裁社群就是不敢承认事实,只会逃避、畏缩而已。况且上面提到的2012年夏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吉布提代表团不是也落选了吗,有啥争议好讨论的?谁知道这个独裁社群对于GA的实际标准是至少要几字节吗?请问不是标准不一不然是什么?请别忘记光是小作品或者小小作品字数定义就有争议了。这不就是类似的问题而已吗?标准的“火车与亚麻”。这类评选就类似写作文一样,不代表作文字数越多内容就一定越好,独裁社群居然连这点都不知道,一点都不会进步,整天只会纠结字数、字节,早就没资格教别人写条目了嘛。--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3年5月27日 (六) 15:06 (UTC)[回复]
    就算我觉得这个社群独裁我也不会像你这样次次留言都把这个挂在嘴边上,说好听点就是没有建设性,说难听点就是看着恶心人。--🔨留言2023年5月28日 (日) 15:48 (UTC)[回复]
    如果觉得没建设性就算了阿,你们在写条目的时候是真的想写给读者看的吗?估计都只是想写给自己爽的吧?这句话也讲到烂掉不想说了。况且,正常的读者估计也很少人想知道吉布提代表团得到的奖牌数吧?正因如此,所以评选这类冷门代表团通常就会直接投支持票,但实际上是根本没有想要知道内文,做做表面而已。这和Vector 2022一系列的讨论其实就是差不多意思,坚决要在6月5日强行通过的独裁社群,讨论就只是在演戏而已。讲过多少反对意见还不是要强行通过默认Vector 2022版面?这样也叫做“没建设性”意见吧?那根本也不用再说什么了啊。--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3年5月28日 (日) 17:20 (UTC)[回复]
    Vector 2022……很好,还是来个人折叠这部分吧,说实话我觉得折叠都算是仁慈了……--🔨留言2023年6月1日 (四) 09:15 (UTC)[回复]
赞同“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只是模型很理想。2012年夏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吉布提代表团的焦点之一“内容完整”是一个基于评选者的主观判断,碍于语言和搜索工具限制,一方得出无法完善的说法,另一方又能得出有大量可扩充资料的说法。归根到底需要更多曝光和讨论,只是同行审查人气也不够,维基社区杂务和事务讨论又政出多门,最后就是GA评选实际上已经成为更多人关注的“同行审查”(笑)
只是具体到2012年夏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吉布提代表团,问题更为复杂,一开始认为条目是“内容完整”,后续有巴波给出其他可以补充的内容,然后就是有主编和SIridiuM28的编辑战,SIridiuM28还算君子,在结束评选后再编辑战,否则就算够票也是即时不合标准。接着就是有人将代表团的内容拆分成运动员条目侯赛因·阿曼·哈桑,运动员条目现在又被提删。事态还在发展,不太好下定论。--Nostalgiacn留言2023年5月28日 (日) 07:07 (UTC)[回复]
独裁社群再这么搞,谁来处理这类GA评选都可能只会觉得很难处理。如果只爱比字数、字节就能够提GA的话,那么那些正在DYK(条目候选)的可能估计每10个条目就有6、7个条目都够过GA的门槛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3年5月28日 (日) 11:10 (UTC)[回复]
内容完整、引注丰富不就是GA的最低要求吗?2012年夏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吉布提代表团有大段可以写的训练、背景、评价都没有写--Waylon1104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23:38 (UTC)[回复]
“可以写”不代表这些内容就一定存在,所有有来源的训练、背景、评价等内容都已经写入条目,按照标准已符合WP:WIAGA#3。(我就是该条目的创建者,不过目前有其它的编写计划,等将来有空再来处理合并和编辑战的乱摊子)--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6月3日 (六) 08:27 (UTC)[回复]
也是--Waylon1104留言2023年6月3日 (六) 15:05 (UTC)[回复]
将来有空再来不是面对众建议而是剑指‘合并和编辑战的乱摊子’,心态也颇好的嘛。在社群对此案例已经表明意见后还是要力排众议而不见丝毫改变的意愿,怕是再有下次的话该能当作扰乱了吧--Iridium(IX) 2023年6月7日 (三) 07:56 (UTC)[回复]
不要以为你的胡搅蛮缠还能代表什么社群的意见。没想到你还能追到互助客栈来持续骚扰我以及支持我的编者,你的心态也颇好的嘛怕是再有下次的话该能当作扰乱了吧。--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6月7日 (三) 11:57 (UTC)[回复]
蛤?--Iridium(IX) 2023年6月7日 (三) 14:40 (UTC)[回复]
'一开始认为条目是“内容完整”' --Iridium(IX) 2023年5月28日 (日) 18:27 (UTC)[回复]
若是我的话,我应该赞成:“‘条目长度’不是‘优良条目’的标准,”尤其是从英维对应优良条目翻译过来的。--Sinsyuan~Talk 2023年6月1日 (四) 09:31 (UTC)[回复]
若是你的话,你应该说:‘还好吧。’--Iridium(IX) 2023年6月7日 (三) 07:48 (UTC)[回复]
GACR来看,优良条目重点应该还是条目的完整性与可读性。--  2023年6月17日 (六) 06:13 (UTC)[回复]
@Lopullinen:要说走关注度的程序,该条目又不至于。要说仅以完整性作为考虑因素的话,那该条目亦有条件选上GA。唯有把关注度的考量放在GA程序里讨论时才能产生这样的结果,所以说这不是单纯该走关注度还是评选的问题。另GA的投票向来某程度上自由心证,会否把关注度的考量纳入GA也反映了编者对GA目的/标准的取态。
至于上方有人说什么‘不代表作文字数越多内容就一定越好’,不过是伪二分法思路下而生的稻草人。 Iridium(IX) 2023年6月23日 (五) 04:40 (UTC)[回复]

GA、FA、FL状态下被提交存废的处理方式?

[编辑]

目前U:红渡厨又将特色列表条目“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提交至存废讨论。现在遇到问题是:目前是GA、FA、FL的条目被提交存废讨论,当存废讨论决议删除后,是不是直接撤销资格,还是要走重审程序,或者是在提交存废的同时送交特色内容重审?在上次存废讨论中,有使用者提出条目“提删豁免权”的意见,因此开启讨论来发表意见。--Sinsyuan✍️💙🐻 2024年9月8日 (日) 14:49 (UTC)[回复]

对侠盗猎车手IV的争议就是先撤销GA然后再按照不符方针合并的。(确实有争议,但条目倾向于原创总结)--屠麟傲血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5:12 (UTC)[回复]
我的意见只有一句话,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原来怎么样现在还怎么样就行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9日 (一) 02:39 (UTC)[回复]
删除和评选两条道路可以并行不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9日 (一) 02:44 (UTC)[回复]
赞成红渡厨和Shizhao的意见,没看出存废和评选矛盾之处。也没必要在提交存废时送重审。--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02:48 (UTC)[回复]
(!)意见@自由雨日Shizhao红渡厨如果依照现行方针,被存废删除的特色内容是否能符合即时不合标准?--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3:02 (UTC)[回复]
请看即时不合标准的这句:条目如在提名时出现以下情况--———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9日 (一) 03:08 (UTC)[回复]
而且这个页面并非方针,只是信息页而已。--———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9日 (一) 03:10 (UTC)[回复]
都删掉了,你还怎么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9日 (一) 03:11 (UTC)[回复]
如果是“被挂上关注度模板/被提出存废讨论”“是否即时不合标准的话”,那么我同红渡厨,典范条目被挂维护性模板的情况非常多(尤其是内文维护性模板),从未听说一挂模板就即时不合标准的。但Sinsyuan问的似乎是“被存废删除的特色内容”是否即时不合标准。这个问题就同Shizhao,讨论已删除的条目是否是特色条目有什么意义吗 囧rz……--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03:14 (UTC)[回复]
囧rz……不好意思大家,其实我要表达的是“优特内容标准”内的“即时不合标准”是否要增加第5点“优特内容经删除方针而被删除”,因为我倾向于如果该条目是GA、FA或FL,我自然而然的将该条目视为符合内容方针,如今有人就特色内容被提交存废,而对此感到疑惑。--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3:26 (UTC)[回复]
我个人不确定是否有必要加……因为比如《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这篇条目提存废的理由是关注度,那么如果未来出现了明显能佐证关注度的来源,也许是可以直接恢复条目并直接“仍然是”特色列表的。至于“如果该条目是GA、FA或FL,我自然而然的将该条目视为符合内容方针,如今有人就特色内容被提交存废,而对此感到疑惑”我觉得好像是和本讨论不太有关的离题内容?不同的编者当然有不同的判断。--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03:37 (UTC)[回复]
囧rz……目前使用者的意见倾向于照正常程序走,尚未有人就“提删豁免权”发表意见。--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3:46 (UTC)[回复]
?我不是发表了意见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9日 (一) 03:49 (UTC)[回复]
对不起,我没注意到。--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3:54 (UTC)[回复]
“提删豁免权”没有任何合理之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03:51 (UTC)[回复]
Shizhao说得对。这甚至不是程序问题而首先是逻辑问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9日 (一) 06:06 (UTC)[回复]
该议题,在Wikipedia:优良条目标准不是什么#超纲的要求第一点已经说透了,不用再展开了。--Nostalgiacn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05:49 (UTC)[回复]

GA、FA、FL状态下被提交存废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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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U:红渡厨又将特色列表条目“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提交至存废讨论。现在遇到问题是:目前是GA、FA、FL的条目被提交存废讨论,当存废讨论决议删除后,是不是直接撤销资格,还是要走重审程序,或者是在提交存废的同时送交特色内容重审?在上次存废讨论中,有使用者提出条目“提删豁免权”的意见,因此开启讨论来发表意见。--Sinsyuan✍️💙🐻 2024年9月8日 (日) 14:49 (UTC)[回复]

对侠盗猎车手IV的争议就是先撤销GA然后再按照不符方针合并的。(确实有争议,但条目倾向于原创总结)--屠麟傲血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5:12 (UTC)[回复]
我的意见只有一句话,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原来怎么样现在还怎么样就行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9日 (一) 02:39 (UTC)[回复]
删除和评选两条道路可以并行不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9日 (一) 02:44 (UTC)[回复]
赞成红渡厨和Shizhao的意见,没看出存废和评选矛盾之处。也没必要在提交存废时送重审。--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02:48 (UTC)[回复]
(!)意见@自由雨日Shizhao红渡厨如果依照现行方针,被存废删除的特色内容是否能符合即时不合标准?--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3:02 (UTC)[回复]
请看即时不合标准的这句:条目如在提名时出现以下情况--———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9日 (一) 03:08 (UTC)[回复]
而且这个页面并非方针,只是信息页而已。--———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9日 (一) 03:10 (UTC)[回复]
都删掉了,你还怎么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9日 (一) 03:11 (UTC)[回复]
如果是“被挂上关注度模板/被提出存废讨论”“是否即时不合标准的话”,那么我同红渡厨,典范条目被挂维护性模板的情况非常多(尤其是内文维护性模板),从未听说一挂模板就即时不合标准的。但Sinsyuan问的似乎是“被存废删除的特色内容”是否即时不合标准。这个问题就同Shizhao,讨论已删除的条目是否是特色条目有什么意义吗 囧rz……--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03:14 (UTC)[回复]
囧rz……不好意思大家,其实我要表达的是“优特内容标准”内的“即时不合标准”是否要增加第5点“优特内容经删除方针而被删除”,因为我倾向于如果该条目是GA、FA或FL,我自然而然的将该条目视为符合内容方针,如今有人就特色内容被提交存废,而对此感到疑惑。--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3:26 (UTC)[回复]
我个人不确定是否有必要加……因为比如《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这篇条目提存废的理由是关注度,那么如果未来出现了明显能佐证关注度的来源,也许是可以直接恢复条目并直接“仍然是”特色列表的。至于“如果该条目是GA、FA或FL,我自然而然的将该条目视为符合内容方针,如今有人就特色内容被提交存废,而对此感到疑惑”我觉得好像是和本讨论不太有关的离题内容?不同的编者当然有不同的判断。--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03:37 (UTC)[回复]
囧rz……目前使用者的意见倾向于照正常程序走,尚未有人就“提删豁免权”发表意见。--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3:46 (UTC)[回复]
?我不是发表了意见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9日 (一) 03:49 (UTC)[回复]
对不起,我没注意到。--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3:54 (UTC)[回复]
“提删豁免权”没有任何合理之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03:51 (UTC)[回复]
Shizhao说得对。这甚至不是程序问题而首先是逻辑问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9日 (一) 06:06 (UTC)[回复]
该议题,在Wikipedia:优良条目标准不是什么#超纲的要求第一点已经说透了,不用再展开了。--Nostalgiacn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05:4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