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那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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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那识梵语मनस्-विज्ञान罗马化:manas-vijñāna),佛教术语,的分类之一,为瑜伽行唯识学派护法学系或法相唯识宗所说八识中的第七识。具恒审思量之性,又称我意识我主宰;为与意识(mano-vijñāna)即第六识相区别,虽末那译为“意”,但manas-vijñāna称为末那识,不称“意识”[1]护法论师等称其为阿赖耶识和六识的俱有依[2]

音义[编辑]

末那(manas),义译为,是思量、思考的意思。在《杂阿含经》中,意与经常一同出现,被当成同义词[3]。是六识六内处六根之一。

出处[编辑]

玄奘译《瑜伽师地论》有关于识蕴有两个说法:一为心意识三分,、“末那”与并列[4];二为本识转识二分,“末那”是七转识之一[5]。玄奘译《显扬圣教论》中,提到识有八种,为阿赖耶识、五识、“意”及意识[6]安慧大乘广五蕴论》记载为六转识染污意和阿赖耶识[7]

瑜伽师地论》中记载,阿赖耶识或于一时唯与“末那”俱转[8],“末那”恒与我见我慢相应,常与阿赖耶识一时俱转[9],意识依染污末那,而受相缚,不得解脱[10]真谛译《决定藏论》对应段落称,阿赖耶识常与“我慢心”相应生,意识依“心”得立[11]

玄奘译《瑜伽师地论》中指示“末那”为意根[12],玄奘译《显扬圣教论》在相应段落将此处的“末那”直接称为“意根[13],此二论一致记载:以阿赖耶识为所依五识身得生,又因阿赖耶识而得有意根,以意根为所依第六意识得生。真谛译《决定藏论》对应段落称,以阿赖耶识为所依五识身和意识得生[14],没有提及二者之间的意根。

在《成唯识论》中,关于诸识之俱有依的解释有四种[2]窥基在《瑜伽师地论·本地分》“意地”的所依中[15],也加入了俱有依末那识[16]

第二能变识[编辑]

瑜伽行唯识学派谓万法皆为识之所变,故谓八识为能变。第一能变识:阿赖耶识。[17]第二能变识:末那识。[18]诸心所有法乃由八识和合运作而为变现,末那识能在初能变识阿赖耶配合下变现万法,故名第二能变识。

末那识的功能[编辑]

第七识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对第八识(阿赖耶识)的进行主观感应并形成自我意识–恒执阿赖耶识为我、我所有。[19]《大乘密严经》卷1有这样的说法:末那攀缘阿赖耶识,就如同磁石紧吸著铁一般,染污的末那识,执取阿赖耶为自内我,末那识执持有情身一切法,以为他就是身心的主人。末那识特点是思量,而第六识的特点是识别。由于不可控,透过第七识会产生我痴、我见、我慢、我爱等四烦恼。

法相唯识宗认为,末那识是第六意识之所依根,故名意根,与前五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同属六根[20]之一,不同于前五根是有色根,是属于色法;意根是心法,是八识中之第七识,心法无色,属无色根。

  • 意根是不可见有对,是无色根。
  • 意根是意识所依根,所以称为意根。
  • 意根是能引生意识的心,所以称为意根。
  • 意根是意识生起后运作时必须依止才能运作的心,所以称为意根。

也有人认为,末那识不是意根,他是已经过色尘法尘色法心法,所有行为造作都由自己的末那识(我主宰)决定,但想行之间建立了间隔也就是五蕴的调理而使自己善业,好的行为,甚至可以更好,到达有修养有成就,也就是佛的十一名号。

历史研究[编辑]

在龙树著作中,不曾提到末那识,在唯识学派早期经典,如《解深密经》与《摄大乘论》中,也都没有提到末那识。在八识学说中,末那识可能是最晚出现的。菩提流支译《入楞伽经》中提到八识,其中第二识称为意,即末那[21]。至《成唯识论》时,末那识学说已被确立,并形成八识体系。

学术界认为《瑜伽师地论》、《解深密经》与《摄大乘论》皆未明确说到末那识,日本学者结城令闻认为,《解深密经》时代尚未有末那识的说法,直到无著时代,末那识学说才被建立。印顺法师认为,末那识是由《解深密经》中的阿陀那识与《摄大乘论》中的染污意,逐渐发展而成[22]

地论宗南道派的法上在解释《十地经论》中“三种同相智”时,以被认为是生死根本的阿梨耶识为第七识[23][24],体现了历史上曾有个时段,有人不把“意”分立为第六意识和其所依意根即末那识[25]

相关条目[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成唯识论》卷4:“是识,圣教别名末那,恒审思量胜馀识故。此名何异第六意识?此持业释,如藏识名,识即意故。彼依主释,如眼识等,识异意故。然诸圣教,恐此滥彼故,于第七但立意名。又标意名,为简心识,积集了别劣馀识故。或欲显此与彼意识,为近所依故,但名意。”
  2. ^ 2.0 2.1 玄奘成唯识论》:“次俱有依,
    • (1)有作是说:眼等五识,意识为依,此现起时必有彼故,无别眼等为俱有依,眼等五根即种子故。《二十唯识》伽他中言:‘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为成内外处,佛说彼为十。’……《观所缘论》亦作是说:‘识上色功能,名五根应理,功能与境色,无始互为因。’……第七、八识,无别此依,恒相续转,自力胜故。第六意识,别有此依,要托末那而得起故。
    • 有义彼说理教相违。……是故应言:(2)前五转识,一一定有二俱有依,谓:五色根、同时意识。第六转识,决定恒有一俱有依,谓第七识,若与五识俱时起者,亦以五识为俱有依。第七转识,决定唯有一俱有依,谓第八识。唯第八识,恒无转变,自能立故,无俱有依。
    • 有义此说犹未尽理。……(3)是故藏识,若现起者,定有一依,谓第七识,在有色界,亦依色根。若识种子,定有一依,谓异熟识,初熏习位,亦依能熏,馀如前说。
    • 有义前说皆不应理。……(4)由此五识,俱有所依定有四种,谓五色根、六、七、八识,随阙一种必不转故,同境、分别、染净、根本所依别故。圣教唯说依五根者,以不共故,又必同境、近、相顺故。第六意识,俱有所依唯有二种,谓七、八识,随阙一种必不转故,虽五识俱取境明了,而不定有故,非所依。圣教唯说依第七者,染净依故,同转识摄、近、相顺故。第七意识,俱有所依但有一种,谓第八识,藏识若无定不转故。如伽他说:‘阿赖耶为依,故有末那转,依止心及意,馀转识得生。’阿赖耶识,俱有所依亦但一种,谓第七识,彼识若无定不转故。《》说:‘藏识恒与末那俱时转故。’又说:‘藏识恒依染污。’此即末那。”
    窥基成唯识论述记》:“次第二依有四师解。……此即难陀等义。……即安惠等诸师所说。……自下第三净月等师复非前义。……自下第四护法菩萨解。”惠沼成唯识论了义灯》:“释俱有依中。本判为四。第二即是安惠师等。西明判云:第二火辨。”
  3. ^ 《杂阿含经》卷12〈289经〉:“彼心、意、识,日夜时刻,须臾转变,异生、异灭。犹如猕猴游林树间,须臾处处,攀捉枝条,放一取一。彼心、意、识亦复如是,异生、异灭。”
  4. ^ 《瑜伽师地论·摄决择分·有心地》:“此中诸识,皆名心、意、识。若就最胜:阿赖耶识名心,何以故,由此识能集聚一切法种子故,于一切时缘执受境,缘不可知一类器境;末那,于一切时执我我所及我慢等,思量为性;馀识名识,谓于境界了别为相。……问:若彼末那,于一切时,思量为性,相续而转,如世尊说:‘出世末那’,云何建立?答:名假施设,不必如义;又、对治彼,远离颠倒,正思量故。即此末那,任持意识,令分别转,是故说为意识所依。”
  5. ^ 玄奘译《瑜伽师地论·摄决择分·有心地》:“云何名为胜义道理建立差别?谓略有二识,一者阿赖耶识,二者转识。阿赖耶识是所依,转识是能依,此复种,所谓眼识乃至意识。譬如水浪依止暴流,或如影像依止明镜。”
  6. ^ 玄奘译《显扬圣教论·摄事品》:“心者,谓心、意、识,差别名也。问何等为识?答识有八种,谓阿赖耶识、眼、耳、鼻、舌、身识、、及意识。”
  7. ^ 安慧大乘广五蕴论》:“如是六转识,及染污意,阿赖耶识,此八名识蕴。”
  8. ^ 《瑜伽师地论·摄决择分》:“云何建立阿赖耶识与转识等俱转转相?谓:阿赖耶识,或于一时,唯与一种转识俱转,所谓末那。何以故?……或于一时,与二俱转,谓:末那及意识;或于一时与三俱转,谓:五识身随一转时;或于一时与四俱转,谓五识身随二转时;或时乃至与七俱转,谓五识身和合转时。”
  9. ^ 《瑜伽师地论·摄决择分》:“由此末那,我见、慢等恒共相应,思量行相。若有心位,若无心位,常与阿赖耶识一时俱转,缘阿赖耶识以为境界,执我起慢,思量行相。”
  10. ^ 《瑜伽师地论·摄决择分》:“又复、意识,染污末那以为依止,彼未灭时,相了别缚,不得解脱,末那灭已,相缚解脱。”
  11. ^ 真谛译《决定藏论》:“知有阿罗耶识与诸识互为作因缘、得共相应生者:阿罗耶识,或共一识相应得生,如说于,心有我见、㤭慢为相,于有意识,于无意识,阿罗耶识恒相应生,此我慢心,取阿罗耶识为境,言是我,言有我为相。或二识俱生,谓:于[意、]意识。或三识共生,谓:于意、意识,于五识中随取一识。或四识相应生,于五识取二识。乃至于五、六、七识共生,六尘现在前故。此意识,依心得立,因心未灭之时,意识不解缚故,因心若灭,意识则解。”
    真谛译《转识论》:“五识,于第六意识、及本识、执识,于此三根中,随因缘,或时俱起,或次第起。以作意为因,外尘为缘,故识得起。若先作意,欲取色、声二尘,后则眼、耳二识,一时俱起,而得二尘;若作意,欲至某处、看色、听声、取香,后亦一时,三识俱起,得三尘;乃至一时,具五识俱起亦尔。或前后次第而起,唯起一识,但得一尘。皆随因缘,是故不同也。如是七识,于阿梨耶识中,尽相应起,如众像影,俱现镜中,亦如众浪,同集一水。问:此意识,于何处不起?答:离无想定,及无想天,熟眠不梦、醉、闷绝、心暂死,离此六处,馀处恒有。如此识转,不离两义,一能分别,二所分别,所分别既无,能分别亦无,无境可取,识不得生,以是义故,唯识义得成。”
  12. ^ 玄奘译《瑜伽师地论·摄决择分》:“云何建立互为缘性转相?谓: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作二缘性:一、为彼种子故,二、为彼所依故。……为所依者,谓:由阿赖耶识执受色根,五种识身依之而转,非无执受。又由有阿赖耶识故,得有末那,由此末那为依止故,意识得转。譬如依止眼等五根,五识身转,非无五根,意识亦尔,非无意根。”
  13. ^ 玄奘译《显扬圣教论·摄胜决择品》:“依止因者,谓:由阿赖耶识所执色根为依止故,五识身转,非无执受。又由有此识故,得有意根,由此意根为依止故,意识得生。譬如依止眼等五种色根,五识身转,非无五根,意识亦尔,非无意根。”
  14. ^ 真谛译《决定藏论》:“依托者,阿罗耶识持诸色根,五识得生,不持不生;有阿罗耶识时,意识得生。”
    真谛译《摄大乘论释》:“论曰:是故阿梨耶识,成就为意,依此以为种子,馀识得生。释曰:离第一识,无别识体,为第二识因,及生起识因。佛说心名,此名目第二识。佛说识名,此名目六识。佛说意名,此名目第一识,何以故?第二识,及生起识,若前已灭,后识欲生,必依第一识生,及能生自类故,说名意根。”
  15. ^ 瑜伽师地论·本地分》:“何等名为五识身耶?所谓: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云何眼识自性?谓依眼了别色。彼所依者:俱有依,谓眼;等无间依,谓意;种子依,谓即此一切种子、执受所依、异熟所摄阿赖耶识。如是略说二种所依,谓色、非色,眼是色,馀非色。眼,谓四大种所造、眼识所依净色,无见有对。意,谓眼识无间过去识。一切种子识,谓:无始时来,乐著戏论,熏习为因,所生一切种子异熟识。……
    云何意地?……云何意自性?谓:心、意、识。心,谓:一切种子所随依止性,所随(依附依止)性,体能执受,异熟所摄,阿赖耶识。意,谓恒行意,及六识身无间灭意。识,谓现前了别所缘境界。彼所依者:等无间依,谓意;种子依,谓如前说一切种子阿赖耶识。”
  16. ^ 窥基瑜伽师地论略纂》:“‘彼所依者,俱有,等无间依,谓意’者,其俱有依,《唯识》第四,略有四说。一云:无俱依,第六有此依,谓即末那。二云:六以、五为俱有依,七以为依,八无此依。三云:六、如前,第八以第七及五根为依,种子识以第八及能熏为俱有依。四云:第六意识以为依,七、八识更互为依。广如彼说。此中言‘俱有依谓意’者。……第四解云:第六意识所依,及七、八更互相依,俱意处故,并名为意,由此论云‘俱有依谓意’,若不尔者,何简别心、意、识三,有依无依。而今通言‘俱有依谓意’故,第四说最为中理。”
    遁伦瑜伽论记》:“所依中,其俱有依,唯识四说,第四正义,第六意识所依七、八,及七、八更互相依。……然于此处,不言俱有依者,以意识无不共俱有依故,略也。基公牒论文中,加俱有字,未知何正。”
  17. ^ 《成唯识论》卷2:“论曰:初能变识大小乘教名阿赖耶。”
  18. ^ 《成唯识论》卷4:“第二能变其相云何?颂曰:次第二能变,是识名末那,依彼转缘彼,思量为性相。”
  19. ^ 《大乘百法明门论疏》卷上
  20. ^ 《杂阿含经》卷11:““何等为六根?眼根不调伏、不关闭、不守护、不修习、不执持,于未来世必受苦报;耳、鼻、舌、身、意根亦复如是。愚痴无闻凡夫眼根见色,执受相,执受随形好,任彼眼根趣向,不律仪执受,住世间贪、爱、恶不善法,以漏其心,此等不能执持律仪,防护眼根。耳、鼻、舌、身、意根,亦复如是。如是于六根不调伏、不关闭、不守护、不执持、不修习,于未来世必受苦报。” (CBETA, T02, no. 99, p. 76, a23-b2)
  21. ^ 菩提流支译《入楞伽经》卷8:“复次,大慧!言善不善法者,所谓八识。何等为八?一者、阿梨耶识;二者、意;三者、意识;四者、眼识;五者、耳识;六者、鼻识;七者、舌识;八者、身识。”
  22. ^ 印顺《以佛法研究佛法》〈阿陀那与末那〉:“须知末那译曰意,是思量义;常谈之恒审思量,乃玄奘增饰 ,非梵文本义,亦无著世亲学所不谈。末那之作用,在为六识生起之所依。上寻‘阿含’,则意处、意界,通为六识,别为意识之所依。一切有系之婆沙师、譬喻师等,不知有细意,乃立识无间灭为意。上座分别说系,则于六识外别立同时意界。龙树立‘现在意’(真谛有此义)。大众系之根本识及意界是常等,虽立名不同,而辨其为六识生起所依之意界则一。若见此义,则‘解深密经’之阿陀那识为依止,确指末那(意),无犹豫馀地。‘解深密经’,本识一而转识六,本末合论唯七心。以阿陀那识执持身根故,能起六识,故阿陀那复当末那之名。后之学者,偏据奘传之八识差别论,偏据恒审思量之末那,乃于“心意识相品”中不复能得末那。或者不忍‘解深密经’无末那,乃欲离此品而别求。宗派意识不除,经论之真义难明,此岂偏激之谈哉!”
  23. ^ 《十地论义疏》卷1:“三种同相智者:一缘起,二妄相,三真如。缘起者,第七阿梨耶识,是生死本也。妄想者六识心,妄生分别,邪著六尘。真如者,佛性真谛。第一义空也。此三解,无别异名,为同相。终日同处,染净常别,名不杂。”
  24. ^ 《十地论义疏》卷1:“法身者,法性身。心者,第七心。意者,第六意。识者,五识识。”
  25. ^ 霍韬晦《安慧“三十唯识释”原典译注》:“后来玄奘糅译成唯识论,即据后期唯识家义进一步把染污意列为第七识,并从音译为“末那”(manas),一方面又借梵文复合词的训释法说末那识是持业释,“识即意故”,第六意识则是依主释,“识异意故”(卷四、页三五),于是彻底分裂为二。其实从末那识的建立经过上看,则与第六意识在存有上应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