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百法明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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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门论》(梵语:Mahāyāna-śatadharma-prakāśamukha-śāstra;藏语:ཐེག་པ་ཆེན་པོའི་ཆོས་བརྒྱ་གསལ་བའི་སྒོའི་བསྟན་བཅོས)[1],世亲菩萨造(西藏说世亲或法护)[2][3],唐玄奘三藏于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8年)节译出百法的名目,即《大乘百法明门论·本事分中略录名数》。大者拣小为义。乘者运载得名(名义互言)百数也。法谓世出世之法。故心法八。心所五十有一。色乃十一。不相应二十有四。无为法六。故为大乘百法也。[4]
参见
[编辑]引用
[编辑]- ^ Door to Clarifying the Hundred Phenomena of the Mahayana. [2020-06-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03).
- ^ 雪歌仁波切. 《百法明門論》講記. [2020-06-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03).
关于《百法明门论》的作者,藏传佛教有二种说法,有人说它是世亲写的,有人说它是世亲的弟子法护写的。……不管是世亲写的或他的弟子写的,以四部宗义的角度看,它是以唯识的角度写的。怎么看得出来呢?因为它这里讲八识。四个宗义中,承许八识者,只有唯识宗,其他的宗义都不承许。
- ^ 《开元释教录》:“大乘百法明门论一卷(见内典录世亲菩萨造贞观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于北阙弘法院译沙门玄忠笔受)”
- ^ 窥基《大乘百法明门论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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