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號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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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號詔,是元世祖忽必烈於至元八年(1271年)改大蒙古國國號為大元的詔令。

至元八年十一月十五乙亥(1271年12月18日),建國號為大元,詔令:

誕膺景命,奄四海以宅尊;必有美名,紹百王而紀統。肇從隆古,匪獨我家。且之為言盪也,以之而著稱;之為言樂也,因之而作號。馴至興而造,互名大以中。世降以還,事殊非古。雖乘時而有國,不以利而制稱。為者,著從初起之地名;曰者,因即所封之爵邑。是皆徇百姓見聞之狃習,要一時經制之權宜,概以至公,不無少貶。
太祖聖武皇帝,握乾符而起朔土,以神武而膺帝圖,四震天聲,大恢土宇,輿圖之廣,歷古所無。頃者耆宿詣庭,奏章申請,謂既成於大業,宜早定於鴻名。在古制以當然,於朕心乎何有。可建國號曰大元,蓋取《易經》「乾元」之義。茲大冶流形於庶品,孰名資始之功;予一人底寧於萬邦,尤切體仁之要。事從因革,道協天人。於戲!稱義而名,固匪為之溢美;孚休惟永,尚不負於投艱。嘉與敷天,共隆大號。

從此蒙元確定了漢式的國號,與之前的秦漢唐宋不同的是,大元不是以地名為國號,而是用一個哲學性的概念,確定為國號,這種理念對之後的明朝清朝影響很大。

參考文獻[編輯]

  • 《中國通史》第七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