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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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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導向自农业农村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國務院製發。
主要領導
部長 韓俊
副部長
4
馬有祥 吳宏耀 張興旺
紀檢監察組組長吳清海
黨組成員
4
吳孔明(兼中國農業科學院院長) 夏更生黃艷李敬輝張治禮
國家首席獸醫師(官)陶懷穎(兼計劃財務司司長)
總經濟師魏百剛(兼對台灣農業事務辦公室主任)
總農藝師潘文博(兼種植業管理司(農藥管理司)司長)
總畜牧師王樂君(兼監督檢查司司長)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機構類型國務院組成部門
行政級別正部級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11000000000132664在維基數據編輯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農業農村部黨組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農業農村部紀檢監察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南里11號
對外官網官方網站
被接替者農業部
成立時間2018年4月3日
影像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簡稱農業農村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之一。

農業農村部主要負責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戰略、規劃和政策,監督管理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農產品質量安全,負責農業投資管理等工作[1]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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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0月,成立中央人民政府農業部。1954年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2]

1970年6月22日,中共中央決定,撤銷農業部、林業部水產部,設農林部[2]

1979年2月23日,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決定,撤銷農林部,分設農業部和林業部[2]

1982年5月4日,國務院機構改革,將農業部、農墾部國家水產總局合併設立農牧漁業部[2]

1988年4月,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撤銷農牧漁業部,設立農業部[2]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規定:「組建農業農村部。將農業部的職責,以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財政部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國土資源部的農田整治項目、水利部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農業農村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將農業部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劃入交通運輸部。不再保留農業部。」[3][4][5]

2018年4月3日,新組建的農業農村部由國務院副總理胡春華正式揭牌成立[6]

2019年8月26日,國家主席習近平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二號,公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將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職責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劃歸農業農村部[7]。《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四款修改為「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7]。」

2020年8月31日,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鈎改革的實施意見》(發改體改〔2019〕1063號),原由農業農村部(含原農業部)主管的中國種子協會中國奶業協會等38家行業協會(商會)與農業農村部分離,依法直接登記、獨立運行,剝離行政職能,不再設置業務主管單位。取消對其的直接財政撥款,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其發展[8][9]

2023年3月11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規定:「優化農業農村部職責。為統籌抓好以鄉村振興為重心的「三農」各項工作,加快建設農業強國,整體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把國家鄉村振興局的牽頭開展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組織擬訂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和重點地區幫扶政策,組織開展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社會幫扶,研究提出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相關資金分配建議方案並指導、監督資金使用,推動鄉村幫扶產業發展,推動農村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發展等職責劃入農業農村部,在農業農村部加掛國家鄉村振興局牌子。不再保留單設的國家鄉村振興局。國家鄉村振興局職責劃入農業農村部,要繼續加大對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的幫扶力度,全國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後的過渡期內,有關幫扶政策、財政支持、項目安排保持總體穩定,資金項目相對獨立運行管理。」 並將科學技術部的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農村科技進步職責劃入農業農村部。」[10]

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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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農業農村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農業農村部承擔下列職能[11]

  1. 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2. 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3. 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4. 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5. 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雙多邊漁業談判和履約工作。負貴遠洋漁業管理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6. 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提出技術性貿易措施建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7. 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城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本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8. 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並監督實施。制定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並按規定發布。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貴執業獸醫和畜禽屠案行業管理。
  9. 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國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10. 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中央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國務院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11. 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12. 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報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13. 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參與對外援助政策、農業貿易規則擬訂及談判,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授外項目,組織有關國際公約展約和協定執行。
  14. 完成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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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農業農村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農業農村部設置下列機構[11][12][13]

內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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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掛國家局牌子

派出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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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屬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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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屬企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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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社會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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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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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1954年至197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1979年至198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1988年至2018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2018年至今)

駐部紀檢監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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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駐農業農村部紀檢監察組,簡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農業農村部紀檢監察組,是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設在農業農村部的派駐機構。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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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成立中央紀委駐農業部紀檢組(監察部駐農業部監察局),是中央紀委監察部派駐機構。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制定出台《關於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為派駐全覆蓋確定了時間表和路線圖[16]。2015年中共中央《關於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的方案》(中辦發〔2015〕55號)撤銷監察部駐各單位監察局,中央紀委駐各單位紀檢組為對外工作聯絡的唯一名稱[17],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對139家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共設置47家派駐機構,其中20家為單獨派駐機構,27家綜合派駐機構負責監督119家單位[18][16]。中央紀委駐農業部紀檢組負責綜合監督農業部、國家林業局中國氣象局國務院扶貧辦4家單位[19]。改革前,中央紀委駐農業部紀檢組設6個室:辦公室(負責綜合事務運轉和幹部人事等工作)、第一紀檢室(負責信訪舉報、案件審理和案件管理等工作)、第二紀檢室(負責聯繫農業部)、第三紀檢室(負責聯繫國家林業局)、第四紀檢室(負責聯繫中國氣象局)、第五紀檢室(負責聯繫國務院扶貧辦;負責幹部監督等工作)[19]

2018年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施行後,調整組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駐農業農村部紀檢監察組,綜合派駐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中國氣象局3家單位。

歷任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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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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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該院院長高配副部長級,由國務院任免。
  2. ^ 廣東省人民政府與農業農村部雙重領導,以廣東省人民政府領導為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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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王勇:组建农业农村部 不再保留农业部. 新華網. [2018-03-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2. ^ 2.0 2.1 2.2 2.3 2.4 部简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2017-12-17 [2018-04-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09). 
  3. ^ 王勇.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2018年3月1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中國人大網. 2018-03-13 [2018-03-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09). 
  4.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中國人大網. 2018-03-17 [2018-03-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8). 
  5. ^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中國人大網. 2018-03-17 [2018-03-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8). 
  6. ^ 中国新成立机构陆续挂牌 胡春华为农业农村部揭牌. 多維新聞. 2018-04-03 [2018-04-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1-12). 
  7. ^ 7.0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中國人大網. [2019-08-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8). 
  8.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國政府網. [2021-0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16). 
  9. ^ 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鈎聯合工作組辦公室. 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 中國政府網. [2021-0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02). 
  10. ^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2023-04-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30). 
  11. ^ 11.0 11.1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农业农村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中國農經信息網. [2018-10-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0-03). 
  12. ^ 机构设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 [2018-03-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9). 
  13. ^ 財政部辦公廳、中宣部文改辦. 财政部办公厅、中宣部文改办关于报送2018年中央文化企业改革发展情况报告的通知(财办文〔2019〕26号)附件2:文化企业名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20-08-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10). 
  14. ^ 国务院任免刘军川、邱小平、屈冬玉职务. [2019-08-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01). 
  15. ^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018年4月4日). 中國政府網. 2018-04-04 [2018-04-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4-04). 
  16. ^ 16.0 16.1 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人民網. 2016-0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8). 
  17. ^ 关于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职责及内设机构调整等有关情况的通知(驻财纪〔2016〕11号).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16-04-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0-04). 
  18. ^ 驻国土资源部纪检组等多个综合派驻机构归口监督单位信息披露. 網易. 2016-0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5). 
  19. ^ 19.0 19.1 主要职责. 中央紀委駐農業部紀檢組. 2016-06-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9). 
  20. ^ 新任中国农业历史学会理事长宋树友简介. 中國農業歷史與文化. [2018-03-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07). 
  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介绍. 新浪. 2004-04-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9). 
  22. ^ 13位新人破格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 新華網. 2015-07-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6). 
  23. ^ 驻农业部纪检组监察局到广东省调研渔业油补工作. 中國海洋食品網. 2015-12-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6). 
國務院組成部門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2018年3月17日至今
現任
國務院農墾行業管理部門
2018年3月17日至今
國務院畜牧業行政主管部門
2018年3月17日至今
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
2018年3月17日至今
國務院生豬定點屠宰監督管理部門
2018年3月17日至今
國務院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2018年3月17日至今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務院農業投資項目管理部門
2018年3月17日至今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國務院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部門
2018年3月17日至今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國務院農田整治項目管理部門
2018年3月17日至今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國務院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部門
2018年3月17日至今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國務院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部門
2019年8月16日至今
前任:
國家鄉村振興局
國務院鄉村振興部門
2023年3月9日至今
國務院扶貧開發部門
2023年3月9日至今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國務院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規劃和政策主管部門
2023年3月9日至今
國務院農村科技進步指導部門
2023年3月9日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