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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驻中华民国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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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驻中华民国大使馆
在中華民国日本国大使館
日本国徽
概要
类型大使馆已弃用建筑物[*]已废止组织[*]
地点中华民国
地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09号[1]:274
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25号[2]
台北市济南路二段34号[3][4]
启用1935年、1940年(南京旧址
1952年(台北市)
关闭1937年、1945年(南京旧址)
1972年(台北市)
使馆信息
所属部门日本外务省
大使宇山厚(末任)

日本国驻中华民国大使馆(日语:在中華民国日本国大使館ざいちゅうかみんこくにほんこくたいしかん Zai Chūka Minkoku Nihonkoku Taishikan),简称日本驻华大使馆,是日本曾在中华民国设置的大使馆。该大使馆在中华民国大陆时期曾于南京市办公,留有日本驻南京大使馆旧址,后因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及《中华民国与日本国间和平条约》签署而在台湾台北市复设,直至1972年两国断交为止。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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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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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3年11月24日,日本大清北京设置“日本帝国驻清国公使馆”(在清国日本帝国公使館[5][注 1]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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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驻南京大使馆旧址

中华民国成立后公使馆成为“日本帝国驻中华民国公使馆”(在中華民国日本帝国公使館),中华民国定都南京市后迁往南京市。公使馆时期,有多次提案建议将其升格为大使馆以改善华日关系。1935年5月17日,公使馆在日本外务大臣广田弘毅主持下升格为“日本帝国驻中华民国大使馆”(在中華民国日本帝国大使館[7]。同时广田建议英国法国美国德国也将驻华公使馆升格为大使馆,得到各国同意。然而日本军部强烈反对对华和解,并强化华北分离工作。广田受此影响,提出广田三原则,硬化对华态度,令中华民国行政院院长汪精卫国民政府亲日派受挫[8]

中日战争、两国断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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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七七事变后,大使馆撤销。同年12月日本军攻下南京市后,日本将“日本帝国驻南京总领事馆”(在南京日本帝国総領事館)迁至大使馆旧址[9]

与南京汪精卫政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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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3月30日,亲日派汪精卫在南京市另建国民政府,与自南京市迁至陪都重庆市抗日的蒋中正国民政府分离[10]。之后日本在原址复设大使馆,并将总领事馆迁出[9]。大使馆一直营运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向同盟国投降,结束对华战争[11]。战后馆舍被国民政府没收,用作外交部宿舍[9]

战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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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台北日本政府在外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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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战后,日本进入盟军占领时期,日本驻外使领馆悉数裁撤,惟1950年2月始获美国许可而设立日本政府在外事务所日语日本政府在外事務所作为日侨侨务、商务处理机构[1]:274。同年4月19日,《日本政府在外事务所设置法》(昭和25年法律第105号)公布并同时施行,成为日本复设驻外机构的法源[12]。日方并于该年9月向迁至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提出在台湾派驻代表之要求,中华民国行政院遂于1951年1月17日透过院会决议核准日本代表驻台,两国并于同年10月1日同时公布日本政府在外事务所在台设置之消息[1]:274

1951年11月17日,“驻台北日本政府在外事务所”(在台北日本政府在外事務所)于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09号正式开馆,正副所长分别为木村四郎七和中田丰千代。该事务所具有核发日本护照等政府机能[1]:274-275。1952年2月1日,日本驻台事务所经台方同意后,得以扩大馆务、并获得与中华民国政府直接行文、使用外交密电码及外交邮袋等权限[1]:274-275

日本驻中华民国大使馆在台复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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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4月28日,日本与中华民国签订《中华民国与日本国间和平条约[13],条约并于同年8月5日批准换文生效[1]:276。同年12月26日,日方在台北设置“日本国驻中华民国大使馆”[14],日本政府驻台北在外事务所随之裁撤,中山北路二段109号的事务所旧址转为大使馆第一代馆址使用。大使开馆后的第一代日本大使为芳泽谦吉,原在外事务所所长木村四郎七亦转调至大使馆服务,与清水董三日语清水董三同时担任使馆参事[1]:276

1956年,日本大使馆迁至中山北路三段25号的第二代馆址[1]:276。1963年4月1日,与“日本国驻台北总领事馆”(在台北日本国総領事館合署办公[15]。至1972年大使馆闭馆之前,末代馆址为城中区济南路二段34号[3][4]

断交闭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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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9月29日,日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并与中华民国断交,之后双方互设的大使馆与总领事馆都遭废止[16]。断交后,日本在台湾设置了实质大使馆“交流协会”(现日本台湾交流协会[17]

历任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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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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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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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亦有来源称设于同治十一年(1872年)[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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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臺灣省通志 卷3 政事志 外事篇, 台北市: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1971-06-30 
  2. ^ 『昭和46年版 わが外交の近況(第15号)』第3部 > II 付表 > 2. わが国の在外公館一覧表. 外务省. 1971 [2022-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16). 
  3. ^ 3.0 3.1 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 擇址前駐華使館處理事務. 经济日报. 1973-02-16: 06. 
  4. ^ 4.0 4.1 代查亞東關係協會駐東京、大阪之地址及日本交流協會駐台北、高雄地址. 经济日报. 1973-03-03: 07. 
  5. ^ 在清国公使館. 国立公文书馆. [2022-1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12). 
  6. ^ 日本公使馆旧址. 东华流韵. 2009-06-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23). 
  7. ^ 岛崎贞彦. 在中国日本公使館の大使館昇格問題. 国际政治. 1965, 28 [2022-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13). 
  8. ^ 服部龙二. 広田弘毅. 中央公论新社. 2008: 86—106. ISBN 9784121019516. 
  9. ^ 9.0 9.1 9.2 南京:日本驻中华民国大使馆今起修缮(组图). 搜狐滚动. 江苏卫视. [2019-1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8). 
  10. ^ 『写真週報』 にみる昭和の世相_年表解説. 国立公文书馆. [2022-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21). 
  11. ^ <コラム>ひっそりと現存する、南京日本国大使館を訪ねて. Record China. [2022-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12. ^ 法律第百五号(昭二五・四・一九) 日本政府在外事務所設置法. 衆議院. 1950-04-19 [2019-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15. 
  13. ^ 链接至维基文库 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 维基文库. 1952. 
  14. ^ 法律第三百三十二号(昭二七・一二・二六) ◎在外公館の名称及び位置を定める法律等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法律. 众议院. [2022-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19). 
  15. ^ 法律第七十三号(昭三八・四・一) ◎在外公館の名称及び位置を定める法律及び在外公館に勤務する外務公務員の給与に関する法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法律. 众议院. [2022-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19). 
  16. ^ 外務省: 日中国交正常化45周年・日中平和友好条約締結40周年を迎えて. 外务省. [2022-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4). 
  17. ^ 日本台湾交流協会概要. 公益财团法人日本台湾交流协会. [2022-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