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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芬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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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芬蘭關係

中華民國

芬兰
代表機構
駐芬蘭台北代表處芬蘭商務辦事處
代表
代表 張秀禎[註 1][2]代表 米高[3]
Mikko Karppinen

中華民國與芬蘭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芬蘭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26-1932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直至1990年代,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政治

外交

綠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反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中包括芬蘭

1923年,中華民國派駐芬蘭代辦(由駐瑞典公使館一等秘書兼任代辦使事)。

1925年,開始派駐芬蘭公使

1926年10月29日,芬蘭與中華民國建立公使級外交關係。於首都赫爾辛基設立中華民國駐芬蘭共和國公使館;芬蘭則在上海派駐公使,並於南京、上海、廣州漢口天津煙臺青島設立領事館[註 2]

1932年4月28日,中華民國駐芬蘭公使館「暫行停辦」,館務由駐瑞典公使館辦理。[註 3]

1933年7月20日,芬蘭外交部照會中華民國外交部,聲明在華利益委託丹麥駐華公使館代理。

其後,芬蘭承認日本帝國扶植的滿洲國,滿洲國並派駐芬蘭公使(駐納粹德國公使兼任)。

2002年12月18日,芬蘭政府發佈公報承認中華民國汽車駕駛執照並實施免試互換駕照。[4]

2019年5月,芬蘭國會法制委員會主席塔維奧芬蘭語Ville Tavio呼籲世界衛生組織幹事長譚德塞邀請台灣參與世界衛生大會[5]

人員互訪(2005年至今)

僅列舉部分名單:

中華民國:總統夫人周美青[註 4]、前副總統連戰[7]、考試院長關中[8]、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9]、司法院秘書長范光群[10]、經濟部政務次長卓士昭[11]、經濟部常務次長梁國新[8]沈榮津[12]、科技部政務次長蔡明祺[13]、交通部常務次長范植谷[12]、教育部常務次長林騰蛟[1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盧天麟[9]、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江宜樺[15]、關務署長廖超祥[14]、臺北市長郝龍斌[11]柯文哲[16]

芬蘭:貿易暨工業部貿易司長愛利克森(Bo Göran Eriksson)[17]、國會第二副議長柯斯基能英语Johannes Koskinen[18]、國會秘書長狄迪能芬蘭語Seppo Tiitinen[10]

代表機構

1990年6月1日,於首都赫尔辛基設立具大使館性質駐芬蘭臺北貿易文化辦事處(Taipei Trade and Cultural Office)。1992年12月1日,更名為駐芬蘭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2004年12月1日,再更名為駐芬蘭台北代表處(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Finland)。[19][12][2]

1991年2月1日,於首都台北設立同等性質的芬蘭工業暨運輸辦事處(Office of Finnish Industry and Transport)。1993年1月,更名為芬蘭外貿協會(The Finnish Foreign Trade Association),並授權在臺簽發商務及觀光簽證。1995年7月1日,再更名為芬蘭商務辦事處(Finland Trade Center)。2014年10月,更名為芬蘭駐臺灣貿易及創新辦事處(Finpro Taiwan, Finland's Trade and Innovation Office)[19][12]。2018年1月,名称改回芬蘭商務辦事處(Finland Trade Center)[3]

駐芬蘭臺北代表處代表(中華民國駐芬蘭共和國大使)

姓名 任期 備註
吳明彥 1999年?-2005年 [20][21]
劉祥璞 2005年-2006年 [21][22]
申佩璜 2006年-2009年 [22][23]
鄭天授 2009年-2010年 [24]
曾慶源 2010年-2012年 [25]
林錦蓮 2012年-2017年 [25][26]
程其蘅 2017年-2019年 [27]
張秀禎 2019年- [28]

簽證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申根區免簽證」的方式入境芬蘭。
歐盟芬蘭護照英语Finnish passport芬蘭公民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

歐洲申根區給予持有載明身分證字號的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申根區免簽證入境,停留日數與申根區合併計算,每6個月期間內總計可停留90天。[29][30][31]

芬蘭公民持有歐盟護照者也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90天。[32]

相關警示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芬蘭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2020年3月19日發布);[33]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發布)。[34]

經濟

兩國定期輪流在對方首都舉辦「臺芬經貿諮商會議」,至2016年已舉辦第4屆。[13]

貿易

2015年4月18日,國貿局委託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外貿協會)辦理的「2015年新北歐利基產業拓銷團」與36家廠商前往俄羅斯聖彼得堡芬蘭愛沙尼亞瑞典波蘭等國爭取商機,該團也是台灣近期赴北歐地區規模最大的拓銷團。[35]

2019年,芬蘭是中華民國第49大貿易夥伴、第42大進口夥伴、第47大出口夥伴。出口至芬蘭的金額為2億6,164萬8,683美元,年增1.234%。自芬蘭進口的金額為3億6,400萬7,108美元,年減8.804%。貿易呈現入超赤字)1億0,235萬8,425美元,年減27.244%;2018年,芬蘭是中華民國第49大貿易夥伴、第42大進口夥伴、第51大出口夥伴。[36]

投資

2003年,鴻海科技集團透過香港富智康集團併購芬蘭Eimo芬蘭語Eimo,投資金額為6,700萬歐元。2007年,光寶科技併購芬蘭Perolos,投資金額為2億7,700萬歐元。此外,宏碁合勤科技友訊科技趨勢科技等則透過其他歐洲分支機構在芬蘭成立銷售或服務據點,負責人均為外籍人士;[37]根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統計,截至2017年,芬蘭對台灣投資共27件,總投資金額約533萬美元。[14]

交流

僑民

旅居芬蘭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約80人,多為受薪階級家庭主婦學生,並無獨立經營商業者。[37]

2002年6月,當地台僑成立「芬蘭臺灣協會」。[38]

教育

1998年,國立台灣大學校長陳維昭訪問芬蘭。[39]4月4日,芬蘭科學院英语Academy of Finland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簽署科研交流合作協定,芬蘭科學院歷任院長亦應邀訪台。[38][40]

2003年9月起,中華民國教育部提供「台灣獎學金」及「華語文獎學金」予芬蘭學生赴台留學[38]

2004年9月26日,赫爾辛基大學總校長(Chancellor)萊維歐(Kari Olavi Raivio)博士夫婦應外交部國立台灣大學邀請抵台訪問8天。期間拜會中央研究院、外交部、教育部、行政院衛生署及國立台灣大學等部會機構。 [41]

2010年起,中華民國外交部提供「台灣獎助金」予芬蘭學者赴台從事漢學或台灣研究。2011年1月起辦理「教育部獎補助外國人士來華短期研究或研習華語文要點」予芬蘭學生赴台留學。[42]

截至2017年,共有台灣28所大學芬蘭26所大學進行各項研究合作、交換教授及學生或締結姊妹校等計畫。台灣前往芬蘭留學的博士生與交換學生近百人。[14]

會展

2012年9月13日,台北市長郝龍斌率領文化局等市府部門,前往2012世界設計之都赫爾辛基,參與「赫爾辛基設計周(Helsinki Design Week)」,並舉辦「台北之夜」,以「24h+TAIPEI」為主題,運用超過40件的台北設計作品,串出台北的24小時生活故事,透過設計與觀展民眾互動溝通。[43]

協定

雙邊協定[44]
日期 簽署 備註
1998年4月4日 中華民國國科會芬蘭科學院英语Academy of Finland科學合作協定》 [45]
2007年3月 《國家科學委員會與東芬蘭大學遠距教學科研合作計畫》 [9]
2008年11月 中國文化大學與東芬蘭大學締結姐妹校協議》 [15]
2010年11月 國立交通大學漢肯經濟學院締結姊妹校協議》
天主教輔仁大學與漢肯經濟學院締結姊妹校協議》
國立聯合大學奧盧大學締結姊妹校協議》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與奧盧大學締結姊妹校協議》
[8]
2015年1月27日 中華民國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與芬蘭共和國金融情報中心關於涉及洗錢、相關前置犯罪及資助恐怖主義金融情資英语Financial intelligence交換合作瞭解備忘錄 [46]
2017年1月19日 臺灣海關與芬蘭海關打擊關務詐欺合作協議》 [47]

交通

航空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19年12月9日[註 5]):

 中華民國

駕車

持有中華民國汽車駕駛執照於入境芬蘭6個月後的2年內可免試更換芬蘭駕駛執照英语Driving licence in Finland;短期亦可持中華民國國際駕駛執照配合國內駕駛執照在芬蘭駕車。[48]

注釋

  1. ^ 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1]
  2. ^ 《芬蘭一瞥》〈外交〉,芬蘭駐華公使館於1937年12月在上海發行。
  3. ^ 1933年、1938年中華民國外交部出版的《駐外使領各館職員錄》列有駐芬蘭國公使館,只是標註「暫停」、「暫行停辦,由駐瑞典使館兼理」。而1946年的《駐外使領各館職員錄》中已經不再列駐芬蘭國公使館;1937年5月1日,有芬蘭駐華公使(駐日本公使兼任)華爾槐納英语Hugo Valvanne到中國遞交到任國書,至1939年仍有駐華公使館秘書代辦使事。
  4. ^ 以「台北愛樂管弦樂團」名譽團長身分訪問赫爾辛基,並贈送赫爾辛基市立圖書館童書一批,由該館主任代表接受。[6]
  5. ^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暫停更新。

參考資料

  1. ^ 陳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Yahoo!奇摩引用中央通訊社. 2012年8月31日 [2016年11月1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11月30日). 
  2. ^ 2.0 2.1 駐外館處.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1-0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1). 
  3. ^ 3.0 3.1 駐臺外國機構.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1-0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2). 
  4. ^ 《中華民國93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8-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4). 
  5. ^ 公眾外交協調會. 歐洲多國政要強力聲援我參與「世界衛生大會」,外交部表示誠摯感謝.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年5月17日 [2019年7月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8月31日). 
  6. ^ 中央社. 周美青率台北愛樂訪問芬蘭. 中時電子報. 2014年7月20日 [2019年3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7. ^ 蔣志薇 陳藝緯. 連戰兩週訪3國 俄羅斯德國芬蘭. TVBS新聞台. 2005年9月23日 [2018年8月2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2月21日). 
  8. ^ 8.0 8.1 8.2 《中華民國99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8-1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8-13). 
  9. ^ 9.0 9.1 9.2 《中華民國96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8-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1). 
  10. ^ 10.0 10.1 《中華民國95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8-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17). 
  11. ^ 11.0 11.1 《中華民國101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8-1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2-13). 
  12. ^ 12.0 12.1 12.2 12.3 《中華民國104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8-1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8-30). 
  13. ^ 13.0 13.1 《中華民國105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對外關係〉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4-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1-29). 
  14. ^ 14.0 14.1 14.2 14.3 《中華民國106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對外關係〉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4-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4-02). 
  15. ^ 15.0 15.1 《中華民國97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8-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1). 
  16. ^ 王品力. 參訪芬蘭知名藝術機構 柯文哲:評估台北總圖、北美二館如何設計. 風傳媒. 2020年1月21日 [2020年1月2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6日). 
  17. ^ 《中華民國94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8-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13). 
  18. ^ 公眾外交協調會. 芬蘭國會副議長柯斯基能及賈斯卡利議員訪華.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9年4月6日 [2019年3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19. ^ 19.0 19.1 《中華民國86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8-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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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中華民國駐外代表機構名錄. multilingual.mofa.gov.tw. 2009 [2017-08-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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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外籍人士來臺免簽證適用國家名單.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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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 臺灣海關與德國海關打擊關務詐欺合作協議中譯本-全國法規資料庫. law.moj.gov.tw. [2019-1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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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