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副總統
美利堅合眾國副總統 | |
---|---|
Vic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 |
副總統辦公室 美國參議院 | |
尊稱 | 副總統女士(非正式) 尊敬的(正式) 議長女士(參議院內) 閣下(國際往來) |
地位 | 聯邦政府行政分支位階第二長官 |
所屬 | 內閣 國家安全會議 國家航天委員會 國家經濟委員會 |
官邸 | 天文台環路一號 |
機關所在地 | 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
任命者 | |
任期 | 4年1屆,無連任限制 |
設立法源 | 美國憲法 |
首任 | 約翰·亞當斯[1] |
設立 | 1789年3月4日[2][3] |
後繼職位 | 第一順位[4] |
薪資 | 年薪230,700美元 |
網站 | 美國白宮副總統資料頁(英文) |
美利堅合眾國副總統(英語:Vic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非正式簡稱:VP / VPOTUS)是美國聯邦政府行政分支中位階第二高的官員,僅次於美國總統;同時在美國總統繼任順序中排列第一。副總統也以參議院議長的身份參與聯邦立法機關的運作,以此身份主持(或委託某位參議員主持)參議院相關會議。大多數情況下副總統不會在參議院中投票,除非需要打破票數持平。副總統還負責主持國會聯席會議[5]。美國現任(第49任)的副總統為民主黨的賀錦麗。候任(第50任)的副總統為共和黨的J·D·萬斯,預計於2025年1月20日上任。
美國副總統與美國總統一同通過間接選舉產生,他們都由美國人民選舉的選舉人團進行投票產生;他們的任期均為四年。[5]1967年通過的《美國憲法第二十五修正案》第2節建立了副總統的繼任機制,如果副總統職位出現空缺,總統可提名繼任人填補(但需美國國會兩院確認)。而此前,無論是副總統接任總統,或副總統去世、辭職,副總統職位於任內不會作出填補。[4]
美國副總統也是國家安全會議的法定成員,同時也是史密森尼學會評議董事會的成員。[5]副總統辦公室負責協助和統籌副總統的相關職能。該辦公室自1787年制憲會議成立以來,副總統職位的作用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特別是在過去的100年裏,副總統職位已經發展成集國內和國外政治政策的權力職位,現在更被廣泛視為總統行政部門的一個組成部分。隨着副總統職權在行政分支的擴大;它在立法分支的職權則相應地縮小,例如副總統已經很少主持參議院會議。[6]
《美國憲法》並沒有明確將美國副總統職位分配到任何一個分支,以致於政治學者就副總統辦公室歸屬哪個政府部門產生分歧:歸屬行政分支、歸屬立法分支、兩個分支都歸屬、還是兩個分支都不歸屬。[6][7]副總統歸屬於行政分支(幾乎完全與立法部門隔離)的現代觀點之所以產生,是由於總統與國會將相當大的行政權力分配給了副總統。[6][8]
職位起源
[編輯]在1787年的制憲會議上,大家並沒有討論是否要設立一個「副總統」的職位。直到會議接近尾聲時,一個由11人組成的「剩餘事務委員會」提出了一個選舉首席行政官(總統)的方案。[9]代表們先前已經考慮過有關參議員議長的遴選,決定「參議院應該選舉自己的議長」,並且同意將該官員指定為行政分支的直接繼任者。他們還考慮了行政分支的選舉方式,但是並未就此達成共識。不過這一切在1787年9月4日發生了改變,委員會建議由選舉人團來選舉美國行政分支的首席行政長官,而每個州的選舉人團人數等於該州眾議員和參議員人數的總和。[6][10]
擬議的總統選舉過程要求每個州選舉各州的選舉人團,選舉人團成員將酌情選擇他們個人認為最合格的候選人。
任職條件
[編輯]根據美國憲法第十二條修正案的相關規定,「無資格擔任總統的人,也無資格擔任合眾國副總統」。因此,擔任美國副總統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 出生時即為美國公民,或者是在合眾國憲法通過時為美國公民
- 年滿35周歲
- 在美國居住不少於14年
但與「當選擔任總統職務不得超過兩次」的規定不同的是,憲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沒有限制副總統的連任次數。
誓詞
[編輯]與美國總統就職必須宣誓的規定不同,美國憲法並無定立副總統的就職官方誓詞。
自1789年至今,出現和使用過數個誓詞版本,既是副總統的就職誓詞,也是其作為參議長代表全體參議院議員和政府官員宣誓的誓詞。較為普遍的是自1884年開始使用的誓詞版本(括號內文字均無統一規定):
I, (first name last name), do solemnly swear (or affirm) that I will 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against all enemies, foreign and domestic; that I will bear true faith and allegiance to the same; that I take this obligation freely, without any 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 and that I will well and faithfully discharge the duties of the office on which I am about to enter. So help me God.[11]
我, XXX(副總統的姓名) ,鄭重宣誓(或「保證」) ,我將支持並捍衛合眾國憲法,抵禦內外所有的敵人;我將堅定信念並忠心不二;我願承擔此責任,絕無私心或意圖逃避;並將恪盡職守。願上帝幫助我。
憲法最初的規定和修改
[編輯]根據憲法最早規定,得到第二多選舉人票的總統候選人當選副總統。但是制定憲法時並無考慮到政黨組成,因此,1800年就出現了總統和副總統來自不同政黨的局面。結果,美國於1804年6月通過憲法第12條修正案,將選舉人團的總統及副總統選舉分開。
另外,憲法第25條修正案獲通過前,如果副總統(因為繼任總統職位、去世或辭職)離任,空缺不會於任內填補。根據第25條修正案,如果副總統職位出缺,總統可提名填補人選,但需要得到參議院確認。
選舉
[編輯]美國副總統是在美國總統選舉中與總統候選人一起搭檔參選的,所以某總統參選人當選後,一起搭檔的副總統參選人就隨之也當選。
一般來說,總統候選人都會找一些來自黨內不同派系的人士(例如來自國家不同地區、或持有不同政見等等)來擔任副總統候選人,因而可提高參選團隊的代表性。
職責
[編輯]處理國政
[編輯]現代副總統職位具有重要權力,被廣泛視為行政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現代的副總統都是總統重要的執政夥伴、顧問和代表總統出席重要場合。副總統還是國家安全會議的法定成員,因此在國安事務中發揮着重要作用。
參議院議長
[編輯]根據美國憲法,副總統兼任參議院議長(英語: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Senate)。但是副總統在美國參議院內只管理規程事務,而不能提出議案或參與辯論。而且副總統只能於參議院表決中支持和反對票數相同時才可投下關鍵性的一票。歷來投票次數最多的副總統是賀錦麗,自2021年上任至今一共投過33次,打破了約翰·卡德威爾·卡爾霍恩保持了191年的紀錄[12],而美國史上有12位副總統從未需要投下關鍵一票。
另一方面,副總統亦須於總統大選中主持選舉人團的選票點算,所以如果現任副總統同時為總統選舉候選人,他就要為自己宣佈選舉結果。例如2001年,兼任副總統及民主黨總統候選人的阿爾·戈爾宣佈自己於總統選舉中落敗。2021年,兼任副總統及共和黨副總統候選人的邁克·彭斯宣佈自己於總統選舉落敗。
2017年2月7日,副總統邁克·彭斯因參院表決教育部長人事案,結果同意與反對各為50票,最終靠彭斯的一票打破平手僵局,讓爭議極高的富商貝琪·德沃斯成為教育部長。這是美國國會史上首次在行使內閣提名同意權時由副總統出面使用參議院議長職權投票。
繼任美國總統
[編輯]美國副總統是總統的第一繼任人選,一旦總統於任內死亡、辭職或被撤職,副總統會立刻繼任。所以,副總統經常被指與總統「只有一個心跳的距離」。副總統繼任總統的先例於1841年由約翰·泰勒成立,並於1967年通過的美國憲法第二十五修正案列明。美國憲法第二十修正案第三條亦規定,如總統當選人在上任前死亡,副總統當選人屆時將繼位成為總統。[13][14]
在美國歷史上共有8位副總統因總統死於任內而繼任,只有傑拉爾德·福特是因為總統李察·尼克遜辭職而繼任。因為沒有總統被撤職(李察·尼克遜是自己辭職的),所以沒有副總統因總統撤職而繼位。
紀錄
[編輯]- 有一位女性副總統:
- 有一位亞裔及非裔的副總統:
- 賀錦麗
- 有兩位副總統曾分別在兩位總統任內任職:
- 有七位副總統在任內逝世:
- 有三位副總統都姓詹森:
- 有兩位副總統在任內辭職:
- 約翰·卡德威爾·卡爾霍恩,於1832年辭職。
- 斯皮羅·阿格紐,於1973年辭職。
- 有九位副總統接任了總統職務:
- 約翰·泰勒在威廉·亨利·夏里遜總統逝世一個月後接任總統職務(1841年)。
- 米勒德·菲爾莫爾在扎卡里·泰勒總統逝世後接任總統職務(1850年)。
- 安德魯·詹森在亞伯拉罕·林肯總統遇刺後接任總統職務(1865年)。
- 切斯特·亞倫·阿瑟在占士·艾伯林·加菲總統遇刺後接任總統職務(1881年)。
- 狄奧多·羅斯福在威廉·麥金萊總統遇刺後接任總統職務(1901年)。
- 卡雲·古列茲在華倫·加梅利爾·哈定總統逝世後接任總統職務(1923年)。
- 哈里·S·杜魯門在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總統逝世後接任總統職務(1945年)。
- 林登·詹森在約翰·甘迺迪總統遇刺後接任總統職務(1963年)。
- 傑拉爾德·福特在李察·尼克遜總統辭職後接任總統職務(1974年)。
- 有四位副總統在現任總統任滿後參選並順利接任總統職務,他們是:
- 約翰·亞當斯,是喬治·華盛頓總統任內的副總統,1789-1797年任副總統,1796年成功當選並順利接任總統。
- 湯馬斯·傑佛遜,是約翰·亞當斯總統任內的副總統,1797-1801年任副總統,1800年擊敗亞當斯接任總統。
- 馬田·范布倫,是安德魯·積遜總統任內的副總統,1833-1837年任副總統,1836年成功當選並順利接任總統。
- 喬治·夏拔·獲加·布殊,是朗奴·列根總統任內的副總統,1981-1989年任副總統,1988年成功當選並順利接任總統。
- 有兩位副總統在完成副總統任期後,相隔一段時間後再成功擔任總統,他們是:
歷任美國副總統
[編輯]參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Page Smith. John Adams: 1784-1826, Volume 2. ACLS History E-Book Project. 2008: 744 [2019-07-26]. ISBN 978159740349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7).
- ^ Pauline Maier. Ratification: The People Debate the Constitution, 1787-1788. Simon and Schuster. 2011-06-07: 433 [2019-07-26]. ISBN 978068486855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7).
- ^ March 4: A forgotten huge day in American history. 國家憲法中心. [2019-07-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24).
- ^ 4.0 4.1 Clause VI - U.S. Constitution. 康乃爾大學法律資訊中心. [2019-07-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9).
- ^ 5.0 5.1 5.2 Vice President. USLegal, Inc. [2019-07-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0-25).
- ^ 6.0 6.1 6.2 6.3 Todd Garvey. William & Mary Bill. A Constitutional Anomaly: Safeguarding Confidential National Security Information Within the Enigma That Is the American Vice Presidency. Rights Journal: 565-605. [2019-07-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28).
- ^ Roy E. Brownell II. A Constitutional Chameleon: The Vice President's Place within the American System of Separation of Powers Part I: Text, Structure, Views of the Framers and the Courts (PDF). Kansas Journal of Law and Public Policy. 2014: 1–77 [2019-07-27].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7-12-30).
- ^ Joel K. Goldstein. The new constitutional vice presidency.. Wake Forest Law Review. 1995, 30: 505 [2019-07-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7).
- ^ Establishing the Electoral College and the Presidency. Teaching American History. [2019-07-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01).
- ^ Richard Albert. The Evolving Vice Presidency. Temple Law Review. 2005-01, 78 (4): 811–896 [2019-07-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01).
- ^ Oath of Office. senate.gov. Washington, D.C.: Secretary of the Senate. [July 30, 2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July 28, 2018).
- ^ 33度投票打破參院僵局 賀錦麗創191年紀錄. 台視新聞網. 2023-12-06 (中文(臺灣)).
- ^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National Archives. 2019-09-19 (英語).
- ^ 美國十月驚奇》如果總統候選人或當選人死了,哪些憲政難題要解?-新新聞. 風傳媒. 2020-10-08.
延伸閱讀
[編輯]- Joel Kramer Goldstein. The Modern American Vice Presidency: The Transformation of a Political Instituti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4-07-14 [2019-07-27]. ISBN 97814008552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7).
- Steve Tally. Bland Ambition: From Adams to Quayle-- the Cranks, Criminals, Tax Cheats, and Golfers who Made it to Vice President.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1992 [2019-07-27]. ISBN 97801561314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7).
外部連結
[編輯]- 現任美國副總統賀錦麗官方資料頁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英文)
美國總統繼任順序 | ||
---|---|---|
前任者: — |
第一 | 繼任者: 美國眾議院議長 邁克·約翰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