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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乡村振兴局

坐标39°58′11″N 116°26′55″E / 39.96967°N 116.44868°E / 39.96967; 116.44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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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8′11″N 116°26′55″E / 39.96967°N 116.44868°E / 39.96967; 116.44868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国务院制发[注 1]
主要领导
局长空缺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组织上级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部委加挂国家局牌子)
行政级别副部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00000000019502X在维基数据编辑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
本级纪检监察机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农业农村部纪检监察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
机构沿革
被接替者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立时间2021年2月25日
撤销时间2023年3月7日(改为部委对外加挂牌子)
影像资料

国家乡村振兴局[注 2](英语:National Rural Revitalization Administration),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加挂的牌子,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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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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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12月22日,为加快甘肃河西走廊商品粮基地建设,改变甘肃定西宁夏西海固地区的贫困面貌,国务院决定成立三西(河西、定西、西海固)地区农业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负责办理日常工作[1]

1986年5月16日,国务院成立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下设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开发办”),负责办理日常工作,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2]

1988年7月18日,国务院决定将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与“三西”地区农业建设领导小组合并为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开发办”)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同时保留“三西”地区办公室,与开发办合署办公[3]

1993年9月17日,国务院决定,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更名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4]。1993年12月28日,正式更名[5]。小组下设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1998年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规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农业部单设办事机构[6]

2002年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2〕17号)发出,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将原农业部内设机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单独设置,并升格为副部级,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机关后勤事务及离退休经费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具体工作由农业部承担。原由农业部管理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全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中心、中国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全部划转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作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7]

国家局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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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6日 中国如何从脱贫攻坚迈向乡村振兴?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021年1月4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精神[8],2021年1月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统筹全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工作,由农业农村部管理[9]。2021年2月16日,《求是》杂志2021年第4期发表“中共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的署名文章《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奇迹》,表明该机构已经成立[10]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制相应撤销。原国务院扶贫办的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及行政关系由国家乡村振兴局承接[9]

2021年2月25日,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11],主要承担做好从脱贫攻坚向全面乡村振兴的过渡工作[12][13][14]。国家乡村振兴局成立后,仍使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公章,且一直未对外公布“三定”方案[15]

2023年3月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优化农业农村部职责。为统筹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将国家乡村振兴局的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研究提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等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在农业农村部加挂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乡村振兴局。”[16]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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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建制撤销前,国家乡村振兴局暂设置下列机构(除注明外为副司局级):[17]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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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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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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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部对外保留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农业农村部在乡村振兴工作方面设置下列机构:[18]

历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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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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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1年1月成立起至2023年3月撤销止,国家乡村振兴局单独存在期间,由于“三定”规定未颁布,该局从未使用过“国家乡村振兴局”公章,仍继续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作为代章使用。
  2. ^ 该机构官方标准全名中不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国国号,不设特定简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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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三西(河西、定西、西海固)地区农业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82〕8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3年01期
  2.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86〕39号). 中国政府网. 2012-07-24 [2017-07-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08). 
  3.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88〕30号). 中国政府网. 2011-03-30 [2017-07-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3). 
  4.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名称和成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3年24期
  5. ^ 机构职能.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31). 
  6. ^ 王振川主编. 中国改革开放新时期年鉴 1998年. 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14.06: 427. ISBN 978-7-5162-0539-6. 
  7.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2〕17号). 中国政府网. 2002-02-25 [2017-07-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01). 
  8. ^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 澎湃新闻. 2021-02-25 [2021-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30). 
  9. ^ 9.0 9.1 宣武门甲1号(原载新华社客户端). 别猜了,乡村振兴应有此“局”. 封面新闻. [2021-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30). 
  10. ^ 首次!国家乡村振兴局亮相. 新浪网. 2021-02-17 [2021-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8). 
  11. ^ 新华社新华视点. 今天下午,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 观察者网. [2021-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30). 
  12. ^ 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 光明网. [2021-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30). 
  13. ^ 国家乡村振兴局亮相,挂上这块牌子意味着什么?. 环球网. [2021-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30). 
  14. ^ 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 “三农”工作迎来新起点. 环球网. [2021-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30). 
  15. ^ 李玉楼. 挂牌的740天和此前的21年:国家乡村振兴局不再单设需要付费订阅. 南方周末. 2023-03-16 [2023-03-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16). 
  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文字实录. 新华网新闻. 北京. [2023-03-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07) (中文(简体)). 
  17. ^ 国家乡村振兴局 机构. www.nrra.gov.cn. [2024-03-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17). 
  18. ^ 乡村建设促进司、规划设计研究院团组织开展春节回乡调研成果交流会. www.aape.org.cn. [2024-03-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17).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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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职能设立 国务院乡村振兴部门
2021年2月25日至2023年3月9日
继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前任: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务院扶贫开发部门
2021年2月25日至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