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特伽罗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补特伽罗

补特伽罗梵语पुद्गल, pudgalaपूढलतिष्ठिकाय, Pudgalāstikāya巴利语puggala),又译为福伽罗弗伽罗,或简称为普罗,意译为数取趣佛教术语,泛指通常所说的“有情”、“众生”或是,部分佛教部派以之实指辗转轮回六道的主体。这个术语源自于古印度哲学,在不同沙门教派传统中,都使用这个术语来建立自身学说,佛教也是其中之一。

释义[编辑]

在佛教经典,补特伽罗可泛指任何的[1],因此也译为有情或人[2][3]。佛陀在经藏中除了施设了众多补特伽罗,也对其含义有所解释,例如《增支部·嫌恨品·A.5.161》:

因为补特伽罗与业报有密切关联,在古印度宗教,或被视为轮回的主体。

概论[编辑]

佛教认为(ātman)是对于五蕴的错误认识[5],只是假名[6][7],皆为非我、非我所,即一切法无我。因此在提到轮回主体时,多用补特伽罗来代替。部派佛教时期,也兴起补特伽罗学说,主要的目的是用来解说生死轮回的实体。

基于论书如《俱舍论》等的说法,学术界对佛教理论的一种有代表性解读称:相对佛教而言的外道所认为的我,可称离蕴我[8],他们认为在五蕴之外存在一个真正的自我,即神我puruṣa)或命我jīva英语jiva),它是常住不变的,单一的,有支配功能的[9]。佛教反对这种见解,认为五蕴由业的牵引逐渐产生变异,没有主体“我”的支配,只遵循因果规律。有记载犊子部及其支派认为,补特伽罗与五蕴非即非离,其他部派认为,补特伽罗若是实有,则类同于外道所说之我[10],因而补特伽罗就是于五蕴而说的假名[11],无补特伽罗我,亦即人无我。

历史源流[编辑]

对照《巴利经藏》可知,与“”这个词保持区别,在《阿含经》等中指代“自我”而译为“人”的词语,特别是指称四双八辈时,通常就是玄奘专门采用音译的补特伽罗pudgala)。赤铜鍱部《巴利论藏》中有总集佛陀施设的各种补特伽罗的《人施设论》,可对应于汉译分别说部舍利弗阿毘昙论·非问分·人品》,后世阿毘达磨论书也沿袭此传统。

根据《论事》记载,各部派争论教义不同,其中第一个争议焦点就是补特伽罗有无的问题。在《岛史》记载基础上,有很多人认为,在阿育王时代召开的华氏城结集中,在会议中,犊子部公开主张补特伽罗有,其他各派不做特别表态,但目犍连子帝须,主张补特伽罗无。

人无我[编辑]

在早期的佛教教内, “”分为假名我即蕴我[12],即蕴我被认为是作为众生实有之自体的补特伽罗[13],此说被反对者称为邪见。

否认即蕴我实有者认为佛教的宗旨是让人脱离六道轮回,因为人们固执地认为自我和外部世界是实有的,而为了“我”的生存时常跟他人产生矛盾,由此造作种种身、口、意之不善,并不可避免地接受所造业力果报,这样因果相续、始终不得出离;佛教信奉者所追求的解脱,跟正确地认识这个问题有密切关系,佛教理论的重点之一就是“人无我”和“法无我”。

分类[编辑]

补特伽罗依照不同的佛教派别,有不同的分类:

以欲望的来源,分成三界

  • 欲界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天等六道,居于此界的众生因为还有贪欲所以称为欲界。
  • 色界天界的中层,其众生有形体,但已断绝色欲。
  • 无色界:高层的天界,其众生没有形体,只以神识的形式存在。

根据生殖方法的不同,又有以下的分别:卵生,胎生,湿生,化生。

各宗派阐述[编辑]

部派佛教中,说一切有部迦多衍尼子发智论》主张“无补特伽罗”[14],后来提婆设摩识身论》自称性空论者,将支持“有补特伽罗”的宗派概括统称为补特伽罗论者。被包括在其中的部派,包括了主张“补特伽罗自体实有”的犊子部[15]及其支派正量部等,和认为“有胜义补特伽罗”的说转部[16]等。

其他部派佛教部派和大乘佛教宗派,对不施设轮回主体前提下业的承载问题有各自的解说。

部派佛教[编辑]

说一切有部[编辑]

说一切有部提出假名说,认为补特伽罗只是五阴所形成的假名,并没有实质的存在。

犊子部[编辑]

佛教中最早提出补特伽罗学说的是犊子部。犊子部认为,众生在轮回之中,必定有个主体在转移,这个主体即是补特伽罗,又被称为非即蕴非离蕴我或不可说我。补特伽罗携带着,从前世转生至后世,形成各种不同的生命型态。

后人总结犊子部所认为的补特伽罗有三个特征:

  1. 轮回的主体[17]
  2. 记忆的主体[18]
  3. 六识的主体[19]

经量部[编辑]

经量部提出种子说,认为业力的传递,如同植物一般,有种子、相续、结果三个阶段。众生因为业报,在心识中薰成种子,种子流转到后世,再度发芽,形成下一生。

赤铜鍱部[编辑]

巴利经藏记载,补特伽罗是具有连贯业力的轮回意义上的人、有情[20]。在赤铜鍱部《论事》中,认为补特伽罗并非“谛义、胜义”[21]上的存在,而是世俗概念上的施设。

大乘佛教[编辑]

中观派[编辑]

说一切有部的说法被中观派继承,他们反对补特伽罗是实有的,认为因为存在补特伽罗我执,误认为五阴积聚是实有的,才会让众生流转。

唯识派[编辑]

唯识派在经量部的种子说的基础上,提出八识说。认为存在一种细微的心识,称为阿赖耶识,它是生死的根本。

如来藏学派[编辑]

如来藏学派认为,有情众生都存在一个真正的如来藏,或称佛性

注释[编辑]

  1. ^ 玄奘译《法蕴足论》卷2:“云何为善士?谓佛及弟子,又诸所有补特伽罗。具戒具德,离诸瑕秽,成调善法,堪绍师位。”
  2. ^ 《一切经音义》卷48:“补特伽罗,案梵本:补此云数,特伽此云趣,罗此名取。云数取趣,谓数数往来诸趣也。旧亦作弗伽罗,翻名为入,言舍天阴入人阴,舍人阴入畜生阴,近是也。经中作福伽罗或言富伽罗,又作富特伽耶,梵音转也,译者皆翻为人,言六趣通名人也,斯谬甚矣。人者亦言有意似多思义,有智慧故名为人也。鬼、畜无此,何名人?斯皆译者之失也。”
  3. ^ 《翻译名义集》卷2:“补特伽罗,或福伽罗,或富特伽罗,此云数取趣,谓诸有情起惑造业,即为能取当来五趣,名之为趣。古译为趣向,中阴有情,趣往前生故。俱舍云:未至应至处,应至处,即六趣也。又论云:死生二有中五蕴名中有,故谓为趣。涅槃云:中有五阴,非肉眼见,天眼所见。瑜珈论说八种人执,第六名补特伽罗,谓数数取诸趣故,或死于此能生于彼。正能生者,即是人执,又翻有情,又翻人。”
  4. ^ 提婆设摩阿毘达磨识身足论》:“性空论者,作如是言:‘谛义胜义补特伽罗,非可得,非可证,非现有,非等有,是故无有补特伽罗。’补特伽罗论者问言:‘具寿!慈何所缘?’答言:‘诸法性,有等有,由想等想,假说有情,于此义中,慈缘执受诸蕴相续。’彼问:‘汝说慈缘执受蕴相续耶?’此答言:‘尔。’彼复问言:‘汝然此不?谓契经中,世尊善语善词善说,当使有情具诸快乐,如是思惟入慈等至。’此答言:‘尔,彼作是言,汝听堕负。’”
  5. ^ 《杂阿含经》卷13〈306经〉:“所以者何?眼、色缘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此四无色阴、眼、色,此等法名为人,于斯等法作人想、众生、那罗、摩[少/兔]阇、摩那婆、士夫、福伽罗、耆婆、禅头。又如是说:‘我眼见色,我耳闻声,我鼻嗅香,我舌尝味,我身觉触,我意识法。’彼施设。又如是言说:‘是尊者如是名、如是生、如是姓、如是食、如是受苦乐、如是长寿、如是久住、如是寿分齐。’比丘!是则为想,是则为志,是则言说,此诸法,皆悉无常、有为、思愿缘生;若无常、有为、思愿缘生者,彼则是苦。”
  6. ^ 真谛译《阿毘达磨俱舍释论》卷22〈破说我品〉:“于经中佛世尊自了义说云:但于五阴,说假名人。于〈人经〉中说:‘依眼,缘色,生眼识,由三和合生触,共生受想作意等。是四种无色阴,及眼根并色,唯如此量,说名人。于此中立诸名:谓萨埵、那罗、摩[少/兔]阇、摩那婆、弗伽罗、时婆、布洒、善斗。于中立言:我由眼见色。于中有世传云:此命者,如此名,如此姓,如此种类,如此食,如此受苦乐,如此长寿,如此久住,如此寿际,比丘,如此事,唯名为量,唯言为量,唯传为量。如此等一切法,无常、有为,故意所造,由因缘生。’”
    玄奘译《阿毘达磨俱舍论》卷49〈破执我品〉:“如〈人契经〉作如是说:‘眼及色为缘,生于眼识,三和合触,俱起受想思,于中后四是无色蕴,初眼及色,名为色蕴。唯由此量,说名为人。即于此中,随义差别,假立名想,或谓:有情、不悦、意生、儒童、养者、命者、生者、补特伽罗。亦自称言:我眼见色。复随世俗说,此具寿,有如是名,如是种族,如是姓类,如是饮食,如是受乐,如是受苦,如是长寿,如是久住,如是寿际。苾刍当知,此唯名想,此唯自称,但随世俗,假施设有。如是一切,无常、有为,从众缘生,由思所造。’”
  7. ^ 玄奘译《瑜伽师地论》卷50〈本地分〉:“云何施设依?谓五取蕴。由依此故,施设我及有情、命者、生者、能养育者、补特伽罗、意生、儒童等诸想等。想,假用言说。及依此故,施设如是名字,如是生类,如是种姓,如是饮食,如是领受苦乐,如是长寿,如是久住,如是寿量边际等诸想,等想,假用言说。”
  8. ^ 世亲阿毘达磨俱舍论》:“此法外诸所执我,非即于蕴,相续假立,执有真实离蕴我故,由我执力,诸烦恼生,三有轮回,无容解脱。”
  9. ^ 《成实论》卷5:“以今作后作,常一不变,故名为我。”
  10. ^ 世亲阿毘达磨俱舍论》:“然犊子部执,有补特伽罗,其体与蕴,不一不异。此应思择,为实?为假?实有假有,相别云何?别有事物,是实有相,如色声等;但有聚集,是假有相,如乳酪等。许实许假,各有何失?体若是实,应与蕴异,有别性故,如别别蕴;又有实体,必应有因,或应是无为,便同外道见;又应无用,徒执实有。体若是假,便同我说。”
  11. ^ 世亲阿毘达磨俱舍论》:“佛经中自决此义,谓:唯于诸蕴说补特伽罗。”
    窥基异部宗轮论述记》:“其经量部本宗同义:……执有胜义补特伽罗,但是微细,难可施设,即实我也;不同正量等,非即蕴、离蕴,蕴外调然有别体故也。”
    法宝俱舍论疏》:“我有二种,一、五蕴聚集,假名为我,二、或即蕴,离蕴,别执一物,以为实我。五蕴假我,不违理教,论主不破;别执实我,违其理教,障出离因,论主今破。”“我宗,即蕴假说为我,即蕴是我。外道妄执,有别实我,与蕴一、异,由我无故,一、异不成,故佛不记。”
  12. ^ 北凉浮陀跋摩译《阿毘昙毘婆沙论》:“我有二种,一、假名我,二、计我。若计假名我,则非邪见;若计人我,此则邪见。”
  13. ^ 北凉浮陀跋摩译《阿毘昙毘婆沙论》:“我人论者作如是说:缚、解,非法缚解。”
  14. ^ 符秦僧伽跋澄译《鞞婆沙论》:“问曰。何以故彼作经者(迦旃延子)立此经(阿毘昙八犍度论)。答曰。……或以三事故。增益智故。开意故。离计故。……离计人者。诵尔所阿毘昙前句后何。如是四句不说计人。一切中说无我行。非众生、非命、非长养、非士。空净聚也。以三事益智、开意、离计人故作此经。”
    北凉浮陀跋摩译《阿毘昙毘婆沙论》:“复次以三因缘故。尊者迦旃延子造作此经(阿毘昙八犍度论)。一为增益智故。二为开觉意故。三为断我故。……断我人者。彼尊者造阿毘昙经。未曾说有我。于一切处常说无我无人。以如是等众因缘故。彼尊者造阿毘昙经。”
    玄奘译《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复次尊者(迦多衍尼子)以三因缘制造此论(阿毘达磨发智论)。一为增益智故。二为开觉意故。三为遮计我故。……遮计我者。尊者所造阿毘达磨。未曾说有补特伽罗。恒显诸行空。无有我。以如是等种种因缘。故彼尊者制造此论。”
  15. ^ 符秦僧伽提婆译《阿毘昙八犍度论》:“如不可得,空也,前心不住后心,云何忆本所作?答曰:众生法中,得如此智,忆本所作。”
    北凉浮陀跋摩译《阿毘昙毘婆沙论》:“以何等故?如不可得,乃至广说。问曰:何故作此论?答曰:为止他人意故,或有说者:有,以有故,忆本所作。……以何等故?不可得,……前心不往后心,而能忆本所作。……答曰:众生之法,得如是相似习智。”
    玄奘译《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补特伽罗既不可得,又无前心往后心理,何缘能忆本所作事?乃至广说。问:何故作此论?答:为止他宗显己义故。谓或有执:补特伽罗自体实有,如犊子部,彼作是说:我许有我,可能忆念本所作事。先自领纳,今自忆故,若无我者,何缘能忆本所作事?……补特伽罗既不可得,又无前心往后心理,何缘能忆本所作事?答:有情于法,由串习力,得如是同分智。”
  16. ^ 北凉浮陀跋摩译《阿毘昙毘婆沙论》:“于实义中,人不可得。”
    玄奘译《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谛义胜义补特伽罗,都不可得。”
    姚秦失译《十八部论》:“彼相续部根本见者:……有第一人。”
    真谛译《部执异论》:“说度部是执义本:……有真实人。”
    玄奘译《异部宗轮论》:“其经量部本宗同义:谓说诸蕰有从前世转至后世,立说转名。……执有胜义补特伽罗。”
  17. ^ 《异部宗轮论》:“其犊子部本宗同义,......诸法若离补特伽罗,无从前世转至后世。依补特伽罗,可说有移转。”
  18. ^ 《大毗婆沙论》卷11:“犊子部说,我许有我,可能忆念本所作事,先自领纳今自忆故。”
  19. ^ 《大乘成业论》:“我体实有,与六识为所依止。”
  20. ^ 《南传巴利经藏·增支部·鹿住》:阿难!愚痴不聪明之女人鹿住优婆夷,以女人慧了知人与人补特伽罗优劣之[差](purisapuggalaparopariye)几何耶?阿难!世间存有十之补特伽罗。何等为十耶?阿难!此处有一类之补特伽罗,破戒而灭其破戒使无余,彼不能如实了知心解脱、慧解脱,彼即不听闻,不多闻,以见不能通达,不得时解脱。彼身坏命终,退而不能胜进,唯退失而不能胜进。阿难!复次,此处有一类之补特伽罗,破戒而灭其破戒使无余,彼能如实了知心解脱、慧解脱,彼有听闻,多闻,以见善能通达,得时解脱。彼身坏命终,胜进而不退,唯胜进而不退失。阿难!此中,有筹量者,筹量而曰:‘此人亦有如是之法,彼人亦有如是之法,云何有其一者劣,其一者优耶?’阿难!若如是[筹量],于长夜得不利苦恼。阿难!此中,破戒而灭其破戒使无余,能如实了知心解脱、慧解脱,且有听闻,有多闻,以见善能通达,得时解脱之补特伽罗者,比先前之补特伽罗更优胜。何以故耶?阿难!法流能渡彼。非如来谁能了知此别耶?阿难!是故,于补特伽罗勿筹量,于补特伽罗勿计量。阿难!于补特伽罗计量之人则衰亡。阿难!我或等于我者当能于补特伽罗计量。
    《增支部·无戏论品》:“诸比丘!此等之四不思议,无须思惟;思惟于此等者,得狂乱、痛苦。四者为何?诸比丘!诸佛之佛境界,是不思议,无须思惟;思惟此者,得狂乱、苦痛。诸比丘!修定者之定境界,是不思议,无须思惟;思惟此者,得狂乱、苦痛。诸比丘!业异熟是不思议,无须思惟;思惟此者得狂乱、苦痛。诸比丘!世界之思惟是不思议,无须思议;思惟此者得狂乱、苦痛。诸比丘!此等四种之不思议,无须思惟;思惟此者,得狂乱、苦痛。”
  21. ^ 觉音注释:“依谛义、胜义”者,此中谛义是不可认为依据如幻影、阳炎等无实体之物,是实在物(bhūtaṭṭho)。胜义是不可依据传说认为是最上物(uttamaṭṭho)……蕴处界根等五十七种分别法(dhammappabhedo)是实在如依自性之义(bhūtena sabhāvathena)而得,汝之补特伽罗可得耶?

相关条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