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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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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贩卖(英语:Human trafficking),又称人口贩运人口走私,是指以强迫劳动性奴隶或贩运者将受害者进行强迫卖淫器官交易的人口交易。[1][2]许多人口贩运的受害者通常来自于贫穷或是工作机会少的国家,但即使是先进国家仍会面临人口贩运的威胁。人口贩运可粗分为性剥削、劳动剥削、儿童买卖、强迫结婚生育、器官买卖五种型态,其中又以性剥削及劳动剥削为大宗。[3][4][5][6][7]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 的数据,截至2014 年,仅强迫劳动就产生约1500亿美元的利润。[8]2012年,国际劳工组织估计有2100万受害者遭到奴役。其中,1420 万人(68%)被强迫劳动,450万人(22%)被强迫卖淫,220万人(10%)被国家强制劳动。[9]受害者中80%是女性,50%是儿童[10]。国际劳工组织报告说,童工、少数族裔和非正规移民则面临更极端剥削的风险。统计数据显示,在全球2.15亿年轻工人中,有超过一半从事危险行业,包括强迫劳工和强迫街头乞讨。[11]少数民族和高度边缘化的人群,则估计从事剥削性和破坏性的部门工作,例如皮革鞣制、采矿和采石工作。[12]

人口贩运现已成为仅次于毒品和武器走私的全球第三大非法贸易,是跨国犯罪组织发展最快的犯罪活动。由于人口贩运已成为组织分工细腻的国际犯罪,难以有明确的数据衡量其规模[13]。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保守推估在同一时间点全球有两百五十万人为人口贩运的受害者[14][15][16][17]

人口贩运现已被国际公约谴责为侵犯人权。此外,人口贩运受欧盟指令的约束。[18]根据美国国务院发布的2018年和2019年年度人口贩运报告:在防止人口贩运和强迫劳动方面,白俄罗斯伊朗俄罗斯土库曼斯坦仍然是最差的国家之一。[19][20]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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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中对人口贩运的定义[21][22]

  1. “人口贩运”是指为剥削目的而通过暴力威胁或使用暴力手段,或通过其他形式的胁迫,通过诱拐、欺诈、欺骗、滥用权力或滥用脆弱境况,或通过授受酬金或利益取得对另一人有控制权的某人的同意等手段招募、运送、转移、窝藏或接收人员。剥削应至少包括利用他人卖淫进行剥削或其他形式的性剥削、强迫劳动或服务、奴役或类似奴役的做法、劳役或切除器官。
  2. 不论人口贩运受害者同意与否,人口贩运加害者是否有涉及第一项所定义之人口贩运方式,皆不应排除前项之适用。
  3. 在征募、运输、转送、藏匿、接收过程中,遭遇剥削的个人为小孩,即使没有涉及第一项所规定之方式,仍应视为人口贩运受害者
  4. 未满18岁者皆为儿童

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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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贩运和非法移民(偷渡)不同,非法移民是某人出于自愿的要求,而(非法的)合约中可能也不会牵涉到诈骗。当非法移民者抵达目的地(国家)时,他们可能获得完全的自由,或是被要求进行中介业者安排的工作,以清偿非法移民费用。而人口贩卖的受害者则是处于被强迫奴役、卖淫或是被不公平的工作合约诈欺、或是被严重剥削,基本人权被完全剥夺。他们可能因相信人口贩卖业者当初的承诺而上当,或在人身自由上受到强迫限制。一些人口贩卖者利用强制手段操纵受害者,例如诈欺、胁迫、爱情骗局、赌博骗局、隔离、武力威胁、高利贷债务陷阱、不平等合约条文陷阱、精神虐待、及利用精神类或成瘾性药物控制受害者使其失智或药物依赖。[23]

被贩卖的受害者通常来自世界上工作机会有限、经济较贫困的地区,也大多是该社会上的弱势族群,例如逃家的儿童难民等(尤其是在一些战后地区,例如科索沃波斯尼亚赫塞哥维纳),但受害者也可能来自各种社会背景、阶层、或种族。寻求以非法途径进入其他国家的人可能会被人口贩卖业者选做目标,并通常会忽略自己在抵达目的地时是否能够获得自由。在部分案例中,某些人是被歹徒掳走而成为人口贩卖的受害者,但这样的情况较为少见。

人口贩卖业者又称为人贩子(human trafficker),专门拐带孩童作各种犯法行为的组织,则统称为拐子党。拐子党经常以食物、玩具等孩童喜爱之物拐带孩童,而被拐带的孩童经常会以人质身份勒索其亲属、被贩卖器官或被犯人砍去手脚到街上行乞。

性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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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贩运集团通常会透过强迫、威胁或欺骗的方式迫使被害人从事性交易,其中欺骗方式就有以下几种做法:

  1. 透过婚姻、观光、工作签证诱骗
  2. 以债务或是扣留护照、居留证等相关证件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
  3. 以爱情诱骗,发生性行为后要求少女离开家庭,后称失业,棍骗好女子卖淫

劳动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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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的方法也可以运用在劳动剥削上,被害人容易面临相关证件遭扣留甚至是以债绑人的情形,以致被害人在人身自由被限制的情况下,非自愿地提供自身劳务,因此遭劳动剥削的人口贩运受害者也被视为强迫劳动的受害者之ㄧ。

儿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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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年福州海关在外海截获拐卖儿童的“商船”,摄于庇护所,儿童应为福州一带人氏

儿童的剥削形式包括非法的跨国收养、强迫在年幼时结婚、招募为童兵、或是进行非自愿的乞讨[24]。同时,合法的跨国收养在发展中国家引起的人口贩卖,也引起关注。

且随着跨国领养业的繁荣,随之诱发的犯罪行为也日益常见。在发展中国家,人贩子从父母手中买来儿童,再高价卖给认养者。[25]

儿童买卖除了涉及跨国收养外,儿童还可能成为童工并受到劳动剥削,甚至面临性剥削的问题,特别是现今网络日益发达,更出现网络上的儿童性剥削,包括儿童色情片和儿童遭性侵的影像,然而逮捕和起诉件数仍非常低[26]

被拐卖儿童来源可有以下几种:

  1. 偷取幼儿。
  2. 以糖果或玩具诱骗小孩离开父母。
  3. 暴力抢夺(户外或户内均有可能)。
  4. 绑架。
  5. 骗取家长信任后携带幼儿失踪(保姆或熟人)。
  6. 在贫穷落后地方买婴孩儿童(给他/她的父母一定的经济补偿)。
  7. 收买私生子或其他亲生父母不愿意抚养的婴幼儿。

器官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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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器官买卖不列入人口贩运的大宗,但仍不可忽略其严重性。根据《半岛电视台》的报导,全球的器官移植手术中,非法人体器官贩卖就高达1成。器官移植的伦理、法律及社会心理层面平台(ELPAT)的伯斯(Michael Bos)指出,国际人体器官贩卖是利润丰厚的产业,估计在2008年的非法交易金额就高达5千万美元。据世界卫生组织指出,全球每年的人体器官贩卖中,固定有5%到10%为肾脏买卖[27]。而日本鬼片“美发尸”[28]剧情背景即涉及儿童拐卖与非法器官买卖。

历史上的大规模人口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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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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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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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下南洋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晚清时期咸丰年间的1860年《中英北京条约》,根据条约“允许中国人到海外工作”。后来招工馆联合欧美资本家为了招募更多劳工选择将中国人骗来南洋,被卖来南洋的中国人被欧洲商人贬称为猪仔苦力。招工馆的老板以花言巧语的方式欺骗中国人过番打工,许多被骗的来南洋华工一般是来自闽粤地区的中国人,在下南洋后一般只有从事矿工和码头苦力。而闽粤人们口中的“番”则是指东南亚,最后一次的卖猪仔是在大约1909年前后,在1912年清朝被推翻后的民国元年由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颁布的《禁止买卖人口令》。也宣告了卖猪仔的结束。

中东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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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法,并不禁止奴隶制伊斯兰教婚姻制度中,男性穆斯林与女奴隶性交亦不属于通奸,女奴隶所生子女是自由民。奴隶来源有非洲欧洲欧亚草原。在阿拉伯帝国时代,希腊人、斯拉夫人经常被拍卖,女奴被送到哈里发宫中作表演用。花剌子模帝国时代,俄罗斯许多公国受袭,许多俄罗斯人被送到中亚讹答剌城拍卖。土耳其帝国时代,克里米亚汗国的鞑靼人发展出捕捉与贩卖奴隶的机制,他们经常侵扰南俄地区,把白奴送到伊斯坦布尔出售,称为“草原上的收成”。格鲁吉亚人也常被拍卖。原本钦察人也是奴隶,作为马木留克,著名的拜巴尔一世也曾被卖。但突厥人在改宗伊斯兰教后便不得奴役,因此在北高加索找新来源。另一来源是地中海的柏柏尔人海盗,最远和最后一次是在17世纪侵扰冰岛,后来被送到阿尔及尔拍卖。

近年人口贩运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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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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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的人口贩运——菲律宾首都马尼拉的“红灯区”声名远播,许多西方人喜欢到这里寻欢,根据估计,菲律宾一共有80万非法性工作者,其中有高达10万是未成年的雏妓[29]。寻欢客买春供需的恶性循环,菲律宾当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CNN经过2年调查跟随一名人权女斗士塞西莉亚(Cecilia Flores Oebanda),拍摄纪录片“The Fighters”[30],全程纪录她突袭人口中介集团大本营、营救折翼天使的全部过程。

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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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发生多起前往柬埔寨打工或工作之诈骗事件,受害人被诱拐到当地的诈骗园区被迫进行诈骗工作。[31]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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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帮派在柬埔寨或其他东南亚国家成立的私人公司,透过与当地蛇头黑帮合作,共同涉及非法人口贩运,拐骗利诱柬埔寨人或东南亚国家的当地人,以假结婚非法移民等方式,让他们从自己的国家到台湾的渔船业、工业、建筑业进行高风险劳动工作,甚至是被带入特种行业进行工作,充当非法劳工或帮派犯罪的替罪羊。但是屡屡发生挨饿、虐待、苛扣薪资、强迫劳动、性剥削、失踪、死亡。[32][33]

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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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发生很多诱骗,把外地人口拐卖至当地的诈骗园区,强迫进行诈骗工作,当中最有名的是KK园区

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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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世界各地的华人自媒体,广泛的报导指出,中国大陆从古至今一直存在人口拐卖事件,人贩子以诱骗或掳拐等形式,拐卖妇女儿童、以及成年人。受害人通常会被强迫生育强迫结婚、或强迫行乞[34][35]

在20世纪中叶的中国特别是华中、华南地区最为严重。

乌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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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2月起俄罗斯全面发动入侵乌克兰,对此乌克兰人民预计有数百万人逃离家乡,然而被东欧国家的当地不法集团盯上,多以拐卖妇女拐卖儿童诱骗以工作换取物资,极少数有强暴和轮奸的个案。

叙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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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利亚因2011年内战持续至今,导致有约四百万叙利亚人逃离国外,另约有760万人国内流离失所,然而各国皆对叙利亚难民的问题而苦恼,甚至引发政治、治安、经济等的各种社会问题,例如:巴黎恐攻德国跨年夜性侵事件欧美黑帮或当地人口贩卖组织,以及叙利亚国内的恐怖组织,如伊斯兰国或其他恐怖份子,会以绑架诱骗挟持、以武力逼迫下进行奴役等众多方式,转卖至周边各国或当地的社会角落,例如被强迫卖淫性奴隶强迫生子强迫劳动卖去当地妓院强迫婚姻等。

利比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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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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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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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东(上)基督教兴起至二十世纪末(经济)BERNARD.LEWI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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