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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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修訂FAC/FLC/GAN投票程序

草稿侵犯版權,新手該怎麼重寫?part2

編輯禁制

演唱會上拍攝的照片是否涉嫌侵權?

在QQ群里討論遇到問題,描述如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表演者對其表演享有下列權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護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許可他人從現場直播和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並獲得報酬;

  (四)許可他人錄音錄影,並獲得報酬;

  (五)許可他人複製、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影製品,並獲得報酬;

  (六)許可他人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並獲得報酬。

  被許可人以前款第(三)項至第(六)項規定的方式使用作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因此,各種粉絲圈中流傳出來並作為維基條目的許多藝人圖片(如楊超越等)都有涉嫌違法中國大陸著作權法之規定,而這些藝人等在中國大陸的權利應當受到《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1971年)及《保護文學及藝術著作之伯恩公約》(1979年)在國際上的保護。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有錯誤?不知道這些圖片是否違反了維基項目收錄和使用相關圖片的規定?希望能達成一個初步的共識,再到Commons裡面繼續討論。--Unravel17留言2019年6月1日 (六) 14:45 (UTC)

(~)補充一些我看見過的資料:演唱會到底能不能拍照和攝影?--Unravel17留言2019年6月1日 (六) 14:46 (UTC)
維基共享資源僅接受明確標明為自由版權的文件,或至少在美利堅合眾國及此作品的來源國內被認定為處於公有領域的文件,故若是來源國法律規範明定是侵犯版權無法保留。 Willy1018(留言) 2019年6月1日 (六) 18:04 (UTC)
參見c:Commons:Copyright_rules_by_subject_matter#Concert_photography,大多數演唱會照片,尤其是表演者的特寫照片(而非包含藝術性舞台設計或大屏幕畫面的照片)通常是允許的。--Wcam留言2019年6月2日 (日) 02:27 (UTC)

使用性少數者而非LGBT

除了LGBT本條目外,將其他條目名稱中使用LGBT的改為性少數者。通過Google搜尋,限定中文語言內容可知,在中文環境下,性少數遠遠比LGBT更常用。英文社群也對LGBT能否代表全部人群有爭議,但礙於較常用所以無更改。中文則沒有這個包袱。Google搜尋性少數者有122,000,000條,而搜索LGBT限定中文內容則有3,260,000條。性少數者是LGBT的30倍。因此,在可以使用中文,且中文名稱更常用的情況下,無需妥協使用LGBT。~ viztor 2019年5月30日 (四) 23:49 (UTC)

  • (+)支持:沒意見。--❄冰精❄瑟諾--給我留言 2019年5月31日 (五) 02:07 (UTC)
  • (-)反對:一、這個數字不嚴謹,搜"性少數者"的時候請記得加上引號,而且範圍同樣要限定在中文,不然會搜到包含日文漢字的網頁。二、LGBT確實不能完整地包含該族群,但應該不需要全面調整,如果在某些不需要完整地包含該族群的場合,或許可以用更恰當的詞彙。三、對於沒有多元性別概念的人而言,LGBT是生詞,但性少數也不見得就是最常用的,以台灣的情況而言,「同志」不但收錄在教育部詞典中,而且更為一般市井百姓所熟知,反觀性少數沒有被收進字典,在使用上也不比同志來得普及。 -KRF留言2019年5月31日 (五) 02:22 (UTC)
  • (!)意見:用「性小眾」而不用「性少數」,原因如下:
    1. 「性小眾」Google搜尋得到1.95億條結果,多於「性少數」1.22億條,而且不容易引發「少數服從多數」的聯想。
    2. 「LGBT」作為首字母縮寫,每新發現一種性傾向/性別認同就要加一個字母,因此「LGBT」才會不斷衍生出「LGBT+」、「LGBTQIA」、「LGBTQIAPK」這種越來越長,而且當中內容多有重疊的首字母(例如「Q」就和「T」「I」等的意義有重疊)縮寫詞。反觀「性小眾」就沒有這個問題。【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俠#馬會「譯名」是可靠來源才怪# 2019年5月31日 (五) 05:33 (UTC)
  • 我聽過「性小眾」,卻沒有聽過「性少數者」。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日 (日) 04:07 (UTC)
  • Google搜尋不加引號會有很多干擾。"性少數"我看到33萬結果,"性小眾""性小眾"是21萬左右,未見顯著差異。百度學術的搜索看到大量無關結果。在知網搜索,主題-性小眾沒見到結果,搜全文亦極少;主題-性少數看到近百結果且大部分相關,所以學術領域有使用。贊成LGBT不全面,但在中文環境中流行也是實情。--YFdyh000留言2019年6月2日 (日) 11:27 (UTC)
  • 贊同LGBT不全面,但反對以「性小眾」或「性少數」代替。因為部分性權擁護者會以「性少數」來涵蓋BDSM圈的人士及性偏離者(例如何春蕤在《華人性研究》的專論中就這樣用),LGBT反容易帶出這是一種性傾向或性別認同模式--S叔 2019年6月2日 (日) 13:49 (UTC)

另類防止編輯用戶頁內容的方法

根據Wikipedia:用戶頁#在用戶空間的所有權和頁面的編輯,用戶可以編輯其他用戶的空間,因為空間的所有權歸維基團體所有。事實上,維基百科的編者本著互相尊重的原則,絕少修改他人的用戶頁(一些需要修改用戶頁的情況:授予榮譽、成功申請巡查、回退等權限後,管理員加入權限標識、移除明顯違反維基百科方針的內容)。除非用戶頁遭到破壞,否則管理員一般都不會保護用戶頁。

不過,本人發現有用戶頁面雖然是以 ".js" 為結尾命名(例子),但內容並非Javascript腳本,只是一般的維基百科 markup (模板、Infobox)。該 "JS" 頁面實際上以模板形式插入主用戶頁。
由於只有介面管理員及可自我授權的行政員可修改用戶名字空間下之js頁面(edituserjs),故技術上User:Example可以把不欲他人編輯的內容存放於User:Example/Cantedit.js,再於User:Example加入{{User:Example/Cantedit.js}}來把該等內容顯示在自己的用戶頁。請問這種方法是否可以接受? - まっすろな未來 2019年5月11日 (六) 07:46 (UTC)

好像軟體默認設計用戶子空間以.js或.css結尾的是只有管理員和用戶自己能修改,至於所說情況,可以告知用戶這樣用法有不妥,但沒啥好方法去直接強行糾正。(或者說這個人很懂軟體的設計,利用了這種設計。)——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5月15日 (三) 07:00 (UTC)
這是英文維基百科保護方針中提到的做法,再加上全保護引用頁,即可完全達到不被編輯的目的。只是本地保護方針僅允許半保護用戶頁。--Xiplus#Talk 2019年5月15日 (三) 14:37 (UTC)
我的好多用戶子頁面就是這麼做的。我是「假裝」他是js以防止別人編輯。據我所知這個只更改數據表中一個content model的內容,對伺服器沒有額外的負擔,並且可以不用監視自己的各種子頁面了,所以我覺得是很好的做法。Bluedeck 2019年5月18日 (六) 06:30 (UTC)
但也很好破解啊,像這個,把{{ ... .js}}給替換掉就好啦 囧rz...-- Sunny00217 - 2019年5月18日 (六) 13:11 (UTC)
  • 沒壞別修。如果有一日,有人用這個方法放了些極不恰當的東西上去,那時自有對策。--Temp3600留言2019年5月18日 (六) 16:59 (UTC)
  • 我就看了很久,竟然還用我的用戶頁當例子,你的很多行為已經顯示你就是針對嘛。我是不知道我的用戶頁是哪裡惹到你,又沒有放了什麼不該放的東西,如果真的有什麼不該放的的東西,直接提到存廢討論不就得了?真是唯恐天下不亂!好,該冷靜了,我就心平氣和的說,請閣下不要為了反對而反對,可以嗎?MeritTim 2019年5月19日 (日) 02:40 (UTC)
  • User:1233就是這麼搞的,我就是從那裡知道這種既確保自己用戶頁不被破壞又確保自己能夠編輯的方法。--№.N留言2019年5月19日 (日) 03:34 (UTC)
  • 先不論這種trick是否值得推薦,如果真的遇到有人未經允許修改他人用戶空間,直接和修改人溝通不行嗎?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5月20日 (一) 02:07 (UTC)
    • 這是甚麼爛問題? 囧rz...-- Sunny00217 - 2019年5月22日 (三) 13:51 (UTC)
    • User:UjuiUjuMandan 警告:請假定善意,Trick意思為貶義。MeritTim 2019年5月25日 (六) 12:40 (UTC)
    • @MeritTim(*)提醒請把閣下的留言擺在在下後面,謝謝-- Sunny00217 - 2019年5月26日 (日) 06:46 (UTC)
  • 有結論嗎?如果有結論是不被允許的,那我是該負責此行為,直接封禁即可。藉此也可以讓討論發起人(提報人)如願,開玩笑的。MeritTim 2019年5月25日 (六) 13:21 (UTC)

廣告項目

{{d|g11}}

藍桌圖書館推出新工具。因為存檔在藍桌圖書館中的源碼是經過修改的(會隱藏掉模版和分類),因此推出新工具,能夠從圖書館中獲取真正的,未修改的維基源碼,能夠直接重複利用。效果如圖所示(見摺疊)。您可以在這個信息頁獲得安裝指南。

希望能用到本工具的編輯能夠知道這個新工具的推出!Cheers,藍桌 Bluedeck 2019年6月5日 (三) 22:30 (UTC)

來源格式要怎麼表示需要搜尋才可以觀看?

一般的來源格式如{{Cite web}} (編輯 討論 說明  資訊 鏈入 歷史),透過Paid subscription required等方式告知使用者這個來源要怎麼看有多G8,但是一些來源會顯示出「註:輸入201846檢索」,想看怎麼做的卻發現是模板「{{single chart|Czechdigital|72|year=2018|week=46|accessdate=21 January 2019}}」,有甚麼方式可以表達嗎? --船到*橋頭*自然捲 2019年6月2日 (日) 18:03 (UTC)

沒辦法,但是只要滿足WP:可供查證則可,因為善意假設閱讀者有辦法去查閱,例如死鏈也是同樣道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6月3日 (一) 13:14 (UTC)
可供查證並不是可供任意讀者查證的意思吧。有能力有條件的維基人能夠查證就可以。和善意與否無關。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6月5日 (三) 05:57 (UTC)
OK,那我就不用表示了。 --船到*橋頭*自然捲 2019年6月5日 (三) 06:14 (UTC)
並沒有看懂你要表達什麼。因為WP:列明來源本來就是要求列明而已。如果能夠讓其他人(不需要是所有人)能夠查證來源就可以。列出201846檢索那種,如果有人能夠教會別人怎麼查證來源,並且負責舉證來源內容,也OK。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6月6日 (四) 06:52 (UTC)
因為來源的特性,你要找東西就是要搜尋啊,你看想找2017年5月的白金唱片?,很抱歉你必須點開這個,然後找認定年月,不要說為什麼不直接用2017年5月的白金唱片的連結,要是可以這樣我也不會問這個問題,同樣的案例還有下面這個[1]
如果非要用這種來源,也只能註明如何選擇(而不是搜尋)目標內容了。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6月9日 (日) 11:22 (UTC)

參考資料

分立條目探討

如題,已經40多條,估計還要積壓。建議參考en的RFC操作。如果社群原則上支持,則可以繼續操作。~ viztor 2019年6月9日 (日) 15:16 (UTC)

頁面積壓

  1.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積壓57天討論,共597個積壓討論[2],最早的積壓討論在3月5日,共11個積壓討論[3]
  2. Wikipedia:已刪除內容查詢,積壓28個請求,最早的積壓請求在3月30日[4]

還望有管理員看到此內容後盡快處理,謝謝!--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6月11日 (二) 08:28 (UTC)

EP大積壓

如題。全保護已經到了60多了。# D 2019年6月8日 (六) 16:17 (UTC)

User:PulsarD編輯狀況

透過監視清單查看自由經濟示範區時發現User:PulsarD的編輯點入閱覽後發現其的編輯似乎有藉由將他人編輯打入偏頗編輯而將自身認同言論加入條目的現象,是否需予以關注?心平星辰留言) 2019年6月12日 (三) 14:21 (UTC) 這是其中之一[1]心平星辰留言2019年6月12日 (三) 14:23 (UTC)

參考資料

  1. ^ [1]

我提議把停止迫害蔡徐坤的倡議放入ASN滾動欄

本話題違反《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雖僅限於討論階段,並未付諸真實擾亂,但若話題持續下去,無法預見能為現存問題的討論和解決帶來任何正面效應。故此關閉。--Tiger留言2019年6月12日 (三) 15:33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我Lifeingenso认为中文维基人需要一个,

鸡你太美,能自由唱、跳rap、打篮球

的编辑环境。

我们认为中文维基百科社群应该撤销蔡徐坤条目的优良状态,以免蔡先生继续被迫害。

阅读蔡徐坤条目全文英语译本

我想要把這個放進ASN滾動欄,不知道有沒有誰支持?--Lifeingenso留言2019年6月12日 (三) 14:4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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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維基條目翻譯名稱之疑問

中維目前是否可以應用英維的條目評審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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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由一名維基人對條目是否符合WP:FA?/WP:FL?/WP:GA?等規則進行檢查,檢查完成後將結果公示一段時間,沒有異議則列入或除名。這一規則目前是否可以應用於zhwiki?能否解決目前的水票灌票問題?--Rowingbohe♬歡迎加入地方志交流群全世界最好的台州/留名 2019年5月19日 (日) 05:57 (UTC)

  1. 若只由一個人評審,即使是其擅長領域也好,也可能出現其跟主編擁有潛在的利益衝突的問題(例如因兩者友好而看鬆一點),故要求擴大評審人數,且要求評審員申報其跟主編的關係,必要時讓其退出評審。
  2. 「術業有專攻」,是否應在某領域上包含擅長該領域的評審員(在結果上減低看漏的可能性)?特別是醫藥學領域。

--S叔 2019年5月20日 (一) 02:37 (UTC)

我覺得可以只是從編輯角度給出評審檢查結果。這並不必須要對條目內容的專業性上有所了解,而只需要從編輯出版的專業性上給出評審意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5月20日 (一) 08:23 (UTC)
那麼可能有一些專業性問題無法發現。一個合格的編輯能夠發現內容的不通順、不清晰、矛盾之處,但未必能夠發現事實、觀點錯誤。那麼作為評審的依據就不充分。如果把這個審查報告和投票結合起來是好的,但是成本上划算嗎?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5月20日 (一) 09:13 (UTC)
如果有人願意做,那麼划算。--Temp3600留言2019年5月24日 (五) 17:19 (UTC)
但兩者出現矛盾的話,以何者為準?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5日 (六) 15:26 (UTC)
理論上編輯的格式審核和panel的內容審核是平行的,兩關都要過。--Temp3600留言2019年5月26日 (日) 12:27 (UTC)
YF提及過的利益衝突問題如何?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日 (日) 04:12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原則通過,細節討論

原則上幾乎所有人上述諸位都願意支持對目前的過程的修改。那麼為了推進討論,接下來考慮應當具體商議評選的細節。~ viztor 2019年6月9日 (日) 11:46 (UTC)

評選人員人選問題;

誰能參與評選?

評選質量範圍和標準;

什麼樣的條目是符合質量標準? 是否需要對條目內容進行專業性審查,還是根據維基標準審查?

  • 比照英文維基百科的話,完全依照優良條目標準、典範條目標準和特色列表標準即可。針對這三個標準,除典範條目外,全部都不需要專業審查(典範條目標準有明言要具有專業性);典範條目的專業審查應該在有人質疑專業性而要求進行時才進行,如果沒有人質疑專業性的話就不用。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3日 (四) 03:44 (UTC)
評選程序問題;

專業審查的流程如何?

  • 如果我沒有理解錯的話,在一個人對條目進行了一個評審後,應該要有另一人覆核確認才通過。當需要進行專業審查時,如果覆核員認為條目有問題的話,應該暫時on hold該FAC/FLC/GAN提案,然後邀請有相關專業的人進行審查(當然,我也同時認為如果覆核員自己就是那方面的專業的話,也可以一併審查),如果專業審查確認沒有專業性問題的話,就通過/維持FA;否則不通過/廢除FA。當然,也如上所述,我認為專業審查應該僅適用於典範條目評選。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3日 (四) 03:44 (UTC)

需要做的工作

  • 新的模板

在日文維基百科申請IP封禁例外權後續

謝謝兩位的回答。請問,我按照@AT:所說的申請了,等了1個星期多了,還是沒有批下來,這正常嗎?有個人問了我一堆話,我這樣回答了,有問題嗎?--雲彩之塔塔主留言2019年6月12日 (三) 20:27 (UTC)

  • 對方的表達雖然沒有使用問句,但提出了疑問
    1. 既然你近期有編輯記錄,說明你沒有被封禁才對。
    2. 既然沒有被封禁,解除封禁就無從談起。
  • 你的回應是解釋了你在使用VPN,分配到的地址大部分情況下落在被禁止的IP位址段里,少數情況下分配的地址可用,所以可以編輯。理論上你算是回答了問題,但你沒有正面回應對方的疑問:你明明是沒有被封禁才對。建議你關於這一點向那個人做一個澄清,你的帳號沒有被封禁,你申請的是WP:IPEXEMPT(ja:Wikipedia:IPブロック適用除外),而不是對個人帳號封禁的解除。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6月13日 (四) 03:21 (UTC)
@ネイ:中文母語的日維管理員應該可以給予您協助。—AT 2019年6月13日 (四) 04:17 (UTC)
完成--ネイ留言2019年6月13日 (四) 04:40 (UTC)

萌娘百科條目「維基娘」的版權問題

中文萌娘百科條目「維基娘」使用了多張來自維基共享資源的圖片,而這些圖片多以CC BY-SA 3.0協議授權,與中文萌娘百科使用的CC BY-NC-SA 3.0協議相衝突。圖片在該條目的使用明顯超出了合理使用的範圍。目前該條目限自動確認用戶修改,而我沒有權限。另外,該條目的侵權的歷史版本是否應刪除?--神樂坂秀吉··· 2019年6月10日 (一) 05:36 (UTC)

  • 對應頁面部分圖片明確寫出其為「Category:從維基共享批量轉移的文件」,部分圖片已標註授權協議,但此部分圖片未明確標記。 若可協助編輯,建議將對應圖片添加其網站對應的授權協議模板。部分圖片未有此分類,且維基共享資源內無同名資源,應與維基共享資源無關。至於是否可以刪除,建議了解對應站點情況再做定奪。—Lam2ndMagic留言2019年6月10日 (一) 09:06 (UTC)
  • 不需要合理使用,標明來自維基共享資源就可以了。NC授權不比CC BY-SA3.0寬泛,標明就可以用。那條目里的圖我記得還有二次創作,二創隨意。
    {a' b' b' a' a' g' g' c' g' a'}
    2019年6月13日 (四) 00:28 (UTC)

PIRATE(百樂兔,Πrate)所用的代理(Proxy)IP

《人民畫報》在美國的版權問題

微軟拼音輸入法

剛同時也查詢了英文版,都只記錄到v2012/簡捷 IME v15,win8自帶(我正是用這個在錄入),有個疑問了,那麼,win10裡面的是什麼?完全沒有記錄。--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9年6月5日 (三) 05:23 (UTC)

好像就叫「微軟拼音」吧?BTW,我記得微軟還有一款必應輸入法。--泡泡小號028留言2019年6月5日 (三) 08:27 (UTC)
就叫微軟拼音輸入法,win10此外好像還有微軟五筆輸入法,但我不會用。--Super Wang 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敏感期 2019年6月6日 (四) 00:16 (UTC)
  • (:)回應:8.x自帶的微軟拼音輸入法就是傳統意義上「微軟拼音輸入法」的最後一個版本(這一版官方只提供了簡捷模式,但實際上新體驗模式並沒有被砍掉,只是被閹割了而已,還是有辦法恢復的)。10.0自帶的微軟拼音輸入法雖然還是叫「微軟拼音」,但是已經跟之前的那個微軟拼音毫無關係了,是一款採用了必應詞庫的全新輸入法,同時也摒棄了傳統的IMM框架(不確定TSF是否也被棄了,因為我到現在都還沒搞明白UWP環境下的輸入法到底是基於TSF還是全新框架)。--Dabao qian留言2019年6月13日 (四) 18:24 (UTC)

中文維基百科的基石條目。

建議創立中文維基百科的基石條目,由中文社群評選。~ viztor 2019年6月4日 (二) 11:18 (UTC)

  • 我個人有幾個問題:
  1. 基石的定義
  2. 如何評選/除名
  3. 基石條目的用意
以上。—— Eric Liu 編輯次數突破一萬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6月4日 (二) 14:08 (UTC)
我猜想,viztor所提的是不是依中文維基社群的意見,創建類似Wikipedia:基礎條目的維基頁面?
若是的話,之前曾在Wikipedia_talk:基礎條目#有關Wikipedia:基礎條目移動到Wikipedia:所有維基百科都應該有的條目一事有討論過,我和viztor當時也有提過一些意見,供大家參考。--Wolfch (留言) 2019年6月4日 (二) 15:14 (UTC)
當前那個基礎條目是英文的翻譯,有必要根據中文社區的共識建立中文的vital article。~ viztor 2019年6月5日 (三) 09:46 (UTC)
補充一下,維基百科:基礎條目是翻譯自m:List of articles every Wikipedia should have。而中文維基針對中文領域的人物、歷史、地理、文化條目,在2009年規畫了維基百科:中文領域基礎條目,目標是2000個條目,目前數量尚未估算。
另外,Shizhao在2004年曾提過「是否還應該建一個wikipedia:中文維基百科應該有的條目?」,Wwbread在2009年曾提過「我們是否應當重新訂立一套列表?」,不寐聽江在2014年曾提過「建議將中文版的『所有維基百科都應該有的條目』和『基礎條目』分開」,也許也可以再問問他們的意見--Wolfch (留言) 2019年6月6日 (四) 00:19 (UTC)
OK。那就是說該討論「中文維基百科到底應該有什麼樣的基礎條目」對吧。我覺得應該討論但是不會參與。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6月6日 (四) 08:12 (UTC)
(+)贊成 感謝挖墳。其實一直支持一個對中文版來說更重要的條目列表,與西方觀點的列表分開。———全麥麵包請張嘴2019年6月13日 (四) 19:18 (UTC)
  • (+)贊成但是現有很多條目都老舊到雜草叢生了,只有基石的話好像效益也沒多大,其他頁面配合不上很奇怪也很矛盾,期望可以順手翻修這些古董級資訊XDD(個人活躍於軍事地理之類的區域)心平星辰留言2019年6月6日 (四) 15:47 (UTC)

自我公審,社群真的認為User:A2569875一直在擾亂共識嗎? 希望獲得改進反饋

關於警告模板

請問警告模板是否只能由管理員所使用? 如不是 請問使用警告模板時需要注要哪些事宜?

感謝~ SCP-2000留言2019年6月14日 (五) 07:26 (UTC)

禁止User:Cedric tsan cantonais提出頁面移動

此帳號屢次為了人名譯名發動編輯戰,要將人名譯名改成他自己的原創譯名。最近又提出「芝加哥地鐵」移動到「芝加哥捷運」。「Chicago L」有定下標準譯名為「捷運」嗎?否則為什麼以一個地方的常用詞取代另一個?

另外,User:Iokseng對於此帳號的請求,未加細察,經常滿足,造成很大問題。 --111.221.81.213留言2019年5月30日 (四) 13:04 (UTC)

「芝加哥捷運」是條目建立者的命名,後來被其他用戶移動到「芝加哥地鐵」,因此有用戶提出移回原名,這種請求我認為直接處理並沒有什麼問題。回應IP用戶的質疑,Cedric tsan cantonais的移動請求都有提供理由,而且我覺得他的理據大多都合理,並無您所說有屢次為了譯名發動編輯戰的問題。--Iokseng留言2019年5月31日 (五) 00:38 (UTC)
User:Iokseng觀乎Cedric提出的移動請求,十有七八都有其他意見存在(例如Talk:芝加哥地鐵的移動請求中Howchou也發表了意見,而該意見並非明顯支持移動;Talk:米約恩達倫體育會的移動請求中也很明顯有反對意見),這些情況下我認為向發表其他意見者說明移動理由是必要的(即使是其他移動請求也一樣)。閣下單純執行移動請求而不在條目討論頁作相對應處理是不恰當的(我指的是RMcategory)。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1日 (五) 02:47 (UTC)
另外,芝加哥地鐵條目的最初始命名是芝加哥軌道交通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1日 (五) 02:56 (UTC)
最初是「芝加哥軌道交通」,而後原作者動到「芝加哥捷運」,所以確實是條目建立者的命名。至於Cedric tsan cantonais所移出的移動請求,看得出來大多是針對香港用語的音譯他認為不正確的部分,有不同意見很正常,我都是先判斷合理與否才做決定。--Iokseng留言2019年5月31日 (五) 03:32 (UTC)
  1. 甚麼是「編輯戰」?編輯戰的要件包括「反覆回退」和「不給出適當理由」。單純提出改名明顯不具備以上兩個要件。
  2. User:Iokseng對於我的請求絕非有求必應,也有反對的時候
  3. 我最近的改名建議都遵循「以非原創譯名取代非原創譯名」的原則,根本不是IP所說的「要將人名譯名改成他自己的原創譯名」。例如《芝加哥地鐵》一文,我查過編輯歷史,得知條目創建人User:Howard61313最初用過「芝加哥軌道交通」和「芝加哥捷運」兩個名稱,搬運到「芝加哥地鐵」的是另一位用戶User:Qa003qa003,因此我才建議採用早期標題「芝加哥捷運」,後來在User:Howchou的建議下改為提議「芝加哥軌道交通」。
以上為自辯。【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俠#馬會「譯名」是可靠來源才怪# 2019年5月31日 (五) 05:21 (UTC)
呵呵,把迪亞高·希堅奴搬來搬去,不是編輯戰才怪。還罵人「外行領導內行」、「習非成是」、「亂」。 --111.221.83.63留言2019年6月1日 (六) 01:58 (UTC)
總結一下以上IP的邏輯:
  • 回退一次=「搬來搬去」;
  • 文盲組織的粉絲可以指責我,我反過來指責他就是罵人。
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反智主義嗎?【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俠#不考慮原文發音的還能叫譯名嗎?# 2019年6月12日 (三) 21:56 (UTC)
大家看看,這用戶又罵人了。「文盲」、「反智」。這樣攻擊別人,是維基百科容許的嗎,沒有人管管? --111.221.81.213留言
更反智的是,User:Cedric_tsan_cantonais硬要把大家常用的譯名改成他/她/牠原創的。為啥呢?為了炫耀嗎? --137.116.158.128留言2019年6月17日 (一) 16:34 (UTC)

敦促User:Wttwcl就其違反文明方針和善意推定方針的言論公開道歉

在編輯寧波舟山港的過程中Viztor、KirkLU、Cwek等多位編輯先後對地理概念適用提出了不同理解,並出現了不同的編輯版本。Wttwcl君在編輯摘要中將上述內容稱為「亂改」並警告不要亂改[5]。在下在Wttwcl君討論頁,多次以違反文明方針和善意推定方針為由要求其收回言論並道歉,Wttwcl君堅持拒絕道歉[6],遂公開於此,要求Wttwcl君公開道歉。

(:)回應 我講過了,如果之後可以達成共識,那我講亂改的確不公平。我已經承認我的確沒有follow 這些討論,講亂改未必正確,請這網友不要搞文字獄。 --Wttwcl留言2019年5月28日 (二) 17:53 (UTC)

  • User:Wttwcl再次提出抗議,稱呼其他編輯的貢獻為「亂改」,又將指出這種行為違反文明方針的討論稱為「文字獄」。真真是累犯方針極矣。本來可以在自己討論頁道歉和收回的不當言論,卻拒絕道歉和收回。回應實在只能到此為止,請社群和管理員視情況和方針評議和處理。--Kirk.Lu 0討論│圖書館0 2019年5月28日 (二) 17:59 (UTC)

(:)回應 不是講錯就要公開道歉,你寫錯一個字念錯一個字我可不可以叫你公開道歉?我已經講過了我承認我講亂講未必公平,你還要糾纏不休,有完沒完。 --Wttwcl留言2019年5月28日 (二) 18:06 (UTC)

(:)回應 還有不尊守善意推定的是你,我承認我講亂講未必公平就已經釋出善意了,你還要鬧來鬧去,我看不出這有任何意義。 --Wttwcl留言2019年5月28日 (二) 18:12 (UTC)

  • 在有多個編者進行類似的更改的情況下,證明社群已經有共識。這位編者的行為有3rr的嫌疑。同時建議這位同仁參加正在進行討論而不是直接進行同樣的更改。感謝。~ viztor 2019年5月29日 (三) 17:29 (UTC)

(:)回應 如果有共識我不會去更動的,請搞清楚前因後果。 --Wttwcl留言2019年6月3日 (一) 17:12 (UTC)

(:)回應 我已經在我討論頁收回我批評,但 KirkLU 一直無法理解,我最後只不過出於同情講了請 KirkLU 增加理解能力(理解我的善意),就被管理員錯誤解讀封了五天。這裡也請 KirkLU,仔細理解別人講話,好好溝通,不要我都收回我講的話還一直沒有意義的要求我道歉。 --Wttwcl留言2019年6月3日 (一) 17:19 (UTC)  

為什麼DYKC的(圖)沒辦法跟新聞動態一樣

新聞動態的(圖)文字都會正確的放在圖片主題的相關內部連結上(例如穆爾西逝世首頁放的是穆爾西的圖片,文字敘述就會是「前埃及總統穆爾西(圖)於開羅逝世」),然而新條目推薦的(圖)文字卻全部放在問題的最後,有時候人事物對不起來。這是為什麼呢?技術上能不能調整?——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6月20日 (四) 08:15 (UTC)

(:)回應新聞動態的圖和文字是手動調整,DYK好像是系統隨機的,所以一率放在後面。-KRF留言2019年6月21日 (五) 03:20 (UTC)

請求解答監管會名存實亡的原因

其實我覺得監管會的原意是挺不錯的,但現在基本完全不運作.........--Danielidk  留言簽到 2019年6月21日 (五) 16:14 (UTC)

非中文歌曲的中文名稱

參考遊戲終結,在下覺得實在非常尷尬,既然沒有中文版本,歌曲也未以中文發行。為何要強行翻譯沒有人用的名字呢?~ viztor 2019年6月9日 (日) 18:52 (UTC)

發起對管理員shizhao的彈劾案

以下討論已結束,請不要對此存檔進行任何編輯:
對於shizaho的彈劾並不符合發起條件,關閉討論串。如有異議請重開。 Stang 2019年6月23日 (日) 08:30 (UTC)

我昨天和一些維基用戶質疑shizhao和1233兩人把香港用戶組反對逃犯條例的聲明掛在公告欄上,shizhao作為當事管理員,公器私用,而當有人提出質疑,甚至在 模板討論頁 上幾乎所有表態的用戶都認為應該立刻移除時,shizhao還無動於衷。我質詢shizhao和1233這兩名用戶,最起碼1233及時出來回應,但shizhao卻在這時候當縮頭烏龜,不肯把公告內容撤下來,也不出來正面回應質疑,裝聾作啞。看到shizhao已經有八次被罷免的前科,我在這裡發動第九次shizhao罷免案。--Lifeingenso留言2019年6月13日 (四) 06:16 (UTC)

這個公告最初我也傾向反對放置,但看了決議內容和了解了相關背景知識之後,我覺得和維基百科在香港的的發展有一定關係,放上去也不是不行。然後就是提了一些如何放置的建議。之所以這麼快放上去,是因為時間緊迫,從急處置而已。至於沒有撤回,是因為雖然有一些要求撤回的意見,但我反覆思考後,認為這些意見並未有足夠的說服力,更多只是訴諸point而已。同時接受42.3.17.125的批評,第壹版放上去的確草率了。另外,的確沒想到會有爭議的情況發生。還有,我也同意維基百科一般來說不應該支持某種政治主張,但是如果涉及的維基百科自身發展,發出一些聲音我不認為有問題。至於說為什麼是我來掛,只能說是碰巧趕上我看到了討論+有時間而已--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6月13日 (四) 12:06 (UTC)
@Shizhao:您好,感謝開始回應,現就如下問題諮詢,以便社群釐清:第二次修訂是否也「時間緊迫,從急處置」,並且優先於下方出現的多數反對表態(希望並無此種事態)。第二次修訂(執行編輯請求)是否有站外討論(溝通、形成共識)和聯繫,包括個人、用戶組、管理員組。未回應吾之兩次請求({{ping}})的原因?當懸掛出現反對意見時,ASN的內容應暫時保留/撤下,您的意見是。有關ASN作用範圍、編輯請求等待期、站外共識可靠性等,另議吧。--YFdyh000留言2019年6月13日 (四) 12:25 (UTC)
第二次修訂只是修訂而已(我想你說的第二次修訂是指措辭的修改吧?),這種修訂自然儘快為好(其實我是看到ASN上的爭論才注意到這個請求的,我也沒注意這個請求是什麼時候發的)。「未回應吾兩次請求的原因」:我只看到ANS討論頁有一次,還有一次在哪裡?我真的沒看到。至於沒回應,我只是覺得1233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我沒啥補充的。ASN的內容保留還是撤下我也不確定,但至少目前撤下的理據至少對我而言我覺得不夠說服力。--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6月13日 (四) 12:51 (UTC)
好的,了解了,看社群的看法吧。指1次2次。個人對管理員(s)忽視站內共識不認同。--YFdyh000留言2019年6月13日 (四) 13:02 (UTC)
說明一下共識形成過程(用戶組內共識和中維社群共識不同
  1. 5月初的時候相關決議案在Telegram提出,並且確認所有聯絡員及核心成員(主要線下活動參與者)均收到需要討論此決議
  2. 用戶組開始草擬決議/聲明,並且提出若干版本,並作出修正
  3. 經對比修訂及確認,相關修訂確實影響香港社群用戶組的其中關於"protect rights that the Wikimedia movement needs to provide existing services"的宗旨
  4. 進行香港社群諮詢(非用戶組成員);該事情同時在中維及英維進行
  5. 懸掛相關決議案/聲明
  6. 6月9日遊行後有社群成員表達需要透過更多途徑公開香港社群對相關修訂的憂慮
  7. 當中曾討論不同方法,包括CentralNotice及ASN;最後選擇使用ASN,並限制公告的觸及點(only_zh_HK)
然後就是現在的樣子了。至於為何不在中維討論,是因為此共識(用戶組共識)不同彼共識(中維社群共識)。另外,共識不是投票。--1233 T / C 2019年6月13日 (四) 15:38 (UTC)
如果是一句話聲明放在Wikipedia:公告欄#社群公告欄,爭議可能會小一些,自取、主要面向維基人(編者)、非滾動顯示。當然,影響力也小,但我認為本來也不會有太大的影響力,用來表明用戶組態度是否足夠了。直接發一條到互助客棧/消息也行,附上聯署人數。--YFdyh000留言2019年6月13日 (四) 15:50 (UTC)
  • 香港社群確實曾考慮其他形式;但是本來公告的目的是向香港公眾宣示香港維基社群用戶組的立場與態度。另外此為決議案;沒有聯署人數。--1233 T / C 2019年6月13日 (四) 15:55 (UTC)
既然你也知道用戶組共識和全站共識不同,就不要拿小圈子的東西強姦所有人。你們搞這種off-site黑箱操作不是一二日了,怕不是多年如一貫罷……--痛心疾首留言2019年6月14日 (五) 00:35 (UTC)
34個人的香港維基社群用戶組[7][8],代表所有香港維基人的立場……。--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6月14日 (五) 10:15 (UTC)
不滿請向AffCom投訴。另外嘛,公告說明了是以香港維基社群用戶組的名義發出,不是以中文維基社群的名義發出。--1233 T / C 2019年6月14日 (五) 02:41 (UTC)
外人誰知道你「維基社群用戶組」是個什麼?我和幾個人線下提到這件事情,他們都盯著「維基社群」四個人看,我費了好大口舌才解釋清楚只是一群頂著香港社群帽子的維基人的組織,但他們還是雲裡霧裡。名字沒取好真的是個讓人迷惑的事情,堅持把這種迷惑性的公告要求掛上去更是讓人感到迷惑。--痛心疾首留言2019年6月14日 (五) 02:59 (UTC)
不滿請找Affcom。另外,不知道用戶組是什麼明顯就是沒有全部閱讀聲明/決議頁面。相關聲明/決議下方有一段短文字介紹香港維基社群用戶組。--1233 T / C 2019年6月14日 (五) 03:16 (UTC)
明顯並非宣傳。另外,該編輯已因技術因素被撤回。而且重點的是:通過修訂將會影響香港社群的正常運作 --1233 T / C 2019年6月14日 (五) 07:57 (UTC)
維基百科會在一條「逃犯條例」的通過後立即被港府全面禁止編輯和存取麼?香港用戶要和中國大陸用戶一樣翻牆麼?--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6月14日 (五) 09:53 (UTC)
首先這個公告沒有呼籲別人參加6·9遊行之後的佔領行動,一來不顯眼,而來就算有人看完之後想去,那是他們的個人行為,而不是用戶組請他們去。另外,平心而論,這個法案影響的並不是站點,而是人。因此「法案通過之後維基百科會被屏蔽」(如同聲明所說的那樣)/「法案通過之後香港社群就要戛然而止」並不是合理的結論,「法案通過之後香港社群部分成員可能會因為在維基百科的活動而受到威脅」反而還合理一點。我想用戶組關注逃犯條例草案是因為後一點,但是個人認為用戶組的聲明沒有用對了理據(實際上不贊成這個理據的不只是我一個人,但是⋯⋯草擬人沒有理會)。--春卷柯南編輯數突破二萬 ( ·刻石留名 ) 2019年6月14日 (五) 10:46 (UTC)
@MCC214:請停止進行稻草人論證。-- Vakrieger♀️🏳️‍🌈 << (TALK💢❤️🗯️) 2019年6月14日 (五) 14:42 (UTC)

{{反對}}政治性報復解任,單單以刊登公告為由,理據不足。--182.239.120.179留言2019年6月14日 (五) 14:06 (UTC)

{{反對}} shizhao的行為旨在向香港讀者根據香港社群共識傳達事關維基及公眾利益的立場,並無不妥。-- Vakrieger♀️🏳️‍🌈 << (TALK💢❤️🗯️) 2019年6月14日 (五) 14:46 (UTC)

個人認為此次對於管理員shizhao發起的解任案並不能夠成立。首先抄寫方針:「以上一個(或多個行為)需要是屢次發生,而且他人多次規勸而不改正的管理員;當選管理員後發生的。」此條件並不可以很好的吻合。另外,此時shizhao仍有在進行溝通的行為發生,而非所謂的「溝通破裂(無效)」的情況。此時進行聯署,對於本案,以及與本案有關的一系列案件均無幫助——反而會起到相反的作用。因此,個人認為此次解任的發起是無效的。
接著貼一些語句,方便一下後人翻看(無須如此費力):
  • 「shizhao卻在這時候當縮頭烏龜,不肯把公告內容撤下來,也不出來正面回應質疑,裝聾作啞」 ——Lifeingenso
  • 「投票不代表討論,而且嘛,明顯他的角色只是處理ep。」——1233
  • 「之所以這麼快放上去,是因為時間緊迫,從急處置而已。至於沒有撤回,是因為雖然有一些要求撤回的意見,但我反覆思考後,認為這些意見並未有足夠的說服力,更多只是訴諸point而已……我也同意維基百科一般來說不應該支持某種政治主張,但是如果涉及的維基百科自身發展,發出一些聲音我不認為有問題……目前撤下的理據至少對我而言我覺得不夠說服。」 ——shizhao,當事人
  • 「根據本頁下方討論,社群對ASN用途、用戶組代表性等存疑,應暫緩更換並儘速撤下現有公告。個人希望公布幾次「經社群內部討論」原文。」——YFdyh000
以上。 Stang 2019年6月14日 (五) 15:29 (UTC)

(+)附議。shizhao作為老先輩,我自然是敬重的。但是,就此事的處理上,我留意到了shizhao在某個telegram群的做法。他在該群的交流言行,能明顯看得出來本人缺乏主見,容易被他人觀點左右;行動小孩子氣,似乎是在刻意報復。另外,就整件事來說,shizhao明顯欠考慮,且不能夠預料到事件被炒大產生的後果;從中文社群建設伊始至今,早該清楚此事共識不足。我自己口說無憑,但出於隱私考慮,我不能公開展示具體的聊天內容。這次彈劾案勢必無疾而終,但shizhao的行為的確令我非常不滿。--Techyan留言2019年6月14日 (五) 19:21 (UTC)

出於隱私不能展示內容,所以可以轉而用含糊的話來攻擊人嗎?尤其沒根據說人「刻意報復」這個已經是人身攻擊了。ffaarr (talk) 2019年6月17日 (一) 09:12 (UTC)
我個人認為解任案技術上並未發起。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5日 (六) 02:36 (UTC)
  • 此事件在台灣和美國也在關注。即使林鄭開了一場記者會說明暫緩二讀,但並不等於撤回反送中條例。日後假設恢復二讀或者三讀通過呢? 會不會又再宣傳此事情的重要性? 雖然「反送中」需要關注,但不能接受將該條目因而大大放在AdvancedSiteNotices模板做宣傳讓讀者注意。可能現在比較多香港當地人會希望讓林鄭下台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6月15日 (六) 08:20 (UTC)
  • 關於大模板事情,我相信明顯是本人出錯,他亦有審核不慎;唯事件明顯在構成大影響前已經撤銷。另外香港社群僅在影響香港社群運作的情況下才特別發ASN。如果在條例重新提交(一立法年度過後,已經一讀通過的任何東西均需重新走流程)後明顯釋除香港社群的憂慮,那就沒必要進行ASN向社會表達香港社群的憂慮了。--1233 T / C 2019年6月15日 (六) 09:05 (UTC)
願意聽取別人意見就是沒有主見,那也可以說堅持自己立場是固執己見嘍。本來我就對這事不太了解,自然不會有啥主見。別人說的有理自然要聽,自己的主見就真的正確合理嗎?這是一個需要三省吾身的問題。另外,謝謝誇我還年輕。另外,無論網上網下,我還從來沒報復過誰呢,連想都從來沒想過--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6月17日 (一) 03:15 (UTC)

香港維基社群用戶組就逃犯條例相關決議案/聲明/ASN事件的立場

香港維基社群用戶組在5月初曾有內部討論逃犯條例修訂對香港編者的影響。結論為修例可能會導致香港維基社群的正常運作受到影響,以及其他地區和國籍的維基人來訪/途徑香港時受到此前不曾想像的人身安全的相關問題。
基於修例可能造成的影響,香港社群內部確實曾經出現頗大的分歧。在站外(Telegram 群組)討論過後(這裏的討論指的是香港社群內部的討論,非中文維基事務討論),香港維基社群用戶組大部分成員認為修例應該在有足夠時間進行公眾諮詢的情況下才推動。

在法案在本(2018-2019)立法年期通過首讀後進入了法案委員會審議階段。可是,這階段的混亂另法案委員會的存在形同作廢。這讓公眾沒有合理的意見表達渠道。也令香港社群明顯對此感到十分憂慮。在5月13日的"反送中"遊行後,此情緒明顯在社群內部蔓延。故此,相關決議案(要求暫緩修訂/重新諮詢)在短時間內寫成並且經過所有(包括撰文人1233,共3位)香港維基社群用戶組社群聯絡員的同意後決定進行相關決議案的內部傳閱及於香港社群徵求其他意見,並於5月16日進行公告宣示。

於6月初的遊行過後,香港維基社群用戶組的成員研判香港的政治環境正在急速惡化,並且明顯朝著影響香港社群的正常運作的方向走。故此,香港社群決定透過維基站內公告的形式向香港市民宣示立場,並使用ASN作為宣示的媒介。該附加聲明(及今(16/5)天稍早發出的聲明)因其逼切性(及與原決議案差異不大的情況下),則只在進行聯絡員傳閱後進行公告。相關公告只有英文原文,見。其他均為譯本。

香港維基社群用戶組在5月初至今均沒有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反而認為政府應在香港社會有共識的情況下才進行修正。用戶組對有其它中文維基社群的成員曲解聲明內容表示極度不解。

對於使用ASN進行宣示,香港社群對有其他社群使用VPN連接香港網絡後見到公告後表示不滿感到十分費解。香港社群已經設置了合理的接觸限制,並限制在只有使用香港IP連接維基百科的讀者才能看到。此設定符合最大化接觸目標群組,並最小化其他社群成員透過ASN閱讀此公告的可能性。

簡而言之,香港社群此次發出聲明的原因為修訂本身對香港社群的正常運作影響甚大,故此僅促請政府應透過所有合理渠道聆聽市民意見。香港社群也只在政府關閉了幾乎所有合理渠道的時候才特別請求政府暫緩修訂,並希望政府聆聽所有持份者的意見。

香港維基社群用戶組社群聯絡員
--1233 T / C 2019年6月15日 (六) 09:00 (UTC)

旁觀者的三點提醒.整個的中文社群已經做出了他的反應.對於公告欄指引中所述的"請只放置對中文社群有重要意義的通告",這是要討論的共識問題,管理員的操作應該在多大程度上反應這個共識.最後,為了WP:NOT,社群要在多大程度上保持它的克制.--58.152.48.168留言2019年6月15日 (六) 16:03 (UTC)

1233你不代表我!— 同舟 · 2019年6月19日 (三) 11:10 (UTC)

關於 "頑皮家族" 和 "歡樂龍虎榜" 這兩部電影 的錯誤

你好, 我是WiKi 新手, 不確定是否 我的問題要在此提問, 如果搞錯了, 我很抱歉. 我的問題是 "頑皮家族" 和 "歡樂龍虎榜" 這兩部電影, 在Wiki 都是指向電視劇. 但應該是要指向"頑皮家族" 和 "歡樂龍虎榜" 這兩部電影, 而不是 "電視劇".

我想要創建這兩部電影的頁面, 但網路上又有太多這兩部電影的相關資料. 很容易有文字版權的問題.

如果我只是單純的希望"頑皮家族" 和 "歡樂龍虎榜" 這兩部電影, 可以有正確的電影資料頁面. (不一定是要我創建) 請問有人可以幫忙嗎?

感謝.AtwoodHuang留言2019年6月16日 (日) 18:01 (UTC)

@AtwoodHuang:您好。請自行理解WP:可靠來源的內容,並且以自己的文字來寫,不要WP:COPYVIO。謝謝。—AT 2019年6月16日 (日) 19:11 (UTC)

請問這種行為究竟算不算破壞或擾亂性編輯?

我最近注意到一位用戶,編輯得很勤,但都是一些諸如加入分類等等的「小」編輯,實質性內容加入不多。我對此人的某一類編輯感到很困擾:他持續的把某些名詞的外文附註給刪除。比如(這是一個虛構的例子)把「史達林(Stalin)」給改為「史達林」,諸如此類。也就是說,只要是該名詞是一個藍鏈,後面用括號加注了原文或英文,他似乎是碰到就刪(究竟他刪除的占他碰到的多大比例我不能確認),也不管那個名詞是常見的還是不常見的,譯法是標準的還是不規範的。不停的刪。我覺得他是刪除了有用信息,但是遍查各種方針,似乎又找不出哪一條禁止這種行為。那麼這究竟算不算違規?Cswquz留言2019年6月20日 (四) 13:39 (UTC)

不算違規。既然是藍連,就沒有標註外文的必要,點進去就知道外文是什麼啊。—AT 2019年6月20日 (四) 13:50 (UTC)
@AT和平至上:事情沒有那麼簡單。括注原文或英文的用處在於當把頁面以txt格式存檔,抑或是print出來,也能保留原文或英文。在以幻燈片展示或以截圖存檔時也會有用。總之,在一切不能點擊藍鏈的場合都有可能用到。Cswquz留言2019年6月20日 (四) 14:16 (UTC)
問題是沒有必要列出原文啊。—AT 2019年6月20日 (四) 14:20 (UTC)
@AT:一個人不太可能把所有人的需求都考慮進去,故應慎言「沒必要」。刪除信息時總須保守才是。
還有一種可能的用處是冗餘校正:如果藍鏈指向錯誤,那麼附註的外文名可起到糾錯的作用。Cswquz留言2019年6月20日 (四) 14:28 (UTC)
您這樣假設的話沒完沒了。總之,維基現行的通例是有藍連的情況下無需附註原文。無論怎樣,刪去藍連的原文附註絕非破壞或擾亂性編輯。正如您遍查各種方針也找不到有問題一樣,因為那根本就是正常不過的一般編輯行為。您看看FAGA有哪一篇有您說藍連原文附註的情況出現?一篇也沒有,連一般條目都幾乎沒有可能。—AT 2019年6月20日 (四) 14:52 (UTC)
可能目前的方針是如此。那麼我這個問題是不是放到「方針」項目頁去提出比較合適?就是說,我覺得這是目前方針的一個盲點。FAGA只占總數的千分之一吧,我從來不覺得它們是最有用的條目。Cswquz留言2019年6月20日 (四) 15:03 (UTC)
如果您考慮要修改WP:格式手冊的話,移至方針版是比較合適。雖然我覺得這項提案絕對沒有可能通過。—AT 2019年6月20日 (四) 16:32 (UTC)
@AT:上面你提到優良條目和典範條目時,我只是覺得邏輯不對,但沒有馬上想清楚哪裡不對,憑直覺回了一句。現在再說詳細一點。如上所述,目前的方針可能就有問題;但即便假設藍鏈後不加原文或英文括注是優良條目乃至典範條目應達到的要求,你的邏輯也是有缺陷的:藍鏈後面如果跟著括注的原文,那就表明以前的編輯者很有可能認為這裡的藍鏈不一定完美,有可能譯名本身是錯的,也有可能指向錯誤,或維基數據關聯有毛病,那麼也就是標明這裡還有待改進。好,現在來了一位勤快的編輯者,一看這藍鏈後面跟個括注,不符合優良標準,嗯,那麼把它刪了,便可以使之更接近優良。呵呵,聽起來是不是跟「如果不能解決貪污,那麼就解決揭發貪污的人」很像?事實上,刪了括注,藍鏈的問題依然存在,而且因為沒了原文對照,還使得該處的毛病更難於發現和糾正。順便,再往上一行,當我指出藍鏈後面的括注的另一種用處的時候,你的反應居然是「這樣的話沒完沒了」。莫非,我指出的用處越多,其正當性反而越低?閣下的邏輯……Cswquz留言2019年6月22日 (六) 00:41 (UTC)
閣下的意思是不是他在史達林的條目中,把(Stalin)刪掉?-游蛇脫殼/克勞 2019年6月20日 (四) 17:21 (UTC)
不是,如果是史達林條目,開頭的原文括注他倒不會刪。是說在其它條目中提到史達林的時候,他把括注的stalin刪去。當然這只是一個虛構的示例。如果是史達林這樣眾所周知的人物,括注刪了也就刪了。問題是有些不大知名的人物名字或其它專有名詞,其漢譯也未必規範,但在維基有條目,是個藍鏈,他就把後面括注的原文/英文刪掉。Cswquz留言2019年6月20日 (四) 17:30 (UTC)
漢譯不規範那麼就應該改了他,而不是加外語,而且這樣加的話,一段中提及多個名字的話豈不是原文比正文多?--【和平至上】💬📝 2019年6月20日 (四) 18:17 (UTC)
@和平至上:如果是括注過多,刪掉一些是應該的。但是我看他編輯的條目絕大多數本來看起來就是正常的,只在少數幾個名詞後面加注,他也非把它們都刪去不可。我想以前的編輯者加注肯定是認為那個注有些用處,他將之刪去等於是替後來的讀者決定說某些信息你們沒必要看到,這合適嗎?還有「漢譯不規範就該改了它」,你說得輕巧,實際情況若如此簡單就好了。按規定,除了重定向以外,條目標題儘量用中文,那麼有的譯名肯定是暫定的,也就是不知是規範還是不規範,通行還是不通行,所以為保險起見並列其原文。況且就目前的狀況來講,這種暫定的情況恐怕還占大多數。不加甄別的刪去括注,這合適嗎?Cswquz留言2019年6月20日 (四) 23:58 (UTC)
不算吧,畢竟點開連結就會出現外文名(popups甚至可以在當前頁面就查看)。但是要是頻率過高,一分鐘對同一邏輯修改幾十次倒有可能是WP:MEATBOT--DW祈福長寧 2019年6月20日 (四) 18:56 (UTC)
我上面已經列舉過一些括注原文的可能用處。這個用戶肯定不是機器人,至於編輯時有沒有用機器人,這個我不太懂。Cswquz留言2019年6月20日 (四) 23:58 (UTC)
[9]?--Mewaqua留言2019年6月21日 (五) 03:09 (UTC)
嗯。Cswquz留言2019年6月21日 (五) 03:33 (UTC)
史達林的原文名稱什麼時候成了英文?就算要標註也不是標註Stalin吧👩‍🍳。貽笑大方。~ viztor 2019年6月22日 (六) 05:09 (UTC)
謝謝指教,但這種指教其實不太用得著了,因為如果仔細看一遍就會發現,我從頭到尾在這一點上的措辭都很謹慎。容我「呵呵」一聲,不過我不是什麼「大方」。Cswquz留言2019年6月22日 (六) 05:25 (UTC)
既然說到這裡,那就順便給viztor用戶出一道思考題:史達林這個人,其姓名的原文長啥樣?Cswquz留言2019年6月22日 (六) 05:33 (UTC)
喬治亞語:იოსებ სტალინი;俄語:Ио́сиф Виссарио́нович Ста́лин。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2日 (六) 05:46 (UTC)
@Sanmosa:呃……既然是開卷考試,答成這樣可以說不及格。Cswquz留言2019年6月22日 (六) 05:53 (UTC)
但這人的名字真的有2個原文,喬治亞語再有一個原名。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2日 (六) 06:02 (UTC)
對,但你沒有get到point. 比如,魯迅姓魯嗎?當然,你硬說他姓魯也可以講得通。Cswquz留言2019年6月22日 (六) 06:11 (UTC)
忍不住還是得說一句,我能理解貽笑大方這個詞讓人看了不怎麼高興,但您誤解了貽笑大方這個詞。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6月25日 (二) 15:25 (UTC)
「大方」指的是專家、高手。他似乎在自詡「大方」,我沒那麼托大,如此而已。這是個跟本話題無關的小插曲,打住吧。Cswquz留言2019年6月25日 (二) 17:42 (UTC)
不算破壞或擾亂性編輯,我還看過更噁心的。通常來講有藍鏈都不會有()加註,我的作法也包含綠鏈,但加上()本來就是看心情,例如我會在翻譯的名稱後面加上(),至少遊戲條目很多這種事情啦。你要用人愛世人般的態度放(),不然刪除後你會很傷心 --船到*橋頭*往日不再 2019年6月22日 (六) 07:46 (UTC)
確實「通常」不會,但反過來也就說明,如果藍鏈後面還加注,便是事出有因。凡事有度,我看那位用戶的態度至少可以說相當粗疏,仿佛有強迫症一樣的在刪。如果要求藍鏈後面不得加注,那麼就是減少了一樣冗餘校驗,對藍鏈的保證正確性的壓力會大大增加。Cswquz留言2019年6月22日 (六) 08:06 (UTC)
藍鏈後加注外文未必事出有因,可能單純沒考慮過也不了解社群共識而已。所以不要一概而論。你可以找一個兩個最有問題的修改,然後社群才好評估那種編輯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6月22日 (六) 12:14 (UTC)
以下數個實例摘自此人近期的編輯:
  1. 蘭格普區রংপুর)→蘭格普區
  2. 穆爾太齊賴派(Mu'tazili)→穆爾太齊賴派
  3. 公意(General will)→公意
  4. 瓦勒度派(Waldensians)→瓦勒度派
  5. 勃根地(Bourgogne)→勃根地
註:其中第1個例子原為紅鏈,此人發現該紅鏈的篇目其實已經建立,不過是用的另一個譯名,就建立了一個重定向,然後刪去原文名;第5個例子,更通用的譯名似乎應該是「勃艮第」吧?第2個和第4個例子我相信對一般讀者來說是相當冷僻的專有名詞;第3個例子則是政治哲學術語。
以上5個例子,如果是我,不會動它們。當然此人的修改也有我不反對的,比如斯賓諾莎(Baruch Spinoza)和萊布尼茲(Gottfried Leibnitz)之類的括注我也覺得完全可以刪去。Cswquz留言2019年6月22日 (六) 12:51 (UTC)
但這是自由心證,畢竟不是指引的項目,你只能提供建議,基本上這串看下來,大家都並不是特別在意藍鏈後面有沒有(),因為加上()本來就是編輯的習慣,你要就是給個好理由回退,不然就是不管他,畢竟你們根本嘴不贏對方,與其變成編輯戰不如等他放棄這個條目再回來,當然這個不適用在特殊人士上面。 --船到*橋頭*往日不再 2019年6月22日 (六) 13:16 (UTC)
如果只是偶爾為之固然完全不成為問題,可這位是長期大量的這麼幹。Cswquz留言2019年6月22日 (六) 14:03 (UTC)
  • 上方五例,我認為3、4、5刪掉沒問題,1、2則不可。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3日 (日) 04:05 (UTC)
  • 這種行為究竟算不算破壞或者擾亂性編輯?我覺得不算,這是基於維持條目行文和閱讀通暢的需要。被引用的條目只是用來描述當前條目的,不是閱讀者需要理解的主角。藍鏈外文附註,就像戲很多的配角,有時候會導致失焦。外文附註保留在相應條目內即可,在那他是主角。但是,這種編輯應該在刪減配角戲份的同時,完善他的主角戲。像是上面的「蘭格普區রংপুর)」不看代碼裡面的縮寫都不知道是什麼語言的附註。重定向到朗布爾縣的同時,應把相應譯文合併入條目。--可能在說屁話的一菜留言2019年6月23日 (日) 05:08 (UTC)

(協助轉發)通知:WMF發起一份問卷調查

維基媒體基金會調查團隊正在規劃進行一份關於維基百科讀者的問卷調查,您可以點擊此留言最末的元維基頁面,或是這邊所附的兩個連結,來閱讀之前的研究成果(英文)———— https://arxiv.org/abs/1702.05379 以及 https://arxiv.org/abs/1812.00474 。我們希望在問卷調查進行期間,不去干擾到編者的工作進行。這份問卷將會詢問關於讀者使用維基百科的動機原因,以及一些人口統計的提問(年齡、性別、教育程度、所在地區、母語)。問卷目標在增進我們對於讀者的多元分佈樣貌、以及對於不同的族群之間,維基百科的需求與經驗又有何差異。我們計畫開始在2019年6月26日開始進行一週的問卷調查。在每25個讀者之中將會取樣1位,如果有任何問題,敬請標注Isaac (WMF)詢問,或也可以留言在此元維基頁面。感謝您!--上官留言2019年6月26日 (三) 16:39 (UTC)

手機版的維基百科如何能找到頁面的分類?

如題。~~香港地,香港人!Dalistationery 2019年6月27日 (四) 12:5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