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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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宇1946年10月-),中国共产党前领导人之一,浙江宁波人。1992年被提拔为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員會副书记,并任此职9年。2001年接替调任中国工程院党组书记的徐匡迪任上海市长,2002年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同年又当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在他担任上海市委书记的几年内,上海的房地产平均价格上涨了一倍多,住房问题成为很多上海普通居民的沉重负担[1][2]。因受社保基金挪用案秦裕案牵连,2006年9月24日被中共中央免去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并立案侦查。2007年以后中国官方对此事件的口吻已经从“陈良宇涉嫌贪污”转变成“陈良宇同志违纪问题”[3][4]

2007年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陳良宇是上海幫的重要成員之一,而上海幫是中國大陸一股政治勢力。自從胡錦濤等新一代領導人上台後,上海幫就成為新領導層的重大阻力,而陳良宇正是上海幫的重要人物。所以有人說這次陳良宇被拉下台,是打擊上海幫的重要一步[5]

目录

[编辑] 分析

陈良宇被上海文化界人士认为是更具国际视野观的中共领导人,其上海主政期间出版了上海新版历史教科书,书中极力淡化了中共第一代领导人毛泽东阶级斗争思想的痕迹。陈良宇反对将马克思主义作为一门指导科学,主张要尊重所有的科学,这与胡锦涛在不同场所强调的保持马克思主义正统性说法格格不入。其竭力维护上海的本地利益,不希望利用上海的资源来负担经济落后省份,他暗示中央目前的“宏观调控”和“平衡发展”政策是一种“平均主义”,“不但拖累上海的健康发展,也让落后省份无法摆脱依赖。”这被外界认为是对抗中央搞经济独立王国。其还强力推行城市化建设,有市民认为他最大的“贡献”是“炒楼市”,在他担任上海市委书记的几年内,上海的房地产平均价格上涨了一倍多,住房问题成为很多上海普通居民的沉重负担。普通百姓要工作一百年才能在上海买一套房。在其被免去职务后纷纷拍手称快,大陆的网络言论更是叫好不绝,但在陈良宇被批捕近一年后,上海以及全国的房价依然持续上涨,陈良宇曾在会议上暗斥温家宝不懂经济:“楼价飞涨是因为房子供不应求,土地飞涨转手就获暴利是因为土地供不应求。供求关系的道理,卖西瓜的小贩没有一个不懂的。可是,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中间,有人就是不懂,连不懂装懂都不会。”(引自新华社《陈良宇言论选编》)

有人认为类似陈良宇的问题在中国官员中所在多有,会否遭到高层惩处往往取决于权力斗争的格局,作为上海帮骨干的陈良宇的事发将成为胡温体制取代江泽民体制的标志性事件。还有人士分析认为这不是一次简单的权力斗争,更可能是中共的一次路线回归,自1978年开始的经济改革路线最近几年被频频提起争论,中共高层着力利用民间的不满情绪整肃散失了共产主义理念政府官僚,并加紧中央集权

[编辑] 简历

  • 1963年8月-1968年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建筑系结构专业学习,获得大学本科学历
  • 1968年8月-1970年9月解放军6716部队当兵锻炼
  • 1970年9月-1983年3月上海彭浦机器厂工人、设计员、基建科副科长(其间:1979年2月-1980年1月同济大学工程结构系进修;198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1983年3月-1984年3月上海彭浦机器厂副厂长、上海冶金矿山机械公司党委副书记(其间:1982年9月-1983年4月市机电一局党校干部轮训班学习)
  • 1984年3月-1985年1月上海电器公司党委书记
  • 1985年1月-1987年2月上海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局长
  • 1987年2月-1992年10月上海市黄浦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区长(其间:1992年1月-1992年9月英国伯明翰大学公共政策学院学习)
  • 1992年10月-1992年12月上海市委副秘书长
  • 1992年12月-1996年10月上海市委副书记
  • 1996年10月-2001年12月上海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 2001年12月-2002年2月上海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 2002年2月-2002年10月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
  • 2002年10月-2002年11月上海市委书记、市长
  • 2002年11月-2003年2月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市长
  • 2003年2月-2006年9月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
  • 2006年9月-因牵连上海社保资金案,中共中央决定,免去其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 2007年7月24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黃浦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分別罷免陳良宇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代表資格。
  • 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星期四接受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建议,撤销陈良宇的人大代表资格。
  • 10月12日,中共十六届七中全会确认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的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 2008年3月25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良宇,4月11日一审被判18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人民币。[6]

[编辑] 家庭

陈良宇的妻子黄毅玲,父亲陈更华,母亲李谋真,三弟陈良军,儿子陈维力原名陈伟励(在马来西亚被捕)。

[编辑] 參看

[编辑] 參考

  1. ^ http://202.84.17.28/fc/03/200609/t20060925_999497.htm
  2. ^ http://www.cfi.net.cn/p20061101000381.html
  3. ^ http://www.022net.com/2007/7-26/523558362830235.html 中共中央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4. ^ http://www.022net.com/2006/12-29/446250393367665.html 新华社评出2006年国内十大新闻 陈良宇严重违纪案列第八
  5. ^ 自由電子報2006年9月26日報導涉133億弊案 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 被免職
  6. ^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2-02/22/content_285938.htm 新华网:陈良宇简历

[编辑] 外部链接

前任:
黄菊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书记
2002年2006年
繼任:
习近平
前任:
徐匡迪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市长
2001年2003年
繼任:
韩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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